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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设计范文1
承办方(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使用版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商标设计范文2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35%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50%,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标志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商标设计范文3
关键词:方向混淆;预防机制;商标设计
一、商标设计的基本概念
商标作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传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如今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印刷、摄影、设计和图像表达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品牌标志这种非语言传送的发展具有了和语言传送相抗衡的竞争力量。作为一种独特的传送方式,商标能否保证较高的传播价值,关键在于商标设计与管理机制。
商标设计不仅是企业形象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设计。它与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它必须体现前述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由于对其概括、完美、简练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成功到几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难度比之其它任何图形艺术设计都要大得多。主要体现为:第一,设计应在详尽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第二,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型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或缩小、放大时的视觉效果;第三,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第四,构思须慎重推调皮,力求深刻、巧妙、新颖、独特,表意准确,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第五,构图要美观、凝练、适形;第六,符号、图形、文字既要概括、简练,又要讲究艺术性;第七,色彩要单纯、醒目、强烈;第八,遵循标志艺术规律,创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艺术表现手法和形式,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是标志设计艺术追求的准则。
二、商标设计应用中的“反向混淆”案例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商标的管理运用中出现了不少“蚂蚁挑战大象”的反向混淆案件,特别是“蓝色风暴”和“慧之眼”两案以后,反向混淆现象开始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学界研究多集中于反向混淆理论层面探讨,而鲜见从企业品牌设计管理的层面去研究。鉴于此,本文拟从这两个典型反向混淆案例谈起,探讨企业在实践中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来有效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
此两案本身并不复杂,难点就在于它们和传统的商标设计侵权案例有所不同。这两个案例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原告都是默默无闻的小企业,而被告却是拥有著名品牌的大公司或有较大的市场影响的企业,被告在自己的品牌设计上使用与原告品牌近似的图形、文字或组合,进行了大规模的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且造成消费者误认为原告的产品是被告的或与被告相关。这和传统的设计侵权案例中小公司搭大公司的便车来推销自己的产品的行为刚好相反,但是带来的危害性却绝不逊色于传统的设计侵权。如果不加以制止,大公司凭借其强大的广告营销实力对市场进行狂轰滥炸,中小公司将逐步丧失对自我品牌的控制权,其商标设计会逐渐沦为大公司的专属。
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未对“反向混淆”作出任何规定,实务界对此也缺乏认识。因此,对这一类与传统混淆侵权不同的侵权方式进行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反向混淆”之分析
要对设计侵权事实作出认定,首先要把握反向混淆的认定及判断标准;而要把握认定标准,必须要对反向混淆问题有一个确切的界定。
1.“反向混淆”的定义
所谓反向混淆,是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正向混淆)相对而言的,即在后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已使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造成或者很可能造成消费者误以为在先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后商标使用人,或与其存在某种经济联系。实践中,在后品牌使用人可能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用作商品名称等商业设计标识。
目前一些学者将反向混淆视为传统混淆的一种特殊情形,他们认为在商标设计使用侵权责任判定时只要存在混淆的事实,就构成侵权,混淆的方向在所不问。但就笔者看来,两者尽管在侵权认定上采用同一标准的,但是两者之间在当事人地位、主观意图、损害后果等诸方面有很大分别,不能一概而论。
2.“反向混淆”的特点
区别于传统商标设计侵权模式,反向混淆作为一种特别的情形,有其鲜明的特点:是一种间接混淆行为。混淆行为分为两种,直接混淆和间接混淆:直接混淆是混淆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而间接混淆指的是消费者误认为两个经营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经济联系。在反向混淆的情形中,消费者通常不会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但却可能认为小公司和大公司相互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就构成了间接混淆行为。
侵权者的主观意图更为复杂。在反向混淆行为中,侵权人的主观心理非常复杂而且难以判断,归纳起来主要有善意和恶意两种:善意主要包括过失,后使用人可能是在于商标注册和使用之前检索不周而导致侵权;恶意的情形主要就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将对在先权利造成损害,主观上试图将在先商标据为己有的行为。
商标设计侵权赔偿数额伸缩性较大,大都是建立在对未来的猜测上的,属于或然性标准,机会成本有多大很难确定,法官的主观认识往往对赔偿数额的确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反向混淆诉讼结果的难以预测性,结果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偶然性。
3.“反向混淆”的构成要素
参照反向混淆的定义,结合前述反向混淆的特点,反向混淆有构成要素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其一,后商标使用人的市场地位强于在先商标所有人;其二,侵权者是否存在过错。笔者认为,反向混淆应当以侵权人有过错存在为前提,只有在侵权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成立反向混淆;其三,消费者会就原被告商标设计使用的来源等问题发生混淆,即混淆的可能性。如果一个行为不具备侵权的可能性,它就不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而受到法律规制。而反向混淆行为作为侵权责任的一种,也适用这一原则。其四,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混淆的可能”的损害事实。换言之,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强调一种关联性,以实质性损害为衡量尺度。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事实之因果关系。
三、商标设计应用中反向混淆注意问题
对于反向混淆问题,笔者想从如何加强商标设计管理预防机制和如何切实有效地应对反向混淆两方面提出几点建议。
从事实发生的时间上来看,主要就分为发生前和发生后两个阶段。因此,商标设计管理就应该围绕这两个阶段来进行调整和安排。具体说来,在反向混淆发生前主要的工作就是预防,预防的目的就是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标设计权和减少遭他人侵权的可能;在反向混淆发生后主要的工作就是如何积极面对、有效化解危机。按照这个思路,笔者就预防和应对两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在先使用人的预防措施:结合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遭遇商标侵权暴露了自身在商标设计管理上的巨大缺陷。首先,对于商标的使用比较消极。商标的主要价值就是在设计识别和使用,中小企业可能因为自身条件的缺乏,对商标的注册范围内的商用显得不太积极,宣传不积极,在消费者中知名度也有限;他们在商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中没有不断地对商标进行强化。其次,没有实行品牌强化措施,给了大公司可乘之机。试想,如果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已经在本领域中具有相当影响,大公司在可能要完全冲淡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就要花费极大代价,侵权的可能就会大大降低。
在后使用人的预防措施:深层次的探究,不难发现小企业使用的的商标非常切合其产品推广理念,再设计出一个在音、形、义等方面能相媲美的的商业标识来作为企业的代表相当困难,于是不得已试图抢占他人的商标。如上述案例,笔者认为“蓝色风暴”商标具有激情和活力,其使用非常契合百事公司给人的整体印象。在现在充斥着商标的日常生活中,商标资源也是一个重要的资源,所以在产品开发的时候必须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对于自身发展重要的商标要提早注册,避免被他人抢先的尴尬。
另外,一些在后使用人的商标反向混淆行为往往没有主观故意,而是由于商标日常管理的疏忽所致。一些企业在使用商标时没有进行最基本的商标检索,而误用他人商标。作为反向混淆的在后使用人一般都是一些颇具实力的大企业,一般有较为严格的商标管理体制,出现这些疏忽是无法想象的,其日常经营过程中对于商标信息的管理亟待加强。
从应对角度看,在先权利人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反应要迅速。由于方向混淆和淡化理论有着一些本质上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慢慢淡化商标所有人与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联系,这种后果是不可逆的而且毁灭性的。在后使用人疯狂的广告攻势下,消费者对于在后使用人与在先权利人商标的联系的印象已被固化,很难轻易改过来,商标人已失去了对其商标的实质控制。此时除了要求赔偿损失以外,再来主张要求在后使用人停止对其商标的侵害已无实际意义。
第二,一旦发现侵犯自身商标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学会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一些侵权人主观存有恶意,产生反向混淆的最终目的就要取得商标的实际所有权。对此行为一定不能退让妥协,不能因为高昂的诉讼费用就任其遭侵权过程延续。由于反向混淆行为的隐蔽性,可能在短期内权利人没有什么实际损失,还得到了利益,比如消费者误以为在先权利人的产品是在后使用人生产的或在先权利人是在后使用人的子公司而购买了权利人的产品。这时候企业切不可因此而放弃对原告的侵权的行为的制止,这是一种相当短视的行为。
最后,要及时通知对方自己的诉求,为自己在诉讼中创造有利的条件。及时通知对方至少有以下两层好处;其一,就是促使对方尽快停止侵权行为,保护自身利益;其二,就是在司法实践中,宣誓权利视为已履行了自身的通知义务,从此侵权人不得再主张自己为善意,这可以使企业在将来的诉讼过程中取得相对的有利地位。
对于在后使用人,主要应关注以下几点:
一旦侵权,可能会涉及大量的索赔数额,此时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寻找到对自己有力的证据。在后使用人应调动一切资源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以此来减轻损失。同时要对原有的商标设计进行及时的修改。
所以,综上所述,为了避免商标设计与使用中侵权问题,在商标的艺术设计中,笔者认为企业还是应该尊重商标设计的重要原则,强调商标设计与应用的识别性、领导性、同一性、涵盖性、革新性、审美性等特点,从而保证自身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镭.商标反向混淆侵权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10,4
[2]张玉敏,李杨. 商标反向混淆探微―由“蓝色风暴”商标
侵权案引起的思考 . 江西社会科学.2008,(5).
商标设计范文4
表演艺术海报中的象征手法,是指在大众约定俗成的理解基础上,用某种事物指代、比喻另一种事物或概念的手法。这种方法比直接表现更能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给观众以更多遐想和思考的空间。最典型的象征手法当数那张我们熟悉的《庄园主》戏剧海报,这是德国设计师霍尔格•马蒂斯的作品。马蒂斯以戏剧、音乐招贴的设计著称,他用海报向人们展示图形、色彩和舞台、音乐的协调与默契。戏剧讲述的是一段师生之间有悖伦理道德的恋爱故事,海报主体图像为一只被绳子紧勒的香蕉,象征着对不贞的禁止。海报选择了两个最恰如其分的元素,用精炼的设计语言表达了故事对大众的教化意义,用具象的事物传达出了抽象的概念。同样的手法还有德国另一位被称为“视觉诗人”的设计师岗特•兰堡的戏剧招贴作品《卡门》,这幕歌剧的内容是广为观众所熟悉的,因此,设计师采用象征手法代替了直接表现戏剧人物的方式。主体图像为在黑色背景上的被撕裂的红色衣服,黑、红的强对比与撕裂的感觉给人以分崩离析的感觉,象征了卡门最后的悲剧。虽然没有人物形象,但衣服和文字的摆放却依照了人的外形轮廓。海报用静态的图像、借代的设计手法表现出了剧目的悲情气氛。
除了运用与原事物完全不同的视觉符号,戏剧海报还常用局部特征来象征整体。例如霍尔格•马蒂斯的《天鹅湖》戏剧招贴,设计师将芭蕾舞演员向上伸展的脚处理成了天鹅头部的形象,脚背的部分是天鹅的嘴,修长的腿则成了天鹅的脖子。这种妙趣横生的图形创意手法让人印象深刻,并能迅速让观众了解芭蕾舞剧的内容。
在一些经典剧目的海报设计上,观众对剧目的内容、人物、故事背景等都很熟悉,因此,运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事物或场景也可以较好地激起观众的共鸣,如芬兰设计师卡里•碧波的戏剧海报《罗密欧与朱丽叶》。海报选用的是城堡中一扇打开的窗户的图像,城堡渐隐于红色的背景,窗外看出去是一小片湛蓝的蓝天。这个场景让观众想起罗密欧翻墙进了朱丽叶的花园,正好在她的窗户下听到她在情不自禁地呼唤自己的名字。
这经典的一幕场景用窗户来表现可说是恰如其分。同时,窗户和城堡的图像也通过设计师的特殊处理而显得斑驳、古旧、森严,似乎更像禁锢人身自由的监狱,与窗外象征自由的蓝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深刻地揭示了剧目的批判性主题。卡里•碧波惯用平面化、图形化的设计手法,采用最简洁的视觉语言抓住对象最突出的特征,他的《骑士》、《安娜——拿起你的枪》、《大海的女儿》、《金湖》等作品都是戏剧招贴中的经典代表作。在他的作品《狂人日记》中,仅仅用竖立的双眼和张大的嘴来表现对象,但却把人物惊愕表情的瞬间捕捉了下来,这张海报的表现手法甚至让我们想起蒙克那张著名的油画《呐喊》中的人物形象。
营造戏剧的吸引力
(一)用夸张、奇异的视觉效果表现戏剧的魔力
夸张和奇异是平面设计中常用的手法,是通过改变我们熟悉的事物的属性,如大小、色彩、材质、肌理等,或是将几种不同的、但相互间有联系的事物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不一样的视觉效果。例如霍尔格•马蒂斯为下萨克森州的汉诺威市立戏剧院的演出节目所设计的海报《戏剧潜入皮肤之下》。海报中是一个男人举着一张印有剧目信息文字的纸,但奇异的是纸张和男子的上身融为了一体,分不清纸张和人体的界限。创意要表现的是戏剧对人的穿透力和吸引力,这张海报采用的是图形创意中“异质同构”的手法,因为视觉效果的自然逼真和创意的大胆想象而令人过目不忘。设计师的在这方面的想象力往往可以有无限广阔的空间,不仅能给人以愉悦的情绪,而且似乎把观众也带入了一个能够自由遐想的世界。
例如霍尔格•马蒂斯为基尔市剧院设计的招贴《请坐,今年的戏剧节又来了!》,海报主体图像是一把绿色的、制作精细的漂亮木椅,让人眼前一亮的是这把椅子上长满了绿色的叶子,一派生气盎然的气息。如果去剧院能给我们带来如海报所描绘的春天般的享受,那么观众还在等什么呢?霍尔格•马蒂斯为基尔市剧院设计的另一张招贴《谁醉心于戏剧,请一起来》同样具有奇异的视觉效果。画面是一个女演员的头像以及许多形态各异的蝴蝶,这些蝴蝶全都被大头钉钉在女演员的脖子上和头上,用夸张的创意形象地表现了戏剧“一呼百应”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二)用幽默与趣味性吸引观众的注意
一张具有幽默感和趣味性的海报,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和亲和力。在“纸上的舞台”展出的作品中,德国设计师赫莫特•伯德的幽默让人印象深刻。比如他的戏剧海报《卡门》,没有玫瑰和红裙,也没有吉普赛女郎,取而代之是一个手绘的少女形象。线条自由、奔放,其无拘无束、放纵不羁的形象刻画得十分生动,这几乎完全颠覆了我们对卡门的惯常印象。如果说岗特•兰堡的《卡门》暗示了卡门悲剧的结局,那么赫莫特•伯德的《卡门》则是从黑色幽默和批判、讽刺的角度去诠释这一形象。
商标设计范文5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绩效评价 体系缺失 设计原则 指标设置
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一种新型管理手段,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多目标规划原理,把各项考核指标按照多档次标准,通过功效函数转换为可度量的评价值,据以对评价对象进行总体的综合评判。在愈加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对现行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才能提升自身经营绩效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绩效评价体系的缺失
商业银行是通过货币信用制度来发挥经济神经中枢和社会调控机构效用,因其面向众多客户,交往于社会各行业,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因此具有影响社会经济政策的全局性和公共性,这也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循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基本原则,其中流动性包括:一是资产的流动性,即资产在不损失情形下迅速变现的能力和负债的流动性即能以较低成本获得所需资金的能力;二是安全性,即保证资金安全、避免或降低资产损失的能力;三是盈利性,即经营获取利润的能力,这三者间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
(一)评价主体片面
绩效评价主体是评价行为的组织实施者,其评价目的不同,评价内容也有所差异。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初衷旨在衡量银行价值的过程中建立一套各利益相关者均能认可的、客观的、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绩效评价体系则未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顾客、员工等的信息需求,因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受到质疑,也不利于其价值最大化和权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二)指标设置单一
一方面,在复杂的、不确定的环境中,任何单一性质的指标都不可能使商业银行总行与支行的目标达到完全一致,加之多数财务指标都具有短期效应,单一性质的指标设置往往使得支行忽视长期发展战略而追求短期经营目标,进而与总行战略管理中所追求的远期竞争优势思想相悖。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不仅体现于财务指标,而且综合反映在内部管理、品牌效应、技术水平、企业形象等各个方面,且后者对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和竞争能力提升可能更为重要。
(三)股权资本成本缺失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绩效评价体系中只确认债务资本的成本,而忽略了股权资本成本,致使管理层常发生片面追求利润而忽视自身价值最大化的行为,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往往会放大经营利润而忽略股权资本带来的价值。
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设计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一方面,必须从国内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出发,有的放矢地设计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经营绩效。另一方面,由于反映银行经营绩效的指标众多,不可能将每一个指标都纳入其中,而需要从纷繁复杂的指标中选取能从本质上反映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状况的指标。
(二)关联性原则
评价指标设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评价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以把握其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指标体系中所设计的指标都应围绕一个中心,且各指标彼此相互协调,存在于体系内且相互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即就任何指标而言都必须体现与其他指标间的内在联系。因此,指标的设计与选取要讲究真实性和规范性,要选取那些相对稳定、关联性强、能够较好地反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指标。
(三)一致性原则
企业管理理论认为,当群体与个体都朝着同一组织目标努力时,目标的一致性才能存在。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能够使为分行最大现实利益而努力的经营者所作出的决策有助于总行总目标的实现,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所构建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程度,即只有保持总行目标与支行目标相一致,绩效评价体系才能发挥出真正的效用,总行的经营战略才能得以有效实施。
(四)可操作性原则
一是指标体系要切合实际,符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二是各项指标数据要能够取得,每个指标都要有可靠的资料来源;三是设计指标体系时要考虑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操作的要求,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五)可比性原则
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名称、计算范围、计算方法、计量单位等均应具有可比性。所构建的指标体系不仅可用于历史的纵向对比,也能够用于静态的横向对比;不仅可用于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性质银行间经营绩效的比较,而且考虑到参与国际资本流通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也能进行国际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
本文结合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的特点,本着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结果指标和驱动指标、当期指标和远期指标有机结合的理念及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设计的原则,从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和非财务性等四个方面(子系统)来设计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一)流动性子系统
该子系统重点反映我国商业银行满足客户贷款需求的支付能力,包括资产流动性和负债流动性。具体设置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拆借资金比例、净利润经营现金比率和现金净流量增长率等5项指标。
流动比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短期偿债能力。该指标值越大,表明营运资金越充足。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存贷款比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该指标值越大,表明拥有更少的存款来源发放新的贷款或进行新的投资。存贷款比率=贷款总额/存款总额。
拆借资金比例。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资金营运过程中临时性资金的安排情况。该指标值不能太大,也不宜太小。拆借资金比例=拆入(出)资金/存款余额。
净利润经营现金比率。该指标反映每单位净利润的实现需要的现金净流量。该指标值越大,表明盈利质量越高。净利润经营现金比率=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现金净流量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该指标值越大,表明现金流量的增长能力越强。现金净流量增长率=(报告期现金净流量一基期现金净流量)/基期现金净流量。
(二)盈利性子系统
该子系统重点反映我国商业银行报告期获取利润的能力及未来发展的潜力。盈利能力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评价其经营绩效及成长性的基本标准。具体设置每股收益、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成本收入比、盈余现金保障倍数、业务增长率、资本积累率、营业利润增长率等9项指标。
每股收益。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该指标值越大,表明盈利能力越强。每股收益=(净利润-优先股股利)/流通股股数。
主营业务利润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利润对利润总额的贡献大小。该指标值越大,表明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获利水平越高。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利用自有资本创造利润的能力。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净资产利用效率越高。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总资产报酬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获利能力和投入产出状况。该指标值越大,表明投入产出的水平越好,资金营运效率越高。总资产报酬率=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成本收入比。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使用效率。该指标值越大,表明资产使用效率越低。成本收入比=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报告期净利润中现金收益的保障程度。该指标值越大,表明盈余质量越高。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业务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业务的增长情况。该指标值越大,表明业务发展得越好。业务增长率=报告期存(贷)款增长额/基期末存(贷)款余额。
资本积累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报告期资本的积累能力。该指标值越大,表明资本积累能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资本积累率=报告期所有权益增长额/基期末净所有者权益。
营业利润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营业利润的增长情况。该指标值越大,表明成长性越好。营业利润增长率=报告期营业利润增长额/基期营业利润。
(三)安全性子系统
该子系统重点反映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具体设置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净资产比率和拨备覆盖率等4项指标。
不良贷款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该指标值越大,表明资产质量越差,风险越大。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贷款总额。
资本充足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通过融资增加资本或应付流动性,化解潜在风险的能力。该指标值越大,表明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其中:
核心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重估储备+一般储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
长期债务的能力越强,财务风险越小。净资产比率=股东权益/资产总额。
拨备覆盖率。该指标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安全状况。该指标值越大,表明抵御风险的能力越强。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四)非财务性子系统
该子系统重点反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资源配置、学习创新、营运环境等方面状况,共设置28项指标。
组织制度方面。具体设置股东持股比例、经营机制灵活性、激励监督机制完善程度、管理分工明确程度、组织边界科学性、制度执行能力、协作有效性、运营模式被模仿难易程度等8项指标。
资源配置方面。具体设置调配资源能力、外部协调能力、管理部门内部协调性、管理技术装备水平、企业文化、企业品牌价值等6项指标。
学习创新方面。具体设置核心技术先进程度、战略决策水平、管理者素质、员工专业素质、员工培训实施、员工流动率、自主研发能力、新产品或业务推出能力、创新产品或业务获利能力等9项指标。
营运环境方面。具体设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完善程度、行业平均规模、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等5项指标。
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中的每一单项指标都是从不同侧面来反映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状况,为了在总体上进行经营绩效的动态对比和行业间比较,还需要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数据进行综合,并以综合评价值为依据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水平与能力进行评判。
参考文献:
1.王帅,王旭.基于DEA与BSC相结合的上市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研究[J].价值工程,2012(8)
2.冯敏,方道军.基于DEA的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1(10)
商标设计范文6
关键词:标志;商业;发展;作用
标志的来历,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图腾”。那时每个氏族和部落都选用一种认为与自己有特别神秘关系的动物或自然物象作为本氏族或部落的特殊标记(即称之为图腾)。最初人们将图腾刻在居住的洞穴和劳动工具上,后来就作为战争和祭祀的标志,成为族旗、族徽。国家产生以后,又演变成国旗、国徽。
古代人们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为方便联系、标示意义、区别事物的种类特征和归属,不断创造和广泛使用各种类型的标记,如路标、村标、碑碣、印信纹章等。广义上说,这些都是标志。中国自有作坊店铺,就伴有招牌、幌子等标志。在唐代制造的纸张内已有暗纹标志。到宋代,商标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如当时济南专造细针的刘家针铺,就在商品包装上印有兔的图形和“认门前白兔儿为记”字样的商标。
到本世纪,社会标志、国际化标志开始在世界普及。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的飞跃发展,到当代,经过精心设计从而具有高度实用性和艺术性的标志,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一切领域,对人类社会性的发展与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和影响。一门新兴的科学一“符号标志学”应运而生已是历史必然。
一、什么是标志设计
LOGO、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它不同与古代的印记,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信息传递的媒介。标志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设计将具体的事物、事件、场景和抽象的精神、理念、方向通过特殊的图形固定下来,使人们在看到LOGO标志的同时,自然的产生联想,从而对企业产生认同。标志(10go设计)与企业的经营紧密相关,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曾有人断言:“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烧光,可口可乐凭着其商标,就能重新起来”,可想而知,标志设计的重要性。因此,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十分重视LOGO设计同时了解LOGO的作用,在企业建立初期,优秀的设计无疑是日后无形资产积累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能客观反映企业精神、产业特点,造型科学优美的标志,等企业发展起来,在做变化调整,将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二、标志设计与其他设计的不同之处
1.功用性
功用性是标志的本质。经过艺术设计的标志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更是为了实用。标志有为人类共用的,如公共场所标志、交通标志、安全标志、操作标志等;有为国家、地区、城市、民族、家族专用的旗徽等标志:有为社会团体、企业、活动专用的,如会徽、会标、厂标、社标等;有为某种商品产品专用的商标:还有为集体或个人所属物品专用的,如图章、签名、花押、落款、烙印等,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
2.识别性
识别性是标志最突出的特点,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志的主要功能。
各种标志直接关系到国家、集团乃至个人的根本利益,决不能相互雷同、混淆,以免造成错觉。因此标志必须特征鲜明,令人一眼即可识别,并过目不忘。
3.显著性
显著是标志又一重要特点。除隐形标志外,绝大多数标志的设置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因此色彩强烈醒目、图形简练清晰,是标志通常具有的特征。
三、标志设计在商业传播中的作用
在视觉传达设计的开发作业中,以标志、标准字、标准色的设计最为艰巨,是整个视觉识别系统的核心和基础,也最能表现设计能力。标志、标准字和标准色三要素,是企业地位、规模、力量、尊严、理念等内涵的外在集中表现,构成了企业视觉形象的第一特征及基本气质。视觉传达中形象识别系统的应用部分皆据此繁衍而成,因此这三者便成为视觉设计中的核心与重点。标志经注册后成为商标,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
标志作为一种特定的符号。是企业形象、特征、信誉、文化的综合与浓缩,传播着十分丰富的内容。
标志在传播的作用是使受众在理解标志这一符号的本义后产生主动行为(如使消费者增添对企业的好印象,使投资者感觉到信心等等),就要求“编码”和“解码”的过程中信息都不能失真,即不损害标志所代表的原意。由于受众的“解码”过程是主观的,他只是以自己的经验体系来理解,这就给传达者――标志的设计者提出了更大的难题。一方面他必须深刻地理解标志所代表的象征和意义:企业的地位、规模、宗旨、理念、战略、风格等等内容;另一方面他还必须将所设计的标志切中受众的心理,唤起他们的共鸣。
四、标志设计在商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具备简明易认、个性突出、有永久性等特征的标志是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最佳代言人。
一个好的标志来之不易:不仅要经过创意构想、模拟测试、反复周密的修改和评估的过程,最后还要经受市场的考验。
标志通过造型简单、意义明确的统一标准的视觉符号,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内容、企业规模、产品特性等要素,传递给社会公众,使之通过对标志的解读对企业产生的整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