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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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

农村医疗范文1

第一条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是用于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用基金。基金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独立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基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利息收入等。

(一)地方各级财政每年根据本地区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年初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每年从留归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

(三)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赠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

(四)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五)按规定可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实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困难地区给予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等贫困地区农村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具体补助金额由财政部、民政部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和财政状况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补助下级的预算资金全部通过国库划拨,预算外资金的划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补助救助对象的大病医疗费用,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年度收支计划由县级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政部门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收支计划执行情况。

第五条县级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以下简称“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县级民政部门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

第六条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按季或按月划拨至本级财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经批准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应及时由财政专户划拨至“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之后及时全额划拨至“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社会各界的捐款及其他各项资金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交存同级财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

第七条农村医疗救助的享受对象及救助金额,由个人提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审批。经批准的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有困难的,由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资助,并对患大病救助对象难以自负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支付。

第八条用于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核拨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并通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的救助对象大病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核拨至民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由县级民政部门支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发放,或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银行、邮局等直接支付给救助对象,也可以采取其他社会化发放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九条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情况应通过张榜公布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民政部、财政部根据需要,对各地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条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将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上级补助资金。

农村医疗范文2

摘要:在中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农民的生活条件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团结,所以农民问题是首当其冲的大事。“看病难”的问题给农村人口带来的是一个不小的压力,所以农村医疗问题是重中之重。而在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中,合作医疗占了很大的比重。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也是有效控制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农村医疗保险 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

一、关于蔺市镇的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

1.蔺市镇简介。蔺市镇位于涪陵城西郊,地处长江南岸,距涪陵城区20公里,渝怀铁路、渝巴路横贯全境。东邻龙桥镇、马武镇,南连青羊镇,西接新妙镇、石沱镇,北抵长江。有耕地56754亩。主要经济作物有水稻、蔬菜、榨菜、茶叶、水果等。乡镇企业以房地产、建筑业、造船业、运输业为主。蔺市镇属,幅员面积163平方公里,辖21个村、3个社区,134个农业社、10个居民小组,全镇总户数17194户,总人口51528人。

2.蔺市镇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情况。蔺市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高。大桥、梨香、凤阳等经济状况好的村(社区)参保率达100%,而四坪、松荫等一些处于山区,收入偏低的村子的参合情况也达到95%以上。未参保原因因是多方面的。许多青壮年农民认为偶尔感冒发烧不算病,慢性病、大病又很少发生,一年到头很少花钱看病,所以有钱不愿参加合作医疗保险;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因此没有办理;还有少部分人家庭情况确实不怎么好,所以不想把钱花在办理医保上。

二、农民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后,也有许多问题需要改善

第一,很多农民不知道在用医疗本报销费用的时候要带哪些证件,相关手续也不了解。这与村委会的宣传力度有很大关系,村委会在宣传时没把这个情况和农民讲解清楚,以致于产生这些问题。部分村委会通过发册子向农民宣传,由于大部分农民文化水平有限,很多人认识的字寥寥可数,根本看不懂册子,因此而产生一些问题。

第二,很多农民不了解哪些情况下可以报销。一些人认为平时在药店买点清热去火及其他一些药都可以报销,而部分人又认为只有很严重的病才能报销。这就导致一些人因为平时买药时不能报销而对这个制度产生不信任,而另一部分人又觉得只有大病才能报销,在平时用处不大。而这都是由于对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不了解引发的。第三,定点医疗点不够多。这就造成报销时拥挤的状况,有一些人甚至排了一整天的队也办不了。这是全国很多县市都存在的问题。

第四,乡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极度缺乏。从目前情况来看,蔺市镇农村卫生所房屋破旧,设备简陋,药物种类不齐,技术手段落后,医卫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难以保证农民就医的质量;部分卫生所实际上以个人承包的形式在运作,政府对承包人缺乏有效监督,存在许多管理上的漏洞。

三、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办法

1.强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政府在加大政策力度的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镇村干部上下形成联动,协同村民组长深入到群众家中,上门宣传新型医疗制度的工。适时对全体镇村干部和村民组长进行培训,增加他们这方面知识,同时要发挥农村党员参与这项工作中。特别发挥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离退休老干部,充分利用他们的特长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2.增加定点医疗点,解决报销地点少、报销麻烦问题。参保人员在本区和市内二级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在市内非参保所在区医保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在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社保所办理报告登记备案手续;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

3.强化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要由财政统一增加乡村医生的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医生的培训力度,一是要定向培养适用人才,鼓励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服务,二是要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留得住稳得住的乡村医生队伍。

4.强化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合作医疗的透明度问题。医疗合作基金要对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患者得到的医疗补助定期予以公示,要让广大农民对基金的使用放心、满意。做到医疗过程的信息公开化,确保农户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二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三是加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各项管理规定,简化相关手续,缩短报销时间,使之更贴近农民,让广大农民满意。

参考文献

农村医疗范文3

关键词:农村;贫困;医疗救助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037-02

一、中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百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在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着一大批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贫困农民,这些人一旦患病后,需要支付的医药费是低保救济金的数倍,疾病让他们陷入“贫困―疾病―治病―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对贫困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帮助他们摆脱疾病困扰,维持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从2002年开始,国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这个文件中明确指出了“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2003年,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中指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同时也对医疗救助的内涵、目标原则、救助对象和救助办法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2004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来源、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2009年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救助体制,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的医疗救助形成了一套比较全面的实施制度。医疗救助主要通过国家、地方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方式进行筹资,并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在自身财政收入情况,需要医疗救助的对象数量基础上制定救助标准,按照按照“广覆盖,低标准”原则对贫困人员进行救助。

在国家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不断努力下,中国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和医疗救助对象的数量不断增加,救助水平也不断提高。在民政部的《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到2009年,国家投入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为58.6亿元,比2005年5.7亿元投入多了将近10倍。但是,由于中国农村贫困群体中需要救助的人群基数较大,救助资金有限等因素,农村贫困群体在医疗救助方面的全国人均水平起伏较大,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

二、中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对象界定缺乏科学性

在民政部2003年的《关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但是在实际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通常是以政府定期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救助对象,虽然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是固定的救助标准和动态的救助对象之间就形成了矛盾。另外也容易导致申请者设法隐瞒自己的实际收入,以获取救助的行为。

(二)政府对农村医疗资源投入不足

目前,中国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和先进仪器设备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农村的卫生资源十分欠缺。2005年底,全国1 633个县共有综合医院仅2 009所,县妇幼保健院(所、站)1 526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 586所。每千农业人口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5人,2005年中国各类医疗机构人员达542.7万,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6.0万,平均每千人有医疗人员3.59人。即便是有限的农村卫生预算和卫生费用,也越来越向高层次医院转移,中、下级的医疗机构却无人问津,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运作效率,导致贫困农民无力就医、无处就医,引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医疗救助资金不足

由于中国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因此,医疗救助水平的高低不取决于疾病的种类,而是以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作为最终的决定因素。由于受救助资金不足的限制,各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一般都确定了救助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救助病种。较高的起付线使得患一般疾病的贫困农民不能享受救助,较低的封顶线对患大病的贫困农民来说杯水车薪,将某些大病、重病作为主要救助病种的做法又将一些患有病种规定之外、亟须救助的重病贫困农民和患有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贫困农民除在救助范围之外。医疗救助体制中的这些门槛,已经让很多的贫困农民处于贫困疾病交加的状态中,给贫困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

(四)医疗救助和“新农合”衔接断层和错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都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都是为了有效缓解和降低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两者在保障对象和保障水平等方面的不同,使得这两种制度的衔接出现断层和错位。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表现:首先在救助与参合对象方面,农村医疗救助覆盖的对象主要是农村困难群众中五保户、特困户。但在农村地区还有不少困难群众也交不起参合费,需政府的资助。其次是起付线的设定问题,新型合作医疗实行的是报销制,发生医疗费用并达到起付线后才能得到报销,医疗费用达不到起付线的则不能受益。作为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虽然已经由民政部门资助参加了合作医疗,但是却由于起付较高可能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最后是制度推进进度上的问题,部分地区认为做好两项制度的衔接就是将两者完全同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只能在新农合试点地区开展,其他地区不宜开展,这在客观上会导致新农合阻碍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开展。

三、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探析

(一)科学界定救助对象

首先,民政部门在确定救助对象的过程应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调查工作,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尤其是在审批过程中,民政部要切实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医疗支出等进行深入了解和调查。其次,要做好医疗救助的宣传工作,提高村民对政策的知晓率,在救助对象确定过程中发挥村民的舆论监督作用,减少操作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最后,考虑到贫困人口的动态性,对于救助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救助对象,确保制度的相对公平性。准确界定救助对象才能真正切实为贫困人口提供一个较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体系。

(二)扩大医疗救助资金来源

目前中国医疗救助资金来源的主渠道是财政性资金,社会捐助为辅。财政性资金应当根据各地方财政实力的大小,实现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有机结合。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财政负担能力相应较强,地方财政负担比例要稍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财政负担能力较弱,中央政府根据当地的“五保”供养和低保对象规模,加大专项资金转移力度,受援助的地区省政府要按规定比例提供相应的财政配套资金。还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政府的财政拨款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就中国医疗救助实现状况来看,仅靠单一的政府财政性拨款的筹资方式所筹集的资额是不足的,还要积极发展多渠道的筹资方法,建立起确实能够发挥作用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系统。例如可以通过规范社会捐赠行为,让广大公民参与到扶贫救困中来。还可以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救助的民间组织,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加,利用民间组织筹资、发行的福利彩票、社会捐助向社会筹集医疗救助基金。

(三)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政策都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重要的成员,两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医疗救助基金部分用于为救助对象代缴参加合作医疗制度的费用,其他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附加补偿,救助对象除了从合作医疗基金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外,还可在此基础上从医疗救助基金获得部分补偿,其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显著提高,从而使医疗救助力度大为增强。医疗救助通过合作医疗管理网络的实施,制度运行成本因而下降,管理操作易行和高效,双方的衔接有利于管理成本的控制及制度的持续发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对参合的救助对象就医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和补助等方面给予协助,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及费用的支付终审,以降低整体管理成本。

(四)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法规体系

完善医疗救助的政策法规体系,需要各级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基层民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与发放等环节的档案管理制度,上级民政、财政和有关纪律检查部门对下级农村医疗救助尤其是基金管理与发放等情况实行定期监督审查与通报制度,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医疗救助的相关文件制定医疗机构相关的配套制度,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医疗救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除此之外,国家也要通过立法程序,加快出台《社会救助法》,并且通过修订已有的法律法规或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具体医疗救助的对象、主体、范围、标准等作出规定,使得农村医疗救助得到规范,实现医疗救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参考文献:

[1]崔秀荣.农村医疗救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推进策略[J].安徽农业科技,2008,(10).

[2]洪人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制度[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

[3]李华,等.完善中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思考[J].人口学刊,2009,(1).

[4]赵江利,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衔接问题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0,(1).

农村医疗范文4

农村健康状况不佳的因素较为复杂,包括农村地区交通不便、环境恶劣、存在某些职业危险、基础设施薄弱以及人们对健康和疾病不够重视等。

同时,社会经济因素也是健康状况的重要影响因素。与城市相比,农村人口收入较低、缺乏教育、没有工作,更容易遭受营养不良、吸毒、酗酒和抽烟等的侵扰。

提高澳大利亚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必须加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建设,改善农村居民不良生活习惯,并为其提供可及性高的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挑大梁

澳大利亚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基本是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要存在形式。在偏远地区,由当地政府或社区建立小型的护理中心,用以解决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问题。在相对较大的地区,政府会设立较大规模的公立医院以满足住院医疗服务,建立完善的急救系统,不仅有救护车还有直升救护飞机,随时可以将患者送往大城市抢救。

澳大利亚的农村居民大多散居在各自的农场里。每个小镇上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前身是镇医院,经过改革逐步完善功能,从而成为该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部分小镇通常只有一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8~15张病床,为需要住院的患者提供住院服务和简单的手术服务。该中心同时直接雇佣或租用几名全科医生为居民提供门诊服务。另有全科护士为居民提供多种卫生服务,包括除医疗意外的康复理疗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照顾、健康促进、健康咨询、妇幼卫生、糖尿病和高血压护理、送餐服务等。

一些人口在一两万人的大镇拥有一名或多名全科医生开办的诊所。这些诊所属于私人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门诊服务。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院提则供其他卫生服务。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筹资以政府筹资为主,占到80%以上。另外有10%~15%是私人医疗保险筹资,居民自付比例仅占6%~7%。即便如此,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面临着政府补偿不足的问题。如果政府根据服务中心的诊疗人次补偿,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人口稀少,农村的医疗服务利用率较低而服务成本相对较高,服务中心往往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澳大利亚政府也在尝试探寻不同的补偿方式来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各种卫生服务,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例如针对没有完成医疗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其医疗预算,鼓励用于提供其他社区卫生服务。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预算打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社区内居民的实际需求灵活使用,以保证随时满足不断变化的居民卫生服务的需要,特别是非医疗需要。

以初级卫生保健为舵

为了增强农村卫生事业,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澳大利亚政府进行了探索,总结了众多成功的经验。包括制定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本目标的农村卫生策略、支持医疗专家到农村服务的政府援助项目、资助联合健康服务项目、加强疾病预防和慢病患者的照料、设立面向农村培养卫生人才的专项奖学金、设立专业人士奖金计划、设立护理学专项奖学金、对农村医生进行专门的支持计划等。通过这些计划,目前澳大利亚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质量等,虽然与城市有一定差距,但差别甚小。

其中,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本目标,是澳大利亚政府提出的非常重要的农村卫生策略。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中,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政府将农村地区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以及安全饮用水和合理的营养作为重点,并要求建立与农村地区初级卫生保健相关的社会支持系统,以丰富和完善农村地区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

联邦和州政府制定和实施了诸多优惠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卫生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联邦政府依托大学设立专门为农村培养卫生专业人才的学校,直接推动了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

由于澳大利亚农村地区普遍地广人稀,其中一半的国土面积上仅居住了全部人口的0.13%。而且近30年来,农村人口还在不断下降,全国人口逐步向东南沿海大城市集中,超过4/5的人口生活在沿海50公里以内。

为此,澳大利亚不断发展农村医疗机构网络。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农村设立区域性和综合性的医疗中心;在较为偏僻的地方设立小型医疗机构;偏远地区则依靠皇家飞行医生、初级卫生保健站和当地社区等多种途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医疗机构间既有较为明确的责任分工,也有相互协作,以不断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澳大利亚政府也着重建立较为健全的农村卫生筹资体系。从需方角度而言,尽量减少农民的自付费用。从供方而言,在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还在农村开展许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针对老年人和土著居民的健康检查和评估项目,也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口能够从服务项目中获得更多收入。

四大挑战需攻克

尽管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地区公共资源相对缺乏、全科医生数量不足、适合农村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仍在探索中,这些仍是摆在澳大利亚政府面前的问题。而且随着政治领域改革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澳大利亚农村卫生体制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新挑战。

首先,澳大利亚不同人群间卫生服务差异显著。土著居民和非土著居民的健康水平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城市和农村居民之间的健康水平也存在差距。如何实现均衡发展,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卫生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战略性问题。

其次,农民健康需求的形式和内涵发生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希望获得更多的医院外服务,如上门服务、社区服务等,希望获得更多公开、透明的医疗信息和知识。如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展医疗信息和知识的渠道,成为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

农村医疗范文5

农村医疗保险缴费采取的是自愿原则,缴费期限是一年一交,交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不交则不享受,投保人自主选择。

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0月到12月月底,缴费后享受来年一整年的医保待遇,缴费途径一般是村上干部统一收取,个人也可以选择网上缴费。

虽然农村医疗保险的保费年年在涨,但是保障也更全面了,有经济条件的家庭最好交。

(来源:文章屋网 )

农村医疗范文6

一、发展态势良好

1、我县今年参合情况良好。过去两年,农民参保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信任度增加,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2009年共有87.6万参合农民,参合率为93.06%。上半年本级筹集资金876万元,补偿“参合”农民41.1万人次,医药费2480万元。

2、我县“新农合”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县出台的《新农合实施细则》可行性较强,实行了“日均费用、例均费用、病床使用率”三项指标控制,并规范了医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了病人相关信息联网及网上审核报帐,不但提高了报帐效率,更体现了《新农合实施细则》中所包涵的公平、公正、高透明度的原则。

3、农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过去因为地方偏远,有病没时间看,以及生病没钱治而放弃治疗等死的现象在农民中屡见不鲜,现在“新农合”的实施让许多留守的农民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了,而补偿金在治疗结束就可以直接在当地兑现。3年为一周期的优惠常规健康体检,已于今年8月全面实施,这为疾病的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新农合”的实施让农民一方面打消了顾虑,另一方面开始重视自己的健康需求。

4、促进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随着近几年“新农合”的开展,各相关医疗机构为适应“新农合”的发展,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都不断在努力提升和完善,这已逐步形成了医患双赢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的问题

1、“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新农合”相关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14%的农民对参保的基本条件和怎样参保不了解,12%的参保人对报帐程序不了解,32%的参保人对报销范围不了解,29%的参保人对报销的起付费及比例不了解,17%的参保人所持《新农合证》上的个人信息与《户口簿》上不相符,这些不但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也给医患双方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2、部分乡卫生院医疗条件依然落后,部分偏远乡卫生院因为落后的工作条件和较差的待遇,依然是老的想走,新的不愿来,许多日常工作是一人承担多项事务,医疗水平的发展更无从谈起。

3、为利益驱动,个别卫生院假挂床住院以及按病人门诊经费标准乱开药的情况依然存在。

4、由于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留守人员稀少,大部分文化层次较低,这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参保,安心治疗,关爱健康。

2、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公开报销项目、比例,简化报帐程序,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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