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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关系范文1
[关键词] 女性;社会地位;婚姻关系
人人都有自己的姓,而且作为自我标志的姓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需品,不可一日不用。但是,未必所有人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根据父亲姓,但为什么“姓”这个字又从“女”得义呢?“姓”字,由“女”和“生”两个部件构成。《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女”则表示人生之所由。《说文》:“象草木生出土上”,“生”表示人的出生,也就是说“姓”是表明始祖的,是一种血统的标记,这正与其字形之造义相契合。显然,在造“姓”字之时,在古人的观念里,孩子血统似乎仅仅维系在母亲身上。
古代的“姓”字从“女”,表示古代从女性,女性是社会的主体,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肩负着繁衍后代的责任,远古还有这种“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现象,这也许与那时候的群婚的婚姻形式有关,这大概是“姓”的最早的起源。也许,当时人们都是从母得姓,传说神农氏姓姜,皇帝姓姬,禹舜姓姚,少昊帝姓嬴。春秋时,周王室和鲁、晋、郑、卫、燕、虞、吴等封国姓姬,齐、申、吕、许等国姓姜,秦、徐等国姓嬴,其姓用字皆有“女”旁。《说文.女部》共有十一个古姓,这一系列从“女”的姓氏肯定了宗法社会前女性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
再看“娲”,许慎《说文》释“娲”为:“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作为一个化万物的女神,关于她 的神话传说很多:《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 在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察觉到母系氏族的影子,当时的人们把生育后代的功劳归于女性,而对男性在生育中的作用却只字不提。这其实是当时母系氏族公社中,亲族的世系按母系计算,子女知母不知父,只有女性被承认为祖先。古人把女性看作是“化万物”的造物主,这是对女性社会作用的充分肯定。从一个“娲”字,我们便可以看出女性在母系氏族公社中的无法替代的统治地位。
因为在群婚时代,子女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而且从母得姓,与此相联系的当然是母权制,因此,女性的地位要大大高于男性。然而这种差别仅限于遥远的上古时代,随着历史的进化,情况发生了完全相反的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同样地也反映在了汉字中。
“女”,独体字结构,在甲骨文中,被描绘成一女子敛手跪着的姿态,甚至有人认为是两臂背缚跪倒之态。上古没有坐具,做事多采用跪着的姿态,尤其是采集野果回来分配的时候,一群女人跪着分配食物的形象。当然,这只是一种自然姿态的反映,而没有歧视的成分。另一种说法,女孩在出嫁之前,必须在家侍候父母亲,并且经常以跪着的姿态来服侍,长久以来,这一形象被认可,就仿照这一形象造就了这样的一个字。这与后来对女人的规范要求“在家从父”中可以找到切合点,或许也更切合古人造字的意图。“在家从父”反映了女性在幼年时的家庭角色。女性从出生直至出嫁,都要服从父亲,受父亲统治。因为处在女儿的角色上,长幼之序与男女之别重叠。从长幼之序看,女儿是幼者;从男女看,是女儿身,是卑者。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她都处于卑位,是双重被统治者。女儿在家,自然是要服从并服侍自己的父亲的,因此是跪着服侍之形。
女子既嫁便称“妇”,“妇”字甲骨文象一个长跪女子手持一帚,表明其服侍丈夫,操持家务的身份。从字音上看,《说文》以“服也”训“妇”字,《大戴礼记》亦曰:“妇人,伏予人者也”。其训释方法均为声训,这实际上揭示了“妇”与“服”“伏”的同源关系,它们是同源词。也就是说,在古人的观念中“妇”必须“服”和“伏”于人的,所以才赋予“妇”与“服”“伏”相近的读音。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夫”字甲骨文象一头插一簪的成年男子,他正面站立,威风凛凛。“妇”与“夫”是相对的一个概念,所以,“妇”之“服”、“伏”的对象自然便是“夫”。可见,仅“夫”、“妇”二字,就赫然显示了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夫尊妇卑的地位差异。根据这种社会背景,再来观察以上罗列的从“女”诸字,则其中的历史文化蕴涵或可不言自明。然而,不论是社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对女子特别苛刻,还是女子对男子的种种抗争,实际都发轫于婚姻关系中男尊女卑的地位差异。具体落实到上述从“女”诸字,则“”、“奸”、“妒”等都透视出男子可以放荡,而女子则必须严守的两性关系上的不平等现象。
此种文字现象,足以说明这样一种历史现象:当社会进入农耕时代以后,男子由于体力的原因成为农耕生产的主要承担者。然而,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必然决定了男子的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此相反,女子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无法胜任繁重的农事劳作,只得退出生产领域而以操持家务为职。而女子既然退出生产领域而从事家务,则不得不依附男子而为生。所以,不难发现,婚姻关系中的夫尊妇卑,实际上发轫于农耕时代的男女经济地位的差别。总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在家庭里没有人格独立可言,她们处于社会的底层,是男人的附属品。
父女关系范文2
关键词:古希腊;妇女观;男权;女人祸水论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0)08-0028-01
古希腊人的妇女观是古希腊妇女地位的反映,反过来也影响到妇女的处境。有关古希腊男女关系的看法基本源自古希腊成年男子的作品,因此是男性对妇女及其自身的看法。不管是理论还是现实,古希腊城邦始终是男性公民的天堂,因此,男性公民的看法也可以看做是社会的普遍观念,既男性主宰社会,女性只是其附庸。
一、荷马时代
对于前荷马时代,由于无证可靠,在此不多赘言。荷马史诗是西方哲学、文学、伦理学等领域内一切重要学说和思想的最早文字记录。从荷马时代(公元前11-前9世纪)开始,古希腊社会就是男权的社会,荷马史诗既体现了男性的绝对权威,又肯定了妇女在某项些情况下对男性的抑制。
荷马史诗中,宙斯是男权统治的典型代表。他的妻子赫拉虽然常与其争吵,但最后仍屈服于宙斯的权力之下。赫拉不得不卑微的表示:“那也不得不按照你引我们的途径”,尽管她是地位显赫的天后。在荷马的观念中,也隐含着某些时候对女性的宽容和尊重。《伊利亚特》中的海伦,并未因背弃前夫、私奔特洛伊城而受到惩罚,并恢复了旧有地位。可以看出,荷马史诗中的性道德观是开放的这对后世所具有的教育功能使这种对妇女的宽容观念以及在性关系方面的开放意识得以流传普及,成为古希腊人关于男女关系的基本价值观。荷马史诗反映了希腊人的两种妇女观,其中既有歧视,也包含尊重,并承认某些方面女性对男性的控制力。这种矛盾的观念反映了荷马时代妇女的地位:一方面男性统治已初步确立,女性处于屈从低位,另一方面,母权制仍有一定影响,妇女地位相对于后来的时代还比较高,但明显已处于屈从地位。
二、古风时代
这一时期是希腊城邦形成时期。希腊人的妇女观念也发生了整合和分化,如被当代女权主义者苏珊・莫勒・欧金称作”有强烈厌女症倾向”的长诗一赫西俄德《工作与时日》,讲述的潘多拉的故事表达了“女人祸水论”的思想。他在诗中进一步贬低女性,把妇女看作如同一头耕牛一样有用。赫西俄德还认为女人是绝对不能相信的,进一步说明男性成为统治者的合理性。赫西俄德这种祸水论观念在古风时期已经根深蒂固。诗人塞蒙尼德斯诗中体现了强烈的仇女情绪,用讽刺的手法和幽默的语调把他视女人为祸害之源的思想表达的淋漓尽致。古风时代的知识男性为何对妇女存在如此恶劣的偏见,与荷马时代差距如此巨大,限于史料有限,我们无从查证。但一定发生了一些事情,促使古风时代的知识男性得出这一结论。对于这一原因,众说纷纭,尚无定论。
三、古典时代
当希腊的历史进行到公元前5世纪时,希腊进入古典时代。随着希波战争的胜利,希腊的经济文化空前繁荣,但其妇女观与古风时期并无多少差别,且形成系统。
由于哲学的发展,古希腊思想家的妇女观开始系统化,其中最为著名的论述者是色诺芬、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在色诺芬看来,结婚的目的是生儿育女、养儿防老和管理家务。《经济论》中的重要人物伊斯可马可斯对其婚后不久的妻子教育到:“为了家务和孩子的缘故,我们把妻子视为最好的合作者”。在这里,婚姻根本只是男性实用功利的打算。柏拉图提出了当时最为激进的妇女观,其轻视妇女的思想主要表现在《蒂迈欧篇》中,我们从中读到:“投生人间为男人而过着正当生活的灵魂注定要返回其出生的星球上。而行为不端的男人就会在下世投生为女人……”。在这里柏拉图将转世为女人看作是对行为不端的男性的惩罚,器歧视女性的态度显而易见。亚里士多德是男权天然合理的系统鼓吹者,在生命科学尚不发达的古代,他对于雌性在再生产中的被动作用及其体制的论述为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提供了生物学基础。基于这种生物学观点,他认为男女间的关系自然地存在着高低,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妇女观反映并总结了当时希腊人的普遍认识,因而成为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观念。
纵观古希腊妇女观的发展,可以发现,古希腊人对待妇女的态度对近代西方人的妇女观及西方妇女的处境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值得深思的是,古希腊妇女的地位下降,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体力优势的显现而出现的,并在政治社会领域得到极端体现。而启蒙时代的妇女解放是男性发明家做始料未及的,归根结底始终是近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
参考文献:
[1]荷马著,罗念生、王焕生译.伊利亚特[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
父女关系范文3
一、双向尊重:全新理解
任何人都有自尊和他尊的需要,是建立平等尊重关系的第一心理动力,这种需要得到满足会使人体验到自己的力量和价值,增强信心,否则会使人产生自卑和失去信心。父母与子女能否建立良好的平等尊重关系取决于父母与子女双方。
首先,取决于父母与子女是否“自尊”。
自尊感是一种对自己可以胜任、值得人尊重的自我体验。自尊感包括两方面:一是个体自己尊重自己的情感体验,称之为自尊心;二是与个体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需要相联系的情感体验,称之为尊重感。自尊与自我评价联系在一起。积极的自我评价产生自尊感,易于自我接纳、自我肯定;消极的自我评价则产生自卑感,易产生自我排斥、自我否定。良好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建立在父母与子女双方对自我的积极评价上,即建立在自尊感的基础上。子女的自尊来自他们对自我的积极评价--不能自己看不起自己;父母的自尊则来自于能教好子女的个人成就感以及家庭教育子女意义深远的家庭教育价值观的确立。
自尊是自我对胜任、自信、成就、独立自主、个人力量等的需求满足,自尊是激发人们不断进取的可贵品质。有高度自尊心的人性格比较活泼,智力发展良好,喜欢探索,富于创造,对自己所从事的活动充满自信。如果一个人缺乏自尊、自信,必将阻碍其潜能的发展。
其次,取决于父母与子女是否“他尊”。
“他尊”即相互尊重。相互尊重是互动的基础,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不要勉强对方,可以有不同意见,可以争论,但需要是要有理有节。子女对父母的尊重往往建立在对父母权威、个人修养、学术水平、人格魅力、劳动价值等认可的基础上;父母对子女的尊重则往往建立在了解、理解、热爱的基础上。没有对父母与子女双方的了解、理解,就没有热爱,没有热爱就谈不上尊重。不尊重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如果父母总指责儿女不听话不懂事,而儿女却总反感父母强加的意识观和行为观,就不会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也无他尊之言。
二、双向尊重:子女尊重父母
古往今来,“尊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在平等的父母与子女关系中,子女对父母的尊重主要表现在对父母的职业、人格、劳动价值等的尊重及用好的成绩回报父母和社会的自我效能感的建立。因得到父母家庭教育而心存感激的情感体验激发的是对父母情感的尊重;“以父母的人格培育子女的人格”的家庭教育思想唤起的是子女对父母完善人格的强烈需求及对“父母是人类灵魂的第一工程师”的人格尊重。
(1)尊敬父母,最重要的是敬重和爱戴父母,使父母精神上得到宽慰。
作为子女,早出晚归,要向父母问好;外出之前,要主动告诉父母去的地方,做的事,啥时候回来;要定期向父母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情况,虚心向父母征求意见等等,还要与父母主动沟通,逐渐安排自己的生活,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寻找追求的目标,并一同与父母分享,这些都是敬重和爱戴父母的表现,是父母精神上的食粮。
(2)尊敬父母,还要表现在对父母的理解上。
父母由于爱子女心切,对子女的前途考虑较多,会更多地关心子女的考试成绩和名次,还可能要求过于严格,作为子女要能理解这种严格要求,不应让父母生气、伤心、失望,更不应有逆反心理,尽最大精力按父母要求去做;对父母的批评教育,不顶撞,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对于父母的文化水平低下或缺点,能在帮助的情况下就在心理和行动上进行帮助,不可嫌“丑”,子女只有尊重父母的权利,没有指责的权利。
(3)尊敬父母,更需要行动。
尊重父母,不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体现在行动上,一个行动,哪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行动,也比那些美丽动听的夸夸其谈强千百倍,行动上尊重了父母,才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整个世界。具体要从小事入手训练培养孝敬父母的行为习惯:听从父母教导,关心父母健康,分担父母忧虎,参与家务劳动,不给父母添乱,实际行动中如关心父母健康方面:每天要问候下班回家的父母,当父母劳累时,主动帮助或请父母休息一下,当父母外出时,应提醒父母是否遗忘东西或注意天气变化,当父母有病时,应主动照护,多说宽慰话,替他们接待客人等,还要承担必须完成的家务劳动,哪怕是吃饭时摆筷子。这样的子女会不断增强尊敬父母的观念:“父母养育了我,我应为他们多做事。”在家里能养成尊敬父母的好习惯,到社会中,才有可能做到关心同事,也才有可能做到对祖国的忠诚。
三、双向尊重:父母更应尊重子女
家庭教育过程是父母与子女互动的过程,父母与子女关系中的平等主要在于父母能否平等对待子女、尊重子女。尊重子女体现现代社会中的民主平等意识,它是良好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重要尺度。
(1)尊重子女的人格。
现代家庭教育中新型父母与子女关系强调的是一种“人人”关系,也就是说父母与子女都是相对独立的人。父母把子女看作是“独立的人”的观点是父母尊重子女的前提。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是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当子女出现差错时,父母千万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进行训斥,而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如果一位父母在子女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父母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千万不能说有辱人格的语言,“你没出息”,“你不可救药”,“你的脑子是猪脑子”,“我对你完全失望了”,“早知你这德性,就不该生你”,“你把我的脸都丢光了”……这些话应该从平时的语言里消失。
把子女当成独立人格的人,还要听取他们的意见,不仅要听,还要分析,对的采纳,不对的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想法且加以纠正与引导。
另外要为子女保留一点“秘密”,包括过去和现实的“秘密”、“隐私”,这并不是放纵,并不是撒手不管,这是一种人格的体现,只有这样,在关键时刻和关键场合子女需要帮助时,才会把真心话向父母讲,父母再进行适时的、正确的引导就真正保护了子女。
(2)尊重子女的自尊心。
自尊心是人类心灵里最敏感的角落,保护自尊心就是保护潜在力量,使其度过成长过程中的危险与伤害,更加有序地发展成长。自尊心强的子女对自己的品质持积极态度,他们容易形成较高的抱负,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因此容易在所投入的各项活动中取得成绩。反之,自尊心差的子女对自己的态度则比较消极,他们对自己的能力持怀疑态度,在各项活动中退缩不前,成绩也较差。自尊心的形成,不但可以挖掘出子女现有潜力、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学习成效,而且还为平稳地渡过下一个重要的心理发展期创造良好的背景条件。
无数事例表明,在子女发展自尊心的过程中,父母的尊重是极为重要的。
首先,检查父母自己对子女的评价。是否因为子女显得一般而在内心深处感到失望?是否时常由于子女不可爱或有些笨拙而否定他?是否认为子女愚蠢?一个子女的自我概念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他认为父母是怎样看他的,当一个子女确信他的父母爱他且尊重他时,他更易于建立作为一个人的自我价值。
其次,是爱护和赏识子女。没有爱护和赏识就没有教育,就精神生命而言,每个子女仿佛都是为得到爱护和赏识而来到人世间的。爱护和赏识的奥秘在于让子女觉醒,觉醒的生命力量是排山倒海、势不可挡的。
第三,批评教育子女应以个别为宜。对待子女的错误,不要当着别人训斥、指责子女,多给子女留面子;不要当着别人的面唠叨子女曾经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使他感到难堪。要有宽容之心,让子女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从内心深处去影响和感化他们。
另外,避免溺爱子女。一个过分宠爱子女的父母会使他的子女落在其正常发展的时间后面。溺爱子女会使子女发现很难单独作出决定或很难进行自我约束,对所遇到的自主与责任问题感到束手无策,丧失自尊心。
(3)尊重子女的差异。
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个性方面会产生巨大差异,特别是进入学校的子女,渴望自立但又缺乏自控能力,往往会产生错误的观念甚至做出错误的举动。作为父母一定要对子女充满希望,哪怕是基础再差的子女,父母必须作出细致客观的分析研究,分析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生活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给予更耐心的辅导,促使他们能一点一点的进步,并根据他们的进步情况恰如其分地进行激励,使他们看到希望的曙光,品味出学习与生活的乐趣及继续努力的方向。
父母还要鼓励子女大胆思考、勇敢探索。慎重对待子女的提问,尤其是简单问题。对待子女的发问要鼓励,用最大的热情谨慎回答,保护好他们的求知欲,启发子女勇敢探索的精神。父母只要鼓励子女思考、探索,营造和谐轻松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才能激发子女的勇往直前的良好品德。
另外,父母的任务之一是要做一个有信心的同盟者:当子女泄气时进行鼓励,当子女遇到挫折时同子女在一起,并给予子女克服挫折障碍的工具。这些工具之一就是帮助子女得到补偿。每一个人都是利用其能力来与其弱点相抗衡。父母所要干的事就是要帮助子女发现那些能力。当然父母还应对子女的能力进行估价,然后再为子女选择一项最有希望成功的技能,如果必要的话,奖赏、逼迫、引诱都行,只要他能学会。如果父母发现自己的选择错了,那么就应重新选择,千万不要让惰性妨碍向子女传授这项技能。
父女关系范文4
【关键词】 北京西城 贫困妇女 宫颈癌 筛查
子宫颈癌是威胁妇女健康严重的疾病。已有研究证明性生活过早、多性伴、多孕多产、社会经济地位低下、病毒感染等是宫颈癌的危险因素。为了解贫困妇女人群中宫颈癌的主要因素,为其提供有效的干预措施,对贫困妇女人群的宫颈癌筛查结果进行分析。
对象与方法
1.对象:2006年3月来西城区妇幼保健所门诊进行免费妇科检查的贫困低保妇女475例。年龄为(45.6±5.8)岁、平均孕次2.17次,平均产次1.07次,收入(588.34±267.63)元、初孕年龄(25±4.5)岁。
2.问卷调查:制定统一问卷,内容包括一般情况,月经史,孕产史,疾病既往史,家族史,现状等情况。问卷由专科医生进行调查后填写。
3.临床检查:妇科检查、宫颈刮片采用超薄细胞检测技术(thinprep cytologic test, TCT)中美合资的美生医疗器材公司生产。
4.诊断方法和标准:按TBS(the bethesda classification system)[1]诊断系统分为4类,对人瘤病毒(human papillomavirius,HPV)阳性和HPV阴性但ASCH及以上异常者做阴道镜多点活检,送病理诊断,确诊可疑癌前病变和宫颈癌。
5.统计学处理方法:所有数据通过SPSS10.0软件进行建库录入及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结果
1.检出率:确诊宫颈癌2例,宫颈癌检出率为421/10万(2/475);可疑癌前病变检出率 2736.84 /10万(13/475),其中轻度不典型增生(CINⅠ),检出率1473.68/10万(7/475),中度不典型增生(CINⅡ),检出率421.06/10万(2/475),上皮内高度病变的非典型鳞状细胞(ASCH),检出率842.15/10万(4/475)。15例病例做HPV检测,HPV阳性率为26.67 %(4/15)。
2.影响因素分析:再婚、初孕年龄≤30岁、阴道排液组可疑癌前病变和癌症检出率高,与非再婚、初孕>30岁、阴道无排液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讨论
子宫颈癌是女性生殖道恶性肿瘤发病率最高的癌瘤,在所有女性癌瘤中也仅居乳癌之后,其死亡率居妇科肿瘤第2位[2],严重危害妇女健康。子宫颈癌的防治关键在于癌前病变的预防、发现与处理。
此次西城贫困妇女宫颈癌检出率为421/10万,明显高于西城贫困妇女宫颈癌检出率54.05/10万(2/ 3700)和全国妇女普查(90年代)宫颈癌的检出率3.89/10万[3]。
此次体检的人群虽然都是贫困的低保人群,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西城一般贫困妇女的家庭人平均月收入。由于个人及其他家庭人员能力的差异,收入较低可能在医疗支出方面相应的投入要少,其家庭妇女的很多妇科疾病不能得到较及时的治疗,不能及时解除部分宫颈癌的致病因素。特别是有的不能承担妇女病普查的费用,不能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其发病。因此贫困人群的低收入人群宫颈癌高。贫困人群是宫颈癌的高发人群,也是重点干预对象。
宫颈癌及其癌前病变的发病与再婚次数及初孕年龄有关。再婚意味的增加,多性伴是宫颈癌的高危因素。随着初孕年龄的增加宫颈癌及其癌前病变的发病率有所增加。
阴道排液是宫颈癌的危险因素,应积极治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已发现HPV感染与宫颈癌有关,现已明确HPV感染是宫颈癌发生的主要原因[4,5],99.7%的宫颈癌都可检测到高危HPVDNA。而HPV感染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群的年龄和性行为。HPV感染,主要是高危型HPV感染在30岁以下(18~28岁)性活跃的年轻妇女中颇为常见,主要通过性生活传播,通常没有症状。因此高危型HPV检测应逐步纳入防癌普查的常规项目。
政府应重视贫困妇女的子宫颈癌普查普治工作,增加财政投入,用专项经费保障每一位贫困妇女能享受每年的防癌普查。通过普查及时发现和积极治疗阴道排液、HPV感染等危险因素,从而降低贫困妇女的宫颈癌发病率和死亡率。在贫困妇女人群中,加大防癌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其了解防癌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使贫困妇女的防癌普查由被动变主动,促进贫困妇女自觉接受防癌普查。
参考文献
1Diane Solomon , Ritu Nayar . The Bethesda system for reporting cervical cytology[M] .Second Edition . SpringerVerlag New York , Inc .2004.
2黄光琦.宫颈癌中多癌基因变化及其临床意义. [J].实用妇产科杂志.1994.10(5):231.
3杨玲,皇哺小梅,张思维,等.199019992中国宫颈癌死因调查[J].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03,25(4)386390.
父女关系范文5
关键词:围绝经期妇女;自我健康;健康管理
多数妇女在围绝经期及绝经后早期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围绝经期症状,如潮热、出汗、情绪不稳定、抑郁及失眠等,这不仅影响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成为涉及婚姻、家庭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重要健康问题。本研究从围绝经期妇女自身角度出发,关注该人群对围绝经期相关知识、态度及行为等自我健康管理情况,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承德市围绝经期妇女的自我健康管理现状,为该地区开展围绝经期保健等工作提供借鉴。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采用分层便利抽样的方法,调查承德市围绝经期妇女600例,发放调查问卷600份,有效回收问卷6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0%。
1.2调查方法 采用匿名自填式问卷调查法进行调查。调查问卷是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并结合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自行设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资料、围绝经期健康知识知晓情况、健康态度、健康行为管理等。调查时间为2015年3月~4月,经预调查后对问卷进行修订后,方用于正式调查。
1.3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资料的分析与处理,调查对象一般情况、围绝经期妇女健康知识知晓情况、健康态度、健康行为管理情况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如(n、%);健康态度得分采用(x±s),不同人口学特征对围绝经期妇女健康态度的影响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
2结果
2.1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50.8±6.1)岁;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有442例(73.70%),县城及市区例数为491例(81.80%);月经正常206例(34.30%),月经不规则105例(17.50%),绝经289例(48.20%);有43例(7.20%)为医学相关工作者,有73例(12.20%)的丈夫或子女为医学相关工作者。调查显示,妇女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中,潮热出汗(37.50%)、心悸失眠(38.80%)的发生率相对较高,其次为骨关节疼痛(31.00%)、疲乏(30.50%)、头痛(25.00%)、焦虑抑郁(24.00%)等。
2.2围绝经期妇女健康知识知晓情况 调查显示,82.00%的妇女知道围绝经期是妇女一生中必须经历的阶段,49.20%的妇女知道围绝经期综合征主要症状,31.50%的妇女知道产生围绝经期综合征的主要原因为内分泌改变。另外,有52.80%的妇女认为保持乐观情绪可以预防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41.80%、41.20%的妇女分别认为合理饮食、体育锻炼是预防的方法,有39.20%的妇女不知道如何预防或缓解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
2.3围绝经期妇女健康态度 调查显示,46.30%的妇女对围绝经期这一阶段持“无所谓”的态度,38.00%的妇女持“积极面对”的态度,而依然有7.50%、6.20%及2.00%的妇女分别对这一阶段存在焦虑、困惑迷茫及恐惧的态度。围绝经期妇女自我健康管理态度得分(19.39±2.36)分(满分25分)。另外,不同人口学特征的围绝经期妇女的健康管理态度有所不同,如不同居住地(市区、县城和乡镇)的妇女健康态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为5.512,P值为0.004;不同学历层次的妇女健康态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为8.866,P值为0.000;从事职业与医学相关的妇女与非医学相关及无职业者健康态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为13.394,P值为0.000;不同的婚姻家庭和谐程度的妇女健康态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值为5.459,P值为0.004。
2.4围绝经期妇女健康行为管理情况 调查显示,只有31.70%的妇女有规律体检的习惯,37.30%的妇女曾体检过,但是不规律,也有31.00%的妇女从未体检过。只有14.7%的妇女选择经常服用钙剂补钙,20.30%、50.20%的妇女经常经常喝牛奶和吃豆制品,而34.20%的妇女有偶尔熬夜的习惯,23.80%的妇女从来不参加体育锻炼。另外,在最喜欢的体育锻炼方式中,53.00%的妇女选择步行或慢跑,30.20%者选择跳舞(包括广场舞、健身操),16.70%者选择爬山,5.00%者选择游泳等。
3讨论
本调查显示,出现潮热、出汗症状的围绝经期妇女占37.50%,有失眠的症状的占38.80%,均小于周赞华[1]的46.50%和64.40%。这可能与承德市独特的地理与生活环境有关。然而,调查发现,承德市有49.20%的妇女没有听说过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能正确回答出产生围绝经期综合征的主要原因为内分泌改变者仅占31.50%。可见,该人群对围绝经期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欠佳。
对于围绝经期妇女健康态度的调查显示, 46.30%的妇女对围绝经期这一阶段持“无所谓”的态度,只有38.00%的妇女持“积极面对”的态度,也有妇女存在焦虑与恐惧的态度。虽然围绝经期妇女自我健康管理态度总体得分尚可,但不同人口学特征的围绝经期妇女的健康管理态度却存在差异,这提示对于县城及乡镇地区的妇女、学历层次较低的妇女、工作与生活中不易接触医学相关内容的妇女等应该加强围绝经期知识的普及宣传,增进其对围绝经期健康保健的积极态度。另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程度也可影响围绝经期妇女在这一时期的健康管理态度。马素慧[2]等的研究也显示,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可以降低围绝经期妇女抑郁的发生。
对于围绝经期妇女健康行为的调查发现,只有31.70%的妇女有规律体检的习惯,其睡眠与体育锻炼情况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有氧运动对改善妇女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的研究逐渐增多,运动代替激素替代疗法改善围绝经期妇女潮热出汗、失眠、抑郁及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效果已经证实[3-6]。在本调查中,承德市妇女最喜欢的体育锻炼方式为步行或慢跑,其次为跳舞等,这对今后进一步研究改善围绝经期症状、提高围绝经期妇女生活质量等内容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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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丹,曹阳,吴F禧,等.运动改善女性围绝经期综合征症状的研究进展[J].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14,20(6):864-866.
父女关系范文6
[关键词] 《世说新语》;婚姻生活;女性意识
【中图分类号】 】K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8-022-2
与之前的文学作品相比,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志人小说”典范之作的《世说新语》给人留下一个突出印象,即它塑造了一系列不同于以往作品的女性形象。据统计,全书描绘的各式各样的女性形象约占总人物的1/4。同时,《世说新语》也以寥寥数语传神地勾勒出魏晋女性冷暖纷呈的婚姻家庭生活,这些资料的存在让后世读者得以窥探到魏晋时期女性在社会转型期的婚姻生活状态。本文试图从婚姻的自主选择权、婚姻中的自由与爱恋、超越婚姻的社会政治话语三个方面,对《世说新语》中女性的婚姻状态进行整体把握,探讨其所体现出的女性意识的觉醒以及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角色和地位。
一、婚姻的自主选择权――女性自我觉醒的萌芽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父母之命”和门第观念是扼杀纯真爱情的重要原因。“社会等级壁垒森严,门第观念强烈则是这一时代家庭(特别表现在婚姻方面)的基本特征。士族之间根据门第高低世代联姻,选妇择婿都以高门士族为荣。”最典型的就是《贤媛》第十八则的故事。“周浚作安东时”,恰逢机缘,看见汝南女子李络秀“状貌非常”,因而“求为妾”。李氏父兄不许,而李氏本人却同意了,并说:“门户殄瘁,何惜一女!若联姻贵族,将来或大益。”为了有益于家族兴荣,她牺牲感情,屈节为妾,可见魏晋女性的悲哀。
虽然中国古代女性在精神和肉体上都遭受着残酷的折磨和束缚,但她们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过斗争。《世说新语》中也有表现女性自主选择恋爱和婚姻的故事,从中体现了女性自我意识的萌芽。《惑溺》第五则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故事中,贾午在其父贾充聚会时从青中看到“韩寿美姿容”,于是“悦之”,进而“恒怀存想,发于吟咏”。在婢女的牵线搭桥下,“寿闻之心动,遂请婢潜修音问”。这对年轻男女为了幽会,韩寿“逾墙而入”、“及期往宿”,冒着付出生命代价的危险也要身入侯门相府;贾午则是主动追求,自己挑选丈夫,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情所动,以至于斯,对于一个封建大家族中的大家闺秀来说,确实难能可贵。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父亲贾充从韩寿身上闻见“奇香之气”,知道了自己女儿与韩寿之间的实状,因而不得不“以女妻寿”。韩寿只是贾充的僚属,他与贾午的婚姻并不是建立在家族利益的基础上的,而是基于自由恋爱的情愫和自主婚姻的选择。从西方叙事学的人物研究模式去研究,贾午身上所表现的“心理性”远远大于“功能性”。“功能性”人物观将人物视为从属于情节或行动的“行动者”,人物的作用主要在于推动情节的发展,而“心理性”人物观则认为人物的心理或性格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心理性”人物观注重人物的人本性、现实性、真实性。社会的变迁导致妇女走上社会、成为社会一员的机会增多,也带来了她们婚恋观的变化,过去那种唯男人是从,完全处于附属地位的女性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自立自强、寻求自我生命价值的女性逐步增多。贾午和昭君主动追求相亲相爱自由恋爱的大胆行为与当时盛行的传统礼教相背而驰,但这正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所具有的真情实感,符合人性,体现出生活在世上的女性的真正的心理和生理需求,是具有丰富心理特征的个性化人物,体现出女性自我意识的萌芽。
二、婚姻中的自由与爱恋――女性地位的进一步提高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男人是天是主,女人是地是奴,女性无法真正建构自己的身份,女子在家庭中的主要职责就是传宗接代和相夫教子。《仪礼》中对女性的从属与卑下地位有明确规定:“妇人,从人者也。”东汉班昭也教育女性要做到“卑弱第一”。女性对丈夫的依附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更表现在精神领域的无条件服从。但《世说新语》中首次体现出一种新型的夫妻关系,即男性对女性的重新认识和相对重视,反映了魏晋时期婚姻生活中两性关系逐渐向着平等发展的趋势。
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提高首先体现在妻子可以和丈夫平等对话上。面对丈夫的盛气凌人、自高自大,许允妻阮氏用“夫百行以德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谓皆备?”的问答,以智慧令丈夫折服;诸葛诞女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毫不客气用“大丈夫不能仿佛彦云,而令妇人比踪英杰”针锋相对地借公公的名讳来嘲讽丈夫,用自己的智慧使得丈夫低下高昂的头颅,夫妻二人的关系相对平等,进而达到和谐幸福。
女性地位的提高还进一步表现在婚姻中男性对女性价值的肯定和体认上。他们不再认为女性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将女性看作一个有着特殊存在意义的独立个体。《惑溺》第二则生动地刻画了魏晋名士荀粲与妻子的真挚爱情。妻子发高烧,他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到庭院中取冷,然后“自熨之”;在其妻死后,“少时亦卒”。在这个故事之后,《世说新语》中还附加了一句荀粲的话:“奉倩曰:‘妇人德不足称,当以色为主。’”在婚姻男女问题上,荀粲的“妇人德不足称,当以色为主”的“唯色论”无疑是惊世骇俗。其所称“色”,是对女性在客观世界中的作用和价值的重新体认,是作为对抗封建“妇德”的武器。荀粲把女子之“色”作为一种生活之类来加以欣赏,在某种意义上已是把女性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来看待,由此也显示出魏晋女性家庭地位的进一步提高。从潜层意义看,传统以男性为大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二人感情付出的关系处于极不平等的状态,丈夫可以一妻多妾,甚至随意将女性抛弃,而女性则必须以男性为首,依附于丈夫。建安时期,荀粲在妻子死后“少时亦卒”,与《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在刘兰芝死后也相继殉情互为印证,说明此时婚姻中男女不平等关系有了重大突破。从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所建立的人格模式来看,荀粲的心理属于“本我”阶段,是心理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它依据快乐原则寻求立即的完全的释放。即使是在“以夫为纲”的封建礼教的现实束缚下,荀粲仍旧通过自身的大胆行为为自己求得内心本能情感的满足,充分发挥了人格中的“本我”成分,肯定女性,赞美女性,揭示出女性地位的进一步提高。
三、超越婚姻的社会政治话语――女性独立主体的最高体现
婚姻生活是女性重要的活动场所之一,《世说新语》中的两性婚姻家庭生活也表现出女性具有了超越爱情、婚姻的更高层次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话语权。在社会实践中觉醒的女性独立主体意识,突出地表现在女性对自身应该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与社会地位的确切认知,具体在婚姻家庭方面则表现为夫妻权利与义务的平等上,尤其体现在婚姻中的妻妾关系上。现实生活中,魏晋多偶的婚姻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家庭中女性无法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和地位,这必然引发争宠和政权的较量。通过整体把握,我们可以发现以往作品中极少描写的妒妇比较高频率地出现在《世说新语》中。妒妇的出现可以说是女性对自身作为独立主体的更高体认。
宗白华先生曾说:“魏晋是一个妒性发达的社会。”《贤媛》第十三则故事中的桓温之妻南康长公主,得知桓宣武甚宠李势妹,竟然嫉妒到带着十几个婢女拿着刀去袭击一个亡国的弱女子,其妒性可见一斑。《惑溺》第三则中的贾充之妻郭槐也同样是一个形象突出的妒妇。“贾公闾后妻郭氏酷妒,有男儿名黎民,生载周,充自外还,乳母抱儿在中庭,儿见充喜踊,充就乳母手中呜之。郭遥望见,谓充爱乳母,即杀之。”仅仅因为一见而杀乳母,导致自己“后终无子”,可以说这样的妒性已经到了极致。如果说上面两位女性的妒只是出于无法忍受丈夫爱上别人的话,那么谢太傅刘夫人则可以看作是对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真正有着更为清醒的认识。《贤媛》第二十三则故事说:“谢公夫人帷诸婢,使在前作伎,使太傅暂见便下帷。太傅索更开,夫人云:‘恐伤盛德。’”面对丈夫蓄伎蓄妾的行为,她虽然也嫉妒,但她用自己相当的文化素养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一点上,刘夫人可谓妒妇中的智者,这也正是一种维护自身、维护家庭、维护妇女正当权益的表现。
魏晋的妒妇所表现出的种种举动是对男性在家庭中的绝对地位的挑战,更难能可贵的是《世说新语》中已有女性开始关注政治,甚至对丈夫的政治仕途进行一定的指导。许允之妻阮氏,虽为女子,但却十分关心丈夫的仕途,丈夫被捕,阮氏告诫丈夫说:“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帮助自己的丈夫度过危机,挽救了丈夫的性命和前途,可见其聪慧。《惑溺》第七则:“王丞相有幸妾姓雷,颇预政事,纳货。蔡公谓之‘雷尚书’。”作为女性,这位“雷尚书”并不是唯唯诺诺地听凭丈夫所欲所为,而是时不时地在丈夫旁边吹一吹“枕头风”,当然,在那样的男权社会里女性不可能真正完全地置身于政治中,并且作为一个妾,“雷尚书”干预政事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纳货”,并没有上升到自我意识的高度,但她毕竟在某种程度上对政治起了一定的干涉和导向作用,成为女性主体意识的最高体现,在魏晋的女性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整个社会系统若是要发挥功能,男性和女性都不可缺少。法国思想家傅立叶也说过,妇女的解放程度是衡量社会发展的一个尺度。这一尺度与人类文化、经济、政治的各个侧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我国封建礼教长期控制压迫着女性,但她们也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之抗争着。文学作为反映现实生活的载体,对女性觉醒的表现和探讨也从未停止过,尤其从文学作品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出女性觉醒的层面在逐渐扩大,女性的地位在逐步提高。虽然囿于时代和自身的局限,魏晋时期的女性在爱情、婚姻家庭方面仍然处于劣势,还没有达到经济独立、政治自主的地步,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较于之前时代的女性毕竟前进了一大步,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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