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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范文1
[关键词]租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2001年1月,财政部了财会[2001]7号《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该准则规范了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为我国企业租赁业务的会计指出了具体操作,但笔者认为此准则还存在缺陷和不足,本文拟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以下简称IAS17)作比较,并提出对租赁准则的一些改进意见。
一、关于租赁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租赁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协议,并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应受无形资产准则的制约。而IAS17认为土地和建筑物的租赁,同其他资产的租赁一样,应归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对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协议的不同归类,源于各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差异。IAS秉承西方国家土地私有的法律理念,在法律上将土地视为不动产,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土地的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我国土地的主义公有制,使承租人不可能通过租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不可能出现融资租赁土地的情况,而即使是土地的经营租赁,也不适用于租赁准则。因此准则规定土地使用权受无形资产准则制约,但在对无形资产的规定中也仅仅是将出租人纳入准则规范之列,而没有涉及无形资产承租人。这使无形资产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实际操作中无章可循。为弥补这一空缺,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笔者建议借鉴IAS,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协议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租赁协议的意义,将其在租赁准则中予以规范。
二、关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我国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而IAS17规定承租人应按等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金额,或是按更低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将融资租赁确认为资产和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这项差异,源于我国租赁会计准则回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1990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首次提出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工具的计量属性,后来经过协商,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制定了这方面的准则。时至今日,国际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已有十几个之多,公允价值会计在各国与实务的中显示出蓬勃生机。而我国在2000年12月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中取消了公允价值,理由是企业可能利用公允价值来夸大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笔者认为,公允价值在一国的运用主要取决于该国的资本市场是否发达。在市场经济中,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是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结合我国资本市场欠发达的实际情况,笔者建议为了摆脱成本计量的桎梏,可以考虑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为公允价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入租赁准则,真实准确地计量租赁资产价值。
2、我国租赁准则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其与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差额记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而IAS17规定“在租赁开始时,租赁资产和未来租赁负债应以相同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
IAS将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的本金在租赁开始日计入长期应付款,支付的利息部分计入融资费用,融资费用一般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各会计期间摊销。我国租赁准则中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实质上是承租人应付未付的利息,相当于多计的资产,这违背了会计计量的谨慎性原则。我国在租赁开始日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虽然同IAS一样都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但是使用的方式却存在实质性的差异。
3、我国租赁准则规定“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小于30%,含30%)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项规定虽然简化了租赁的账务处理,照顾到了会计人员对租赁业务较为陌生的实际情况,便于其实务操作,然而承租人未计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实质上是承租人应负担的利息费用。这就等于是免去了利息费用,给承租人留下了利润操纵的余地。而且融资租入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30%,含30%),很难说符合客观实际,可能会违背会计计量的重要性原则。
4、我国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IAS17指出“某些特定的租赁活动(如为租赁协议进行谈判并为保证获得该租赁协议而进行的活动)经常会发生初始直接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承租人为获得融资租赁所进行的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应确认为租赁资产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准则》将初始费用简单费用化,而IAS将其资本化,笔者认为费用化的计价虽简单易行,但不能完全反应租赁资产的真实价值,也不符合会计计价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借鉴国际IAS,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笔者建议对租赁项目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项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将一项资产出售后又将这项资产租回。当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时,准则和IAS17都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销售收入超过账面金额的任何部分,不应立即确认收益,而是将其递延并分摊于整个租赁期。”这类交易的实质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资产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将销售收入超过账面金额的部分予以递延并分摊于整个租赁期实质上是对融资利息费用的抵减,遵循了会计计量的收入与配比原则。同时也可以避免双方通过提高或压低各期租金产生销售损益并造成资产和各期费用的虚增或虚减。
在对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中,租赁准则和IAS17有较大的差异。租赁准则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IAS17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而且交易明显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则利润和损失应立即予以确认。IAS17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于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后立即确认利润和损失。同时IAS17还规定: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则应将其递延,并按照租赁付款比例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IAS基于稳健性原则的考虑,同时还可以避免承租人利用售后租回调节利润。相比之下,我国租赁准则对资产转让损益一概不予确认,笔者认为有违会计计量的配比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这项处理方法一方面会减少当前收益,另一方面还将应在销售期确认的收益递延到了以后的租赁期,严重歪曲了各期的收入、费用。笔者建议参照IAS17对我国租赁准则进行修订,以充分符合稳健性原则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时堵住企业人为调节利润的口子,降低政策实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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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范文2
关键词:会计准则;税务会计;条例;比较分析
背景
收入所得税条例,是关于公司如何进行收入所得税计账的条例。在美国会计准则当中是指ASC740而在国际会计准则当中则是指IAS12。两者的会计原则都是建立在资产与负债的基础上,也都是要求所得税费用是由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费用确认时间上的不同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两者组成。但两者的不同之处也是比较多的,主要是表现在不确定税务情况,期间所得税衡量,递延税务资产认可与衡量,报表披露,以及具体交易处理方面等方面。
收入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具体分析比较
下文将着重于两套会计准则在不确定税务情况,关联交易所产生的递延税务资产,期内所得税分摊,递延税务资产衡量等几个方面的主要不同之处做详细的解释与分析比较:
一、不确定税务情况
2006年6月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推出“FIN48”(现ASC740-10),不确定税务情况的会计处理准则。作为对FAS109(现ASC740)的不确定税务情况的补充。FIN48的推出对美国上市公司有着非常大的冲击力,其后的几年FIN48一直是各大金融会计媒体,会计审计公司,监管机构以及公司首席税务官的关注和讨论热点。各大公司的税务部门也因此加大各方资源的投入,以确保其在财务报表方面对FIN48的遵守。
美国各大上市公司已经陆续在2007年及以后开始执行FIN48。而国际会计准则IAS12当中至今还没有正式推出这方面的准则。在2009年3月国际会计管理委员会推出的IAS12修改草案当中有一些涉及不确定税务情况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草案)。和FIN48相比,草案也要求公司对不确定税务情况进行可能性分析,但分析方法与FIN48相比较为模糊。具体而言草案与FIN48之间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
1.1 FIN48 要求公司对其自身的所得税税务情况进行两步骤分析:步骤一,其税务情况是否至少有50%的可能性会满足税法的原则规定,如果没有,则因采取此项税务情况而少交的所得税的利益不能在报表上反映。如果有达到50%的可能性,则进入第二步的分析。举个例说,公司A 没有申报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因为公司A相信自己享受当地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因此,在今年的财务报表上反映企业所得税费用为零。
1.2 FIN48 和草案的差别还包括,FIN48要求FIN48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面需要单独陈列,并要求公司对不确定税务情况进行详尽的披露,包括因此可能发生的利息及罚金。而草案则允许对不确定税务情况计提的负债与递延税务资产互相抵冲。草案同时对不确定税务情况的披露要求也不是很高。
二、关联方交易所产生的递延税务资产
2.1与美国会计准则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在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而产生的会计及税务成本不同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的特殊规定。也就是说,买方的会计税务成本的不同将会导致递延税务资产的产生,从而认可递延税务费用。而卖方所支付的因为关联企业交易而产生的利润所缴纳的所得税也将作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处理。
2.2比较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此点上的不同,可以看出美国会计准则更加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而国际会计准则确有可能在复杂的关联企业交易的情况下,产生所得税费用不对称的情况。
三、期内所得税分摊
3.1期内所得税分摊是指由于交易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应该记入当期费用当中还是所有者权益当中。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期内所得税分摊上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要追朔到原始交易的会计记帐当中。除当年发生的交易以外,美国准则ASC740规定,以前年度认可的递延税务资产或负债,在因为适用税率变化,税法变化,或者递延税务资产衡量评估变化的情况下,会导致递延税务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变化,从而导致递延税务费用的产生。
3.2比较两套会计法则在期内所得税分摊的不同,可以发现美国会计准则操作性相对简单,不需要追朔以前年度资料。而不足之处在于该法则规定无疑会导致利润表的起伏较大。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衡量
4.1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确认收入费用的时间性不同而产生的未来可抵扣费用,就是递延税务资产。在两套税务准则的规定下,公司是需要首先衡量其未来是否会有足够的利润来使其可以利用这未来可抵扣费用。美国会计准则ASC740是用“可能性多于不可能性”,即50%来作为衡量标准的,而国际会计准则则以“很可能”来作为标准,在操作当中也是用50%来作为“很可能”的衡量标准。
4.2在具体的计帐及会计报表陈列时,美国会计准则ASC740要求所有的递延税务资产,不论是否通过50%的衡量标准,是需要先在会计报表上认可,而不能通过50%衡量标准的部分则用一对冲帐户来相抵冲。而国际会计准则中并没有这一对冲帐户,如果递延资产无法通过这50%的衡量标准,则不将被计入其报表当中。
五、其它几点不同
以上一到四点是在会计税务实际操作当中最常见的两套会计准则在收入所得税条款方面的区别。在收入所得税方面的其它一些区别还包括:
1. 美国会计准则ASC740要求根据递延税务资产的相关资产与负债性质来确定递延税务资产是应该属于当期资产或负债,还是长期资产或负债。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所有递延税务资产都属于长期资产或负债;
在中期报表的所得税条例当中,ASC740要求一家跨国企业应当估算一个全球有效税率来计算其中期所得税费用;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其所在的每一个国家估算一个有效税率,并以此来估算其中期所得税费用。(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王松年,2001:《国际会计前沿》,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会计准则范文3
一、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包括政治和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会计准则功效的发挥固然取决于会计准则本身的先进性,但协调的制度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假如没有协调的制度环境,再先进的会计准则也无法顺利地运作实施。
1.政治和法律环境
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政策、法规等,为会计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是制定先进会计准则的有力保障。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会计法基础之上的,法律体系必然会深刻地影响会计准则的质量。会计准则属于经济规范体系,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配套经济法规的协调,尤其需要与其他会计法规相互协调和密切配合。会计准则与经济法规的协调包括会计准则与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税法、企业法和公司法、合同法、外汇治理法等方面的协调,其中会计准则与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协调主要是会计准则与财政法规等财务规定的关系处理。而且,主要表现为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关系的处理。
2.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是影响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根本因素,具体包括经济体制、经济模式、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能力和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等。经济的发展是推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发展的原动力,是会计准则发展和完善的促进因素;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会推动各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势必影响了会计准则的执行力。
二、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准则的建设和执行不仅要留意到会计规范制定的现实适应性和远期前瞻性,而且还要充分考虑会计准则实施的土壤和环境。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契约不完全的背景下,影响会计准则实施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企业因素莫过于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利益相关者之间保证科学决策、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的制衡机制或制度安排,这套制度通过对利益相关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全面界定,对会计准则在企业的实施和进步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强有力的监视、约束和保障作用。通常,人们将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委托人和人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被称为外部治理结构;一个是通过内部决策和执行机制形成的委托人和人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被称为内部治理结构。处于外部治理结构中的利益相关者依靠会计准则生产的会计信息做出决策和选择,会计准则建设质量和执行效果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安排的效率和效用;反过来,外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也必然会促进会计信息的需求,进而影响会计准则的实施效率和效果。内部治理结构中,通常遵循决策、执行、监视三权分立的框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权利、利益、职责和义务架构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运作模式,不同的架构模式对企业实施会计准则的监视和制约机制各不相同,内部治理结构对于保证会计准则的实施和会计信息质量作用重大。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影响到会计准则在企业的实施,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为会计准则的正确执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2.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企业治理当局为实现治理目标而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则、政策和措施。假如说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人们实现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那么,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目的则在于帮助经营者实现对生产经营治理活动的控制。
内部控制在企业制度中担任着内部治理监控的重要角色,它为会计准则在企业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内部平台,有助于进步会计准则的实施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又是紧密联系的,一起构成了会计准则在企业运行的内部基础环境,从而也成为会计准则在企业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石。规范、系统、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了会计准则的执行水平和监控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甚至避免了会计准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加强会计准则在企业的严格执行过程和会计准则的信息生产过程。
三、会计职员素质
会计职员素质主要是指会计职员的数目、素质、知识结构以及工作积极性等题目。它一般包括职业道德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治理素质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职员要爱岗敬业、熟悉法规;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治理情况,运用把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治理、进步经济效益服务,同时还应当守旧本单位的贸易秘密。较高的政治素质包括认真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廉洁奉公等。较好的业务技术素质要求会计职员做到善于涉猎各类学科,不断进步自身的阅历;要善于研究市场变化规律,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治理方法;善于总结会计实践经验,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有创新才能。较强的组织治理素质包括要有面向未来的猜测能力,牢牢把握会计工作主动权;要有多谋善断的决策能力,对各项经济业务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参与单位经营决策,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要有协调组织能力,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优化会计工作环境,使各方面都能保持***协调的工作状态。
因此,会计职员素质高则会计准则就会得到正确、有效的执行。相反,假如没有一支很好把握会计准则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再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四、外部会计监管
会计准则范文4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历史进程;努力方向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关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研究
收录日期:2012年6月25日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法律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这使得世界各国的会计准则在各自会计环境中呈现出不同的国家特色。近年来,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进步,各国的经济交流越来越频繁,资本跨国流动也日渐迅速,海外并购、国际贸易及投融资活动均呈现迅猛的发展态势。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位,获得国际市场的认可,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通用性已成为大势所趋。对此,我国的会计准则趋同已从理念走向行动。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本质
所谓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指在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及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的会计准则逐渐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趋于接近甚至趋于一致的过程。其具体表现为:在国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借鉴处理国际会计实务的原则与惯例,并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活动等。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世界各国在协调基础上的进步,它不等于不加辨别地完全照搬,也不等于被动接受,它允许各国会计准则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情况下,在充分考虑自己国情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留自己国家的一些特色。需要注意的是,国际趋同不是简单地一蹴而就,它需要一个渐进的、双向的互动过程。当今,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乃至趋同的根源是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各国经济利益的变相之争,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博弈。
三、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历史进程
(一)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阶段(1978~1992)。1978年党的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一些外商纷纷到我国境内投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大量涌现。然而,当时我国企业实行的是三段平衡式的资金平衡表,这使得外资人员很难理解和运用我国会计核算原则,会计信息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可比性。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要求,吸引外资,加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会计工作,财政部积极成立课题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商讨研究国际会计准则的国际惯例,并于1985年3月4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这是自我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制定的全新会计制度,开辟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新的发展进程。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阶段(1992~2005)。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部在总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于1992年8月10日的《外商投资企业制度》更为广泛地借鉴和融纳了国际准则惯例。例如,在会计确认与计量方法的具体规定中,它允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允许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等,这些都表明该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另外,1992年11月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13项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即统称的“两则、两制”,对我国企业会计规范进行了细致规定,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方法、会计要素、财务会计报告框架等概念,规定我国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均采用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废除资金来源=资金占用的会计平衡公式,采用国际通用的会计平衡式,这首次实现了我国会计记账方法与国际的统一,使我国独有的会计等式成为历史。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探索转变的过程中,我国财政部也在一直寻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准则。1998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进一步适应了我国对外筹资的要求,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大大推动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进程。从1997年到2005年,我国财政部共陆续了16个具体准则,这些具体准则在对会计处理方法及会计核算原则的大部分规定上均是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结果。2004年下半年,财政部会计司在对国际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特有的国情,提出了建立适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议,认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该开始由国际协调逐步转向国际趋同。
(三)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阶段(2006年至今)。2005年11月8日,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指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在涉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的计量以及企业合并的处理方法等问题上,由于我国存在着特殊的情况,其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差异。对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在寻求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解决方案过程中,中国或许能提供非常有用的帮助。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已正式确立了一套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该套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在1,570家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金融企业和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中实施,目前基本上在所有大中型企业中得到了实施。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成功过渡,总体运行平稳。2008年11月14日,欧盟正式承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等效,规定在2009年至2011年底前的中国会计准则转换期内,中国证券发行者在欧盟进行经济活动不再需要根据欧盟市场中采用的国际会计准则来调整财务报表,而是可以直接采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这充分表明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方面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另外,2009年10月世界银行就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有效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认为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是成功的,其对会计实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很大作用,其他国家可以以此为典型对象进行仿效。这再一次地向我们表明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已经得到了世界的广泛认同。为了使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能够实现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0年4月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该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并且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将始终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保持同步。
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未来努力方向
尽管现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了充分的趋同,但由于我国特殊的会计环境,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准则制定模式、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计量属性、具体会计准则等方面仍然还存在一定差异。在实现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在全面权衡利弊的情况下,稳步推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一)优化我国会计规范体系,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受我国经济体制和发展水平的影响,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会计规范体系。从长远角度来看,为了使我国会计准则能够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完全趋同,我们应当逐步实现从会计制度向会计准则的转变,采用目前各国一致的会计准则这一会计规范形式。在实现会计制度向会计准则顺利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教训,同时结合我国现有的会计环境,采取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过渡措施。比如,对于那些小型企业或者非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可允许他们执行有别于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实现会计制度向特殊会计准则的小幅度转换,等到时机成熟后,再要求他们采用我国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从而实现会计制度向会计准则的完全过渡,这种做法是符合国际化趋势的。另外,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要密切结合会计实务,提高会计准则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同其他国家的合作,提高综合实力。会计准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利益关系集团的分配格局,对于同一会计事项,依据不同的会计准则处理势必会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每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会衡量自身的利弊得失,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建议和对策。同样地,在会计准则制定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我们应从我国所处的实际会计环境出发,立足有利于我国经济利益的角度,本着“尽力趋同、允许差异、积极创新”的原则,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为了能够增强我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更多地为我国争取利益,我们应主动加强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努力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综合国力,真正做到在国际趋同中不失本国特色,实现各国之间的双赢。
主要参考文献:
[1]孔东飞.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研究.经济视角,2011.12.
会计准则范文5
当今世界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经济的跨国化发展呼吁着全球统一标准的出现,会计准则同样如此。然而由于经济、政治、文化等种种因素的阻碍,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尚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何突破重重障碍,建立新的国际会计准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中国如何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为自己获得更大利益更是值得关注。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旨在分析中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的地位,并试图找到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未来会计方向。
关键词:
博弈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以及对财务报表可比性要求的日益增强,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已是大势所趋。但从中国自身角度来看,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1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历程及作用
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一体化,其基本理念是:本质上相同的经济业务,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其会计处理方法都应该相同,也就是实现会计准则之间的等效认证。一份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拥有着巨大的作用:它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费用,可以提高跨国公司的管理水平,能够加速国际资本的流动和国际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作为发展最快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自加入WTO之后,与世界经济越来越紧密相连,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也不可避免。2006年财政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结构及具体准则的日渐趋同,标志着我国开始步入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2010年财政部又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预示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的加快。
2国际趋同面临的困境
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会计等效,以保证跨国交易的简便易行,这一目的使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仅涉及到会计政策、审计技术等专业技术标准的变动,还涉及到一个国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利益相关者理念等,更深入来说还会涉及到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等等的协调、趋同。故我国虽颁布了诸多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法律法规,但会计准则等效的最终实现尚待时日。具体困难表现如下:首先,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经济后果指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社会公众、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显然国家经济利益、制度变革成本等都会影响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进而影响准则的国际趋同。其次,阻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因素还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以及不同国家之间会计实务现有的差异。因为兼顾不同国家的经济环境,导致IFRS复杂冗长、难以理解和掌握,只有极少数高级会计人才能够熟练运用;而各国经济、政治环境不同,会计实务也存在巨大差异,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难以协调,阻碍着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最后,会计人员也是阻碍因素之一。已有的大部分会计人才多熟悉原有的会计准则,对于新的会计准则精神难以理解,不能适应其原则性要求,对于准则没有直接涉及的业务和交易难以判断,阻碍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从宏观角度来看,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而经济又决定了以政治、文化为代表的上层建筑,所以本文认为经济因素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大障碍。
3基于经济后果的博弈论分析
会计准则作为规定会计信息生产与提供的法律规范,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而是一种具有经济后果的制度,这一点已由斯蒂夫•泽夫提出并得到证明。从宏观上看,会计准则有其经济后果,这些经济后果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会计准则对国家经济利益的宏观影响;其二,制度变革成本这些经济后果影响着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3.1对国家经济利益影响的博弈分析博弈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均衡,纳什均衡是其中之一。所谓纳什均衡是指假设有多个局中人参与博弈,在给定其他人策略的前提下,每个局中人都会选择自己的最优战略,从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当所有参与人选择最优战略时,这些战略会一起构成一个组合,这个战略组合就是纳什均衡。从另一角度理解,假设博弈中的所有参与人事先达成一项协议,规定出每个人的行为规则,这个协议就构成了纳什均衡。在会计信息披露博弈中的纳什均衡便是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作为核算、监督市场经济的法律规范,具有直接的经济后果———企业依会计准则输出的会计信息是利益相关者们进行各种决策如投资、融资的直接依据。然而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同一事项所产生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等质量结果各不一样,且会计准则也不可能平均地分配会计规则的效益和成本,由此可预见能够得到所有参与者支持的会计规则极少。最终,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本质就变成了参与者个人能力的博弈了———谁能够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中拥有发言权甚至表决权,谁便能够通过提议有利于自己的会计准则将社会经济资源转移给自己,以此谋取更多的利润。因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过程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法律法规制定过程,而是一场政治较量、经济博弈。由此得出结论,一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是否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3.2制度变革成本的博弈分析制度变革是有成本的,该成本的大小也在制约着会计准则是否应该加快国际趋同。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存在两个主要主体,一个是政策制定者,一个是政策执行者。从会计准则制定的角度来看,制定者即政府(这里政府是对各国政府的总称),执行者即企业利益相关者。二者之间是存在博弈的。当政策制定之初,准则制定者会根据经济形式的变化制定出一套准则,并为此付出成本;执行者执行,根据经济人假设,为达到最大的利益,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总会不可避免的寻找准则的缺口来获得更多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成本。由于制定政策者在初制定政策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寻,这就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此刻制定者付出的成本可以说是最高的。而对于执行者而言,准则未产生时,在当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所以也就更能够容易的发现准则的缺口,故而付出的成本相对来说是很小的。随后随着制度的运行,政策制定者发现执行者没有按照预期的设想来执行该准则,故而开始修正,因为只是局部修正,所以消耗成本较小。但对于执行者而言,新修正的准则更严格,寻找缺口也就需要更多的成本。这一过程不断重复,制定者成本不断下降,执行者成本不断上升,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所耗费的成本会达到一个平衡点,即达到纳什均衡。实际上,对制定者与执行者而言,这个平衡点所对应的成本,就是他们彼此应该选择的最优策略。之后进行到某个阶段,外部的整个大环境发生了改变,准则制定者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对先前制定的准则进行更新,执行者也开始致力于寻找缺口,于是,又循环往复了上面的过程。综上所述,准则的制定主要是由于准则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为减少制度变革成本,政策制定者就应当致力于减少信息不对称。
4面对国际趋同中国应努力的方向
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国际等效,从而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为此,中国应采取多种方法来迎合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以达到攫取更大利益的目的。
4.1建立健全活跃的市场环境,努力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会计准则赖以存在的基础,成熟、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更有利于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而一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该国是否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所以对于我国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努力发展市场,搞活经济,增强实力。应采取措施主要包括:吸引外资,推动与其他国家经济贸易的往来,发展区域经济等。
4.2完善会计准则建设,协调其他相关法律,加强会计监管发达的经济只是基础,我们还需要更切合实际的会计准则来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对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公开性,确保会计准则制定部门的独立性,重视财务报表提供者视角的变化,协调好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完善会计监管体系等,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从而降低其带来的各种成本。
4.3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变被动趋同为主动趋同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征求意见时,密切关注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动态并参与讨论,如针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的特殊问题给出意见建议等,化被动为主动,跟上会计国际化发展步伐。
4.4加快培养合格的会计人才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使原有的会计人员难以胜任,所以我国应加快培养合格的会计人才,包括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从业准入制度、会计人才社会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制度等,使会计人员的培养纳入法制化、常规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朱廷桂.会计准则制定导向的博弈论分析[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5.09.
[2]上官小放.试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与中国特色的统一[J].金融与经济,2009.6.
[3]张晓瑜.浅谈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J].甘肃农业,2006.03.
[4]袁有赋,陈建民.经济学视角对会计准则制定问题的思考[J].现代经济,2008.10.
会计准则范文6
[关键词] 国际;中国;会计;准则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1)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的定义为“Anintangibleassetisanidentifiablenon-monetaryassetwithoutphysicalsubstance.”(2)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3)区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中明确强调了“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
(1)国际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特征的表述有三项:Identifia.bility(可辨认性);Control(控制);Futureeconomicbenefits(未来经济效益)。(2)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特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3)区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特征中包括“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这两条是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的。
三、无形资产的内容
相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内容更加广泛,它还包括互联网域名、客户名单、订单、客户关系等内容。
四、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分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分为:外购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国际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分为:单独获得的无形资产、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资产交换获得的无形资产、以政府补助的形式获得的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获得的无形资产。
2.具体区别。(1)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在这方面,两准则规定相同,都是以公允价值入账。但是我国会计准则还特别区分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准则,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2)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一是国际会计准则对于以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有两种分类:与不同类资产交换或其他资产的交换的,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与同类资产交换而取得的,以所放弃资产的帐面金额作为新资产的成本。二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根据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分为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我国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国际准则统一按公允价值计量。(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取得的债务人用于偿还债务的非现金资产,且企业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以其公允价值入账。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将此单独分类。
六、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具体账务处理方法不同。国际会计准则中,当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发生时,直接计入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固定资产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采用符合条件资本化的原则,但是我国创造性地使用了“研发支出”这一过渡性科目和“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这两个二级科目,先将支出在该科目汇集,再在期末将费用化支出一次性转入费用,资本化支出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项目列示,设置这一账户的好处是:既便于费用的归集,又可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2)国际会计准则“38.57只有当企业可证明以下所有各项时,开发(或内部项目的开发阶段)产生的无形资产应予确认:(c)有能力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这一条。(3)国际会计准则“38.66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可直接归属于或依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所有支出。如果适用,该项成本包括以下内容:(b)直接参与产生该资产的人员的薪金、工资和其他与雇员有关的成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则没有这一条。
七、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无形资产的摊销
(二)资产减值计量属性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八、无形资产的处置
在处置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多了几条规定:(1)38.115如果根据无形资产确认条件以历史成本确认了一项无形资产替换部分的账面金额,那么要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金额。如果不能确定被替换部分的账面金额,可使用替换部分的成本来确定被替换部分取得时或内部产生时的成本。(2)38.115A如果一项权利是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并且随后这项权利被转售给了第三方,如果有相关的账面金额,该账面金额应作为确定转售的利得或损失的依据。(3)38.116处置一项无形资产应取得的价款是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的。如果该无形资产的付款期限较长,那么处置应取得的价款应以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支付的价款之和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确认为利息收入,以合理反映应收账款的实际金额。(4)38.117当一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不再使用,除非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经摊销完毕或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5号被重分类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或属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一部分),该无形资产仍应继续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