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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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文1

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依据

(一)普遍联系的观点

整个世界系统是由人类社会和狭义的自然这两个要素所组成的,从这一点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人类重新认识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不是主仆关系,也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更不是宰割与被宰割的关系,而是平等的朋友和伙伴的关系。唯有和谐共生、共存共荣,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马克思从唯物主义自然观出发,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曾说过“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进一步认为,自然界也是人的一部分,“没有自然界,没有外部的感性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人和其他动物一样都要受到自然界的制约,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存和发展,人和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若自然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威胁。从这一点看,尊重自然,就是尊重生命;保护自然,就是延续生命。

(二)发展的观点

1.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体现了发展的过程性:人与自然的发展正是经历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到和谐发展,从不充分和谐发展,到比较充分和谐发展,最后到高度和谐发展,简言之,人与自然的发展呈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态势;2.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整体。与人有关的和谐发展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等层面。因此,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仅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要调整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3.发展必须是和谐发展。一方面,发展是动态平衡中的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发展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发展,既要有速度,更要坚持好字优先,注重质量和效益。

(三)对立统一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即矛盾的观点,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它要求人类掌握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辩证思维方法,一分为二地分析和解决问题,推动事物顺利发展。

和谐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矛盾同一性原理的体现。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与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在不断斗争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四)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的观点

1.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不能为所欲为,在实践的基础上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整个自然界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因此,人类若要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就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将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引起生态危机,遭受自然的报复;2.人类在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充分鼓励人的合理需要、正当利益,限制甚至制裁人的不合理需要,非正当利益,实现人的需要、利益与自然保护的动态平衡,促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简言之,唯有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把尊重自然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共存共荣。

(五)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

自然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物质前提。自然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唯物史观认为,自然环境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是经常起作用的必要条件;2.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来源;3.影响和制约生产部门的分布和发展方向;4.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速度。总之,它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既然自然环境在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么人类就要重视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要全面系统地再认识自然;要合理、综合、节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生态危机,树立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促使人、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使人口保持在我国现有的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同时,我们更应该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在公民中广泛地开展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树立保护环境的伦理观,使每一位公民将保护环境作为道义上的责任来承担。在国民教育内容之中应注入热爱自然、改善生态、合理利用资源等观念,加强环保宣传的力度,使可持续发展观深入人心,塑造出适应可持续发展观要求的人类道德意识。要使人们明白:人的生存与发展以自然为永恒基础;人的一切行为必须限制在自然的承受能力之内;人在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同时必须维护自然;人必须为后代负责;人类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循生态学原理。

(二)节约保护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中,首先要节约资源,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重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因为水是生命之源。当前,我国政府倡导节能优先战略,提倡通过科学技术的运用,大力开发可替代性、清洁的能源,如核能、风能、生物能和太阳能,并适应终端能源需求的变化趋势,实现能源结构的转变。同时,为了节约资源,要加快技术进步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采取有利于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把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一起来,减少和避免资源浪费。

(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指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要是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根本保障。既不能因为追求经济增长而污染环境,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不能因强调环境保护而限制发展,延缓我国现代化进程,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了代替传统落后的发展模式,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起来,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在现阶段,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此外,经济的发展带来科技的进步,我们支持和鼓励相关科学技术的研发,通过先进科学技术来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依靠科技创新创造性地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四)改变旧的消费模式,提倡绿色消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人受到不合理价值观的影响,物欲膨胀,盲目追求高消费的生活方式,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应当看到,目前我国的能源供需状况已发生了逆转,由供过于求转变为了供不应求,油价和液化气价格的上涨就是很好的例证。预计,在今后1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内,中国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可能接近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因此,提倡节俭的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已经势在必行。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文2

从工业革命开始,建立在掌握了强大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人类进一步占有自然,不断将自然对象化、人化,导致形成了人与自然的对抗关系。这种对抗关系,使人类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在自然界面前为所欲为,只知索取,不知回报,导致了人类在开发资源时产生的一系列生态、经济、环境、社会问题。②在20世纪30年代,比利时发生的马斯河谷烟雾事件,因为“气温逆转”使工业区的烟尘积存不散,造成大气污染,导致整个河谷地区有几千人生病,一星期内就有60多人和大量家禽死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美国发生在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是因为军事工业和飞机制造过程中带来的工业废气和逆温层气候的导致大气污染物滞留在市区所造成的。此外,资源过耗、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森林缩小、沙漠扩大、突然侵蚀、草原退化、物种锐减、河流污染、水位下降、资源短缺、二氧化碳水平上升、气温升高等生态、资源、环境问题接踵而来,究其根本原因,一方面主要是因为人类否认自然所具有的内在价值,人类经济活动所赖以运行的基础――自然环境,导致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偏向;另一方面,人往往轻视自己的利益和创造力,影响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和民生的改善。两者都没有将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须解决的生态、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民生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综合研究,得出完整、正确的结论。由于割裂了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内在关系,也就不可能从宏观战略上统筹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良性循环的问题,进而导致以多数人的不可持续发展为代价来换取部分人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将会导致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发展。

如今,全球气候问题、城市热岛效应、干岛效应、水资源的匮乏等就是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③为了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树立正确的生态自然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自然观,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实现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至关重要。

在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关系和人类所应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管理负担的责任下,以生态的合理性作为人类的生产生活的价值指导,建立起“人―自然―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为目标的生态价值观,反对用孤立的、片面的观点去研究自然生态和经济发展问题,要求从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相互关系上,从人类根本、长远的利益上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因而能够正确地处理局部和整体利益、近期和长远利益、部分地区与其他地区利益的关系。通过生态知识、生态意识的普及,保证全民参与生态环境的建设,将人的发展同自然的发展和谐统一,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

在经济发展上亦应遵循生态文明观,遵循自然界是有内在价值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价值观,将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发展模式,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主要特征,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流程,实现资源的多次合理利用和对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在以生态环境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也要应当加大环境整治的投入,还原河流湖泊,保护原生林、自然次生林;加大环境科技的投入,研发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清洁生产原料,减少化肥的使用;推广洁净燃料,推广公共运输服务,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打击非法砍伐、捕猎。在生态政治方面,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严格管理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深化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把环境保护归入干部的考核项;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对政府与环境有关政策的工作监督;加强区域环境保护的协调工作,制定严格标准规范环境保护。在生态经济方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节能、洁净的生产,推广资源的循环再用;加强生态工程的建设,打造生态地区,推广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在生态文明方面,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激励机制;倡导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方式。在生态文明的指导下,转变高消费、高生产、高污染的工业文明生产方式,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发展通过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以改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新型发展模式,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建立起环境友好型社会。④

在可持续发展为价值观的指导下,以建立生态城市作为方法论,保证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992年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生态城市会议上,唐顿提出:“生态城市就是人类内部、人类与自然之间实现生态上平衡的城市。它包括了道德伦理和人们对城市进行生态修复的一系列计划。”生态城市应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负责的城市、参与性的城市。负责的城市要求实现城市封闭循环,不能把问题转嫁给未来和其他地方;充满活力的城市要实行城市可持续管理和创立健康的生活环境,最佳利用现有生态潜力,将城市融入环境;参与性的城市要求政府、企业公众都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⑤生态城市的建设是生态发展观的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产物,有助于人类城市的绿色化可持续发展。

总之,只有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保证人的发展和自然和谐统一,才能使得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同发展。

注释

①彭岳鹏.建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关于人与自然协调统一问题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08.9:268-269.

②[美]理查德・瑞吉斯特.生态城市:重建与自然平衡的城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文3

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对资源的开发利用突飞猛进,在许多方面远远超出了自然环境所能承受的程度,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明显。

我们几乎在每天的新闻媒体上都可以看到这方面的报道。四川、重庆发生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第八号超强台风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人民日报》评为2006年的十大新闻,这一方面说明了环境污染、温室效应、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各界对此越来越重视。

污染物和自然环境的破坏,还造成全球气候变暖及生物多样性的消失,温度上升使海平面升高,会使港口和沿海发达城市面临水害威胁。生物多样性的消失,会对地球生态造成不可挽回的危害。2006年底,澳大利亚西部的埃斯泼伦斯的天空,骤然落下了几百只乌鸦、鸽子、麻雀等死鸟。无独有偶,今年伊始,地球另一端的美国得克萨斯州奥斯汀,也同样有几百只白头翁、麻雀和鸽子等死鸟落在城市的两条街道上。人类对海洋造成的污染也很严重,海洋的生物多样性同样受到严重的威胁。

在总体上,我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具体的行动上差距更大,在以下两个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过度使用资源,乱开采、乱砍伐,对环境产生严重的破坏;二是过度改造资源,研究生产出大量新的物质(化合物),形成大量的废物,对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其中许多新物质不能被生物降解,造成永久性的污染,有的进入生物链,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地球上每年新合成的化合物高达几十万至几百万种,这些新化合物对生物(包括人类)及环境的危害,人们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往往在几十年大规模使用后才发现其不良作用。实际上,在我们周围没有搞清楚的有毒有害物质,比已发现的更多更广泛,这方面应该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中华文化讲究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有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寻求更好的保护,相互促进,让祖国的未来更加美好,给子孙留下一片干净的蓝天和绿色的大地。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文4

关键词:环境权;和谐发展;理念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1-0189-04

20世纪中后期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危机成为影响经济发展、人类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而与之相关的环境权理念亦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环境权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之后日益深入和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欧洲人权会议逐步接受了环境权的理念并将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加以肯定。1973年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制定了《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将环境权作为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环境权首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在《人类环境宣言》中加以明确确认。随着环境权理念为人们逐渐接受,学者们也对环境权的概念作出了不同的释义概括。蔡守秋认为:“环境权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就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基本任务”;吕忠梅认为:“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和利用资源的权利”;陈泉生认为:“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环境科学大辞典》中,环境权解释为:全体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生活和工作环境舒适权等。J・G・Merrills在其《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human rights:conceptual aspects》一文中尖锐地指出环境权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他从5个方面反思了环境权研究的现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指出必须明确环境权概念的确定性和一致性问题。笔者认为在环境权研究蓬勃发展,学者们普遍承认环境权的基础上,我国应该致力于明确环境权概念的一致性即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从而集聚有限的学术资源促进环境权的进一步发展。基于自由权和发展权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其应该作为一种基本人权而为国家宪法所确认,只有当环境权明确入宪它才能对保护公民乃至人类的环境权发挥积极作用。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资源匮乏性国家,为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我国应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尽快将环境权明确写进宪法,使之作为宪法性的权利而有力保障资源环境的保护及有效利用。

1 环境权的出路: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权的存在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其法理和哲学基础的,理清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更加明确环境权研究的出路。在环境权的研究发展过程中,由于环境权理念概念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和“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但这两种环境权观都有其自身缺陷。人类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思想也不断蜕变,对各种环境观加以分析将不难发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才应是指导环境权理念发展的法理和哲学基础。

1.1 古代“天人合一”环境观

“古代‘天人合一’的环境观以天为讨论人类生存环境的出发点,以人类社会的生存需求为中心,以顺天应人的实用理性为实现生存需求的根据”。《管子》中有载日:“顺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当时人类局限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能顺应天理并将这种观念运用到社会生活领域,指导人类社会生活实践。人类对环境的关注仅仅建立在顺应天意的物质层面即向大自然索取所需的层面上,这时候人类只是适应环境而并不关注环境对人类生命本身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说此时的环境观是人适应自然、人与自然的局部和谐与发展的环境观念。

1.2 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环境观

作为一个在自然界中占支配地位的物种,人类从其建立起有组织的社会以来就以自己的利益为目标为中心改造着自然环境,并将环境资源作为财产和所有物加以占有,这就是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类在满足自己物质利益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无穷无尽的环境问题,环境危机随之而来。当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时,一些生态学家提出了生态中心主义观点:他们认为人类只是大自然中对其他有生命物种没有任何特权的一个有生命物种,人类在实际生活中仅仅根据他们固有的天性而利用环境资源,人类仅仅是依赖环境资源为生而已。无疑,这给人类法律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但显然一个以生态中心主义的国家法律体系是无从产生的,人类法律只会遵循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而规范自己的法律体系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

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构建环境权观念是以人类为中心而将其他生物物种排除在环境权利之外,它是依据整个人类法律体系而构建的。自然界根本就不存在利益问题,过去如此,将来也如此,所谓利益,只能是人的利益。环境权的保护无可厚非应当从人类自身利益出发,但如果不考虑其他生物的环境利益,只是为了当代人类生存,即使对后代人生存也只通过“物竞天择”达到“适者生存”,显然极有可能会陷入以当代人类为中心而无视自然的倾向,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也不足以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

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来构建环境权理论的一个主要观点即是将整个生物界的生命物种作为权利主体,认为自然享有权利包括“重要的、濒危的物种具有生命权和良好的生存权,主要的动、植物具有清洁空气、清洁水权,河流、沼泽等具有不受侵害的权利”,给环境权立法带来了难题。法律只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非人类生命不能够行使其权利也不能够承担相应的义务,因而它不能为法律所调整。保护生态环境及其他物种只是为保护整个地球的和谐发展而对非人类生命的人道主义关怀,绝不能理解为赋予其法律上的权利。生态中心主义环境权观将完全颠覆传统法律体系,因而是不太现实的。

1.3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观

从古代的“天人合一”到“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再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循环,最终回到和谐发展才是符合自然客观规律的。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人

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离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只会自取灭亡。笔者认为构筑环境权理念不应该简单地吸收环境科学和生态学的某些观点来作为理论基础,我们的环境权观念应该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取向,同时避免极端的以生态中心主义否定传统的法律思想,在此基础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环境法以实现双重和谐的发展机制为最终关怀,和谐必将会成为整个环境法的主导精神”。只有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发展的状态之中,才能确保当今和未来世代的环境权。

2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

蔡守秋教授曾经说过“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修改、充实、明确和突出环境权的问题”,20多年之后这句话仍然对环境权适用,依然还是没有突破性的进展。环境权不能禁锢于传统法学的樊篱,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构筑环境权理念可以成为一个新的尝试路径。

自然法则是不变的,环境权的保护也必须在遵循自然法则的基础上去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不同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虽然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注重人类本身的利益、不改变传统法律观念体系、不将其他生命物种作为环境权的主体,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观更强调和谐基础上的环境权利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本质上就是一种“限制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观,它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基础赋予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良好环境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权利,构建了一种新型的环境权理念。这样既保证了人类本身的环境权益的保护,又保证环境资源不至于被人类肆意掠夺,从而使二者达到和谐发展的目标。

确立和实现环境权是为了达到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目的,因为环境是每个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而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础上的环境权理念更宜于从和谐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和后代人的环境权益,不至于陷入越来越深的环境危机之中。现今环境污染和破坏、自然资源的匮乏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条件,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环境权要求更为强烈。环境权保护的理想结果应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无疑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可能最好地保护这种结果的出现。

作为一项脱胎于自然权利的新型权利,环境权需要获得宪法保障而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并通过部门法提供具体的保护途径,真正使得环境权成为保证人类生存发展的法律保障并且落实到实处,即环境权需要尽快完成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的转化。环境权是一项新型人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它既是一项法律权利,同时也是一项自然权利,是不能剥夺的。环境权已是多数学者承认的应有权利――人权,还应该进一步使环境权法律化、制度化。实有权利是权利价值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权利追求的最终结果和归宿。环境权的法律化,实质上是其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的转化,这种转化包括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中转化两个层次。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再向实有权利转化应该作为环境权实现的基本发展形式。法定权利为应有权利向实有权利过渡创造了条件和基础,但也并不等于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可以转化为现实的权利,环境权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就需要走环境权宪法化、具体化的道路,赋予环境权主体根本性的和具体的权利,才能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深入人心得到有效实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有序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也是符合时展潮流的,和谐发展才是根本。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不可避免地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是维护人类物种的必要措施。但是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能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人类世展的利益。对环境法律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也应该辩证地看待:我们不能仅以生态中心主义构筑环境权,但可以吸收其中保护生态利益的合理观点;完全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也不利于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应该对之进行必要的限制。总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最符合人类自身的发展,将之具体化、宪法化会促进环境权得到更好的确定和发展。

3 和谐发展理念下的环境权现实意义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危机,在宪法和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已经刻不容缓。而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的环境权理念对环境权的确立及环境法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3.1 促进环境法律的发展

每个部门法都是以一定的法律权利的存在及保护为前提条件的,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应该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环境权。虽然现在对环境权的研究在不断进行,但是它仍然处在理论探索阶段,环境法在保护内容方面缺乏环境权从而导致环境法保护权利的缺失,使环境法仅仅成为容纳诸部门法对环境问题采取法律措施的综合体。就环境权而言,由于当代社会在长期的法律实践基础上已经围绕传统法律观念建立起了相对稳固的社会关系,因而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将极易与传统法律观念发生冲突。

环境立法的目的应当是在维护人类自身生存利益的前提下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世代间的平衡,并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得以实现。环境权的和谐发展理念以和谐发展为基础,它不否认传统的法律观念而在此基础上构建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利,有利于其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早日确定。环境权在环境立法中得以体现并确立使得环境法有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基础性权利,会促进整个环境立法的发展推进,最终促进环境法律得以继续发展。

3.2 促进环境权的司法实践保障

我国环境立法对于保障环境权不够完备、不够具体,而与之相比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的保障更是非常欠缺。传统的理论和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或削弱了司法救济对环境权的保障功能,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进行操作与保护,但我们仍需积极探索,促进其在司法中的实际应用。环境权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能够积极推进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确定,从而推进环境权的具体环境立法,保障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以维护。

环境权的理论以其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性质和内容不定,主体不一等原因而在判例上遭到否定。在司法实践中,以环境权为诉讼理由的诉请遭到否定的理由大概有如下几种:将宪法关于环境权的有关规定解释为程序性的规定或纲领性的规定,认为不能根据这些规定直接取得具体的环境侵害请求权;认为环境权是针对环境而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能说是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只不过是反射性利益;还有的认为环境权的内容和范围、环境权的主体范围不明确,无法具体适用;也有人认为,环境是公共利益,任何个人不能成为它的利益主体,因而原告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等。这就需要在研究和实践中努力克服环

境权的“纲领性规定说”或“抽象性规定说”,通过修宪或者宪法解释途径确认环境权作为具体性的宪法基本权利,从而有效地拘束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础保护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环境权利,应该是一种具体性权利。将之作为具体性权利写入宪法予以保护,宪法的该条款就会具有审判规范性效果,司法权亦应对此条款负有实施司法保障的法的义务。另外,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推进和法制化的发展,也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程序作法予以保护:通过环境权人权化的学术主张,从人权的角度将环境权变成现实的法律实践,并通过人权法院、宪法诉讼来强化公民环境权意识,以及通过创制新的程序和信息工具来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然后在社会取得共识的情况下,逐渐将其纳入宪法化、具体化和公民权化的发展轨道。在环境权入宪以后,着手解决环境权在部门法中的具体化问题,并使其通过诉讼程序得到保障。通过以上途径就可以推进环境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环境权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3.3 推进可持续发展

在世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影响下,我国也提出转变观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构建,而法律的发展也会产生反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只有增设新的环境权,才能实现对环境的充分保护,促进生态平衡,保证人的生存、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更利于从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后世人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危机和资源匮乏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情形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权理念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改善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想结果。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人类在追求自己利益时会更多地考虑环境资源的因素而不会无视自然规律.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文5

关键词:高技术产业;人与自然:科学发展观

近年来高技术产业的迅速崛起,对社会的科技、经济以及自然界的诸多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出现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其中在如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方面尤为突出,引起了人们广泛的探讨与思考。高技术产业对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巨大的积极作用,但高技术产业发展也可能导致新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成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前提和任务。

一、高技术产业中“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它是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来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鲜明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以及“五个统筹”的核心内容,就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高技术产业具有技术先进性、高增值性、高活力性、高渗透性、低消耗性等特点,在落实“五个统筹”中居于先导地位,尤其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更是举足轻重。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必然会促进中国产业从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增长方式向依靠科技进步的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际上兴起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实现全球公平、持续、共同发展的伟大战略,它提出既要保证适度的经济增长与结构优化,又要保持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环境优化;强调自然、经济和社会的统一,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如何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人类和科学的历史表明:人类只有依靠科技的力晟才能确保全球性、全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才能促进人口、资源、能源、环境与发展等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朝着合理的方向演化,科技进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第一推动力。在未来。人类只有更加依赖科学文明、技术文明。才能创建更高级的人类文明模式,从而导致区域的和世代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只有以人口为中心做出战略性思考,努力提高人口的素质和智力水平,才能使得资源、能源、环境与发展所构成的系统实现结构和功能的优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中,始终要强调人口、资源、环境对于发展的强力约束,打破此约束的动力和潜力来自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进步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中,应该成为迅速把研究成果积极地转化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并克服发展过程中的瓶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从世界整体发展态势看。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和市场化已经成为经济竞争的关键,在中国,依靠科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依靠科技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中国提高综合国力的必然选择。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巨大压力,面临着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中国目前的国情是:人口数量大、素质偏低、人均资源不足。资源总量看,中国虽为资源大国,但按人口平均后就变成了资源小国。如人均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草地面积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6和113;人均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4和112。生态失衡日渐突出,工业化水平不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应沿袭欧、美、日等国工业化的传统道路,必须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跨越式发展的道路,必须放弃追求物质资源高消耗、高消费的生产、生活方式,直接导向知识信息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使得中国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更显得十分重要。

要大力发展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如以电子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信息产业,可使消耗减少,污染降低。新材料的发展使资源短缺得以缓解。再生能源新技术有可能使人类得到清洁的、取之不尽的新型能源等等。遥测遥感技术、人造卫星技术的发展,为人类监测、分析、利用、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生物工程新技术为合理开发生物资源。解决粮食问题,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都将产生重要影响。而实现生产生态化对于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也至关重要。

三、高技术产业自身良性发展的需要

高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也提高了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人类在长期发展中存在的自然日益恶化的现象与自然的矛盾,反而使其愈演愈烈。不仅如人口激增、空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和短缺、土壤退化、物种锐减等问题日益尖锐,而且还给人类带来了新的污染。如电子垃圾基因污染电磁辐射等。

据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每年报废的传统旧家电,手机、电脑、打印机等其他新兴电子产品的报废率也在逐年提升。国家环保局的有关专家警告称。如果这些电子垃圾得不到妥善的专业处理,其中所包含的大量金属和无法降解的化学元素将对环境造成难以估计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基因污染现在也不容忽视,美国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发现,随着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传统农作物受到了基因污染的威胁,这对人类来说可能是一场灾难。中国科学院的沈孝宙教授提醒中国的基因工程研究者注意基因污染。他说,基因污染将是21世纪最严重的污染之一,因为它威胁到地球上的最后一片净土――生物基因库。

电磁污染更是无处不在。美国一癌症医疗基金会对一些遭电磁辐射损伤的病人抽样化验,结果表明在高压线附近工作的人,其癌细胞生长速度比一般人快24倍。中国每年出生的2000万儿童中,有35万为缺陷儿,其中25万为智力残缺,有专家认为,电磁辐射是影响因素之一。

因此高技术产业首先必须解决好自身的污染问题,否则将成为环境的罪魁祸首,而且将严重阻碍高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任务。是高技术产业实现良性发展的关键。

四、高技术产业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力军

近年来,以信息革命、生物工程、纳米技术等为龙头的新技术革命,给科技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手段。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胜利实现提供了重要条件。如以电子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信息产业,使消耗减少,污染得以治理。新材料的发展使资源短缺得以缓解。再生能源新技术一旦完善起来,人类会得到源源不断的新型能源。大大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电子计算机遥测遥感技术,人造卫星技术的发展,为人类监测、分析、利用、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生物工程新技术为合理开发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利用生物工程技术解决粮食问题,可以减少对消耗土地和污染剧增的压力。实现生产生态化对于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至关重要。这就需要以保持生物圈动态平衡为出发点,制定新的技术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生态论证,停止或限制使用那些破坏生物圈功能的技术。另一方面建立诸如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经济等科研体系,使科学技术生态化。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范文6

论文摘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指人及其活动与自然环境保持互不损害、协调共处的状态。科学发展观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求发展优先,同时在发展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目标,但必须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基于此,文章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消费模式、城乡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系统地提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政策路径。

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及对我国的现实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指人及其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持互不损害、协调共处的状态。从基本要素来看,就是要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进一步说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其人口的数量、质量和结构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协调;经济发展应该与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相协调,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利用既满足当代人的发展要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发展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了工业化发展进程,在原来的发展模式下,我国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人与自然的关系较为紧张,主要表现在:人口数量多,人口素质有待提高;资源效率低,单位GDP的能耗、原材料、土地和水资源消耗仍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的粗放利用导致大量废弃物的产生,由此造成大气污染、酸雨、水污染、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等令人担忧的环境问题。这种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状况已经制约了我们进一步的发展。

在这种形势下,停止经济发展去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不顾资源环境现实的发展经济都是不可取的,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兼顾资源环境,做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在这个意义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是保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

二、科学发展观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涵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指“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目的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科学发展观思想中,发展是第一位的。尽管在发展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我们决不能把发展放在次要地位而去解决问题,因为离开发展就不可能解决问题。因此,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把发展放在首位,并在发展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要大力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实力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以必须加快发展,尤其是加快经济发展,以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胡锦涛(2004)指出,“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因此,要加快经济发展,而且要科学地发展,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一是在发展战略上,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部署,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通过优化经济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通过“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通过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实现国内外经济贸易关系平衡协调发展。二是在发展模式上,要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建立节约性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促进整个经济体系的转型。三是在推进工业化上,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二)在发展中促进和保持人与自然和谐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之间关系现状,我们认为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不能无节制地索取自然资源,不能够因此而削弱维持人均效用不下降的能力。因此,为了降低经济发展与资源供给的矛盾,一方面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外部资源供给渠道,并建立关键资源的储备体系,加强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

二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不能过度地排放污染物和废弃物,不能因此而使生态环境退化。因此,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减少和避免增加污染,必须通过加快技术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能够减少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来实现。

三要处理好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人口数量不能超过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人口质量和结构应该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为此,必须加强人口数量的控制;同时必须加大提高人口质量、优化人口结构的投入,使人力资源得以增强,以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四要处理好人口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即人口增长不能超过经济增长,否则人的福利水平就不可能得到提高;再就是经济发展必须为提高人力资本进行投资,不断增长的人力资本才可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政策路径

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涉及的问题是系统性的,因此,对各种因素必须统筹考虑,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各方面之间的关系,在城乡建设、生活消费和生产活动中优化配置各种资源,以促进和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结构,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口基础

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通过严格计划生育管理实现人口数量目标;通过产业布局调整、推进城镇化建设等途径实现人口在区域上的合理分布;通过加大教育投资、发展体育、医疗保健等途径提高包括知识、技能和健康在内的人口质量。

(二)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加大国际资源市场开拓力度,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供给

要加快技术创新,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替代性资源和新能源,缓解原材料和能源的稀缺程度;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工艺流程,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提高人口的承载能力;进行资源开发的国际合作,扩大资源供给的国际渠道。

(三)加强污染防治,进行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城乡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加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废弃物处理能力;严格污染物排放管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降低和避免环境风险。

(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产业结构

要实施经济增长的“减物质化”策略,在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和最终处置的每个环节中,使能流和物流最小化,从而污染排放也达到最小化,以促进节约型经济的发展;着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高新技术扩散和向传统产业渗透,通过经济活动的整体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物质消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食物链”原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围绕资源的充分利用形成产业链,建立低消耗、少排放、高效益的产业体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消费习惯,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

要宣传和培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物尽其用的节约意识,转变消费观念,引导居民的生活方式朝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促进居民消费从依靠物质向依靠服务转变,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引导人们注重自身在教育上的投资,而不是将时间和收入过多地用在一般吃、穿和玩乐等消费领域;鼓励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形成环境友好型消费习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

(六)以可持续发展为尺度,利用生态原理推动城乡建设,走新型和谐城乡发展道路

要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规划城市和乡村建设,要综合考虑基础设施、能源、用地、交通模式、房屋设计和建造、以及产业结构等各个方面,使城市和乡村少消费资源和少产生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接近生态建设的目标;要处理好物质、能源、人的流动和土地使用的关系,使生产和居住的环境的宜人度不断提高的同时经济效率也不断提高;要最大可能地利用自然能,兼顾环境和经济效益,推进现代城乡建设。

(七)加快制度创新,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人与自然和谐的制度保障

要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并严格规划实施,科学引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针对发展中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相协调;同时要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法律和法规体系,构筑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的高效法制基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要改革提升相关部门职能,以确保各项措施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张帆.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2.保罗·霍肯.商业生态学:可持续发展的宣言.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3.罗杰·珀曼,马越,等著.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