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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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1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这种权利不仅包括人身权,还包括财产权。出版业的知识产权只要包括版权,出版业应该努力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出版业的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侵权现象随着社会发展日益严重,如何妥善解决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案件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

出版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出版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一般主要表现在侵权与被侵权。要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机制,妥善解决侵权纠纷,对智力成果进行有效保护,以促进科学知识和文学艺术的繁荣。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大和相互交往机会的增多,人们的诉讼调解意识普遍增强,诉讼调解工作更加规范。

1 出版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的特点分析

出版业知识产权纠纷主要分为民事纠纷和商业纠纷,要遵循“调解优先、谈判结合”原则,要尽量达成诉讼调解,要尽量缓和司法困境,减轻司法压力,改善司法环境。知识产权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属于私权,当事人是权利的主体,要通过争议双方调解自愿选择处理结果。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撤率较高,更加适用诉讼调解的解决方式,这是由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自身特点所决定的。

知识产权纠纷法律关系复杂,争议焦点多,对诉讼技巧和举证能力有很高要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期限较长,诉讼费用高,当事人必须考虑诉讼结果所带来的实际效益。由于法律程序自身的局限性,知识产权纠纷中适用的多为特别法,法律规定比较原则,针对性不强。知识产权纠纷相对于一般民事纠纷而言,具有新问题多,专业性强的特点。知识产权纠纷所涉及面比较广,当事人更注重商业合作关系。法院调解有利于双方互相尊重,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寻求再次合作的机会。在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积极适用诉讼调解,可以澄清当事人及其人在诉讼观念与法律适用上存在的误区,宣讲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程度与方式,阐明权利侵害,以促进出版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的不断解决。

2 出版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案例分析

2.1 微软公司诉南京和尓润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微软公司系Windows XP 专业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与Office 2003专业版计算机软件的著作人。微软公司调查发现,被告南京与尓润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调查的笔记本电脑中安装Windows XP专业版计算机操作软件,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和尓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卸载涉案软件,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微软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著作权,依法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本案中,和尓润公司未经微软公司许可,擅自在其销售的电脑中安装涉案软件,系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侵犯了微软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著作权。据此,法院判决和尓润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5万元及合理费用。

点评:电子产品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为客户提供软件安装服务在实践中十分常见。本案中,和尓润公司为达到销售计算机这一目的而采取商业促销手段,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法行为。和尓润公司必须为安装盗版软件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赵学元、赵学保侵犯著作权罪案

基本案情:2009年2月,赵学元、赵学保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热血传奇》游戏中国运营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用银行卡绑定支付平台,供网络游戏玩家通过网银转帐、游戏点卡充值等方式付费。至案发,赵学元运营私服游戏的非法经营数额高达几十万元。

法院认为:赵学元、赵学保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作品,非法经营数额高达几十万,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受到严重处罚。

点评:私自架设、租用网络游戏服务器从事“私服”活动是目前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要手段之一。有效维护了网络游戏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规范互联网游戏经营行为,有力打击犯罪。

2.3 高海平侵犯著作权罪案

基本案情:2006年至2011年,高海平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微软公司许可,十几家网吧复制安装Windows XP操作系统共计700份。

法院行为:高海平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计算机软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犯罪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

点评:本案系全国首例利用网吧大量复制安装盗版操作系统,侵犯微软公司著作权的刑事案件。微软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向媒体表示通过增强了在中国维权的信心。本案进行了网络视频庭审直播,进一步彰显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3 结语

本文分析了出版业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分析,要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机制,对智力成果进行有效保护。由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纠纷呈现多元化趋势。通过以上关于著作权纠纷的案例分析,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解释,为更好地解决出版业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作铺垫。

【参考文献】

[1]蔡志勇, 陈勇. 知识产权纠纷类型与解决办法[J],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2012(07).

[2]王栋.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调解机制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 2009(12).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2

【关键词】地摊经济;地摊管理;法律途径

地摊市场,类似于国外的跳蚤市场。只是跳蚤市场一般为旧货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其经营模式、经营时间得到了政府和市民认可。中国目前的地摊市场既有旧货售卖,但更多的是首次上市的商品和服务。地摊市场已成为各个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线,各地针对地摊的管理措施也是五花八门。

一、地摊现状分析

就西安目前地摊市场而言,地摊经营现状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就地摊从业者主体而言: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失业或无业市民、在校大学生等人群

这类从业人员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他们基本没有太多的谋生技能,他们的日常生活也没有多大的社会保障。因为从业者自身经济能力极为有限,摆摊这种经营模式不需要太大的资金投入,无需缴纳场地租金、营业税费,一般也不产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成本。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就足以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平常周转资金也只需几十到几百元而已。从事地摊经营,从业者没有太多的经济压力,任何有此意愿的人都可以轻松开业。当然投入产出是成正比的,地摊每天的营业额也有限,从业者每月的收入一般也不会有多高。

2.就地摊存在的地域范围而言:摆地摊不需要固定经营场所

为了更好的营销业绩,地摊一般都出现于城市主干道两边人行道上、商业繁华地带、居民小区周围等人流量大的地段。为了降低成本,从业者不会选择任何可能收取管理费用的地方。如果摆摊地点要交费,无论是交给城市管理者、市场管理者还是路面管理者、城中村村委会,这就该归入比较正规的集市,不能再把他们当地摊来看待了。真正的地摊从业者会躲避一切形式的收费,他们没有固定的营业点,摆摊工具也是简单而实用的,最常见的是准备好四角提前系有绳索的布块或纸箱,遇有合适地点就临时开摊,遇有城管检查等紧急情况,随时收起绳索迅速撤离,等紧急情况解除,他们会临近再找一个方便的地方继续开摊售卖。也有推着三轮车摆摊的,一路走一路卖,同时也准备随时为紧急情况而收摊撤离,或为更好的售卖业绩而随时更换地方。

3.就地摊市场售卖的对象而言:地摊上售卖的对象五花八门,有二手货,更多地摊售卖的则是新商品

从大的类别上看,地摊售卖的货品包括服饰类、餐饮果蔬类、日常用品类。这些货品与正常市场上售卖的同类商品相比,质量并没有太高的标准(但未必就全不合格),并且大多价格低廉,所以能吸引相当多的低收入人群。另外有些货物在地摊上购买比正规市场更便利更划算,比如糕点等方便食品、果蔬类、手机挂件、手机贴膜等地摊上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相比正规商店里售卖的同类货物,真算得上物美价廉。所以在地摊上消费的人群也不全都是生活水平不高的低收入人群。

二、地摊经济给城市管理带来的法律问题分析

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特性。从业者身份不固定,售卖商品来源不一,有从批发市场低价进货的,也有自产自销的。地摊给城市经济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给城市带来的管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

1.人员流动性大,给正常社会秩序带来的冲击

地摊从业者大都没有固定收入,摆地摊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一份养家糊口的收入。既然首要目的是谋生,自然是做什么挣钱多就干什么,什么东西销路好就卖什么,什么地方摆摊能吸引顾客就摆在什么地方。对他们来说,每天在不同地方干不同的事情是很正常的。为了躲避城管的检查,他们发明了很多应对城管检查的有效办法,包括摆摊工具都是为应对城管专门设计的,每天和城管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已经是他们日常经营内容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除了经营场所不固定之外,他们的生活住所也不固定。为了降低生活成本,除大学生能够住在学校宿舍外,其他地摊经营者大多租住在城中村。近两年西安二环内城中村几乎拆迁殆尽,这些从事地摊经营的人的住所也随着一次次的拆迁向离城中心越来越远的郊区转移。

地摊经营场所的不固定,从业者日常住所也不固定,这不但给政府管理地摊经济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也对政府管理社会秩序带来了更大的考验。从积极方面来说,一个人在一个城市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说这个城市是他的惯常住所地了,但随时可能搬迁住所的现实使得这些地摊经营者很难作为城市的一员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给本地居民的各种福利。从消极方面来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国家对公民有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居民收入统计等等,要实现这些管理效果,与公民居所相对稳定、积极配合政府调查是密不可分的。但现实中包括地摊经营者在内,大部分常年生活在底层的居民都无法享受其所在城市的福利待遇,同时也成了当地社会秩序不好的替罪羊。这种结果的出现显然跟这些人的日常流动性大、不懂得该享受哪些权利更不知道该如何享受这些权利的生活状态有很大关系的。

2.地摊所处空间场所的特殊性,给城市交通、环境、居民生活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追求客流量,地摊不可能摆在背街小巷,除非这些地方的地摊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摆在城市主干道两边的地摊无疑会挤占人行道,把行人和人力车逼上快车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因为地摊的随遇而安,保洁人员也无法及时清理地摊经营中造成的垃圾,这无疑会造成一定范围的环境污染。摆放在居民小区周围的地摊既占道又污染环境,同时也对附近居民的出行和生活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曾几何时,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凉皮米线摊就饱受附近居民诟病。虽经大力治理,但这一现象仍未绝迹,只是大多改成了晚上出来营业,虽方便了部分居民的生活消费,但给周围环境、生活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却并未杜绝。

3.地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较差,给消费者权益带来的不便

地摊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形容某些商品价格低廉、质量没保障的代名词,这也完全能够反映出地摊消费者难以维权的现实。地摊上出售的日常小用具、服饰类商品如果质量不好,消费者最多损失几块或几十块钱,一般不会面临太大的安全风险。但如果从地摊上购买的食品类有问题,消费者除了遭受经济损失外,轻者可能因为食品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不适需要就医诊治,重者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地摊上出售的食品或提供的食品包装对人体的危害并非马上就能显现出来,这些劣质甚至变质食材或包装材料对人体的危害是长期累积形成的。加之摊贩流动性大,消费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会留存下来,这就使得消费者即使出现了不利后果,要么找不到地摊经营者,要么地摊经营者一口否认,或者地摊经营者根本没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来说,在地摊上消费的后果就是,一旦受害要想维权是极不容易的。

三、地摊管理的法律途径分析

地摊的出现发展不是短期形成的市场行为,更不会在可预见的短时期内消失。虽然建国后有一段时期地摊的确曾消失,但那只不过是特殊时期的特殊表现,不代表当时已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摊经济的存在。真正对地摊进行有效管理,需要从立法、执法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加强立法,承认地摊的合法性

现有立法中如《个人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赋予不同的商事主体以不同的经营资格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但这些法律没有一个能够和地摊从业者相匹配。地摊因其特殊性也不能按照个体工商户来管理,让地摊从业者必须领执照才能开业也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与地摊直接相关的法律目前仅有各个城市制定的关于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定。而为了城市市容,各地对地摊几乎都是不能容忍的态度。

既然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特性和重要性,一味限制取缔又根本无法取得预期效果。与其让这种躲猫猫的游戏继续下去,不如结合现实情况,在立法方面首先承认地摊的合法性。由于各地城区规划各有本地特色,对于地摊的承认也需要各城市根据本地规划情况自行立法,划定特定区域专门留做地摊市场,并结合不同地摊经营范围的现实情况,从税费、从业资格、产品或服务质量、市场管理、营业时间、营业空间等方面对地摊做出不同于一般市场管理的规定,如专设果蔬早市、早餐市场、餐饮夜市、生活用品夜市等,使地摊取得合法地位,并在为居民提供生活方便的同时,将其对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社区生活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贯彻落实执法权限,使执法部门不再成为地摊的天敌

在各地通过地方立法确认地摊的合法地位后,凡在规定空间、时间范围内的地摊经营者,城市管理部门不得干预取缔他们的地摊经营行为,更不得处罚地摊经营者。对在规定时间、空间以外的地摊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

生存权是人的第一人权。在国家不能为农村居民、城市富余劳动力提供足够多的就业岗位的时候,只要这些公民不给国家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更大的破坏,就应当允许他们以其有限的能力和财力自谋生路,而不是一味禁止取缔,否则更易引发社会矛盾。突尼斯一个小贩的命运导致国家政权的更迭,这样的事情足以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警惕。

在城市给地摊经济提供合法地位和竞争机会的同时,地摊从业者作为商业主体也需从长远考虑,摆地摊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今天的温饱,还要让地摊发展成为自己的一项事业,从街边进入到商厦。要做长久生意就必须注意个人形象、生意品牌、商业信誉等真正的商业问题。只有在城市给地摊以生存发展的空间,个人也能以积极心态面对这一份经营机会,地摊经济才能成为一个既能解决大量低技能人员就业的市场,又能成为方便居民生活的市场,成为一道体现城市活力的特殊风景。

参考文献

[1]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6=14(第10版).

[2]李霞,上官鸣.地摊的经济学分析[J].企业导报,2010,12:5-6.

[3]马宁,朱美芬.和谐社会视域下发展“地摊经济”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9:100-101.

[4]阳奕.政策开禁:流动摊贩合法化,摆地摊也要讲营销[J].现代营销(经营版),2009(10):

22-25.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

关键词:旅游企业;人才流失;策略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套用葛优先生的一句经典名言:“21世纪什么最贵?答曰:人才。”如何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人们长久以来一直在寻求答案。伴随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终于找到了,企业竞争的终极目标无过于人才的竞争。旅游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要实现战略性的发展,就必须在人才的问题上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充分的肯定。如今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旅行社的导游、计调、接待人员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酒店的服务人员上任不到一个月又调换到一家新的酒店,酒店的经理也是常换常新。众所周知,这种频繁更换新人的背后,旅游企业将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因此,如何更好地选人和用人,为员工创造舒心的生活工作环境,想方设法留住优秀的员工、真正地使他们在内心深处与企业融为一体是值得我们探讨的焦点问题。本文即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结合实际的案例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案例解读

某知名饭店集团非常重视员工培训,并成立了员工培训中心,新招来的员工一到饭店就被送到了培训中心接受长达1年的业务培训,全部费用由饭店承担。到2009年该培训中心已先后培训了五届员工。然而,由饭店花大本钱培训的员工,特别是核心员工在近两年内先后跳槽。在问及其离职原因时,员工普遍认为:自身价值得不到体现,缺乏晋升机会,绩效与薪酬不挂钩,工资和福利待遇差等。面对大量的人才流失现象,饭店现在已无心再培训员工,害怕培训后员工翅膀硬了,饭店留不住,白白为别人裁制嫁衣。于是取消了员工培训中心,员工服务技能每况愈下,饭店口碑大不如前,致使人才流失更为严重,饭店经营陷入危机。而与此相反的是某旅行社员工李明,2009年大学毕业后就在一家知名的旅行社做总经理助理。期间,有不少公司想挖他,而且薪水开得很高,但是都遭到了他的拒绝。这么好的机会,他为什么放弃呢?原来,早在2008年,李明曾向旅行社主动提出辞职,当他临走前,总经理对他说:“你是名优秀的员工,只要你想回来,我们永远欢迎你,以后若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这些话,使李明备受感激。第二年,他又回到了该旅行社,并且比以前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他常常对这里的同事说,他喜欢这里的工作环境。总经理待人和气,对于下属的工作从来不多加指责,给员工的承诺也能一一兑现;公司的同事非常热情,如果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他们都尽心尽力地提供帮助。在这种良好的环境中工作,谁又愿意离开呢?

从以上两则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同样是两家旅游企业,第一家饭店花费的成本也不低,但是收效甚微,而另一加旅游企业的员工却是和睦相处,经营得如鱼得水,这些不能不引发我们的思考,究竟在现代的企业管理中我们应该怎样对员工进行管理,才能使我们的企业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呢?笔者认为,当前在我国大多数的旅游企业中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企业效益的增长,因此找出这些问题症结的所在,再有针对性地予以攻克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旅游企业发展战略中人才流失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人事管理机制,出现盲目用人现象。现代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如何通过恰当的经营管理获得可观的收益,一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在选聘人员这一问题上显得“格外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增加自己的经营成本。据笔者所知,在商丘市的40多家旅行社企业和部分大酒店当中,有大部分的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就直接任用自家的亲朋好友管理,这些选用的“亲朋好友”中,有些是对企业管理略略知晓,有的甚至是没有一点管理经验的新手,可想而知,当这些人员上升到管理岗位的时候,他们手中的指挥棒将会指向何方。很多应届的毕业生存在强烈的自尊心和满腔的热情,当他们投身企业,想为企业提出一些新的看法时,这些手持指挥棒的管理人员是否有远见的卓识去恰当地处理问题,给员工自我才华释放的空间。

(二)绩效与薪酬不挂钩,缺乏应有的量化考评制度。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分配制度中强调,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一原则在今天旅游企业的管理中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目前的企业管理中,由于企业缺乏应有的合理的量化考评细则和制度,不能够定期对员工的业绩进行摸底盘查,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原本表现良好员工的积极性,长期下去,磨洋工的现象在所难免,企业实现战略性发展乃是空中楼阁。

(三)缺乏一定的上升通道和平台。每个员工都愿意选择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这里所谓的发展有潜力即企业有着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为员工提供成长和自我价值实现的平台。当今许多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出现频频跳槽的现象,问及跳槽的原因多种多样,谈及最多的是没有上升的空间,企业缺乏新鲜血液的注入,往往使年轻的从业人员感到力不从心,欲罢不休。

(四)缺乏全员公关的理念。有人曾经这样评价美国、日本和中国的企业管理:日本的管理像打桥牌,每出一张牌都要考虑到同伴的情况,充分展示了战略管理的重要性;美国的管理像下围棋,每落一棋都考虑到这粒棋子对将来的影响,充分展示了战略管理的重要性;中国的管理像打麻将,每打出一张牌,看看上家,盯住下家,我不和你也不和,大家黄庄,这说明中国企业缺乏合作性。由于企业缺乏清晰明确的目标,使得一部分员工的工作自由散漫。没有将个人的得失与企业的利益挂起钩,缺乏主人翁的意识,致使企业的经营效益不佳。

四、旅游企业人才流失解决策略

(一)充分了解员工心理需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实现旅游企业的人本化管理,就要充分了解到企业员工现在所处境况。据一家非权威杂志介绍的企业员工的需求层次,诸如基础层的要定期发工资,给员工创造便利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冬天配暖气,夏天装空调和配送冷饮等;其次,要敢于放权,授予员工一项特权去做某事,职位上的晋升,加薪等环节,结合这一层次示意图了解员工所处的位置,有针对性地予以满足,并不断结合员工自身的表现,及时对他们表现优秀的地方给予肯定,而非是一个只有“大棒子”,没有“胡萝卜”的企业。

(二)给员工塑造自我成长的平台。据笔者所在的商丘市天禧嘉福餐饮店每年都要定期派送领班和管理人员轮换到广东大酒店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员工们反映良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郑州大河锦江酒店每年对于表现优秀的中层人员和服务员都要给予一周出国学习的机会,一切费用由饭店出资。还有些酒店定期聘请社会上知名的经营学者介绍成功的管理经验,对员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梳理、排忧解难,员工们看到了前进的希望,工作士气和动力高涨。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核是每个员工在工作中都要面对的,涉及到了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使员工得到公正评价的愿望,发挥绩效考核的积极作用,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明确化、公开化原则。绩效考评工作中,考评的标准、程序和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在考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同时,考评的标准、程序和责任还应当向全体员工公开,这样才能使员工对考评工作产生信任感,理解、接受考评的结果,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考评的权威性。

2、客观考评的原则。考评应当依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估,尽量避免掺入主观因素和感彩。也就是说,首先一定要把考评建立在“以客观事实说话”的基础上;其次要把“客观事实”与既定的考评标准进行比较,而不是在员工之间进行比较。

3、差别化原则。差别化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考核标准的不同等级之间应当有鲜明的差别界限;二是针对不同的考评结果,在今后的晋升、工资、使用等方面要体现明显的差异,即考评结果要与员工的发展前途挂钩,要能鼓励先进、鞭笞落后、带动中间。

(四)实施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用人机制。企业花费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去招聘一批员工,进而对其进行培训、管理、引导、进行企业文化的灌输等诸多培养环节,一旦员工对某一工作岗位的工作胜任熟悉之后,有利于员工在本工作岗位上发挥创造性的见解。有利于企业长期的发展和稳定。在第一则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饭店虽然花费相当一部分费用培训员工,但最终的效果并不理想,留不住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第二则案例中的李明这位员工,别人支付高额工资都挖不走,这些不得不能引起我们的思考,同样是旅游服务企业,差别是如此之大。案例二也指出了,人才稳定的原因是,这里的软工作环境好,总经理能够很好地尊重每位员工,待人和气,积极地采纳下属的意见。所以,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再用待遇留住员工的同时,用一颗热心去感动员工。

(五)严把服务人员的准入关。服务行业是面对面与人打交道的行业,旅游企业需要的是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的乐观积极的人才。在员工的挑选过程中,要注重亲和力、爱心、对工作有着强烈的热情的要作为首选。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培训,在培训的过程中,重新发现招聘到的员工是否是酒店所需要的。对于不符合企业需要的员工要及时的请出去。

(六)注重员工的培训工作。美国的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人类的未来不取决于空间、能源和耕地,它取决于人类的智力开发。实践证明,教育培训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对旅行社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将能得到许多收益。经过培训,员工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方法和程序,工作起来更富有成效。很长一段时间内,许多旅行社的决策层把教育培训等支出当作纯成本,觉得自己培训员工既耗时又费钱,总有一种划不来的感觉。但实际上,大多数员工把他们能否享受到企业提供的培训作为决定他们是否跳槽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行业研究表明,受过培训的员工队伍将更加稳定。

(作者单位: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雷,戴卫东.旅行社经营与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4

——余xx滥用职权案

关键词:滥用职权自首出借

【案由】滥用职权罪

【审判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08)沪一中刑初字第261号

【审级程序】第一审程序

【判决曰期】2008年11月21日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余xx

【权威收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2008年第4辑(总第66辑)

裁判规则:

国家工作人员揸自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单位资金出借给他人使用,未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到期后无法收回借款,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在担任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故意违反行政机关关于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将网点资金以单位名义出借给他人使用。到期后无法收回借款,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争议要点: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裁判理由: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单位公款非法置于个人的支配之下,即“公款私用”,由个人非法支配、使用单位公款。

本案被告人作为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滥用职权违反规定,撩自以单位名义出借资金,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没有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5

【关键词】原发性高血压;贝那普利;氨氯地平;治疗疗效

高血压是指在静息状态下动脉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高(≥140/90mmHg)。高血压可分为原发性及继发性两大类。原发性高血压(primary hypertension)是指在高血压患者中有95%以上高血压的病因不明,称之为原发性高血压,又称高血压病。原发性高血压起病缓慢,早期常无症状,大部分患者偶尔体格检查时发现血压升高。2011年1月――2013年6月我院采用贝那普利联合氨氯地平治疗原发性高血压,临床效果较好,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75例患者中男45例,女30例,年龄42-68岁,平均年龄46.3±3.4岁。高血压病程2-10年。高血压分级:1级38例,2级25例,3级12例。所有病例均符合原发性高血压诊断标准[1],并排除继发性高血压、糖尿病、血液系统及自身免疫病、精神障碍、严重肝肾功能损害、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并与同期给予单纯给予贝那普利治疗75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作对照。两组患者基本资料及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诊断标准我国采用国际上统一的标准,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即诊断为高血压。1级高血压(轻度)即收缩压140-159和/或舒张压90-99;2级高血压(中度)即收缩压160-179和/或舒张压100-109;3级高血压(重度)即收缩压≥180和/或舒张压≥110。

1.3治疗方法两组患者在治疗前2周均停用其他降压药物,均给与口服贝那普利10mg,/次/日,连续治疗4周为一个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治疗组在此基础上给予苯磺酸氨氯地平5mg/次/日,连续治疗4周为一个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两组患者服药期间每天检测血压变化及不良反应。

1.4疗效标准按《卫生部心血管系统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显效:坐位舒张压下降至正常范围且下降幅度≥10mmHg或未降至正常但下降幅度>20mmHg;有效:坐位舒张压下降

1.5统计学处理采用统计软件SPSS17.0分析,数据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X2检验,以P

2结果

2.1两组治疗疗效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4.67%,对照组为77.33%,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原发性高血压病是临床常见病,其病因尚不明确,认为是在一定的遗传背景下由于多种后天环境因素作用使正常血压调节机制失代偿所致。高血压药物治疗的目的[3]:通过降低血压,有效预防或延迟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等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有效控制高血压的疾病进程,预防高血压急症、亚急症等重症高血压发生。降压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即小剂量开始,优先选择长效制剂,联合应用及个体化。

氨氯地平是新一代二氢吡啶类长效钙离子拮抗剂,降压作用缓慢,维持时间长,能有效控制24h血压[4]。对血管的选择性强,可舒张冠状动脉和全身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降低血压,降低心脏后负荷,对缺血性心脏病有效。贝那普利能抑制血管紧张素Ⅰ转换为血管紧张素Ⅱ,使血管阻力降低,还可抑制缓激肽的降解,降低血管阻力,降低血压;减轻或逆转左心室肥厚,改善左心室收缩功能;对血糖、血脂、尿酸代谢影响较小。本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参考文献

[1]陈灏珠.实用内科学[M].第1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2428-2432.

[2]陈薇.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与盐酸贝那普利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病临床分析[J].中国民族民间医药杂志,2009,18(9):75-76.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6

【关键词】 老年人;心力衰竭;室性心律失常;胺碘酮

充血性心力衰竭是临床危重症之一,是多种心脏病发展到终末阶段的一种病理生理综合征,一旦并发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心动过速(VT),常使病情恶化,病死率明显增高,如何在纠正心力衰竭同时正确使用抗心律失常药是治疗关键。胺碘酮为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对心力衰竭者心律失常有较好疗效,如无禁忌证是治疗严重心力衰竭患者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但有关其对老年心力衰竭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治疗效果及安全性报道较少。我科2004年1月至2007年10月对40例老年人充血性心力衰竭伴室性心律失常患者采用口服胺碘酮治疗取得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2004年1月~2007年10月选择60岁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和左室射血分数<0.4,并发有症状的室性心律失常患者40例,男26例,女14例,年龄60~88(平均72±9)岁。其中冠心病20例(陈旧性心肌梗死8例),高血压心脏病12例,扩张型心肌病6例,心脏瓣膜病(除外重度二尖瓣狭窄及主动脉瓣狭窄)2例,心电图及24 h动态心电图示频发室性早搏(VPC)28例,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PVT)12例,2例有电复律史。无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房室传导阻滞、窦性心动过缓及QT间期≥0.44 s、严重肺部和肝脏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电解质紊乱未纠正、洋地黄中毒者。

2.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住院后均接受常规积极的抗心力衰竭治疗(给予强心、利尿、扩张血管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同时行胸片,24 h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常规查电解质,肝功,肾功,T3、T4、TSH、FT3、FT4符合条件入选者,均停用其它抗心律失常药。给予口服胺碘酮(商品名可达龙),0.2 g,3次/d,连服7~10 d;然后改为0.2 g,2次/d,连服3~7 d;以后以0.1~0.2 g,1次/d或0.2 g,1次/pod维持。疗程为8周。住院用药期间每日作心电图测QTc,根据心率和QT间期调整药量,心率<60次/min,或QT≥0.48 s,80岁以上者减量,部分患者起效后或虽无效,但心率<55次/min,QT>0.5 s时必须减量或停药。用胺碘酮期间,根据患者病情,可继续应用地高辛,但地高辛剂量为0.125 mg/d。如心功能改善,β受体阻滞剂应用不受限制。患者平均住院时间18 d,随访期定期查电解质、甲功、肝功、肾功、心电图、摄胸片,并定期眼科会诊[1]。

3.观察指标及判断标准 ①临床心功能。有效:用药后心功能提高≥1级;无效:用药后心功能无恢复或恶化。②室性心律失常。据24 h动态心电图检查结果判定,有效:频发室性早搏数量平均减少70%或连发减少≥90%或连发消失;无效:达不到上述标准

4.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治疗前后的比较采用自身配对t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40例病人治疗8周后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消失13例;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8例;心功能改善1级或未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有所改善16例;心功能无改善2例,2例在胺碘酮治疗期间猝死,占5%,1例抢救无效死亡,心功能改善总有效率92.5%。28例频发室性早搏患者中有 23例室性早搏数量平均减少≥70%,有效率82.1%, 11例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发作终止,有效率91.7%,该组治疗总有效率85%。胺碘酮治疗8周前后心率由98.66±13.77次/分减至65.6±6.56次/分,经统计学处理,t=13.708,P<0.01。QTC由434±21 ms增至538±62 ms,经统计学处理,t=10.051,P<0.01。该组患者治疗前后检查外周血象、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及胸片等无明显变化。1例出现恶心,纳差等胃肠道反应,2例于用药5 d后出现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5次/min),分别减量、停药后恢复正常。未见肺毒性作用及神经、皮肤、眼角膜等毒副作用,未见尖端扭转性VT等室性心律失常发生。

讨论

心衰是心功能失代偿的表现,心衰时心脏射血分数降低,交感神经张力上升,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动增加,心电活动不稳定,房颤、室速或室颤概率上升,在心衰病例中老年心律失常/猝死率为10.7%。心衰者NYHA心功能Ⅲ~Ⅳ级、左室射血分数<0.35、室早≥10次/小时、年龄≥65岁并有室速史者属心衰猝死高危患者[1]。胺碘酮是一种以Ⅲ类作用为主的广谱抗心律失常药物,为多通道阻滞剂,无论对自律性增加,触发活动或折返激动均有效,能够延长心房肌、心室肌及传导系统动作电位过程和有效不应期,并抑制窦房结及房室结传导功能及旁路传导,能终止多种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室性快速心律失常。口服给药时,它不抑制心脏收缩,因此可以安全地用于心功能不全的患者,也是目前惟一可以用于心衰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此外,胺碘酮还有一定的扩血管改善心肌缺血的作用,并有抗交感神经兴奋,对心力衰竭时神经内分泌激素激活调节作用[2]。故能扩张冠脉、降低外周血管阻力、降低心肌做功及减少心肌耗氧量,对临床心功能的改善也有一定的作用,能使CHF患者的室颤值提高,减少室颤发生[3,4]。本组显示,40例老年心力衰竭并室性心律失常的高危患者使用小剂量胺碘酮治疗,可显著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有效率,减少心源性猝死。本组均为老年患者,窦性心动过缓发生率偏高,可能与窦房结退行性变、纤维化、脂肪浸润、窦房结动脉供血减少有关[5,6]。对老年人窦房结功能低下者,胺碘酮进一步抑制窦房结,窦性心律≤55次/分宜减量或暂停用药。由于老年心衰患者消化吸收功能减退,长期使用利尿剂治疗心力衰竭过程中极易出现电解质紊乱,易诱发加重室性心律失常,在应用胺碘酮治疗期间应注意维持血清钾、镁在正常较高水平,消除诱因。胺碘酮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血液地高辛浓度,应定期复查及时调整剂量,防止洋地黄中毒。随着年龄的增长,甲状腺可能发生轻度萎缩、纤维化等改变,因而,老年人对碘的耐受性较中青年差,胺碘酮属呋喃类结构含碘化合物,因此慢性应用可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本组资料中未见发生甲状腺功能异常,但在对老年患者应用胺碘酮治疗中,应密切观察其心率变化情况,定期检查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胺碘酮的剂量,必要时停服胺碘酮。在应用胺碘酮治疗老年人心力衰竭并发室性心律失常时应尽量采用小剂量负荷方法给药,逐渐减量,再根据不同个体,给予最小有效量较长时期治疗。掌握了以上药物特点及用药原则,可使该药发挥抗心律失常作用,又避免严重副反应发生,我们认为临床上治疗老年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去除各种诱因,如电解紊乱,洋地黄中毒,低氧等,应用胺碘酮是终止室性心律失常,防止猝死,提高生存率的一个较好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国生物医药工程学会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分会,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编辑委员会.胺碘酮抗心律失常治疗应用指南[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4,12(32):1065-1071.

[2]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华心血管杂志编辑委员会,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专题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建议[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1,29(6): 323.

[3]郭林妮,程康安,邓 华.全国心律失常治疗专题研讨会纪要[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2,30(4):194-197.

[4]钟江华,张存泰,李 映,等.口服胺碘酮对家兔扩张性心肌病跨室壁复极不均一性的影响[J].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03,31(1):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