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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知识范文1
1.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成效
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脊灰)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2003年就避免了200万因疫苗可预防疾病导致的死亡和60万乙肝相关死亡(肝硬化和肝癌)。
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2000年我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实施乙肝疫苗接种后,全国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5%降至2006年的7.18%,5岁以下人群已降到1%以下,因接种疫苗减少乙肝病毒感染者3000多万人。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07年国家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到14种疫苗防15种疾病。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接种疫苗成为重要的手段。
2.预防接种是安全的,发生异常反应概率很低
免疫规划的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受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3.疫苗的分类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第一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4.有关预防接种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据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
《条例》对疫苗流通、疫苗接种、保障措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了政府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规范了接种单位的接种行为。
5.疫苗的特性及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仅有很少部分人可能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病情相对较重,多需要临床处置。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
6.有六种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①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②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③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④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⑤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⑥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7.预防接种后偶合症
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六种情况中,偶合症是最容易出现的,也是最容易造成误解的。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
预防接种过程中的偶合症发生概率有多大呢?以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偶合死亡为例。我国新生儿(0~28天)死亡率为10.7‰,全国每年出生儿童约为1600万;据此推算,全国每年约有17万名新生儿死亡,即每天约有466名新生儿死亡。按照我国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乙肝疫苗在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以全国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率75%计算,则每天约350名新生儿死亡者接种了乙肝疫苗,即全国每天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可能出现偶合死亡350起。
不同品种的疫苗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一样。世界卫生组织对部分疫苗的异常反应研究显示,卡介苗引起的淋巴结炎、骨髓炎、播散症发生率分别为100~1000/100万剂次、0.01~300.00/100万剂次、0.19~1.56/100万剂次;乙肝疫苗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为1~2/100万剂次;麻疹/麻风/麻腮风疫苗引起的热性惊厥、血小板减少、过敏反应(非休克性)、过敏性休克、脑病分别为330/100万剂次、30/100万剂次、10/100万剂次、1/100万剂次、
8.关于预防接种的禁忌证
目前,除接种狂犬病疫苗外,接种其他任何疫苗都有禁忌证,通常的禁忌证有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的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正在发热、对疫苗成分过敏等,免疫缺陷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在有明确禁忌证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患儿病好后再接种。
9.接种疫苗后仍有可能发病
预防接种知识范文2
关键词: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影响因素
儿童预防接种的进行由监护人来决定,监护人对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情况会对儿童预防接种的行为以及态度产生影响,从而对主动接种率以及儿童免疫覆盖率造成影响。为能够使本辖区内的预防接种率得以提高,对预防接种的宣传形式进行改进,本文抽取我辖区内100例儿童监护人,对其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我社区内的100例儿童监护人,所有儿童均到本接种中心来进行预防接种。在这100例儿童监护人中,有70例为本地户籍人口,有30例为外地户籍人口,这些监护人的年龄在25~65岁。这100例监护人中有60例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30例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另外10例为初中以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所有监护人均自愿配合调查。
1.2方法
1.2.1调查工具 根据相关文献自行制定调查问卷,在问卷中应当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①儿童以及其监护人人口学资料,主要包括监护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以及户籍等,儿童的年龄与胎次;②与预防接种相关的一些问题,监护人来选择是与否进行作答;③内容是与预防接种相关的监护人行为特点问题;④对于预防接种信息监护人的获取途径[1]。
1.2.2调查方法 随机选择3个预防接种日期,将监护人陪同进行预防接种儿童以及监护人当作研究对象来进行调查。监护人在现场填写问卷,并当场回收。
1.3统计学分析 在调查完成之后,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对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于计量数据用(x±s)来进行表示,并且要用t进行检验。
2 结果
在这100例儿童监护人中,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在70.0%~100.0%,其中知晓率最高的为儿童需要注射预防针,知晓率最低的为无病进行疫苗接种并非资源浪费;采取正确方式进行预防接种的发生率为82.0%~94.0%,其中正确率最高的属于按照预防进行接种,正确率最低的为阅读过儿童免疫程度表;儿童监护人对于预防接种知识的获取途径作为预防接种证占有88.0%,主要包括医护人员、宣传单、朋友同事及报纸杂志与电视广播等。儿童监护人的年龄、产次、文化程度以及户籍与是否预约接种等因素与其免疫预防知识的知晓率表现出正比例关系,监护人年龄在40岁之下,文化程度比较高,产次较少,前次接种时已预约本次接种时间,本地户籍人口,则其关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比较高。
3 讨论
3.1儿童监护人对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程度对预防接种的进行会产生直接影响。本文研究所得到的结果表明在本辖区内,对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儿童监护人的总体水平比较高,有利于儿童进行及时预防接种。在今后工作中,对接种目的与识别及处理接种之后的不良反应加强宣传教育,使监护人将自我处置能力提高,使儿童以及其监护人所出现的心理负担减轻[2]。
3.2儿童监护人的相关行为会对儿童预防接种率产生影响。在本文研究结果中可以发现,采取正确方式进行预防接种的发生率为82.0%~94.0%,其中正确率最高的属于按照预防进行接种,正确率最低的为阅读过儿童免疫程度表。而儿童免疫程度表对于接种程序以及接种时间进行了明确,能够提醒监护人何时进行儿童预防接种,能够使所发生的漏种现象减少。因此,对于本辖区内的儿童监护人要加强宣传,对其普及预防接种的有关知识,使监护人认知得以改变,从而使其主动选择正确预防接种行为[3]。
3.3本文研究结果显示儿童监护人的年龄、产次、文化程度以及户籍与是否预约接种等因素与其免疫预防知识的知晓率表现出正比例关系,监护人年龄在40岁之下,文化程度比较高,产次较少,前次接种时已预约本次接种时间,本地户籍人口,则其关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比较高,这表示要将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比较低、产次较多的外籍人口作为进行知识宣传的重点对象,在进行宣传教育时,要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来选择有针对性的方式来进行[4]。
综上所述,通过调查发现,在本辖区内儿童监护人关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形式有待于创新,对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教育,从而使儿童预防接种率提高,使儿童健康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戚小华,胡昱,李倩,等. 浙江省流动儿童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知晓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0,10(11):858-860.
[2]陆冠臣,郑志刚,黄林,等. 广西4个县2004年出生儿童监护人预防接种知识、态度、行为现状调查[J]. 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10,3(22):484-485.
预防接种知识范文3
预防接种证上科学安排了孩子预防接种的程序,家长应按接种证上规定的时间去附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儿童保健门诊接种相应的疫苗。疫苗漏打或打重,视为无效接种,需按儿童免疫程序重新接种。
同时,预防接种证上还记载了孩子每次接种的时间、接种的疫苗名称以及接种后发生的反应,故家长应妥善保存。
家长每次去医院接种时都要携带接种证,以便医生登记接种信息。 二要如实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告知医生
预防接种对于多数人来说是安全的,但有极少数人会发生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与个人身体情况、疫苗特点等有关。因此,在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如实地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告知医生,包括患病史、过敏史(食物和药物)、上次接种的情况。必要时,配合医生做好接种前体检。 三要知晓哪些情况不宜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可以保障孩子免受细菌和病毒的侵袭,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适合打预防针,也不是随时都能打。当孩子患有皮炎、牛皮癣、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神经系统包括大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腹泻或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使用免疫球蛋白后1月内;空腹饥饿;等情况时不宜预防接种。以免影响接种效果,甚至引发严重的不良反应。 四要知晓暂缓预防接种的应对方法
1.对吃鸡蛋、喝牛奶后身上起疹子的孩子,提示孩子可能属于过敏体质,接种疫苗同样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因为麻疹、麻风、麻风腮、流感等疫苗是通过鸡胚细胞生产的疫苗,对鸡蛋过敏的儿童接种这些疫苗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因此我国规定对鸡蛋过敏的人都不能接种这些疫苗。
出现此种情况应带孩子去看皮肤科医师,检查过敏原,避免食用过敏食物,遵医嘱使用抗过敏药物,待疹子消退后1周左右由疫苗接种医师评估决定是否预防接种。一般来说,孩子对鸡蛋过敏多是一时性现象,待孩子长大一些,通过医学检查孩子对鸡蛋不过敏了,并且吃了鸡蛋没有身体不适反应,可以再进行补种。
2.严重心脏疾病、肝脏疾病和肾脏疾病都属于接种疫苗的禁忌症,接种疫苗可能加重这些原发疾病的症状。急性期应积极治疗原发病,症状控制及疾病缓解后,再在预防接种医师指导下选择性接种疫苗。
3.患免疫缺陷性疾病的孩子由于对病原微生物缺乏抵抗力,接种疫苗可能引起持续感染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需经治疗后,由专科医师全面评估,决定是否可以接种灭活疫苗,但不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4.患癫痫、脑炎、高热惊厥等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的孩子,接种疫苗有增加神经系统疾病症状如抽搐发作的风险。因此不宜进行疫苗接种,特别是百白破三联疫苗、乙脑和流脑疫苗。应待癫痫病情稳定无发作3年以上且停药1年以上,脑炎病情稳定且停药1年以上,高热惊厥病情稳定3个月以上,在预防接种医师指导下接种灭活疫苗。若惊厥发作3次以上要注意复查脑电图,病情稳定1年以上,方可在预防接种医师指导下接种减毒活疫苗及百白破、流脑、乙脑疫苗。
5.处于疾病的急性期或患有急性传染病,应暂缓接种,以免诱发或加重病情。积极治疗所患疾病,一般上呼吸道感染应在身体恢复1周后接种疫苗;传染性疾病如结核、水痘和麻疹等,要根据疾病特点和严重程度延迟接种疫苗,痊愈后要请预防接种医师进行全面评估,决定是否接种。
6.孩子发热除了可能是一般的感冒外,也可能是某些传染病的前驱症状或其他疾病的并发症状。接种疫苗可能加剧发热性疾病,也可能会错把发热性疾病的临床表现当作接种疫苗出现的反应,从而影响以后的疫苗接种。可以在热退后1周左右接种疫苗,最安全的的是经过预防接种医师评估后选择性接种。
7.接种部位如有严重的皮炎、化脓性皮肤病,通过注射方式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皮肤局部反应,如轻度皮肤损伤、红肿和硬结等,尤其是接种卡介苗后除了可能出现局部红肿外,还可能出现皮肤脓疱或溃疡等反应。因此,应积极治疗皮肤疾病,等皮肤疾病症状消失后方可接种。
8.如孩子的大便次数比平时增多,即出现腹泻时,也不宜口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因为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属于减毒活疫苗,有些孩子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度腹泻反应,而且腹泻会使疫苗很快排泄,失去作用;腹泻若是病毒感染所致,还会干扰疫苗发挥作用。因此,孩子腹泻时应遵医嘱化验大便,明确腹泻原因,积极治疗,待腹泻治愈1周后再服用或者选择注射灭活脊灰疫苗。
9.肛周脓肿大多是由于全身抵抗力下降感染细菌引起的。因此有肛周脓肿的孩子可以按程序接种灭活疫苗,但不能接种口服脊灰疫苗和轮状病毒疫苗,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也要慎重。在接种减毒活疫苗前应先做免疫功能检查,免疫功能正常,肛周脓肿控制好后方可接种。 五要知晓我国目前接种的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由政府出资,免费提供,适龄儿童应当按照免疫程序依法受种的疫苗。 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这些疫苗可分别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粟粒性肺结核和结核性脑膜炎)、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流行性乙型脑炎等12种传染性疾病。
除上述一类疫苗外,其他疫苗都属于二类疫苗,需要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二类疫苗对针对传染病同样具有较好的预防效果,家长们可以根据宝宝的健康需求和自身的经济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接种该类疫苗,并承担相应的疫苗和接种服务费用。 六是接种疫苗后不要马上离开医院
极少数儿童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高热、意识不清、恶心呕吐或抽搐等急性过敏反应,因此,给孩子接种疫苗后不要匆忙离开医院,应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以便出现急性过敏反应时能得到快速妥善的处理。 七要识别预防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和不良反应
儿童接种疫苗后出现低热,针孔处红肿、硬结、触痛等现象是正常的,一般在接种后24小时左右出现。注射部位肿大、硬结又分为轻、中、重度,轻度肿大直径小于2.5厘米,中度在2.5~5厘米,超过5厘米为重度反应,可持续数小时或数天。
部分小儿除以上反应外,还伴有头痛、头晕、全身无力、寒颤、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起皮疹等不良反应,以上反应多在24小时之内消退,少数儿童可持续3天以上。接种反应较重的,可引起附近的淋巴结、淋巴管发炎。 八要知晓出现不良反应后的处理方法
预防接种后如果发生一般反应,如发热,接种局部红肿痛,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只要加强观察,多喝温开水,注意保暖即可。局部红肿硬结者可遵医嘱局部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但卡介苗的局部反应不能热敷)。如果体温超过39 ℃,可遵医嘱服用退烧药,待体温恢复正常后,其他症状一般会自行消退。若体温较高(≥38.5 ℃)且持续数日,或出现其他更严重的症状,应及时就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九要知晓预防接种失败的原因
经常有家长问及,我的孩子打了预防针,为什么还会患传染病呢?这是因为预防接种虽然可以有效地预防传染病,但仍然存在以下的局限性。
1.免疫时间有限:预防接种后,体内所产生的抗体的有效免疫时间并不是无限的,如卡介苗的免疫期仅为2~3周。超过免疫期限,免疫能力就逐渐消失,一旦有适宜的致病条件,仍可发病。
2.存储疫苗的方法不合要求:预防接种所用的疫苗,存储的要求很严格。假如疫苗未按要求存储(如转运途中冷链缺失)或者已过期,则接种后达不到预防传染病的效果。
3.使用疫苗的方法不当:有的菌苗或疫苗有特殊的用法,如果使用不当,仍有可能得传染病。如预防小儿脊髓灰质炎的糖丸,只能用冷开水口服,用热水化开后口服就无效了。因此,家长带孩子去接种疫苗时,一定要问清楚疫苗的具体用法。
4.病原体的致病力太强:当细菌或病毒的致病力超过了体内免疫力时,身体抵挡不住病原微生物的侵袭也可致病。因此,接种前应了解孩子最近是否接触过传染病病人,以免影响接种疫苗的效果。
预防接种知识范文4
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具有自重轻、强度高、抗震性能好、施工速度快等优点,越来越多的工业厂房采用钢结构,但由于钢结构自身的某些弱点,在实际施工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人根据近几年监理钢结构工程的实际经验,总结了钢结构工程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与防治措施,仅供大家参考。
一、材料方面问题
1.钢板、型钢厚度负偏差较大,施工前应按规格、批次检查钢板、型钢的厚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杜绝使用。
2.不同屈复强度的钢板混用,进场不同屈复强度的钢板要分类堆放,要设置专人保管、发放和回收,要防止低强度的边角料用作高强度构件的连接板,施工现场可用硬度回弹仪测定其强度。
3.钢板锈蚀严重,对锈蚀严重必须除锈,除锈后板厚的负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
4.钢板、型钢原材复试不符合要求,复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为确保钢材的复试合格率选用知名品牌厂家钢材。
二、焊缝方面问题
1.焊缝尺寸偏差大(长度、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定位准确后方可焊接,焊接中精心制作,不得马虎。
2.焊缝有裂纹: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次序,应先从一头焊完再焊另一头,如有裂纹应铲除重焊。
3.气孔:焊条应按规定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
三、防火涂料方面的问题
1.空鼓:严格控制配合比,基层处理是关键,并注意分批抽查原材料粘结强度。
2.裂缝:环境湿、湿度应适宜,分层喷涂时通风干燥的时间掌握好。
3.厚薄不均匀:喷涂时喷涂角度与构件表面垂直,距离适宜;各层喷涂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四、地脚螺栓位移
1.在预埋螺栓的定位测量时,厂房若从第一条轴线依次量测到最后一条轴线,往往容易产生累计误差,故宜从中间开始往两边测量;
2.预埋地脚螺栓尽量不要与砼结构中的钢筋焊接在一起,最好有一套独立的固定系统,如采用井字型钢管固定。在砼浇灌完成后要立即进行复测,发现偏差及时处理;
3.预埋完成后,要对螺栓及时进行围护标示,作好成品保护;
五、钢柱底脚有空隙的预防
1.柱脚基础标高要准确,表面应仔细找平,柱脚基础应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施工:
1)将柱脚基础支承面一次浇筑到设计标高并找平,不再浇筑水泥砂浆找平层。本方法施工简单,仅适宜轻钢柱。
2)混凝土浇筑到低于设计标高40-60MM处,然后用细石混凝土找平至设计标高。找平时应采取措施,保证细石面层与基础混凝土紧密结合。
3)预先按设计标高安置好柱脚支座钢板,并在钢板下浇筑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
4)预先按设计标高埋置好柱脚支座配件(型钢梁、预制钢角混凝土梁、钢轨等),在柱子安装以后,再浇灌水泥砂浆。
2.利用垫钢板法将柱底部不平处垫平。
六、钢柱位移的预防
1.预埋螺栓位置用定型卡盘卡住,然后浇筑砼
2.对细高钢柱,一点吊装变形较大时,可采取二点吊装方法,以减少变形。吊装后应加设临时支撑。独立柱最好采用绑扫地杆的方法支撑固定。
3.轴线误差测量、基础支承面的准备、支承面和支座表面标高与水平度的检验、地脚螺栓位置和伸出支承面长度的量测等。基础支承面、支座和地脚螺栓的允许偏差符合有关规定。
4.初校钢柱,待垂直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使起重机脱钩。其垂直度用径纬仪检验,如有偏差, 用千斤顶纠正。钢柱位置的最后校正,使其安装偏差符合有关规定。然后在柱四周用10mm厚的钢模定位,用电焊固定,钢柱复校后,再紧固锚固螺栓,并将承重块上下点焊固定,防止走动。
5.对于整排柱或群柱,如果没有永久性柱间支撑,柱子又较高,应视高度情况作好柱间临时支撑,并在边柱端部加设一组或两组剪刀撑。
七、高强螺栓连接副质量的预防
1.钢结构用高强螺栓连接副其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出厂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大六角高强度螺栓出厂时应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2.施工前应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检,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3.大六角型高强螺栓施工所用的扭矩扳手,使用前必须校正,其扭矩误差不得大于±3%,合格后方准使用。
4.高强螺栓的储存应放在通风、防雨、防潮的仓库内,并不得损坏丝扣和沾染脏物。连接副件入库应按包装箱上注明的规格、批号分类存放。使用时按使用部位要求,领取相应规格、数量、批号的连接副件。当天没有用完的螺栓,必须装回仓库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5.在工厂用抛丸的处理方法,使摩擦面达到设计要求的抗滑移系数。处理好的摩擦面不得有飞溅物、毛刺、焊疤或污损等。处理好的摩擦面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沾染脏物和油污。严禁在高强螺栓摩擦面上作任何标记。
6.高强螺栓连接应在其结构架设调整完毕后,再对接合件进行矫正,消除接合件的变形,错位和错孔。板子接合摩擦面贴紧后,进行高强螺栓安装。为了接合部位摩擦面贴紧,结合良好,先用临时普通螺栓和手动扳手紧固,达到贴紧为止。高强螺栓连接安装前,在每个接点上应穿入不少于安装总数1/3的临时螺栓,最少不得少于2个,在安装过程中冲钉穿入的不宜多过临时螺栓的30%,不允许高强螺栓兼作临时螺栓使用,以防止损伤螺纹引起扭矩系数的变化。一个安装阶段完成后,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安装高强度螺栓。
7.一个接头上的高强螺栓,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安装,逐个拧紧。初拧、复拧、终拧都应从螺栓群中部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每拧一遍均应用不同颜色的油漆做上标记,防止漏拧。
8.安装高强度螺栓时,严禁强行穿入(如用锤敲打)。如不能自由穿入时,该孔应用绞刀进行修整,修整后最大直径应小于1.2倍螺栓直径。修孔时,为了防止铁销落入板叠缝中,应将四周的螺栓全部拧紧,板叠缝紧贴后再进行绞孔。严禁用气割扩孔。
9.安装高强度螺栓时,构件的摩擦面应保持干臊,不得在雨中作业。
10.高强度螺栓在终拧以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至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八、钢吊车梁垂直偏差过大的预防
1.按缝隙大小,将垫板刨成楔形垫好,但楔形垫板不得超过三块,并要求楔紧,用电焊点固。尤其是吊车梁两支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2.节点处螺栓孔不重全,应尽量采用过眼冲子,以防用电焊扩孔。
3.构件制作时,应严格控制焊接变形。
九、十字水平支撑挠度过大的预防
1.严格控制构件制作尺寸偏差。
2.吊装时,十字水平支撑四吊点应尽量保持在一个平面上,如吊装过程中不易保持在一个平面上,在安装前应采取措施,而后将一组支撑的四角螺栓临时固定(支撑每端至少有两个安装螺栓孔),需要电焊立即焊好。如果采用螺栓破丝扣办法,最好不用电焊点而用尖锤击的办法效果较好。
3.钢支撑中部严禁焊死,支撑端部焊缝应尽量不出现仰缝。
安装孔位移的预防:
(1)制作螺栓孔时,尺寸、位置必须准确。对螺栓孔及安装面应作好修整,以便安装。高强螺栓孔,粗制螺栓孔的极限偏差可参见有关规定,施工绝不允许超过极限偏差。
(2)钢结构构件每端至少有两个安装孔。为了减少钢部件本身挠度导致孔位偏移,一般采用钢冲子预先使连接件上下孔重合。拧紧螺栓的工艺要求是:第一个螺栓第一次必须拧紧,当第二个螺栓拧紧后,再检查第一个螺栓并继续拧紧,保持螺栓坚固程度一致。紧固力矩的大小按规定要求,不能擅自决定。
(3)对于主要受力结构及承受动荷载的结构,当精制螺栓和高强螺栓穿不进时,必须会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预防接种知识范文5
关键词:中介语石化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 外语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4(b)-0079-01
1 中介语石化及其主要成因
中介语是第二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介于母语和目的语之间的一种语言知识系统连续体。随着目的语知识的积累,中介语会逐渐向目的语靠近。但在中介语达到一定水平后,会出现停滞,这种停滞就是石化现象。有些中介语的停滞是暂时的,是中介语的稳定期,有些会成为永久性的。因此,必须在稳定期内采取有效措施让中介语无限地向目的语靠近,避免永久中介语的形成。
中介语石化的主要成因有四:母语负迁移、环境因素、策略因素和情感因素。母语负迁移是母语中的一些习惯用法迁移到过渡语中,对二语习得形成干扰。环境因素包括学习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语言输入环境。缺少目的语言和目的语文化的语言输入环境,限制了第二语言学习者接触可信目的语材料的机会,造成语言输入的不准确性和不足,导致中介语石化。这也加大了母语负迁移的危害。策略因素主要指学习策略和交际策略。学习策略是一个有特定指向的认知场函数,指完成特定学习任务时采用的学习方法、管理方法及运用语言的各种活动和思维模式。学习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学习者所处的文化(Selinker,1974)。中国的外语学习者在意别人对自己的印象,羞于犯错误,不好意思在公开场合讲外语,失去很多运用目的语的机会。这加剧了中介语的石化。交际策略是语言使用者交际能力的一部分(Elis,1985),是语言使用者因语言知识不足,无法完成某个表达计划而使用的一种弥补手段。外语学习者达到一定水平后,会采用回避(avoidance)、简化(simplification)等缩减策略来达到交流的目的。这使学习者注重流利度而忽略了准确度,造成目的语概括化,弱化了语用知识的学习,形成中介语石化。情感因素包括学习动机、态度、语言焦虑、自我意象、自信心等,对中介语石化的形成有至关重要作用。目前,国内的外语教学在内容和形式的丰富方面和调动学生积极性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教学模式也难免格式化,逐渐趋向僵化,互动交流更是存在严重不足。这些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情感因素,加剧了中介语石化。
2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构建的必要性
中介语石化的成因的分析,产生了大量的应对策略和建议,但构建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一直欠缺。议会制辩论独特的形式和特点,使它成为综合运用多种教学理论和方法的最佳载体,对中介语石化的成因有很强针对性。创建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是防止中介语石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外语教学的创新。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以结构主义理论和功能主义理论为原则,综合了任务教学法、交际教学法、认知教学法和听说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它以议会制辩论形式为基本教学框架,根据具体教学对象的中介语石化程度设计稳定、系统的教学程序或构型。在教学实践中,体现为辩题的难易度,语言材料的真实可信度,论证的时长,语言输出的复杂度、清晰度和准确度,学习策略培养,积极情感因素培养,中介语石化现象的归纳分析和解决等。
3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防止中介语石化的有效性
3.1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充分营造语言输入环境,降低母语负迁移的干扰
首先,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的辩题覆盖面非常广,涉及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军事、教育、法律、科技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社会各领域。要熟悉这些辩题,积累充足的语言知识和背景知识,找到充分的论据和有说服力的结论,就必须查阅大量的资料,而真实可靠的目的语资料是最佳选择。这突破了教材和课堂的限制,更好地营造了语言输入环境。其次,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对语言输出的高质量要求提高了语言输入环境的要求。议会制辩论的标准模式是每位成员做7分钟或8分钟的框架式陈述,比一般辩论形式的陈述时间要长,学习者必须使用更长、更连贯的语篇。另一个特点是清晰,语音和意义的清晰。因为议会制辩论强调定义明确、论点鲜明、论证过程严谨且逻辑性强。因此,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对语言输出质量要求高,需做到语言的流利性和准确性的平衡,学习者必须广泛接触真实可靠的目的语资料,尽量避免中介语的使用。此外,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的POI(Point of Information)环节,辩方可以对发言方随时进行提问,发言方马上回答。要完成这种即兴演讲,学习者必须提高目的语综合应用能力,必须以充足的语言输入为前提。
3.2 环境因素问题的解决带动了策略因素问题的解决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改善了语言输入环境,大量目的语材料输入伴随大量目的语文化输入,突破中国学习者的文化限制。给学习者提供在公开场合使用目的语的机会。同时,也丰富了学习者的语言知识,降低学习者因语言知识不足而使用交际策略的机率,有效地防止中介语石化。
3.3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有利于激发积极情感因素
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综合多种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扬长避短,全面发挥学习者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充分激发学习者的积极情感因素。丰富多彩的辩题、新颖的辩论形式、互动性、对抗性、挑战性和竞争性利于保持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激发良好的学习动机,使学习者积极主动地向目的语靠近。丰富的教学内容和思辨能力训练,提高了学习者的人文素养,完善了学习者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模式,这有助于学习者心智的健全发展,培养出正确学习态度和更强的自信心。
4 结语
综上所述,议会制辩论教学模式可以融合多种教学方法,实现多种教学理论的实践。具备克服中介语石化主要成因的特点和优势,是防止中介语石化的有效教学模式,是教学模式的创新,对外语教学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Sdinker,Larry.Interlanguage[J].International Reviewd Applied Linguislics in Language Teaching,1972.
[2] Ellis,H.The Transfer of Learning[M].New York:Macmillan,1965.
预防接种知识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督管理;自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4-(页码)-页数
要研究房地产中介市场,那就要把管理学,城市经济学,徒弟经济学和房地产经济学结合起来,因为这是一门综合的学科,需要这么学科专业知识的支持。房地产中介市场在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下也欣欣向荣,呈现良好的态势。但是房地产中介市场还是不完善的,在实际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顽疾,采取措施去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是大势所趋,相关制度的出台与完善无疑是雪中送炭,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完善更为重要。
1.房地产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分析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还是在以非常快的速度在扩大,信息量也就越来越大,信息的准确性就大大地降低了。政府有时也是无能为力,政府的相关人员毕竟有限,无法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与良好,那么一些专门的组织与专业的技术人才就要应运而生,加入到房地产市场这个熔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在实际过程中,房地产中介主要在2个方面存在着不合乎情理的做法,如下:
1.1隐瞒与交易有关的信息
于2001年3月14日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有着这样表述: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委托人将自己的要求告知房地产中介公司,而中介公司要对委托人负责各方面信息的收集,包括销售价格,房源信息,需求状况等。等交易完成后,房地产中介公司可以得到自己的佣金,一般为房地产成交价格的3%到5%。在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向委托人介绍销售商品房的各方面信息时,还应该坦诚佣金的存在,即要收取房产成交价格的3-5%的资金作为服务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地产中介公司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反而利用自己的中介的便利身份,向委托人花言巧语,声称销售的房产都是进行统一报价,佣金已经在里面,不必在额外支付,造成消费者在观念上陷入误区,甚至有些房地产中介还打出了佣金全免的口号,欺骗消费者。
1.2虚假广告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这些规则在市场中已经存在,所以房地产的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向购房者宣传打广告时,要依据这些法规,保证广告的真实性,童叟无欺,不夸张,要合乎情理。但在实际过程中又出现了偏颇,房地产中介并没有按照相关法规做事,还是一些对于自己有益但却期满了消费者的广告。举个列子来说,有时就会进行所谓特价房产销售,交谈过程中,只讲该房地产的优越性,地理位置好,装修先进大方,价格也比其他房产要实惠得多,而忽略了该房产的实际情况,往往避重就轻,误导消费者。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向购房者咨询中,并没有全盘而出,而消费者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肯定会有疏忽,而在中间就有着灰色地带,等到消费者完成交易后,才知道还存在这么多的问题,造成困难重重。
2.房地产中介法治化的若干对策
2.1 立法上的完善
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这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稚嫩,不完善,存在种种缺陷,尤其是在《城市房地产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这两个重要法律上,比较保守传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实际意义,内容范围也比较狭小,难以网罗住所有的方面。这样看来,政府就要加强立法,要出台法规不断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规则进行必要限制,法律法规要做到尽善尽美,适用范围要扩大,在房地产信息咨询管理办法、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经纪人管理办法、金融中介管理办法、法律中介管理办法这些方面就可以做些文章不断改进。这些规章制度对房地产中介公司要进行全面的考察,这就要包括从业人员的条件、审批管理机构、权力义务、执业标准、执业资格、收费标准、服务程序及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罚等等,要触及到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每个角落,不能存在漏网之鱼。要出台相关的法规考核房地产中介公司,要对其严格要求,要帮助房地产中介公司走向正规化,这就囊括了实际过程中的职业界定、业务范围、市场准入、培训、考试、考核、执业、再教育、运作方式、程序、行规行约、合同、收费这些方面。要有相关法律对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人员做出必要的选拨,剔除那些不合格的从业人员。每个地方的政府还应该落实于自己的本地的现实,出善的人员管理制度,相对来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统一合同文本制度、设立中介经纪保证金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与完善就显得比较急迫,务必做到规章制度有国家,省,市这三面的完整,这样才能让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实际过程中有所警惕,而不敢过分招摇撞骗。法规的执行情况与执法人员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公正廉洁,不受他人的诱惑而做出有违自己职业道德的事,坚决打击违法乱纪之事,烘托出一个公正,公平,合理的市场。
2.2 健全政府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市场上也存在由政府部门充当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执法的顺利进行,就要让这些部门脱离出来,改编到其他部门中去。在市场经济的前期,人们对于经营方式还是不了解,政府的相关部分这是就起到了良好的引导,激励的作用,这些国企规模大,声誉好,经济效益好,就激发了广大人们投入到这个行业中去。但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发展到良好阶段,人们也已经会经营自己的企业,那么那些原有的在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国有企业就可以放手了,他们只需要在实际生活中起到一个表率作用,而不必进行实质性的活动了。政府管理职能要充分发挥,要在房地产中介这个服务业中大展拳脚,政府部分要团结协作要帮助房地产中介规范其主管机构。工商部门审批对于房地产中介这个行业来说还是缺乏力度,无法对其专业性,技术性做出合理的判断。所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不能袖手旁观,规定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张前要到这个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这个时候,房地产管理部门就要对这个公司做出相应的考核,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专业工作者的人数有多少,要从市场出发,不能够容许过多的人员进入这个市场,造成人员冗杂;一个是要考察专业人员的素质,他们不仅要有正规的资格证书,还要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合格后所给予的资格证书。工商管理部门还要对该中介的地理位置,财产资金,名称,机构等等进行考察。这样下来,中介服务机构就有了双重的监督,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就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了。
3.小结
文中基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法制化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还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的有法必究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才能让中介市场更加合理以及适应市场化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能志飞. 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减少信息不对称[J]. 市场周刊(研究版),2005,(07):35-36.
[2]张贯益,袁彩云,杨国锐. 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失范的原因分析[J]. 城市开发,2004,(1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