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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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范文1

一、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

社会管理走和社会治理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有很大区别。为什么倡导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呢?先来举两个截然相反的两个例子,再来讨论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有什么差别,为什么要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第一个例子,广东增城事件。2011年6月9号的晚上,一个名叫王联梅的孕妇和他的丈夫唐学才两人,在增城市(县级市)新塘镇大墩村街边摆摊,治安联防队员发现后,欲扣其货摊,王联梅挺着八个月的大肚子上前理论,结果被联防队员两个耳光打在地上起不来了。人们对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传成了:治安队员打死了孕妇。结果民众激愤,引起骚动,警民对峙,警车被烧。这也是中国社会治理的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大墩村当地村民与在此打工者的比例为1:11,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村里雇了治安联合队,外号“大棒子队”。“大棒子队”在执法中,行使着城管、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权力。在大墩村还有个“村牌”事件,就是摩托车在本村骑要挂本村的牌照,几年前因为此事打死了一个外来的民工。这个孕妇事件更是成了一个导火索,外来人员对“大棒子队”恨之入骨,从开始追打联防队员发展到火烧派出所,从而形成了“熊熊大火”。这说明这种社会管理是不可持续的。

另外一个例子,是浙江宁波慈溪县坎墩街道五塘新村的一个故事。2012年,这个街道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五塘新村也是以外来人口为主,当时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也闹矛盾。2007年的时候,外来务工人员住在村里的一栋楼里,三楼下面住着一位老太太,外来工晚上回来很晚,看电视、唱歌声音很大,老太太很愤怒,那几个年轻人火气也很大,双方就吵了起来。后来本村书记就去劝架,外来工把书记打了。书记很恼火,但又一想:如果把外来工都赶走,房子租给谁啊。外来人口虽然给当地带来了麻烦,但还是要和他们和谐相处。按照原有的管理体制,只有本村人才有权参与自治,外来人口没有这种权利。书记就想了个办法,由本地人、外来务工者的老板、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共70余人组成“和谐促进会”,让大家坐在一起协商,最后达成“各退一步”的共识:保洁费、水电费等标准对外来人员一视同仁,外来人员晚上尽量不要影响他人休息。考虑到打工者一般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精力旺盛,每周末晚上在村广场举行文化活动。和谐促进会设立之后,外来人与本地人之间由原来的对立慢慢转变为互帮互助。

为什么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这就需要反思传统的社会管理的理念、方式、途径出了什么问题,然后转变为新型的社会治理和社会 善治。

二、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区别

有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通常是由党委、政府等单一主体进行管理,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共同参与管理,从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第二个方面:社会管理本身强调秩序导向,因此更多的是强制、压制、控制来获得服从,类似“大棒子队”;而社会治理强调更多地通过平等协商对话沟通,来实现大家的行动协调一致,克服矛盾和冲突。第三个方面: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在权力运作的向度上有区别。社会管理更加强调的是,我是管理者,你是被管理者,我命令你服从就行了,是单向的权力运行;社会治理强调,大家都是相关方,在公共空间中所有利益相关方坐在一起各自表达自己的偏好,参与决策,在双向互动中实现合作管理。第四个方面:社会管理强调秩序导向,社会治理既强调社会秩序,又强调激发公民的潜能,使他成为一个能动的主体,强调增强社会的活力,不只对他的行为进行监管,要以服务换取服从,这是一种新的社会契约。服务换服从、服务与监管并重,在自治还能够实行的地方就不要形成他治。在自治失效、自治不足的时候才需要有他治,才需要外部的干预和强制。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有时会出现治理失效的问题,大家都乱说一气,协商到最后没有一个共识。针对治理失效,多元主体的合作管理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按照一定的价值的要求去行事才行,这样大家才能形成一种合作共赢的局面。

为避免治理的失效,我们把善治的理念引入到社会管理中,追求社会善治的基本价值。社会善治主要强调我们对公共事务规划、协调、服务这样一个过程应该是透明的,最后商量的结果也应该是透明的,不应该藏着掖着。所以社会善治的第一个价值是透明。利益相关方应该参与表达自己的意见,第二个是参与的价值。第三个是法治。如果有法治、有明文规定的时候,大家按照法律来办,不能够想当然,不能够违法。第四个方面是回应,在这个过程中间,做决策的人本身对利益相关方表达出来的需求偏好要尽量地给予满足和回应。第五个是包容。包容是指在社会各个层级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中,要把社会各个层级的利益都充分地考虑进去,特别是那些边缘群体、困难群体,可能他们的声音在正常情况下听不到,要把他们的需求考虑进去,就要强调决策者包容。无论你是管理者,还是利益相关方,要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疑,只有相互信任才能够合作。第六个是和谐,人人在社会中生活中都需要安全感,不只是“大棒子队”、本村居民要有安全感,在此居住的其他人也要有安全感才行,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安全感。这就是社会善治的基本价值。

为什么要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善治、社会治理?因为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的社会正出现几千年未有的大变局。看一下市场化、现代化、全球化、信息化给我们带来的冲击,你就会发现,社会管理中如果只靠政府单向的命令,很多东西很难行得通。首先我们看市场化改革。35年的改革开放,市场化改革之后,一些决策权、信息、资源从官方的集中垄断走向分散多元。企业与政府分开,自负盈亏;国家与社会分开,社团、非企业基金会都有自己的决策权。公民成为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官方对信息的集中垄断已不复存在。资源也不再由政府垄断,原来我们每个人生是单位的人死是单位的鬼,分房子、孩子上幼儿园、各种福利都依附于单位。现在很多人和单位只有八小时的契约,八小时之外和单位就没什么关系了,因为单位之外有很多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迫使政府管理社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

现代化有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人的现代化。昔日的农民大量走进城市已经市民化了,生活方式已经工人化了。我们搞义务教育,使越来越多的人掌握了文化知识,人们的权利意识在苏醒,不再是消极的被管理者,人的现代化对旧的制度形成一个冲击。社会正在变成信息社会,人员和资本流动加速,很多人到过北京上海,再回到那些落后地区就不一样了,原来能忍受那种落后状态,现在不行了。第一代农民工想着怎么攒钱回去盖房子,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说什么也不回去了,待在北京不走了,还有很多人离开中国去了别的国家。信息社会出现了很多“无组织的组织化反抗”:增城事件、乌坎事件……人们开始用短信、微信消息。比如说王联梅被打死了,没有组织者,但是反抗却是组织化反抗,使反抗更加便捷、更加低成本。增城事件后,管理方式在发生变化。现在社会管理制度也在竞争,先进的地方具有示范效应。你这个地方做得差,别的地方做得好,形成一种差距,就迫使原来差的地方不得不改。现存社会管理制度压力山大,因此要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三、建立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

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什么?三个目标:第一、把人治活,解放社会发展的活力,激发社会成员的权利感,并切实有权利去行使。第二、以公平正义和优质服务换取人们的服从、支持、配合,是一种社会契约的方式。提供优质的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例如教育、医疗、住房等,要对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一视同仁,让家长不再为孩子择校的事情烦心等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权利。第三、维护社会的秩序,使社会有序运转,增进社会的和谐,避免社会的分裂、对抗、冲突。

建立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要有种价值追求,这种价值追求就好像指路牌。我们追求的是一个包容的社会、能动的社会、善治的社会、和谐的社会,社会成员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应该充满了安全感、自由感、尊严感、参与感、认同感和成就感。看起来这些东西都是虚的,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说,它可以成为我们社会治理体系评价指标的一个主观评价尺度的重要评价依据。我们搞社会建设、我们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我们要改善民生,最后都要落到一个效果的评价,提出这样一种价值追求,实际上是从居民的主观感受的角度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的依据。

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有四个方面,分别是党和政府主导、社会协从、公民参与、法制保障。“党和政府的主导”好理解,比如说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事,该你负的责任你不能推卸,你要发挥主要的作用;在发动社会参与方面,你要发挥引领的作用,党政来主导。“社会协从”是强调在社会政策的决策中,在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中,社会组织要有意见表达权,能够在社会公共服务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发挥作用,包括让企业也参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等方面。“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参与表达意见,是社会政策的参与,而不是你号召、我响应的那种参与。“法制保障”是指很多矛盾和冲突应当通过法律解决,人们权利的保障也应当让法律来解决。这就是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四、对原有社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从十二个方面进行改革。

1.社会政策的决策体制改革。要以民主促民生。在社会治理体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政策,如果社会政策的决策体制出问题了,那么社会政策很可能无法帮助市场失败的人,无法帮助那些边缘困难弱势群体。因此,政策的决策体制非常重要,这种决策体制应该体现民主的基本理念。

2.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社会建设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关注民生是要由真金白银做支撑的。民生财政是衡量各项社会政策方面的投入,不是说你建一条高速公路、建一条高铁就是关注民 生了。

3.社会事业体制改革。让社会事业回归公益,大学、医院、养老院不应盈利赚钱,要恢复它们的公益性质。

4.社保体制的改革。要确保制度公平,不能公务员有公务员的标准,事业单位有事业单位的标准,企业有企业的标准,农民有农民的标准。一个国家有四种不同的医保标准,这显然是人为的制度的不公平。一个单位里面有正式工、有临时工,大家干的活一样,甚至临时工干的活更多,工资却相差很多,福利也很不一样。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首要的是解决制度的不公平。

5.权益维护体制改革。

6.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将社团和社会组织分开管理。

7.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要义是实行社区共治和开放开明的社区治理。

8.群众工作体制改革。

9.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改革。最重要的目标是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

10.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社会关怀体系。

11.健康与安全监管体系改革。要改善社会性规制。目前产业规制、经济规制比较健全,社会规制是一个薄弱环节,怎么能够加强社会规制,我们的法学还是大有可为的。

12.社会治安体制改革。要走向协同治理。

社会管理范文2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这些方面的内容,与律师的日常工作关系密切,律师皆有切身体会,对其中的利弊得失感同身受。广大律师从内心也有意愿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意愿为创新社会管理献言献策,但如何把我们的良好意愿化为切实的行动,并达到一定的效果,真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在思想上正确认识律师的职业属性

律师职业不仅是法律所定位的“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发挥作用也不仅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本身首先是一个公民,凡公民皆有对社会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服务于委托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但律师的职业属性天然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下,律师服务于委托人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因此,律师不能把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当做等闲之事,也不能因为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可能没有直接创造效益而漠不关心,认为是浪费时间,应当在思想上把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高度去认识。律师的职业属性要求律师不仅是一个职业的法律工作者,也应当是一个社会活动家、实践家,律师不是坐而论道,而应当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发挥律师职业规范、理性的素质,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所必不可少的方面,因此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是律师职业属性的要求。律师行业不仅可以因创新社会管理而受益,律师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也可以拓展个人形象,提升个人能力,扩大社会交往,在直接服务于社会中增长自己的能力。

二、在形式上依托律师协会发挥作用

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律师在个案的办理中也可以对创新社会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于律师在个案办理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以及个案的特殊性,基于个案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只能是零散的,不能成为系统,也难以回避就案而起的偏见,因而采信程度及实用性较差。因此,在律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应依托律师协会,以行业协议的名义参与,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律师协会均设有各专门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所涉范围可以涵盖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这些委员会除开展律师业务活动外,可以就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进行研讨,律师也可以把个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律协,由律协组织进行调研并形成完整的意见,反映给相关部门。南京律协劳动专业委员会在2008年通过调研,发现因新法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突然增多,受劳动争议仲裁审限限制,无法及时化解,通过律协与南京市白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商,创新设立的劳动争议前置调解机制,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创新了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可以说,没有律协组织,单凭律师个人是难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的。

三、在操作上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或办法

创新社会管理在操作中必须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或办法,不能仅仅简单地提出只言片语。社会管理本身是一个系统,创新社会管理需对系统本身的动作方式有相应的了解,提出的创新意见应考虑新旧系统的相互联系,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创新,其目的是使系统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不是打破原有系统重建。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提出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办法。应当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在与相关部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具体的操作方案和制度设计的操作程序,使创新成果制度化。在南京律协所创新劳动争议前置调解活动中,所涉的具体操作性规范文件,均由律协组织律师起草,发挥了律师职业优势,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

社会管理范文3

关键词:社会管理 重要意义 工作重点 工作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265-01

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现实意义

社会管理是一门科学,是推动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错综复杂,在前进的道路上充满风险和挑战,尤其是进入经济转型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类社会问题叠加出现。过去我们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其他一切都好办,因而造成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比例失调,出现了今天比较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社会教育、社会就业、收入分配、贫富差距、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问题反应强烈,反映政府和国民关系的社会管理指数低,国民税负压力较大,公共退休金占GDP比重较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公民权利保障不完善,公共途径获取信息十分有限。

随着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人民在其中受益匪浅,人在全面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对需求要求越来越高,不仅满足于物质的需求,而更多的是追求安全感,安居乐业、归属感、自尊感、幸福感、自我价值实现等。因此,针对这一时期出现的阶段性特征,加强社会管理成为当务之急。最近,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指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一科学论断,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指导方针。

二、加强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

加强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同志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加强社会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实施民生工程,保护人民大众的现实利益和根本利益。

民生工程就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实施民生工程,是指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为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建设性举措。

实施民生工程的基本要求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广泛惠及人民群众。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达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生活目标,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是“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通过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则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为实际的利益问题,真实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三、建立社会管理组织保障的体制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是我们党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好与坏,主要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和职能的发挥。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

要切实加强对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传统的“政治命令”转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政府“包打天下”转变为注重运用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合力;从习惯突击“灭火”到突出源头治理;从青睐行政手段,到重视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的综合治理,层层实行分解,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同人民大众同呼吸共命运,这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所在。管理无小事,细节定成败,一旦某个环节失误,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这些年来,先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奶粉(三聚氰胺)、面粉(增白剂)、双汇(瘦肉精)等丑恶事件,就是惨痛的教训。

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创新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服务是核心,人民利益是根本。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创新管理理念。同志指出:“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

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能力。社会组织以其非营利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愿性与组织性为特征,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与政府相比有其独特优势。社会组织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多种需要,让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得所需。积极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国家在这方面的发展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国际,截至2010年底,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法国有110个,日本有97个,美国有52个,而我国只有3.37个。显然,我国社会组织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应该适应形势的发展,加快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自治水平。因此,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团和社团等,把不该由政府办的事情放手交给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去办,充分发挥他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地方政府应大力推进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和村居综治办公室、调解室建设,完善保安、巡防、监控、调解、流动人口管理专业队伍。建立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政服务中心、经济工作服务中心,在村级设立服务室,除边远山区外,实现半小时服务圈,把过去农村办事“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局面转为“人好找、门好进、事好办”的局面。

社会管理范文4

一、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1、商业保险提供经济损失补偿与给付,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社会再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中,各种天灾人祸无法完全回避,投保人通过缴纳少量保费,把未来不确定的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当期支出;商业保险人通过建立保险基金,实现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补偿,从而发挥着商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可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社会互助制度,这种制度是通过市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内在的高效率。

2、商业保险分担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参与构建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所追求的目标。如在美国,一般有三个层次的保障:政府提供的保障;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固的安全网。在这三个层次的保障中,企业(雇主)提供的保障和个人提供的自我保障都是由商业保险直接运作的,商业保险已经全面渗透到社会保障领域。

3、商业保险的发展,直接为社会提供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就我国而言,保险业目前从业人员已达150多万,占整个金融业提供就业岗位的40%,其中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的就业机会约为80余万个。

二、商业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1、商业保险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换,促进经济增长。储蓄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其传导机制存在多种途径。商业保险作为金融中介之一,在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方面有三个优势:一是降低借贷双方的交易成本;二是创造资金流动性;三是有利于形成投资的规模经济。保险公司通过销售商业保险产品等渠道,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使社会资金从各个行业流向商业保险公司,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特别是寿险公司的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成为政府和企业的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

2、商业保险促进商品的流通和消费。商品必须经过流通过程的交换才能进入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领域。在当代信用经济条件下难免存在着交易双方资信风险,商业保险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诸如信用保险和履约保证保险来规避交易风险,从而促进商品的流通;在消费领域,商业保险通过为产品提供质量责任保险加快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认同,消除消费者的顾虑。一方面促进了新产品的研制,另一方面促进了消费。

3、商业保险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使用高新技术比使用落后技术显然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力,当代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趋向于高新技术的竞争。但是高新技术从研究、开发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变数,使得当事人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商业保险可以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各个环节的风险提供保障,为高新技术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保驾护航。

三、商业保险是社会运行的剂

1、协调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磨擦。社会的正常运转经常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社会需要一种能够消除各主体之间矛盾与磨擦,减少冲突从而建立良好秩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机制。商业保险通过提供诸如各种商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参与到社会关系的管理之中,一旦被保险人出现责任事故,通过保险人就可以得到解决,而不必过分依赖于政府和法律诉讼,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从而逐步改变了社会主体的行为模式,为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减少了社会摩擦,起到了社会剂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社会运行的效率。

2、社会系统的良性运行,需要社会系统多方面的协调。其中社会动力机制和社会稳定机制之间的协调是至关重要的,而商业保险正是作为一种社会调节和稳定机制来发挥其功效的。作为一种社会补偿与服务,它可以使竞争中的弱者获得某种程度的保护,能使因各种原因在竞争中的失败者获得喘息和调整的机会,以便东山再起,从而减少了因社会与心理失衡而导致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作为一项社会互助制度,由于其把社会互助行为转变为一种义务规范,能增强社会成员与组织在人际之间、组织之间、地区之间的互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社会系统在协调的基础上良性运行。

四、商业保险是社会的防震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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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工业化社会带来新挑战,如失业问题、劳资矛盾突出,像去年富士康的“十二跳”、农民工开胸验肺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城市化社会带来新挑战,城市贫民区、“三无”农民、房屋拆迁等问题困扰着我们。三是风险型社会带来新挑战,4.2亿网民力量,催生了公民集体行动的增加。四是多样性社会带来新挑战,导致社会热点问题不断产生,考验着政府社会管理能力。

面对这些挑战,社会管理存在三个不适应:

一是理念相对滞后。存在着“钱、管、糊”的观念,“钱”就是认为GDP上去了,花钱可以买平安。“管”就是存在思维方式上的管制性、管理方式上的定制性、管理手段上的强制性,认为只有强化管理,才能保证天下太平。“糊”就是认为不出事是本事,能摆平是水平,不按社会管理的规律办事。

二是体制机制陈旧。多头管理与管理真空、手段单一与滥用权力、行政傲慢与行政无能并存,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往往办事无“腿”、说话无“嘴”、调控无“手”、执法无“权”,因而造成管理无效。三是社会参与不够。我国民间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从每万人拥有量来看,日本97个,美国52个,我国仅为2.7个,造成社会管理的社会参与度不高。

建议从5个方面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1.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公共服务职能

要改变重管理、轻服务,重GDP、轻社会建设的观念;要坚持“不与民争利”,优化、强化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争“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甚至国际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要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建议中央政府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各地提供指导,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改变多头管理局面,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形成社会管理的工作合力。

2.推动社会管理模式扁平化

要适应社会结构的转型,改变垂直管理模式,推动管理的扁平化,做到横向到边;要建立社会管理的缓冲带,使群众的不满情绪在缓冲区得到充分排解,避免造成群众与政府的直接对立;要推进以城乡社区为主要载体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整合公共资源的原则,稳步推进镇村体制向街道社区体制转变,逐步建立现代新型社区。

3.大力发展服务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

要通过有序敞开“大门”,规范准入“门槛”,“放开一大片,限制一小部分”,即放开服务类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制定各项扶持政策,制定有关法规,让他们在法律框架内配合政府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限制有可能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社会组织的发展,保证社会稳定。要实现政府部门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通过政府的“瘦身”放权,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4.强化社会舆情的收集与处置能力

在各级地方政府设置舆情综合管理和协调机构,加强对舆情的收集分析;完善舆情收集手段与方式,在基层增设信息收集点,对舆情进行动态收集,并根据舆情烈度分层级及时报送。

5.发挥政协在加强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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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媒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肩负着人民的利益表达的使命,必须发声、发语。社会管理中要重视和发挥新闻传媒的社会利益表达作用,社会管理主体对新闻媒体应加以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针对人民的正当利益诉求,正确理性的表达,采用平民化的视角,给予人文关怀。重视对突发事件的深入报道,对突发事件的解决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促使社会问题解决和社会矛盾的化解。新闻媒体要倾听人民的利益心声,为人民的利益发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利益协调功能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完善矛盾调处机制

基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石。社会转型期间基层社会矛盾凸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政府征地过程中的矛盾、城市规划中的拆迁、贫富差距拉大造成的不公平等等,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加强处理社会矛盾的组织领导

在畅通利益表达渠道的基础上,加强处理社会矛盾的组织领导,增强社会矛盾处理的意识。强化思想认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在领导精力、组织保证、力量投放均加大倾斜力度,切实增强处理好社会矛盾的责任感。要把处理好社会矛盾作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全力推进。完善社会矛盾处理组织设置,坚持以人为本的处理原则,努力搭建处理社会矛盾的平台,强化组织的处理职能。

2.完善社会矛盾调处的保障制度

科学划分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类型,制定出台相关的制度、法规,明确各种矛盾处理的程序方法,为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制度支持;加大处理社会矛盾的财力支持,为矛盾处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加强社会矛盾处理的队伍建设,吸纳政治觉悟高、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人,为矛盾处理增加人力支持。另外,在处理社会矛盾时,坚持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针对社会矛盾,不能运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综合运用多种处理办法,了解掌握群众的生活实际和想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防止事件演变为影响社会安定的恶性事件。

三、建立柔性维稳机制

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维稳方式。一种是刚性维稳,即针对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而采取的强硬的打击手段,维护社会安定秩序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柔性维稳,即针对人民内部矛盾而采取民主温和手段,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管理中的柔性管理手段,较之刚性管理手段更能收到成效。正如老子所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道德经》)尤其在市场化条件下,为增强社会管理的韧性,增进管理服务的厚度,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时,必须建立柔性维稳机制。

1.转变传统维稳思维,树立柔性维稳思维

传统维稳过程中,政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维稳,但是矛盾数量有增无减依旧升级,维稳局面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尴尬境地。这是由于传统的维稳思维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跟不上社会的新发展和新形势,不能满足现代管理的要求。针对新时期社会管理中的新矛盾,我们需要转变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思维,树立柔性维稳思维。不仅在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的工作下功夫,还要从政策制定层面化解社会矛盾,让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末端。(本文来自于《经济研究导刊》杂志。《经济研究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2.实现维稳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