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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务督查交流材料范文1
为加强对干部创事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服务,激励和引导干部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抓典型、抓重点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干部创事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干部创事业工作实行项目服务管理,开展干部创事业“创业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创新奖”的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立足于打造亮点、创造特色,选择1至2项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向县委组织部进行申报。
2、县委组织部将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收集汇总,报干部创事业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认,正式通报,下发实施。
二、“创业创新奖”的评选办法
按照“年初申报、全程跟踪、定向督查、年终评比“的方式进行评选表彰。
(一)年初申报:各单位在组织“干部创事业大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申报并得到确认的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单位的每个干部也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承担的业务工作,制定干事创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审查后组织实施。
(二)全程跟踪: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通过督查调研、沟通协调、信息交流、指导服务等形式,强化对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
(三)定向督查:针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开展督查,及时了解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
(四)年终评比:12月初,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自查自评,12月中旬前向县委组织部提交相关资料。各单位提交的资料需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文件原件、领导批示、媒体反映及其他相关图文资料等。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料,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比较筛选出具有典型性的项目,利用电视台、报刊、政务、党务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开通热线电话,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评判。在广大党员群众评判的基础上,提出表彰的初步意见,报县干部创事业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后,确定“十佳创业典型”予以表彰。
三、“创业创新奖”的范围
入选“创业创新奖”的项目,必须是紧贴县委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的某项业务工作,其做法、经验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科技兴农、工业强县、现代化卫星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落实“33111”工程等方面具有新颖性、原创性,并有半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具有大范围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或是在推进某项重点业务工作过程中,措施扎实,成效明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的项目。
乡镇政务督查交流材料范文2
一、立足市情。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服务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1积极提供各类人才服务。走访工业园区风电企业,跟进新上项目和新建企业。解企业规模现状和用工需求,及时掌握企业信息,并将人才中心业务打包向企业进行介绍和推荐,解决企业从招聘员工到后续服务的一系列问题,受到企业好评。继续加强与外省市企业的联系,拓展业务范围,拓宽就业渠道。与三和化工有限公司、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等5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输送劳务用工合作机制。为新疆金风科技有限公司酒泉生产基地等长期合作单位代招工作人员,按照要求,组织筛选应聘者,累计为代招17人次,成功推荐就业并由派遣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15人。为求职者提供了较好的工作机遇,也为部门之间的业务协作创造了条件。
2以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项目工作,局领导主动出击,多次到省上进行对接,积极与市国土局、规划局进行协商,争取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支持,特别是康市长上任以来,非常关心市场建设,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现土地已经基本确定,市场可研工作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只等市政府发文既可进入实施阶段。
3大力开展人才交流工作。发放招聘信息,宣传人才招聘会内容,收集求职资料,丰富了人才储备,建立了联系社区、乡镇的长效机制。为招聘求职者搭建平台。每月18日定期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针对企业需求和求职者的需要,元月举办了先锋种业专场招聘会、月日举办了妇女节专场招聘会、肯德基专场招聘会。上半年共举办招聘会6场,有78家招聘单位参会。认真做好招聘单位的后续服务工作,每月19号对企业进行电话回访,解招聘单位招聘情况,对于没有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单位,一周内为其推荐合适人才。大力发展网络会员,及时对到期会员进行审查,动员他续办手续。目前发展网络会员31家次,其中季度会员22家,半年会员4家,全年会员5家。同时,还加强与乡镇和社区的联系,赴城区17个社区、12个乡镇进行劳务输转宣传。
4充实服务内容。转出档案559件,单纯保管40件,办理单位1家,办理录干12件。不断完善人事和人才派遣工作。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将档案室现存档案进行清查,重新规整存放,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室存放记录单,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严格化、正规化;对零散调档函件进行清理规整,建立了电子版调档函信息登记表,为以后随时查阅提供了方便。办理了卫校、酒职业技术学院、人民医院、惠民医院、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及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学生档案转出和手续。与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及各县市支行续签了劳务派遣协议,与本草御颜美容中心、酒钢风力发电公司、华润电力风能有限公司,银行酒泉分行等单位进行衔接,与电力风能有限公司和银行泉分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时核发各派遣单位员工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认真做好金风科技、鼎新风电两家风电企业第四、五批新录用人员体检、入职等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档案201件。
5及早着手。切实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继续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推荐就业等相关服务,并加强后续管理。上半年累计办理往届毕业生报到登记125人,办理毕业生改派换发就业介绍信35人。同时,今年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高峰即将来临,为了做好今年的报到工作,及早着手,清理了档案室,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提高了服务意思,为全面做好报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不断推动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1不断加强人事考试中心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题库,有公务员考试题库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申论、进村就业考试题库、教育类、汽车驾驶员、医学类等各类考试用题千余套。上半年共承接了市政府办招考工作人员命题及面试工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考试的命题及考务相关工作、肃北县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的命题及考务相关工作、卫生局人机对话考试2期4天、共968人次。
2巩固传统培训。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开辟培训工作新的领域。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培训,不断提高讲课人员的授课水平,加班教学管理,强化服务,督促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加强与学员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学员的接受水平,调整授
3完善制度措施。非公企业吸纳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继增加。为了更好向非公经济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全方面系列化服务,不断健全完善评审制度,加强对档案材料及学历的审核,保证了职称评定的真实有效,并对初评会评审通过人员发放了资格证书。上半年共收集非公单位初级职称评审材料7份。
4加大督查力度。对学得好的让其先考试,学得有差距的对其单独教学,对不能参加考试的劝其下次再考。上半年科目一考试12场,平均合格率90%以上;科目二、一段考试10场,平均合格率85%科目二、二段考试5场,平均合格率85%以上;科目三考试5场平均合格率100%培训合格194人,出证170人,等待出证24人。上半年招收学员:234人,培训结业170人。三是开展学员调查。对学员进行回访调查,确保了学员的利益,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学校的声誉。四是注重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教练员和学员的安全意识,出车前必须检查好车辆状况,收车后做好车辆保养工作,确保车辆100%安全行使,还加强了对门卫的管理,做好值班登记,坚决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市人事局举行了省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技师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5突出人才特色。每月定期对中心网站、局域网和计算机进行检查维护,如出现问题随时进行排查处理,解决存在故障,上半年共对服务器维护12次,中心办公计算机维护17次,人才中心登录文章137篇。二是切实加强人才广告公司的管理。不断更新版面,改变设计风格。重新修订发行人员考核办法,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责任明确,并不断加大抽查力度,保证了发行工作的落实。积极拓展新业务,给区委组织部制作挂历1份,完成了村宣传彩页制作,至月份共发行广告23期,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期,上涨26%三是继续办好就业一信通。及时提供招聘信息,保证每天更新信息内容。四是加强人才招聘广告审查。继续加大对已经监管起来的主流媒体单位的监督和检查。赴市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日报、飞天周刊等媒体,通报各个媒体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招聘单位前来办理审查手续,上半年累计办理广告审查共9件。
三、健全制度。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
1制度管人。进一步落实了督查制度,对上级单位和中心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执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中心日常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建立了人才驾校训练场抽查制度和新世纪人才广告公司业务情况检查、报纸发行情况检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培训班培训情况的督查,并制订了详细、完备的制度检查表,解掌握贯彻落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较好地推动了中心重大决策的落实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提高待遇。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局领导同意,从今年1月起给中心全体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人均涨幅在200元以上,副总级近300元。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中心制定了风险押金和浮动工资的管理制度。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
乡镇政务督查交流材料范文3
为了落实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工作,2016年6月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8个督察小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进行专题调研督察。9月23日,省人大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总结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度把脉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从督察的情况看,我省“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改革,管住了政府“乱作为”的手;围绕“责任清单”强身,制止了政府“不作为”的手;强化“负面清单”管理,激活了市场活力;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绩效,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一张网”拓展延伸,让政务服务更便捷高效、阳光透明。
但是,改革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在不断摸索实践的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改革之路还要继续向前。
放权的系统性协调性有待提高
“四张清单”的改革工作要做到放管结合,权力要下放,放权后要监管,但从本次督察情况看,放权的系统性协同性不够,放权后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同一事项的审批,一部分权限已下放,而另一部分权限如土地指标、融资规定等审批权仍然掌握在省级以上部门。”不少基层工作人员表示,权力下放的不同步,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困难,像在企业投资领域,涉及农转用土地指标的投资项目还需上报省里审批,时间较长。
权力下放的不同步带来了审批上的“断链”现象。而一些地方还反映权力下放不够彻底。舟山市渔业发达、渔船众多,“但是涉及渔业方面的审批也没有下放,远洋渔船产权登记、远洋渔业职务证书的权限都在省级”,督察组在舟山督察时,当地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反映最多,部分权力没有完全下放给渔业企业及渔民办事造成诸多不便。
此外,权力下放的同时,还要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部分市县表示,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设备、检验机构和专业人员,部分审批事项下放后承接确实存在困难。“一些检验、检疫等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水生动植物防疫检验’,在市县很难完成。”一位来自金华的工作人员表示无奈,除了没有相应的设备、人员,“许多下放的审批事项,我们不了解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条件”,对业务不熟悉情况以及办事经验的缺乏,也让不少权力的下放在基层遇到了困难。
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制权不是改革的终点,也不是“四张清单”的仅有之义,清单制订、权力下放后,还要确保权力落到实处,用得其所,后续监管应当齐头并进。通过各地督察发现,放权后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事后追责机制尚不健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等现象。
督察组在嘉兴督查时发现,事中事后监管转型滞后成为简政放权的软肋。比如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后,从事相关经营的审批程序置后,但并不代表取消,不少市场经营主体无法正确认识这一关系,监管体制又不健全,就很容易造成无证经营的局面。同时,不少地方反映,监管方式分散,未形成监督合力,后续的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出现了比较多的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的问题”。
“像在宁波、台州等地,放权后行政审批与资源衔接不紧密,资金平衡、土地保障等没有完全配套。”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不完善削弱了简政放权的效果。
督察中,不少人大代表也反映,现在权力是下放了,但不代表权力得到很好地行使,“一些基层执法监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履职水平不高”,这是老百姓比较直接的一个感受,新形势下,事中事后的监管,一些新的方法运用,还亟待加强。
另外,目前来看,虽然省政府牵头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工作,也成立了协调小组,但还是缺乏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清单的口径统一及标准化依然是个难点。而一些相关的制度保障,绍兴等地的具体执行部门认为,省级层面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或指导意见,有的不够及时,有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和明确要求。
政务信息互通共享进展较慢
政府服务能力是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内容,便民、高效、阳光、透明的政府是百姓所乐见的。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推进政府的职能转变是我省推进政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也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支持。“互联网+政务”涉及信息技术运用、不同部门衔接等方方面面,实施过程中还是有不少难关需要攻克。
政务信息资源无法互通共享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共享是互联网的一大特点,如果政务网建立了,各个部门依旧互相不联通,办事还是需要通过每个部门的一个长链条,就失去了建立政务网的本义。但是,长期以来条块分割的信息化建设模式,造成公安、市场监管、地税等业务专网和信息系统互相隔离,形成“信息孤岛”现象。
“市级与审批事项相关的系统有73个,其中系统专网有68个,只有省工商局的系统专网与政务网是对接的,其余都互不相通。”舟山市的工作人员提到,目前数据资源共享的比例还是很低。
“全省政务服务网建成后,尚未与部分省、部建系统完全实现有效对接;有的即使对接,但数据传送不及时,使市县级政务服务网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在衢州和丽水督察时,当地普遍反映,有的省级部门办理事项的数据和信息因可能涉及个人隐私、财产、商业秘密等原因,至今不能与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与基层和群众的办事尚有不小的距离。
“无法互通共享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重复提交和二次录入。”很多基层工作人员反映,由于政务服务网与部门业务网没有实现无缝对接,导致跨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出现了障碍,事主重复提交、部门二次录入等现象依然存在。
同时,各地在政务网络建设中存在多家开发公司,硬件与软件的标准不统一,使得很多问题解决起来没有效率。
在嘉兴,基层的一名工作人员直接向督察组反映了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构建整个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技术公司众多,省级层面上,省级权力事项库是国泰新点公司,统一认证中心是易和公司,省统一办件平台是南威公司,省政务服务网是大汉公司。”而在嘉兴市(县)级层面,政务服务权力运行系统是国泰新点公司,但省级与市级的数据贯通交换是由快威公司和合纵公司在负责,另外法人认证和个人认证由天合公司提供。
“众多软件公司之间的技术对接需要时间协调。基层遇到的一些技术方面难题,需要自己和有关公司联系。”该工作人员十分无奈,“技术人员要面对全省各市及县市区,工作繁忙,联系非常不畅,影响工作进程。”
另外,在湖州督察时,当地相关工作人员反映,部分开发区(园区)及其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梳理入库存在障碍。如市级开发区所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上属于市级开发区,但行政区划上属于市辖区。县级所属开发区,实际承担着乡镇(街道)的管理职能。这种交叉管理的体制都给权力清单的网上展示、实际运行带来一定难度。
精准施策,推进改革迈向纵深
“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开展以来,极大地撬动了政府政务改革,让政府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增强了市场活力,提高了百姓满意度,改革的成效有目共睹,短板也亟待补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精准施策,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更好地出成效、出特色。
简政放权依然是改革的关键,应当继续加大“放”的力度。“继续取消、下放一批企业和基层最期盼、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行政审批事项。”这是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推进改革的有力举措,应当继续坚持“简”字当头,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出去。不少督察小组建议,要进一步梳理下放审批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步、不配套问题,同一审批事项要协同下放,努力做到一个审批事项在同一层级完成审批。
在监管方面,各督察小组普遍认为,应当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意见征求机制。对于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行政权力,下放前必须征求承接部门的意见建议,避免因承接能力不够产生监管真空问题。经实践检验,承接部门一时缺乏承接能力的权力事项,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予以收回。
通过各地督察发现,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有利于促进改革顺利推进。赴嘉兴督察小组建议,各级政府要强化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业务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同步放权,在精简权力的基础上规制权力、配优权力”。
政务服务是政府工作直接面对社会,面对企业、百姓的窗口,改革的成效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服务来体现的。因此,继续提升“服”的水平,扩大“服”的广度至关重要。
服务的质量、效率,获得服务的便捷度是首先应当考虑的。各督察小组认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办理依托的平台,要推进其功能升级、服务提升,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受理、数据共享、效率提升三大功能,努力实现实体中心与网上服务联动,切实推进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针对目前部门专网与政务服务网没有实现互联互通的问题,要深化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赴舟山督察小组建议,根据基层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增加政务网应用事项,完善应用功能,积极推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一站式”并联审批;赴温州督察小组建议,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并以此为依托,努力打通各个层级的数据壁垒。
把握评价标准,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改革不是改了就好,还要让改革取得实效。办事群众是“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最直接的接受者,有着最为直观的感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指出,“具体改什么、如何改、成效怎样,最直接的体会来自于平时的办事审批,来自于需要打交道的审批部门是不是减少了……检验改革成效,要注重突出用户体验,以办事群众和企业的真切感受来审视。”
确立为民、利民、便民、惠民的评价标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是判断改革实效的标准,也是改革的目标。
一方面要以进窗口的个数作为评价标准。要注重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职责功能,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明确办事项目的主体责任,推行审批事项“一个职能部门牵头、一个综合窗口进出”模式;受理后的多部门审批事项提倡在部门间自行流转,减少办事主体多头申报、多头沟通。
另外,要以进窗口的次数作为评价标准。建立完善的办事告知制度,对办事流程、格式文本、办理结果进行一次性告知,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推行“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事上门不超过一次”。
乡镇政务督查交流材料范文4
共设置岗位7个。具体是:1、局长,2、副局长(正科级),3、副局长(主任科员);4、主任科员,5、副主任科员,6、科员(一),7、科员(二)。
(一)局长:洪亚智,履行局长职能。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执行党的科技政策、方针和地方的其他有关规定;
2、主持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意见;
3、负责开展全市科技进步及乡镇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科技计划。组织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科技及其他项目的申报与项目中期督查管理工作;
5、领导科技外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科技管理的内接外联,切实推进政府、企业、高校的产学研结合与合作;
6、负责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建设;
7、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8、负责单位的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
9、负责单位的党务、财务等的行政审批工作;
10、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副局长(正科级):,履行副局长(正科级)职能,协助局长抓好乡镇科技创新与队伍建设,分管科技计划、科技外事、科技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做好本级科技项目立项计划工作;
2、负责协调做好年度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本级科技进步奖项目评审及推荐申报上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审核工作;
4、负责做好推荐上级科技成果与科技合作等重大项目审核等工作;
5、负责做好科技交流及抓好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孵化园区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市技术市场建设,配合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抓好成果对接等有关工作;
7、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本级专利产业化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管理,抓好本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推荐申报上级专利产业化项目、审核推荐申报上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及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中心工作。
(三)副局长(主任科员):,履行副局长(主任科员)职能。协助局长抓好队伍安全与稳定及国防科技动员等工作,分管农业社会科技发展。
主要职责:
1、协调全市农业科技发展,拟定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2、负责本级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对申报上级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与申报上级重点农业企业、农业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审核工作;
3、负责全市科技普及和科技宣传,抓好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技扶贫、科技兴农、科技兴海及农科教结合工作;
4、负责市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
5、负责科技情报所的管理与队伍建设;
6、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发展;
7、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与队伍建设;协助局长抓好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及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中心工作。
(四)主任科员:吴建友,履行主任科员职责,分管高新工业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
1、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工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
2、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科技工作意见;
3、研究制定全市高新工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对本级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和审核。抓好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基金的申报及管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
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五)副主任科员:王金龙,履行副主任科员职能。协助局长抓好思想政治等工作。
主要职责:
1、协助抓好全市科技普及和科技宣传,抓好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技扶贫、科技兴农、科技兴海及农科教结合工作;协调全市农业科技发展,拟定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2、协助抓好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发展;
3、协助局长做好乡镇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4、协助抓好科技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及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中心工作。
(五)科员:,履行科技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
2、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及火炬计划等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的项目材料筹措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市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火炬计划和新产品试制计划;
4、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高新科技园区有关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
5、管理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研所,提出民营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民营科技机构、科技企业的认定及统计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科员:,履行办公室主任及科技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督查及行政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2、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任免、政审等工作;
3、负责市自然科研系列和局所属单位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的评审推荐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4、组织实施乡镇科技进步考核,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编撰及考核验收工作。开展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
5、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汇总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研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监督、协调指导,负责科技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与实施;
6、参与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归口单位科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
7、协助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进步奖申报、评审、复核等工作;
8、统筹规划,管理科技事业发展基本建设;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科技情报所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共设置岗位4个。具体是:1、所长,2、工作人员(一),工作人员(二),工作人员(三)。
(一)所长杨淑芬:履行所长职能,主持科技情报所的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主持拟定全市科技情报所编制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科技信息网的维护与更新;
3、履行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的工作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请咨询、制造业信息化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产业调查、发展战略规划等内容的服务;
4、协助科技局做好农业与社会发展的科技管理工作;
5、协助抓好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履行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负责生产力促进中心年报统计和技术市场工作,协助所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请咨询、制造业信息化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产业调查、发展战略规划等内容的服务;
2、协助做好科技信息网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3、协助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做好科技信息网管理、维护与更新工作;
2、协助所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请咨询、制造业信息化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产业调查、发展战略规划等内容的服务,抓好市科技信息的更新完善等网站建设工作;
3、协助科技局做好电子政务及计算机管理及党务、政务有关工作;
4、兼任科技局、科技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财务出纳,做好单位的财务工作;
5、协助科技局做好高新工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的科技管理及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做好科技信息网管理、维护与更新工作;
2、协助所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请咨询、制造业信息化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产业调查、发展战略规划等内容的服务;
乡镇政务督查交流材料范文5
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为权力机关的重要窗口,既要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服务协调,又要发挥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的中枢作用,它在常委会机关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越来越多,新形势对常委会的办事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如何立足本职,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办公室三大基本职能作用,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探讨的新课题。办公室工作包罗万象,万变不离服务之宗,服务是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三会”服务、为领导服务、为代表和基层服务是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中心任务。近几年来,肃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性质,把强化服务职能、搞好联系协调作为重点,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服务、服务第一的思想,把服务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办公室工作的根本标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体现对“三项服务”的超前性、主动性、预见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常委会有效行使职权发挥了作用。
一、精办会、严办文,提高为“三会”服务质量。
办会办文是办公室的基本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召开人大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等各种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多、材料多、程序多是人大工作的特点,因此,围绕“三会”办会办文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在做好“三会”的筹备工作,会前、会中、会后的有关服务,以及各次会议作出决定、决议的检查落实等方面已较为规范化、程序化。如每次大型会议前,都要做到秘书、会务、后勤、宣传工作“四落实”,落实工作内容、责任人、责任单位、工作时限,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工委互相配合,完成会议筹备任务;会议精神跟踪督查抓落实,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还要求“一府两院”及其部门书面向常委会汇报落实整改情况,从而保证了各类会议的顺利有序进行,增强了会议效果。今年七月份,我县人大常委会承办了甘新蒙毗邻县(市、区、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十八次会议,为保证三省区这一人大工作盛会的顺利如期举行,办公室在常委会领导下,制定了详细的大会工作方案,办公室和各工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保证了大会顺利召开,圆满结束。办公室负责常委会所有对内对外公文送签前的审核把关工作,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时,要求起草人员准确把握领导意图,精心构思、反复推敲修改、改进文风,使草拟的材料做到措辞准确、文句精炼、有法律依据,努力提高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同时,严格公文流程、加强文档管理、提高办文效率,为常委会提供高质效的服务。
二、勤服务、多联系,加强为领导和代表服务工作。版权所有
办公室的工作就是服务,而不是决策,更不是领导。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是办公室的主要服务对象。为领导的服务要突出“三勤”:腿勤,领导交办的事项,坚持即事即办,雷厉风行,把工作做实做细;脑勤,勤学善思,注重调研,多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多出计献策;嘴勤,摆正自己的位置,多向领导请示汇报,正确领会领导意图,使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办公室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环境卫生、保卫安全、接待、机关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保证常委会机关正常工作和运行,不要让领导陷于一些繁杂的事务性活动,帮助领导从文山会海和不必要的应酬中解脱出来,使他们腾出时间和精力想大事、谋大事。增强为代表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我们坚持开展“两联系”活动,加强与基层特别是乡镇人大的沟通联系,坚持为代表通报政情、寄送材料、订阅报刊,培训走访代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等方式,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按照常委会的要求,我们主动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去年,我们通过培训人员、法律指导、提供资料,参与了乡镇代表建议现场办理工作,指导开展了乡镇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取得了经验。对基层和群众反映解决的问题,不推委,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办理,需要常委会领导协调解决的及时汇报,安排领导接访,做好领导交办意见落实回复工作,努力使领导、代表和基层群众满意。
三、善沟通、能协调,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办公室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中枢,要为常委会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等活动做好服务,主动地加强内外的沟通联系,协调各方关系,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沟通左右的重要职能,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关键。机关内部,大小会议、文书档案、工作安排、工资福利、财产车辆管理、后勤接待、安全保卫等都由办公室负总责。工作需要协调,协调需要沟通。具体工作中,办公室与各工委分工不分家,加强沟通联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办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事宜和常委会日常工作。对一些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大家都不愿干的工作,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立足于解决问题,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人大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与此同时,还要协调好常委会领导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机关人际关系,为机关工作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要注意协调好常委会与县委、“一府两院”的关系,加强与上级人大、“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沟通,保障常委会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做好协调工作,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全局、熟悉本行,严把审核关,依法、按程序办事,敢于协调,善于协调,多沟通、常联系,在协调中实现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当然,有些重大事项的协调还需要由常委会领导出面,但一定要在职责范围内首先发挥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增强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科学性和创造性,做到不成熟的议题不上会,真正提高办事效率。除了工作协调和业务沟通外,我们还积极向常委会领导建议,经常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交流经验,加强与省内外、市内外兄弟县市人大的联系沟通,既有效地理顺了大家的工作情绪,又增进了与兄弟县市的友谊。
四、抓学习、强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本领。
办公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政治性、法律性要求高,我们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人大机关新形象。多年来,我们坚持从学习抓起,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每年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政治论学习、周三法律业务知识学习的学习制度,采取定内容、定时间、定人员、定专题,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各类学教活动和政治业务培训,形成了办公室良好的学习风气。学习内容坚持政治理论经常学、法律业务知识结合学、综合知识自觉学,达到武装头脑、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素质、学以致用的目的。今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连续安排几个学习日,邀请常委会主任专题辅导民族知识、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使机关干部职工对民族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增强了维护民族团结、做好民族工作、发展民族经济的意识,也促进了我县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
乡镇政务督查交流材料范文6
一、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与本行业、系统工作一并部署、考评,完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横向互通、上下联动的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规范和发展公益消防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二)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实施。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规划专篇的,规划、住建部门不予审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规划部门应严格予以控制。主城区超过本区消防队保护半径的大型商业街区、高层建筑密集区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考虑规划建设“微型消防站”。供水部门应根据城市建设进度,建设消防给水管道和供水设施,并加强各类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
(三)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各区县要推进“消防之友”俱乐部建设,对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1—3名消防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搭建消防工作沟通交流平台。全市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全部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四)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源头管理。本市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公安消防部门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进行审核验收,并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规划、住建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广新、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园林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每年针对辖区火灾易发、高发和频发的区域、场所和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整治力度,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城中村”等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乡改造、综合治理范畴,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各区县政府在接到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督促整改。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
(六)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应将同级武警消防部队作为预算单位,并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经费、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文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对因公伤亡的非现役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抚恤待遇。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七)健全消防工作量化考评机制。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建立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对消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任务具体量化,纳入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政绩考评、政务督查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县政府要加大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八)健全消防工作表彰奖励机制。设立政府消防安全专项基金,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防慈善捐赠,有关部门对捐赠的社会单位和个人支持落实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落实单位场所消防监管责任
(九)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公安、商务、教育、卫生、文广新、民政、旅游园林等部门应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合理划分临时办公、生活、生产、储存、作业等功能区,设置符合规定的临时消防设施、消防车道,严格动火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加强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安监、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门对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采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二)加强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监管。质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应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应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公安经侦部门对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未销售货值金额达15万元的,应依法从严查处。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动态考核机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门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逐步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应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按照《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应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单位应建立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十四)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
(十五)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自律。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单位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符合新修订的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实施建筑室内装修单位所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属于公共建筑的单位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负责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四、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消防站和救援中心建设。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多渠道推进消防站建设。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完成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新建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配齐所需的消防装备,并按照每站30人配备合同制消防员。
(十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2015年前,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年均接(处)警超过300次的消防队辖区;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5万人以上的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十八)加强消防水源设施建设。2015年前,全市增补市政消火栓4616个;各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标值达到90%。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同规划,统一实施。在玄武湖、内秦淮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处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取水平台(码头)。
五、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十九)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贯彻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各区县应对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齐全、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并积极申报“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消防志愿者俱乐部、高校消防志愿者联盟等民间社团建设,吸收经济、科教、党政等社会各界热心消防事业的代表人士参与,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二十)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公安部门应根据消防安全形势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教育部门应分级实施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各区县培育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指导中小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民政部门应指导居(村)委会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卫生部门应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文广新部门应指导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利用互动电视等媒介,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安监部门应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内容。
(二十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在职培训和社会再就业培训内容。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十二)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规章体系。市政府法制部门要牵头组织调研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市场准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市消防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市消防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十三)建立消防安全评估申报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
(二十四)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职业经理人等制度,推进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五)建立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金融系统、有关行业要将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火灾隐患、火灾事故、消防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重要内容,增强社会各方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二十六)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研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消防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展新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新型消防装备的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科技手段为降低火灾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七、严格实行消防工作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