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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范文1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150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2
城镇化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党的十指出,加快城镇化建设是当务之急,城镇化作为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需要重点推进和实施。现今,我国城镇化化率已经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5年的58.6%。但城镇化在取得成绩时出现了不少问题,如二元结构对立、城乡差距大、环境恶化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较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传统的城镇化发展道路。试想如果继续按照传统方式进行,城镇化的发展将难以为继。鉴于此,新时代下,城镇化发展道路需要制定科学化的发展战略和合理化的政策措施。
1 城镇化发展趋势
1.1 集约化发展
发展方式作为生产要素分配、投入、组合及使用方式,决定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城镇化发展方式是“粗放型”,这一方式在过去取得过较为明显的成就,但按照粗放型的发展方式继续发展会加大资源环境问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渐突出,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将不能继续进行。城镇化“粗放型”的发展是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低收益,主要的内容是数量扩张、外延扩张。这一“粗放型”的发展方式过分重视规模与速度,忽视城镇化的质量及收益,导致利用效率低,造成资源浪费,加剧了我国资源消耗,对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及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鉴于此,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型城镇化的深入发展,需要在资源节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资源节约的利用制度,形成资源节约,切实做好城镇总体规划、能源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范等相关规划。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造一批低碳城镇。
1.2 城市群和都市圈推进城镇化发展
就国内而言,我国大城市大部分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不仅产业密集且人口密集,超级城市核心是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它们对周边的小城市、小城镇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群、都市圈内将成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大中城市构成经济活动的重心,县级以上城市GDP在全国城市中所占比重提升,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受到合理疏导,中小城市随着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将会吸纳更多城镇化新增人口。
1.3 多元化发展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各个地区的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产业机构及区域发展战略不同,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发展阶段不同。现今,我国东部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城镇化发展较为成熟,大城市多,城镇化体系较为完善,呈现网络化发展的区域性特征。中部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与东部相比较为落后,多以重工业为主,城镇化及服务体系不太完善,农村人口的转移压力较大,特大城市少,中等城市的规模小,小城镇发展不足。现今,东部地区呈现出“点轴”发展模式,城镇化处于发展上升阶段。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生态环境脆弱,城镇化化发展受区域环境、地形地貌等条件影响,城镇化发展较为滞后。
面对我国当前城镇化的发展趋势,我国要结合实际的现状制定出符合各地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因此,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具体而言,东部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其发展目标以完善城镇化功能,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发展城市群和城市带为中心,力求形成网络型的现代化城镇体系;中部地区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但是中部地区不同城市的发展水平仍旧有较大差距,因此,也需采用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具体来讲,中部地区可依托中部城市的“点轴”作用,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此外,中部地区农村人口占多数,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二元结构”的城乡问题和“三农问题”,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重点,应促进大中城市、小城市、新型农村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工程中,借助城市功能提高完善新农村的承载能力,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西部地区因受自然条件制约,城镇化发展较为落后,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当采取大城市和小城镇结合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采用“据点式”的发展模式,培育潜力较大城市的大城市群,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在据点式发展到一定规模时积极转变为“点轴”式的发展模式。
2 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2.1 城镇化建设融资方式加大财政金融风险
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而且城镇化建设耗资巨大,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以政府财政为主,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并没有形成。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解决资金缺口的办法是外部融资,主要是银行借贷、发行债券,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会形成相应的地方债务。此融资方式主要依靠土地租用买卖和财政补贴来还本付息。可以说,该方式的偿还资金本就不具备相应的稳定性,并且,短期内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会给地方政府带来金融和财政风险。
2.2 城乡二元制度不利于城镇化建设
土地是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本,决定了城市的发展空间及成本。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城乡土地实行的是不同的政策。而且,城市和农村所享有的市场条件及补偿政策不同,因此,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地的无序扩张造成一定的影响。城乡结合部出现了泛滥的“小产权房”,农村土地在征用过程中,成本的征地不仅不能使农民享受到城市化成果,也不能够获得土地利益,最终造成农民利益受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开始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他们享受不了城镇人口的待遇,看病难、买房难、上学难等问题阻碍农民成为新市民。
2.3 城镇化缺乏协调发展的政策
我们城镇化发展进程的政策调控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地方分割化及行政化。城镇化建设行为主体结构的推进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代替了市场机制,这一过程中,城市居民和企业参与度不足,而且,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各个地区缺乏有效地协调机制,不少地区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实际上是不同层次、不同规模间以政府为主体分散进行的,而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并没有发挥用处。针对大区域范围内,各个区域城镇化政策的制定的出发点都是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区域间城镇化政策缺乏协调性,导致城镇化体系建设过程中,城镇定位模糊、功能大同小异,很难形成分工协作的关系,难以提高城镇体系的综合收益,最终阻碍城市大都市的形成。
2.4 城镇建设规划设计滞后
我国各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基本于21世纪初编制完成,但与现如今相比,形势和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规划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规划滞后和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普遍缺乏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城镇建设散乱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3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
3.1 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投资和融资体系
建立由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多元化筹资的小城镇建设投资和融资体系,突破城镇化资金匮乏的瓶颈。一是完善国土资源局的各项职能,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配置和管理职能,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城镇建设中。二是集中财政资金投入小城镇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撬动作用。每年集中财政资金加强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其取得明显成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三是继续加大涉农扶持项目资金整合捆绑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率。四是认真研究中央、地方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文件,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地方项目资金支持,缓解当地财政投入的压力。
3.2 完善城镇化建设规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任务,着力解决标准和规范建设滞后于现实需要等问题,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支撑保障有关战略规划落实,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龙头,现今,我国不少地区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跟不上时展需要,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散乱差。因此,要加大规划的修编力度,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乡规划相关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乡居民点布局。积极探索推进“多规合一”,认真做好各专业各层级规划标准的衔接与协调,研究编制相关综合性规划标准。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规划,抓紧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等标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切实解决重地上、轻地下的问题。此外,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各类基层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标准。
3.3 积极完善土地流转政策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过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需要改革和完善土地制度。首先,应当创立新的土地供给方式,缩小土地征地范围。其次,积极稳妥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在土地规划范围内,允许农村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最后,城镇化过程中兴办企业,允许土地使用合作方式进行项目开发,各个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流转,使土地能发挥最大效益。
3.4 多元化协调发展大中小城镇
纵观发达国家城市化建设经验得出,城镇化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占有优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城市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鉴于此,我国城镇化发展重点用大城市带动周边小城市的发展,发挥辐射作用。我们国土面积辽阔,地域宽广,但南部、中部、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单一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在我国是行不通的。因此,今后我国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过程中需要走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道路,各个地区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当立足于本地实际,做好合理分工,使得各个地区能够相互配合,最终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多元化的城镇化进程道路。
4 结 语
十报告中提出:“加快城镇化建设是当务之急”。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发展趋势,同时还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近些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城镇化发展应当立足当下的社会背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建设,最终才能够促进我国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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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久文,李华香.中国区域城市化模式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12(1).
[3]张丽华.转型时期加快兵团城镇化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新疆农垦经济,2011(7).
城镇化发展范文2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都匀正是抓住了创新,抓住了牵动城镇化发展全局的“牛鼻子”:通过流转盘活,破解用地难题;探索多方融资,破解资金难题;大力发展产业,破解安置难题;完善城市服务,破解管理难题。
向规划向统筹要动力。构建以都匀为龙头的“泛都匀”城市格局,都匀按照“一江带两城,西拓东扩、南推北移,纾解老城、建好新城”的思路,以黔南大道、龙山大道、毛尖大道等道路建设拉开城市主骨架,推动都匀市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容。在乡镇发展中,努力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优势,打造一批山地特色小城镇和民族村寨,形成了以园城合一为主的产城融合模式。
向开放向资本要动力。都匀设立都匀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成功发行13亿元全国首支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和15亿元企业债券,设立20亿元都匀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完成5亿元信托资金融资,开发“商票通”、回租、直租等金融产品,融资6.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600亿元用于城镇及基础设施建设。这是都匀在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也是都匀在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上的有力探索。
向大数据向科技要动力。都匀以“云上都匀”为抓手,大力打造国家“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政务”“智慧城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群众享受便捷优质的民生服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能力。
向绿色向生态要动力。山水是都匀的特色,绿色是都匀的本色。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都匀注重城市生态布局,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高标准提升绿色水平,不负“全球绿色城市”称号。
城镇化发展范文3
关键词:绿色城镇化;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4.0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04-03
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的过程,或是指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伴随这一过程,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城镇产业逐步壮大、升级,城镇质量得到提高,城镇进一步发展。同时,城镇物质文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向农村扩散。
贵州城镇化过程同样存在着“不完全城镇化”带来的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问题,但因其经济社会发展历史的独特性,贵州绿色城镇化发展路径有其特殊性。
一、贵州城镇化发展各阶段特点
1.建国前贵州省城镇化发展
距今四五千年前,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贵州赫章、兴义、水城等地出现了早期的定居点。春秋战国时期,贵州大部分地区属于楚国的管辖范围,由于政治经济活动的需要,出现了早期的城邑。西汉后期,郡县制在贵州部分地区逐渐推广起来。此后的近1800年里,随着历代王朝的更迭,贵州行政区划也多次发生变更。到清朝雍正皇帝时期,随着贵州“改土归流”的实现,土司制度的废除,残存的奴隶制也完全被废除,促进了贵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贵州城镇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抗战时期,沦陷区的大量企业、学校、政府机关迁入贵州,促进了贵州城镇的发展。这一时期贵州城镇发展有以下特点:一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促进这一时期贵州城镇化发展的基础;二是城镇的行政职能大于经济职能;三是许多城镇是在明清时期刚刚发展起来的,历史较为短暂,城镇规模较小,综合实力较弱。
2.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贵州省城镇化发展
解放后至改革开放前贵州省城镇化发展波动较大,与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状况密切相关。1949-1958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处于恢复发展期平稳增长,1958-1960年处于“”盲目冒进时期,贵州省城市人口比重年增长率达到6.55%。1961-1965年及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城市人口聚减,中央既调整吊销了部分城市建制,又动员了一批城镇人口回农村,加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下放,城镇人口每年增长速度不到2%,接近于这一时期的人口自然增长速度,城镇化发展处于停滞状态。1964年开始的 “三线建设”,内迁了一大批现代化企业,为贵州带来了大量专家、知识青年和先进的机器设备,贵州的工业生产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城镇化水平也随之快速提高。截止1978年底,贵州全省共有省辖市2个,地、州辖市3个,全省城镇人口数量已达到323.97万,城镇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达到12.1%。
3.改革开放后贵州省城镇化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贵州城镇化迅速发展,城镇数量不断增多,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数量和比例也不断增多。按照市辖区总人口计算方法,截止2011年底,贵州全省共有省辖市1个,地、州辖市7个,全省城镇人口数量达到1174.8万人,城镇化率从1979年的12.1%上升到33.81%。
二、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着农民工市民化、失地农民市民化两大问题。
1.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贵州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了贵州城镇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与此同时,贵州农村存在隐蔽失业人口,农业生产率低。2011年,贵州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99.87万人,占66.19%。在农村与城市推拉合力的作用下,出于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预期收入的吸引,生活在偏远山村寨子的农民在政府组织和亲友的带动下,大批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贵州省相关调查显示,2011年贵州省农民工总量已近800万,除极少数留在本省打工外,其他都去了外省打工。这些长期工作生活在城镇的农民工,虽然被算作是城镇人口,但是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合法权益、子女受教育等很多方面都无法享受与城镇人口相同的待遇。
(1)工资低,社会保障差。户籍制度在中国存在了数千年,在古代,户籍制度对维护国家的稳定和保证国家税收来源的确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日益成为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绝大部分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多年后,依然无法解决自己的城市户口问题,这使他们无法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与城镇居民在工作、工资、福利、住房等方方面面存在难以跨越的鸿沟。目前,贵州省农民工进城务工从事的行业主要以服务业、加工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0.6%、29.6%和14.2%,三个行业总计为74.4%。大多数农民工从事的是技术含量少、收入较低的体力活,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相当恶劣。很多农民工都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国家法定的“五险一金”。
城镇化发展范文4
关键词: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7.009
城镇化是指农村居民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化过程,表现为城市人口增加、城市建成区扩展、景观和社会以及生活方式的城市环境形成。因此,城镇化的根本目标是人口的城镇化,土地的城镇化则只是前提条件和载体。但综合分析涪陵区的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发展趋势发现,较之于土地城镇化,涪陵区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如2010-2014年,涪陵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由43.0平方公里增加到57.9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扩大了34.65%;而与之相对应的城镇人口(常住人口)由59.52万人增加到70.62万人,人口只增长了18.65%,两者相差16个百分点。为了遏制这种城镇化发展的这种趋势,实现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在国家严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背景下,要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关键在于补齐“短板”,即有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一方面努力做大“增量”,通过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里来;另一方面,努力做好“存量”,通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城镇常住人口的城乡差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促进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现代农业是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它是资本密集型产业,代表着农业发展和进步的方向。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此,涪陵应立足现有的基础条件,按照现代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组织方式进行农业生产。
(1)组建和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现代农业是规模化农业、集约化农业,发展现代农业首先需要破解以家庭为经营主体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而这可以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作为土地运营主体的方式来实现。坚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折资、折股,工商注册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并通过合同契约、资产参与、投资入股、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动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转变。
(2)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离不开产业化经营,而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成功对接,则离不开龙头企业的中介作用,通过龙头企业带领进入市场,是分散农户规避市场风险的一种有效手。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联动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重要功能,是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器,要进一步扶持、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能力和对农村经济的辐射能力;要围绕一个产业或一项产品,以实力雄厚的加工、贮藏、运输等企业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产品布局,外联国内外农产品营销市场,内联农产品生产基地,同农户结成松散或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3)大力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除了要面对自然风险,还要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风险。农业生产经营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发展规划、生产技术、基地管理、农民教育培训、贮藏加工、市场营销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发展现代农业,除了要用现代物质条件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以外,还必须要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为此,培养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极为重要,因此,涪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快培育新型的农地经营主体如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民,从而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 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制度创新,消除人口城镇化的制度障碍
毋庸置疑,城乡分割的制度环境制约了涪陵区人口城镇化的进程。从表面上看,人口城镇化过程是乡村人口变成城镇居民的过程,但从更深层次看,人口城镇化是一个制度变革的过程。因此,通过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是当前涪陵区实现人口城镇化的关键环节。
(1)创新与规范农村土地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农民对其家庭土地(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的财产权利,在此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承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使土地实现集中管理,解放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城镇发展。对于农民工转户进城的,应预留政策缓冲期,在有效期内,他们在农村的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等财产应由他们自己处置,是否退出全凭转户居民意愿。
(2)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全面推行以居住证代替暂住证的制度性改革。按照公开、公平、有序的原则,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以社区、学校和社会组织为平台,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水平。建立健全以社区、学校和社会组织为主的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交往平台,学校可以搭建农民工家长与城镇学生家长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让他们参与到社区管理中,与城镇居民进行互动和交往,增进他们之间的理解。发展和鼓励各种社会组织为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交往和交流。通过这种多渠道、多平台的发展和努力,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之间增进交往,消解隔阂、促进相互认可。
3 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
在当今现代开放经济发展中,经济因素是制约人口流动的第一因素。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经济欠发达这一最基本的区情,决定了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涪陵发展的要求和任务。尽快做大总量是第一位的任务,没有一定的总量,涪陵经济欠发达的地位永远难以改变。毫无疑问,涪陵要加快崛起步伐,一方面要坚持从基本区情出发,千方百计做大经济总量;另一方面要坚持在动态中调结构、在发展中促转变,在扩大经济总量过程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综合竞争力。作为重庆工业化、城镇化的主战场之一,当前,涪陵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决定了涪陵做大经济总量要牢牢把握住两个方面:一是工业挑重担,二是投资当先锋。近些年来,涪陵经济发展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工业是涪陵经济发展的主导和腾飞的引擎。坚持“工业立区”战略不动摇,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涪陵做大经济总量的必然选择。与此同时,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的涪陵,属十分典型的投入型经济、项目型经济。近年来,投资一直是涪陵经济增长的领跑者和先锋者,其贡献率远高于消费和出口。扩大投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涪陵加快发展、加速崛起最重要的抓手和最主要的推动力。而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投资就必须有项目,要扩大投资就必须有更多项目。据此,必须始终把项目建设置于中心地位,千方百计引进大项目在涪陵落地生根。
4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产业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力
发展经济学认为,随着资本密集化程度的提高和科学技术进步,现代工业创造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少,大量农村劳动力将转移到城镇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领域。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证实了这点,即第三产业是现代城市的主要就业部门,是现代城镇的发展动力。事实上,涪陵区2014年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人数30.35万人,高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就业人数,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对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涪陵区在继续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应大力发展生产业,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
(1)大力发展生产业。促进生产业与生产制造的融合,推动生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提高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和物流智能化水平,构建以龙头港物流园区为核心,黄旗、李渡、白涛、清溪港区为支撑的物流发展体系。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布局光电信息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外包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发展基金、金融租赁、小贷、私募等新型金融,加快建设多功能、多层次、开放式的金融市场体系,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水平。
(2)优化提升生活业。推动生活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加快大型现代商贸中心和高档城市综合体的优化布局,持续打造新老城区两大商圈及鹅颈关、龙桥、李渡、龙潭四个专业市场集群,增强服务辐射能力。深度开发武陵山、乌江画廊、白鹤梁、涪州古城、榨菜文化街区等优质旅游景区和项目,加快创建武陵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业上规模上档次。重视坪上休闲养生旅游资源的保护和规划利用。加快发展文化休闲、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养生养老等新兴消费业。
5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城镇常住人口的城乡差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其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让进城的农民过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享受一样的社会福利待遇。而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保等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导致当前我国虽然已经有两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是仍然是“半市民化”状态,没有完全享受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不是真正的城市居民。为此,必须通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弥补历史欠账,消除城镇常住人口的城乡差别,才能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强化企业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保护机制。
(2)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涪陵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对未能在公办学习就学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
(3)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保障房分配的政策设计,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应该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现阶段可以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城镇化发展范文5
一、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
党的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明显增加。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滑坡,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开始拉大。这种迹象有悖于我们“共同富裕”的初衷,无疑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只有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民人数减少,农业规模增大,农民收入提高才能成为可能。
1、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要
根据农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统计,从1987-2002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达3394.6万亩,其中,1990-1996年平均每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440多万亩。按照有关部门预测,从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还将超过5450万亩。据统计,每征用一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去土地,这就意味着到2030年失地农民群体将达到7000多万人[1]。我国目前大约有1.7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占现有乡村从业人员总数的35%。入世后,从国外进口优质低价的大宗农产品,使我国粮食和棉花价格在国际市场的压力下走低,影响农民收入,进而影响农村就业,如果按进口3%的粮食计算,同比减少的就业机会约上千万个,这将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中国人民大学孔祥智教授根据未来一定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运用经济计量模型估算我国2010、2020、2030年的城镇化水平可能分别达到40%、50%和60%。按照他们估计的城镇化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每年可以多吸收100万剩余劳动力,按这样一个吸收水平,2030年以后基本可以实现劳动力增加和就业吸收的动态平衡。
2、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需要
无论是解决人多地少矛盾,还是为了应对入世后来自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冲击,或者是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都需要提高农业的现代化,而农村城镇化建设就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根本出路。一旦农村城市化后,一方面,由于大量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直接从事农业的人口就会大大减少,耕地面积相对增加。耕地面积的集中必然促使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从而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2]。另一方面,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使农村产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传统农业即农林牧副渔业在农村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将会不断下降,而农村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等将会不断上升,从而农业生产力水平将会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方式将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所以,在人口压力大、土地资源严重短缺的基本国情下,农村城镇化建设可以缓解人地关系紧张的矛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3、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需要
实行以来,中国农业生产水平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以大量的农村人力投入为代价的,因此,一旦这种投入发挥到极至,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就遇到了难以突破的阻力。这种阻力必然导致农民收入低下。据统计,1978年-1984年农民收入由于家庭经营承包制度的实施超长增长,农民收入人均由160.2元增加到355.3元,增长1.5倍,平均年增长17.3%1985年-1990年农民收入出现缓慢增长,到1990年人均收入为629.8元,比1984年增长274.5元,年均增长4.2%。1991-1996年由于国家两次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使农民收入反弹回升,年均增长达9%。1997以后,除了2001年有所回升,其余年份农业收入的绝对数逐年下降,而且下降幅度逐年升高。1997年到2000年分别降到4.6%、4.3%、3.8%、2.1%,2001年恢复到4.2%,2002年达到4.8%,2003年为4.3%[3]。2004年是历史以来国家给农民各项补贴最多的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也只有6.8%,为2936元,仅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
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可行性
城镇化发展范文6
新型城镇化就是进一步的推动空间、产业和人口的聚集能力,新型房屋产业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城镇化中三个聚集制造有价值的空间。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意味着多达数亿计的农业人口迈入城镇人口行列。据中科院统计,城镇化率每提升1%,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长1.4%。城市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居住,新增城市人口、原有 城市人口居住水平的提高以及陈旧住宅折旧率等诸多因素都将带来巨大住房需求。而以往的房产的投资及运作模式在目前市场中受到了重挫。中央“国五条”的提出 又一次将原本“寒冷”的房地产产业一再降温。房地产产业受到了一系列的冲击。房地产转型势在必行,“优雅的转身”必然实现房地产发展的凤凰涅。而新型房屋产业的兴起是为新型市场的需求“孕育而生”的。
如此一来,新型房屋产业的发展是传统房地产产业发展的延续和转型,是传统意义上房地产变革的必然趋势。由此而引发的新型房屋产业将迎来城镇住宅以及商业、休闲等新型地产项目的巨大需求,其发展趋势必将引发巨大的投资热潮,从而直接为新型房屋产业带来新的契机。
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中,新型房屋产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新型房屋产业,完全可以发挥创新能力强、地方资源结合度高等特点,结合自身的状况进行创新,通过转换思维方式,以高科技、文化创意、旅游度假、养老产业、生态农业等新兴产业为先导,以新型房屋产业作为平台,跨界整合资源,把政府作为最重要的客户,发挥新型房屋产业的平台功能和资产功能,做好服务和运营,创造出各种新型房屋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通过这样的创新和转型,新型房屋产业完全可以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有力推手,新型房屋产业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完全可以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广大的内陆地区、大城市郊区及众多中小城镇,因其所处的位置和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这些区域在文化创意产业、养老产业、度假产业、生态农业等方面的独特发展优势,而这正是中国经济转型和升级的主流方向,新型房屋产业在宏观政策面得到了政府和政策有力的鼓励和支持,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传统房地产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中扮演了比较重要的角色,拉动了内需,改善了民众居住条件,并推动了 相关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来,传统房地产产业扮演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火车头的角色,作用巨大。但是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产业目前的发展,无论是理念上还是方式上,都还是粗放型、消耗型的发展,这样的发展方式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社会公平等因素日益增强的影响和制约,越来越不可持续。我国传统的磨坊式的房地产产业发展方式,是建立在传统磨坊式的城市化模式基础上的,是一种粗放的、面包面粉式的发展方式。
长期以来,这种发展方式积累了众多问题,对资源、环境和社会公平等方面构成严重威胁,目前已经进入了持续爆发的阶段,这种状况受到政府、公众和舆论不断增长 的质疑和抵触,行业的转型和创新势在必行。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也恰恰给传统房地产产业的转型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新型房屋产业这一新型产业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环境和时机,新型房屋产业本质上是服务业,新型房屋产业具有服务和金融双重属性,整合资源、服务运营、金融支持是房地产的重要功能;新型房屋产业的价值是贯穿于土地运营、项目开发、后期运营三个阶段、全寿命周期的价值。但这些年来,我们把新型房屋产业简单地认为是新科技下的商品房屋的开发与销售,显然完全误解和扭曲了新型房屋产业的本质含义。当然,这与中国发展的阶段性有紧密关系,一方面我们要弥补几十年在传统意义上的住宅方面巨大的欠账,另一方面也需要集中资源加速发展城市化。在这样的认识中,传统房地产只有“房”,有“地产”,而没有“新型”,的概念;而新型房屋产业的本质功能和价值,即为产业和城市发展服务的,整合资源、服务运营、金融支持的功能与价值被抬到一个崭新的高度;而这些功能和价值,正是新型房屋产业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功能,是房地产最具动力也最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现在是到了给新型房屋产业恢复其本义的时候了。
中国房地产业也将这些案例建成了行业的实战教学基地。这些一线的实践和探索,有力地促进了新型房屋企业自身的重塑与可持续发展,推动了行业的转型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也成为行业宝贵的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