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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调查范文1
关键词:中青年;城镇居民;老年照顾方式;影响因素
一、引言
截止2013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02亿,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2亿,分别占总人口的14.9%和9.7%,现有老龄人口已超过1.6亿,且每年以近800万的速度增加,我国人口正在进入高龄化,并且据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因此,“从整个老龄化过程看,面临老年照顾问题风险最大的人群,不是现在的老年人,而是在21世纪中后期进入老年行列的人群,即现在的中青年人”,而老年照顾问题是未来中青年人养老风险的一大重要方面,文章基于实地调查数据对中青年城镇居民老年照顾方式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力求做出有价值的探讨。
二、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与描述统计
文章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3年南京农业大学校级大学生SRT项目,此次调查采取配额抽样的方法,调查对象为南京市各个区的市民,调查员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2011级本科生,整个调查过程中总计发放问卷823份,回收740份,回收率90%,文章使用数据涉及其中的429份。
就样本总体来看,在429份样本中,男性占到了49.65%,女性为50.35%,其中已婚(65.56%)比例最大;在年龄分布方面,在31~40岁的受访者最多,占比38.69%,其次为18~30岁(31.93%),41~50岁(23.08%)和51~59岁(6.30%);在工作单位性质方面,私企最多,占到32.87%,其次是机关事业单位,在24.94%左右;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大专及以上的比例达到73.56%,初中(6.22%)和高中(18.44%)相对较少,受教育水平总体较高。在家庭子女数方面,养育子女的受访者最多,所占比例为70.44%;在人均月收入方面,被调查对象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2500~5000元之间比重最大,占59.67%,而在10000元以上的人则较少。
(二)变量选择与赋值
文章从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两个方面具体选择性别、年龄、婚姻、工作所在单位性质、受教育程度等作为研究影响中青年城镇居民选择老年照顾方式的解释变量,解释变量见表1最左侧一栏,赋值均为“是=1,否=0”。
三、模型选择与计量检验
(一)模型选择
文章中中青年城镇居民老年照顾方式分为三类,其中每一类别是一个二分变量,由于文章着眼于分别研究三个类别之间影响因素及其差异,故选择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来计量检验,模型归结为如下形式
Pi(Yi=1|Xi)■(1)
该模型中Y表示中青年城镇居民是否选择所在类别老年照顾方式(选择=1,未选择=0),为影响变量,为相关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其中i为自变量个数。
(二)计量检验
分别将“自我照顾”、“家庭照顾”和“社会照顾”三个二分变量纳入式(1)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检验,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1,模型相关指标说明回归的效果良好,由此做出如下分析。
1. 自我照顾。模型1回归结果表明,性别、婚姻和月收入水平对受访者选择老年照顾方式具有显著性影响。与参照组相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女性比男性选择自我照顾的概率高88.2%,原因可能是女性的预期寿命高于男性和在文化传统上男性在心理上更不愿意选择自我照顾;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结婚的受访者比未结婚的选择自我照顾的概率低65.7%,原因可能是在情感上受访者更倾向于配偶的照顾;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月收入在5001~10000元的受访者比低于2500元的选择自我照顾的概率高2.456倍,原因可能是拥有一定收入的受访者在经济上已为自我照顾做好准备。
2. 家庭照顾。模型2回归结果表明,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性质和受教育程度对受访者选择老年照顾方式具有显著性影响。与参照组相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女性比男性选择家庭照顾的概率低37.1%,原因可能是在生理和心理差异以及文化传统上,男性在年老后更依赖于家庭;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年龄在18~30岁的受访者比51~59岁的选择家庭照顾的概率高1.048倍,原因可能是这一代受访者受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与父辈们相比在成长过程中更依赖与家庭;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工作单位在国企的受访者比其他的选择家庭照顾的概率低53.9%,原因可能是此类受访者一般收入水平较高,拥有经济能力选择高质量的社会养老照顾方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受访者比其他的选择家庭照顾的概率高8.028倍,原因可能是此类受访者受文化传统的影响较深,观念比较保守。
3. 社会照顾。模型3回归结果表明,工作单位性质、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水平对受访者选择老年照顾方式具有显著性影响。与参照组相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工作单位在国企的受访者比其他的选择社会照顾的概率高1.413倍,原因可能是此类受访者经济收入高、选择高质量社会养老照顾的愿望强烈;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受访者比其他的选择社会照顾的概率低89.8%,原因可能是此类受访者受文化传统的影响较深,观念比较保守;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月收入在2500~5000元的受访者比参照组选择社会照顾的概率低37.7%,原因可能是此类受访者拥有一定经济实力但受心理和文化传统的影响更倾向于选择自我照顾和家庭照顾。
此外,其他变量因素对因变量的影响并不显著。
四、结论
文章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性别、年龄、婚姻、工作单位性质、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水平六因素对中青年城镇居民老年照顾方式选择具有显著性影响,其中性别、婚姻和工作单位性质三因素起着较强的影响作用。具体来看,具有女性、18~30岁、未婚、月收入在5001~10000元特征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自我照顾”,具有男性、初中学历、非国企工作特征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家庭照顾”,而具有工作单位为国企、月收入水平较高特征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社会照顾”。
此外,实证研究还发现家庭男孩和女孩数量对受访者老年照顾方式选择没有显著性影响,这似乎与我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不符,其可能的解释是:首先,此次调查的受访对象为城镇中青年居民,其中“80后”占很大的比重,而“80后”受传统“养儿防老”观念影响较弱;其次,由于城市“一胎化”的比例很大,在家庭中男孩和女孩的地位处于平等,传统“男尊女卑”观念逐渐瓦解;最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健全,我国越来越多“421”家庭的老年照顾责任逐步从子女身上转移出来。
参考文献:
[1]沈苏燕,李放,谢勇.中青年农民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南京五县区的调查数据[J].农业经济问题,2009(11).
[2]风笑天,龙书芹.社会调查方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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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据与方法
南京6所211高校正在找工作或已实习的大四女大学生以及已毕业一年的女大学生。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41份,丢失11份,实际回收230份,有效问卷218份,其中纸质问卷174份,网络问卷44份。南京农业大学149份,南京理工大学25份,南京大学16份,南京师范大学8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7份,河海大学3份。采用SRT小组编制的《社会性别视角下女大学生就业不平等问题研究》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三部分,基础信息、社会性别意识测试和现状原因探究。社会性别意识测试采用5分量表,用0-5分表示传统性别意识的倾向性,得分越高,表示传统性别意识越弱。
二、结果与分析
(一)社会性别意识分析
在218个调查对象中,对社会性别概念略有耳闻的有137人,占总体比例62.8%,而对此概念了解的人数只占到10%,社会性别这一概念还未被熟知,女大学生对此概念的关注度较低。在家庭角色方面,女大学生的传统意识较为明显,而涉及经济独立、事业追求方面,女大学生传统社会性别意识较不明显。这就呈现出当今女性在家庭和事业中的矛盾,既重视家庭因素,又有事业追求。
(二)女大学生就业不平等现状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75.2%的调查对象表示,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男生在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方面占优势,在就业排斥这一选项中,“很排斥”和“比较排斥”的比例为37.6%和61.5%,造成了就业机会的不平等;9%的调查对象有用人单位明确提出婚姻、生育要求的经历,而经历用人单位隐晦提出要求的比例为43.5%。用人单位在招收大学生时,以双重标准衡量男女求职者,对女生的前提要求越发明确和严格。此外,毕业女大学生在同等岗位上与男大学生的晋升机会不均等,男大学生在三五年后晋升到管理层的占多数,女生较少。
(三)女大学生就业不平等原因分析
国家方面:法律制度上有法难依,尚待健全,目前出台《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大多是规范性的规定,并没有严格的规制性制度约束企业,也未建立女大学生求职的保障机制。企业方面:未提供均等的岗位给女大学生。调查结果显示,9%的调查对象有用人单位明确提出婚姻、生育要求的经历,而经历用人单位隐晦提出要求的比例为43.5%。用人单位在招收大学生时,以双重标准衡量男女求职者,对女生的前提要求越发明确和严格。学校方面:就业指导中心工作缺乏创新性与主动性,缺少对女大学生求职的指导,调查显示:67.43%的学校没有对女大学生进行针对性就业指导,仅有不到15%的高校给予具体的指导,这说明学校在女大学生就业指导方面重视程度不够,没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女大学生在这方面的认识不足,无法意识到自身的一些劣势而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劳动者方面: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女大学生的社会性别意识低下;未积极主动寻求学校、老师、家长、以及同学的帮助;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寻找工作消极,放弃就业所必须的常识与技能的筹办。这种依赖心理接续发展,就会成为依附者,不去了解就业信息、不懂求职技巧,严重阻碍自己的就业行为。
南京婚姻调查范文3
本年度平安小康有如下特点:
1.食品安全是最大不安。
调查显示,在诸多安全问题中,食品安全位于榜首,这不仅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疏于监管和有关生产企业见利忘义、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诸多缺陷。
2.社会治安状况总体保持平稳,
继续呈良性发展态势。
本年度,主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等恶性犯罪案件明显减少,青少年犯罪也稳中有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3.生产安全取得明显成效,
但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2011年,我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75572人,比上年下降5.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73人,下降13.9%;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88人,下降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8人,下降12.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564人,下降24.7%。
4.婚姻安全最让人放心。
调查显示,婚姻安全是“最让人放心的安全问题”,仅有3.3%的受访者最担忧婚姻安全。看来,家庭才是中国人感觉最温暖、也最安全可靠的地方。《小康》调查问卷还在新浪网同时推出,在受访者群体更加低龄化的网络调查中,婚姻安全的“平安指数”虽然低于生产安全和隐私安全,排在“最让人放心的安全问题”榜的第三位,但也仅有2.4%的受访者在为婚姻安全担忧。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小康》还了“婚姻安全城市榜”,太原居民的婚姻安全指数高达82.1%,排名第一;成都为77.8%,排在第二;北京为76.6%,列第三位;排在第四、五位的杭州(76.2%)和西安(75.8%)的居民安全指数也都超过了75%;接下来依次是长沙(72.6%)、广州(71.9%)、济南(71.5%)、武汉(69.9%)、呼和浩特(69.4%)、南京(69.2%)、郑州(67.7%)、深圳(64.1%)、上海(62.5%)、重庆(61.2%)和兰州(56.2%)。
南京婚姻调查范文4
案例一:南京“虐童案”,家庭教育不能僭越法律边界
2015年4月3日,一名网友将一名8岁男童受伤的照片公之于众。照片的内容触目惊心,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伤痕,像被鞭子抽过,脚也高高肿起。经媒体曝光后,南京警方迅速介入,并于2015年4月4日将男童养母李征琴电话通知到案,李征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罪行。据查,李征琴与施某斌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各有一女。2012年下半年,李征琴夫妇将李征琴表妹张某某的儿子即被害人施某某(男,案发时8周岁)带回南京抚养,施某某自此即处于李征琴的实际监护之下。2013年6月,李征琴夫妇至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施某某的手续。2015年3月31日晚,李征琴因认为施某某撒谎,在其家中先后使用竹制“抓痒耙”、塑料制“跳绳”对施某某进行抽打,造成施某某体表出现范围较广泛的150余处挫伤。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施某某躯干、四肢等部位挫伤面积为体表面积的10%,其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
李征琴在2015年9月28日的庭审中表示:“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罪很有异议。”并称:“我对那天晚上打宝宝是认可的,但没有打得那么重,也不可能构成轻伤。宝宝当时不听话,撒谎,我改了三年都没有改掉他撒谎的毛病,我担心他以后会学坏,他平时会抄别人的作业,我很着急,我是想把他教好。宝宝到我家三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改一下他的恶习,我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已经改了很久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李征琴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本案自案发就受到舆论的普遍关注和讨论,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模式的反思,入选《人民法院报》评出的2015年度全国十大刑事案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度典型案例之首。未成年人作为家暴的重要侵害对象历来受到立法的重点关注和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并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私有财产,其生命健康权不应以任何理由受到侵害,物质生活的优越性不应亦无法替代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及人格尊严的权利保障。国家作为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人,有权力亦有责任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干预,此系国家公权力的合法行使,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要求。未成年人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虽有教育管理子女的权利,但该权利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监督,不得僭越法律的边界。一旦侵害到子女的生命健康权,构成犯罪,国家作为未成年人的最高监护人,将以公权介入。
案例二:拿什么自救?人身保护令的防御功能凸显
2014年4月,张女士和秦某再婚。以为寻到真爱的张女士,没想到这段婚姻再次让她感到绝望。据张女士透露:她之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离婚后带着一个女儿独自生活。后来,张女士认识了秦某,双方开始交往。张女士将自己过往的婚姻情况,并且带有一个女儿的情况向秦某如实相告。当时,秦某明确表示可以接受,并保证会善待张女士母女二人。婚后不久,秦某就以张女士女儿不是自己亲生为由,认为孩子拖累了家庭,经常对张女士母女二人恶语相向,后来竟发展到动手打人的地步。2015年5月,秦某因琐事再次和张女士发生争吵。看情况不妙,张女士准备带女儿外出躲避,却被秦某抓住疯狂殴打,导致张女士右眼血流不止。后经医院诊断,张女士为头面部外伤、右眼外框内侧壁骨折、腰部等软组织损伤。2016年2月24日,心灰意冷的张女士来到河南省荥阳市法院,决定离婚,结束这段不幸婚姻。
就在等法院开庭的时候,张女士得知,《反家庭暴力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该法规定,在案件审理期间,如果感觉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张女士担心因自己单方面提出离婚,她们母女二人会遭到丈夫秦某的报复,于3月3日,向法院正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面对张女士的申请,荥阳法院立即依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秦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张女士。裁定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点评:本案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河南省第一个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是世界各国《反家庭暴力法》里面通行的一个重要制度。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选择了全国9个基层法院试点人身保护令制度,经过8年试点,最终被《反家庭暴力法》所吸收,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人身保护令的效力。受害人只要是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保护令可以不依附于诉讼,由受害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期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超过6个月,且在人身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由此加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力度。人身保护令除了可以禁止加害人不进行家暴之外,还可以禁止加害人跟踪、骚扰、接触受害人及其亲属,甚至可以要求加害人搬离他们的住所,这就给受害人一个安全屏障。如果在保护令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禁止事项,继续对申请人及其家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案例三:威胁恐吓挫伤夫妻情感,精神家暴入法尚需慎重
1989年,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相识恋爱,1990年12月生下一女,1991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疑心病重的陈某为防止王某有外遇,经常言语上对王某进行威胁恐吓,并在王某下班路上悄悄尾随拦截,给王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不堪折磨的王某于2009年8月带女儿从家中搬出去,一直居住至2015年,并于2015年6月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大丰法院受理后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彼此互相尊重、关爱。陈某对王某的威胁恐吓等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造成王某严重的心理阴影,加之夫妻已经多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应认定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点评:精神家暴是指在家庭生活中区别于肢体暴力、性暴力的另一种家庭暴力,又称“冷暴力”,它因其隐蔽性和不可捉摸性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本案中,被告陈某虽然没有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动手殴打,但是对原告王某长期的跟踪、威胁恐吓,属于精神上的折磨,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陈某对王某的威胁恐吓等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中国法学会曾对浙、湘、甘三省的3500多个家庭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在存在矛盾的家庭中,六成以上的家庭出现过冷暴力。不过,精神家暴入法尚需慎重,莫误伤了正常的夫妻关系。对精神家暴,需要对相关概念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比如哪些行为属于精神家暴?持续多久、达到什么程度,才算触犯法律?同时,还需要解决精神家暴的取证问题。毕竟家庭冷暴力的发生更具隐蔽性,非当事人无法知道事情的确切经过,也难以帮助受暴者提供证据或搜集证据。
案例四:理性维权,莫让“以暴制暴”成为自救手段
南京婚姻调查范文5
这个消息成了徐州的热门新闻,而最关心这条新闻的还不是商界精英们,反而是一些本地“娱乐界”的腕儿。
10年前胡立启就入围徐州富豪榜前10名,今年虽然已经55岁了,可很显年轻,看上去也就是40岁出头。这样一个精品男人突然成为钻石王老五,让不少人开始惦记。
“逃难”总裁班
在徐州,胡立启一直是个很正派的形象,他从来没什么绯闻。虽然年轻时离过一次婚,可是,再婚后和妻子感情一直很稳定。夫人的突然去世,让他非常悲痛。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直接或者间接给他介绍女朋友的人络绎不绝,让他应接不暇。
这时,胡立启在苏州的一个好友来看他。此人叫何军,闲谈中何军提到,南京一所大学下个月有个EMBA总裁班要开课,想邀请他一起去。并且告诉他,这个班请来的都是国内一流大学的教授,能学到一些新东西。更重要的是,可以在班里和同学们建立一个新圈子,拓展人脉资源,对公司发展有好处,说不定还能强强联合。
胡立启本来不想参加,但是,想想总是被人纠缠着介绍女朋友,还是逃出去散散心吧。于是,两人一起到南京这所大学报了名。
胡立启绝不会想到,这次报名竟然会改变自己和公司的命运。
EMBA美女
开学之后,胡立启才发现,这个EMBA总裁班不仅有他这样的成功男士,而且还有几个年纪30岁左右,漂亮又非常有气质的女性。她们的身价也和自己差不多吗?胡立启问何军,何军狡黠一笑说,这些气质美女当然没那么高的身价,但是,大部分是公司的高管。胡立启看到何军一脸的坏笑,就觉得这里面没那么简单,但也没有再细问。
不过,班上有了几个气质美女,倒是让气氛活跃了很多。这些企业大佬们平时参加会议或者学习班的时候都很低调、很沉默,可是,现在大家明显亢奋。用胡立启的话来说,有点像的孔雀,竞相“开屏”,表现自己。
胡立启本来对参加这个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所以,与其他老板相比多了份淡定,这倒更让他平添了几分酷。几个气质女反而时不时主动和他搭讪,而胡立启也都只是礼节性地点头微笑。
转折发生在苏州的一次同学聚会上。
“石佛”动心
EMBA总裁班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同学们轮流在自己公司坐庄。何军在苏州开着一个五星级酒店,招待非常方便,安排规格也特别高。
这天,同学们到了何军的酒店,大家都很放松,很尽兴,也喝了不少酒。席间人们谈了很多私人问题,也就在这天,同学们知道了几位气质美女都是单身,而胡立启原来也是光棍一条。于是,同学们戏言,干脆肥水不流外人田,同学互相“支持”一下算了。虽然是句玩笑话,但是,胡立启却认了真。
就在那天晚上,胡立启开始关注曲颖,她是几名气质女中最出众的一个。不过胡立启看中的并不是她的长相。已经55岁的胡立启,见过的美女如云,他最注意的已经不是脸蛋,而是能谈得来的心灵伴侣。曲颖就是这样的人,她对企业运营的战略、战术、管理心得说得头头是道,用同学们的话讲,她是美女里最懂经济的,懂经济的人里最美的。几个北方来的总裁也颇喜欢这个重庆辣妹子,于是竞相展开了攻势。
人都是这样,给不如要,要不如抢,这样的局面唤醒了胡立启的好胜心。
几轮争夺下来,胡立启战胜了班上其他同学,“抢”得了曲颖的芳心。
闪婚
两人在一起后,胡立启才知道曲颖果然没有什么实力,是南京一家中型公司的中层。而且,胡立启还发现常有一个男人纠缠曲颖,年纪也在50岁左右。曲颖说这个男人是她的前男友,交往一段时间觉得不适合,所以决定分开。但是,前男友却一直纠缠不休。而她当初上学的20万元也是前男友出的,这是前男友纠缠自己的原因之一。
保护弱者,尤其是保护红颜知己是很多男人的天性,自己怎么才能名正言顺地保护曲颖,让她免于被纠缠呢?在和曲颖度过一个浪漫的上午之后,胡立启一冲动,当天就拉着曲颖到民政局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的生活与恋爱有着天壤之别。曲颖开始要求进入胡立启的公司做财务总监。胡立启坚决不同意,不让家人参与公司经营是他一直坚持的原则。于是,曲颖开始大吵大闹,甚至拿出了写好的离婚协议。看了协议,胡立启觉得可笑,才结婚几天呀,这个女人居然想分公司的一半财产。
但这时候胡立启并不想离婚,因为涉及面子问题。很多人不看好他和曲颖的婚姻,尤其是总裁班的同学。甚至有一位同学讽刺说,他为了喝奶居然养了一头牛。这让争强好胜的胡立启感到莫大羞辱,他不愿意让别人看笑话。
震惊的调查
但是,曲颖这么快就提出离婚,也让胡立启对曲颖的结婚动机产生了怀疑。于是,他找调查公司对曲颖的过去进行了调查。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原来,曲颖居然已经离过三次婚!而结婚的对象都是年龄在50岁上下的成功人士。也包括之前纠缠曲颖的那位。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婚骗吗?胡立启有些懊悔。
这时候,调查公司的人拿出来一些照片,说曲颖最近常和一个年轻男子在一起。胡立启一看照片,竟然是他的司机。
胡立启真是又气又急,现在他也顾不上面子了,必须和这个的女人离婚。而对离婚的财产分配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公司股份以及房产都是婚前财产,曲颖没有资格分。他们结婚也不到半年,虽然曲颖有权利分得夫妻存续期间公司获得的收益,不过,对这一点胡立启也不担心,因为他有能力把公司的利润做成负数。
但是,当曲颖意识到她面对的会是这样的离婚之后,拒绝和胡立启离婚。这下胡立启为难了。
离婚大战
胡立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1年8月,两次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胡立启需要支付给曲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的60.2万元。而曲颖本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胡立启的股权收益也进行分配,但因为曲颖没在规定的时间里,给法院指定的会计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法院最终没有受理。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提起上诉。曲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两人感情已经破裂缺乏依据,认为法院准予离婚是对胡立启视婚姻为儿戏的姑息。而胡立启则认为,曲颖是骗婚,不应该分得夫妻存续期间的任何财产收益。
2012年6月21日,两人的离婚案二审在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而这次,谁也没想到,曲颖为了阻止中院作出判决,居然当庭吃了一瓶安眠药!导致法院无法再继续审判。曲颖脱离危险后,也总是以死威胁法院,拒绝离婚。而且,曲颖还到处宣扬,胡立启是一个为富不仁、朝三暮四、玩弄女性的伪君子。
不想干了!
因为曲颖的极端做法,法院至今也没有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曲颖还经常以董事长夫人的身份光顾胡立启的公司。只要她一来,公司就无法正常运转。
最令胡立启不能接受的是,公司无法扩大生产了。公司2012年年底上了一个大项目,急需贷款,虽然银行和风司没有明文要求法定代表人的夫人必须一起签字,才能贷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定代表人夫人签字还是必经程序。这让胡立启不得不放弃风投,只能高息借款。
最令胡立启尴尬的是,他发现自己“不想”好好经营公司了,因为他不愿意让产生的利润成为和曲颖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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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调查南京市主城区6个月婴儿母亲的育儿压力,并分析相关的影响因素。方法 采用简式育儿压力问卷(中文版)(parenting stress indexshort form,PSISF)和自编基本情况调查表对随机抽取的420组南京市的6个月婴儿及其母亲进行调查并比较分析。结果 母亲的文化程度与育儿压力呈负相关;婴儿的性别、家庭收入及母亲年龄与母亲的育儿压力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在婴幼儿期,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其育儿压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键词】 育儿压力; 婴儿; 母亲; 文化程度
【Abstract】 Objective To assess the maternal parenting stress of mothers of sixmonthold infants in urban Nanjing and to analyze the related factors.Method Parenting Stress IndexShort Form (Chinese Version) and demographic information were conducted among the mothers of 420 infants (6 months),randomly selected in 11 urban districts of Nanjing.Results The educational level of mothers was negatively correlated with maternal parenting stress. The gender of infants,income of the family and age of mothers had no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with maternal parenting stress.Conclusion The educational level of mothers of infants has influence on parenting stress.
【Keyword】 parenting stress; infants; mothers; educational level
育儿压力(parenting stress)是父母在履行父母角色及亲子互动过程中,受到其个人的人格特质、亲子互动不良、子女特质及家庭情境因素的影响而感受到的压力[1]。为人父母本身即潜在着许多压力,子女从婴幼儿期、幼儿期、儿童前期、青少年前期、青少年后期到成人,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父母的关怀与照顾。对父母而言,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压力产生。
父母的育儿压力与孩子的身心发展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有研究发现父母育儿压力和孩子的社会能力关系紧密[2]。且最新的研究表明父母育儿压力也是影响其养育行为的重要因素[3],因虐待儿童或父母疏忽照顾子女等所造成的悲剧,往往可能由父母育儿压力过大所导致[4]。过高的育儿压力将使父母与孩子间的情感交流减少,解决育儿问题的能力降低,并导致消极的养育行为。同时,育儿压力过大也直接影响着父母个人的身心健康[5]。以往的研究主要针对幼儿及以上年龄段母亲的调查,对婴儿早期母亲的研究较少。
研究显示,在婴幼儿时期,孩子还不会自己主动地、自觉地选择、影响周围的环境,因此受特定环境的影响更大,即生态理论中微系统的影响[6]。而母亲作为与孩子接触最多的抚养人,从孩子婴儿时期便与其存在紧密联系。有研究表明,母亲养育行为造成了婴儿生理和心理水平的差异[7]。而养育行为恰恰与育儿压力密切相关。本研究旨在针对6个月婴儿的母亲,为了解早期婴儿母亲的育儿特点、探讨其影响因素,以便为指导母亲科学育儿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研究所有被试者来自一项大型长期追踪研究项目-南京都市宝贝和都市青少年项目。入组:用电话介绍的方法,随机招募200606~200703在南京市某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婴儿及其母亲共420组为研究对象,根据住院时的单人间/多人间(包括两人间、三人间)比例控制家庭经济状况(单人间∶多人间人数比例为1∶2),婴儿性别比例与妇幼保健院出生婴儿男女比例匹配(男∶女为1.06∶1)。
1.1.1 入组标准 ①200606~200703在南京市某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婴儿及其母亲;②婴儿为第一产;③所有的参与者户口均属于南京11个主城区;④母亲年龄>18岁。
1.1.2 排除标准 ①婴儿出生时达到高危儿标准;②婴儿为双胎或多胎儿之一者;③半年内有计划搬迁出南京市的家庭。
本研究经南京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全部婴儿的父母均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1.2.1 调查工具 简式育儿压力问卷(中文版)(parenting stress indexshort form,PSISF),育儿压力问卷简化版是由Adbin制定,问卷由原有的120题简化为36题,经检验信度效度良好[8]。中文版是由本研究小组组织修订,中文版内在一致性α=0.90,简化版共36个条目,3个因子,分别是育儿愁苦、亲子互动失调、困难儿童。量表采用五分制记分方法,从非常同意~非常不同意五个程度。记分方向为反向,分别给予5、4、3、2、1分。得分越高,代表其育儿压力越大。总分等于及高于百分等级90和低于百分等级15的母亲分别被认为是高压力人群和低压力人群。
1.2.2 调查方法 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在婴儿6个月时,邀请母亲到南京市某妇幼保健院参加研究。采用访谈的方式采集《自编基本情况调查表》,同时发放PSISF问卷,由母亲带回家独立完成,1周内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回。数据录入时,审查问卷填写情况。
1.3 统计学分析 运用SPSS 11.0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进行方差分析和t检验。
2 结果
2.1 调查婴儿及其母亲的一般情况 共入组420位母亲及其婴儿,实际有效问卷为395份,有效率为94 %。395位母亲中具有初中学历的8人(2 %),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72人(18 %),大学、大专学历的 278人(70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7人(10 %)。395个婴儿中男孩195人,女孩200人,男女比例为0.98∶1。家庭总收入6 000~10 000元/月。
2.2 不同性别婴儿母亲育儿压力的比较 男、女婴儿母亲的育儿压力总分及各因子分见表1。2组比较男、女婴儿母亲的育儿压力总分及各因子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6个月龄男、女婴儿的母亲育儿压力总分及各因子分的比较
2.3 不同受教育程度母亲育儿压力的比较 以母亲文化程度与育儿压力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文化程度的母亲在亲子互动失调因子(F=2.94,P=0.04)和育儿压力问卷总分(F=2.67,P=0.04)得分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母亲文化程度越低,育儿压力越大。在育儿愁苦、困难儿童两个因子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2。
经过两两比较,结果显示,在亲子互动失调因子上,主要表现为初中文化母亲分别与高中、本科和研究生文化母亲之间的差异,而高中、本科和研究生文化母亲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总分的差异上,初中文化母亲与本科、研究生文化母亲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与高中文化母亲差异无统计学意义,高中、本科和研究生文化母亲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果提示,文化越高,育儿压力越低。表2 6个月龄婴儿不同文化程度母亲的育儿压力总分及各因子分注:*P
2.4 不同育龄及不同家庭经济收入母亲育儿压力的比较 母亲的生育年龄及不同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与育儿压力的三个因子以及总分的相关系数见表3,母亲的年龄与育儿压力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同样家庭收入与育儿压力的三个因子以及总分之间差异也没有统计学意义。表3 6个月龄婴儿的母亲生育年龄及家庭经济收入与育儿压力的比较
3 讨论
3.1 母亲文化程度与育儿压力的关系 本研究对婴儿母亲文化程度与育儿压力的相关分析获得了与前人研究一致的结果[9]。即母亲文化程度与育儿压力呈负相关。母亲的文化程度越高,育儿压力越小。差异主要集中在亲子互动失调因子和总分方面。
亲子互动失调因子主要了解在亲子互动过程中,父母是否因觉得孩子与自己的期望相差甚远,且很少感受到孩子的回馈,父母感到失望,导致与孩子互动减少,从而引发亲子关系失调[8]。这可能与文化程度低的母亲由于对孩子的教养能力和关注程度相对较低,与孩子的互动能力不强,同时对孩子的发育过程了解较少有关。由于承担较多的家务劳动,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根本无暇教育子女,她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因此很难准确的把握孩子的回馈,觉得与孩子之间不够亲密。但高中以上的母亲由于在怀孕前后已掌握了一定的育儿知识,对如何与孩子进行互动的能力较强,从而感受到与孩子之间的互动。这与她们较关注孩子的早期教育和科学的育儿理念有关[10]。同时,受教育高的母亲相对更加自信,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更加多样化。
但同时在育儿愁苦因子和困难儿童因子两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能有以下原因:①不论母亲的文化程度高低,由于第一次做母亲,在婴儿6个月大时都还沉浸在做母亲的欢乐中,对孩子本身的不满考虑较少;②虽然母亲的文化程度不同,但同时对孩子的要求和养育方式也有所差异。文化程度低的母亲由于接受的教育相对较少,对精神生活中一些方面相对要求不高,如社会支持、胜任感等。
3.2 婴儿性别与母亲育儿压力的关系 男孩母亲与女孩母亲育儿压力的比较研究发现育儿压力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以往认为,男孩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与对女孩的社会预期不同。同时,由于对男性成长历程缺乏了解,母亲在养育男孩时会体会到更大的压力。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当今社会,母亲育儿信息获取渠道的多样化,对男孩、女孩的社会预期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的事实,使得儿童的性别对育儿压力的影响极小[9]。本研究说明在育儿早期,母亲在养育男孩或女孩方面不存在压力的差异性。本研究作为跟踪研究的一部分,在今后的研究中将继续了解儿童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不同性别孩子的母亲育儿压力的变化。
3.3 母亲经济收入与育儿压力的关系 有研究发现,育儿压力与母亲社会经济地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的母亲,育儿压力越高[11]。收入越高,母亲育儿压力愈低。在本研究中,虽然统计结果表明,经济条件与育儿压力之间不存在统计学意义,但因被试的经济条件悬殊不大,缺乏取样的代表性,在此不做深入分析。
参考文献
[1] Abidin R R Parenting Stress Index (PSI) manual(3rd ed)[M]. Charlottesville.VA:Pediatric Psychology Press,1995.
[2] Anthony,Laura 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ing stress,parenting behaviour and preschoolers' social competence and behaviour problems in the classroom[J]. Infant and Child Development,2004,2(14):133154.
[3] Franklin,Leslie C.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ttachment, parenting stress and parenting practices. Dissertation Abstracts International:Section B:The Sciences and Engineering,2006,575.
[4] Chan YC. Parenting stress and social support of mothers who physically abuse their children in Hong Kong[J]. Child Abuse Neglect,1994,18(9):261.
[5] Rodriguez C M,Green A J. Parenting stress and anger expressions as predictors of child abuse potential[J]. Child Abuse Neglect,1997,21:367377.
[6] Bronfenbrenner U. 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 In R. Vasta (Ed.).Annuals of child development. Boston:JAI Press,Inc.1989:187249.
[7] 王耕,淘沙,李玲. 家庭环境对母亲抚养行为的影响[J]. 心理发展与教育,1999,15(4):1722.
[8] Abidin R R.Parenting Stress Index / Short Form. Lutz,FL: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Resources,1990
[9] 李彩娜,邹泓,段冬梅. 幼儿母亲育儿压力的特点及其与婚姻质量的关系[J]. 中国心理健康杂志,2005,19(2):13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