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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分析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城市商业空间结构商业活动载体商业活动主体
论文摘要: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是商业地理学的核心。文章从商业活动载体和主体两方面深入分析国外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的历程,回顾国内城市商业结构研究的进程,并进一步指出研究的薄弱之处与发展方向。
1引言
城市商业随城市的建立而出现,是城市的主要职能。城市商业空间结构是由商业活动载体和主体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载体即商业中心,是商业活动的主要承担者;主体即消费者和商业企业经营者,是城市商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但由于一般均假设商业企业经营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故只重视消费者研究。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城市商业地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其研究历史已有几百年,理论、方法和研究成果也比较成熟。其研究领域广泛,主要集中于城市地域范围内各商业活动载体——商业中心的空间形态、等级体系、布局规律,以及商业活动主体——消费者空间行为、消费者空间分布状况。城市商业空间结构包括城市内部与城市体系空间结构,文章特指城市内部商业空间结构。
2国外研究理论和方法概述
地理大发现之后,世界各国商贸往来加强,各国各地物产资源、集散中心、交易市场的简单描述日益增多,给商业空间结构的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计量地理、行为地理、时间地理、运筹学等一系列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引入,国外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真正科学化,研究水平不断提升,逐渐形成统一的理论体系。作者将从商业活动载体和主体两个方面综述国外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进展。
2.1城市商业载体的空间结构研究
商业中心作为商业活动的载体,是人们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早期的研究注重从商品供给的角度考察商业中心在城市中的位置、商业中心的等级体系和不同商业职能的空间布局规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3种研究成果。
2.1,1地租理论。杜能提出位置级差地租理论最早解释了商业中心布局于城市中心的原因。1961年,格苇斯(Getis)揭示了总零售量随离开地价最高的城市中心地带的距离增加而减少的规律,证实了土地地租变动及其与商业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的规律。20世纪60年代,加纳研究了商业中心的内部结构,在投标地租曲线上建立了不同商业中心的简明空间。1970年,司格特(P.Scott)用图表表示出租金梯度与商店类型的关系,认为通过分析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内部经济活动的生态位,可以确定商业中心的区位。
2,1,2基于中心地理论的研究。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Chifstaller,1933)提出的中心地理论是现代商业空间理论的基础,为商业空间结构研究提供了理论框架。德国经济学家廖士(Losch,1940)在其《区位经济学》中提出“经济地景模型”,创立了服从最大限度利润、以市场为中心的区位论和作为市场体系的经济景观,对城市市场经济区进行系统的研究,深化了中心地理论,构造了边界的无差别线模型。后来,墨苏(R.E.Murphy)和万斯(J.E.Vance)以建筑物高度及其商业职能为依据,界定了中央商业区的地域范围。
2,1.3空间分析学派。二战后,地理学界掀起了“数量革命”,复杂的计量方法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运用数学模型分析城市内部空间成为可能,空间分析学派随之产生发展。20世纪50年代末,贝利和加里森首次引入统计学中的回归方法,得出P=ABn。为中心地职能的设施数,P为中心地的人口数。参数A和B用回归的方法取得,当=I时的P值是门槛人口数。1965年,美国学者贝里(Berry)对芝加哥大都市区商业形态区位分布进行实证研究,提出“都市区商业问结构模型”。1981年,英国学者波特(Potter)引入多变量功能方程(multivariatefunctionalordination),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图表,分析商业区功能性质、区位、易达性、形态、发展规模及其与社会经济的密切关系一。
空间分析学派通过大量假设来简化问题,研究方法上由定性描述转为定量数据处理,借鉴统计学、数学分析及数量地理方法解释问题,促进了商业空间结构研究方法科学化。但过分追求技术、逻辑理论系统完美和空间分析的抽象化,使他们的研究脱离了实际的城市商业空间结构。
2.2城市商业主体空间分析
2.2.1消费者行为空间分析。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学者们逐渐认识到空间学派将人地关系物化、忽视人的作用不切合实际,发现消费者行为对商业空间结构有重要影响。相关研究也开始注重从消费者行为方式和社会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理解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的形成与发展,强调消费者行为差异对商业空间结构的影响。
贝里和盖瑞逊(1958年)第一次将消费者行为纳入理论架构,首次对消费者前往最近的商业中心购物的假设提出挑战。美国的学者赖斯顿(Rushton)最先从消费者行为观点去研究城市商业空间结构问题,提出行为一空间模型,认为任何一级的中心地的消费者行为均有多样性。1970年,道斯(Dows)提出商业设施认知结构的程序,从商业设施潜在顾客的角度出发来判断大量的有关属性、看法、倾向性、评估变量等因素的重要性;1972年,大卫(Davis)提出了“购物中心层次性系统发展模型”,将消费者行为及其社会经济属性纳入购物中心的层次结构的形成和变化中;1982年,英国学者波特(Potter)完全从消费者的知觉和行为的角度来探讨零售区位的分布问题,提出信息场与利用场的区别。
2.2.2消费者空间结构研究——商圈分析。商圈是指特定商业中心吸引顾客的地理区域,也称商势圈,侧重从商业需求的角度考察消费者空间分布状况。1929年,美国学者威廉·莱利(WilliamJ.Reilly)首先创立了商圈测定法则——莱利法则,即:两个商业供给地,对于中间一个消费地消费者的吸引力与两个供给地人口成正比,与两个供给地距离平方成反比。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探讨消费者空间分布法则的研究,派生出康帕斯法则、阿普波姆法则、加萨法则。
随着汽车普及,实际距离已不再有很强影响力,莱利法则及其派生法则在商业网点布置中常与现实不符。美国学者哈夫考虑了更多因素,构建如下的数学模型
式中:P,为居住在i地区的消费者选择商店聚集区购物的概率,S,为商店聚集区面积,,为从i地区到商店集聚区所需时间,为消费者从居住区到商店聚集区路程中购物障碍要素指标。
哈佛商学院(20世纪80年代)在实践中创立了饱和理论,通过计算零售商业市场饱和系数测定特定商圈内某类商品销售的饱和程度。一般来说,位于饱和程度低地区的商店,其成功的概率必然高于高度饱和地区。零售商业市场饱和系数(IRS)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IRS为某地区某类商品零售饱和系数,C为某地区购买某类商品的潜在顾客人数,RE为某地区每一顾客用于购买某类商品的费用支出,RF为某地区经营同类商品商店的营业面积总数。
上述各种模型对于有效选择商店地址,研究商店顾客来源与分布特征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应用简单明了、省时省力。但是,影响消费者空间分布的因素众多,除模型中已经考虑的人口、距离等因素外,还受商店本身的竞争实力、所处商业中心的繁华程度、交通流量、竞争商店的位置、所在地城市规划等因素影响。新设商店要做出正确决策,在进行定量分析的同时,还必须与商圈实地调查结合起来,进行定性分析。
3国内研究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逐渐兴起,主流是中心地理论的实证研究。20世纪80年代初,杨吾扬教授把中心地理论引入商业空间结构研究中。以北京市为例,把城市商业网点分成3级序列:市级、区级、街区级,用克里斯塔勒中心地理论分析了北京商业服务业空间结构现状,用范力农定理求“铜心”,成功地对中心地理论进行了试验性研究。高松凡论述了北京城市场的历史发展变迁,从历史地理学视角,运用中心地理论分析了自元大都以来历代北京城市场空间结构特点、演变过程及影响因素。
宁越敏教授实地调查了上海市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首次建立了界定商业中心的一套指标。他选取了商业中心内商店数、商业中心的职能数等5个指标,对上海市61个商业中心进行了聚类分析,划分为3个级别5种类型,分析了影响上海市商业中心区位的因素,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吴郁文、谢彬等在研究广州市城区零售商业企业区位布局时应用了这种方法,增加大型综合商场、大饭店、宾馆职能单位数占商业中心职能单位总数的百分比这一指标,用6个指标对广州市30个商业中心类型及等级体系进行聚类分析。
20世纪90年代初,安成谋以兰州市为例,构建消费者购物模式:位于某一特定地区的一个商业中心,销售范围与消费者总开支成正比,与该商业中心规模成正比,与消费者花在购物途中的时间成反比,与这一中心与其他中心的竞争成反比。他划分兰州市3级商业中心区位格局,引入加权平均模型和希尔伯脱模式,分析兰州各市级商业中心的区位优势度,据此评价商业中心发展潜力。
暖等以商业行业为切入点,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因子生态分析技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昆明市商业地域结构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今后调整方向_1。阎小培、许学强等以广州市为例分别对其商业中心的区位格局及发展趋势、中心商业区进行了分析。仵宗卿开始深入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的内部,探讨其形成机制和发展演变历程。
4国内研究评析
4.1消费者行为定量研究相对薄弱
整体上,国内学者对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的研究,长期以来停留在以中心地理论为基础,分析商业网点的规模等级与空间分布。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商品流通自上而下调拨,加上基础数据库缺失,导致关于消费者行为空间分析的大部分研究只是局限于定性描述层面上,定量分析较少,制约了国内对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的深入。目前,我国商业的宏观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内“买方市场”的出现使得传统业态的商业企业经营步履维艰,而加入WTO后外国资本大量涌人中国,必将对零售业市场带来极大的冲击,必然要求研究视角与指导思想作相应调整。
4.2新方法新手段的应用较少
从发表的论文看:朱枫,宋小冬,马才学等人分析了商业地理定位的构成要素,论述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商业选址的技术路线。但总体上国内研究与新方法新手段的结合较少,GIS,GPS,RS等技术引入不足,缺乏对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的科学模拟。
在研究方法上以静态均衡分析为主。国外相关研究为了构筑模型的需要,简化商业布局影响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内学者的研究视角。事实上,商业受众多因素交叉影响。随着商业的进一步复杂化,静态均衡分析将显得越来越不合理。我们必须注重从动态、综合的角度去看问题,更好地把握商业布局众多影响因素的相互作用,了解商业空间结构规律。
4.3新型商业业态的影响提出了新课题
随着个性化、柔性化、多样化消费理念的渗透,厂商在迎合消费者喜好的驱动力之下,生产方式已由批量生产、内部资源整合、单独的市场竞争逐渐转向定制化生产、外部资源整合、供应链协同式竞争。这一系列的转变已促成流通企业质的转变。商业业态大致遵循着百货商店一杂货店一超市一巨型超市一便利店一专卖店一购物中心一仓储式商场一电子商业的轨迹演进,间接影响着我国城市商业的空间结构。
20世纪60年代,ShoppingMall随着轿车的普及率先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兴起。70年代,ShoppingMall逐渐被引入亚洲的日本、新加坡、台湾等发达地区。近年来在上海、北京、深圳迅速崛起,迫切需求专业知识指导国内商业地产投资机构和商铺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选址经营决策,促进商业地产知识的普及。
近年新兴的虚拟商厦与电子商业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通过电子网络方式进行商品交换与行政作业全过程。因为它第一次实现了无店铺经营,造就了三维的空间市场(marketspace),企业可以突破地理位置的局限,摆脱空间距离的束缚,直接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真正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与零库存,因而虚拟商厦与电子商业对城市的商业空间结构的影响将是深远而复杂的。这被视为商业业态的又一次革命。研究网络虚拟购物对传统的商业空间结构的影响机制、发展过程、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将有重大意义。
4.4商业分布离心化研究有待加深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小汽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都市人开始有条件逃离城市的拥挤、喧哗与繁杂。近年来,我国部分大城市已出现人口郊区化现象,一些工厂、商业企业也开始向郊区迁移发展,尤其是占地面积较大的批发商业。某些大城市郊区尤其是近郊区商业销售额总量、销售额增长速度均有超过市区同类指标的趋势;商业数量、从业人员、营业额等比重在郊区有增加趋势,在市区有减少趋势;同时市中心的商业区并没有衰落,这种情况有别于郊区化,我们称之为离心化。但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城市商业离心化的程度及趋向、与国外对比、发展中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等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商业分析论文范文2
我国商业银行的缺陷体现在内控环境不良好、制度不完善、流程不合理、方法不科学等各方面。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商业银行虽然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立了股东人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上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股权结构不合理,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投资者缺位,容易导致监督效率低下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2.激励机制不足。我国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形成了一套“官本位”的激励机制,并且我国对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很少使用期权奖励机制,缺乏长期激励。激励不足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高层经营行为短期化、引发严重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
3.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管机制。由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与监事主要由大股东提名选举产生,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几乎不存在有效的董事会制度,使得其治理结构缺少有效制衡,另外,监事会也流于形式,各行的稽核部门人大多直接向经营管理层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二)忽视内部控制模式的建设
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内部控制多采用头痛医头的打补丁事后控制方式,缺乏整体的控制思想和控制框架,主要采用目标控制的方法,以具体的经济业务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这与COSO报告的要素式控制方式存在着根本的不同。这种以控制具体管理活动的内容为目的,过多地强调结果的控制模式,虽然短期控制目标容易实现,但却忽视了内部控制环境和过程的规范化建设,致使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活动长期在非规范的环境下低效运行,最终必然会导致长期控制目标的失效。失去了内部控制长期有效的动因,从而导致内部控制成本的大幅上升。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
虽然目前各商业银行都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进行风险管理,但管理系统不健全,依然是困扰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的木板效应中的“低木板”。主要表现在
1.缺乏一支强有力的风险管理队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评估只能进行定性和人为可调整的管理方法,并且,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不规范,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
2.缺乏必要的风险评估手段。
3.计算机风险控制能力较差。金融电子化过程中,没有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应急机制,银行内部利用计算机作案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与审计监督的盲点并存的尴尬局面。
(四)忽视内部控制模式的建设,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标准和规范的评价控制程序
以控制具体管理活动的内容为目的,过多地强调结果的模式,致使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活动长期在非规范的环境下低效运行,失去了其长期有效的动因,同时,该模式下,存在着严重缺乏业务执行标准和很大程度上都存在忽视或缺乏内部控制的测试评价系统的现象,因此,内部控制程序也表现出明显的不规范,由于对内部控制的成效无法进行反馈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策略,内控系统不能得到持续改进。
(五)内部审计效力不足
我国目前商业银行整体的审计制度存在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覆盖面窄,稽核广度、深度和频度不够、稽核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对稽核出的问题整改查处不到位等问题。内审缺乏计划性,审计周期和频率不合理、内审人员责任心不强,奖惩机制不够明显,最终导致内审的效力的失败。
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
(一)重塑科学内控文化,营造良好内控环境
商业银行应全面提升组织团队的文化涵养,打造具有高度凝聚力的内控文化,将将管理意识、合规意识、制度意识深深根植于员工的思想观念之中,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行为控制和约束在既定的目标范围之内。通过“自控”实现其目标,反过来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理念及动力。
(二)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有成效和效率的监督机制
1.要从根本上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就必须建立一个目标明确、权责利相对应的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一股独大”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出现。
2.尽快完善激励机制。改革“官本位”的传统思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直接与经营风险挂钩、与银行的长期发展挂钩,再不能只是与政绩挂钩、与短期业绩挂钩.把高管人员的收入与银行资产的效益和质量结合起来。
(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建立动态的积极的现代风险管理模式。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需要改进风险管理机制,不仅要从根本上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畅通的信急传递渠道、强化风险管理的责权利关系,还要利用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以及转移和分散风险的工具。
2.建立灵活适度的授权授信制度。
3.完善信息技术管理。这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在金融电子化过程中,广大软件工作人员需要将本行经营方针、政策、业务操作规程及银行经营活动,尤其是信贷管理等风险的识别、防范控制与化解制度措施纳入系统管理,不断更新软件开发思路,应为每项银行业务设计尽可能短的业务处理流程减少出现技术性风险错误或事故的几率。
(四)建立完善的稽核审计体系,完善事中、事后监督和专业检查制度
首先,应逐步建立稽核垂直管理体制,总行设立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从而保证该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次,加强内部审计强度,提高稽核审计频率,制定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规划、重点和方案。再次,应提高稽核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以次,建立起以内部审计监督为主导,以专业检查为基础,以事后监督控制为保障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当然,还可适当借助外部审计和社会中介力量。
(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形成评价标准,持续改进内部控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灵敏的信息收集、加工、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此外,还应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对内控制度评价的程序、依据、标准、环节进一步细化、量化,发动全体员工参与评价工作,并充分利用评价的结果进行奖惩,从而取得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改进和优化。
总而言之,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需要根据COSO报告的要求重新构建,通过过程和风险管理和最终的评价体系,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才能更有效的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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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怿斌、张景宇,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J],金融纵横,2006,(O1)
[3]周慧林,浅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完善,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5,(05)
商业分析论文范文3
【关键词】商业银行IPO比较分析
一、前言
中国进入WTO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抓住时机,积极地进行股份制改革,并通过上市壮大资本数量,优化资本结构。截至2008年10月18日,已经有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国内外进行股票融资。其中,境内IPO融资超过2253.6亿人民币,境外IPO融资更是高达近6500亿人民币。因此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境内外IPO融资进行研究是一个切合实际需要的课题。
Initialpublicoffering(IPO)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现已有很多专家和学者对中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银行业的境内外IPO融资等课题进行了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关于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进行比较分析的研究成果。本文以IPO为例对中国商业银行在境内外的股权融资进行分析,得出了一些能反映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股权融资不同现状、效果和影响等的结论。
二、中国商业银行进行IPO的必要性
1、国有商业银行进行IPO的必要性
(1)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其产权属于国家独资所有,虽然这种产权结构具有保证金融业的垄断利润不致流失、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等优点,但这也导致了其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而通过IPO融资可以逐步克服这一缺陷。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中国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现代商业银行规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差甚远,这主要体现在国有银行内部实行集权决策制度和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管理方式,基层处只能无条件地执行上级的计划;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级别关系;国有银行纵向一体化的科层结构,增大了组织成本、成本和信息成本。进行IPO上市是一条进行产权组织制度创新的规范化道路。经过改革后,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执行机构为行长室。行长室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依法监督董事会及行长室的决策和经营;董事会和监事会又会对股东和股东大会负责。如此形成四者之间相互监督、执业以及权责利益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通过IPO后商业银行要受到广大投资者和证监会的监督,其行为和决策就会更加透明。
(3)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进管理水平与赢利能力的必然方式。当今国际银行业已由分业经营再次转向混业经营,国际金融控股集团将逐渐主导世界经济。中国银行业在2005年以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既缺乏非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实践经验,又无从事国际各种金融业务的经历。同时在管理水平、防范风险上与世界闻名的金融巨头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因此,要想培育和发展我国实力强劲、管理科学、在世界上有着一定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必须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在国内吸收有丰富证券发行、承销经验的证券公司,有多年保险业务、实力比较强的保险公司等国内金融机构;在境外引进有丰富国际金融业务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境内外IPO能更有效地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进入我国商业银行,并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2、中国其他商业银行进行IPO的必要性
除了“四大行”,中国还有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融资,是中国银行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
(1)很多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实率偏低,必须通过股权融资来解决。
(2)绝大部分商业银行股本结构不尽合理。需要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引进一些真正关心其赢利水平和风险状况的中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其股东,充实资本金,增强发展后劲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完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
(3)逐渐开放中国银行业市场是履行对WTO的承诺的必须方式,也是中国银行业吸引外资的有效手段。允许外资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股甚至控股中国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吸引外资,改善这些融资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加强整个银行业竞争的氛围,而且不会影响中国银行业中资控股银行的主导地位。目前,不少境外金融机构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很感兴趣,因为这些商业银行资本不大,需要的投资额度不高,且比较容易对这些银行进行改造,输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
其实,在股份制改革前,中国商业银行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革,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股权融资就显得十分必要。通过股权融资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可以提高资本充实率,增强银行的资本实力和应对金融危险的能力;还有利于社会监督与透明化,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管制与经营的改造等。
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2006年在“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明确提出有七大理由支持银行境外上市。即国有银行改革需要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要求;需要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海外上市能符合国际监管标准要求;能受到国际机构投资者的市场约束;海外市场投资者保护程度高,国际投资者多;海外上市后,可与国际同类银行相比,以此激
励高管;海外上市的同时还可兼顾国内资本市场,采取CDR、H+A等方式国内上市。
三、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的比较分析
由于本文只分析中国商业银行股权融资中的IPO融资,因此,下面只对中国商业银行业这种股权融资的境内与境外在IPO时间、规模、主体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1、中国商业银行境内IPO概况
中国最早进行IPO融资的是深圳发展银行,1991年4月3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共筹资27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股票市场发展了8年后,浦发银行也于1999年11月10日IPO,融资40亿元(包括发行费用)。当前看来,中国商业银行国内IPO主要是2007年,占了境内总上市银行数目的50%。截至2008年10月,中国A股市场上IPO的商业银行有14家,共筹资2253.623亿元,每家商业银行平均筹资近161亿元,相对于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而言,这是一个很高的数值(如表1所示)。
2、中国商业银行境外(香港)IPO概况
与其他国际资本市场相比,香港最靠近内地这个庞大的新兴市场,能为国有银行海外上市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因此,中国商业银行选择在香港上市有助于深化企业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2005年六月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纷纷在香港实行IPO,截至2007年已有六家,其中2005年二家、2006年三家、2007年只有一家,可能在境外上市的银行还有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市商业银行等。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3、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融资比较分析
根据表1与表2可以看出,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在上市银行的主体和数量、上市时间、融资规模、发行价格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1)上市银行主体与数量。境内IPO的商业银行远比境外多,境外IPO的银行一共有六家,并且以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主,没有城市商业银行。六家在香港IPO的商业银行全部在国内A股市场也实行了IPO。(2)上市时间。中国商业银行境内IPO时间比境外早很多,1991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在境内很多年没有一家IPO,呈现一种跳跃式发展趋势;而在境外IPO则是连续的、稳定增长的。我国商业银行IPO在时间上的上述特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2004—2005年是股市的萧条期,不是一个良好的IPO时机;二是2006年中国股市进入牛市,而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造也势在必行。
(3)融资规模。中国商业银行境外IPO融资的规模明显大于境内,其原因在于政府高层的政策导向,且2005—2006年香港股市的规模远比国内规模大,市场成熟,国际投资不受阻碍,能够筹集更多的资金。
(4)发行价格。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境内IPO的发行平均价为6.074人民币,明显高于境外IPO的发行平均价3.124港元。总体上出现平均发行价格的差异原因是商业银行境内IPO主要在行情特好的2007年,当年七家境内上市的银行平均价格高达8.576元,且发行规模达2010.41亿元,从而把2007年以前境内IPO的平均价格大大的提高。实际上,境外发行价格是比较合理的,不存在“贱卖”国有银行资产的问题。
(5)目的。商业银行不管是境内IPO还是境外IPO都有这样一些相同的目的——完成对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造、提高银行的效率、提高银行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但境外IPO有着更深层的目的,如使我国商业银行学会和习惯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达到国际监管标准要求、接受国际机构投资者的市场约束、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等,进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向国际化稳步推进。
(6)影响。当前,我国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已成功在境内实施了IPO,银行股的总市值超过了A股市场的1/3,对我国A股市场和证券市场影响深远。我国在境外IPO的六大商业银行代表着中国银行业的形象,它们能否适应国际的会计制度与严格国际监管、能否给境外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将极大地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和国际声誉。IPO之后我国对商业银行的掌控力度会大大下降,尤其是一些被外资控股或者外资占有很大股份的商业银行可能会成为中国今后金融稳定的阻碍因子。
近几年中资银行境内外IPO的数量与融资规模均呈上升趋势,国内融资过少反映了中国商业银行IPO融资对境外市场依赖性过大。随着国内股票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扩展,应有意识、有步骤地增加国内IPO的融资比重,这样有利于提升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目前,在IPO的商业银行队伍中,城市商业银行仅有三家。可以预测在“四大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IPO之后,就是城市商业银行IPO的到来。从表1和表2中还可以发现中国IPO的商业银行大部分都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
四、小结
本文认为中国银行业境内外股权融资有利于整个银行业的完善与成熟,有利于银行业更稳定的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还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积极进行境内外股权融资的同时,也要注重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当务之急是要合理控制外资的参股比例,保持中资银行的绝对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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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分析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组织结构;市场竞争
个别国有银行虽然在部分分支机构试点进行了扁平化管理的改革,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中国经济本身发展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与法律不完善、固有企业文化根深蒂固的特点,就十分有必要对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改革进行深人细致和审慎的预先研究。
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形成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形式的形成是与计划经济密不可分的。当初的设置是伴随着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而并行设置的,完全没有经济角度的考虑,是标准的总分制商业银行结构,从理论上讲也是标准的直线—职能式的组织结构。虽然1995年《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根本转轨,也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并由此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体制等根本问题上的改革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几年时间过去了,这种管理组织结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2现行结构的特点及利弊
2.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主要特点
机构庞大,覆盖面广;管理层次多,权力相对集中,等级明显,管理幅度较窄;职能部门林立,相对独立;党政不分,存在不少与经营无关的内设部门。
2.2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优点
由于网点覆盖广,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形成服务网络,具有为客户提供全面、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实现规模效益的潜能;由于分支机构众多,易于吸收存款以及在全系统内调剂和使用资金,使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合理地使用;有利于业务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和内部实行高度分工,利于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化指导和参谋作用;在经济和市场条件比较稳定的时期运行比较顺畅。
2.3现行管理组织结构的问题
管理上条块分割,职能部门之间横向联系不理想,容易产生脱节和矛盾,协调与协作不理想。
由于管理层次过多,企业上下信息沟通路线较长,容易导致上传下达的信息传递不畅,影响决策反应速度和执行效果,导致有令难行、有禁难止等等间题;在当今经济和市场条件变幻莫测的情况下,这种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已经明显表现出笨重、迟缓、缺少灵活性的弊端;现行管理组织结构要求总行对分支机构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要求总行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严密的成本控制手段,否则会导致严重的效益下降,尤其是在我国地域辽阔、行政区划众多、地区经济和人文状况差别很大的情况下,就更增加了控制上的难度;人员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如果调动频繁,则会导致新人对市场、环境和客户了解不够;如果一些人员长期呆在一个地方不动,上级行的控制能力将会下降;最基本营业机构数量众多,但功能单一,投人产出比不合理,人均劳动生产效率和效益偏低,尤其以经济欠发达地区最为突出;在业务职能管理上层次过多、分工过细,重复劳动及冗员问题突出。
3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条件分析
3.1必须清醒地认识这项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推行扁平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加人WTO以后,根据有关资料的统计,将有135家外资银行立即可获准开办人民币业务,还有430家设立了代表处等待升为支行,而后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五年后外资银行将享受国民待遇,就会不断大量涌人,到那时国有商业银行既使足不出户,也将直接面临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机构、人员庞大的总分制商业银行,存在着上面所述的诸多问题,也只有通过逐步的改革才能解决问题,建立起更加灵活、适应市场变化的管理组织形式。
3.2具备推行扁平化管理的基本条件
扁平化的管理组织形式本身对企业现实的经营水平和人员素质要求是相对较高的,尤其是企业本身的行业经营特点应对扁平化管理更具有适应性和发挥管理效能。一些知名管理学者更加推荐扁平化管理在一些个性化服务要求较高的行业如银行业先行,已经从理论上解决了银行业采取扁平化管理的适应性问题。在其他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努力,已经形成几大资源优势:一是服务网络覆盖优势;二是现有客户资源优势;三是人才储备优势;四是已形成的企业形象优势;尽管这些资源优势还未能充分转化为生产力而形成竞争优势,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具备了坚实的基础条件,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件才有可能采用扁平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法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和充分地利用,达到兴利除弊的改革目标。
4国有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改革的建议
如果说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是可行的,那么还存在如何实践扁平化管理并达到预期目标的改革策划、组织与实施问题,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也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这一改革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组织机构设计的程序,科学、谨慎地开展。
4.1必须明确推行扁平化管理所应追求的目标
(1)扁平化管理必须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投人产出比的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和效益的提高,增强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和适应能力,提高对客户需求的满足水平。
(2)扁平化管理所要达到的目标不能过多、过高,重点应放在解决因传统的管理组织结构而导致的问题和矛盾上面,而不能把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统统归结于管理组织问题而企望通过扁平化管理统一加以解决。
4.2必须因地制宜地推行扁平化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的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其个性差别可想而知。就拿省内来说,其经营环境也千差万别,同级机构的经营规模和效益更是相差甚远,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特殊性,所以在推行扁平化管理过程中不可能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必须结合本地区、本行的实际推进这项改革。
4.3与国际上扁平化管理的区别
国有商业银行推行的扁平化管理在减少管理层次、增加管理幅度、建立全功能、小规模的经营单位等方面与国际标准的扁平化是相一致的,但是更应该注意因所处环境和行业特点及自身条件的差距所产生的差别,国际上扁平化管理强调分权、要求员工都能成为企业家,但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还普遍无法达到那样高的标准,绝对不可以照搬照套,关键是要能够借鉴扁平化管理思想的精髓推行特色的扁平化管理。
4.4扁平化管理必须全面、系统地实施
为了取得良好的效果,扁平化管理的实施必须讲求系统化地配合。同其它面的根本性改革配套进行,诸如产权形式、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等;同扁平化管理相配套的业务流程的改革;同扁平化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改革。
4.5确定扁平化管理的层次及运行模式
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规模比较大,而中国的经济地理情况又比较复杂,所以现行的总分制组织形式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至于说是采取管辖行模式还是区域型模式效果更好,可以通过改革实践来探索和检验,但是总行直隶型应该说更近于国外一些大公司的扁平化,但对象国有商业银行这样的刚刚起步、问题还很复杂的商业银行是不宜采用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扁平化改革必须确定一个初步的范围,是在二级分行先推开,其他管理层次保持不变;还是在一级分行以下全面推行,这是一个必须预先确定的扁平化幅度的问题。
4.6解决扁平化管理与中央银行监管之间的矛盾
国有商业银行推行扁平化管理还必须解决在机构设置上受中央银行监管限制的问题。我国属于中央银行监管比较严格的国家,商业银行的机构撤并、升级、迁址、更名等所有活动都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而能否得到批准又是一个未知数,由二级分行自己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所以,总行应向中央银行提交一个整体方案和计划,才能有利地促进扁平化管理的深人。
4.7扁平化管理需要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扁平化管理的实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才能正常地运转,一个是信息技术支持,使管理信息、业务信息、市场信息等能够准确、及时、完整地上传下达,以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创新,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又能进行有效控制以防范风险。另一个是业务网络技术支持,使每一个营业机构能够提供全功能、高效、优质的服务,尤其是以网络技术支持,把网点覆盖优势转化为服务优势、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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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模式;构成要素;框架
一、引言
对商业模式的研究热潮始于20世纪末期的互联网创业潮。互联网兴起之后,涌现出许多新的公司经营模式,同时网络经济条件下,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业务流程、不同的收入模式、不同的信息流通方式,迫使企业重新考虑竞争优势的来源、结构以及过程,这使商业模式受到了从业者和投资家的广泛关注。
人们认识到,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必须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有效的和成功的商业模式,并随着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才能获取持续的竞争力,从而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许多知名的商业杂志和管理期刊,已经广泛使用商业模式这个词语,来陈述成功企业的经营典范。尽管“商业模式”被广泛提及,它却缺乏一个明确公认的概念体系。业内人士对于他们所说的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含义以及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等关键性的概念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清晰的认识,商业模式似乎什么都是、无所不包,这使人们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些混乱,从而削弱了其对企业经营的指导意义。
本文拟通过对商业模式基本概念等相关文献的考察,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和构成要素等关键问题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基本概念进行简要分析。
二、商业模式的定义
商业模式从全新的角度来考察企业,是一个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新的理论和操作体系,因此在相关的文献中,研究者们提出了多种商业模式的定义。根据研究者们定义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笔者将其概括为三大类:财务角度的定义、系统角度的定义和战略角度的定义。
1.财务角度的定义
Hawkins(2001)将商业模式描述为企业与其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商业关系,认为商业模式界定了一种可行的成本/收入结构,使公司可以凭借自身的收入生存。与此类似,Elliot(2002)的定义同样关注了商业关系和成本/收入流,认为商业模式明确了商业投资中不同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参与者各自的利益、成本状况以及收入流。
Rappa(2001)则将商业模式定义为公司通过创造收入而维持自身生存的商业方式,认为商业模式表明了公司如何通过明确自己在价值链中的位置赚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樊纲也认为“赚钱了才是商业模式”。
2.系统角度的定义
PaulTimmers(1998)将商业模式看作是由产品、服务和信息构成的有机系统,并对商业模式做出了如下定义:“一个产品、服务和信息流的框架”,其中包括“对商业活动及其作用的描述”、“对不同商业参与者潜在利益的描述”、“对收入来源的描述”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Amit和Zott(2001)则进一步以网络为中心对商业模式进行研究。他们将商业模式描述为:为了开拓商业机会而设计的交易活动各组成部分的组合方式。在他们的框架中,详细描述了通过公司、供应商、渠道和顾客的网络协作来实现交易的方式。为了定义商业模式,Tapscott和Ticoll(2000)还提出了B-Webs的概念。B-Webs是指基于网络的商业,代表了一种供应商,渠道,商业服务的提供方,设备供应商,以及顾客都以网络作为主要的沟通和交易手段的独特的系统。
3.战略角度的定义
Magretta(2002)认为商业模式是“解释企业如何运作的故事”,将商业模式定义为“一个企业对如何通过创造价值,为客户和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所有参与者服务的一系列设想”。她认为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应包括对参与者及其角色的识别,对价值的认识,以及对市场运作和市场关系的把握。Magretta将商业模式创新与价值链理论相结合,认为新的商业模式都是对现有价值链的调整,即对价值链中的两类基本活动(一类是与制造有关的商业活动,另一类是与销售有关的商业活动)的创新。此外她还进一步区分了商业模式和战略的概念,指出商业模式描述的是公司的各个部分如何作为一个体系相互协调,而战略描述的是影响绩效的关键要素。
清华大学雷家肃教授也从战略角度给出了定义,他认为企业的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如何利用自身资源,在一个特定的包含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商业流程中,将最终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给客户,并收回投资、获取利润的解决方案。企业把上述一系列管理理念、方式和方法,反复运用,进行集成与整合,从而形成的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法和操作系统”。
4.总结
从以上定义不难看出,现有商业模式概念研究中存在的分歧主要源于研究者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差异,前两种角度的商业模式定义都是突出强调了商业模式的部分特征,而战略角度的观点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商业模式的内涵。综上所述,本文对第三种观点的定义进行整合,提出如下商业模式定义:
商品社会里的任何一个商业组织,都有其特定的商业活动业务流程,这一业务流程汇集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最终将增值的商品和服务传递到客户,并产生每个组织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收益。这一与每个商业组织相联系的业务流程和其核心环节的抽象,就是它的商业模式。
三、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
与对商业模式定义的研究类似,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并取得了在深浅程度和严密度上差异较大的研究结果,提出了多种商业模式构成框架。根据各构成框架的出发点和研究重点不同,本文从整体上将这些构成框架概括为3类:一类以价值创造为研究重点,一类以网络为中心,另一类则以市场为出发点。
1.以价值创造为研究重点的商业模式框架
Chesbrough和Rosenbloom(2000)从商业模式是企业为了从技术中获取价值而建立的合理收益架构的认识出发,认为是商业模式概念与钱德勒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安索夫等的战略管理、波特的竞争战略等理论一脉相承,因为这些理论关注的焦点都是如何将企业的经营机会及威胁联系起来,从而极大限度地获取技术提供的价值。他们通过案例研究说明企业通常倾向于对适合其商业模式的技术进行投资,而对于不适合其商业模式的技术则不会投资。这是因为商业模式决定了以多大的成本、从何处取得收益,所以需要在一定的商业模式框架下对技术投资进行评价。因此,他们将商业模式视为“技术开发和价值创造之间的协调和转换机制”,并通过界定商业模式的6项主要功能来揭示商业模式组成要素,认为商业模式应该具备如下的6项功能:(1)明确价值理念;(2)识别细分市场;(3)界定公司内部价值链结构;(4)定义成本结构和潜在收益;(5)描述公司在价值网络中的位置;(6)明确陈述竞争战略。
Afuah和Tucci(2003)的研究同样是以价值为中心,并考虑参与者的价值创造。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应该回答一系列的问题:向顾客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向哪些顾客提供价值,怎样为所提供的价值定价,由谁收费,在提供价值时采用什么样的战略,怎样提供价值,以及怎样通过提供价值维持竞争优势。他们所描述的商业模式包括如下组成部分:顾客价值,范围,定价,收入来源,相关活动,执行,能力,持续性。Mahadevan(2000)也曾指出,商业模式包括3个关键的组成部分:一是价值,识别业务伙伴和买主的价值主张;二是收入,商业模式中需要包括用以确保产生收入的规划;三是后勤,致力于与公司的供应链设计相关的多方面事项。
2.以网络为中心的商业模式框架
Papakiriakopoulos和Poulymenakou(2001)提出了一种以网络为中心、关注参与者和关系的商业模式框架。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包括4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协调事项——定义对各种活动的相互依赖的管理;整合竞争——描述与其他公司的关系;顾客价值——使公司的商业模式与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相联系;核心能力——面对市场机遇公司如何利用资源。
Alt和Zimmermann(2001)将使命、过程、法律因素和技术也纳入了商业模式框架,提出了6种一般性因素。使命对于愿景、战略目标、价值主张以及基本产品或服务特征的深入理解;结构决定了不同参与者的角色和对产业、顾客和产品的关注;过程提供对于使命和结构的更具体的观点,揭示价值创造过程的元素;收入;法律因素影响商业模式和总体愿景的所有方面;技术技术是基于IT技术的商业模式的驱动力和限定条件,技术的变化影响着商业模式的设计。
3.以市场为基点的商业模式框架
Hamel(2000)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实际应用中的商业概念,并定义了商业模式的4个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核心战略,战略资源,价值网络,客户界面。这一概念提供了一种对公司全貌的描述。
Linder和Cantrell(2000)提出了一种描述商业模式的全面的方法。他们认为商业模式包括以下多个组成部分:定价模式,收入模式,渠道模式,商业过程模式,网络商业模式,组织模式和价值主张。他们指出,许多人在谈论商业模式的时候,实际上仅是商业模式的一部分。类似地,Petrovic和Kittl(2001)将商业模式划分为7种子模式,包括价值模式,资源模式,产品模式,客户关系模式,收入模式,资本模式,市场模式。这些子模式及其相互关系描述了商业系统在实际过程中的创造价值的逻辑。
4.总结
不难看出,前两类对商业模式构成框架的研究拘泥于商业模式的部分性质,得到的研究成果难免有些片面。相比而言,第三类商业模式框架比较全面地概括了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提出了清晰明确的商业模式架构。
可见,商业模式是由多个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元素所组成的整体结构。企业正是依靠这样的整体性结构来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的内容十分广泛,凡是与企业活动有关的内容,几乎都可以纳入商业模式范围。
四、结束语
商业分析论文范文6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是银行为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各种商业风险,促进银行各项经营活动有效运行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与各种管理体制和措施的总称。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其首先是金融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银行管理质量,降低经营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完整、增值,是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最后,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在银行运营过程中,对内部管理起约束、控制的作用,有利地保证了各项操作规程、办法得以顺利实施。
二、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现状和不足
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综合性改革,努力建设成具有一定实力和美誉度、忠诚度的,并能挤身于国际行列的现代商业银行,是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是现代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纵观我国现有商业银行,各项相关管理体制普遍健全,内控机制也基本运行良好,充分发挥出了内控机制的重要功能,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一度进入平稳、上升的态势。
但近几年,由于受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原有的内控机制渐渐地落后于市场改革的步伐,出现了许多与市场不相协调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1)产权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在此之前,商业银行均规属于国家所有,其商业银行股权自然也就全部集中于国家,商业风险也完全由国家承担,这与现在提倡的股权多元化是相悖的,是不相吻合的;(2)授权混乱、不规范。由于授权的不规范,时常导致越权、绕权之事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内部调控职能;(3)稽核部门控制力度不够。目前,商业银行运行体制尚不适应于一级法人负责的稽核管理体制,稽核部门的作用尚无法正常发挥,或者说发挥的作用不大;(4)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内容不明确。商业银行现行内部管理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尚有许多不足之处。一些部门或岗位都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措施,缺乏系统、完整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经营的内控制度,这些都对于银行自身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5)各项相关的管理体制需要完善,风险控制能力仍有待加强。
三、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创新的必要性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从而有效地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策略的全面实施,经营目标也能得以实现,是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有力保障。因此,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创新,不仅是中央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目标和抵御金融风险的内在需求。之所以说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必须创新的原因,总结规纳后,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1.是由商业银行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所决定的。商业银行虽说与其他企业一样要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它也有别于一般的企业。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它所经营的商品是货币和货币资本,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有鉴于此,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更需要保持新鲜的活力,不断地强化和创新,以保证商业银行的茁壮成长。
2.是由商业银行自身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繁荣的伟大责任。而一个地方要迅速成长起来,其主要依托于地方企业的发展情况,支持地方企业的健康发展,理所当然地也成了商业银行的一个重担和责任。因此,对商业银行内控机制进行创新,是为了更为充分地发挥商业银行的各项职能,以此来完成它肩负的各项使命。
3.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商业银行其经营对象、经营商品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强化和创新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实质上就是为保障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商业银行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客户的相关利益也要得到保障。近年来,金融案件的屡屡发生,从侧面上也反应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对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进行创新和优化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4.是由商业银行自身内控机制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商业银行在进行各项管理体制建设时,必须把强化内控机制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内控机制各方面的工作,如资金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确保顺利运行,方能追求自身利润的同时,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职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创新思路和创新措施
随着商业银行自身不断的壮大,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其内控机制的创新势在必行,那么,应如何进行内控机制的创新,才能更为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的建设,以此来保证商业银行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呢?笔者在此提出几点拙见:
第一,从推进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入手,对其进行创新,从而有效地增强商业银行的组织控制能力。这里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国有商业银行改为由国家进行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这样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发挥自身的优势,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使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更为灵活;二是对现有的组织体系进行整改,使其进入有序、高效的状态;三是完善和规范法人授权,明确界定各级主要职能及主导地位,减少管理层次,使商业银行逐步走向统一的法人体制。
第二,在建立健全信贷决策体系,确立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精心构筑“三道防线”。信贷决策体系与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是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前提和保证,二者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信贷风险,因此,信贷决策体系与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迫在眉睫,但同时,也必须对其原来的制度和体系进行改革、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三道防线”的建立是降低风险的关键。具体指:(1)制度防线。积极推行三查分离制度,将各级行的贷款调查、审查职能和批准发放、办理职能等分开,并建立贷款相关的各项基本档案,以备商业银行内部随时监查,对有风险的情况能及时做出预警,果断采取措施。(2)舆论防线。加大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信贷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银行与个人、企业、政府等的交流与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取得相互支持。(3)法律防线。对信贷相关的一切事务,必须依法办贷,所有手续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使其所产生的业务具有法律效力,获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转变思想观念,对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建议推行行员“淘汰制”。银行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改变传统的观念,要变被动为主动,实行行员“淘汰制”,这样才能不断地优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结构,培养行员们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不再认为是“铁饭碗”。有了竞争和危机意识,相信商业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工作将会更为出色。
第四,建立强有力的督查机制和内控监督机构。督查机制的建立,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它主要是建立在自觉执行的基础上,是为了确保有效地防范风险,防弊补漏,减少工作误差,方才可以充分发挥稽核审计在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中的控制作用。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是做好相关业务的评估及审计工作的关键,而内控队伍建设的加强,则是确保内控机制顺利进行的基石。在操作过程中,内控监督机构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必须保持独立。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并进行不断的创新和优化,是实现商业银行体系安全与效率的关键。只有不断地对现行内控机制进行改革和强化,商业银行才能具有新鲜的活力和造血功能,是实现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主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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