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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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外语

职称外语范文1

本报讯记者从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2006年1月1日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将按不同专业、层次和人员的实际情况,按免考(即可以不参加考试)、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成绩要达到一定水平,但不要求必须合格)、合格(即不但必须参加考试,而且要取得合格证书)3种不同要求分别对待。

下列10种情况之一者可免试:获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任职资格。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任职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任职资格。从国外或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特殊技艺人才),首次在我省申报技术资格。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任职资格。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参加申报任职资格。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外语(古汉语)考试。

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则属参考范围: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电影放映、文学创作、艺术类有外语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体育教练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地质勘察从事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县以下(含县)水利、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凡《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外语或古汉语的,专业技术人员视本人情况可选择古汉语或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参考标准要求的,可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依据。

职称外语范文2

建筑节能是缓解我国能源紧张、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而其中的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由于其保温效果好、节能作用明显,使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本文就针对建筑外墙的保温技术及其相关的质量控制展开讨论。

关键词: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技术;质量控制

一、外墙保温技术分析

外墙保温技术主要有外墙内保温、外墙外保温以及内外混合保温技术等三种。其中外墙内保温是指在外墙内侧加保温层,以实现建筑的节能要求。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施工方便,但是其结构的冷、热桥存在局部温差过大容易造成结露的问题;而且在受到外部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时,与内墙相比外墙和变形速度比较快,会使保温隔热层处于一个相对不稳定的墙体基础中,受到这类交变应力的反复作用,不仅内墙的保温体系容易开裂,而且外墙也会受到温度应力的影响而被损毁。内外混合保温技术是指对于操作方便的部位采用外保温技术,其它不方便的位置则采用内保温技术;虽然内外混合保温技术兼具了内保温及外保温的优点,但是它同样也存在内保温技术的缺陷,因此相对而言外墙外保温技术优势更加明显。外墙外保温技术是在外墙的外侧设置保温体系,实现建筑的保温节能。因为外保温的隔热体系是在外墙的外侧,因此建筑主体结构在受到温差的作用时,由于受到隔热层的保护,其温度变形就比较小,而且可以将冷、热桥效应有效的阻断,对于结构的稳定性及使用寿命来说,都非常有利。由此可见,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外墙外保温技术应是建筑外墙保温的首选方案。

二、外墙外保温体系的材料选择

(一)保温材料

现在施工建筑中,外墙外保温材料多为聚苯板或者挤塑板。其中挤塑板的密度比较大,具有较小的导热系数。不过与聚苯板相比,其抗裂能力相对较差。挤塑板的导热系数为 0.029W(m.K),是抗裂砂浆(导热系数为0.93W(m.K))的 32 倍。聚苯板的导热系数为0.042W(m.K),是抗裂砂浆的 22 倍。

(二)增强网

在抗裂保护层中,玻纤网格布是其中的关键增强材料,其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应用非常广泛。一方面,它对于提高保护层的拉伸强度非常有效;另外一方面可以将应力进行有效的分散,使得原来可能会产生的裂缝分散成很多细缝,起到一定的抗裂作用。此外,因为保温系统的外保护开裂砂浆的化学性质呈碱性,而玻纤网格布恰恰具备较好的长期耐碱性能,因此在抗裂缝领域中应用非常广泛。

(三)外保护层材料

因为传统水泥砂浆具有强度过大、收缩性过高以及柔韧性变形不足等缺陷,如果保温层外面直接采用这种水泥砂浆,不但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无法保证,容易开裂,而且还有很大的脱落的可能。所以选择抗裂砂浆时一定要注意,不仅要选择专用的产品,而且还要以合理的增强网加以辅助,此外,还要在砂浆中添加一定的纤维,保证抗裂砂浆的压折比不超过3。如果外饰面的材质是面砖,则抗裂砂浆中添加钢丝网片也可以。不过需要注意的时,钢丝网片的孔距离适当,不宜过大或过小;面砖的短边最少可以覆盖两个以上的网孔,而且钢丝网的防腐性要求也比较高,最好采用热镀锌钢丝网。

三、保温工程的施工工艺

(一)施工前准备

外墙的外保温工程尽量不要在阳光曝晒或者大风雨雪环境中施工,通常施工的环境温度最好不要超出5~30℃的范围。在施工前要对装饰外架的牢固程度进行仔细检查,保证保温层的基底平整度和门窗口的封堵情形,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二)粘贴保温板

1、粘贴保温板

最好从外墙的底部边角开始,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如果板材相近则要对齐靠紧;上下保温板之间排列时要注意错缝;建筑勒脚处的聚苯板由于受到潮湿环境的影响,容易发生膨胀,因此最好使用挤塑聚苯板进行粘贴。在进行胶粘剂的涂抹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操作规程来进行,保证粘结点的均匀性及合理性;涂层的厚薄要均匀,粘结面积至少是聚苯板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留置分隔缝

现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通常都是由上到下进行整体连接,中间不存在间隔。其实这种方法对于保温层客观存在的热胀冷缩现象极为不利,而且墙体也会产生应力,导致保温层出现裂缝,严重的会出现脱落等现象,最终引发大面积连锁反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粘贴保温板时可以在窗户的四边留置分隔缝,其中填充防水密封膏,并用分隔塑料条进行遮盖。

(三)铆固保温板

由于保温板上要抹 3mm~5mm 防裂砂浆并挂耐碱网格布,再抹 1mm~2mm 面层砂浆,刷涂料,这样,每平方米保温层承重约 8~14kg。所以,光靠聚合物粘贴砂浆是不够的,必须用膨胀螺栓铆固。铆固点呈梅花状分布,6个/m2~10个/m2,起点距边缘控制在 100 mm~150 mm。

(四) 保温板抹聚合物防裂砂浆

将保温板粘贴、铆固完成并检查合格后开始抹防裂砂浆。防裂砂浆分两遍抹成,第一遍厚度为3 mm~5mm,直接抹在保温板表面,然后将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平整地压入砂浆中,让网格布同砂浆粘结成一体,不得有漏粘处。待第一遍砂浆干硬后,抹第二遍面层砂浆,厚度为1mm~2mm,且要将网格布完全覆盖。为了充分发挥网格布的抗拉性能,施工中应注意网格布的位置应在整个防护面层厚度外侧的1/3处。雨雪天不能施工,施工中遇雨应遮盖。

(五)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铺设

网格布应随防裂砂浆随抹随铺,网格布之间的互相搭接宽度至少60mm~80mm。保温板板缝间要加250mm宽的通长平网;板与洞口边缘、转角处应翻包200mm;女儿墙封顶加槽网与墙体固定连接;在洞口四角处用45°角斜放平网,网长L≥700mm,宽度为250mm,作为应力集中处的补强加固措施。变形缝、分隔缝两侧,网格布要彼此分开,并分别粘贴及翻包于两侧保温板上。板缝处填以防水密封膏。所有网格布应粘贴平顺,无褶皱,脱层及漏粘等问题。

四、外墙保温工程常见的质量缺陷及防治措施

(一)保温板材与基层粘结不牢的原因和防治措施

原因:①基层清理不净、不平整,粘贴时按压力度不均匀,不及时安装锚栓;②粘贴胶浆强度低;③锚钉选用不合理、安装不牢。防治措施:①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标准,清理墙面油污和附着物,提前浇水湿润墙面;一次涂抹面积不宜大于2平方米,点粘时粘接面积小于30%时,应及时用锚钉固定;安装保温板时用力要均匀,按压点净间距不大于20mm;②粘结胶浆材料进场时,复检其粘结强度,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在确认材料粘结强度符合要求后才使用;③锚固钉进场时检查质量文件,核查品种、规格、外观、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安装时检查砌体验收记录、砌块(砖)强度、抹灰砂浆强度;锚钉安装后要进行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的检查验收,对锚固件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外墙保温砂浆脱层、空鼓、开裂的原因和防治措施

原因:①材料的选择及配合比与设计要求不相符,基层未清理干净,或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提前洒水测温;②在涂抹保温砂浆时没有按照施工要求分层涂抹,一次性涂抹的砂浆厚度过厚。防治措施:①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对专用干拌砂浆应核查质量文件,严控配合比和砂浆稠度;②抹保温砂浆前,应将基层清理干净,并洒水润湿;③保温砂浆主要采用聚苯颗粒砂浆,抹灰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增设加强网,并宜在砂浆中渗入抗裂剂,最后用抗裂砂浆罩面。特别强调的是,在施工保温浆料保温层时,应见证取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参考文献:

[1]包建军,当前墙体保温技术存在的问题分析[J],山西建筑,2007,33(15):256-257。

[2]刘毅,建筑外墙节能保温现场施工的质量控制[J],山西建筑,2009.3,253。

[3]刘登航,浅谈建筑墙体外墙外保温系统[J],山西建筑,2008,34(5):260-261。

职称外语范文3

【关键词】初中语文;课外阅读;分析研究

阅读活动在语文学习中占有重要位置,许多初中生阅读量不足,导致语文学习活动中阅读理解能力有限,影响了语文学习整体成效的提高,所以要强化对学生的阅读活动指导,特别是要融合课堂阅读与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资源的聚合效应,对语文教学工作产生支撑和推动作用。我结合语文教学需求开展了课外阅读指导的研究,下面做简要分析。

一、高度重视阅读活动,将其纳入语文教学体系之中

初中语文教学工作对阅读活动具有明确的要求,阅读是学生认知世界、对话文本、启迪思想和陶冶情操的重要路径,学生要通过一定数量的深入广泛阅读,积累语言文字基础,提高理解和表达能力。实现这样的目标,局限于课内阅读显然不够,必须要拓展课外阅读的空间,并结合语文课程改革、校本课程运用等,在语文教学体系中体现阅读板块。我在语文教学中通过多种方式推动阅读课程的融入,首先将课外阅读与语文课程设置结合起来,在编制年度和学期语文教学计划时,专门设置有“课外阅读研究”项目,对一学年以及一学期的课外阅读活动进行专门的编制安排,使课外阅读活动能够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其次在课时安排上进行妥善处理,虽然初中语文教学的课时是固定的,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改变,但是学生在校学习与自由活动的时间还有较大的可开发空间,无论是中午还是下午的活动课时间,开辟出一部分用于课外阅读是切实可行的。我在具体的操作中,将课外阅读活动和语文整体教学设计进行融合,紧贴语文教学改革研究,每周确定两个下午作为阅读指导课,保证课外阅读活动以及指导的正常开展。另外在语文早读课的综合利用上,我也想方设法穿插阅读活动,既要能够保证学生的朗读背诵时间,同时也安排了阅读方面的指导,将课外阅读活动与语文教学体系紧密结合。将课外阅读活动纳入到语文教学体系之中,最大的优势在于保持了课外阅读活动的常态化与规范化,能够与语文日常教学实现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避免课外阅读活动的碎片化。我在语文教学工作中发现,课外阅读只有融入语文整体教学体系,才能够体现对语文教学支撑作用,对学生的语文素养提升发挥更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体现了教学改革成果利用的显著效用。

二、强调课外阅读要求,保证学生阅读活动的高质量

课外阅读活动之所以管理难,主要在于“课外”这一方面,教师无法在有效视野之内组织学生进行全部的课外阅读活动,这就导致课外阅读活动有可能如同脱缰的野马无法驾驭,要么有的学生偷工减料,要么有的阅读内容良莠不齐,反而产生了制约作用。我在教学中运用课内指导和课外自主阅读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对学生课外阅读质量的要求,始终掌控整个阅读活动。首先,在阅读的内容与方向上严格要求,尤其要重视的是保证进入学生阅读范围的必须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刊物,质量低下的书籍要清除出去,和青少年成长成才关联不大的书籍也要严格控制,因为初中生可以自主支配的阅读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教师必须要保证阅读的指向性,利用有限的时间去阅读最值得阅读的内容。阅读的量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不同年级阶段所要求阅读的数量是有差异的,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相对阅读量少一些,以60万字比较合适,初二则安排为80万字,初三的学生每学期阅读量要达到50万字,通过数量的规定、范围的圈定,让学生在课外阅读活动中能够具有明确的目标,并通过制定阅读计划等方式落实到具体学习活动中。在阅读指导方面,我重在通过平时的指导提高学生阅读理解能力,以及积累积淀技巧。在早读课进行阅读指导,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准确阅读理解,迅速抓住文学作品的精髓精华,经常通过投影一段文字和学生共同阅读理解的方式,将阅读理解的技巧蕴含在指导活动之中,从而实现授人以渔的目标。在活动课上则侧重于进行一些摘记的展示、心得的交流等活动,提高学生在阅读积累以及分析理解方面的能力。实践证明,高效开展课外阅读活动,决不能放任自流,一定要强化平时的技巧指导,始终将线攥在教师的手中,通过课内指导影响和带动课外阅读,真正提升阅读的成效。

三、注重阅读学以致用,从阅读之中积累和汲取精华

课外阅读活动对语文教学的支撑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达到积累词汇、提高理解能力的效果,二是达到掌握写作技巧的效果。课外阅读和课内阅读活动比较,优势非常明显,不仅可以阅读较多的数量,并且阅读的范围和时间安排也较为自主,所以应当充分放大课外阅读的作用,引导和带领学生快速、高效、深入地开展阅读,既要汲取文学作品的精华提高写作技巧,同时也要增强自身的阅读理解能力。首先,我要求学生在开展课外阅读时要全身心投入,所阅读的书籍都是有阅读价值的,因此阅读更要深入。阅读过程中细细咀嚼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词,品鉴用词的精湛,感悟写法的独特,从中还要对好的语句段落进行记录,鼓励学生自己准备摘记本或者读书笔记,经常性开展阅读积累活动,通过这样的积累逐步实现提高自己语文基础的目标。其次要求学生在课外阅读中讲究技巧方法,不能简单地一读了之,要学会提炼不同类型作品的阅读理解方法,是从整体布局入手进行感悟,还是选择小的切入点开展分析等,都要进行整理总结。课外阅读活动和课堂阅读教学具有密切的联系,教师要注重发掘之间的关联点,尝试引导学生整理筛选在阅读学习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技巧,运用到课外阅读学习之中,这样就将课内阅读指导的技巧向课外阅读进行了延伸,同时也在课外阅读的大量训练中巩固提升了阅读技巧活动。另外,我指导学生开展阅读经验的自主总结,课外阅读中遇到了一些好的文章,对其中精彩的片段进行分析或者摘录,也可以对好的文章结构框架开展提炼,鼓励学生仿写一些优美的文章,在动手写作中逐步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经常性开展课外阅读活动,将会在学生脑海中形成丰富的文学积累,并且将其中的写作技巧提炼出来形成自己的写作技巧,同时也提升了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

四、组织阅读拓展活动,体现阅读对语文教学的支撑

课外阅读活动不仅是学生自主进行的阅读活动,纳入语文课程管理之后,应当在语文教学的流程中得到充分重视。除了在早读课以及活动课进行指导外,我还强化了阅读拓展活动的组织,将课外阅读活动对语文学习的支撑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一方面,我动员学生之间组建读书兴趣小组或者互助小组,人员数量不等,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寝室分布等,建立起课外读书小组。建立读书兴趣小组的优势,能够在学生课余时间形成读书集体活动,能够形成相互的监督,营造读书的良好氛围,从整体上保证了读书任务的落实。读书兴趣小组也能够实现阅读书籍的相互借阅,大家互通有无,提高了阅读量和阅读书籍的来源。另一方面,组织学生开展一些读书汇报会,让学生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讲出自己的阅读经验和阅读体会,特别是怎样在读书中汲取写作经验的,还可以开展读书笔记展览,借助于形式多样的拓展活动,在学生中营造更加浓厚的读书氛围,使爱读书成为每一位学生的自觉追求。另外,我还指导学生创办读书创作等方面的手抄小报,在班级开辟读书园地栏目等,营造出良好的班级读书氛围。这些拓展活动对语文教学工作产生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学生热爱读书并且从读书活动中汲取了很多的营养,转化为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技巧,对学生语文综合素养提升的影响非常明显,尤其是对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

课外阅读活动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更加自主的形式发挥着对教学的促进功能,语文教师应当在教学设计中充分考虑,在教学组织中有效落实,将拓宽学生阅读面、提高阅读效率以及强化技巧指导等方面作为重要抓手,服务于语文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张寿山.如何提高初中语文阅读教学的有效性[J].教育导刊,2010(07)

[2]黄伟雯.初中语文阅读教学要关注学生的思维活动[J]. 教育导刊,2010(09)

[3]李莉.初中语文朗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语文建设,2010(10)

职称外语范文4

>>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生产”运筹帷幄之中,“服务”决胜千里之外 运筹帷幄 决胜于千里之外 基调网络:运筹帷幄 决胜于千里之外 添翔价值运筹帷幄之中 添翔价值 运筹帷幄之中 融合数学之本,运筹帷幄之中 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运筹帷幄,决胜考场 运筹帷幄 决胜中考 运筹帷幄 决胜教学 作文冲刺专场:运筹帷幄之中,稳拿语文“半壁江山”(下) 运筹帷幄,决胜数学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浅析园长管理艺术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决胜》 运筹千里之外 决胜帷幄之中 联想云视频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运筹帷幄 决胜千里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运筹帷幄 决胜千里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安装时请选择“被控制端”,之后还需要注册一个账号(点击注册链接即可打开注册页面)。如果有多个被控制端电脑(例如设置了多个位置的监控),则需要在每台电脑中安装“被控制端”,并且使用同一个注册账号登录。

第3步:在自己使用的电脑中下载并安装“LoginAny”的控制端,同样也是使用上面注册的账号登录到软件中。这样就可以看到所有连接上的电脑了(见图17)。

至此,基本上就已经完成了监控的前期任务了。接下来,只需要在这个基础上直接监控家中的宝宝、老人就行了。使用方法很简单:单击主控端中的“观看电脑摄像头”链接,等连接成功后就可以直接看到家中电脑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了(见图18)。

在实际监控过程中,假如遇到一些画面需要录制下来并保存,例如宝宝可爱的动作,可以直接通过监控窗口中的“监控录制”将视频录制下来,默认保存的位置可以手工指定:单击“配置选项”,在打开的窗口中选择“摄像头”,然后在窗口下面的“视频录像”中进行设置即可(见图19)。

除了视频监控功能外,通过“LoginAny”这款小工具还可以实现远程桌面连接(类似于QQ的远程协助功能,直接控制目标电脑)、文件传输、进程管理、注册表编辑等功能。

当然,除了上面这款软件来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外,还可以通过QQ视频聊天及远程控制功能结合起来实现类似的功能。

尽在“掌”握―用手机远程控制电脑

很多时候我们出门在外并没有使用电脑的环境,不过手机却是我们随身必备通讯工具。现在手机大多可以上网,而随着3G的普及,无线宽带的网速也越来越快。手机和PC同在网上,这就给手机控制PC远程操作带来便利。如果现在需要对家中电脑进行控制,我们只要通过手机即可实现。

远程实战:使用手机远程关闭家中电脑游戏窗口

使用工具:TSMobiles(7天免费版)

下载地址:

远程效率:

适用对象:希望使用手机控制电脑用户

手机要求:1.手机开通上网套餐,软件支持WAP、NET、WLAN和3G连接方式。2.手机支持JAVA (J2ME) MIDP 2.0(近两年推出手机几乎全部支持)。

TSMobiles使用Windows 远程桌面协议,支持所有版本Windows。下面操作以诺基亚N80为例。

第1步:在手机上启动程序后按提示单击“选项try”,打开程序窗口后按提示先设置需要控制主机的信息,包括:主机IP地址、登陆用户名、登陆密码,完成这些信息输入后,单击“save”保存(见图20)。

第2步:完成主机设置后,以后只要在主机列表选中需要控制的电脑,单击“选项connect”,然后选择连接方式(3G用户建议选择3G拨号,一般用户则选择NET拨号),完成拨号方式的选择后,程序屏幕就会开始出现系统的登陆页面,可以通过手机导航键移动鼠标到“是”,按下导航左键确认登陆(见图21)。

第3步:成功登录系统后,我们就可以对控制的电脑进行远程操作了,比如发现家中孩子还在玩网页游戏,只要将鼠标移动到IE关闭按钮,单击左导航键关闭即可,我们还可以展开开始菜单,顺便将电脑关机,同样可以在运行框输入各种命令对电脑进行远程控制。

网络大补贴

Android手机控制PC专用软件:

除了使用手机远程控制电脑,通过电脑也可以远程控制手机:

丢了也不怕―远程控制失窃手机

在生活中很多朋友都有手机丢失或者被窃的经历,手机本身并不值钱,不过手机中的通讯录、私人照片可就宝贵了,手机一旦丢失就容易造成私人数据的泄密。如果你的手机丢失了怎么办?其实只要用好手机远程控制功能,就在手机丢失时远程对手机执行操作以保护自己隐私不被泄露!下面以诺基亚E7为例。

远程实战:

远程格式化手机

使用工具:E7自带F-Secure Anti-Theft防盗服务

下载地址:无

远程效率:

适用对象:想要销毁丢失手机资料的用户

第1步:在手机上进入“功能键办公文件夹F-Secure”,启动“F-Secure”后按提示单击“继续”,激活此服务(见图22)。

第2步:服务成功激活后按向导提示单击“下一步”,输入自己设定的安全代码,这个代码用于手机丢失后激活远程操作(见图23)。

第3步:然后输入发送指令的手机号码(可以使用自己家人手机号码),这样一旦发现手机丢失,就通过在此设置的手机发送远程指令。接着按提示开通所有的远程服务,单击“隐藏”,这样防盗服务就在后台静默运行了。

第4步:如果现在发现自己手机丢失了,用之前设置的信任电话号码给E7发送格式化指令:#wipe#锁码(锁码即前面设置的安全代码 )。这样丢失的E7会在收到短信后会自动黑屏,然后经过10分钟的白屏后重启,此时手机以及大容量存储就被全部远程格式化了。

小提示:

除了手机内置防盗功能,很多第三方安全软件也有类似功能。比如,可以使用卡巴斯基手机版。在手机上启动卡巴斯基后,进入设置标签,然后在弹出的窗口中设置“SIM卡状态监控”,在设置“远程删除隐私”功能时,设定“删除机存和卡存的所有数据”。以后如果要选择远程锁定手机,在信任手机上运行卡巴斯基,然后按提示输入丢失手机使用的电话号码,再点击下一步命令就可以发送操作短信。丢失手机接收到的这条短信以后,就会自动将手机锁定。

网络大补贴:

Android安卓防盗追踪软件:

iPhone手机用户则可以使用Find My iPhone防盗追踪服务(面向iOS 4.2用户免费开放):

笔记本远程控制找回,如果丢失的是笔记本,同样可以使用专业防盗软件对本本进行远程控制操作:

武装到牙齿 如何防止笔记本电脑被偷?

这招够狠 短信遥控被盗Thinkpad即成废品:

远程删除数据 新软件让被盗本本成废物:

远程效率:

适用对象:经常找不到家电遥控器的用户

适用手机:手机要有红外功能,软件通过模拟遥控器方法实现遥控,适用于诺基亚E、N系列手机。适用家电列表请参考

第1步:首先登录上述网址后,选择适合自己的机型,将软件安装到手机上,这里以诺基亚N80为例介绍具体操作。成功安装软件后打开“功能表/我的助理”,接着运行“Psiloc irRemotev”,激活程序后先按提示选择“add device/TV(增加设备/电视”)。

第2步:接着按提示刷新支持列表并选择自己电视具体型号,此时手机屏幕就会出现一个遥控器图标。现在把遥控器对着手机红外口,按提示点击相应的按键就可以像使用电视遥控器一样开始遥控你的电视了。

不走寻常路―另类远程控制

上面我们针对不同应用环境为大家介绍各种远程控制的方法,这些方法都是通过专业的控制软件完成的,专业控制软件涉及到防火墙、端口、权限设置等诸多问题。其实还有很多“不务正业”的网络软件可以实现另类的远程控制功能。由于这些并非是专业软件,因此使用起来更为简单,大家只要用好了这些软件,还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远程控制效果呢。

网络硬盘变身

大家知道金山快盘可以通过服务器对安装客户端的电脑同步数据,这样如果要对某台电脑进行远程控制,只要在被控制端电脑设置一个任务计划,定期执行“快盘”中某个批处理,以后随时在控制端电脑更改批处理,即可实现远程控制。

远程实战:随时远程关闭计算机

推荐软件:金山快盘

下载地址:/

远程效率:

适用对象:只想对远程电脑执行简单操作的用户

第1步:假设A电脑为控制端,B电脑为受控端,我们要在A电脑上远程对B电脑进行关机。分别在A、B两台电脑上安装金山快盘客户端并登陆。然后在B电脑的金山快盘中,用记事本新建一个内容空白的“cfan.bat”批处理文件。接着在B电脑启动任务计划,新建一个每天开机执行的任务,执行的程序是快盘上的“cfan.bat”批处理文件(见图24)。

第2步:同上启动记事本新建一个批处理“cfan.bat”,放置在A电脑的金山快盘中,代码如下:

shutdown -s -t 3 /c "儿子,不要再玩电脑了, 老爸要关你电脑了!!!"

第3步:在A电脑打开快盘选中该文件,右击选择“立即进行一次同步”,这样A电脑上的批处理会自动同步到B电脑。B电脑会弹出“儿子,不要再玩电脑了, 老爸要关你电脑了!!!”提示,并在3秒后自动关机(见图25)。

小提示:

关闭的原理是借助任务计划执行shutdown.exe关闭计算机,对方电脑只要设置好任务计划即可。什么时候关闭、要不要关闭全由服务端(即控制电脑)决定,比如,在远方电脑将批处理内容清空,目标电脑就不会关闭,将批处理复原,目标电脑就会在执行任务计划后关闭。

鼠标、键盘录制软件

爱玩游戏的朋友大多使用过鼠标屏幕录制软件录制自动脚本执行打怪等操作,既然录制的脚本可以在电脑上运行,我们同样可以借助这个脚本执行远程操作。比如很多MM不会调整Word保存文档位置,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具体操作录制到脚本,生成应用程序。MM接收这个应用程序后,就可以自动执行指定的操作。

远程实战:远程帮助MM调整Word保存文档位置

推荐软件:Autohotkey

下载地址:/download/

远程效率:

适用对象:解决远程电脑常见系统问题,要求两台电脑使用同一系统操作,而且操作界面是一样的。

第1步:安装后运行其中的“AutoScriptWriter.exe”组件,单击“Arecord”,程序就会在右上角启动录制图标。开始录制后,依次按下“微软键在搜索框输入winword回车打开Word窗口按下Alt+T打开设置窗口单击修改选择保存位置完成操作”。

第2步:完成操作后单击“STOP”停止录制返回程序窗口,在这里就可以看到程序录制到的脚本操作了,可以自行对其更改,比如可以在指定命令后添加“Sleep 1000”(前后操作停顿1000毫秒),方便MM看清楚具体操作。

第3步:完成后单击“Save”将脚本保存为“cfan.ahk”,接着运行其中的的“Convert .ahk to .exe”,按提示将上述脚本转化为应用程序。以后只要把这个程序通过QQ传给MM,就可以自动在MM电脑上完成指定的操作了。

结语∶要便利也要安全

在本期专题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很多远程操作的方法,对于受控电脑来说,允许远程操作就意味着对方已经“合法”入侵了我们的电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在专题最后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安全技巧。

安全小贴士1:对指定登录账户进行控制

很多远程控制的方法是通过账户和密码登录的,为了电脑安全可以对远程账户访问进行设置。比如在远程桌面设置中,假设只允许“cfan”账户的登录,那么可以进入“计算机管理本地用户和组cfan账户”,对该账户设置“用户不能更改密码”,以防止远程用户自行更改登录密码造成安全隐患。

安全小贴士2:用好权限保护资料安全

对于使用NTFS格式的用户,系统已经提供强大的权限限制功能,我们可以使用它来限制远程用户对指定目录的访问。比如设置cfan是远程登录的账户,现在不允许其访问“d:\我的文档”,只要打开资源管理器,右击“d:\我的文档”,选择属性接着在“安全”标签设置窗口,将cfan账户对其读取权限设置为“拒绝”即可。

安全小贴士3:用好组策略保安全

系统的组策略提供强大保护功能,用好这些功能可以更有效保护远程操作的安全。比如,远程操作不希望对方访问系统的注册表,只要在打开的组策略编辑,将鼠标定位于“计算机配置Windows设置安全设置本地策略安全选项”分支,然后将“安全选项”分支下的“网络访问:可远程访问的注册表路径”项目全部删除即可。

安全小贴士4:设置好访问端口

远程操作必然要使用到端口,比如系统远程桌面默认使用3389端口,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端口,我们可以自行进行更改,让远程桌面连接更安全(以Windows XP操作系统为例)。

职称外语范文5

以我个人而言,自20世纪50年代到现在,已过了半个世纪。回顾往事,总结起来,深感自己得益于三个方面:

1.中国的传统文化。这对一个中国艺术家来说,传统文化是我们不可须臾离失的基本精神营养。特别是油画家,失去或缺少这一养料,就会变得“贫血”。所以要不断增加这一营养,就能增强在自己传统的根脉上生发出的无穷创造力量。

2.要重视在现实生活中获得的感受和不断的积累。我曾长期在西部高原生活过,虽然历尽艰辛,我非但无怨无悔,而且非常感念那一段难忘可贵的生活历程。如果没有那段岁月的冶炼,也不可能有我的现在。那个特殊的环境给予我的东西,可视为无法估价的财富,也是他人无法拥有的。

3.中央美术学院五年制的正规学业,受到了严格基础训练。正因为有了这一坚实的基础,给予我应对跨出校门踏入社会的勇气和能力。各种社会需要,逼迫你必须活用当时在校学到的一切东西,从点滴做起做好,然后才能有成。

因此我这一生选择对了和做对了三件事:一是爱上绘画,到美院学习;二是爱好传统文化;三是去青海高原长期磨炼。这也是在我的艺术生涯中总有一种强大力量在支撑的来源,当然学习传统在今天不一定人人都拿起毛笔在宣纸上练字作画,应是从更广义上来理解,那就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尊重和内在的需求,从根本上、文脉上去认识它。中国画论和书论里有很多精深的道理,言简而意赅,从谢赫、王维,到石涛、黄宾虹,你要是懂了通了,一辈子都受用不尽。

从以上三点出发,最后我又总结出三句话:取之于外;发自于内;形成于己。

1.“取之于外”:己身之外的所有外部世界,万千气象、千变万化、丰富多彩,都是你关心、观察、 体验、探究、思想、吸纳的不尽不竭的源泉,作为画家,理应把感应到的有用的东西归总到视觉的储存中,将造化万物的内在规律与造型艺术规律相融相合,日积月累不断增扩其储存量。

2.“发自于内”:吸取益多,必欲在自身内部发生作用,通过咀嚼、消化、摄取、筛弃,逐渐成为健康、良性的、有序的系统,否则必将成为一个废旧的仓库,杂乱无章的大堆弃物。

3.“形成于己”:通过以上“取”和“发”的作用,最后必然要归统到艺术创造的个性原创精神。

职称外语范文6

关键词: 程序参与; 程序主体性; 合法听审权; 辩论主义; 判决承认与执行

中图分类号: D9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55X(2011)05-0045-05

收稿日期: 2011-07-10

作者简介: 马永梅( 1973-), 女, 陕西蒲城人, 武汉大学国际私法博士研究生,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

判决做出国的审判程序是否正当、 公正是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判断标准之一, 衡量民事审判是否正当的依据不仅在于判决内容是否具有正当性, 而且在于民事程序本身能否保证当事人参与。按照我国学者刘荣军先生程序保障论的观点, 即以“保证当事人双方作为对等的诉讼主体平等地参与程序, 并在程序中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论据和证据”[1]的程度为衡量审判公正、 正当与否的标准。从当事人的角度而言, 正当程序意味着该程序能够对被裁判者的权利实现提供充分保障, 而这一程序保障的基础和核心即是对被裁判者程序参与的保障, 即那些其利益可能受到裁判结果直接影响的人充分而积极参与裁判结果的制作过程,并对裁判结论的形成施加积极有效的影响。此即“程序的参与性”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程序参与原则没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实践(包括涉外民事诉讼实践)对程序参与原则也未能充分理解并运用, 致使民事程序当事人权益保障不足, 本文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视角对程序参与原则及其相关的民事诉讼程序基本制度进行分析, 提出了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确立辩论主义并完善相关民诉程序制度。

一、 程序参与的内涵分析

尽管对于程序公正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界定, 但是, 程序参与(或称之为主体参与)作为程序公正、 程序正当的标准是毋庸质疑的。美国最高法院在Marshall v. Jerrico 案中指出, “在决定程序中, 利益相关者的程序参与价值几乎得到所有讨论正当程序实质性实现的学者的认可。”“在决定程序中将防止非法、 错误的剥夺和促进受程序结果影响的个人参与程序以及充分对话作为程序性正当程序的两个核心。”[2]“与程序的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因该结果而蒙受不利影响的人, 都有权参加到该程序并得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提出其主张和证据的机会。这就是‘正当程序’原则最基本的内容或要求, 也是满足程序正义的最重要条件。利害关系者的参加在为了达到具有拘束力的决定而设计的种种制度中(如立法、 行政等), 是最足以表现司法典型性的特征。”[3]“最重要的程序原则并且作为每个法治国家程序规则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的是法定听审权――也就是审问权(程序参与权)。”[4]程序参与原则在德国被视为与处分原则、 辩论原则、 言词原则、 真实义务以及诉讼促进义务相并列的一项原则。[4]程序参与要求民事诉讼程序能够营造一种特定的时空和气氛, 用以保证程序参与者根据预定规则和证据资料进行直接、 充分、 平等的对话, 利益各方的观点相互碰撞, 在此基础上做出公正合理的最终决定。从实体公正的层面而言, 程序参与表现为当事人向受诉法院积极的陈述、 举证、 辩论, 向裁判者提供更多的信息, 能够自主地、 有效地参与程序、 以自己的行为影响程序结果, 保障裁判者在全面的事实认定基础上做出裁决;从程序公正的层面而言, 即便当事人的程序参与行为并没有导致裁判者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 但程序参与却具有超出裁判依据的事实层面的意义, 即程序参与使裁判者关注到当事人的主张和观点, 这种意义并不与实质正义或结果正确直接相关, 而是独立于结果公正的程序正义的本质要求。“参与价值的第二个方面在于认可参与者精神上的利益, 这种精神上的利益体现在即使根本不可能改变程序决定者的决定, 但是参与者有机会使自己的意见得到决定者的理解。”[2]

程序参与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解读, 从参与行为的层面而言, 程序参与是当事人进行举证、 陈述、 辩论等参与行为进而影响裁判者的裁判的行为; 从程序进行的组成要素结构内部的关系层面而言, 程序参与是当事人参与裁判者决定的一种模式。作为一种审判模式, 从民事诉讼程序基本原则的层面而言, 程序参与贯穿于民事诉讼程序始终, 指导并评价民事诉讼程序; 从当事人权利的层面而言, 程序参与的关注重点在于程序参与者的权利, 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一项权利即程序参与权, 其性质属于程序基本权之列。与此程序参与人人的程序参与权利相对, 法院应负有义务使程序参与人受合法庭审之保障。无论从民事诉讼程序基本原则或当事人权利的层面而言, 程序参与都是对当事人权利与法官权力规范的一种程序安排, 关联着民事诉讼程序的其他基本制度。

二、 程序参与与辩论主义的契合

程序参与权在德国法上被称为“合法听审权”或听审请求权①, 德国联邦认为“作为诉讼的基本权利应当保证裁判在不存在‘未使当事人知晓’以及‘未考虑当事人陈述的程序瑕疵’的情况下做出。”[4]合法听审权包括知悉权(受通知权)、 陈述权、 法院之审酌义务及突袭裁判之禁止[5]。知悉权即诉讼当事人参与程序所具有的资讯获悉权利。陈述权即诉讼当事人对事实、 证据结果和法律见解等事项的主张和说明权利。法院之审酌义务是指法院对当事人陈述内容的知悉和评价审酌, 并在判决理由中就当事人为攻击防御而具有重要性的事实陈述予以论述, 以使当事人和上级法院有监控审查的基础。民事诉讼程序对合法听审权的承认, 其“理由主要是事实厘清、 人性尊严及法治国原则。首先, 就事实厘清而言, 合法听审与促进法院裁判之保障, 包括事实上与法律上意见陈述之保障, 应足以使法院认事用法臻于正确;其次, 人性尊严之保障与法治国原则一般亦认为系合法听审权之价值决定基础。建构以保障人性尊严之诉讼程序, 其基本认知即不应将当事人视为国家司法权所得支配之客体, 而应充分将其视为程序之主体, 并保障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与结果形成之参与权。”[5]从当事人对程序资讯的获悉、 充分陈述主张见解到法院的审酌和突袭裁判之禁止, 合法听审权在每一层面的含义上均体认了当事人为程序主体性的民事诉讼程序基本要求和理念。

在合法听审权中, 最重要的是对陈述权的保障, “陈述权的保障可从积极层面与消极层面两个层次考察, 前者是在法院之前所得主张、 声请、 说明、 表示意见的权利。换言之, 积极层面的听审权意味着法院必须保障程序参与者‘能就对其权利伸张及防御具有重要性之事项得以陈述。’而后者乃指法院所得据以为裁判之基础, 须确定当事人均已获合法听审权之保护, 否则即不能作为裁判基础。若法院利用未经当事人主张之事实, 即有违于合法听审权。”[5]陈述权于消极层面的意义即在于法院裁判之基础恰基于当事人主张之事实, 未经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这正是辩论主义的应有之义。按照学界通说, 辩论主义包括三层含义: 法院不能将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法院应当将双方当事人无所争议的主要事实当然地作为判决的基础; 法院能够实施调查的证据只限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证据。[6]合法听审权其中的陈述权就是辩论主义第一层含义的体现, 即作为判决基础的诉讼资料, 应当由当事人提出, 法院只能以当事人提出的并经过充分论辩的资料为基础

① 德国《基本法》第103 条第1 款规定, 任何人都有请求在法庭上依法审判的权利。

进行判决。尽管近百年来, 为适应自由主义向国家干预主义的转变, 古典的辩论主义经过一些修正, 但是对古典辩论主义修正的结果恰是在程序方面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使程序参与人有尽可能接近并使用法院的机会, 于诉讼程序中享有程序主体地位, 在实际诉讼程序上享有程序权的保障。

源之于合法听审权中法院之审酌义务和突袭裁判之禁止的阐明权正是这一修正的最好体现, 也是对合法听审权中陈述权的实质保障。若当事人未充分行使陈述权、 未充分提出相关诉讼资料、 而法院于此时未适时给予当事人阐明而径为裁判, 则有使当事人蒙受程序上或实体上的不利益、 从而使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受到侵害或未能获得实时保护之虞。为防止突袭性裁判的发生而对当事人造成上述不利益, 法律赋权于法官阐明权(义务)、 同时也要求法官运用阐明权(义务), 适时向当事人披露和开示其形成心证及适用法律的判断和评价, 以便当事人预知如何充分攻击防御之事、 衡量所涉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的大小以及如何取舍、 选择。如此, 当事人双方可以更为充分地进行攻击防御, 不仅来自于法院对原告的突袭可藉此而防止, 且原告对被告的突袭也可藉此而防止。应予注意的是, 阐明权的行使对象不仅针对事实陈述和证据资料的提出, 而且包括法律适用。“惟有使当事人亦能为法律上见解之陈述, 或使其认识到法院所为之法律上评价, 并有辩论或陈述意见之机会, 对听审权之保始能谓为完整。”[7]法院阐明权(义务)的提出即是在尊重当事人对其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自由处分的基础上, 不致使当事人在未能预测到实体或程序方面利益以致难以自由决断的程序状态下, 而遭受实体上或程序上不利益的裁判, 防止对诉讼当事人造成突袭裁判而加于法院的职责。阐明不仅有助于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 减少当事人之间攻击防御能力的差异、 保障当事人平等权的实现, 其最主要的功能在于阐明所彰显的理解功能和诉讼促进功能。法官的阐明可使当事人知晓法官在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 而有机会修正自己对于事实和法律的认知, 尤其是可以补充或提出原本所忽略或认为不重要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主张, 并在此基础上做出适当声明和提出证据, 有助于当事人庭审请求权的保障, 避免突袭性裁判的发生。法院的适时阐明也有助于审理集中化并促进诉讼, 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信服度。

合法听审、 程序参与和辩论主义要求当事人参与裁判制作过程, 而裁判的形成也立基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和诉讼资料的基础上, 在当事人双方互相提出有针对性的事实主张、 进行平等辩论的过程中, 法院有义务使当事人对其事实上或法律上观点予以充分陈述, 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并通过阐明促使并协助当事人提出并完善其诉讼主张和诉讼资料。如此分析, 法院阐明的行使效果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争议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过程的参与程度, 也是当事人是否充分、 有效地参与程序的制约因素。因此, 保障当事人程序参与、 实现当事人合法听审权的另一方面即是强化法官的阐明职责和与此相关的法官心证公开义务。法官阐明有关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并公开心证的过程也是当事人相互之间以及与法官之间信息沟通和交流的过程, 是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权威性予以认可和接受的必要步骤。“民事诉讼程序作为现代社会中民事纷争解决机制之一环, 必须透明化、 去权威化与实质平等化, 朝向一个对话沟通式的程序进行方式, 使当事人两造能经由程序之进行, 对于法律与事实为相互之理解与学习, 亦能使法官与当事人共同寻求存在于当事人间之法, 以确立当事人生活之准则, 并有助于纷争之真正解决。”[7]

三、 程序参与对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相关制度之完善要求

“是否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取决于将外国判决视为对私权利纷争的处理决定,抑或是将外国判决视为外国国家司法权的行使。”[8]从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来看, 对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理论和实践均将其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性质认定为后者。而国家司法权如何行使尽管受制于本国诉讼文化和诉讼制度之影响制约而表现迥异, 但是国际社会各国都将外国法院判决的诉讼程序是否公正作为实质审查条件之一, 也是国际司法协助中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最低程度的程序要求, 作为程序公正衡量标准的程序参与自然也就成为国际司法协助中对外国判决最低限度的程序要求。程序参与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如此地位印证了一个既成事实, 即程序参与内含的尊重诉讼当事人主体地位获得国际社会高度认同的现实, 以及基于尊重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而产生的合理配置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建立二者之间分权与制约的诉讼机制和程序结构, 对保障私权利并借以制约公权力的诉讼理念的肯认。国际民事诉讼同样以当事人诉权与法院审判权为构成要素, 强调程序参与以及程序主体性原则不仅有助于形成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诉讼理念, 同时,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应当通过相应制度的设置和完善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 合法听审权, 体现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

民事诉讼中的程序保障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与主体性理念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结构与技术规则之总和, 它的发展与巩固也就是主体性理念的发展和壮大。[9]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程序参与原则的制度保障即是与程序主体性理念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结构以及技术规则的总和。而具体的与程序主体性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结构正是确立以辩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程序主体性要求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案件的审理对象、 自主提出证据, 并通过辩论的方式进行富有实质性内容的对话和讨论, 法院以此进行裁判, 从而使得纠纷的解决尽可能符合当事人自我解决的追求。从另一角度而言, 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上享有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对法官权力的直接限制。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程序保障也就意味着审判过程中法官的职权行使应该有助于实现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实现。

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权利不仅彰显了并且实践了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内涵。而程序参与原则正是程序保障和程序主体原则之间的桥梁, 当事人参与程序过程, 行使合法听审权, 与他造方以及法官展开沟通交流, 交换信息, 实质性参与诉讼程序, 对诉讼结果产生积极影响, 从而认同诉讼结果, 从当事人权利行使的正当经由程序参与实现裁判结果的正当, 整个过程都和辩论主义的原理完全吻合。辩论主义正是在保障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前提下实现当事人的实质性程序参与, 从而对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关系予以合理配置。

毋庸置疑, 辩论主义、 程序主体性原则和程序参与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①, 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没有体现辩论主义和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和程序参与的法律规范, 但是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对作为认定和纠正司法错误标准的再审事由已经明显说明我国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关系的配置上和以往的不同, 表现出强化当事人处分权和程序参与权的司法保障倾向。②我国近些年以来的民事司法改革也体现出强化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和程序参与的总体思路, 这一思路是对以前司法制度中法官超职权主义的修正, 但仅凭单方面缩减法官职权、 而同时又未能确立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的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或原则, 在其它相关制度并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时, 当事人却受制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而无法更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 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也因此难以得到真正维护。基于这一现状, 民事诉讼法学者和一些法官将关注点转向阐明权, 寄望于通过阐明权义务的适用以弥补上述辩论主义的内在制度缺陷。法官适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阐明防止了对当事人的突袭裁判, 保障了当事人程序参与权的实现。当然, 法院阐明职责的行使应当遵循一定的范围限制, 不应损害辩论主义的诉讼机理, 以实现辩论主义下当事人自主决定并形成审理对象的机制设置功能。

此外, 就程序参与、 合法听审权规范的立法而言, 现行我国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文件仅对合法听审权其中的知悉权规定较为详细, 而对于合法听审权中的陈述权、 法院审酌义务和突袭裁判之禁止的规定极少,我国有关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内法规定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该条规定的内容在对外国法院判决进行是否予以承认并执行时仅以公共秩序是否被违反为由作为评判标准, 而公共秩序的适用毕竟存在模糊和随意以及诸多政策性考量因素[10],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长期以来缺乏辩论主义、 程序参与或合法听审权以及法院阐明职责的制度基础以及法律规则, 长期以来存在的对当事人程序主体性的漠视, 在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问题上我国司法机关如何从程序参与角度审查外国法院判决,包括该判决做出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充分、实质性地参与程序审理并影响判决的做出、

① 尽管我国学界公认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对这几个原则并未明确论述, 但事实上, 辩论主义在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一直以来被视为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但是德国民事诉讼法中却找不到辩论主义这一术语, 似乎很难理解。依照德国学者奥马特?尧厄尼希的解释, “清醒的立法者在正常诉讼不同的地方说明应当遵循纠问主义而不是辩论主义, 这也就足够。例如, 《民事诉讼法》第616条第1款关于婚姻案件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命令调查证据并在讯问配偶后也考虑其没有提供的事实’。人们只要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就能得到辩论主义的实质”。[德] 奥马特・尧厄尼希:《民事诉讼法》, 周翠译,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第124页。而程序主体性原则和程序参与原则均是宪法诉讼权保障的重要内容。

① 具体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2项关于以裁判超越或遗漏诉讼请求为再审提起事由的规定。

法院是否对当事人行使了适当的阐明、 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充分、 实质性的交流、 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是否能够得到最大保障等问题, 对于被请求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我国司法机关无疑是一项颇为艰巨的工作, 对于法官而言, 如果从正当程序、 程序参与的标准衡量外国法院判决是否应予承认与执行, 衡量的具体规则并非某条法律规范, 而是学理学说和国内民事诉讼程序中并不如何清晰、 极少受到重视的程序参与及其具体内容, 是否对法官要求过苛?又如何保证不同法官对这些并不甚明晰的重要诉讼原理和诉讼权利的理解不同而影响到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种重要的国际司法协助行为的法律效果?在当事人本位、 程序主体性、 程序参与原则以及辩论主义和阐明职责尚未完全成型的我国民事诉讼体制背景下、 强调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中对外国法院判决是否合乎正当程序、 是否合乎程序参与原则的审查无异于对法官的人为刁难, 只有先将这些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规定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各项具体制度中, 并且在制定制度规范时注意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协调和观照, 实现制度安排之间的相互融合, 才可能在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具体操作上更加切实可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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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马永梅.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J]. 政法论坛, 2010(5):62-67.

Procedural Participation i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

MA Yong-mei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Hubei,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