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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例范文1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就业;劳动力转移;农民收入
农村劳动力就业是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难点在农村。只有真正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才能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为此,本文通过对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及流动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找出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难度和制约因素,为今后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出路问题提供思路。
一、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情况
近年来,由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延安市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延安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加之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返乡农民工人数达到3.07万人,其中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1.12万人;在返乡的农民工中目前仍未就业的还有2.44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后仍未就业1400多人,故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
1.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结构
延安市乡村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农业。到2008年底,全市总人口214.1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52.9万人,占总人口的71.38%。其中,农村从业人员700022人,适龄男劳动力39.69万人,占56.7%;女劳动力30.31万人,占43.3%。全市农林牧渔从业人员532461人占农村从业人员的76.06%,其他从业人员分布在工业、建筑业、交通仓储邮政、商贸餐饮以及其他行业。其中的延长县、富县、甘泉县、宜川县和黄龙县的农村从业人员的80%以上都在第一产业从业。
2.农村劳动力就业变化
从农户调查也可以看出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集中在第一产业,给据调查870户有2495个就业劳动力,有89.49%的农村家庭就业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且此比例在增加,3.4%的从业第二产业,其中劳动力主要其中在建筑业,其次是采矿业,只有少数劳动力从事制造业,7.09%的从事第三产业。当前延安市按着“依托资源、面向市场、择优开发、重点突破”的发展思路,实施“能源化强市、绿色产业富农、红色旅游兴业”的三大战略经济发展模式,对农村经济影响仍然是间接,但是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大致变化——从业非农化现象明显。
3.农村外出劳动力行业状况
全市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4823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13.27%。其中男劳动力87217人,女劳动力47606人,分别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59和4.69%。从外出劳动力的年龄结构,21~30岁占外出劳动力的38.6%、20岁以下的占16.2%、31~40岁的占23.9%、41~60岁的占21.3%;从文化程度看,初、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外出劳动力总人数的69.6%,整体外出劳动力素质偏低;从全区外出劳动力行业情况看,以从事第三产业为主,共97747人,占72.5%,从事第一产业的1753人、第二产业的35323人,分别占外出劳动力的1.3%、26.2%。
4.农户收入结构状况
农户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生产活动和就业情况,从下列表中可以看出2008年延安市农民纯收入总体上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占到81.7%,比上年增加21.6%;工资性收入占到纯收入的25,6%,比上年增长49.88%。其中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获得的收入为554.61,占到全部纯收入的15.6%,增长幅度最大。外出从业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8.3%,说明延安市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工资性收入中主要来源于在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所得。
二、当前延安市农村劳动就业状况存在的问题
1.农民收入增长较慢,县域收入差距较大
延安市农村经济总体上说比较薄弱,农民收入增长较慢。一般来说,农村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于农村非农业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51元,增长24.8%,非农业产业纯收入只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13.9%,收入总量较低,增加速较慢。从收入构成看,主要是第一产业的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为81.7%、25.6%、13.8和5.8%,其中转移性收入在北边县区,尤其是子长、安塞、志丹、吴起要高于南部县区,主要是因为这些县区退耕还林面积较大,农户获得的补助款较多。南部县区的富县、洛川、宜川黄龙和黄陵各县的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比较高,因农业收入为主。延安市应大力发展农村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加快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的收入。
2.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还有一部分劳动力等待再就业
(1)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大,外出比率低
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据农业普查,延安市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外出从业的人员仅占16.0%,从业地点在乡外县内的有人81029人,到县外市内32762人,到市外省内有13213人,到省外7820人。
可见宝塔区农村有80%多的从业人员仍立足本地为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各县之间差距很大,流向省外的农业为主的富县和黄龙县人数居多,能源大县的志丹、吴起外出人员主要集中在乡县内。
(2)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增多,需要转移的任务很重
根据催玉玲的《陕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因素的实证分析》一文中机械总动力的增加就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变大,每增加1万KW的总动力就会增加0.89万人的转移劳动力。延安市农用机械总动力从2007年到2008年增加了1.94万KW,可以看出就一年农机械总动力的增加就有1.78万人农村劳动力剩余需要转移,这与从劳动力资源统计中还有17.0%的劳动力剩余基本吻合,也就是说,随着农村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农村将有60.78%的劳动力都要寻求非农业类的就业之路,劳动力隐性失业与剩余劳动转移压力越来越大。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基于延安市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了就近转移的特点和各县区之间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不均衡的现状,要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合理有序的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要根据各县区域经济的特点,发展第一产业再加工和特色农业区域经济,充分利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利用能源优势进行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业建设,积极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外出内用的方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延安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1.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
从农民流到农民工的发展过程给社会带来的发展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是必须的也是很现实的。因为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牧业、小型加工业等,如果能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生产,可以使农村劳动就地就业,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也就是要利用当地资源,在城郊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优先发展集种植、养殖、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休闲观光高效农业。例如以洛川塬为中心的苹果种植带,以黄龙为中心的核桃种植区,以宝塔区为中心的山地苹果种植区。北部各县应以种植小杂粮为主,着力打造品牌产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搞活地方经济,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当然要在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税收优惠,逐步形成一批规划合理、效果明显、劳动就业密集的城郊发展带,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再有充分利用延安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和餐饮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农民离开土地向城镇集聚。
2.利用第二产业发展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园,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3.利用红色旅游扩大就业渠道
旅游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吸纳劳动力数量大,劳动转岗适应快,具有安置农民就业优势。旅游业是近年来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新趋势而发展起来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如延安旅游集团在开发经营万花山、枣园革命旧址、凤凰山森林公园时,通过组织劳务、旅游服务、旅游景区聘用、工程施工等方式为安置农村劳动力找到了出路,到目前为止,共安置景区农民近 12000人。在景区开发过程中,安排一些小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农民,吸纳部分农民从事工程劳务。延安市各县要充分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独特的旅游资源。根据现代社会发展人们的心理需求和时间区域差等综合因素,设计建设沿线点上城镇或农村以冬暖夏凉的陕北土窑洞风格为形式的住宿区和陕北风味家常小吃点,像洛川圪崂的风味小吃值得借鉴。
4.积极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
从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调查中,延安市外出劳动力主要通过自己找工作,其次是亲友介绍,自我创业的劳动力较少;82.9%的农民工没有劳动技能,有组织的劳动力输出只占13.5%,要积极探索就业培训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途径,强化技能培训。据有关部门透露,目前我市劳动再就业培训资金积压高达3000多万元,但由于再就业资金使用门槛过高,一方面是资金积压,冲减下年度预算;另一方面是就业培训资金短缺,劳动力培训严重不到位,专业型人才太少,农民工一直处于就业竞争的劣势地位。建议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合理、有效利用再就业资金,切实把农民工培养成技能型人才,增大就业率。
参考文献
[1] 延安市统计年鉴(2000~2008)
劳动纠纷案例范文2
这24起案例所反映的法律问题是多方面的,大体上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是著作权、邻接权侵权行为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上,有几起案件的审判十分出色。如米老鼠等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侵犯《虎胆龙威》电影作品著作权纠纷和侵犯《AUTOKATACOG》著作权纠纷等案件,对出版者、发行者、印刷者、销售者等的侵权行为认定和侵权责任追究上,创造了好的经验,比较早地引入了不法行为人对其所经营标的物权利瑕疵的注意义务,明确认定行为人存在过错的标准和界限,对这一类纠纷的处理积累了好的经验、树立了正确的审判原则。近几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界一直在讨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归责原则等问题。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们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机制按照TRIPS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如何符合TRIPS要求的讨论相当活跃。在讨论中应当注意的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执法水平要逐步接近TRIPS规定的“最低保护”水平,而不是超过TRIPS的保护水平;要运用现有的司法制度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义务,而不是生吞活剥TRIPS的个别词句,不顾各国的国情和司法制度历史的差异,不问TRIPS规定要求的实质,在司法制度上搞“另起炉灶”;要准确理解我国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规定和正确概括、评价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现状,不能在对国际协定和我国立法、执法现状两头都理解不确切的情况下,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盲目下结论,造成误导和执法失误。在司法实践中,要把握侵权行为的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的联系和区别,把握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与基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其他民事责任构成的联系与区别。要注意对已有正确的审判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不断地深化和提高,不能盲目抹煞这些原则和成功的实践经验。
第二是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当事人举证责任分担问题。如侵犯《寻找储平安》、《天外有天-一代棋圣吴清源传》等著作权纠纷案件,涉及合作作者对合作作品的使用和翻译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一、二审围绕着对一些法律规定的不同理解,就本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举证责任分担作出了不同的判断。事实认定和当事人举证责任分担,是正确审判著作权案件的关键环节之一。有些案件处理失误、申诉不断的原因就在于事实认定错误,而错误的根源又在于错误分担了举证责任或采信证据失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两审终审的制度对防止错案发生是有效的,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保证实体法律正确实施意义重大。北京市法院能够通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机制实现对著作权法律的正确实施,作到公正执法,给权利人和其他当事人带来了福音,给社会带来了对司法机制的信赖。
第三是权利冲突与民事诉讼及行政执法、诉讼的交叉问题。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奉行行政、司法“双轨制”的方针,但范围和功能各有侧重。由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设置各异,权利产生也有重合现象,出现了诉讼当事人之间所持的知识产权发生冲突的现象。此外,我国存在民事责任追究的行政化倾向。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我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情况将会有所改变,行政行为的司法最终审查原则将会被更加明确地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侵犯“武松打虎”绘画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实际上涉及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此案的审判以及上海市法院审判的张乐平“三毛”美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如何处理和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纠纷的意见,积累了实践经验。当事人往往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提出自己的纠纷应当属行政诉讼,法院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审判。在侵犯国画“天地皆春”著作权纠纷案中,作为被告的金币总公司将自己的金币出版行为辩称类似于货币发行的公务行为,法院作了入理的分析,作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金币公司,当其经营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由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记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一审审结的“宜家”驰名商标与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被告也提出自己的域名是域名登记机关赋予的,原告不应提起民事诉讼,而应当向域名注册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些类似案件的审判中,北京市法院都能分析正确、处理得当,划清了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的界限,依法保护了当事人正当的民事权益。
第四是关于民事责任形式的适用,特别是侵犯著作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是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的难点问题。可以看得出,北京市的法官们在这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应当说,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肯定的赔偿原则是“全面赔偿”,这符合TRIPS协议的最低保护要求。该协议第45条规定用的措辞是“向权利人支付足以弥补因侵犯知识产权而给权利持有人造成之损失的损害赔偿费”。关于赔偿的原则,我们仍然可以讨论。但如果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疏于对“全面赔偿”原则适用的研究,未显示出其威力,而称“法律之剑”不好,甚至提出高于TRIPS保护水平的主张,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确实应当慎重。有同志提出在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中,要包括原告因被告的不法行为所丧失的收益和确实的预期收益,以及为调查、排除侵权行为的正当支出等作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不无道理。这不是什么新说法,且为求得原告的收益损失等有时还得从被告获利方面计算。但为调查、排除侵权行为的正当支出等考虑不充分,可能是当前适用全面赔偿原则在侵害著作权赔偿计算中存在的问题之一。侵犯“ME”标志著作权纠纷案和侵犯“武松打虎”绘画作品著作权纠纷案的承办法官,在考虑赔偿时有许多“新思维”,既考虑得细致、全面,又能区别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损害和损害赔偿,值得称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百盛大厦二期工程设计方案、图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所争议作品的创作主要运用于设计、建筑市场,作者是否具有此种运用的资格、资质要服从相关行政法律的调整。但作品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就要应当予以保护。面对适用法律的冲突,应当如何处理?法官们肯定了作者的智力劳动,同时又考虑作品的著作权在特殊范围中的实施要受到一定限制,引用民法通则第四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圆满解决了纠纷。当然,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还有许多问题要研究,就是对已处理的有些案件也可以再讨论。比如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将侵犯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责任规定在一起,未作区分。我们在适用时对侵犯著作财产权的不加区分,一律适用精神性质的责任形式“公开赔礼道歉”是否准确、合适,就值得讨论。在有的纠纷中,权利人对侵权的主要责任者不提讼追究责任,或主要责任者主体资格已经终结又无承继者,在不属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应当考虑在造成的后果中减去前述责任者的责任因素,再由被告承担责任;计算机程序著作权损害赔偿问题等都有许多问题值得讨论。
劳动纠纷案例范文3
(一)高职《经济法》课程内容的项目化设计
首先,对商科类各专业岗位及岗位群的职业能力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职业能力要求,将《经济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商科类专业学生的岗位技能要求结合起来,做到灵活运用相关法规的同时增强商科类学生的岗位技能。通过分析我们将该课程的任务目标确定为以下几个部分: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理,为后续知识的学习打下基础;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一家公司的设立工作;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情操;能够独立完成合同书的制作;分析解决经济业务中出现合同方面的实际问题,独立完成合同的审查与管理;正确辨别合同当事人是否违约,并能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熟悉纠纷处理程序,能正确行使仲裁和诉讼权利,处理合同纠纷;正确判断行为是否侵权,并能正确采取措施减少或弥补相应损失;能正确运用投诉、仲裁和诉讼措施解决相应纠纷;遵守市场秩序法正当经营公司业务,依法开展市场竞争;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作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启动企业破产程序正确辨别企业破产财产、破产费用等内容;熟悉作为劳动者该项有的各项合法权利;依法订立劳动合同,预防劳动风险;能正确运用劳动法解决劳动纠纷。其次,分析商科类各专业主要工作过程,设计与《经济法》相关的典型工作项目,确定工作任务,根据典型工作项目和工作任务,确定学习领域,创设学习情景,把课程内容整合四个公共模块和三个延伸模块,公共模块为:感悟法律关系、市场主体法规实务、合同订立与管理、民事纠纷及其处理;延伸模块为:市场秩序法规实务、企业破产法律事务、劳动法律事务。根据岗位能力目标在模块下设16个学习任务:任务1经济法律关系的认知;任务2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辨析;任务3合同书的制作与修改;任务4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任务5合同履行案例分析;任务6外出参观见习(模拟审判、法院旁听等);任务7合同违约纠纷及其处理;任务8民事侵权及其处理;任务9消费者纠纷案件角色模拟;任务10企业竞争纠纷案件角色模拟;任务11企业破产的法律程序模拟;任务12企业破产案例分析;任务13: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任务14劳动纠纷的处理。
(二)高职《经济法》课程项目化的教学方法改革
高职《经济法》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很强,这些知识一般是以抽象的概念、原理、制度、规范等形式出现,要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应用能力,提高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在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参与式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教学方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实施应当包括案例引入、案例分析讨论、案例总结三个环节,同时可以结合情境教学、讨论互动式教学、问题式教学、工作流程演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例如在经济合同的订立这一项目中,第一步通过一个简单的销售业务流程案例来引导学生思考企业与顾客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关系,完成案例的导入环节,引入本项目的理论知识点;第二步对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进行理论阐述,阐述过程中可以针对要约和承诺分别添加小案例(如客户之间的询价、还盘等的现实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做到重复训练学生的能力;第三步进行案例总结,总结案例与法律理论之间的关系,并完成知识的总结;第四步安排学生现场演示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组织其他学生观摩并就该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这样做到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明白学习的意义,主动思考,自主学习,真正实现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
2.参与式教学采用项目制、团队化运作,教师主导控制学生充分参与。这是一种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亲自操作掌握教学内容的方法。参与式方法应当根据课程项目任务需要和客观条件灵活多变、适时选择的,只要能够满足一个教学目的,就应当促进参与。通常使用的方法有:头脑风暴启发式分组讨论、观看视频资料、角色扮演、情景模拟、小组辩论、模拟法庭以及针对教学内容设计的游戏、练习等。通过参与式教学就能够使学生个体都参与到活动之中,与其他学生个体相互合作学习,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当“演员”,教师当“导演”,起组织、指导、帮助和促进作用,最终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3.模拟教学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有许多模块是比较适合开展模拟教学的,这样的教学方法既能让学生身临其境也能让学生灵活运用法律理论,很好地锻炼其运用能力。这样的教学法在构建能力培养教学体系中是十分合适的。针对《经济法》这门课程可以开展的模拟教学法有两种形式:模拟实践教学和模拟法庭教学。
二、高职《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改革的实践效果
1.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项目化改革,促使教师、学生主动接触社会,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推进了校企之间的紧密合作。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不断地接触社会,接触企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就必须深入到实际工作部门进行实践训练,把学生推出校门,让学生主动接触社会、接触企业。在教师、学生主动接触社会、接触企业的基础上,增强学校与企业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课程在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劳动纠纷案例范文4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机制,不断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558件,其中调解结案3932件,调解率达70.7%,调撤率达84.6%。在市法院工作考核中,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一直位居前列,其中“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等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一)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市法院立足调解职能,积极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坚持积极稳妥、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调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共同诉讼案件和因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引发的案件,特别是在审理小康河改造、文体中心工程建设、城区改造工程拆迁案件中,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拆迁户联系沟通,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三年来,共调解结案房屋拆迁案件104件,买卖、租赁、借贷、社会保险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214件,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1089件。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公平对待的原则,通过调解法官说服疏导,使80%左右案件能够自动履行合同责任。如,2006年8月,在审理原姚哥庄镇高家绪等31户农民与市农村信用联社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中,市法院坚持在庭前、庭审、判后三个阶段实行全程调解,最后市信用联社二审撤诉并赔付本金。2007年11月,又有9户农民以同一案由提讼,市法院通过反复做市信用联社领导的工作,按前案的处结方式结案,既节省了诉讼费用,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对调解离婚案、瞻养抚养纠纷、土地纠纷、家庭纠纷案件时,通过采取上门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了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安定。
(二)强化内部管理和改革,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建立公正司法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市法院在全院挑选了部分熟悉社情民意、办案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担任预审法官,赋予其庭前调解的职能,专司庭前准备和调解工作,为民事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为不断增强法官办案的质量意识,制定了包括预审法官调解比率、庭审法官调解比率、简易程序调解时限、普通程序调解时限等主要指标的诉讼调解质量考核体系,并将调解纳入“三全一考”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之中,实行链式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由2003年的62.3%上升至2007年的70.7%,调撤率由2003年的73.5%上升至2007年的84.6%。同时,探索建立了“三三制”诉讼调解工作法,将调解作为办案的第一方式,围绕庭前、庭审、判后三个阶段实行全程调解,努力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市法院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司法界的高度重视,最高法院苏泽林副院长亲临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了的经验。
(三)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是积极维护基层基础和谐、实现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重要举措。市法院积极发挥主体带动、调解指导、后盾服务的作用,在全市已初步建立起了系统完善、覆盖面广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目前,在农村建立了17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办公室,市法院从全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调解指导员,每周一次深入基层指导调解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或调解建议。在城区19个社区建立了法官联系办公室,每周选派38名法官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指导调解纠纷。对涉诉的老弱病残居民,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对简易民事纠纷案件即收即调即结。同时,联合11个职能部门、178家企业组成了全市企业法律服务协会,并依托职能局设立了7个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帮助所辖企业进行矛盾纠纷调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促进了劳资关系和谐。2006年以来,市法院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10期4036人次,邀请陪审员和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62案次,指导调解组织调解纠纷2017件。
(四)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教育引导。采取外出参观学习、以会代训、聘请专家教授讲课、调解现场观摩、案例评析等形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教育培训活动。强化了调解办案意识,提高了民事法官的业务水平。二是制度管理。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制定出台了《司法能力建设考核办法》,将调解能力作为考核法官的8项能力之一,将调解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实行数字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增强了民事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治理整改。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平安创建、作风建设年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了对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解决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民事调解队伍干事创业能力和调解水平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法院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在稳定全市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法官存在重判轻调现象,有的案件通过调解就能结案,也以判决方式结案;二是有的案件调解期限比较长,致使一些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四是个别法官“司法为民”宗旨观念有时不够强,有的案件调解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
三、几点建议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建议市法院在今后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中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法官对民事诉讼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公平、公正、合法、自愿的现代调解理念,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处理民事纠纷,化解民间矛盾,促进人民内部安定团结。
(二)强化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素质。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新的法律法规不断颁布实施,加之一些新的诉讼案例的出现,对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法院应当继续强化法官业务培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并联合其他司法机关认真做好调研,做到前后工作衔接,运用法律准确。要继续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法官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和公仆意识,培养法官独立、中立、诚信品格,全面提高法官素质,真正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劳动纠纷案例范文5
一、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
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先进的执业理念是取得成功的前提。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秉承“大度、诚信、细心、沉稳、积极、担当”的执业理念,坚持“高端、专业、精深”的法律服务理念,以企业商事、投融资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重点为客户提供商事运营、上市、投融资、高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方面的各类法律服务。该所始终执着于专业化分工,坚持各专业的纵深发展,立志将各专业团队的律师打造为该方面的专家,成为该方面的行家里手。
人才是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基石,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广纳有识之士,不断吸引海内外专业法律人才的团队建设理念,现有执业律师26人,其中有商事法律知识背景的博士3人,硕士5人,全部律师均具备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其中多位律师长期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及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务部门工作,在相关方面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高素质、高效率、勤奋踏实、充满活力是这支律师团队的最大特点。
在律师团队建设方面,该所恪守专注企业投融资及技术创新法律服务的建所理念,精心打造了金融证券、公司企业、建筑地产及知识产权与涉外四个律师团队。
第一,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与公司上市法律服务的金融证券团队。
该团队在银行信贷、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及境内外企业投资并购等方面积累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上市和证券法律服务。先后编写了国内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与操作流程、新类型银行业务与担保类书籍数十册。已与香港薛冯邝岑律师行、香港南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正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美国Crowe Horwath(国富浩华)等多家境外投资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投融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第二,从事企业投资、并购、股权与企业清算法律服务的公司企业团队。
该团队己成功处理了中国化工集团第六设计院的股份制改造,西安交大产业集团重组,西安交大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投资并购,明大企业集团投资并购及内部整合等一系列企业投资并购法律事务,前述工作均取得圆满效果,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部分案例已汇编成册,成为投融资律师实务规程和模版。
第三,从事土地流转、房产开发、规划设计与建筑施工等建筑地产团队。
该团队长期从事土地流转、规划设计、融资开发、建筑施工、金融按揭等法律事务,擅长房地产开发的全程法律服务。先后为北京万通股份、香港和记黄埔、明大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和西部投资集团等海内外大中型房地产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其中,对和记黄埔的专项服务,开创了西部地区商品房开发律师全程服务的先河。
第四,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与涉外的知识产权与涉外团队。
该团队已成功处理了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事务。以上成功案例在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的同时,也使本所成为西部地区在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是业务发展的保障,该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推进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以主任为领导核心,建立了三个职能机构:法律业务部、事业拓展部及行政事务部。事业拓展部负责业务开拓、企业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等事务;行政事务部负责全所日常后勤管理、财务账目及预决算、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等事务。法律业务部为本所核心业务机构,设有金融证券部、公司企业部、建筑地产部、知识产权涉外部等四个业务团队。
在业务团队的管理与建设方面,该所突破本地律师事务所的传统运作模式,创建了一整套新型团队管理模式,即全所律师为一个整体,四个专业团队分工不分家,按照既有分工又有组合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四个专业律师团队在主任统一领导下,即可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独立运行,又可根据客户需求或具体法律事务的特殊要求,由不同团队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小组,这种创新的团队管理模式优势明显,已经取得了客户及市场的高度好评。
二、专业精准的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准确的市场定位,先进的执业理念,优秀的律师团队,给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带来了丰硕的职业成果与众多优质的客户,本所全体成员也用不长的时间向广大客户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先后成功处理了数十件社会影响或诉讼标的巨大的诉讼与非诉商事案件,并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第一,以金融证券保险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与恒通集团借款担保纠纷案、建行陕西省分行与海南证券公司巨额资金拆借纠纷、交大产业集团与西安银行存款侵权纠纷等:
第二,以公司企业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例有西安华陆集团(化工六院)股份制改造,交大药业集团重组,浙江慈源市、延安市、西安市等数家BOT投资项目的法律运作,陕西太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出资纠纷等;
第三,以建筑地产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件有北京万通实业公司房地产开发纠纷、陕西省五建与富平电力局建筑施工纠纷、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建设纠纷等:
第四,以知识产权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轰动全国的贾平凹著作权纠纷、陕西电视台“开坛栏目”著作权纠纷、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等;
第五,以涉外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案,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交大产业集团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并购案等。
融德律师并没有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他们已将目光盯紧了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及科技自主创新方面的法律服务。经过与有关客户的充分沟通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大量前期知识储备工作已经完成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团队已经为省内大中型项目的开发建设,各类型新区、开发区的运行,光伏发电、航空制造等特殊制造业建设生产拟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服务方案。以光伏发电行业为例,律师团队已为其制定了包括国家行业政策指引,政府优惠措施的申请及享受,金融资金的获取,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专利申报,产品销售等在内一整套详细而完备的法律服务方案,前述方案已经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现正在逐步推进实施。可以预见,上述法律方案的实施一定会为相关产业及客户的发展代来巨大的支持与帮助。
三、贴心服务,赢得高端客户
劳动纠纷案例范文6
[关键词]护理服务;意识;护患纠纷
[中图分类号] R4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10(c)-105-02
护理服务价值是护理服务劳动产品的价值和服务本身所创造的价值的总和。提升护理价值的目的是使广大护理人员重视护理价值,分析护理价值,研究护理价值和开发护理价值。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由于患者受疾病、职业、文化水平等的影响,使护患纠纷在工作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加强服务意识,是当前医院管理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1]。通过提高护理人员服务意识,加强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提升自身道德素质修养及灌输护理服务价值理念等,明显降低了护患纠纷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科室、和谐的护患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一般资料
收集本科2005年1月~2009年12月护患纠纷48例,患者发病住院至发生纠纷时间为2 h~2周。护理人员的优质服务意识欠缺、沟通缺乏艺术性病例32例(66.7%); 工作制度、护理安全教育不落实10例(20.8%);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6例(12.5%)。
2 结果
48例护患纠纷案例中,47例经过对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落实医疗规章制度,提升自我素质修养及护理服务价值理念,护患纠纷完满解决;1例最终进行司法途径解决。通过上述针对性措施及改进,可有效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提高患者满意度。
3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3.1 患者及其家属对护理服务态度不满意
在临床工作中一些护士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在和患者沟通时不能做到与患者对视,或肢体语言不当,无耐心,说话不严谨,解释不到位等,造成患者及家属心情不愉快,对护士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从而引发护患纠纷。
3.2护士业务能力欠缺,患者对操作技术不满意
在本科发生的护理纠纷中,有4例是因为操作技术欠佳使患者家属不满意,如小儿、年老体弱或急性失血者穿刺未能一次成功,或护士对某些医疗设备不能熟练使用延误了治疗等。
3.3责任心不强
个别护士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在诊疗过程中不遵守规章制度,如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巡视病房不仔细,未及时发现问题,慎独精神较差,以致于造成护理质量下降,甚至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如输错液体及液体外渗都是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护理纠纷。
3.4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
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患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渐增强。
3.5 其他
由于护士与患者接触的时间最多,因而产生矛盾的机会也最多,有很多非医疗护理上的问题患者或家属都向护士来询问,如果说“不知道”或解释得不满意,都有可能引起不满或纠纷的产生。
4 如何防范护患纠纷的发生
4.1学习卫生法规,加强道德修养
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规,增强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道德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地尊重、理解、关心患者,建立良好、和谐的护患关系。
4.2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证医疗、护理安全。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2]。
4.3 转变服务理念,增强超前服务意识
为了适应优质护理服务的需要,护理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善于发现和总结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如当前住院患者的费用问题成为引发护患纠纷的热点之一,因此,主管护士对新入院患者除介绍“患者入院须知”及住院环境外,还应主动超前介绍实施“一日清单”的目的,所做检查及治疗的目的及意义,说明解释等服务性工作主动超前可增加患者及家属对护理人员的诚信度,消除患者及家属的疑虑和误解,为防范护患纠纷奠定良好的基础。
4.4 护理文书书写要规范
长期以来,护士主观上更多地考虑患者健康问题,往往忽视自已身边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况下,极易引发医疗护理纠纷。因此,护士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用法律来约束自已行为。护理文书实际上是最重要的法律性文件,是在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保障等事项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始依据,具有民法、刑法等法律证据意义。
4.5 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
护理操作规程是广大医务人员经过反复实践,不断充实、完善的,其每一项都具有其可行性、必行性和科学性,是防范护患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不可随意更改或简化。据本院2004~2007年数据统计,30.5%的投诉以及纠纷来自护士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造成的护患矛盾,远远大于21.8%的医患矛盾,最终导致产生差错的概率增加[3]。
4.6 尊重患者的权利
1知情权,如患者及家属有权知晓疾病的诊断、治疗、护理等。2消费同意权,任何一项治疗、检查、护理或使用贵重药品都要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签字。3隐私权。对有隐私的患者,护理人员不得歧视并为其保密,使其积极配合治疗及护理。
4.7 语言严谨,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护理人员在与患者及家属交谈过程中语言要严谨,医护人员的语言有着特殊的作用。良好的语言可以治病,而不良的语言刺激却可以致病。多使用安慰性、鼓励性和保护性语言[4]。说话要有艺术性,风趣、婉转,使对方易于接受,做到有效沟通。
5小结
总之,只有通过提高护理服务意识,加强责任心,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各种合理需求,才能减少和控制护患纠纷发生,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韩光曙.医院的安全文化与医疗安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3):6-8.
[2]王群.护理安全管理的实践与体会[J].中华实用护理杂志,2006,22(6):74-75.
[3]李宜.基层医院护理人员涉及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2B):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