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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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条例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1

宣传贯彻《条例》实现“一降一升”

2012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健康促进委、市立法研究所共同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课题研究。评估研究报告显示,《条例》实施效果正逐步显现,全社会禁烟意识进一步增强,上海的吸烟率已从最初的37%降低到18%,劝阻率从19.1%至目前稳定于47%,实现“一降一升”。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公众赞成度达九成。建议《条例》进一步扩大依法控烟范围,推动上海室内公共场所逐步实现全面禁烟。

“划线分隔”难防被动吸烟

现行《条例》对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分类管理,一类是完全禁止吸烟场所,即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禁止吸烟,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图书馆、影剧院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等;一类是部分禁止吸烟场所,即室内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如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星级旅馆的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研究发现,由于《条例》未对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比例进行相应规定,不少场所吸烟区的设置较为随意,多数吸烟区与非吸烟区之间缺乏物理分隔。一些楼宇使用中央空调,二手烟雾可以在整个大楼内散播,即使独立设置室内吸烟区,实际控烟效果也十分有限。2013年5月28日,市健康促进委组织召开的“上海室内全面无烟立法可行性研究”专题研讨会上,来自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现场测试表明,吸烟区和禁烟区在同一餐厅内的划分,并不能有效防止烟害。“100%无烟环境”才是消除室内烟害唯一有效的措施。

域内外禁烟立法提供有益借鉴

在国外,很多国家已通过法案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不丹于2004年通过全面禁烟法案,禁止在包括公园、夜总会、商店、露天市场等一切公共场所吸烟,甚至在公共厕所吸烟也属于违法行为。新加坡于2006年将禁烟区扩大到所有封闭的公共场所和大部分露天场合。比利时在2011年7月开始实施全面禁烟令,所有的酒吧、咖啡馆、医院、饭馆都禁止室内吸烟。酒吧和咖啡馆必须设立单独隔离的吸烟区,否则顾客只能去室外吸烟。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2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实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控烟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非常好,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二手烟对人的健康同样有危害。此提案的提出完全符合当前的控烟形式,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也是我国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成员国的义务。

今年3月10日,卫生部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市政府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年以市长令的形式出台了《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年12月10日对其又进行了修订,以政府令的形式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的诊疗区、各级机关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市卫生局作为公共场所禁烟的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积极开展禁烟工作,通过健康教育、每年的“世界无烟日”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不断增强市民控烟禁烟意识。同时,还组织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无烟草城市”创建和卫生系统“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活动,有效地促进我市控烟禁烟工作的进程。市卫生局于今年5月下旬又划拨专项经费,印制了5000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政府令,张贴至各类公共场所。

虽然我市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禁烟工作执法难、“烟草经济”的现实问题、众多烟民陋习难改及大众对被动吸烟危害的认识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市的禁烟工作还任重道远。在今年的市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等1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制订<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对此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形成了调查报告,认为目前我市就此议案有关内容进行地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建议暂不将提出的立法项目列入我市地方立法计划,将此议案改作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交市政府研究办理。经市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要求市政府借鉴外地市成功经验,结合市的实际情况,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待立法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启动我市关于控烟禁烟方面的立法程序。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3

控烟不等于禁烟

据《2010中国控烟报告》,我国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中国疾控中心控烟专家提供的数据显示,近3年内,我国二手烟受害者增加了两亿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有1.8亿15岁以下儿童遭受二手烟危害。我国参与的全球“青少年烟草”调查显示,青少年在家中和公共场所受二手烟危害的比例是43.9%和55.8%,控制吸烟以及防范二手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势在必行。早在2003年11月10日,我国就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其第77个签署国,与世界各国一起在控制烟草领域做出了重要承诺: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提及控烟,人们普遍存在一种误区,认为控烟等于禁烟,进而认为,控烟条例的制定,是对吸烟者的歧视。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表示:“控烟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控,是要控制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防止公众在公共场所受到二手烟的危害,并不是要求所有人都戒烟。政府部门对此一定要广泛宣传,媒体也要大力倡导,通过控烟来减少二手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烟民人数缘何居高不下

目前发达国家的烟草产量和消费量分别以1.7%和0.6%的速度在下降,多数国家人群吸烟率都在下降。我国男性吸烟状况严重,吸烟率达到57.4%。并且近30年来,男性吸烟率一直居高不下,戒烟成功率极低。

缘何中国烟民人数居高不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教授回答:“首先是烟民们认识上存在误区。很多烟民认为,吸烟可以消除疲劳,解除烦闷、振奋精神等,甚至有的烟民认为长时间吸烟,一旦戒烟反而会生病;其次,烟文化在中国已经是一种人情世故的象征,土壤相当深厚。吸烟对中国人来说,几乎是一种最简便、最直接的社交手段。俗话说:‘小烟一递,说话和气’;再次,一些烟民和公众对主动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认识不足。这些人错误地认为,吸烟属于个人行为,是自己的自由,不应受他人干涉。对于烟雾污染环境、污染空气质量,对二手烟、三手烟、主动吸烟、被动吸烟对他人健康和享有清新空气环境权的侵害不认知、不支持,或者认为问题不大;最后,控烟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全国一半以上的城市还存在控烟法规的空白。”杨功焕补充说,当今社会,老百姓非常关注自身健康,但人们对二手烟带来的危害还认识不足。

破解控烟难题

公共场所禁烟已成社会和公众共识。无烟奥运、无烟两会、无烟世博等项目的推进正在为中国的控烟做出积极的行动,杭州、上海等城市相继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不久前,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草案)》出台,以地方立法形式全面控烟。

如何让控烟政策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落实,增强控烟效率。哈尔滨市卫生局副局长刘明烈说:“通过立法来实施公共场所无烟化已是大势所趋。”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4

禁止抽烟通告范文一

各部室:

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区域内实施全员禁烟。违规者,第一次发现,给予50元/次的罚款处分,其直接上级领导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分;第二次发现,违规者直接予以辞退,其直接领导月薪扣除30%,连扣三个月。举报违规者,按照罚款总额的双倍给予奖励,并且为举报者保密。本通知总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直接监督部门为各部室。

望广大员工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共同塑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企业管理办公室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抽烟通告范文二

为净化办公区域空气卫生环境,保障员工长期工作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办公工作的良好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公司领导特别做出指示要求,从2015年03月08日起,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专用吸烟间、卫生间、小会议室、单独办公间除外),违者第一次办公室管理者对其采取没收香烟和打火机的处理,第二次将对其没收香烟和打火机外,并将全司通报批评,对于屡教不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工作秩序者,将直接报告冯总处理。

望各位同仁自觉遵守公共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XX公司办公室

20xx年03月06日

禁止抽烟通告范文三

为控制吸烟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场所室内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楼);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足浴店(按摩中心);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通讯、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的营业场所;

(七)医院(诊室、候诊室、住院部)、车站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实验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九)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办公室;

(十)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单位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并在禁止吸烟区域外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吸烟区(室)。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

(二)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四)不得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区内设置烟灰缸等器具或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或物品;

(五)配备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和巡查员,对在禁烟区的吸烟者进行劝阻。

三、进入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公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单位制止吸烟行为。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经信、住建、教育、文化、旅游、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城管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管理工作。爱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义务的单位,可以对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桂东县人民政府

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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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5

第二条本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应当遵循“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本县鼓励单位创建“无吸烟单位”。

第三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卡拉OK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二)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

(三)图书馆阅览室、档案馆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四)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等室内教学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

(五)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六)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及其等候室、售票厅;

(七)商场、书店、邮政、电力、金融机构、证券机构、通信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

(八)宾馆、饭店和各类会议室;

(九)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第(六)项规定的等候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及通风设备的吸烟室(区)。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场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卫生局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负责做好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具体实施本规定的工作。

县教体、文化广电、环境保护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应当协助县卫生局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劝阻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第七条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对违反规定吸烟者处理的制度;

(二)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不得摆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物品和吸烟器具;

(五)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采取劝阻措施。

第八条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和对吸烟者依照本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卫生局举报或者投诉。

县卫生局应当加强对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县级爱卫会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共场所禁烟条例范文6

烟草使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约有10亿男性和2.5亿女性是吸烟者。每天约有8.2~9万青少年开始吸烟,其中许多是10岁以下的儿童,并且多数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最新预测显示,全球吸烟者将在未来25年增加到16亿。当人们渐渐认识到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危害时,烟草仍然通过一些不易察觉的方式对儿童造成伤害,如用有限的生活费用购买香烟而不是食物导致的儿童饥饿和营养不良、烟厂雇佣儿童、吸烟引起火灾造成的伤害和死亡等。

常有这样一句话,吸烟就是吸毒,吸烟也是放毒。烟草的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物质,其中有60多种是致癌的。我国有3.5亿烟民,有5.4亿人被动吸烟,其中有1.8亿是青少年儿童。如何让烟草从生活中远离我们的生命和健康,有很多方法。比如现在实施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这应该是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尤其是让儿童远离烟草危害的一个重要措施。

二手烟对儿童危害巨大

儿童是烟草受影响比较大的人群。从胎儿期开始,被动吸烟可以引发宫内胎儿发育迟缓,引起孩子发育落后,或者是早产,特别是妈妈吸烟容易引起新生儿窒息,容易引起缺氧缺血性脑病,这是胎儿脑瘫很重要的原因。脑瘫对于社会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智障的孩子对家庭和社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吸烟在这其中也起着一定作用,它对儿童的危害是巨大的。

另外,现在过敏性哮喘的患病率逐年攀升,其中烟草是一个重要的诱发因素。烟雾环境携带了很多有毒物质,能刺激诱发哮喘发作。因此,吸烟对孩子健康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国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发现,如果家里有人吸烟,孩子发生耳部感染的几率会提升将近一倍,被动吸烟同样会极大地提升孩子患其他几种细菌性疾病的几率,尤其对6岁以下的孩子,这种影响会更加明显。被动吸烟可以将脑膜炎球菌感染的几率提升一倍,同样会提升感染肺炎球菌、乙型流感嗜血杆菌的可能性。

儿童正处在发育之中,心、脑、肺等身体内脏功能跟成人相比都比较弱,烟雾中的有毒物质吸收后,对身体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像儿童常去的一些场所,必须坚决落实禁烟措施。

警惕杜绝三手烟

吸烟者一番“吞云吐雾”后,不仅让身边的人吸进二手烟,还会留下三手烟。不但吸烟者自身头发和衣服上残留香烟气味及有害物质微粒,就连周围环境的地毯、靠垫等物品都会沾染“烟毒”。有害物质包括氰化氢、丁烷、甲苯、砷、铅、一氧化碳、放射性物质钋-210以及多种致癌物质。当儿童在有人吸过烟的环境里“摸爬滚打”、玩得高兴时,他们的手上、身上便会沾染上述有害物质,甚至有可能“吃下”一些。这些有毒物质短期内可能影响不明显,但是长时间却足以伤害呼吸系统。儿童暴露在烟雾微粒环境中的时间越长,其阅读能力越差。即使烟雾微粒含量极低,也依然有可能导致婴幼儿出现神经中毒的症状。

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

很多公共场所如火车站、公共汽车站、餐馆等虽然也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是似乎有其名无其实。许多公共场所里面到处烟雾缭绕,很多商家为了商业利益就忽略了别人的健康,包括他们自己的健康。孩子长期呆在这些地方,对健康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我国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但是很遗憾的是,3年过去了,很多商家为了他们自己的那点小的经济利益就没有执行,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控烟工作成效。

为了孩子坚决戒烟

作为一个好家长,不吸烟应该是很重要的标准。让儿童远离烟草,作为父母首先要认识到吸烟的危害。全世界有一半家庭的儿童都在烟雾腾腾的环境下受害。这些父母应该记住,为了儿女的健康,吸烟者赶紧戒烟。不过,戒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家人的监督对于戒烟的成功与否尤其重要,家里面不吸烟的大人和孩子一定要起到严格监督的作用。另外戒烟者还可以写戒烟日记。除了已为人父母,需要戒烟的还有准爸准妈,烟草对胎儿的危害也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