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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1
今年我乡计划组织18个村、(居)委会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政治教育并举,提高村专干的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力争她们树立“三个观念”,即:服务于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用新的事实和数据反映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全局观念;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为最高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的手段和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基层以及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服务观念;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解决好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问题的质量观念。二、加强生育指标审批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
一、
二、多孩生育指标的审批,要继续坚持“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集体审批”的审批程序。村计生专干要及时掌握每一个应生对象的个案信息和生育意愿,及时督促和帮助每一个应生对象办理
一、
二、多孩生育的审批手续,尽量减少先孕后批现象的发生,杜绝先生后批现象,确保上报的计划
一、
二、多胎出生均有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予以证明。要加大对
一、
二、多胎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的管理力度,对已满两年以上未孕未育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因户籍变化或其它情况,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其已经领取的生育指标,该废止的要向本人宣布作废,并张榜公布。符合再生育条件,本人又有生育要求的,要对原审批的生育指标确认有效。生育证发放准确率100%。三、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2
一、强化基层业务培训
统计工作是计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开展计生工作的仪表,为强化计统工作,我们按照计统规范的要求,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一是对村、组计统人员开展了二次集中业务培训,培训专兼职计生干部人,培训内容主要是村级统计台帐一卡六册。中心户卡册的管理设置;二是采取深入基层,重点指导的办法对基础差的基层统计人员重点培训;三是坚持统计月例会这一有效形式,把村级统计人员集中到一起,集版权所有!体办公,采取以会代训,分类指导的办法,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四是坚持统计质量抽查制度,全年共组织村级互查六次,查出统计误差笔,由于措施得力,方法有效,促进了全镇计统工作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加强了统计数字、药具数字、节育技术数字、流动人口数字一致性。。
市计生委组织了统计、药具、节育技术、流动人口四家业务部门进行了联合办公,对我镇的土城子、王兰旗两个村的台帐管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指导,从而使统计数字、药具数字、节育技术数字、流动人口数字做到了四家一致,也形成了一套内业指导模式。根据计生委的指导,我镇计生办组织四人对其余的个村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内业指导,使我们对各村的内业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更上一个档次。
三、迎接了朝阳市乡级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达标
××年月日,我镇迎接了朝阳市乡级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达标,这次达标我镇计生办做了充分的准备,根据市计生委的要求,我们做到制度上墙,软、硬件齐全,使我镇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四、开展优质服务
统计工作开展优质服务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并非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力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而易的原则为广大生育对象提供服务。一是在办理生育登记单上开展服务。我镇共有二十个村,个中心户,每年有近人生育,我们采取服务上门,定点定时下乡的办法,为育龄群众办证服务。仅此一项全年就能为群众节省往返开支近千元。二是为迁出、迁入、婴儿入落户提供优质服务,计统人员下乡带着相关手续,就近办理,这样即方便了群众,对拉近了干群之间的关系;三是马上就办,对来办事的人员只要手续齐全,证件真实我们马上就办,对缺少手续来办而不能给办的我们都做了明确的解释。
尽管我镇的计生统计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下,经过全镇计统人员的努力,在××年取得了一点成绩,也积累了一些实际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与先进乡镇对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改进和提高,我们决心在新的年度进一步使统计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对村级统计数字质量抽查的报告
市计生委:
我镇年第季度的统计数字质量抽查,已于年月末完成,共组织了计生办人参加,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抽查小组,由计生助理任组长,计生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抽查小组。我们利用天时间,对五间房村、西沟村、庄头营村、东高楼村、城子地村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这几个村的中心户进行抽查。一个中心户抽查全部当年出生婴儿。听取中心户长汇报,查看中心户的信息月报卡,育龄妇女登记册,把中心户的信息月报卡与村级七册逐一进行核对。
二、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年出生婴儿是否漏报、错报、瞒报。版权所有!
(二)初婚是否漏报、孕情是否漏报。
(三)育龄妇女人数乡、村、组三级是否一致。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3
年全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围绕省、市、县计生协会工作重点,以加强村民自治,完善有关移风易俗、利益导向、男女平等的村规民约为原则,以生育关怀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主线,以丰富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协会服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全面加强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科学务实,积极作为,为促进全镇社会和谐和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新的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全面加强协会组织建设
认真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全面抓好基层协会组织建设,真正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工作运行机制。
1、大力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搞好镇、村协会组织的整建。今年镇、村两级协会组织已届满三年,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结合5月份协会组织整建月活动,按照“四个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坚持好、作用发挥好)的标准要求,对镇、村两级协会组织进行换届,吐故纳新,健全协会组织。
2、加大各类企业、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建设力度,适时建立协会组织,建会率达到60%以上。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要由流出地与流入地相结合共同建立人口计生协会。健全活动网络,开展好宣传服务活动。
3、抓好村级协会培训。镇协会每季度举办一次村级协会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村级协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村协会要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会员集中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会员的参学率和应知应会率。
4、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类协会都要尽快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动员更多有特长的社会志愿者参加到协会组织中来。
5、重视活动载体建设和典型带动作用,在基层广泛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协会”、争当“先进会员”、“先进志愿者”和“先进工作者”活动。要注重培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做好充分准备,积极迎接省、市对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和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专题调研。
二、发挥基层协会组织优势,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
1、积极推行和不断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小组担重任、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婚育、维权、宣传、志愿四个服务小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实实在在的开展服务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
2、结合落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模范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充分体现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等优惠政策。监督好、落实好村规民约,逐步使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成为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示范村,推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上层次、上水平。扬长避短,巩固提高,深化发展。积极组织广大会员群众认真学习,带头执行和监督《章程》、《村规民约》、《合同》的落实,提升村民自治的层次和水平,推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自主、自治进程。村民自治知晓率、《章程》《村规民约》入户率、《合同》签订率和有效率均达100%。
三、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动协会工作新发展
按照市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提出的要求,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协会工作的主要方向、基本职能、任务和目标要求。今年,各级协会要把学习《规划纲要》作为学习培训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组织宣讲辅导员,深入村、会员小组开展学习辅导,并以此为契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推动协会工作再上新水平。
四、突出帮扶救助,提高生育关怀工作的成效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与成效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1、继续做好生育关怀资金筹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人口关爱基金会《关于在全省开展人口关爱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方案,组织好全镇人口计生系统“人口关爱一日捐”活动。
2、继续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镇协会要根据省市县生育关怀行动的要求,充分发挥好协会的作用,开展好以紧急救助、项目救助、结对救助、志愿服务、走访慰问、亲情牵手、宣传倡导为主要形式的生育关怀行动。继续坚持经济帮扶与精神慰藉相结合,一般帮扶与重点救助相结合,政策扶助与走访慰问相结合,使计生困难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精神上受抚慰。
五、开展群众性宣教服务活动,营造协会发展氛围
1、重视加强群众性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基层计生协要建好、用好“会员之家”,力求做到五有: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注重改进群众性宣传教育的内容,以“倡导婚育新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男女平等”为主题,重点宣传先进婚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帮助群众破除旧的思想观念和陈规陋习,树立新的观念和行为习惯,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2、进一步加大宣传服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优势,按照群众性、层次性和有效性的要求,积极开辟多种宣传服务渠道,充分利用5·29会员集中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日、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的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宣传等重要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文艺演唱、召开各种座谈会、知识竞赛、板报、进村入户宣讲、印发小型宣传品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活动。
3、继续做好协会信息工作,完善信息采集报送制度。积极向《人生》、《工作通讯》、《科技报》、协会网站等国家、省协会主办的专刊投递优质稿件,并为年《科技报》专版准备好稿件,扩大协会影响。
4、积极参与“双进”、“双建”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建好一个会员之家、组建一支乡土文艺宣传队和办好一处宣传栏的“三个一”活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力争全镇25%的村级协会会员之家,达到中国计生协会提出的优秀会员之家的标准。
六、以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开展“三生”服务活动
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资助,发挥协会组织优势,特别是“致富能手”的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在生育、生活和生产中遇到的困难,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以“项目”为载体,找准扶贫帮困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以项目凝聚群众,使群众在项目中得到实惠。要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拓服务领域,促进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政策的落实,帮助群众解除后顾之忧,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各村协会要紧紧围绕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我为协会尽职责,我为国策做贡献”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地完成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协会都要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要注重加强理论研究,不断加强协会的创新发展,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实践,促进计生协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4
为进一步做好且__县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上半年各乡(镇)场落实《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进行督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__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和顺序另行通知。
1、保证指标:坚持计划生育“三不变”原则,党政领导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到位,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办法、措施,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人口出生上报准确率达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统计误差不超过2个百分点。
2、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情况,积极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乡镇,村级阵地建设规范、宣传氛围浓厚,育龄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人口计生干部知晓率达90%以上、宣传品入户率达95%以上。
3、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生育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进乡、村活动情况,违法生育治理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和各项奖励制度的上报、审批情况。
4、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流动人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及流动人口平台应用、反馈情况。
5、乡、村级村(居)民自治、协会工作:村级无出生人口瞒报、漏报、错报现象,无违法生育、大月份引产、非法抱养、计划生育集体越级上访和计划生育恶性案件,乡、村级计划生育阵地建设规范,经常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宣传,认真开展“村(居)民自治、群众满意协会”合格村(居)、先进村(居)创建活动,乡镇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农牧民生殖健康大课堂”活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
6、药具管理工作:药具免费发放点、展示柜、药具库房管理情况,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活动情况,对药具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和药具软件推广使用情况(乡级达到100%,村、社区达到80%以上),相关台帐填写规范,数据准确。
7、统计信息化工作:做好“人口信息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各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及应用水平,做到帐表卡册装订规范,数据汇总准确无误,积极开展统计信息化“打假求实”专项治理活动。
由县领导带队,工作人员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抽调。
1、保证指标和各业务指标分项督导,乡、村两级同步进行。
2、采取听汇报、入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3、各乡(镇)场向督导组汇报2015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且__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基层 人口和计生统计 问题 对策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是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计生工作的质量以及计生数据的可靠性。通过统计掌握可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是正确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指导,科学地评价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的重要手段。因此,重视和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基层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
1、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计生统计人员力量薄弱、队伍不稳定
专门从事计生统计工作人员的数量,从国家、省、市到县(市区)、街道、社区呈倒金字塔型,基层街道办事处计生统计员多数不是统计专业的毕业生,而且往往还不完全专职,而且许多基层计生统计人员,往往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大多数没有受过长时间统计工作的专业培训,对人口计生统计专业不能完全了解和理解,业务素质较低,人口瞒报、漏报、错报及迟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人口和计生资料统计中,代填、代报现象严重存在,造成统计不实、底数不清的后果。此外基层计划生育统计岗位不稳定,由于从事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工作量大,工作单调枯燥,待遇低,领导不重视,因此计生统计人员调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业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最终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同时基层计生统计人员工作方法原始简单,机械地采集、汇总、上报数据,缺乏对数据和情况的整体分析与研究,不能更好地发挥指导工作的作用。
1.2 基层领导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不够重视
由于目前各级政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因此部分领导主抓经济发展,处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为人口计生工作是花钱不见成绩和效益的工作,因此对人口计生工作不够重视,更不用说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了。致使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社会地位较低,很难得到领导的理解和重视,得不到有效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使之处境艰难,困难较多。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实际上,基层领导的作用至关重要。领导的重视是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开展的动力,否则就会成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阻力。此外在部门协调、信息化资源共享等方面,基层领导没有起到主导作用,导致计生部门在每月收集数据和核对数据时工作受阻,数据不能及时反馈。
1.3 统计数据漏报、瞒报、错报时有发生
基层计生统计工作人员在采集数据时,工作做得不够认真仔细,对统计对象未能认真摸底排查,经常造成统计对象漏统,造成基础信息不实[1]。在数据的处理加工、分析过程中,工作简单又进一步使加工后的数据失去真实性。由于现行计划生育考核办法往往只对几个计生统计数据进行考核,而且平时很少检查,督查不到位,年终考核却是必查项目,又不可能进行深入调查,对于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来说,只要在考核这几天突击一下,采取超常规的应急措施就可能蒙混过关,从而促使个别统计人员产生侥幸心理。加上平时工作不认真,任务未能完成,故只能进行瞒报。此外是统计人员抗干扰能力弱。有些基层领导为达到个人目的,为了政绩,夸大成绩,骗取上级领导信任,指示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进行瞒报或造假,统计人员迫于领导压力,只能上报假数据,造成上报数据不实。而且由于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接手的人员统计业务不熟,造成统计工作衔接不上,数据质量难以保证,迟报、错报、漏报、缺报现象时有发生。
1.4 信息化进程步伐缓慢
目前基层都基本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统计人口和计生信息,极大提高了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但是由于系统后期开发投入不足和基层计生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水平不高,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未完全发挥出来,只能满足日常计生工作统计、查询、简单数据分析要求。此外对于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应用仍停留在以数字为中心,缺乏统计分析应用。计算机主要用在对个案和数据的登记、日常变动和报表统计上,涉及统计分析、预测、研究和专项调查方面应用较少,而且缺少数据的分析、数据的复核等环节,大大降低了统计、调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降低了统计的分析指导功能。
2、解决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问题的对策
2.1 强化领导意识,重视人口和计生统计工作
首先领导者应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管理,保障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真正解决好领导的认识问题.促进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规范开展取得成效。同时,在基层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建立起相关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反馈制度。把公安、卫生、防疫、计生等部门的信息真正互通共享,认真核对,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效提高人口统计质量。
2.2 加强计生统计工作队伍的建设与培训,不断提高计生统计人员素质
可以适当增加基层计生统计干部编制,从而增强计生统计力量。要关心、支持和照顾好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高计生统计人员的工作和福利待遇,从而提高计生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计生统计队伍的稳定。要选用作风扎实、头脑灵活、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统计工作能力的人充实到计生统计岗位上来,有条件可以引进统计专业的毕业生,计生统计人员要专职专干,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计生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要不断加强对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培训,大力促进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上级业务部门要大力加大对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可以每季度培训一次。培训一定要针对性强,尤其要以提高计生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重点,确保统计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别要应定期举办统计学知识、计算机操作、网络应用等方面的培训班,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操作。乡镇一级要组织培训好村一级管理人员,保证源头采集数据要准确可靠,对新上任的村级计生专干,更要做好培训工作。使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真正了解和掌握计生统计工作,坚决杜绝代填、代报现象的存在,真正确保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逻辑性和完整性,提高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3 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统计审批制度
建立和健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式相互协调的社会监督网络系统为框架,全面改革和完善现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社会监督系统模式和运行机制[2]。要加大《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基层领导和广大基层计生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意识。此外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计生统计违法成本。对违反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肃处理,对于参与违法的基层领导,一经查实,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做到处理一批,教育一批,从而有效的杜绝各类主观的错报、瞒报、漏报计生数据的违法事件发生。此外要严格执行计生统计审批制度,有些领导在审批中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把关不严,只管签字,不认真审阅和分析,从而使最终的人口和计生报表质量和统计分析质量低下。因此在每月的汇总报表前必须通过各种数据审核,按照相关规定,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一级比一级更严格,一级比一级更细致,切实提高基层人口和计生统计质量,经得起各级的审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4 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分析,提高统计质量
要抛弃以数字为中心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将呆板和生硬的数字转化为反映广大群众需求的有用信息,转化为来自人口和计生第一线实践工作的真实反映,转化为能帮助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解决实际问题的有用资料,从而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主要目标由控制人口数量转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中发挥积极作用。此外要改进完善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不要只局限在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料的数据变动情况,还需要对各种统计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发展趋势、变化原因、解决对策等做出一定的分析和预测,从而对数据进行高效的分析和利用。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经常性监控、检查,并且对检查中出现的异常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整改,从而纠正和弥补统计报表反映不准、不全的情况。
参考文献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6
现将省计生委《关于贯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政策衔接过渡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计生委反映。
关于贯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政策衔接过渡工作的意见
省计生委
全文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8年9月18日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已于10月18日公布施行。由于新修订的《条例》对农村生育政策和少数民族生育政策作了适当调整,为了保证调整后的政策能够顺利贯彻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衔接过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条例》公布施行后,我省过去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凡与新《条例》不一致的,一律以新《条例》规定为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计划生育部门要抓紧对过去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规定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补充,做好《条例》的各项配套工作。
二、新《条例》公布施行前违反计划生育、已按原《条例》作了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曾经作出处理但未执行完毕的,继续执行。对新《条例》公布施行前违反计划生育尚未处理的,在1998年12月31日前能自觉申报,接受处理,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可按原《条例》处理;对过去违反计划生育因本人责任而未能在1998年12月31日前处理的,一律按新《条例》处理。
三、凡在新《条例》公布施行前已批准生育一孩的夫妻,所发放的一孩《生育证》继续有效。
四、非农业人口特殊情况二孩生育的申请,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批,过去已经批准的,继续有效。
五、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过去只生育一个女孩,并已领取二孩生育指标通知书或二孩《生育证》(以下简称“二孩生育证书”)的,由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广东省计划生育证件专用章后,该证书继续有效。
六、农业人口不符合新《条例》第九条规定6种特殊情况,原已领取二孩生育证书的,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检。
孕检诊断为已怀孕的,应在3日内到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一致的,经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可以生育;本人自愿采取补救措施不再生育的,按新《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复查结果不一致或有异议的,5日内到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孕检确诊为未怀孕的,应交回二孩生育证书,并即落实节育措施。
已领取二孩生育证书的已婚育龄夫妻,应自觉配合孕检(流动人口应回原发证书所在地参加孕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孕检,属本人责任的,视为未孕,收回二孩生育证书,并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七、新《条例》施行前发放的农业人口二孩生育证书,凡未经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加盖广东省计划生育证件专用章的一律无效;无二孩生育证书或持未审核盖章的二孩生育证书怀孕二胎的,按计划外怀孕处理。孕检确诊为怀孕、以后发生流产的,收回已审核的二孩生育证书。为防止弄虚作假,虽持有已经审核盖章的二孩生育证书,但预产期超过1999年8月31日而无特殊原因的,按计划外怀孕处理;1999年8月31日后生育的,按超计划生育处理。
八、自新《条例》公布施行之日起,农业人口中已签订的二孩生育合同书,符合新《条例》第九条规定6种特殊情况的,合同书继续有效;否则,合同书自动失效。
在签订二孩生育合同书时已交保证金的,合同书失效时退还保证金。
九、按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拒不落实节育措施而已收取节育保证金,无特殊理由的,应在新《条例》公布后一个月内落实节育措施,否则没收保证金,并责令落实;落实了节育措施的,退回保证金。
十、新《条例》公布施行后,少数民族自治县原已发给少数民族城镇生育二孩、农村生育三孩的生育指标通知书或《生育证》的,要在30日内参照本意见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孕检。已经怀孕的,允许生育;未怀孕的,收回生育指标通知书或《生育证》。具体政策衔接过渡工作,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参照本意见制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