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供货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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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供货合同

设备供货合同范文1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 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_¥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 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请记住我站域名/]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_¥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 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 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 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

7.1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无偿的指导服务,在甲方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根据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师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工程师的一切住宿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工程师现场指导时间在不超出_____天时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8.售后服务

8.1 设备自甲方签收后,乙方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8.2 在免费保修期内,机器内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邮件方式寄回乙方处进行免费维修更换。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以邮政快递方式进行文件原件的交换。

12.2 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___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供货合同范文2

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合同范文一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美的商用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见附件

第二条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如果产品属于标准产品,则按照国家产品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执行;

2、如果产品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以技术要求形式单独予以明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无明确说明的,视为按标准产品处理。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

乙方运输至甲方负责卸货;甲方人员签收货物并在工厂送货单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设备清单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有异议的,甲方应在签收前向乙方在场人员提出;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 合同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093700;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最终供货清单,甲方向乙方按供货清单支付清单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发货前,甲方向乙方100%支付清单剩余价款余额。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双方协商,以不耽误工期进展为原则,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款后10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和延误时间,甲方如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甲方提出更改机型的,交货期限重新确定。

第七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和乙方交货之日起36个月中先到期的时限为产品质量保证期。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取消订货合同总价款

2、 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月日:

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第二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费用负担及付款方式:

1、 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接收货物并提供设备货物储藏仓库或空间。

4、 运输费用(含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设备吊装费用另计。

6、 付款方式:(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三条乙方中央空调设备到货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认可。

第四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甲乙双方商定:2005年 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另计。

2、中央空调设备质量符合厂家提供的产品设计说明书上的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提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若涉及设备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甲方未能全额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固定价价款);

2、本合同中央空调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甲方未付清中央空调设备全款以前,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除合同第六、九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20天向乙方订购中央空调设备(厂方供货周期的原因);

2、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交货期顺延。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进行验收而造成的延误;

(4) 甲方同意的供货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中央空调设备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整机保修期为壹年(由厂家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中央空调设备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年月日:

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合同范文三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安装项目:中央空调设备

1、安装地点:

2、房屋结构:

3、安装内容及价格(祥见施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报价明细表)

二、安装时间及保修期:

1、安装时间:室内装潢同步协调进行,不得因时间不当而影响甲方装潢工程的改动或进度。

2、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合格后免费保修五年,终身维护。

三、中央空调品牌及总价格

1、安装品牌: 《 格力B系列 》 附属设施材质要求见《中央空调设备安装报价单》

2、安装价格:

3、此价格为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最终价格。

四、付款方式:

五、安装要求:

1、具体安装地点:通风口位置,布线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甲方如临时需变更的,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乙方安装的空调品牌,使用的材料必须与报价单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符合国家各种安全规定和行业规范。

六、安装验收:

1、以双方确认的安装施工图纸为依据,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

2、使用品牌、材质、型号等与报价单明细相符,使用效果达到说明书各项指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时间必须与甲方装潢工程进展相协调,影响甲方装潢工程进度等,承担甲方相应的延误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支付给乙方。

3、如乙方在安装中使用假冒或伪劣品牌、材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更换直到符合为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4、试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装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执份,厂家执有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如果双方因质量或制冷、制热效果有异议、纠纷,通过权威部门鉴定标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人:

电话: 电话:

设备供货合同范文3

论文摘要: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及签订具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达到利益一致。在PMC模式下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在设备供货分包的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管理工作范围内各自的责任、义务以及相关接口。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调整能源结构,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2日正式我国《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目标逐渐清晰。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约4 000万kW,届时核电总装机容量将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左右,核电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载我国发展和建设第三代核电站的核心企业,随着一系列主供应合同、施工合同于2007年末至2008年中的顺利签订,本核电项目下的《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中采用了全新的设备采购与供货合同模式。

本文首先通过介绍PM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即项目管理承包)的特点,简论了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及方法。

1、PMC合同的特点

PMC是当前世界上较流行的项目承包及合同管理模式,即由业主方选择并聘请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方履行对工程的整体规划、工程招标、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由于管理承包商从项目初期就开始全面参与,因此能够从项目建设的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各项投资控制以及设备采购、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以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质量最优。此外,项目管理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供货和施工阶段的招标,尽量缩短工程设备制造的周期,同时加快工程施工阶段的工期,为业主方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中,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关系。其中,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可以共同或分别签订合同,同时,业主方和项目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使PMC项目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利益一致,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项目管理方可以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则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方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业主与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间合理地分配了设备供货及工程建设风险,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

业主方在2008年与设计、设备供方联合体签订的《常规岛设计与设备供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方联合体牵头方,即与业主方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在其设备供货范围内按PMC模式开展合同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采购及供货工作,由业主方直接对其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同时双方约定项目管理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总价采用开口及固定总价上限,如设备总价超过固定上限,则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担超过部分的投资风险,如低于固定上限,则业主方将给予项目管理方一定奖励。

同时,业主方与PMC项目管理方签订了《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项目管理方按以下方式履行其项目管理责任、义务。

2.1提供预算

根据项目管理方以往的设备采购和供货经验,向业主方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采购详细预算。

2.2编制进度

项目管理方应根据项目2级建造进度计划,编制并提供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文件,以便于设计、采购与交货控制。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与采购相关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包号、计划签约日期、计划装运和抵达日期。项目管理方应根据进度计划定期报告并预告工作进度。

2.3月度报告

项目管理方每月5日前向业主方提供上月月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图纸交付)、采购(签约状态)、制造(设备交付);文件、设备的交付状态,每月更新,详细说明上月交付内容及下两月的交付计划;根据3级进度计划每月报告和预告设计、采购、交货状态;合同商务、财务状态,包括设备供货分包商履约、支付、变更及争议。

2.4项目管理

为执行本项目应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总体项目设计、采购管理和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讨论重大技术、商务事宜,检查项目执行状态,讨论工作程序的出版和升级情况。

2.5设立并报批项目组织机构

一旦项目管理方组织机构经业主方批准,未经业主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反之,业主方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方变更。如经批准修改,项目管理方应立即将其修订后的合同管理机构详情提交业主方审批。 转贴于

2.6建立采购制度、程序

项目管理方应建立专项或适应性的采购制度及程序,这些程序文件应满足合同及业主方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管理方应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作程序开展和完成各项设备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设备的质量、制造、交付过程负责。业主方有权参与采购过程,具体的参与方式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按照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补充协议”中的原则约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关于“设备采购与合同执行管理工作的接口程序”当中进一步确定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在合同执行与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与接口,界定双方的工作范围与运作边界。

2.6.1招评标阶段

①采购启动会议。项目管理方负责组织编制设备供货采购文件模板,包括各种形式的招标书、合同、协议,并报由业主方批准后出版实施。项目管理方应在各设备采购启动招/议标工作会议的前2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业主方指定的接口人。项目管理方提供的启动会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代码,采购范围描述,预计的设备招标方式,是否与其它项目的同类型设备捆绑执行集约化采购,启动会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业主方在收到上述启动会通知后,应在启动会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加启动会人员名单。业主方应在启动会上明确是否派遣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小组。不具备参与条件的,如公开招标以及集约化采购的项目,业主方不参与评标工作。采购启动会上,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参与人员共同讨论设备采购策略、采购方式、采购计划以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等内容。

②招标及澄清。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管理方关于发标、收标及技术、商务澄清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向项目管理方确认是否参与澄清,必要时也可对具体参与事宜提出不同意见及建议。

③评标。项目管理方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并征求业主方意见。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其成员可从采购小组成员中产生,也可重新确立,业主方有权指派最多各一名商务、技术人员代表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并进行商务、技术评标(打分)。此外,业主方也可以指派其他人员参与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人数不受限制,但不可进行商务或技术评标(打分),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遵守评标规则,并按照事先确立的评标方法、标准,独立进行评标(打分)。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在评标阶段不得就任何评标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向其行政领导汇报请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意见仅代表其各自独立意见。评标委员会中业主方成员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围标串标现象、信息泄露、投标人投诉等,应及时向业主方商务授权人汇报,并根据商务授权人的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工作,必要时做好相关记录。业主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保留意见的,可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的同时,说明不同意见,完全不同意评标结论的,有权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应以书面方式说明其理由。所有人员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2.6.2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阶段

①合同推荐和签订。所有设备采购的最终评标报告文件以及草签的合同文本应由项目管理方提交业主方审批。在项目管理方收到业主方的审批结果后,向设备供货分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方与设备供货分包商完成相关合同的签字、盖章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原件以邮寄至业主方指定接口人。业主方收到合同原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还项目管理方,如业主方无法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则应在限定日期内告知项目管理方原因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②保函。设备供货分包商开具的保函受益人为业主方。无论业主方是否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都将全权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偏差处理,对于保函内容不满足业主方基本要求或内容存有较大争议的,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业主方可提供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后,由业主方负责保函的接收、审查、修改以及管理工作。业主方在收到保函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向项目管理方反馈结果并提交复印件。

③合同变更的处理。在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设备供货分包商提出合同变更建议,项目管理方应在完成变更分析及评估后,提交业主方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如业主方同意合同变更,则项目管理方按照其内部有关合同变更程序的规定开展变更处理工作,同时,业主方有权在项目管理方组建变更处理小组时,派人参加变更处理工作。

④合同执行及管理。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方负责,业主方按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约定,并根据项目管理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直接对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并于付款后的1周内向项目管理方反馈支付情况。

设备供货合同范文4

随着我国各项医疗制度的不断实施改革,各地医院对于自身的软硬件服务设施正在进行不断的更换和完善。其中,医疗设备作为医院医务工作者进行正常工作的必要工具,它的采购过程有着严格的合同约束。大型医疗设备的购买成本费用高,使用寿命时间也比较长,这就决定了医院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必须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合同纠纷。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寻找对应的解决措施,可以使医院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降低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本文就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对策展开详细论述[1]。

【关键词】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现状分析

在医院医疗设备的购买过程中,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质量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必须引入合同管理。它是指采购过程中保障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法律文件管理的过程。这种合同的建立,给双方在购买过程中增加了一定的约束力。合同管理的存在,使得合同在法律范围内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确保了医疗设备在购买过程中的合法性。因此,深入地理解和分析医疗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医疗设备购买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合同管理综述

1.1合同管理最终实现的目标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双方在完成某些项目合作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都能认真地履行自身的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从而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来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本质工作是处理好双方在项目合作的伙伴关系,创造一种互信、相互扶持的良好氛围。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合同双方在项目合作中严格履行自身义务,顺利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保证采购项目产品的质量、成本、产品预付期等方面的内容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使采购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以经济、高效的完成方式达到最终目的。合同管理的建立,有效保证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合作项目完成的效率性。同时,在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对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随时纠正,避免为后期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对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具备如下的优点:(1)加强了对采购项目的有效控制和监管;(2)促使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3)节约了买方的采购成本;(4)有效规避了采购合同中的各种风险。

1.2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在完成一些重大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不仅会使双方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也会造成未来双方间合作的隔阂。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切身利益,促使采购过程的正常进行,便引入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存在,使得采购项目可以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设立和修改,可以对采购过程中双方的一些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同时,对于采购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合同管理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这些管理条例的存在,大大降低了交易过程中双方经济损失的概率。因此,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对于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具有现实的参考意义。

2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

在过去的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一般的合同样本都是由供货商制定并出示,购买成本费用较大的医疗设备才会使用相应的合同。但是随着法制化社会的建设发展,各大医院对于医疗设备的购买过程,投入了更多的工作精力。现阶段下,当医疗设备成本费用超过仅几千的条件下,一些医院也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对于一些小型医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数量较多时,有些医院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尽可能地通过合同管理的作用降低成本费用。并在每次合同签订完毕后,医院会进行相应的存档分类,认真保存。档案的存取工作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持,这也侧面体现出了当前社会形势下医院对于医疗设备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2.2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缺乏交货期对于产品的验收意识。在规定的期限内,供货商将自己的产品送到医院时,相关的医疗设备接收的工作人员有时直接签完单子将设备直接放入库房,或者大体进行外观上的检查。这种没有经过仔细的检查而造成后期医疗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是医疗设备接收工作者责任意识薄弱、对待自己工作不负责的体现。(2)忽略了医疗设备的质保期。一般大型的医疗设备质保期都在五年之内,而在医院与供货商合同管理的规定中写明:当医院在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一年后没有发现设备的故障问题,医院就必须将约定的质保金返还供货商。但是,在质保金退还后设备出现故障,当初的合同管理很难要求供货商继续履行自身的义务。(3)缺乏质保期内对于设备的维护意识。在质保期内,相关医疗设备工作者总是认为设备即使出现问题也会有相应的供货商维修,没有养成对医疗设备经常检查维护的习惯。(4)缺乏对合同的认真审核。在采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医院的工作者由于工作的疏忽大意或是自身专业水平的能力有限,在供货商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导致后期的医疗设备交付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一些分歧,影响了设备采购的进度。(5)对质保金的理解能力不足。质保金是为了确保医疗设备在交付后,可以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保障医疗设备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故障问题。正常情况下相关的工作人员都会要求延长退还质保金的期限,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些工作者忽略了质保金的重要作用,导致在质保金退还后,设备出现故障却无人检修的尴尬局面[3]。

3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问题解决的对策

3.1认真审核供货商的行业资质

大型医疗设备的售卖过程中存在着一笔可观的利润,这就直接导致了某些供货商在实际的采购项目合作中通过一些虚假的技术手段,假冒合格资质齐全的供货商。这就需要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员进行认真的审核,查看项目合作的企业是否具备专业的资质要求。主要审核的范围有:(1)企业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的编号,并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去核实查证,看是否存在这样的企业。(2)查看是否有国家卫生部下发的《消毒卫生许可证》。(3)查看是否有国家环保部下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查看是否有国家质检部下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通过对类似证件的审查,可以确定供货商身份的合法性。

3.2认真检查供货商过往履行合同的能力

通过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对同类行业的认真打听,找到可以证明供货商的经济实力、信誉等级的相关记录,从而考虑是否与该供货商进行业务上的合作。这种审查工作需要医院工作人员保持一种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有效的身份证明,从而加快采购项目的工作进度。

3.3做好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在这一工作的具体完成过程中,需要经过一些必要的步骤。比如,交付医疗设备时,打开设备的外箱:检查设备的整体外观是否受到损伤;箱子里的零件是否与订购的清单相符合;供货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相符合等。在这一工作的进行过程中,医院科室设备人员、产品设备管理人员、供货商或其代表必须同时在场,保证检验过程的真实合法性。当设备的外观及相应的手续通过初检后,需要对设备的实际工作性能进行相应的测试。具体过程包括:(1)产品的型号、参数、规格、数量;(2)由设备人员和医学工程师同时对设备的工作状态做一个整体性能的评估,看设备是否达到国家的行业标准;(3)对设备的合格证、保修卡以及其它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进行存档管理,以便日后随时查看。在对医疗设备性能测试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性能出现问题,要与供货商及时的沟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重新整改。同时,也应该主动记录下设备发生问题的时间、具体的问题现象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这样就避免了下次重新测试设备工作状态下一些常规步骤的重复执行,省去了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

3.4加强合同产生过程中的一些管理

在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都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当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一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能造成合同更改现象的出现,这时需要双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处理。类似的合同风险管理及合同结束后的一些工作,也需要认真对待。

4结束语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医院在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但是,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医院整体的工作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通过这些方法的有效应用,希望对相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面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作者:卢志民 单位: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罗峥,刀庆威.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疗设备,2010,(10)

设备供货合同范文5

关键词 国际EPC工程 采购 风险分析 应对措施

国际EPC(Engom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承包模式是近年来应用较广泛的一种项目承包模式。对于国际EPC工程项目而言,采购是项目实施期间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实现工程设计意图、顺利实施项目的基本保证。对于大多数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采购占整个合同的费用比例高达40~60%,甚至更高,且待购设备种类型号极多,品质和价格各异,因此采购过程的失误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甚至会导致承包商严重亏损。由此可见,采购既是整个工程进度的支撑,也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而在国际EPC工程承包模式下,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只是完成很少量的工作,项目采购所面临的采购范围数量,具体技术要求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变数,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很大风险。本文以国际EPC工程项目采购生命周期为主线,根据以往所承建的国际工程项目的经验,研究项目货物采购不同阶段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国际EPC工程项目主合同形成阶段

本阶段从投标开始至主合同签署结束。主要工作是根据招标文件对所需的设备材料进行询价,编制采购报价,进行商务谈判和签订项目主合同。

(一)制造标准差异风险

国际EPC工程的招标文件因国别、项目性质及咨询公司的设计理念不同,因而规定的设备及材料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如英国标准、德国标准、美国标准和日本标准等。如果在投标时设计人员经验不足、不熟悉各种标准,或因为对招标文件理解产生偏差而直接根据经验采用常用标准甚至是国内标准进行设计,常常在实施过程中因标准不一致而被监理工程师拒绝接受,这是设计变更经常发生的原因,常会引起采购成本的显著增加。另外投标时间短,设计人员对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了解不深入,各专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容易造成设计工程量的缺漏,最终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成本的增加。

此外,如果在EPC采购合同中对整个工程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重要设备的制造标准。若承包商从业主指定的厂家采购设备,但该厂家在制造该设备时无法采用项目规定的制造标准,而是采用自己的标准,如若在EPC合同中约定是美国标准,但承包商在业主指定的厂家中选择德国厂家,而德国厂家的制造标准与EPC合同要求的不一致,这种标准时常会被业主拒绝认可,这也是EPC合同形成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

非洲某国地面油田注水工程项目中,业主招标文件采用的是Agip标准,对具体的工艺流程、阀门类型以及配管等级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承包商在项目投标的时候不了解Agip标准,只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流程图和经验估计进行设计,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增加了阀门数量(由15个增加至314个)、还提高了等级(由闸阀改为球阀),直接造成几百万美元的额外采购成本。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优化内部管理,多了解不同的国际标准,建立主要国标标准库;不断提高承包商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完善标准化设计工作,加强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并提高语言水平。

二是实施投标控制,提高风险意识,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澄清,并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加强设计审核工作。

三是争取合理要求,如果确实由于设计经验方面原因造成报价偏低,可依据合同公平的原则,以重大误解为由向业主发出解释,争取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经验方面的原因不能作为项目索赔的依据。

(二)材料设备价格上涨风险(物价上涨风险)

绝大多数国际EPC工程合同都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是不调价的。而设备材料的采购从项目投标、中标、合同签订到具体实施,需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其价格受政治、经济等众多因素影响,因此投标时的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之间会存在较大的价差。此外,全球金融危机、国际市场需求变动、国际原油价格起伏以及国际货币市场汇率波动等,都会对设备材料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成为承包商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

合同形成阶段,如果承包商投标时所做的询价工作不够充分,没有准确掌握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地区、采购渠道以及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等信息,在合同谈判时没有及时修订条款,对价格比较敏感的材料设备未获得宽松的合同要求,或者供货合同不具有较强的约束力,都会造成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合同报价而产生亏损。

非洲某国长距离原油成品油管道EPC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在2007年12月投标预算时,其中的一种材料热收缩套价格为25.73美元/套,但在2008年4月实际采购时该材料已经上涨到36.17美元/套,平均价格上涨幅度高达40.56%,从而造成承包商采购成本大幅增加,大大降低了项目的盈利水平。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了解工程所在国的经济形势,掌握国际市场各种物价浮动的趋势,在投标报价时对于某些受市场影响较大的设备材料价格考虑适合的价格上涨系数,确定合理的风险费用。

二是在项目主合同签订阶段争取合理的合同条款,尽量包含针对材料设备价格波动的调价条款;如果合同中已包含了调价条款,承包商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准备和提供各阶段材料设备涨价的记录和证据,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计算采购变动费用,并且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和交涉。

三是在实际采购过程中调整采购计划,根据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和工程计划进度选择合适的进货时间和批量;根据周转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汇率、利率等情况采用合理的付款方式和付款币种等,尽可能减小价格变动对工程总成本和期望效益的影响。

(三)采购货源风险

国际工程项目投标中存在着因采购货源导致的风险。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EPC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一般都会附有供货商清单,承包商需要在此清单范围内进行供货商询价。这些供货商对业主来说都是长期供货商,但对于承包商来说则比较陌生,甚至根本找不到联系方式,更别提获

得报价了。在此情况下只能通过以往供货商或国内供货商进行询价,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业主却要求必须使用指定供货商,常常导致采购价格与投标价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例如,非洲某国地面油田注水EPC项目中,投标时仪表风撬的报价采用国内供货商组装报价投标,但在实施采购时,业主规定采用原国外供货厂家,仅此一项支出成本就比投标时增加了36万欧元左右。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单单因为采购货源风险的发生就造成了承包商几百万欧元的损失。

第二,在国际EPC工程项目中,投标阶段由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很不完善,许多国外供货商不提供报价,或者报价反馈时间较长,超过投标规定时间。这也是采购货源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大量的国际EPC工程项目招标,使采购市场货源相对稀缺,逐渐倾向于“卖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供货商对于承包商投标阶段的预询价往往会报价虚高,很可能会使投标价格过高而产生流标的风险。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在投标阶段寻求业主支持,努力获得指定供货商的联系方式以便获得准确的采购报价。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投标报价时应在当地考虑多家货源,并报请业主同意潜在的供货商的选择,尽量不只报一家。如果可能,请求业主取消强制性要求,适当放宽供货商范围。

二是对于业主指定的供货商,如果发现其在以往的项目合作中出现过重大事故,或有过供货不良记录,承包商应主动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业主提出更换请求。

三是对于只能从唯一供货商处采购的设备材料,承包商应尽早与相关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并优化设计,减少对该设备材料的依赖程度,以避免采购实施时受制于供货商。

四是对于大宗材料或价格昂贵的设备,承包商应尽量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供货商。必要时,签订有约束力的供货合同,即若承包商中标,承诺按报价购买,供货商承诺按报价供应,同时加大违约金约定金额。

(四)法律法规风险

项目主合同形成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承包商通常不可能对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强制规定、进口许可规定、海关监管制度、禁止进口规定、税法及第三国法律适用要求等)进行细致深入的调研分析,会在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遭受损失,此类风险常见于新开发的国际市场。

某国东气西输管道EPC项目全长1088公里,包括线路安装、四条定向钻穿越和两条顶管项目,投标阶段因不了解当地对于进口方面的规定,在中标后的项目初期,需要进口大量的施工设备材料至项目所在地,由于承包商未及时在项目所在国注册公司,只能将已采购的材料设备物权临时移交所在国负责进口的公司,自己失去对材料设备的实际控制权,后来发生设备运输损坏、清关时间滞后等多项风险事件,极大地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及工期。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在合同形成阶段,对工程所在国当地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分析,包括与当地的中国工程公司、中国驻外使馆以及工程咨询协会等积极进行沟通,尽早完成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及应对措施的研究。

二是委托工程所在国的相关行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物流公司、清关公司等)提供与该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等,依次制定计划并形成合同。

二、国际EPC工程项目主合同履行阶段

本阶段从国际工程项目采购实施开始直至项目结束。主要工作是根据采购合同完善前期设计,编制详细计划,实施采买工作,包括催交、检验、运输以及获得相应支付等。

(一)涉及采购工作的设计管理风险

设计工作的好坏,对采购的质量,成本以及进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良好的采购设计管理则是顺利实施后续具体采购工作的前提,如果出现差错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常设计风险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承包商设计人员对合同文件的理解与业主的设计理念可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延长设计文件编制、业主审核和最终批准的时间,特别是如果该采购设计处于整个项目的关键路径上,会剧烈影响后续的采购乃至施工活动,对项目工期和成本造成大范围变动。

其次是设计时,采购的货物标准过高或者设计余量过大,都有可能导致实际采购价格远远高于概算和预算价格,形成较大的风险。

再者是业主要求变化或者前期设计错误而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同样会引起整个采购计划变更,并使采购成本发生大幅度增加。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在采购设计中,承包商应认真审查合同要求,正确理解业主意图,避免由于文件不合格造成的反复修改。另外要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争取缩短业主审批设计文件的时间。

二是优化采购设计组织,规范设计人员行为,不得随意提高设计标准和增加设计内容,加强设计审核工作,在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评审过程中,由两步评标法(即借鉴国际工程项目业主的评标办法,先评技术标,再对技术标合格的厂家,进行商务标的评标;在技术合格、重要商务条件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最终评议核算价格高低确定中标人)代替以前的综合评审法,克服综合评审法中由于选择高标准厂家而造成采购价格过高的弊端。

三是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应事先向业主提出澄清或者向业主声明,得到业主批复后再进行详细设计工作,并及时保留与索赔相关的依据。

(二)供货商供货风险

国际EPC工程项目设备材料规格品种繁多,供货商来源复杂数量众多,且供货周期普遍较长,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供货风险的概率较高,且风险危害较大,会对采购环节,甚至整个项目的工期、成本及承包商信誉造成巨大影响。供货商供货风险主要包括供货不及时、供货质量缺陷、出厂检验未检出的瑕疵、不能及时提供备件、故意抬高备件供应价格、现场技术服务不全面、售后服务不及时、交货资料未满足业主要求等方面。

例如,非洲某国承建的项目,承包商从国外供货商处采购一批阀门,在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打压试验时出现了泄露,设备根本无法安装使用,所有阀门只能返厂修理或者丢弃重新订货,大量增加了采购费用,也严重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工期。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由业主指定供货商造成的采购延误以及成本增加等事件。要就可能发生的后果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得到妥善处理。

二是对于从未合作过的供货商,承包商要加强对其资金、信誉

和供货能力方面的调查了解,以防上当受骗;

三是与供货商签订完善的供货合同以制约其行为,如在支付、违约、质量检验和索赔争议等条款中详细列明双方的责任义务,并要求供货商提供质保金,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也要注意及时做好索赔准备工作;

四是加强督办、驻厂监造、第三方检验以及运输管理等工作,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到达现场。

五是对在其他项目中出现过供货事故或者存在其他不良记录的供货商要将其加入黑名单,在以后的项目中不与其合作。

(三)外汇交易风险

外汇交易风险是指在国际EPC工程项目中,业主支付币种和承包商进口材料设备支付币种不一致的情况下,当汇率变动时实际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如果业主支付币种与承包商进口材料设备支付币种相同,则不存在此项风险。

哈萨克斯坦某工程项目,由于哈萨克国家银行在2009年2月宣布美元对哈萨克法定货币坚戈(哈萨克斯坦法定货币)的兑换基准价从1比120调整为1比150,坚戈贬值25%。而该项目中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主合同的支付币种为坚戈,与供货商签订的国外进口材料设备合同的支付币种为美元,这样在外汇交易中使承包商蒙受了本不该有的重大损失。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在可能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需要的外币种类和数量,要求业主以多种货币组合的方式进行支付,尽可能降低采购支付币种与业主支付币种的不一致。如果能够以业主支付币种作为采购计价结算货币,则可完全消除该类外汇风险。

二是通过变更采购地降低汇率变动影响,即如果项目所在国货币发生贬值,则承包商要尽可能从当地采购材料设备,反之应尽可能从项目所在国外采购,以降低运输风险和成本。

三是与业主商议,将汇率波动可能造成的额外损失通过合理调整方式纳入主合同当中,来减小双方的外汇交易风险。

四是选择适合的外汇交易方式。如采用远期外汇交易、外币期权交易等。

(四)物流运输风险

物流运输是国际EPC工程项目采购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最大的一个环节,也是极易产生风险的阶段。承包商需要选择不同的物流交货方式,以最经济的方式保证物资顺利到达现场,由于对工程所在国当地的法律法规、进出口流程、港口选择等调研不深入,或者选择的公司经验及实力不够,通常会遇到以下的问题:通关时间过长,造成设备材料滞港无法及时运抵施工现场,进而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因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及运输周期等方面因素影响,时常会出现设备材料损坏的情况。

针对此类风险,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是加强前期调研,充分了解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进出口操作流程,在项目正式启动前争取完成公司相关机构注册(如果项目所在国需要的话)。

二是派遣有经验的业务人员考察、熟悉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同时雇佣富有经验和实力的专业公司,解决包括运输和清关等在内的物流运输事宜。

三是熟悉各种物流模式的特点、优势和劣势,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共同制定合理高效的物流运输方案。

设备供货合同范文6

经国务院批准,对2007年7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的长期贸易出口合同,适用以下退税政策。

一、对下列9个长期贸易合同,准予出口企业持已签合同或中标证明,于本通知下发后l0日内,到当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备案,准予按2007年7月1日前的出口退税率将合同执行完毕。

(一)中汽凯瑞贸易有限公司与古巴交通部TRANSIPORT汽车公司,签订的总金额为9124万美元的出口大宗柴油发动机的长期供货合同。

(二)江苏亚星锚链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1日政策调整前,签订的总金额为1.3亿美元的出口船用锚链和海洋石油工程链的长期供货合同。

(三)麦基嘉集团定牌生产企业(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48249183美元、南通中远钢结构有限公司32284275美元、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13960905美元、上海凯航通力船用设备有限公司16131786美元、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4085111美元、重庆国营川东造船厂369629美元、张家港市禾佳钢结构有限公司530000美元、张家港市安远钢结构有限公司1859316美元)在2007年7月1日之前与外国客户签订的总金额为130233205美元的船甲板舱口盖和滚装船设备的长期供货合同。

(四)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2007年6月18日中标,总金额为1050万欧元的出口韩国和德国的焦炉设备的长期供货合同。

(五)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1日政策调整前签订的总金额为8.48亿人民币的出口西班牙、突尼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加纳、尼日利亚等国的离心球墨铸铁管及其配套管件的长期供货合同。

(六)河南宝龙国际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出口叙利亚的电工圆铝杆,总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长期供货合同。

(七)福建福耀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1日前与巴西、美国、俄罗斯、韩国、目本、西班牙、印度、德国和英国等国客户签订的总金额为72亿元人民币的汽车玻璃的长期出口合同。

(八)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化宁波公司在2007年7月1日前与欧盟的客户签订的总金额6024.5万美元的出口草甘麟和双氧化物等货物的长期供货合同。

(九)石家庄鸿锐集团有限公司在2007年4月以前与美欧客户签订的总金额1.993亿美元的出口PVC、丁腈手套的长期供货合同。

二、对其他2007年7月1日前签订的、且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合同期限超过1年,价格不可更改的长期出口合同,凡在2008年2月15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经审核无误,特批准予凭出口合同到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按2007年7月1日前的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对2008年2月15日以后上报的一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