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史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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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论文

古代历史论文范文1

汉代儒家普遍对天文历法感兴趣,并有所研究,这不仅有其方面的原因,也与儒家讲“天人合一”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汉代儒家中,对天文学颇有研究的,至少有扬雄、桓谭、刘歆、贾逵等。

西汉时期,天文学上有所谓浑、盖之争。关于宇宙的结构,中国古代早就有天圆地方之说。西汉初,有《周髀算经》提出所谓“天似盖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的盖天说;另有一种盖天说则认为“天员如张盖,地方如棊局”,“天形南高而北下,……天之居如倚盖”,也就是说,天有所倾斜地盖着地平面;并且认为,“天旁转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随天左转,故日月实东行,而天牵之以西没”;与此同时,浑天说也已出现,这就是后来张衡在《浑天仪注》中所说的“天如鸡子,地如鸡中黄,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则半覆地上,半绕地下”。[4]然而,在西汉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盖天说。

天文学上的浑、盖之争引起了当时儒家的注意。两汉之际,桓谭与扬雄就浑、盖曾多次交锋。桓谭(约公元前23~公元56年),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淮北市)人。他“博学多通,徧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扬雄辨析疑异”[5];著作有《新论》。桓谭对天文学也颇有研究。他曾经在主管刻漏时,发现刻漏的度数随着环境的燥、湿、寒、温的变化而不同,因而在昏、明、昼、夜的各个时候,刻漏的度数是不同的。所以,他在白天还参照了晷影,在晚上还参照了星宿,从而得到了正确的时间。[6]此外,在宇宙结构问题上,他反对盖天说,主张浑天说。

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字子云,蜀郡成都(今属四川)人。他博学多才,在语言学、文学和方面较为突出。曾摹仿《周易》作《太玄》,仿《论语》作《法言》。

扬雄重视对自然的研究,他曾经说:“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技。”[[7]]扬雄认为,儒家学者应当“通天地”,就是要研究自然,并进一步“通人”。显然,在他看来,儒家也包容科学,而不是排斥科技,不是轻视科技。

扬雄对天文学很有兴趣。在宇宙结构问题上,他起初相信盖天说,后来因多次受到主张浑天说的桓谭的责难而发生了改变,接受了浑天说,[8]而且,还提出“难盖天八事”:[9]

其一云,“日之东行,循黄道。昼夜中规,牵牛距北极南百一十度,东井距北极南七十度,并百八十度。周三径一,二十八宿周天当五百四十度,今三百六十度,何也?”

其二曰,“春、秋分之日正出在卯,入在酉,而昼漏五十刻。即天盖转,夜当倍昼。今夜亦五十刻,何也?”

其三曰,“日入而星见,日出而不见。即斗下见日六月,不见日六月。北斗亦当见六月,不见六月。今夜常见,何也?”

其四曰,“以盖图视天河,起斗而东入狼弧间,曲如轮。今视天河直如绳,何也?”

其五曰,“周天二十八宿,以盖图视天,星见者当少,不见者当多。今见与不见等,何出入无冬夏,而两宿十四星当见,不以日长短故见有多少,何也?”

其六曰,“天至高也,地至卑也。日托天而旋,可谓至高矣。纵人目可夺,水与影不可夺也。今从高山上,以水望日,日出水下,影上行,何也?”

其七曰,“视物,近则大,远则小。今日与北斗,近我而小,远我而大,何也?”

其八曰,“视盖橑与车辐间,近杠毂即密,益远益疏。今北极为天杠毂,二十八宿为天橑辐,以星度度天,南方次地星间当数倍。今交密,何也?”

在汉代天文学的发展过程中,桓谭对于盖天说的责难以及扬雄的“难盖天八事”,实际上促进了浑天说的发展,对于后来浑天说取代盖天说的地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汉初的历法基本上是沿用秦以来的颛顼历。颛顼历是一种古四分历,以365 1/4日为回归年长度,29 499/950日为朔望月长度,十九年七闰。汉武帝时,公孙卿、壶遂、司马迁等受命议造汉历;最后,在18种改历方案中选定了邓平所造的八十一分律历,称太初历。太初历以365 385/1539日为回归年长度,29 43/81日为朔望月长度。西汉末年,刘歆修订太初历而更名为三统历。

刘歆(?~公元23年),字子骏;后改名秀,字颖叔。沛(今江苏沛县)人。他集六艺群书,撰为《七略》,包括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西汉末年,他建议将《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立于学官,移书责备太常博士,遭今文经学家的反对。王莽执政时,刘歆任国师,后因谋诛王莽,事泄而自杀。

《三统历》的主要是运用“三统”解释历法。[[10]]刘歆说:“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周易》乾之初九,音律黄钟律长九寸,为天统;坤之初六,林钟律长六寸,为地统;八卦,太簇律长八寸,为人统。刘歆的《三统历》采用太初历的日法八十一,并说:“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

至于一个朔望月的日数,刘歆根据《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说:“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有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用算式表达:

{[(1+2+3+4)×5-1]×2×3×4+19+1}×2=2,392

2,392÷81=29 43/81 日

这就一个朔望月的日数。按照十九年七闰,所以,

(19×12+7)×29 43/81÷19=562120/1539=365 385/1539日

这就是一回归年的日数。

刘歆又根据《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说:“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即:

(9+10)×81=1,539年=562,120日

“三统,是为元岁”,即:

1,539×3=4,617年

由于干支记日法60日为一周期,一统的日数562,120除以60,余数为40,所以,若以甲子日为元,一统后为甲辰,二统后为甲申,三统后才又到甲子,因而三统为一元。刘歆说:“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

在这一基础上,刘歆根据《周易·系辞上传》所谓“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说:“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降于六体。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用算式表达:

{[(3×3)×(2×4)×(9+6)]×8×8}×2=138,240

接着,“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与太极上元”。用算式表达:

138,240×19×3×3=23,639,040年

“太极上元”实际上是5,120元的大周期。

《三统历》在运用“三统”解释历法时,还涉及历法,有节气、朔望、月食及五星等的常数和运算推步,还有基本恒星的距度。与以往的历法相比,《三统历》包含了不少新的内容。它提出了所谓“朔不得中,是为闰月”的设置闰月的方法,即以没有中气(二十四节气中,从冬至起,奇数的为中气,如大寒、雨水、春分、谷雨等十二节气)的月份为闰月。《三统历》还提出以135个朔望月为交食周期,其间有23次月食,并且给出了月食发生的月份的推算方法。此外,《三统历》所测的五星行度和会合周期的精度都较前有明显提高。《三统历》在中国古代历法的发展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被认为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完整的天文学著作”,“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历的雏形”。[11]

三统历施行一百多年后,“历稍后天”[12]。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三统历“失天益远”,于是,章帝“召治历编訢、李梵等综校其状”,并下诏改行四分历。在修订东汉四分历的过程中,任左中郎将的贾逵与治历者进行了多次的讨论。因此,东汉四分历实际上是贾逵会同编訢、李梵等人集体讨论修订的。

古代历史论文范文2

【关键词】中国古代 民事立法 立法薄弱

一、关于“中国古代民法”的定义

要研究关于中国古代民事立法的相关问题,本来应当开章明义直接切入,先引经据典,诸如中华法系的代表《永徽律疏》《大明律》《大清律例》等等关于民事的立法,描述下古代民事的立法概况,总结出我国古代民事立法先天发育未齐、后天营养不良的发展状况,之后可以就经济原因、制度原因、政策原因等进行分析成因,最后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结论。

但是每个问题的论证都应该是遵循逻辑的,逻辑学里有一个著名的论证方法,即三段论,先后顺序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在文中,大前提就是中国古代民法。所以我们首先研究的应当是我国古代的民法究竟如何定义的问题,这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少了这一步的论证,之后的因果关系就无法论证。

众所周知,所谓“民法”这一说法,不是自古有之的,是从西方法律文化中取来的舶来品,我们现在讨论这个问题好像已经理所当然的,其实我国古代到底有无“民法”本身就是一大争议。就我所搜集的资料,就这一问题大体有以下四种学说,即即:肯定说、否定说、民刑合一说和民法与礼合一说。

肯定说对我国古代“民法”的存在持肯定态度。我国春秋之世,礼与刑相对立。礼所规定之人事与亲属二事,周详备至,远非粗陋的罗马十二表法能望其项背。礼为世界最古最完备之民事法规。商鞅变法以后,礼与刑之间的分界泯灭了,中国古代的民法都只是残留在律典的户婚、杂律中。故中华旧法以唐律为最完备,其民事部分,唯户婚、杂律中,能见其梗概。

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由于民法所规范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在中国古代的农耕社会中不够发达,国家倾向以刑罚维持社会秩序。一些简单的社会关系则付与习惯加以调整,所以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民法一说。

民刑合一说。持此说者众。其论证大致为:以调整对象为界限,古代律典中存在民事和刑事之间的实质区别,尽管民事规范较简略,但仍可将中国古代的成文律典看作民刑合一的法律体系。此说实际上与梁启超一致,但又认为在现在应该算是私法典规定的事项也包含在这些公法典里面,从来没有以为是特种法典而独立编纂的。民法与礼合一说。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没有民法,只有礼。”但这只是为了强调中国古代民事纠纷的处理是运用礼的精神,其实质是表明这样一个立场:不应该用西方意义上的民法来套中国古代的情况。但是,此说被认为是缺陷在于把礼与法对立起来,认为礼不具备法律性质,因而是片面的,从而未能成为通说。80年代后大陆学界普遍认为:从广义来看,无疑在我国古代是存在调整民事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亦即是存在民法的。

以上四种学说是我搜集而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江教授对这几种学说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证,很受其启发,在此我就不一一赘述他的论证过程。

虽说如此,还是“强制”引入一个概念,即“广义的民法”。“广义民法”的特征是主体自己设定权利和义务,核心是契约自由。这显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定义,但有了这个基本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论述了。

二、浅谈中国古代民事立法薄弱的原因

我国古代的民事立法确实是相当薄弱的,从战国时李悝著《法经》起,直到封建末世的《大清律》,历代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中国古代并没有出现一部单一的民法典。这话虽不失绝对和武断,却也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中国古代国家对私权益的漠视和民事立法的薄弱这一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什么原因制约了中国古代民法的发展?笔者试从以下角度来探讨其原因。

首先,中国古代民法文化不发达的根本原因,是经济上的农业自然经济。秦统一以来,不仅封建地主阶级的庄园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甚至作为封建社会基本细胞组织的一个封建家长制家庭,也是彼此孤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由于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赖于市场,因此,商品经济不发达,从而束缚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发展,没有也不可能制定出一部独立的民法典。礼恰恰填补了这一空白,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特殊性,使礼由从前的祭祀仪式跃而成为治国之本。相反,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民法文化,就受到压抑而极少发展的机会。

其次,封建专制主义,是礼的政治基础,是民法文化不发达的直接原因。法律固然是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反映,但毕竟法律是由统治阶级直接制订的。建立在农业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专制主义,王权至上,一般的社会秩序不是靠法来维持的,而是靠宗法、靠纲常,靠下层对上层的绝对服从来维持。于是,人治与礼治便被宣扬来代替法治。这样,由当事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民法文化,在专制主义的土壤中发育不良就毫不足怪了。

再次,封建国家推行的重农抑商和海禁政策束缚着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制约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经济因素。从商鞅变法时起,便推行以农为本的重农抑商政策,并对商人的活动多方限制。商人转而经营土地,以地租剥削为可靠的财富来源,并得到商人兼地主的社会地位。但是,商业资本的利润转化为地租,妨碍了商业资本投向扩大再生产,必然栓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是中国封建时代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充分发展的基本原因之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我们先通过逻辑演绎想要明确中国古代民法的定义,引出了四种不同的主张,接着比较艰难的得出一个“广义民法”的概念,得出我国古代民事立法较为薄弱这一结论,在此基础上浅谈了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

参考文献:

[1].中国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古代历史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茶饮”史话

 

茶与可可、咖啡并称为世界三大饮料。在这三大饮料中,只有茶的故乡在中国。种茶、制茶和饮茶都起源于中国。但茶叶在中国成为一种普遍的饮料,并进而走向世界却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岁月。

中国对茶的饮用可以追溯到传说中的神农氏时代。相传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先祖神农氏创立了医学。为了帮助人们战胜疾病,他通过遍尝百草来识别和了解药性,寻找治病的药草。有的草会含有毒性。据说有一日他尝了72种毒草,中毒72次。但是他都通过饮用一种神奇的药草而化险为夷。这种神草名叫“荼”。“荼”就是后来的茶。茶在古代还被称为“茗”,“皋芦木”。从这个传说看,中国人开始认识茶树及其药用功能已经有5000余年的历史了。

从文字记载的历史来看,我国先民发现茶也有二、三千年的历史了。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

中就有了“采荼薪樗”的诗句了。意思是说农夫们采摘茶叶,砍柴为薪。世界上饮茶,种茶起源于中国,那么中国的茶树栽培和饮用又起源于那里呢?研究表明,它起源于巴蜀地区人文历史论文,即今天的四川一带。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认为:“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饮之事。”东晋《华阳国志·巴志》上记载:“就丹、漆、荼、蜜……皆纳贡之。”意思是说古代四川向中原地区交纳,丹药,油漆、茶叶、蜂蜜等当地特产。从地名学来看,蜀国在古代又称为葭萌郡。葭萌是古蜀人对茶叶的一种称谓。因此葭萌郡的意思是茶郡之意,即生产茶的地方论文服务。历史记载,西汉时巴蜀一带便已经饮茶成风。市面上有各种各样的茶具出售。茶具的市场化正是茶饮普及化的表现,也是茶饮民间化、群众化的结果。

三国两晋时期,饮茶之风在中国的范围日渐扩大。特别是当时的文人更是把以茶待客作为交往的一种重要方式。正是由于文人们的参与,中国的茶饮很快发展演变成茶艺,并进而形成独特的中国茶文化。到了南北朝时期,随着佛教的盛行,和尚坐禅破睡,饮茶发挥了独特的功效。因此各地的寺院开始大量种茶和饮茶。饮茶之风也就随之盛行开来,当时的人们称“茶佛一味”。唐朝时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顶峰,社会经济的空前繁荣也推动了茶饮之风在世界范围的流行和传播。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并且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有关茶饮的学术专著,陆羽的《茶经》就在这一时期问世。为了纪念陆羽在推动中国茶文化方面的独特贡献,人们把“茶神”的桂冠送给了他,并将他供奉在官府的茶叶库和民间的茶肆之中。自唐以后,茶饮之风不但在中国大行其道,并成了人们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而且随着各国商人,使者纷纷前来唐朝进行商贸和文化交流,而将茶饮之风也带到了世界各地。中国通往西方的丝绸之路确切讲来应该称为“丝茶之路”,因为茶叶也是当时商贸交流的重要商品。中国的近邻日本茶道之风更是盛行。据说唐朝时日本高僧最澄来中国求佛,回国时将中国的茶籽带回日本,进行种植并获得成功人文历史论文,从此日本人也开始有了饮茶的习惯,并将中国的茶艺技术发扬光大,形成了在今天仍然风靡全日本的具有大和民族特点的日本茶道文化。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中国人饮茶已不但是为了解渴、保健和提神,而是将茶饮当作一项高雅而又精致的艺术生活来看待。茶除了它的实用功效外同时也富有欣赏情趣,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中国人饮茶注重一个“品”字。品茶不但能鉴别茶的优劣,更带有神思遐想和通过茶因所产生的情趣。在百忙之中泡上一壶或浓或淡的茶,择雅静之处自斟自饮,或与朋友对饮,不但能消除疲劳涤烦益思,振奋精神,还可以在细啜慢饮之中,得到美的享受,使精神境界提升到一种高雅艺术境界之中。正因为茶饮的这种功效它特别受到历代文人墨客们的青睐和追捧。也正是他们的参与,使茶饮已变成了国人的一种文化行为。品茶待客成了我们生活中一项高雅的娱乐和社交活动。

古代历史论文范文4

关键词:历史学科 学习习惯 学习效率

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培养能力、提高自我素质的重要前提。要想在历史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那就得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其今后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初中阶段是各种习惯诸如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尤其是学习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就会变成人生道路上前进的巨大力量,终生受益。错过了最佳时期,再想改掉恶习,更是十分艰难。我想结合历史教学实践,对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和体会。我认为作为七年级学生来说,应重点养成如下良好习惯:

一、课前认真预习,做到有的放矢

预习是求知过程的一个良好开端。认真的预习,可以提高课堂的学习质量,可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改变学习的被动局面,可以作好接受新知识的准备。历史课预习要通过看书本,了解文章的内容、概要和观点等实质性问题;要掌握文章的中心思想,并能用自己的话来复述,达到灵活运用的程度。为此,教师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的预习要求,检查、了解学生的预习情况,指导学生掌握预习的方法,如要求学生在预习时学会圈点批注、摘抄、编写阅读提纲等。另外,为了能够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复习,教师还可以在课前精心设计预习提纲。如我在讲授七年级历史下册《灿烂的宋元文化》这一课时,主要就是通过自主学习提纲,让学生自主来进行学习的。

首先设计学习提纲:

1.同学们都知道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宋元时期有几项重大发明呢?

2.活字印刷术是谁发明的?这项发明较原来的发明有何重大的进步意义?今天这一领域有何重大发展?

3.指南针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何时开始用于航海事业?对世界文明有何重大贡献?

4.火药是如何发明的?何时开始用于军事上?想一想古代用于军事上的“火箭”与现在航天发射的火箭有何异同?

通过设计这样的学习提纲,使学生的认知结构呈现出“接受史实——理解史论——掌握历史方法”的梯次变化,然后,引导学生在宽松的思维氛围中自主思索,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加深对历史知识的理解、把握,实现认知的重组和思维创新。

二、上课专心听讲,做学习的主人

历史学科普遍不被学生重视,在此背景下要想提高学科成绩,必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所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除了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学生上课专心听讲的习惯。

1.帮助学生克服分心。在教学中要时刻注意学生的学习状态,使学生听课学会思路追着老师的话转,时刻不离老师的讲话或板书,尽量当堂掌握所学的知识点。

2.积极思考,敢于提问。思维是智慧的源泉,没有思维就没有知识的理解、消化和升华。积极思考、敢于提问是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因素。新课程重视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在课堂教学中要重视师生互动,通过各种教学手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从而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学目的。

3.要求学生做好课堂笔记。要使学生明确做课堂笔记并非指把老师所讲的、所写的一字不漏地记下,而是要记录老师所讲的重点、难点,当遇到不懂的地方,要随手记下来,以便课后再去问老师。

三、课后及时复习,消化重难点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遗忘是先快后慢的。识记后的两三天,遗忘速度最快,然后逐渐缓慢下来。因此,要求学生对刚学过的知识要及时复习,忌在学习之后很久才去复习。这样,所学知识几乎会遗忘干净,就等于重新学习。及时复习的优点在于可加深和巩固对学习内容的理解,防止通常在学习后发生的急速遗忘。

四、主动阅读历史课外书籍,激发学习兴趣

历史课外书籍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等特点,学生可以通过对课外历史书籍的阅读,激发对历史学习的兴趣。这是促使学生学好知识、发展思维、提高全面素质的重要途径。如教师在讲完《春秋战国时期的纷争》这一课时,可以布置学生阅读《东周列国志》、《上下五千年》等书籍,也可以通过组织撰写相关历史论文的活动,让学生自由阅读与自己撰写的论文有关的历史书籍,从而激发对历史的学习兴趣。

五、认真对待考试,训练考试策略

古代历史论文范文5

关键词:陈侯三敦;铭文;文字

中图分类号:K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1-0188-02

陈侯三敦是战国时期齐国陈侯午及陈侯因齐父子两代所铸造的祭器,分别是十年陈侯午敦、十四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都是齐系著名的青铜礼器。本文拟从陈侯三敦的概况、铭文内容及三敦铭文殊的文字现象等几大方面简要分析它们的名称、收藏、著录、铭文、敦文中的特殊文字现象。

一、陈侯三敦概况

十年陈侯午敦是战国晚期齐桓公时器,该器先为容庚先生所得,形制与十四年陈侯午敦同,盖丢失,后归华南师范学院。《殷周金文集成》、《商周金文录遗》、《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均有著录。

十四年陈侯午敦也是齐桓公时器,传世共二器。据徐中舒先生考证两器形状不同而铭文相同,磨灭处可互相补足;其中一器原藏热河故宫,现藏北平古物陈列所之武英殿,载于武英殿彝器图录,另一器原为海丰吴氏(子)所藏,现归建德周氏(季木),铭文著录于古。该铭文《殷周金文集成》、《三代吉金文存》、《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均有著录。

陈侯因■敦是战国晚期齐威王时器,据徐中舒考释,该器原为潍县陈氏(齐)所藏,现归庐江刘晦之所有。铭文著录于《齐集古录》、《周金文存》、《商周彝器通考》、《殷周金文集成》、《三代吉金文存》、《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等。

二、陈侯三敦铭文

十年陈侯午敦铭文共八行三十八字,大意是公元前365年,陈侯午群集诸侯于齐,诸侯向陈侯午进献青铜器,陈侯午将其做成敦,用以祭祀以保佑齐国。铭文主要点明作器的时间、材料来源及器物的用途、作器的目的。

十四年陈侯午敦铭文共八行三十六字,大意是公元前361年,陈侯午用诸侯进献的青铜器作了为其皇妣孝大妃做祭祀的敦,以保佑齐邦。铭文与十年陈侯午敦十分相似,也是点明作器的时间、材料来源、器物的用途、作器的目的。

陈侯因■敦铭文共八行七十九字,大意是六月葵未这天,齐威王想起齐桓公的卓著功绩,想要颂扬他,同时表明自己远继黄帝之业近继父亲之业的决心。因此在朝聘时,和诸侯们谈起了该事,诸侯们都同意要答扬桓公的德行,于是便进献了青铜,因齐就用它制成了祭祀桓公的敦,希望能保佑齐国城邦永固,同时警示世代子孙永远以桓公为榜样。铭文首先点明作器的时间,后讲到作器的原因,这是前二敦铭文中所没有的,接下来也讲到作器的材料来源、器物的用途、作器的目的。

三敦铭文内容有一定的相似性,且铭文格式都一样:先点明作器时间,后说明作器材料来源、器物用途、作器目的,只是陈侯因■敦多了作器原因。

三、三敦殊的文字现象

纵观陈侯三敦铭文,笔者发现其中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文字现象,分别浅述如下:

(一)文字异形现象

战国文字最显著的特点是文字异形,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诸侯割据局面的出现,文字有了显著的地方色彩;战国文字刻写材料、用途的不同造成文字的异形;战国时代文字不同的简化方式导致文字的异形;战国文字有无饰笔、饰笔的多少也会造成文字的异形;文字形体的讹变也会造成异形。战国时期的文字异形不仅出现在不同国家、不同书写材料的文字之间,即使是在同一国家的同一种文字系统中也存在,如同属于齐系青铜礼器铭文的陈侯三敦之间也存在文字的异形现象。陈侯三敦之间的文字异形现象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增减笔画

指同一个字,出现在不同的铭文中,会发生笔画数量不等的情况。笔画或增或减,或增减一笔,或增减几笔。如:

齐■十年陈侯午敦 ■十四年陈侯午敦

邦■十四年陈侯午敦 ■十年陈侯午敦

2.增减偏旁

指同一个字,出现在不同的铭文中,发生偏旁增减的现象。偏旁的增减,有些是无义的;但有些是有义的,或用以标音,或用以标义。如:

保■陈侯因■敦 ■十年陈侯午敦

■是由■加注同音音符而成的(保、缶同在幽部),这里所增加的偏旁是用以标音的。

3.偏旁的移动

指同一个字在不同的铭文中,相同的偏旁处于不同的位置。如:

祭■十四年陈侯午敦 ■十年陈侯午敦

(二)文字的通假现象

在陈侯三敦铭文中还存在着文字的通假现象,如:

台以十年陈侯午敦、十四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

母毋十年陈侯午敦、十四年陈侯午敦

■皇十四年陈侯午敦张桂光在《汉字学简论》中认为■是往的简体,十四年陈侯午敦铭文作■,绝大多数研究者将其隶定为皇,本人猜测此处应是由往通皇。

■十四年陈侯午敦马承源《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即,助也。器是求神助之器,即祭器。”

又有十四年陈侯午敦铭文作又,但据十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都作有,所以此处又应通作有。

■齐陈侯因■敦 ,从肉,次声,是脐的异体字;因■即陈侯午之子齐威王因齐,故此处■通作齐。

■桓陈侯因■敦■《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字史籍作桓,音同通用。”

慕谋 陈侯因■敦 《战国铭文选》:“慕,通谋。”

弭 陈侯因■敦 《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与弥音近可通。……、弥皆有安义。弥,通弭。”《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读为弭,节之弭,低也。”

■嗣 陈侯因■敦 《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即之古文,读为嗣。”

(三)文字的增繁或简化

指的是陈侯三敦铭文与我们今天隶定的楷书相比较,有些铭文字体存在着增加或简省偏旁的现象。

1.增加偏旁

十年陈侯午敦、十四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该字隶定为陈,在三敦铭文中作■,陈字下部都增加了土旁,其实,不仅在三敦铭文中陈字下部会加土旁,在齐国金文中,土旁得到了广泛的使用。田齐是,在与土有关的字上添加土旁,成为一种风气,除此之外,田齐还将一些本与土义无关的字也改造成从土的样子,如年在《齐侯盘》中作■、齐在《齐陈曼》中作■。

■该字隶定为登,在传世典籍中又作或蒸,是一种祭祀名,但在十年、十四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铭文中作■、 ■。

■该字隶定为世,但在十年、十四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铭文中作■、■。

■该字隶定为哉,但在陈侯因■敦铭文中作■,在哉字的左下方增加巴旁。

■该字隶定为惟,但陈侯因■敦铭文中作■,在字的左上角增加了口旁。

■该字隶定为帝,但在陈侯因■敦铭文中作■,在字的下面增加了口旁。

■该字隶定为寅,但在陈侯因■敦铭文中作■,在字的下部增加了皿旁。

2.简省偏旁

隹,该字隶定为唯,但在十年、十四年陈侯午敦,陈侯因■敦铭文中,作■、■或■,比现行楷体少左边的口旁。

者,该字隶定为诸,但在三敦铭文中作■或■,比现行楷体少左边的言旁。

乍,该字隶定为作■,但在三敦铭文中作,比现行楷体少左边的人旁。

且,该字隶定为祖,但在陈侯因■敦铭文中作■,比现行楷体少左边的示旁。

合,该字隶定为答,但在陈侯因■敦铭文中作■,比现行楷体少上部的竹旁。

尚,该字隶定为常,在陈侯因■敦铭文中作■,比现行楷体少下部的巾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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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承源.商周青铜器铭文选[M]. 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559-561.

[4]荆贵生.古代汉语[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99-100.

[5]张桂光.汉字学简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58-174.

[6]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21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