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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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范文1

二、县卫生局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认真安排布署防控工作。

(二)完善预案,加强监管,周密考虑可能发生的疫情。

(三)加强培训,开展演练总结,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

(四)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普及提高全民的科学防控水平。

为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县卫生局采取电视、宣传单(画)等有效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先后二次印刷甲型h1n1流感宣传单16万张,下发给相关单位和居民,每户至少一张。并在各乡镇、村屯张贴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宣传画。每个乡镇医院都出了宣传板报,在**电视台连续播放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长达100分钟,还制作了一期专家访谈,分别在卫生局网站和**电视台了一期预警公告。有效地提高了公众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水平。

(五)提前谋划,储备物资,积极做好疫区处理和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做好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近一段时期(学生开学返校之际)疫情的发展态势,县卫生局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调整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疫情防控制度。加大了对车站、学校、社区、商场、医院、娱乐场所等人群流动和聚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借助9月10日全国防控甲型h1n1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之际,连续召开了**县防控甲型流感扩大会议,再次强调安排布署了各部门的职责,突出落实联络(七)加强督导,落实责任,有效纠正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和不足。

(八)高效反应,各方联动,快速行动,有效控制疫情

9月26日我县**学校09.1班学生,被确诊为我县第一例甲型流感患者。接到通知后,我县立即启动了《甲型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卫生、交通、公安、广电、教育、渭津镇政府等部门迅速行动,分别采取消毒、居家医学隔离观察、随访、公告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加大力度宣传等措施,有效地控制疫情。

9月30日县政府再次组织召开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会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卫生系统各单位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防控办连续转发、下发了“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向学校、托幼机构派驻防控监督指导员”、“**县联防联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相关部门职责”等六个文件加大了学校和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力度。节后辖区各部位、各部门分别对各自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排查,卫生部门抽调30人派驻各学校,督导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并对发热病例进行筛查。目前我县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全部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现居家观察者已全部解除隔离观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通过多层次培训使相关医务人员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甲型h1n1流感的诊疗、防护防治知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工作,通过多种措施,认真搞好疫情排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范文2

2021年5月底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校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安全为中心,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各尽其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应急预案,配合上级单位完成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宗旨,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增强安全意识;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安全环境,切实确保了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面将2021年春季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约机制。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在5月份由保卫科牵头与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人人参与,人人防范。与学校房屋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3.不断完善修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安全制度,用制度约束师生员工,从而达到管理的目的。在制度建设方面注重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门卫值班、隐患排查、防火防灾的安全管理。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为了防止极少数社会闲杂人员借机进行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活动,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大门口物防措施,(增设)从而保障了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

5、对来校施工、维修人员、员工家属实行配发临时出入证进行约束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在校施工、维修的安全监控管理。

二、完善各种安全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

1.建立学校应急机制。及时更新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变动。制定了操作性强的突发性各类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各种安全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

2.疫情防控期间特别针对学校人员密集场所这一特性,4、6月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进行疫情防控学生返校应急演练、防灾减灾疏散演练,从而增强了师生们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校邀请铁路派出所来校进行了法制专题宣传。对部分班级代表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共出版黑板报2期,横幅4块。要确保学校安全,根本在于全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的安全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德育活动、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品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诈骗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通过多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一直本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齐抓共管不留死角。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共计排查安全隐患 25 个,均已完成整改。接受中核华建专项安全检查一次,共计整改问题24项。

2.在安全检查上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保卫处组织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限期整改的记入《一般隐患台账》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记入《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整改。

3.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机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重点部位安全。

4.今年6月份上汛,为确保汛前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保卫处在 5月份对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5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汛前大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对下水道清障、通信预警、防汛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今年的防汛工作不出问题。从而保证了今年安全渡汛。

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将安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半年来保卫处坚持值班制度,全面负责维护学校校门口和校园内的治安、消防,无论是正常的工作还是双休日,早晚值班的人员都坚持深入校园各处巡视,使秩序得到巩固和进一步强化。

2.开展常规检查。保卫处把安全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全校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全校用电用气进行安全检查。

3.我们对门卫工作重新进行了调整,保证24小时,门卫无空挡值班,为门卫保安购置了钢叉、电警棍等安全器械。在各重要位置加装了监控装置。通过这些举措,学校的安全系数大大增加了。

六、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今年5月份圆满完成单招考试安全保卫工作。

2.保卫处认真贯彻综治条例,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开展综治工作,接受上级的各次检查和验收。

3.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协助学校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事件。

4.完善安全归档资料,迎接中核华建、广元市教育局、宝轮派出所等上级各次安全检查。

5.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为外来施工人员办理临时校门出入证。从而杜绝了外部人员无证进出校园,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回顾总结2021年保卫处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感与领导的要求和全校师生的期望还有所差距。主要有:

1.从整体上看,我们制定的制度对自身工作有所促进,但还有漏洞,如门卫的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强人防力量,狠抓队伍建设。

2.由于个别学生的法纪意识淡薄和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发生了几起校内外打架事件和物品失窃案件,不但影响了学院的声誉,同时也给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范文3

根据传染病发病季节特点,目前本区已经进入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了迎接上海世博会到来,做好本区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卫疾妇〔〕90号)和-年上海市冬春季防病工作会议精神,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防止流感流行,控制麻疹、流脑等传染病发病,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视防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近期呼吸道传染病形势不容乐观,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认清当前卫生防病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严格按照《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年修订版)》等要求,务必加强对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强化传染病防控的工作机制,做到培训、演练和物资准备“三个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防病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的工作负责制、落实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防控环节和流程的责任追究制。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近期对医疗机构相关门诊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帮助医疗机构整改。

二、精心组织落实,积极有效应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疏理、分析疫情,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上海市麻疹监测方案》等传染病监测方案的要求,严格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针对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儿童、老年人、在校学生和外来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控,及时总结和分析监测结果,认真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开展专业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和综合协同演练,按照有关方案要求规范、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暴发疫情。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人禽流感、非典病原学和病例监测以及主动搜索,加强禽类饲养人员的症状监测等工作,密切关注流感样病例的疫情动态,并及时分析监测资料,作好预测预警工作,严加防范,提高防控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在医疗服务中要提升对人禽流感、非典、流感、麻疹和流脑等疾病的发现和诊断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和非典病例的报告,要严格把握病例判定的标准和报告规范。不具备诊治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落实转诊制度;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诊断的病例,要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由区和市级专家会诊,经会诊判定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要及时启动相应的报告和处置流程。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杜绝医源性传播。

区卫生监督所近期要组织一次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发热门诊等重点环节的传染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给予整改。

三、落实人群免疫,开展健康教育

本区要重点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对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做好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有关传染病法规,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市民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强化传染病防控中“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范文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认真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药物和公共卫生干预等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提高水平。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青海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点,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阶段由州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判定。州卫生局就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就当地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发生前的阶段。由于其潜在的流行威胁,必需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应对流行的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几种情况及应急反应级别。

(1)无应急反应阶段:无甲型h1n1流感病例报告。

(2)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标本中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检测到抗体,但未出现临床症状。

(3)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病例。

(4)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2、大流行阶段,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

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大流行阶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2)卫生部宣布发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卫生厅宣布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结束阶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论证,结合省级专家组意见判定大流行结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甲型h1n1流感流行准备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负责流行准备工作的日常事务。其职责为:

1、领导、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

(3)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

(4)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3、根据上级部门授权,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二)职责分工

1、共同职责

(1)准备阶段

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流感应急方案,做好各部门准备工作,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疫情监测信息。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职责、确保流感大流行阶段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不延误工作的开展。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与卫生部门合作,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部门间应及时相互沟通、交换信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部门具体职责

为保证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协调、有序进行,成立“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办公室、州卫生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交通局领导任副组长,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妇联、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设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队、德令哈车务段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

各成员部门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应对准备,明确相关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各部门方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州卫生局组织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州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州卫生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州发改委负责协调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州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协助卫生等部门对曾往返流行地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

州教育局和州妇联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州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州民宗局会配合有关部门在主体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员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处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州监察局负责落实防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防控工作各环节的监察,依法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州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州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做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护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产企业实行严格质量监管。

州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州内外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车务段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的环节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全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并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

(四)应急指挥组织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三、准备工作

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同地区会处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阶段,因此,准备工作是个连续的过程,并贯穿于应对工作的始终。

(一)监测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预警。

1、监测工作内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暴发疫情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要按有关要求,采集流感样病人标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标本及时按要求运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病毒分离,并报告结果。

2、报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方案进行报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利用“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保持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全国、全省流感监测信息,报告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

州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甲型h1n1流感监测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州卫生局指定州人民医院和格尔木市、天峻县、都兰县、乌兰县、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为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在省卫生厅确定格尔木市人民医院为省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基础上,确定州人民医院为州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两家医院按照《流感监测方案》,做好监测、报告、分析等有关工作。

疫情应对处置中,对德令哈地区有关人员需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的情况,10人以下人员在州人民医院隔离观察,10-18人在州蒙藏医院隔离观察,18人以上的请示州政府确定在相对偏远、独立的宾馆隔离观察。各地自行确定隔离观察场所。

(三)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人的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五)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人员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各级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实战能力。为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多部门参与协调处置能力,适时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综合应急演练。

(六)经费和物资准备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落实本级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本方案应急反应级别,根据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防控应对措施。

(一)ⅳ级应急反应

发生地将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密切接触人员标本进行分离,进行医学观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级应急反应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触者处理

列为医学观察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疑似、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确诊病例要按诊疗方案规范管理。

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具体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学现场调查

对报告的所有病例立即进行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居住地及家庭背景、发病和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填表说明。

在疫情调查处理进程中或结束后,应及时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分析结果和调查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

3、监测和报告

全州各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立发热及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或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分离鉴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对所有流感样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发现疑难病例要按照转诊、会诊程序,严格执行医治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流感样病例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人立即隔离、报告、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流感分离鉴定。

卫生、农牧、公安、质监、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机构应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

4、疫情、信息

州卫生局经省卫生厅授权、州政府同意,负责向社会本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卫生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和指导做好对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与咨询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知识的咨询。

(三)ⅱ级应急反应

在ⅲ级应急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检疫

疫情发生地区对外出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

未发生疫情地区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对可疑病人,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未发生疫情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实行健康随访制度,要求每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健康状况,出现症状者,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2、紧急措施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3、病例转运

医疗救治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转运工作由接诊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承担,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

(四)ⅰ级应急反应

大流行期间,对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

1、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况,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须佩戴口罩。

2、监测策略调整

监测重点为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3、药物和防护用品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评估、预测药物和防护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满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说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的旅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和投诉。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结束

1、评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结束后,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3、疫情常规监测系统的建立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总结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规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应保证其监测敏感性。

五、督导

(一)准备工作的督导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的建立和行动机制,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准备,医疗救治准备,培训及演练,健康教育等。督查组成员包括卫生行政领导、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调查真实的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二)应急工作的督导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各部门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工作的全面督查,按照相关行政和技术规范要求,逐项进行督查、督办。督查内容包括监测系统,药物管理,医疗救治,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在现场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总结范文5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年一月二十六日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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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建;卫生应急;体会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514-02

晋江市通过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工作,有效地优化和整合了全市各类应急资源,促进各级各部门卫生应急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构建科学灵敏、全面准确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系统,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优化工作流转机制,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开展应急处置,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显著提升。现将基本做法与体会报告如下。

1 一般情况

晋江地处福建东南沿海,全市陆域面积649平方公里,辖13个镇、6个街道,293个村,94个社区,户籍人口106万,外来人口110万左右,祖籍晋江的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300万左右。经济实力连续19年保持“福建省十强县(市)”首位,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列全国百强县(市)第5位。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23.69亿元,增长12.2%;公共财政总收入161.02亿元,增长18.3%;农民人均纯收入13508元,增长12.9%。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晋江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以“建设卫生强市”为目标,以医改为主线,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858家,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8家,民营医疗机构45家,个体诊所3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5家,村卫生所667家;卫技人员总数4487人,开放病床数3930张,形成比较完善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

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总指挥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时修订《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把“完善应急救治体系”和“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市”分别列入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多次召开全市卫生应急工作会议,总结成效、查摆不足、部署工作。经市委编办批准在市卫生局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核编3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办公用房、设施设备按工作职责需要配置。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危化企业等重点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日臻健全。

2.2 搭建指挥平台,建立联动机制

以国家社会管理创新试点为契机,整合110、120、122、119四个报警台,成立晋江市社会管理应急指挥中心,构建全市综合应急指挥决策平台,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联动协调工作。市卫生局搭建“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决策。应急指挥系统具备信息共享、指挥决策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并实现与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本级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和联防联控能力。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宣传、卫生、安监、教育、农业、公安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单位间平时注重联合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战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2012年以来,市卫生局分别与安监局、地震办、人武部、经济开发区、企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化学品泄漏燃烧事故应急互助救援演练”、“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灾民安置演练”和“航班灾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有效地提高部门间应急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和队员的实战水平。在应对霍乱、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更是得到充分磨合和展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疫情带来的危害。

2.3 完善预案体系,优化工作流程

市政府印发《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实施方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并完善重点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自然灾害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专项或单项预案20个,建立了预案管理制度,并根据人员变动、技术或标准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医疗卫生单位和重点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需要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或技术方案。同时,在实践中对处置流程不断进行优化和细化,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系统全面、切合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为各级各部门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可靠的依据。

2.4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

以“晋江干部学堂”为载体,开设《公共突发事件与政府危机管理》专题培训,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对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指导、建议和评估作用;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为主力,组建了市级传染病、中毒、核和辐射以及医疗救援等专业应急队,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卫生应急综合队伍并配置相应装备;制定并实施专业队伍、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分类培训和演练计划,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定期开展卫生应急相关培训和演练,推动各单位培训和演练工作的常态化。通过培训和演练,促使应急队员更加熟练地掌握卫生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关技能,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到召则能来,来则能战,战则必胜,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5 加大投入保障,充实物资储备

市政府将卫生应急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每年划拨70万元作为卫生应急日常工作经费,投入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印发《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临时经费提供依据。市卫生局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并指导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依照“满足需求、平战结合、实物储备与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卫生应急装备配置和物资储备,同时制定并完善应急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现有急救车56部,医疗应急救治设施设备齐全,建立起以市120急救中心为枢纽,以市中医院、安海医院和市医院晋南分院急救分中心,金井中心卫生院、东石中心卫生院和英墩华侨医院急救站和各医疗单位急诊(救)科为网点,覆盖全市城镇、功能完善、高效快捷、指挥统一的医疗应急救治网络体系。市疾控中心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类卫生应急物资较齐全,并拥有A、B级防化服各5套、C级防化服6套,能较好地满足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

2.6 构建预警体系,及时监测报告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设备设施运转良好,近10年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30起。教育机构建立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市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和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各类事件苗头,及早开展采取干预措施。市卫生局根据历年来传染病疫情概况和监测结果制定了部分重点传染病预警线,市疾控中心根据预警线指标实时预警,为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策略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2.7 规范应急机制,科学高效处置

通过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晋江市已形成了预案较完善、体制较健全、机制较顺畅、准备较充分、宣传较到位的卫生应急新局面,卫生应急能力大幅度提高。2012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183起传染病散发或聚集性疫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均控制在萌芽状态,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CBA联赛、“4・19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世界晋江同乡恳亲暨爱心城市公益活动”、“2013年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晋江站)比赛”和“2013年中国・晋江自行车公开赛”等重大活动中,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科学开展公共卫生风险排查和评估工作,顺利完成了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保障任务,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8 全面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

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法制学习宣传计划,由市卫生局联合团市委、教育局、总工会、红十字会、各镇(街道)、村(社区)、电视台、经济报社等有关单位,通过有线电视、报纸、广告牌、宣传栏、墙报、传单、讲座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中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效果良好,宣传覆盖率超过80%,居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知晓率达80.53%(244/303),群众普遍掌握卫生应急相关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各组建了一支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帮助志愿者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3 工作体会

3.1 领导重视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前提

全面提高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晋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多种会议上和场合中,市领导对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均进行强调,并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有关单位把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晋江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有效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3.2 经费充足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保障

卫生应急工作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涉及民生的公益性工作,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物质储备、队伍装备、宣传发动、应急处置和培训演练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经费支持。晋江市政府将卫生应急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并印发《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临时经费提供依据,充足的经费支持是晋江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厚实保障。

3.3 部门联动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关键

在创建卫生应急示范市过程中,卫生系统是创建的主力军,责无旁贷,而且必须能起到示范作用。各有关单位从大局出发,不仅加强了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好自己职责,还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建立了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创建工作。部门协作在本次创建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3.4 广泛发动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基础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创建工作共涉及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8个项目48项工作指标,要全面保质保量完成这些任务指标,就必须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共同参与创建活动。晋江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动员会、阶段性工作汇报会,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模拟检查工作,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为如期完成创建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5 真抓实干是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