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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选举范文1
【关键词】贿选;社会基础;法律制度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一、浙江省M村村委会选举与提出问题
M村处在浙江省沿海城市城郊结合部,全村有11个村民小组和2300人口,2005年人均收入有8900元,村级集体经济较为发达,为本市的富裕村庄。该村有1个大姓6个小姓,大姓为李姓,约占全村人口的50%,小姓有施、陈、叶、黄、张和金等姓氏,其中施姓和陈姓分别占有16%和13%。2005年该村采用海选方式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参与村主任竞选的有李某、施某。选举前几天,村里十分热闹,白天宴请不绝,夜间串门频繁,不时传出送钱送物的消息。正式选举后,施某以10票之差的微弱优势获胜,李某不服结果,以流动票箱投票有“鬼”和施某有贿选行为为由状告本次选举不规范,要求重新选举,市乡两级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派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为:证据不足,选举有效。
李某是上届村主任,家里开办了小型电子器件加工厂,经济实力较强,又是李姓中有影响力的人,实属本村经济和宗族文化双重性质精英。而施某也在本村开办五金加工厂,赚了一些钱,是本村数二数三的富人,同时由于其妻子又是本村的李姓,其房头较大,兄弟较多,所以施某在李姓中也有人脉。据村民金某反映,“李某和施某分属于两大不同派系,势力相当,他们是两派中的主要人物。李某为上届村干部,人眼较熟,但任职二届后自然得罪了一些人,这是其失败的一个原因,至于选举中送钱送物的事情,外人难以搞清楚”。
据本人调查,如M村的选举情况,在其它地方特别是在其它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中相当普遍。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竞争性越来强。这不仅激发了广大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而且也激发了各竞争主体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作为内生性贿选行为由此产生出来。
贿选是指候选人以金钱或其它好处做手段,影响选民的投票意愿,使选民将选票投给候选人自己。按照党国英的理解,贿选有三个显著特征:第一,贿选者只给那些承诺给他投票的选民某种好处,而对其他选民不施以任何好处。第二,贿选者对选举过程进行某种监督或控制,以确保得到自己好处的选民给自己投票。所以,凡是发生贿选的选区,选举过程一定是不合法的。第三,贿选者在给选民施以某种好处时,采取秘密行动(党国英,2006)[1]。近二年来,一些学者和地方官员纷纷从法律规范视角上研究贿选行为,认为产生贿选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制度对贿选界定不够细化,适用性不强,如预选阶段送一包烟或一瓶油,怎么定性(方立明,2007)[2];对贿选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制度缺乏刚性;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虚化(胡建,2005)[3];理性的民主观念不强,行贿者从功利出发,用尽各种手段获取胜利,从而谋取个人或群体的经济利益;收贿者本着实用主义的精神放弃公共利益,获取个人经济利益(黄宝久,2005)[4];所以,要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增加贿选成本,使竞选者不敢贿选,不愿贿选;强化教育,提高广大选民的政治素质,使行贿选者不能得逞(徐延山,2006)[5]。
制度规范越完善和越刚性,对贿选行为的约束力越强,这是以上学者和基础干部把现行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主要考量的基本逻辑,但是,在认定现行法律不够完善的前提下必须注意到一个事实: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诸如M村庄选举,还是内地相对落后村庄的选举,尽管地方性法律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但贿选现象越来越突出,贿选手段越来越隐蔽,制度边际效应递减越来越明显。是何种因素在反作用于法律制度呢?
由于村庄是一个有结构的系统,构成这系统的结构要素有:自然空间、制度规范、利益取向、村庄派系、人际信任和半熟人社会中的“面子”等。其中,利益取向、村庄派系、人际信任和半熟人社会中的“面子”等要素共同构成人们行动的社会基础,由此支撑贿选行为的产生和蔓延,并反作用于现行法律制度。
二、贿选行为的社会基础
利益是贿选产生的动力来源,竞选者的利益目标诱导出他的理性计算,从而产生贿选行为。从广义上讲,这种利益目标包括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二个方面。经济利益目标是竞选者把贿选当成一种风险投资,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回报的预期。非经济利益目标主要指精神层面上的一些需求,诸如“争口气”、“有头面”、“过把瘾”等等。经济利益目标是竞选者的主要取向,相对经济需求来说,纯粹的精神利益需求促使村庄精英产生贿选行为也是存在的,但并不普遍。一般而言,多数贿选者获胜后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能获得精神利益。所以贿选可能发生在经济不发达的村庄里,更也有可能发生在经济发达的村庄里,两者的差别在于贿选普遍的程度和成本的大小上。
村庄派系是竞争性选举的始作甬者。因为村庄精英的利益博弈实际上是其背后派系的利益博弈,派系力量的对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竞选的结果,所以贿选与村庄派系密切相关。从M村的调查情况来看,村庄派系活动往往渗透到贿选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是:派系核心精英在本派系内部组织竞选“班子”并进行动员——秘密调查选民意向并分析可能的得票数和失票数——确定失票对象并分析其社会关系——跟踪观察其对方的贿选方式与程度——确定一般贿选与重点贿选对象----班子成员分工实施——投票跟踪监督等。贿选始于组织竞选“班子”,组织班子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竞选者的动员和控制选举能力,而且在于构建贿选平台。因为“班子”由派系内成员产生,是“可信赖的自己人”,竞选者不是直接面对选举人参与贿选,而是秘密指挥这些“班子”成员进行贿选活动,这样有利于他们规避法律制度的调整。
村庄派系是指人们以特定的关系为纽带联结起来的、具有共同利益和现实功能的非正式组织。在当今中国农村,联结派系的既可以是血缘、业缘、地缘等传统因素,也可以是利益、文化背景甚至人的性格等因素。各种因素在派系形成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存在着客观差异,但在经济导向型的村社区中,利益无疑是派系的最终诉求和终极定位。而且,在现代农村社会中,伴随派系应运而生的派系竞争,实质是以派系为组织依托,旨在改革现存的权力和利益分配格局的集团性竞争行为。(孙琼欢、卢福营,2000)[6],一般而言,村庄派系结构有三个层次,一是派系中的核心精英,他往往是村庄选举中的候选人和竞选者,也是“班子”中的核心成员。他的性质取决于派系纽带的性质,如果派系纽带是宗亲、地缘、业缘或者是利益性质的,那么对应就是宗亲精英、地缘或经济精英,也可能是以上多重性质交叉的精英,如M村的原村委会主任李某属于宗族和经济双重性质精英;而施某属于姻亲和经济双重性质精英。二是精英系中的精英,他们是围绕着派系核心精英的次级精英。在竞选“班子”中这一层的精英扮演主要角色,是竞选者信得过的人。三是一般派系成员,他们人数最多并处在派系的最外层(吴思红,2007)[7]。
由于贿选是一种非法行为,并为现行法律制度禁止,所以法律制度越完善,贿选活动的组织性越高,这就进一步强化了派系成员参与贿选的一些过程。据温州W镇驻村干部张某反映,在贿选过程中派系的核心精英即竞选人的主要行动就是从本派中选择可靠人员,组织竞选“班子”,收集信息,评估自己的力量,以确定自己的失票数和重点“公关”对象,并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实施贿选,所以派系中的核心精英往往是幕后的指挥者,也是贿选的间接操作者。而精英系中的精英即“班子”成员的主要任务是收集信息,接受核心精英的指挥,直接实施贿选。派系中的一般成员,主要是提供信息,投票于本派系竞选人。由于派系成员往往处在差序格局的外层,与核心精英的利益关系相对松驰,在物质利益的诱导下,他们的思想容易产生动摇性,所以往往成为另一派系竞选者贿选的对象。
立委选举范文2
Xilinx Platform Studio(XPS)是一款普遍使用的嵌入式开发套件(EDK),其升级版XPS8.2版本新增加了独特的功能和性能,可进一步提高嵌入式系统设计的效率,通过这一新版本,工程师可以获得针对目前业界速度非常快的FPGA产品,如Virtex-5 LX器件的嵌入式处理支持。下面将介绍XPS8.2版本的一些新功能和增强的性能。
XPS8.2增加了新型的高度最优化的MicroBlaze软处理核,支持一体化的PowerPC浮点单元(FPU),并且增加了对Virtex-5 LX最新器件的支持。与其纯粹利用单个处理器的时钟频率来衡量性能提升的程度,嵌入式设计工程师不如利用集成了更快速的硬处理核、灵活的软处理核及附加的协处理引擎所有优势的XPS套件,不论它们是FPU、其他IP或用于卸载和分配工作负载的附加的处理核。此外,新型的XPS增加了大量的增强功能、调试可视性,并在使用方便性上进行了改进。
新型器件和处理支持
Virtex-5LX器件是在65nm的三栅极氧化层架构上集成了高级系统功能,从而能够完全支持嵌入式处理。与上一代FPGA相比,Virtex-5技术把半导体器件的性能提高了30%,与此同时,功耗降低了30%以上。灵活的处理IP外设容许工程师精确地构建需要的定制解决方案,而不必增加额外的器件成本或在昂贵但不需要的器件选择上造成浪费。为了在高性能Virtex-5 LX器件中最有效地利用嵌入式设计,赛灵思优化了MicroBlaze用于65nm工艺的软处理核,并且增加了一些特殊的增强功能,以实现每条指令较少的周期(cPI)。赛灵思的MicroBlaze 5.0处理器配备5级管线及可选的4或8字高速缓冲存储器以提升性能。新型的MicroBlaze嵌入式处理器与为初期的实例编写的代码后向兼容,所以,工程师不会因处理器的退化而遇到麻烦。那些采用Spartan系列FPGA进行嵌入式设计的工程师们可以继续沿用现有的MicroBlaze 4.0核,这个核已经针对高性能应用进行了优化,而且同时拥有最小的占位面积。
实际上,在基系统生成器(BaseSystem Builder)设计向导内,Platformstudio工具套件自动地针对合适的FPGA器件把优化的MicroBlaze核进行例示。除非工程师想手工完成这个过程,否则,要让设计向导为你优化核配置以加速设计。工程师不需要仅仅为了利用一个更快的Virtex-5器件和较高性能的MicroBlaze处理器,就为预存的设计或代码“设置端口”。
性能和调试可视性
此外,使总体嵌入式系统性能最大化的一个方法是利用协处理的概念。利用那些包含浸入PowerPC405处理器核的Virtex-4器件,Platform Studio8.2版本引入了对实现FPU的支持。通过在并行FPGA架构中例示FPU性能,就可以实现重大的性能改进。
随着嵌入式系统变得更为复杂,调试工具需要提供更高级别的可视性。因为硬件和软件组成部分之间的传统分区是模糊的,工程师再也不能仅仅依赖于硬件工具来调试硬件及用软件工具来调试代码,要利用在器件、处理、协处理和软件指令的硬件实现上的进展。
作为引入“平台调试”的第一步,赛灵思已经集成了硬件和软件调试器,以提供系统级的观察并减少硬件和软件工程师之间的矛盾。一体化的ChipScopePro硬件调试器交叉触发GNU软件调试器,反之亦然,工程师现在可以从两个方向反复查找系统上的故障。如果在某一个硬件地址上或在某一个硬件事件之后发现一个问题,那么只需简单地交叉触发软件调试器就能够看到软件正在做什么;如果系统在进入一些软件功能“foo”之后死机,那么,交叉触发硬件调试器就可以看到硬件正在干什么。
在平台调试演变过程中,第二步就是利用安捷伦和赛灵思公司联盟的成果。安捷伦公司提供一种E9524AMicroBlaze追踪工具集,它通过安捷伦的Windows XP based逻辑分析仪能够完全分解踪迹,是一种利用数据流跟踪和重构MicroBlaze程序执行历史的易于使用的解决方案。
Xilinx EDK8.2版提供的MicroBlaze跟踪核(MTC)在设计内部进行例示,为安捷伦的踪迹工具集提供可视性。可以捕获实时代码流,这些代码流与来自周围系统的测量值有关。通过打开高速缓冲存储器,强大的触发和深度存储器跟踪都不受影响,因为探测出现在MicroBlaze管线的执行状态。该系统使硬件和软件工程师能够配合工作以尽快地发现和定位系统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欲了解更多关于安捷伦产品的信息,请访问省略/find/microblaze。
生产率和使用方便性的改进
除了强大的新的跟踪调试性能之外,XPS8.2版本还包含许多增强功能和使用方便性的改进。这些改进和提高进一步实现了新型IP核、RTOS支持和安装以及全新的功能和其他生产率的提升。
在XPSI具套件内部器件之间的更好集成、链接器脚本及数据表生成都可以改进整体生产率。8.2版本改进了IP核的可视性状况,从而有助于版本的控制;还加速了调用内部工具和加载大型设计的性能。
新的配置向导有助于设置调试时间段,并使它们在后续的时间段更快并更方便地再现。该版本包括对PowerPC高速缓冲存储器突发模式、硬三模以太网MAC、分散/聚集DMA、及无数新的存储控制器接口的支持。此外,8.2版本是第一个支持美国风河系统公司(Wind River Systems)的VxWorks 6.3及MontaVista公司的嵌入式Linux 2.6的Platform Studio版本。
立委选举范文3
一、目标要求
“非税收入管理宣传月”活动的目标要求是: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非税收入性质、范围等相关政策的理解,全面提升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使非税收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围绕“政府非税收入与科学发展”这个主题,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77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5号)、《*国有资源和环境有偿使用收入考核暂行办法》(鲁财综[*6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鲁财综[*29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45号)、《全省非税收入征缴规范管理考核办法》(鲁财综[*]15号)、《*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管理的通知》(鲁财综[*]83号)、*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稽查实施办法》(鲁财综[*]25号)、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监察局《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济财发[*]23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国有土地储备运营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14号)、《*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1997年3月县政府第10号令)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及非税收入手段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总结和推广各级、各部门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的形式和方法
通过电视、电台、财政信息网等各种媒体,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采用专题报道、答记者问、培训班、法规选登、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拘一格,灵活多样,既要集中宣传,大造声势,又要持续宣传,扩大覆盖面。
(一)广播电视
1、请县政府主要领导于5月31日发表广播电视讲话。
2、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同志于5月31日答记者问。
3、宣传月期间以字幕的形式滚动播出非税收入管理宣传月口号。
4、及时报道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做法。
5、与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等联合制作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专题节目,重点介绍十年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历程、取得的成效、积累的经验,在黄金时段播出。
6、与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等联合举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二)印制宣传资料
印制“政府非税收入”知识及法规宣传资料、明白纸及文件汇编等,向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群众散发。
(三)其他形式
1、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宣传,在本县网站上设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专栏或网页,刊登有关管理法规、工作部署和经验做法。
2、利用各种会议、专项检查或深入部门、单位调查研究时进行宣传,做到在宣传中工作,在工作中宣传。
3、精心编印非税收入管理宣传单、横幅、标语(口号)、宣传橱窗,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到广场、繁华街道设置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4、举办非税收入管理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授课和指导。
5、扎制宣传车辆在县直城区及14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现场解答、散发宣传资料等;
6、按照省市创建“全省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示范县”活动的要求,组织创建示范县活动,学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7、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召开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8、召开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会议,深入贯彻省市财政综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过去几年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研究谋划*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立委选举范文4
[关键词]乡村利益 权力关系 选举 影响分析
一、当前农村基层选举研究现状
近年来,许多村民自治研究成果深入分析了如何认识转型期的中国农村社会尤其是那些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微妙的关系格局。有不少研究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与村庄的治理问题及村庄内部的互动机制联系起来思考,但研究更多的侧重于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村民自治的外生价值。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研究,主要在三个层面展开:一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学理分析。二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变量分析。三是村民委员会选举运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与村庄的治理问题及村庄内部的互动机制联系起来思考,以乡村社会为对象,从微观的、历时的、过程的视角讨论国家与民间社会的关系。
二、研究假设
本文作者认为,选举并非村庄内部关系的产物,但它却有能量搅动、暴露甚或改变村庄内部关系,而村庄的这种内部关系又反过来塑造了选举的实际进程。不应把目光仅仅盯在选举本身,而应把选举放置在村庄社会生活的整体面貌中去考察。通过对村庄选举事件的生动叙事,来揭示村民参选并非像木偶一般机械地顺应上级的要求,而是以村庄既有的社会网络为算计利益的基础,在参选中通过村庄特定的社会支配关系来调动资源,以扩大社会关联的共同利益和外部影响,并巩固和强化自身在社会关联中的位置。WWW.133229.CoM本文着重阐述乡村利益与权力关系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影响,强调自治对于解决当前特定背景下农村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中国村民自治实践进行田野调研来解剖中国农村的特殊状况。
三、a村选举事件
1.个案基本情况
a村位于z省中部的y市x镇,还是一个相对落后的村庄,村民乡土观念较为浓厚。村民们都希望能选举出一位有能力,同时肯为大家办实事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带领大家走上富裕的道路,促进村庄面貌的改变。但由于前几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没有处理好与村民们的关系,也没有很好地为村里做出贡献,只是为自己的个人私利而不断侵占村集体经济。因此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村民内部非常的不团结,派系矛盾非常突出,这也为2008年a村村民委员会选举蒙上了一层阴影。
2.2008年a村村民委员会选举过程
(1)选举准备
按镇政府的统一部署,a村于2008年4月初着手选民登记,开始新一轮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开会讨论有关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事宜,讨论并确定了选举方式的基本原则,决定选举分两步:第一步选出村民委员会成员,第二步从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再选举村委主任、副主任。
(2)推选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随着选举工作的逐步展开,希望当村干部的村民陆续开始了各自的竞选活动,他们运用各种可以利用的关系和资源,积极地为自己拉票助选。由于参与竞选的人众多,所以竞选活动格外热闹,力量也相对分散。
(3)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委员
根据镇政府的统一布置,投票选举在4月22—24日进行。于是,4月22日上午,村民代表召开会议,指导选举工作的镇干部与会,一同讨论、确定了投票选举的具体实施办法。下午,a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的投票选举开始,选民基本以家庭为单位,派代表在本组选票分发点领取选票并划票、投票。这一轮投票的结果:投票率达到了100%,由于只要参加选举都会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因此村民投票的积极性很高。工作人员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并按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规定,由于只有5人超过投票数的一半,4月23日上午进行村民委员会补选。当晚,未当选的3名候选人开始积极活动,以获得村民的支持。第二天,村民委委员会委员选举成功结束。
(4)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按照选举程序,以得票最多的前3名村委为候选人选出村委会主任,再以未当选的2人为候选人选举村委会副主任。4月24日上午,在a村广场,由新当选的村委中得票最高的前3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先后发表演说。第一位施某表示,鉴于原村委会账务混乱,必须清帐后再选村委主任、副主任,否则,他放弃村主任候选人资格。第二位曹某表示同意以上意见。第三位是原村委主任,他先简要总结了前届工作,然后表示若当选,将继续为村民服务。此时,有些村民代表向原村委主任当场提出若干质问,并由此引发了针锋相对的争吵和对抗、辩论和攻击,场面难以控制。最后,根据多数村民代表意见,决定中止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选出清帐小组成员,于次日开始清理村级财务。
后来经过清帐及在镇党委政府的合法操作下,以及在村民委员会权力运作下,各候选干部的积极努力活动,村民、村干部、政府之间经过多回合的利益博弈,最终达成了妥协,采用了镇政府提出的选举方案,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框架内,制定了各方都可以接受的选举办法和程序,进行了村民委员会的选举,a村新一届村民委员最终还是得以成立,施某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曹某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原村委会主任落选。
四、a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现象分析
1.a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特点
(1)选举过程较为混乱
一般情况下,在正式选举前,应首先确定选举办法并公告于众,这样才能使选举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而a村的选举运作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做法,从候选人提名直到村主任选举,每完成一步在下一步选举工作之前,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具体做法,这种方式有其广泛民主和及时修正错误等优点,但也容易导致“意外”。a村此次选举没有设立秘密写票室,选民在领来选票后自行选择场所和方式进行划票,缺乏统一的规范。在这种状况下,选民的自主选择权很容易受到干扰,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无记名投票的秘密性,无记名投票变成了变相的记名投票。
(2)村民参与的非制度化
首先,在民意表达的制度化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议论成为村民群众表达意愿的主要方式,通过议论形成舆论影响着选举运作。这种制度外方式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容易使信息失真,村民受到相互感染,导致心态上的混乱,直接影响着投票时的选择。其次,由于缺乏制度化途径,候选人之间出现了不少非制度化的竞选活动。
(3)乡镇政府介入过多
乡镇政府对于选举采取什么样的做法,关系选举的成功与否,同时也关系村民对于选举的评价和参与方式。从选举案例可以看出,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选举任命依然有最后的决策权。乡镇党委政府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乡镇政府担心在于政府对于村级干部的直接控制一旦退出,必定直接削弱基层政府对于村级的控制,甚至直接危及乡镇政府的目标实现和政府运行本身。因此,他们对于基层民主的积极支持是有条件的,于是便有了基层选举和管理活动中种种违反选举规则的事情。一是他们认为农村选民素质低,选不出高素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二是部份乡镇干部已习惯于用领导关系的办法处理事情,担心民选的村民委员会不会按照他们的旨意办事。
(4)选举权力角逐激烈
在a村,当村干部还是一个炙手可热的选择。不管是处于何种目的,相当多的村民们还是很看重甚至向往村干部职位的,即使他们口头上对之不屑一顾。因此,就出现了一方面许多村民对于选举表现出冷漠的同时,另一方面还有围绕村干部选举进行的激烈的权力角逐。
2.村民委员会权力的运作,村民、村干部、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
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是广大村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的重要而有效的民主实践活动。在选举过程中,村民、村干部、政府三种力量相互揉合,相互交易,其过程深受选举规范、参与主体的素质以及外部力量介入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a村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中无序现象的出现也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在村民委员会权力运作下,村民、村干部、政府之间经过多回合的利益博弈,最终达成了妥协,使选举结果最终获得了通过,a村新一届村民委员最终还是得以成立。但可以想象这样的村民委员会的凝聚力是很弱的,村干部们更多的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而不会真正为村民着想,不可避免地在开展工作中也会遇到困难。事后村民委员会很多的工作遭到了村民的抵制证明了这点,但只是没有发展到罢免村民委员会的地步,因为重新选举之后的结果也是未知的,并不一定比现在的要好,农民的政治觉悟总的来说还是很朴实的。
五、小结
通过对a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从冲突的发生到秩序重新稳定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只以静态的视角来观察、分析问题,因为在整个过程中往往隐秘了很多不能为外人道的乡土规则,在国家那里,我们看到了非正式因素的作用,而在社会那里,我们也看到了对正式因素的运用。正如日常生活社会学所强调的,我们必须通过对隐秘知识的挖掘,站在被研究人的视角,才能真正理解当事人的行为和目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农村日常生活的强调,不是把农村普通人的生活看作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领域,而是看作农村普通人与政府、村干部互动和博弈的舞台。因此,采取的视角不是完全的自上而下也不是完全的自下而上,而是强调两种视角的整合。
参考文献:
[1]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2]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立委选举范文5
一、深入调研,准确把握换届形势
(上级市)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党委政府成员、管区主任和驻村联络员建起了调查摸底队伍,分组包村,每组2-3人,利用10天时间,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召开了村级班子成员会议,听取对交叉兼职、“一人兼”的意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召开了85%以上户代表会议,对现任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掌握对换届选举的关注程度、思想态度等情况;召开了全体党员、议事会成员会议,了解他们对本次换届选举,特别是村“两委”设置的意见、建议。摸清了现任村干部的底子、村民思想的底子和换届人选状况的底子,对各村哪些人可能选上,哪些人不宜选上,哪些人可能选下来,落选后会发生什么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特别对村情复杂、矛盾较多、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派驻了强有力的调研组,做到边调研、边整治,为换届选举铺平道路。
通过调研发现,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既有以往换届的共性特点,又有新的现实情况,主要表现为“一强一弱”、“一快一慢”、“一增一减”。“一强一弱”,就是群众的民主意识、致富愿望越来越强,对村干部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而村干部队伍素质、影响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相对有所弱化;“一快一慢”,就是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发展越来越快,而落后村发展越来越慢;“一增一减”,就是随着农村“三提五统”、农业税的减免,“空壳村”、“窟窿村”进一步增多,村级集体收入明显减少,使村级组织为民办事能力进一步弱化,凝聚力、影响力难以提升,使集体经济薄弱村难以找到合适的干部人选。通过对三个矛盾的深刻剖析,我们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难得机遇,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真对待换届选举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党委、政府成员全员参与,全力靠上,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
二、精心运作,扎实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
(一)落实“三新”措施。一是确定新思路,合理设置干部职数。按照“大村减员、小村单设”的思路,进一步压缩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减轻财政压力。规定: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职数平均配备不得超过3职。村党支部成员职数一律不超过3职,60户以下、党员10人以下的村,只设党支部书记1职。村委会成员原则上每村设3职,60户以下的村,如果多数群众愿意,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只设村主任1职,不再设副主任。提倡村“两委”班子中有一名女同志。通过限定干部职数,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比例达到90%以上,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率达到85%以上,女干部44人,有6个村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1职。二是营造新氛围,平稳开展工作。为提高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我们采取以会代训、设立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的好处,宣传村“两委”成员应具备的6个标准条件和不宜被提名为候选人的12种行为标准,让选民掌握好选人的“尺子”。同时,建立了镇党委负责同志与村党支部书记谈心制度,落实了党委、政府成员包管区、包村和村干部包户责任制,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搞好宣讲,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中来。三是完善新机制,确保退职干部稳定。根据调查摸底状况,对可能落选的干部,组织管区主任逐个促膝座谈,交流思想,让其顾全大局,自愿退职,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岗位变化,支持和维护新班子工作,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注意做好后续工作,尽快研究制定村干部退职安置办法,消除退职干部的思想顾虑,落实好他们的经济待遇,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其退得安心和舒心。
(二)实行“二带”联动。一是确定带头村。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镇里确定西涝戈庄村和程戈庄一村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村,其中西涝戈庄村作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试点村,程戈庄一村作为党支部换届选举试点村。为使换届选举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人员、精力高度集中,我们对各村换届选举时间进行了合理安排。程戈庄一村按照“两推直选”的办法,于11月10日进行了党支部换届,西涝戈庄村于11月20日进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为面上工作探索了路子,提供了样板。二是培训带路人。一方面,加强驻村联络员队伍培训。镇里利用周一、周五晚上时间,采取集中上课、讨论交流、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了6期集中培训,使全体驻村联络员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成为换届选举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加强村级选举骨干培训。特别对第一、第二主持人及村会计的培训,从市民政局聘请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辅导,培训了一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白人”。
(三)营建“放心会场”。为保证各村选举大会顺利进行,我们组织得力人员靠上,采取有效措施跟上,全力实现两个“保证”。一方面,保证选民的参与率。我们要求各村对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开会、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反复通知,做到尽人皆知。会议通知以书面的形式发到选民手中,由选民本人签字。选民不在家的,由证明人签字证明已通知选民,从而保证到会人数。对进入会场的选民逐一进行确认、登记,并安排专人引导,让与会人员各就各位;选民座区按村民小组进行划分,明确选民数量,对选民数量不足的座区,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及时通知,确保参加人数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努力营建标准规范的“放心会场”。另一方面,保证会场秩序。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时,调度镇派出所到村值勤,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对村里的情况实施监控,防火防盗,解除选民的后顾之忧,放心参选,并随时应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立委选举范文6
原告:汤丽真。
被告:福建省云霄潮剧团(下称云霄潮剧团)。
汤丽真原系云霄潮剧团导演。在任职期间,汤丽真与郭志贤共同执导了《碧血瑶阶》、《围城记》等二部地方戏剧,其中《围城记》曾获省、市文化部门颁发的优秀导演奖。
1995年9月,云霄潮剧团应新加坡浮光陈氏公会(民间组织)邀请,组团赴新加坡进行“云霄潮剧之夜”演出。为了提高云霄潮剧团的知名度和上座率,浮光陈氏公会根据云霄潮剧团提供的材料,在演出期间印发了《云霄潮剧之夜——推出多出全省汇演得奖剧目》的宣传画册。在宣传材料中,剧照《围城记》、《碧血瑶阶》的导演只署郭志贤名,未署汤丽真名。剧团回国后,汤丽真从得到的上述宣传画册中发现该二剧目的导演没有署其姓名,即向云霄潮剧团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解决未果,汤丽真于1995年11月21日向云霄县人民法院起诉,称:潮剧《碧血瑶阶》、《围城记》是我与郭志贤共同执导的被告云霄潮剧团保留剧目,其中《围城记》曾获省、市文化部门优秀导演奖。1995年9月,被告把该二剧目带到新加坡演出时,在宣传材料上只署导演郭志贤名,剥夺了我的署名权,给我声誉造成损害。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恢复我对该二剧目的导演署名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被告云霄潮剧团辩称:潮剧《碧血瑶阶》、《围城记》二剧目,原告汤丽真虽参与执导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二剧演员也几经更替。作为赴新加坡演出的二剧目,已由郭志贤单独重新指导,且就戏剧导演而言,执导行为尚不能形成作品。因此,原告汤丽真不具有导演署名权。宣传材料系新加坡浮光陈氏公会所印发,我团并不构成侵犯原告汤丽真的导演署名权,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反诉称:原告未经我团同意,擅自将我团作品潮剧《断鸿曲》的剧本带到新加坡“六一儒乐社”排演,直接侵犯了我团的著作权,请求判令汤丽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审 判
云霄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云霄潮剧团的潮剧《围城记》、《碧血瑶阶》系郭志贤和原告汤丽真共同执导的地方戏剧,且《围城记》曾获省、市文化部门颁发的优秀导演奖。郭志贤和原告汤丽真共同指导所付出的智力劳动应予肯定,其智力创作成果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云霄潮剧团在赴新加坡演出期间的宣传材料中,就该二剧的导演没有署原告汤丽真的姓名,显属不妥,侵犯了原告汤丽真的导演署名权。原告汤丽真主张该二剧的导演署名权有理,依法应予支持。但原告汤丽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缺乏依据,不予支持。被告云霄潮剧团反诉原告汤丽真侵犯其作品《断鸿曲》的著作权,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依法不予合并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测》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于1996年3月25日判决:
一、被告云霄县潮剧团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汤丽真公开赔礼道歉;
二、驳回被告云霄潮剧团的反诉请求。
被告云霄潮剧团不服判决,以戏剧导演不是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人,戏剧作品著作权属剧作家享有,汤丽真的执导活动、行为均没有创作出戏剧作品,为此不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等理由,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汤丽真在云霄潮剧团任导演期间,与郭志贤共同执导了潮剧《围城记》、《碧血瑶阶》,汤丽真对此付出了一定的智力劳动,应予肯定。云霄潮剧团在演出该二剧目时,只署导演郭志贤名,未署汤丽真的姓名不妥。但是,尚未形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戏剧导演的署名权不属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云霄潮剧团的行为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云霄潮剧团侵犯了汤丽真的署名权,没有法律依据,汤丽真的请求依法不予支持。云霄潮剧团上诉有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96年9月9日判决:
一、维持云霄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云霄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驳回汤丽真的诉讼请求。
评 析
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争执的焦点,是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就是说,本案的尚未形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戏剧导演的署名权,是否属著作法所调整和保护的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据此,法条明指的是只有制作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才享有导演署名权的权利,才是著作权法调整和保护的客体。本案戏剧《围城记》、《碧血瑶阶》二剧目虽原为郭志贤、汤丽真共同执导,且《围城记》也曾获省、市文化部颁发的优秀导演奖证书,但是,云霄潮剧团赴新加坡演出的二剧目,汤丽真没有参与导演,也没有形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因而,也就不存在云霄潮剧团侵犯了汤丽真作品导演署名权的问题。
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关于“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关于“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第三条第一款关于“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规定,认定汤丽真在二剧目中的导演是一种作品或创作,而予以保护,显然没有正确掌握和理解立法本意。上述法条的本意是界定什么是作品和创作,其并没有将导演的尚未形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戏剧列为作品或创作。所以,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驳回汤丽真的诉讼请求。
新加坡浮光陈氏公会是否应当列为本案共同被告?因新加坡浮光陈氏公会印发的《云霄潮剧之夜——推出多出全省会演得奖剧目》的宣传画册,是根据云霄潮剧团所提供的材料印发的,主观上没有故意的行为也难有过失可言;再者,汤丽真起诉时,也没有将新加坡浮光陈氏公会列为共同被告。据此,新加坡浮光陈氏公会可不列为共同被告。
责任编辑按:
演出的戏剧的导演享不享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也即著作权第十五条关于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署名权的规定,可否解释为也可适用于戏剧的导演,不仅有理论意义,也有实践意义。
首先,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只规定了电影、电视、录像三类影视作品的导演的署名权,没有规定戏剧作品导演可否享有这种署名权的问题,在理解上不能作反推,即只有这三类作品的导演享有署名权,其他类作品中与该三类作品中的导演具有同样功能作用的导演不享有署名权。对于付出同样性质的劳动,发挥同样作用的主体,如果对他们实行权利差别待遇,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