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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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范文1

 

关键词:儒家思想;家庭伦理;父子;夫妇;兄弟 

    自古以来,在中国人眼中,家都显得至为重要。中国古代“家国天下”并举,而家居于首位,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国与天下只是家的放大,社会关系也不过是家庭关系的延伸。因此,家庭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占有中心地位,与这一现实相适应,儒家对于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从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开始的。《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这句话是说,仁就是爱人,但首先是爱自己的亲人,也就是首先要处理好家庭关系。家庭关系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相应的儒家家庭伦理也就包括“夫义妇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内容。

    父子关系是古代中国家庭中最重要的伦理关系,“父慈子孝”是儒家处理父子关系的基本要求。“父慈”与“子孝”是相对的,一方面,父亲要爱护自己的子女;另一方面,子女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孔子说“父父,子子”,就是要求父亲要有父亲的样子,儿子要有儿子的样子,就是要求“父慈子孝”,反映了父子间相互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父母亲应当养育子女,子女则应孝敬父母。

    父母无不爱自己的子女,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亲情体现,是人之天性使然,所以儒家在这一方面论述不多。但是父母如何爱护自己的子女,却是大有学问。儒家认为,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职,养而不教,就没有尽到父母的职责。在传统社会中,父母爱护子女,不仅在于生养,更重要的在于教育子女成才。儒家充分注意到了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孟子之能成为继承孔子之志、光大儒学的“亚圣”,与其母亲的家教是截然不可分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为后来的父母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儒家更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道。在儒家看来,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父母不辞艰辛养育了儿女,对儿女那份浓浓的亲爱之情,使得儿女自然而然地依恋父母、敬爱父母,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克尽孝道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儒家专门有一本讲述孝道、孝治思想的经典—《孝经》,汉代列人“七经”。从汉代开始,历代统治者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汉代举孝廉的官吏选拔制度甚至把孝作为选拔官吏的最基本标准,足见孝道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地位。

    所谓孝,是指赡养和敬爱父母。儒家认为,作为子女,应当竭尽全力使父母在生活上有良好的照顾,“事父母,能竭其力”;子女应尽可能地承担一切事务,有酒肉美食要让给父母享用,“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撰”。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职责。儒家还认为,对父母的孝不仅在于养,还在于以合适的礼节、礼仪侍奉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在世的时候,应当按照礼节侍奉他们;父母去世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礼节埋葬,死后还应按时以礼祭祀。儒家认为丧礼应当丰厚,对父母应当实行厚葬,还应当为父母守丧三年。儒家对于丧葬之礼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这一点在先秦曾遭到墨家的批评。

儒家伦理范文2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35-03

公司从产生之日开始就与伦理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最早由政府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到后来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大型跨国公司;从因财务欺诈破产的美国世界通讯公司(Worldcom)、安然集团(Enron)到在2008年肇始于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中破产的华尔街著名投资银行;从国内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到一些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漠视,无不折射出公司伦理的重要性,可以说公司伦理是公司的灵魂。儒家文化从个人修身逐步扩大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核心价值观对个人和组织的伦理的形成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图对儒家文化在形成正确的公司伦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公司伦理

“伦理”一词的英文“Ethics”来自希腊文“ēthos”,意谓“品格”(character)。在梁启超撷取日译“伦理学”一词之前,“ethics” 一词有许多中译法。早在明末,耶稣会试士艾儒略(Aleni,P.Julins,1582―1649)在介绍西学分门别类里,有“厄第加”一科,应是拉丁文“Ethica”的音译,意为“修齐治平之学”,又译为“察义理之学”。近代的?译则不胜枚举,若“劝善书”(1844)、若“伦类”(1848)、若“修齐之理”(1863)、若“性理”(1864)、若“修行之道”(1866)、若“五常”(1866)、若“是非学”(1889)等等。清末著名学者严复(1854―1921)于《原富》(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则音译为“伊迪格斯”或意译为“德行之学”;惟尔后在?译《群己权界论》(On Liberty),则改采用“伦理学”一词。“伦理学”一词虽为舶来品,但“伦理”一词则极早见诸古代汉语,例如《礼记?乐记》便载有:“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于伦理者也。”汉代的经师郑玄注道:“伦,犹类也。理,分也。”意谓事物的条理。贾谊的《新书》中则明显具有道德的意涵,如“商君(鞅)违礼义,弃伦理……秦俗日败”{1},此处的“伦理”即为人伦道德之理。梁启超的《新民说》一书中,提出“培养公德”,而梁氏之看重“公德”,系从提升国民素质的思路出发。在他看来,“人人独善其身”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谓之“公德”。新、旧伦理之分野即在于此。而中国人最缺的,乃是“公德”。“旧伦理”所重者“一私人对于一私人之事”,“新伦理”所重则是“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2}以分类而言,“旧伦理”以“五伦”为代表,包括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新伦理”则分“家族伦理”、“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按照这样的分类,笔者认为,公司伦理应该属于社会伦理,但家族公司伦理也会受到家族伦理的影响,而国有公司伦理也与国家伦理存在一定的联系。

公司伦理是公司一种负责任的决策过程。公司的伦理决策不仅仅限于具有巨大社会影响的公司重大决策。其实,每位员工以及处在管理角色中的每一个人,都面临需要进行伦理决策的时刻。并不是每一项决策都能够从经济、法律或者公司的规则和章程中找到依据。通常的情况是决策者会遵照个人的价值观和原则来进行伦理决策。

二、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与伦理理论

在商业伦理的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几种伦理框架分别是功利论(utilitarianism)、道义论(deontological)、正义论(social justice)和德性论(virtual ethics),这些伦理框架同样适用于公司伦理。功利论起源于18世纪到19世纪的政治哲学。功利主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对整体结果“更好”的方式来做事。“更好的”结果就是对人类有利的结果:幸福、健康、尊严、正直、自由和尊重所有的人。功利主义的本质是依靠结果做决策,伦理或非伦理的行为由结果来确定。伦理功利论对做出负责任的决策有很大作用,但功利主义也提醒我们必须考虑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的利益。道义论强调决策应该以原则为重,而不是以结果为重,因为基于结果而进行的决策只能是负责任的决策中的一部分。换句话说,结果不能证明手段的合法性。伦理原则可以被看作是种规则,这些规则的来源包括法律规定、社会角色、公司内部角色。法律是一种我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即使它并不能使我们增加幸福感。作为社会角色,我们必须遵守很多基于社会角色的义务。在公司内部存在很多基于角色的义务。每个公司都规定了一系列希望员工遵守的规则。关于伦理的正义论,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提出了一个最具有影响力的正义论。这个理论认为基本的伦理制度作为必要的含蓄的契约来保证社会合作。罗尔斯的理论包括两个主要成分:一种决定正义原则的方法以及这个方法发展出来的特殊原则。用罗尔斯的话说,他们在“无知之幕”后走出来时,必须遵从在“无知之幕”掩盖时制定的规则。为了确保每个人被当成目的而非手段,这些人必须对全体原则达成一致。这些最初的条件,罗尔斯称其为“原始位置”,它保证所制定的原则是公平的,这是罗尔斯公平概念最基本的价值。罗尔斯理论的核心是认为公平是一个公正决策和一个公正组织的最核心元素。罗尔斯从这个原始位置出发提出了两个基本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来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第二个原则认为社会的利益和负担应该被平等分配。只有在社会中最底层群体会获利时,不平等分配才会被证明是合理的。伦理的德性论把问题的关键从一个人应该如何做,转移到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德性论更加强调我们品质中情感的一面。德性论承认我们的动机――兴趣、需要和欲望不是每天可以重新选择的事。相反,人类根据自身的品质来做事。对于成年人来说,这些品质特征根深蒂固地跟随我们。

儒家文化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儒家是指孔子开创的一个学派。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卒于公元前479年,距今2500多年的历史了,因此,儒家学派也有2500多年的历史了。儒家文化代表了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这套核心价值观是跟中国人的历史文化处境和生存条件相符合的,它和中国人生存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生产方式、交往方式是融合在一起的,因此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需要,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文化对理解中国的政治制度、政治文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提供了基本的价值观。

首先,从伦理的功利论来看,儒家文化有利于选择对整体结果“更好”的方式来做事。在儒家看来,社群比个人重要。个人只是个体,社群小一点来讲是家庭、家族、宗族、社区,更大的则是国家、民族。儒家的终极关怀可以概括为三点。第一点就是天人合一。自然与人的和谐,宇宙、万物和人类有共通的本质、共通的法则,都是天人合一的内容。第二点,万物一体。到了宋代、明代的时候,这种观念越来越强烈。如北宋哲学家程颢讲的,这不是一个存在论的表达,这是从一个境界上来讲的,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把万物看成和你是一体的。这是一种非常高的人生境界。第三点,叫“保和太和”。这是《易经》里面的话。保合太和就是最广泛的、最永久的和谐。儒家文化主张的不仅是一个社会的和谐,它是小到人的身心和谐,大到家庭、社区、国家的和谐,更大变成整个宇宙的一个永久的广大的和谐。功利主义认为,负责任的决策需要关注结果,但我们必须考虑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的利益,这一点与儒家文化是相通的。

第二,从伦理的道义论来看,儒家的“礼”以及儒家知行合一的实践取向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原则并按照伦理原则进行决策。儒家的“礼”在儒家文化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儒家文化中比法律法规重要得多。关系本位的中国文化模式决定了,只有礼才代表一种积极有效的社会整合方式,礼制好比是一种积极的制度,而法制则只是一种消极的、以防范为主的制度。“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这一观点所传达的重要信息就是,人心的整合,特别是人的主动性的调动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当人们愿意主动、自觉地维系某种精神或价值时,制度的意义才能体现出来。从伦理的道义观来说,要遵守某些伦理原则,“礼”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人们受到“礼”的约束,才会自觉遵守伦理原则。儒家“礼”的重要功能,就是协调预期、定分止争。这一点荀子讲得很清楚:“人生而有欲,欲而不能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运》)一个社会,大家都有欲望,就会出现冲突,协调冲突就需要一系列的规范,按照这些规范行事,就是伦理的道义论强调的基于伦理原则的决策。

儒家的实践取向,即知行合一。在明代哲学家王阳明的思想领域里得到最完整的表述。他说现在的人把知和行分成两件事做,以为先知后行才是对的,我先去求知,等知求好了,然后再去行。他说这个不行,实际的结果是终身不行,终身不知,因为知是永远求不尽的,所以实践就永远不能实现。他批评朱熹讲的先知后行,知先行后。他针对明朝的情况说朱熹的这种思想有不好的结果,所以他强调知行合一,王阳明说我今天说知行合一是要对症下药,社会有这种病,不是我杜撰。知行合一是中国儒家实践里面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伦理的道义论强调一些决策应以原则为重,而不是以结果为重,这里强调的是以原则为基础的决策实践。这些原则包括法律、不同的社会角色应该遵守的规则以及不同组织里的成员应该遵守的规则等。现在问题不是缺乏相关的法律和规则,而是这些法律和规则虽然存在,但不能得到遵守和执行。比如在企业中存在很多基于角色的规则和义务,每个企业都规定了一系列希望员工遵守的规则。有时是明确规定的行为规范,有些是员工手册里的规则,而有些则仅仅是领导简单的规定。如何使这些规则或规定得到落实和执行,儒家的知行合一的思想是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的。

第三,从伦理的德性论来看,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高尚人格和品德,从而有利于个人基于人格和品德的决策制定。人格和品德的儒家在人生的态度上,主张刚健有为,宽容和谐,中庸之道。在道德理想方面,儒家主张公私义利,志士仁人,君子理想。儒家认为,个人道德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处理公和私、义和利的关系问题。公是更大的集体利益,私是我们个体的,小家庭的利益。孔子讲“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就是我们要能够在面对重大道德选择的时候敢于把自己的生命奉献出来完成道德理想。这是儒家的精神。在道德理想方面,儒家非常讲究自由独立的人格。孔子讲,你当臣子,对你的上级、你的君主只是以顺从他作为根本的原则,这叫妇妾之道,不是大丈夫之道。什么是大丈夫之道?就是孟子所说的“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可见,儒家文化是主张一定要保持大丈夫的人格。儒家的君子理想是一种激励机制。“君子”不是先天给予的身份,而是做人的标准,或者说是后天论功行赏的奖章。一个人具有仁爱之心,又能约束自己,道德高尚,就被视为君子,而相反地,损人利己者被视为小人。孔子心目中的君子,正是能克服囚徒困境中机会主义行为的人。在儒家看来什么样的人才够“君子”这个称号呢?首先,君子是遵守社会道德、等级、规范的人。这在《论语》的有很多表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第四》);“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第五》);“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雍也第六》);“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论语?先进第十一》),等等。其次,君子是一个利他主义者,或者说,是一个考虑长远,不注重眼前利益的人,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如:“君子不器”(《论语?为政第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第四》);“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颜渊第十二》),等等。再次,君子是一个谦让的人,是一个“不争”的人。“君子无所争,必有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第三》);“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最后,君子是一个合作的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第十三》)。

最后,从伦理的正义论来看,儒家文化有利于个人和组织形成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儒家文化最普遍的价值就是仁的价值和伦理。仁的伦理在《论语》里面往往被表达为忠恕之道。《论语》里面这样讲的,孔子有一天对曾子讲,“吾道一以贯之”,就是说我们有很多理想,但是有一个贯穿其中的根本原则,曾子说我知道了,曾子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一贯之道就是忠恕。具体讲,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三、儒家文化对形成正确的公司伦理的作用

(一)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伦理型公司文化

首先,伦理型文化会鼓励和支持个人进行有责任的伦理决策。在伦理决策模型中,从事实收集、道德想象力到评估每一个要素,决策者的社会环境都会对其中每个要素产生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当法律没有规定时,伦理型文化中的员工都会做出有责任的伦理行为。伦理型文化对于道德底线也有直接和实际的影响。强有力的伦理型文化对于维护道德底线有很大作用,使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不敢轻易越过底线。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文化被划分为“以服从为基础的文化”和“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 “以服从为基础的文化”强调遵守规则是伦理的首要责任,“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强调一系列特殊的价值观而非一系列准则。公司决策时把价值观当成潜在原则来指导员工进行决策。儒家文化中的“礼治”有利于“以服从为基础的文化”的形成;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公司形成“以价值观为基础的文化”,从而指导公司员工进行伦理型决策。

其次,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伦理型领导。一项研究伦理领导的本质的报告强调员工认为“以人为本”是非常重要的,这与领导者参与到可感知的道德行为同样重要。儒家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孔子的学术完全以人为中心,“仁者,人也”(《中庸》),“人,天地之性(生)最贵者也”(《说文》)。荀子指出:“人有气,有生,有知,亦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伦理型领导的关键是对于组织的价值观的声明。领导者的责任是确保公司被一系列组织原则所指导,这些原则能够指导员工的决策过程。

最后,儒家文化更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的社会责任概括地说就是公司对社会的责任。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认为,“公司依靠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来自愿建立更好的社会和更清洁的环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公司社会责任建议一个公司要确定它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并且将它们的需求和价值观整合到公司的战略和决策过程中。世界银行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提高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企业社会责任的契约模型认为,企业有责任去尊重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道德权利。企业社会责任的开明自利模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能给企业带来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这对于公司现在和未来的品牌大有裨益。儒家文化认为社群比个人更重要,责任比权利更重要,因此,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形成重视社会责任的公司文化和公司伦理。

(二)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治理的伦理决策

首先,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重视公司伦理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具有三项法律义务:关注义务、诚信义务以及忠诚义务。但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因为一些问题仍取决于董事会的审慎决策。比如,尽管法律要求董事会成员诚信地对待公司使命,也就是说,董事会成员做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公司目标,但法律对董事会成员的违法行为的惩罚一般总是事后的,而具有儒家伦理的董事会成员却能在决策时自觉遵守诚信义务。儒家文化把“仁、义、礼、智、信”作为“立人”五德。孔子讲:“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r,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孟子讲:“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可见,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原则,也是董事会成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美国安然公司的决策者置股东、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受信责任于不顾,最终导致安然公司于2001年12月申请破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遵守诚信义务。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美国国会颁布了要求董事独立的法令和一系列变革。

其次,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公司财务伦理。公司财务伦理问题已经成为公司治理关注的焦点。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及财务分析师等专业人士被认为是防止公司财务欺诈的“把关人”或“守门人”(Gatekeeper)。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董事会、管理层以及银行都依赖这些“守门人”。这些“守门人”的个人利益常常会与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这些专业人士对于他们的客户应具有一种受托责任――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客户利益之上的职业与道德责任。儒家文化强调仁义的重要性,在儒家看来,仁义不仅仅具有个人道德的意义,它还是社会的价值。孟子讲,“天子不仁,不保四海,卿大夫不仁,不保寺庙”,仁已经成为政治的普遍原则。关于义,《左传》里讲“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一个正义的概念,《论语》里讲“义为质”、“义为上”,说明孔子很重视义,但是这些地方的义都不是德行的义,而是正义的义。可见,儒家文化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公司财务伦理。

(三)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

公司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保证管理者按照股东的利益要求来行事。其次,公司治理要防止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及对债权人、雇员、客户、供应商、社区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侵害。公司治理就是指设计一系列制度,以使管理者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福利引入企业之中(Tirole,1999)。归根结底,就是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及人与环境的和谐。儒家文化认为“和谐高于冲突”。儒家文化强调“以人为本”,还强调“推己及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和利益,这是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的根源,公司也是如此,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之间也容易发生冲突。孔子认为,人际关系的最高原则是“仁”,仁的含义就是人们相互把对方当成与自己相同的人对待。由此衍生出两个原则:忠和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人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立人、达人,必以对对方的信任为前提,而勿施于人则显示了对对方的尊重。有了这样的尊重,也就可以获得对方的信任,从而建立起相互的信任。可见,儒家这些思想能促进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孟子则更进一步,为仁提供了一个人性论的论证。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朱子注:“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3}不忍人之心就是不忍同类不幸之心。它内在于人心之中,而让人形成“怵惕恻隐之心”,它让人们自然地相互亲近、相互信任。儒家文化不但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公司经营与环境的和谐日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一种新的企业模式开始形成,这种模式将企业经营与环境责任、道德责任三者结合起来。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提出了将经济与环境目标相结合的全新视野。经济、环境和道德这三个目标,通常被称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国家的经济基础极为薄弱,人们极度贫困,物质极度稀缺,所以渴求GDP的快速增长,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但快速发展是建立在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破坏这个基础之上的,过去的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经济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公司必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伦理,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文化有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能促进公司形成和谐的经营伦理。

注释:

{1}贾谊:《新书》,中国古籍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82页。

儒家伦理范文3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儒家生态伦理观 启示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的客观要求,是一切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可持续发展”亦称“持续发展”。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得到广泛的接受,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

“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基本点:一是必须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要,即优先考虑世界上的穷人所必不可少的必需物品;二是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自己需要的能力。所以说,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种发展观,也是一种伦理观,包含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它是在代际公正原理的基础上,强调人与自然相处和谐、共生共存的重要性;在尊重自然界的价值和生态规律基础上,注意开发与保护并重,给后代留下发展的生态环境空间与可用资源。

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与本质是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济,它是在扬弃传统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基础上,追求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这种文明要求把人类的价值和道德关怀扩展到自然界,并赋予生态环境应有的道德地位。由此可知,可持续发展观在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方面,与生态伦理观是一致的,它们都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主张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统一,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古代儒家“天人合一”“顺应天常”“仁民爱物”“寡欲节用”的生态伦理观,主张人与自然协调统一,尊重自然万物,珍惜自然资源,取予有度,消费有节,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伦理观。

一、儒家生态伦理观的主要内容

在儒家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中,蕴含的生态伦理思想十分丰富,蕴含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现雏形。

(一)儒家“天人合一”的观念,肯定人是自然的产物,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是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然而,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关于“天人合一”,中国古代哲学家的表述有所不同,也有不同学科意义上的理解。从生态伦理学意义上理解:“天人合一”思想的本质是“主客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认为人是天地自然的产物,人是大自然和谐整体的一部分,强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

儒家继承了殷周以来的“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思想,主张天人相感相通、天人合一观念。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但整体意义上的生态伦理观念十分鲜明,以至于儒家的许多思想都可以在其中找到源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孔子肯定了天之可则,即肯定了人与自然的可则,人与自然可以统一。孟子提出人要由“尽心”、“知性”而“知天”,以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汉代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理论。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学发展到宋代更趋成熟。宋代张载说,“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正蒙・诚明》),他认为天道的“诚”就是天德,“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即儒者需要通过“明”来达到对“诚”之天德的把握,以实现天人合一。

儒家“天人合一”的观念,不仅认为人是自然的组成部分,而且认为天地运动直接与人有关,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肯定了天与人、自然与人类社会具有统一性,并视这种统一性为和谐的最高境界。

(二)儒家“顺应天常”的思想,强调生产活动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周易・大传》有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道,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对为政者提出了顺应自然、使其行为合乎自然本性的道德要求。

儒家深刻地洞悉到万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本质联系,有其自身秩序和自身规律。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论语・阳货》),认识到了四季更替、万物生长的客观规律性。荀子指出:“天有行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不仅肯定了自然万物运行规律的客观性,而且强调人们只有认识规律,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避“凶”趋“吉”,由“乱”致“治”。

儒家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就是要求人们掌握和利用自然规律,按照四时变化和生物生长规律组织生产和生活。孟子明确提出了“取物以时、不违农时”的思想,提出要尊重自然外物的生长规律,爱惜、保护、帮助促进其生长和发展。荀子主张“山林泽梁,以时禁发”,做到“谨其时禁”,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

(三)儒家“仁民爱物”的理想,倡导人们爱惜自然万物,重视对动植物的保护

孔子主张以“仁”待人,也以“仁”待物,要求把“仁”、“爱人”、“义”、“礼”这些人际道德原则扩展到自然界万事万物之中去,以此来协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孔子认为人对万物应持一种同情的善待态度,否则就是不人道,所谓“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孔子家语・弟子行》)。这意味着对自然的态度与对人的态度不可分离,惜生与爱人悯人同为儒家思想题中应有之义。他指出:“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孔子已经把人们对待生物的态度当作儒家道德规范之一――孝道来看待。孔子把对待动物的态度看作是道德问题,初步实现了由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向生态伦理的拓展。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仁爱万物”的思想,提出了“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宝贵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并初步回答了生态道德与人际道德的关系问题。孟子要求世人对人、对物,都应该持有一份“不忍之心”。仁政之德不仅在于施恩于黎民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和谐自得,而且还应该拥有更为博大宽广的、泛爱万物的胸怀,“恩,足以及禽兽”(《孟子・梁惠王上》),使万物在共同的世界里和悦共生、协调相处。

董仲舒则直接把爱护鸟兽昆虫等当作仁的基本内容。他说:“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仁?”(《春秋繁露・仁义法》)张载认为人类应该兼爱万物。他说:“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正蒙・诚明》)意谓天地万物的本性,以非我一人所独有。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顺应天地万物的本性,以尽自己的责任。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张载提出了“民胞物与”的著名命题:“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西铭》)他们都主张人类要仁爱自然万物,对自然实行“人道主义”。

(四)儒家“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准则,要求对大自然索取有度,对资源节约使用

儒家主张慎用资源,强调“取之有度”;要求人们珍惜资源,“用之有节”。崇尚勤俭节约,反对暴殄天物,历来是中国重要的传统道德规范,在儒家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上则体现为一种对物质享受的节制和对自然资源的珍惜与爱护。

《礼记・王制》载,古代天子狩猎时“不合围”,诸侯狩猎时“不掩群”,即不把一群动物都杀死。据说商汤就曾“网开三面”,即便在捕猎时,也不能“一网打尽”,不能斩尽杀绝,要给野兽留下一条生路。孔子反对竭泽而渔、覆巢毁卵的行为,认为对生物的获取要有度,“钓而不网,弋不射宿”。只有爱护、珍惜大自然,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会出现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水泉深则鱼鳖归之,树木盛则飞鸟归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吕氏春秋・功名》)。这都是要求人类对自然资源在爱护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的使用,才能保持其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正如朱熹所说:“物,谓禽兽草木。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孟子集注》卷十三)。

孔子提倡:“节用而爱人”。儒家在人的生活态度上并不反对求富,但是认为应该遵从一种“合于义”的节俭的生活方式。孔子强调,“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论语・述而》)。荀子也认为,节俭顺应天地的自然规律而且可以抵制自然所带来的灾害,他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荀子・天论》)。

儒家寡欲节用的道德要求,对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铺张浪费,保护生态环境,约束世人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儒家生态伦理观对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认真反思儒家生态伦理思想,从中吸取思想营养,可以为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思维方面的启示。

(一)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理念支撑

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有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可持续的利益与幸福。从生态文明观念来看,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此,人类应当树立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观,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观念,实现从传统的“向自然宣战”、“征服自然”等理念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转变,从内心尊重自然,尊重自然界的其他生命,自觉维护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多样性,在人和自然之间建立起协调关系和伙伴关系,从而使人与自然保持良性循环,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尊重客观规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历史证明,儒家顺应天常的思想是正确无疑的,违背自然规律必然遭到自然的惩罚。自然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无论古代和现代,人类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违反自然规律最终会自食其果。正确理解和积极顺应自然规律是人类与自然相处的前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对自然的改变必须限定在自然界能够承受的范围,限定在遵循生态规律并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前提下。失去这一前提,必然会动摇人类的生存基础,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以,现代人在自然面前需要保持谦虚谨慎,在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顺应自然的基础上对自然界进行适度变革,促进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共同进化发展。

儒家伦理范文4

关 键 词 儒家;诚信伦理;诚者自成

作者简介 李方安,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傅永聚,曲阜师范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儒家诚信伦理的蕴意

儒家诚信伦理蕴意丰富,以“诚”为人性修养和至善的理想追求,将“诚”提升至“道”的高度。

(一)“诚”是天人合一的境界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诚”既是宇宙自然的规律,又是人的德性,人通过遵循宇宙自然之规律,敬畏自然,追求人性中的善,达到“诚”的境界,从而实现与天的合一。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这就阐述了作为“天之道”的“诚”的蕴意,说明了宇宙自然运动的规律和动因。同时,它也展示了一幅宇宙万物以一种自然和谐的方式存在着的图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

(二)“诚”是“信”的内核,“信”是“诚”的外化,诚信合一

对儒家而言,诚信既是一种德性,又是一种道德实践。儒家诚信伦理发展遵循的路径是由信至诚再到诚信,其内部结构是复杂多维的。“信”作为日常生活规范上升为作为“道”的德性(诚),“诚”是“信”的内核,“信”是“诚”的外化,诚信合一。

《说文解字》这样解释:“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言”。在早期,“诚”与“信”在儒家这里多单独使用,但都具有了诚信的含义。《论语》中多讲“信”,极少言“诚”。孔子言及“信”、“忠”、“恕”、“忠信”时,离不开与“仁”的关系,所以,孔子的“信”蕴含着“诚”,言“信”也就是言诚信。《孟子》既言“诚”也言“信”,把“诚”与“信”结合到一起,开始诚信并用,“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孟子把“信”作为调节“五伦”的准则,提出“诚,天之道”、“思诚,人之道”,把“诚”上升为天道、人道的本体论高度,使儒家诚信思想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这一思想在《中庸》中得到了集成和总结。到了汉代,董仲舒首次把“信”列为“五常”之一。从此,“信”成为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行为规范,诚信也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儒家讲诚信是充满智慧的,他们特别注重诚信合一,只有符合“诚”的“信”才是人们需要遵行的;若是“信”不符合“诚”,不讲原则,这种承诺就背离了天道和人道,则不必践履。《论语》中说的“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就是这个道理。《荀子》认为,重信应避免盲目性,“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相信可信的,是信;怀疑可疑的,也是信。

(三)诚信是做人、人际交往、立业、为政的根本

儒家的诚信伦理观在实践中的价值主要表现在,诚信成为做人、人际交往、立业、为政的根本。

1.诚信是做人之本

人以诚信为本,做人做事,应诚实守信,不欺人,也不自欺。孔子把“信”与人的关系比作车与輗、軏的关系,车无輗、軏,根本无法前行,人无诚信,则无以立身于世。孟子则指出做到诚信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甚至有人指出,不守诚信,则与禽兽无异。如,“人而不忠信,何以异于禽兽者乎”(《陆九渊集》)。

2.诚信是人际交往之本

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础和原则,也是协调人际关系和健全社会秩序不可或缺的伦理道德要素。人际交往,甚至国际交往,恪守诚信才行得通。“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讲究诚信也需注意交友之道,多结交益友。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论语?季氏》)儒家人际交往特别注意尊重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3.诚信是立业之本

守住诚信是成就事业的根本。“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孔子将事业成功归结为“信以成之”。守住诚信,“则天下无不可为之事矣”(《曾文正公全集?日记类钞》)。反之,诸事难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弄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河南程氏遗书》)。

4.诚信是为政之本

儒家认为诚信是为政的根本保证,是治理国家的法宝。《左传》云:“信,国之宝也,民之庇也。”子贡问孔子如何为政,孔子回答:粮食充足,军备充分,人民信任。子贡继续问,如果迫不得已,应舍弃什么呢?孔子说,可以舍弃军备,舍弃粮食,但是即使是死,也不能失信于民。孔子在回答子贡问政的对话中,明确表达了“取信于民”才是治国之本的思想。执政者须“敬事而信”(《论语?学而》),慎重、敬畏地处理政事并恪守信用,获得民众信任。“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

二、儒家诚信伦理的特征

(一)儒家诚信伦理的双重属性

儒家伦理范文5

关键词:儒家伦理;现代企业伦理;关联性;价值

中图分类号:B82—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12)04—0115—05

近些年来,追问、探讨企业伦理问题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其中,向传统伦理,尤其是向儒家伦理找寻现代企业伦理的思想智慧成为人们热衷考虑的一项议题,形成了一些有影响力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张岱年指出,儒家伦理中的“信”“和”“义”“廉”等道德规范具有普遍意义,是任何社会时代所必须肯定的,是今天企业伦理所必须重视的。成中英认为,经过转化的儒家伦理的诸要素,如,“载道致远”的忧患意识,追求“公利”的大众实用主义,权变意识,学习意识、以及对于管理者“知”的强调等,它们相互联系,有机结合,形成了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和共生性。正是这种整体性或共生性,产生了东亚经济成功而持久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过程所不可缺少,的动力和集体协同创造力。强以华认为,儒家伦理的某些具体范畴和命题,既能够形成“基础意义上的市场精神(如,平等精神、竞争精神、风险精神等)”,而且凭借其内在张力,也能够培育一种“提升意义上的市场精神”(如,具有责任意识和道德自律的君子人格),而后者能够更为有效地推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杜维明更是从儒家伦理核心价值的重新阐释,儒家伦理对于东亚经济发展的内在促进作用等方面,强调儒家伦理对于现代企业伦理的借鉴意义及其转化重生的机缘。还有不少学者基于儒家经典文本,找出儒家伦理对于市场机制和公共管理的道德论说,指出它对于现代企业伦理的意义。以上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恰当地揭示了儒家伦理对于现代企业伦理的价值作出了有益的理论铺垫。遗憾的是,这种单向度的研究理路不能说明现代企业伦理能否有效地吸纳或者在何种意义上吸纳儒家伦理智慧这样一个问题。之所以要对这个问题作出解答,是因为实践中存在着这样一个潜在的事实:儒家伦理蕴涵着现代企业伦理的思想胚芽,现代企业伦理也渗透着儒家伦理的智慧,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故而,在既有的研究基础上,从理论上深度地双向考量两者的关联性及价值,显得尤为必要。一方面,可以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与分析现代企业伦理问题提供有价值的思想资源和哲学与智力视野,另一方面,又可以为儒家伦理的现代转化提供现实载体和价值的依托空间。

一、儒家伦理的“义利观”与现代企业伦理责任

要恰当评估儒家伦理义利观与现代企业伦理责任的关联性及价值,首先需考察以下两个问题:(1)儒家伦理义利观与企业的相关性;(2)儒家伦理义利观与资本主义的兼容性。

对于第一个问题。不可否认,在儒家经典著作中,孔孟对“获利行为”持否定态度,认为“利”通常和“小人”相连。“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并且“仁、义”相对于“利”具有优先性。“义以为上”,“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在治理国家层面,孟子进而指出,过分强调“利”会导致国家灭亡。“王日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因此,“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这里,仁、义确实是儒家所强调的重要美德。但是,他们在对“仁、义”与“利”作出明确区分的同时,并不认为两者存在着必然的矛盾。反过来,他们认为,只要以义取利,见利思义,就是可接受的。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不仅如此,孔子一度表扬的著名弟子子贡,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孟子也指出“制民之产”的观点,指出发展生产,而后才能使百姓安居乐业,“民之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并且认为,由于劳动分工而获利的市场具有道德上的善。这里,孟子的观点蕴涵着“高产为善”,以及经济乃社会道德基础的含义。也就是说,即使在最早的农业经济时期,商业行为在相当狭小的规模上进行,我们也能看出经典儒家对于商业行为的态度,即,对于仁者或政府而言,获利应采取更为恰当的方式,强调对于“道”的遵从,实现“君子儒”。

可以说,儒家并不是简单地,从整体上否定或削弱企业及获利行为,而是反对单纯地追求个人物质欲望,或者不择手段地获利以及以利为唯一目的行为,更加强调“利”对于“共同体的整体善”以及人的美德的重要性。换言之,与发展人的美德目标相比较,如果获利行为意味着以牺牲美德生活为代价来获取物质财富,那么,儒家必然会反对获利和企业行为。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主张企业的获利行为应该遵从“道”,并努力实现“仁、义”等美德以使人的个性得以发展。在后来的实践中,中国儒商一直践行着“追求物质财富与道德上的实现并行不悖,甚至后者居上”这一原则。

儒家伦理范文6

儒家的伦理思想不仅在中国千年的封建家庭中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一直延续到我们的当代家庭。当代的家庭教育,不但要紧跟时代脚步,实现现代化教育,同时亦需要取传统文化之精华,去传统文化之糟粕。

1成熟的儒家伦理思想给予后世家庭教育以积极影响

在中国传统的家庭中,有一套成熟完备的伦理思想体系,这个体系在人脑中根深蒂固,不随时代而变迁,也不随朝代而更迭,而是通过教育绵延至今。儒家伦理文化所蕴含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行为准则显现出无与伦比的生命力,具有强烈的历史性和民族性。其对天人合一的推崇,及对人道为本的人文精神的重视,不仅影响着古代家庭教育,而且深刻影响着当代家庭教育。

1.1知孝明悌的家族观

知孝明悌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核心。“孝”指尊敬父母,回报父母;“悌”指友爱兄长,包括朋友情谊。儒家伦理文化认为知孝明悌不是生搬硬套的教条,而是培养人性和谐的“爱”,是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做人、处世的根本。孝悌观念历经千年,早已植根于中国千万个家庭之中。父母是孩子身边的榜样,绝大多数父母不仅尊敬孝顺上一辈,而且会积极运用儒家思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观点教育下一辈。这种言传身教的方式,无论是对当代社会还是对下一代的成长都是非常有利的。

1.2和睦相处的处世观

中国传统文化对内讲究“家和万事兴”,对外讲究“以和为贵”,即使做生意也追求“和气生财”。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仅包括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亲相爱,而且包括与外部世界的和平共处。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培养了中国人爱好和平、互相友爱的性格。相比今日的中国家庭教育,在很多处世教育方面存在不足。例如,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辈、祖父辈的过分关爱使得孩子极易形成自私、冷漠的性格。这类孩子在家不知尊敬长辈,在外为己是中心,不懂得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儒家和睦处世的伦理观在我们当代的家庭教育中亦有其用武之地。现代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是物质欲望、生理欲望等各种欲望充斥其中的社会,喧闹繁华的世界背后,需要的是真、善、美,以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本我的真诚和谐的联系。所以,在现在的家庭教育中,除了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独立意识等意识,和睦处世思想的培养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没有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日后成为冷血无情的人。

1.3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

诚信是儒学伦理文化较为重要的观点之一,同时也是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曾子杀猪教子”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一方面,教育孩子诚实不说谎话。另一方面,曾子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当代的家庭教育内容包含甚广,诚信教育不可缺失。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诚实守信不仅影响着他们待人接物的行为准则,而且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心态。诚实守信的孩子持着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他们待人诚信,同时也愿意相信别人会在自己有困难时伸手援助他们。谎话连篇的孩子在生活中总是怀着一种不安全感,他们易妒忌、猜疑,不信任他人。由此可见,诚信教育在当代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我们应该对孩子们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榜样的作用。在很多示范性事物中,身教远远胜于言教。

1.4修身养性的精神意趣

这里所提到的修身养性主要是指礼仪教育。我国素以“礼仪之邦”享誉世界。重视礼仪教育,不仅是传统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而且在传承中国礼仪文化的历史中起到了纽带联接的作用。孔子曾说:“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论语》)以礼教人,不仅有利于孩子良好品格的培养,而且有利于规范父母的言辞行为。父母在教育孩子礼乐修身的同时,自身的行为标准也在提高。

2积极影响背后的消极因素

2.1唯古是从,缺少创新精神

很多中国家庭就“中国文化”这一问题,教育孩子的时候,不免会说“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话虽没错,不免让孩子心生一种高傲自大之情,误认为中国文化都是好的,造成一种唯古是从、盲目崇古,因循守旧的心理。这种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心理成长,而且会阻碍创新意识的培养。

2.2中庸思想,竞争意识薄弱

中庸思想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内在的人伦思想,即人的内在精神;二是,外在的行为方法,即适度、适时,合乎人们的行事准则。但现在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中庸的深层含义,只是停留在表层含义,例如泛泛的理解为“折中、调和”,如此的理解尽管其本身没有错,但我们的部分家长若本身学艺不精,在教育后代时,势必会造成偏差。导致下一代错误地将中庸理解为平庸、不偏不倚,维持一个中等位置。这种有偏差的思想继而又会影响到孩子竞争意识的形成,不利于其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发展。

2.3愚忠愚孝,专制氛围浓厚

我们的自然生存环境造就了父权制为主的农耕文化,从而产生“重尊卑、知贵贱”的等级观念,三纲五常封建伦理等思想。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注重尊老爱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老人与年轻人的不平等,并且在家庭中或许会催生出严肃、专制的氛围,让孩子自小就无法感受民主氛围,一味地愚忠愚孝。

二、儒家伦理文化给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由于中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儒家伦理文化成为精华与糟粕并存,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并存的统一体。我们的家庭教育面对传统儒家思想时,通常有两种较为极端的看法:一是,全面否定,盲目从外;二是,全面肯定,高傲自大。这种消极的文化现象不仅在平常家庭中有所表现,而且在很多国人心里也存在着。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避而不谈,应该摆平心态,逐步克服。当代家庭在运用儒家伦理文化时,应做到批判性继承和发展。一方面,应认识到儒家伦理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家庭得以维系、社会得以维稳的轴线。但其诞生于奴隶社会,发展于封建社会,服务于无尚王权,其自身必然存在着不符合当代社会弘扬的精神文化思想。所以,在家庭教育中需要做到客观辩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另一方面,在教育子女时,不能只停留在言传,更要重视身教,努力做好榜样作用。我们的家长只有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儒家伦理文化的合理部分,以及行动上深刻践行其理念指导,达到思想与行动的统一,我们的家庭教育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家庭教育。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