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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表范文1
[关键字]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
[abstract] introd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te-owned investment projects in the tender price control the review of how institutions review from the source control cost, ensure the efficient use of the state-owned capital
[key words] the quantities bill bidding price control review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建设部2008年7月9日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4.2.1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控制值。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每一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其包括内容有:①分部分项工程主体项目的每一清单计量单位人、材、机、管理费、利润;②主体项目相组合的辅助项目的每一清单计量单位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③在不同条件下施工需增加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④在不同时期应调整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都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同时公布的两项重要内容。
2.招标控制价评审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迅速增加。怎样才能使国有建设资金得到有效地使用,许多政府部门已经采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的办法。此时,我们造价评审机构一是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从技术角度评审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同时,也是对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完善,对评审中发现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准确不清楚不完善的内容,提醒招标人及时明确或作出补充说明,以保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从资金管理角度为业主把好关,实现国有资金投资利益最大化。
对招标控制价的评审主要有以下意义:
首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
其次,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哄抬造价等违法活动的产生,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第三,对招标控制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评审,可以避免多算或少算、漏项等,因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不准确不完整,给支付和结算带来扯皮、索赔等隐患,既可以避免因泄露标的而滋生腐败,又能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有效节约国有资金。
3.招标控制价评审的主要内容
目前,由于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者的管理经验不足,为了赶进度,项目急于上马,导致前期工作中的图纸设计质量和深度不够的情况。加之招标人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编制清单时不能准确描述项目特征和准确计算工程量,在考虑综合单价的组价时,对相关施工工序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把握不准,以至于造成招标控制价中有的含有较大的余量和虚估,而有的又会少算或漏项。为了有效地发挥委托审查的作用,合理确定项目招标控制价,笔者认为评审的咨询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评审工作。
3.1 业主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委托是否规范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承担,但有些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及素质偏低,公司内专业设置不合理、不配套,公司管理合审核不力,导致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不严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单位应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分离,编制人员是造价员的,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并签字盖章。同时招标人要加盖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要盖单位资质专用章。
3.2 评审是否已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图设计的结合,是否做好“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
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时,一定要对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亲自到施工现场踏勘,了解施工场地原始状态,从而选择合理的施工工序和方法。这样就能按清单规范对“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作出明确详细描述,并将其作为综合单价计算的重要依据。如果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项,会引发在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引起分歧,导致纠纷、索赔。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必须高度重视对“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
3.3 按照计算规则复核图纸工程量,合理套用定额子目组价
工程量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最基础的数据。08规范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量,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根据图纸、不同的工序要求时,应区别计算工程量,并考虑一定消耗量或换算值。对工程特点、施工规范、工艺要求、工序内容等非常熟悉的情况下,以科学预测的方法并结合市场价格,合理套用定额子目组出完整的综合单价。
3.4 是否合理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原则上对材料价格应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造价信息中的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要进行多方面的市场询价,如通过电话咨询或到经销商门市、专卖店及生产厂家调查实际价格,做好记录。利用网络查询,进入建材信息网查阅各种工程材料价格。或对一些特殊材料(如大树、石材等)到产地实地考察,了解原材料加工、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的价格组成。同时要对询价结果进行分析,对数量或价格变动大的材料应多分析,力求合理。这样取定合理的材料价格,才能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对项目的建设单位自行采供的材料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造价中,并计取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项目申请表范文2
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12]54号,见附件一)及《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12]82号,见附件二)的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属地化原则,省管建筑业企业和驻冀中央企业中依法取得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且通过2011年年检、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第十五条规定行为和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资格的,可以按本通知要求申报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申报条件
符合受理范围内的项目经理申请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12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12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2]101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2012年度担任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2、2012年度未担任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省人事厅、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印发〈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建执[2005]8号)中业绩规模、数量和专业要求。年龄、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应提交的材料
1、已粘贴一寸免冠照片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
2、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不含合同通用条款)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2012年度未完工的项目除外)。
上述申报材料应提供相应的原件备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吊销原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申报材料按本条(一)要求提交材料的顺序,且把一份申请表和附件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
3、申报材料份数要求: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的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一式二份;申请其他专业的,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为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上述材料均按个人单独装入档案袋。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在河北建设网()上如实填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条形码书面申请表。申请表中必须由个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
聘用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本企业所有申报人员汇总打印《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申报材料及原件报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驻外管理处。其中,主项为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无论何种专业,均统一报送各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省建设厅驻京、津、沪、晋外管处负责其所管企业资料的受理和集中上报工作。
(三)初审。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厅驻外管理处负责汇总后,报省建设厅初审。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厅驻外管理处负责初审。请各地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本地企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意见汇总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三)以及企业申报材料(含业绩相关原件)报送至“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审批。
省建设厅组织专家重点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有效性、真实性及其在岗情况和申报工程业绩进行审核,由本专业评审小组签署意见。其中,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审核合格的,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审批。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由省建设厅审批。
(五)颁发证书。
经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审批合格的,由省建设厅向符合条件的颁发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当根据自身工程业绩情况,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防水、防腐、消防、建筑智能化等专业企业的人员可申请相近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具有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可同时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当不具备颁发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条件时,可按二级标准审核。
(三)申报的每一项工程仅限一人使用,且使用人必须是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有关说明
(一)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其注册、执业、变更、注销和继续教育等,按照注册建造师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证书有效期均为5年,于2013年2月27日废止。
项目申请表范文3
一、项目支持重点:
(一)支持发展养老、社区等亟待支持的公共服务业对从事养老产业人员培训管理的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的网络建设和设施改造、设备购置及人员培训予以支持。
(二)支持商贸、物流配送等服务业健康发展
1.支持传统商贸服务业改造升级,融合互联网、电商业态,推进社区超市、大型便利店的智能化建设。
2.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及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物流企业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平台等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三)支持“互联网+”与生活业融合发展
重点支持“互联网+”与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等生活业融合发展。
二、项目申报表
支持生活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1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单位概况
(上年)
员工数
年营业收入(万元)
年净利润(万元)
-
财物状况(上年)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项目状态
(已完工)
项目投资情况
总投资
自筹
银行贷款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其他
项目起止时间
支持生活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续表一)
项
目
概
述
一、
项
目
概
述
二、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和
特
色
1、
支持生活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续表二)
项
目
概
述
三、
项目
现有
条件
四、
项目
实施
方案
五、
经济
效益
六、
社会
效益
支持生活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续表三)
项
目
概
述
七、
风
险
分
析
八、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项目申请表范文4
工程款申请报告一:x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贵司的《xx花园项目二标段工程》已完成了1-4幢工程,10#主楼结构部分1、2座分别完成至18层板及19层板,1、2座装修完成至9层;地下室结构完成2500 m2;水电预埋等工作。我方的《合同(协议)支付申请表》也已提交贵方。
但是,由于贵司审核工程款要经一个过程的时间,为了该项工程进度能正常运转,不使由于工程款影响进度而停工,所以为了燃眉之急,提前申请贵司预支(大写)xx万元整,(小写)xx0000.00元工程款,以解决目前人工工资及部分材料支付。现报上工程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书。
附件:(合同(协议)支付申请表;合同(协议)支付记录明细清单;
工程管理确认报告;合同条件支付清单)各壹份。
施工单位:xx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日 期:xx年xx月xx日
工程款申请报告二:xx建筑工务局:
由我单位施工的____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正式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完工,________年____月完成竣工结算(或审计决算),结算价(或审计决算价)____万元,截止本次请款日我单位共收到该项目工程款____万元,本次申请结算余款(或审计决算余款)____万元.
项目申请表范文5
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新版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厅为本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核发由建设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建设部备案,定期公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
第四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
(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 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 变更注册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九条 增项注册
二级建造师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
(一)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第十条 注销注册
(一)二级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申请人或其聘用企业提交下列材料,直接向注册机关申请。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所在企业,须及时申办注销注册手续;违反本规定未申办注销注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
第十一条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补办: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换: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第十四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三)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五)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七)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八)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九)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注册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注册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跨省变更的,由二级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经原注册所在地注册机关同意后,由本省注册机关审查办理。
第十八条 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注册机关交回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机关负责证书销毁,并将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销毁情况报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 执业印章的收费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龄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才可以报考,那么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就有疑问了,这个工作满两年是如何计算的呢?资格证考试网为大家解答这问题。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一般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
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项目申请表范文6
1、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由镇政府报区房地局审核并做有关方案,再报市房地局审批(出据批次批文及耕地指标意见书),建设单位需交每亩1.5万元耕地指标费;
2、由镇政府报区计委立项,报区规划局审批规划用地后报区房地局供地,建设单位需交每亩1万元垦复基金费,每亩4000元耕地占用税;
3、方案设计审批后报区规划局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
4、非耕地不需报农用地转用,不交耕地占用税,其它手续与耕地相同;
5、已批好的土地(如:内部扩建、翻建等)由镇政府审批项目后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6、招标及竣工验收手续由建设单位直接与区有关部门办理;
7、工作承诺时限:
(1)上报区审批的由镇土地管理所申报材料全部接收之日起,在3个工作内报区审批;
(2)镇政府审批的由镇土地管理所申报材料全部接收之日起,在10个工作内审批。
二、具体程序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基建立项规划选址及规划用地勘测定界建设用地供地方案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使用。
三、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法人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建议书;
(5)申请地块范围地籍图及方案布置图。
2、基建立项
(1)报批项目建设书的请示(8份);
(2)项目建议书(8份);
(3)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8份);
(4)项目初步选址地形图(8份,其中7份复印件);
(5)项目建设方案总平面图(8份,其中7份复印件);
(6)地块权属证明或土地利用计划(复印件8份);
(7)企业项目批文(复印件8份)。
3、规划选址
(1)批准的项目建设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
(2)地形图(3份);
(3)土地权属证(复印件);,
(4)如联建的提供联建协议书;
(5)选址论证;
(6)土地利用计划(复印件);
(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4、规划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批准的项目建设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
(2)地形图(5份);
(3)土地权属证(复印件);
(4)选址论证(复印件);
(5)土地利用计划(复印件);
(6)总平面图;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建设用地供地
(1)申请用地报告;
(2)建设用地申请表;
(3)项目建设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图;
(5)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和附图;
(6)用地范围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1:1000测绘空白地形图(9份);
(8)国家规费的缴款凭证或减免的相关材料;
(9)三资企业还需附合同及章程。
6、方案设计审批
(1)《市建设工程设计要求申请表》;
(2)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复印件);
(3)建设基地的1;1000地形图;
(4)建筑设计方案图(总平面及单体平、立、剖面图)2套;
(5)市地名建设工程命名征询单;
(6)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7)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7、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书批文;
(4)规划选址意见书;
(5)规划范围地形图;
(6)规划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
(7)项目法人的资本金承诺及资本金落实情况;
(8)各市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9)工程总平面图和单体平面图。
8、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基地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应拆房屋的权属证件(复印件);
(5)1:1000地形图(4份);
(6)总平面图设计图(4份);
(7)建筑施工(平、立、剖面图和目录)2份;
(8)分层面积表(2份);
(9)基础结构图(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