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源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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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源泉范文1

“平安”是个很通俗的词,从词典查不出什么深刻的含义,只解释为“不受威胁,没有危险”。然而,它却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与健康,牵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与温暖,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处在平安的环境里,也要想到出现危险的可能;居安思危要求我们要有应付意外事件的思想准备。正如孔子所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不忘危,预防为主,居安思危,就必须做到警钟长鸣,经常反思。不能反思昨天的隐患、他人的事故,做不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毛毛雨常下,今天的安全就会转化成明天的事故。

许多人一提起安全,就觉得是老生常谈,尽管天天讲,日日谈,可有的人还是不以为然,而且时有发生。我就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天中午11点左右,铜川市新区耀柳路野狐坡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拉煤车与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事故已经造成五人死亡三人受伤。只见拉煤车冲到了离公路10米左右的田地里,树木被撞得连根拔起,道路护栏和轮胎散落一地。而离大车不远的一辆三原牌照的出租车已经严重变形,车体右侧几乎已经损毁。马路中间的面包车前半部分已经被压扁,车体后半部分翘起,到处是玻璃碎渣,地上还残留着一些血迹,整个车祸现场异常惨烈。

我只想说,一个人,活着不容易,为什么非要接受了血的教训才知道悔改呢?我们应该听家长和老师的话,“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做到“安全看我的、危险远离我。”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家中的宝贝,正要绽放美丽的青春,开出鲜艳的花朵,可如果它提前凋谢了,那我们的家庭将会陷入悲痛的深渊。平安两个字普普通通,一点儿也不起眼,但是,对于平安来说,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得到呢?

看看我们身边许多人,平静地生活着,却说太平淡;有些人,羡慕别人有名车,而自己还骑两个轮的;抱怨自己没有一份好工作,羡慕那些有固定工作的人,等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了,又抱怨社会不公,为什么那些人职位一升再升,而自己的能力一点不比他们差啊。他升了官之后,又说人家有别墅了,自己却还住着十几年前的老式房子。后来买了房,依然闷闷不乐,觉得自己比不上那些有钱的人,心里总无法释然。这种人一生都追求那所谓的幸福,永远不知足,也就永远感觉不到幸福了。可是有些乞丐却每天都很快乐,有人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我们每天都有饭吃,有破庙住,偶尔还可能得到一些香肠,有什么不开心的?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还很安全。有什么不幸福的?”其实,这就是满足。

幸福的源泉范文2

课堂幸福的“源泉”在哪里?怎样让“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我们在“幸福课堂”研究中,最为关切的课题。

学生一天在校的时间为6小时,60%的时间是在课堂上。课堂教学中的幸福感,决定了孩子在学校,甚至是学习生活的幸福程度。

要让学生喜欢来学校学习、生活,体会到在学校学习很幸福,我们首先就要满足学生在课堂中的各种正当意愿和需求。

有利于实现孩子自身满足感、成功感的课堂,才是真正的幸福课堂。因此,课堂幸福的“源泉”就在贴近孩子需求、贴近孩子愿望的方方面面,其要素包括:

一、 课堂幸福

源自教师职业幸福的感受,要放大幸福感,用幸福播种幸福。

实例1. 我校的毛春红老师以“微笑教学”,为孩子们带来暖

暖的春意。她被评为模范班主任,评为校园“最感动人物”。

这天清晨,她习惯地对着镜子,笑出自己的美丽,笑满自己的心窝。这一笑,让丝毫的不悦抛得远远的。走上讲台,54名天真的孩子跟着笑了,笑出课堂的精彩,笑出了学习成绩的不断上升。

学生们开心地说:“老师微笑讲课,我们快乐学习。”

家长们满意地说:“幸福老师,带给了孩子的幸福!”

教师职业幸福感,是幸福课堂的重要“源泉”,我们要善于放大幸福的“源泉”,让课堂的分分秒秒都能流淌“福水”。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引导者,其教书育人的目的,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提升人的生命质量。试想,一个不幸福的教师,怎么能让学生获得人生的幸福?因此教师自己要学会感受幸福,使自己成为一个幸福的人,这是作为一个教师自己的需要,也是教育的需要。

我校为提高教师职业幸福感,连续几年开展“阳光教师”行动,以“阳光、温暖、多彩”为特征,让老师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更多地感受职业幸福,更好地让幸福的“源泉”充分涌流。毛春红老师就是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她充满“爱与责任”的职业行为,影响着一批又一批青年教师团队在岗位工作中成长并提升幸福感。

“教师职业幸福感,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能从自己岗位上领略出趣味,生活才有价值。教师的职业趣味在哪里?在走进教室,看到一张张渴望得到知识的面孔时;在教会学生知识,看到他们会心地一笑时;在正确引导一个个迷惘的心灵,让他们的压抑得到释放,甚至在某个日子里发现一条陌生的短信祝福时。这是教师幸福感最本质的源流,我们要一天天去寻找,一天天去开发。不要总是带着一种负担上讲台,哪怕工作上有太多的压力,哪怕生活中有太多的无奈,这些都与天真的孩子无关。”这是毛春红老师说出了教师幸福的“本源”就在自己的真实感受之中。天天保持幸福感受,就成了幸福的教师。

然而,过去少数教师在自己发展以及社会坏境双重压力下,出现心理失衡,甚至失眠、少餐、抑郁、烦躁、忍不住要发脾气等。这样的教师,怎能体会幸福感呢?要解决这类状况,需要社会、学校和教师本身共同努力。教师职业幸福的实现,要以自身专业素养和主观努力为基础。教师应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状态,正确认识自我,合理定位;建立和谐的关系,以乐观的情怀、开阔的胸襟正视现实;以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自己的职业与生活。成为一个身心健康、不断努力和发展的教师,即使在紧张的工作中,也能体会到职业幸福,从而更好地关心学生的发展,用幸福播种幸福!

二、课堂幸福:源自教师善教乐教的艺术,要提升教学技能,让课堂更精彩

实例2.教师节前,我校让学生评选“最满意老师”,徐

军老师名列榜首。以下是几位学生在评选表上的“留言”:

学生甲:徐老师讲例题,讲到关键处,会放大眼神,扫

视每个同学,然后“呼”一个手势,扣住每个人的心弦。

他出神地讲,我入神地听,每堂课都学得轻松又快乐。

学生乙:碰到难解的题目,徐老师会请一位“数学小能人”站出来说明思考过程,然后他说:“我相信大家沿着这个思路,能成功!”有启发,有合作,激励着我们聪明的大脑和攀登的力量。

学生丙:我是转学生,徐老师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侯拉我一把,他一点拨,我立即就懂了。这次考试就上升了12分。

学生丁:徐老师上课真神,听他的课是福!

教学是一门科学,课堂是一门艺术。教学如果没有科学性就没有根基,课堂如果没有艺术性就缺少活力。从徐军老师受到学生的夸奖中,可见他做到了善教和乐教。

善教,即追求最佳教学方法。我校多年来,以“红杏杯”课堂教学展示活动为平台,先后对愉快教学、目标教学、有效教学、四案教学等多种模式,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实践,是十分有益的。魏书生说:“老师应当像蜜蜂一样,在教法的花园中,采集有用的花粉,酿成自己课堂的蜜。”教师要善教,要将各部分知识的“乐学”要素挖掘和显露出来。教师要善教,使“无涯的学海”变成“知识的乐园”,让学生花最少的时间和精力,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我们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教学技能,努力实现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乐教,即追求快乐的教学过程。要使学生学得灵活,学得主动,学得愉快,真正实现由“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促使学生在知识的乐园里尽情游乐。有的老师,往往满足于对优秀生的乐教,因为这些学生接受能力强,基础扎实,教学方法的适应性强。乐教,不可忽略让“学困生”参与进来,按照他们的基础、能力、智力、爱好,实施“面向全体”的教学,获取“面向全体”的高质量。乐教,就是对教育事业执着追求精神在教学过程中的体现,会使辛苦变为快乐,使付出变为幸福;会使学生“学而不厌”、“乐学而不疲”。

善教、乐教的关键,是教学内容的选取与呈现两方面。由于学生在兴趣特点和认知水平方面存在差异,教学内容的选取必须跟学生所能接受的范围相匹配。也就是说,教学内容的选取要在学生“最近发展区”内,既保证以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为基础,具有一定的发展性,能够提高认知水平,感受到学习知识、获取成功的幸福;又要使选取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从而锻炼学生的思维,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启迪学生的心灵。在教学的呈现方式上,应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生日常生活知识相联结,以便与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对接,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吸引学生的求知欲望。

四、幸福课堂:源自学生敏学乐学的追求,要聪明地学习,让学习更快乐

敏学,即聪明地学,越学头脑越聪明; 乐学,即快乐地学,越学越有成功的收获。

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不同班级的学生,对学习的快乐感受不太一样。比如,五年级某班的同学认为写作文很快乐,而另一个班的同学认为作文头疼。再如六年级某班同学认为学英语有信心,而另一个班的同学认为学英语太烦人。为什么呢?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班的任课老师,对学生敏学乐学的关切与指导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教师要在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中,不断点亮知识本身的趣味,同时要给学生指导最佳的学习途径,启发轻松学习的具体方法,建立上进的信心,放大快乐学习的情绪。当学生形成了稳定的乐学追求时,聪明地学,快乐地学,就成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以下几方面,是让学生敏学乐学的主要措施。

1.让学生聪明地学:在课堂上保住重点,解疑解难。要使学生学得聪明,教师必须积极改进教学方法,首先上课要保重点,让学生在课内能掌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这样的学生学习底气足,有自能感和自信感,不怕抽查读写算,也不怕完成这样那样的练习题。聪明的老师就是能把握课堂的中心价值,把功夫用在备课、授课上;也有的老师,课前准备不足,课堂驾驭不好,重点难点含含糊糊,学生听课迷迷茫茫。课后呢?“堤内损失堤外补”,大量布置作业,麻木增加考查,弄得师生都灰溜溜,哪能找到什么幸福感呢?

2.让学生聪明地学:在训练中感悟经验,自能自通。知识和能力,是学业成功的双翼。善教的老师会让学生在点滴知识的获得时,渗透有益的学习经验;再一次学习新知识时,又能巩固经验并发展这种能力。例如,当五年级学生在给课文分段时,就回想前面掌握的分段方法,自己能完成分段的任务。再如六年级写作文时,首先分辨出写人还是写事,各有各的“范式”,有能力自己完成习作。有的老师针对学生实际,定期举办“比比谁学习的办法巧”之类的学习经验交流会,正是让学生增强学习能力的有益办法。学生具备了自能自通的功夫,就是一种自豪,一种幸福。

3.让学生快乐地学:在展示中超越自我,天天进步。学生能看到自己的进步是幸福的,让老师、家长夸奖自己的进步,更是幸福。然而,人们常常运用一种评价标准:和班上最好的学生比。这就注定绝大多数学生会失去自信,失去希望。《中国少年儿童幸福成长宣言》中说得好:“超越,我要超越,只跟自己比,超越自己就是赢”。课堂教学也好,其他活动也好,在向学生提要求时,既不能过高,让学生望而生畏;又不能过低,迁就学生;而应该找到要求的“度”,使学生“跳一跳就能摘到”。尤其在课堂,学生的表现欲是很强的,可以随着适当的要求,适当的方式,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的机会,看到自己是进步者、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获得超越感和成功感。比如考分,他上回考60分,这回上升了1分,也值得肯定和表扬。对于这个学生来说,他进步了。我们的课堂,能让最差的学生也感到“超越”,才是名副其实的“幸福课堂”。

5. 让学生快乐地学:在合作中感受成功,互励互赏。孩子们很喜欢课堂上有活动,大家有充分表现的机会。小组合作学习,在学生心中已经成为课堂展示的最好平台。一般的合作小组4―6人,在短短的合作时间里,有机会人人都有事做,个个都有发言权。一般是让优秀生先发言,其他几人紧随其后;也有时,故意让差一点的同学先尝试,有一定挑战性。不管采取哪种顺序,都有益于互助互学、互励互赏。全班授课时,也许只有少数学生和老师互动;到了小组活动时,参加活动的普及了,自然是快乐的。这种快乐,是全班活动的补充,是具有普及意义的展示和激励。

四、幸福课堂:源自师生和谐发展的生态,要彼此分享教学“双赢”的幸福

我们在各科教学中,广泛推行高效生态课堂的研究。高效生态课堂,首先是原生态的,以增强全体学生的幸福体验为动力,服务学生内在的学习与发展需求,实现课堂教学的最大化、最优化,让师生分享教学“双赢”的幸福。

为了让生态课堂的幸福“源泉”充分涌流,要注重以下策略:

1、拨动心灵的策略。生态课堂,应该感情先行,拨动心灵。尽管感情与智慧不可分离,但感情是可以先行一步的。教学活动展开之前,需要调节师生之间的感情,消除不良情绪,为和谐与平等的教学活动开个好头。每堂课,教师都要备好心情,主动地理解学生,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关注学生的关注,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

我们的学生能分辨哪些老师是真心真意,还是假意敷衍。对真心关爱自己的老师,他们不会冷漠待之,而会热情回报。所以,教师用自己的真情付出,拨动学生的心灵,有利于获得课堂的精彩与师生的幸福!

2、公平公正的策略。我校的学生来自城乡,家庭经济、父母职业等条件存在差异。对于优越的孩子,教育公平不必多虑;对于20%的弱势群体的孩子,包括家庭困难、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公平公正是多么敏感和重要。教师在课堂上,每一点知识传授,每一次学习活动,要把关注点分配到他们身上,甚至可以为这些孩子幼小的心灵消除“人下人”的阴霾,找到“人中人”的归属感。当这些孩子也能跟上优秀生行列,增长知识、提高智慧、发展个性、消除自卑,融入城市生活境界时,“幸福”自然涌流于他们的心田。

幸福的源泉范文3

有人认为,默默守护着自己最重要的人就是一种幸福;有人认为,为自己最重要的人死就是一种幸福;有人认为,使和平永葆就是幸福;有人认为,得到真挚的友谊就是一种幸福;有人认为,得到幸福便是幸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小学五年级幸福的源泉作文600字,供大家学习。

小学五年级幸福的源泉作文600字1我曾经以为,幸福离我很远,很远……

小的时候,我曾深深的恨过我的父亲,因为他的多病,让本来艰难的家更显得拮据。我得常常忍受别的小孩的嘲笑,我没有她们那么漂亮的花裙子,没有她们嘴巴里常吃的巧克力和奶酪。在我幼稚的想法里,我以为,拥有这些,便是幸福。

就这样,我把我不能满足的这些幼稚的幻想归罪到父亲身上,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所以,这段恨曾陪我走过一段漫长的岁月。

可是,就在期末考前的一个晚上,这段恨意被抹灭了。

那天晚上,我正在屋里复习功课,除了父亲,其他的家人都出去了。我并不介意父亲在家陪我找作文网,但他那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实在让我难于忍受。父亲似乎也感觉到我的厌烦,便说:“刚才一些朋友约我出去喝酒,我走了,你一个人在家小心点。”我厌烦地点点头。

不知过了多久,我放下笔休息了一会儿,打开窗户,天已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蒙蒙细雨,风很大,一股寒气激得我打了一个冷颤。猛然间,我看见对面的路灯下有一个人,那人冷得直打哆嗦。他不停地用脚去踢路边的小石头,当他转过头来时,我吃了一惊,那不是我父亲吗?他怎么会在那儿?他不是去朋友家喝酒了吗?

只见他时而用两手不断互相搓摩,时而放到嘴边,寒风吹得他摇摇晃晃的,细雨把他的衣裳都给淋湿了,可他仍然在那儿来来回回地走着,似乎没有要回家的意思。他在等什么呢?哦!我明白了,他是想让我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才骗我说要去朋友家,我的眼眶湿润了……

我跑下楼去,抱住了父亲。父亲见到我,很惊讶,吞吞吐吐地说:“朋友太热情了,硬要我多喝两杯……你小心着凉了……”

我已听不清他在讲什么,只觉得那飘落的雨花好美,好美……

那一刻,我感到了,幸福就在我的面前。

小学五年级幸福的源泉作文600字2有一种幸福,无需刻意寻找;有一种幸福,伴随在身边;有一种幸福,永远属于我。

奶奶的唠叨

有一天下午放学回家,到家时,我便打开电视,吃着零食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才看了没多久。奶奶回来啦,说:“再看电视呀!”“恩。”我漫不经心的说。“到家了,就去写作业,不要在这里看电视!”“哦呦,烦死了。”我烦躁的说。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过了一会儿她端了碗饭走过来见我吃的肉比鱼多又说起她的大道理来了“小x啊!你要多吃鱼啊!吃鱼多好啊!还要多吃菜不要吃那么多肉啊!还有不要买太多零食,那些外面小摊里的东西也不要买,那东西不卫生的,着也要少吃啊!那个要多吃啊....

老师的鼓励

今天考了一张语文卷子,当考完的时候就觉得考得不理想,结果果然不出所料,我考砸啦!上课分析卷子时,我忐忑不安的听老师讲完了试卷。下课时,老师叫我去她的办公室。老师没有说我,只是很温柔的对我说:“这次考差了没关系,这不是中考。只要在中考的时候,不考杂就好啦!但平时不可以松懈,懂了吗?”“恩,我知道了!”“所以,你一定要加油啊!你可以做到的!”这种爱,伴随在身边。

朋友的理解

在一个下午,我心情不好,这时朋友过来啦。笑嘻嘻的对我说:“怎么了?心情不好?呵呵!没事啦!我给你变安格魔术吧!”不知为何,这时的朋友让我觉得如此的不舒服。“你能不能安静点儿?你知不知道你很烦啊!“我大吼道。”朋友不可置信的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一句话的走了。我回过头看到了她的背影,心想:还真的走了!真是的!

第二天,我与她又遇到了。我刚想绕路走。她就把我拦住了。说:“我原谅你了!“我惊讶的看着她,我已经紧紧的抱住她。我心想:谢谢你原谅我!这种爱,永远属于我!

奶奶的唠叨,是我的幸福;老师的鼓励,是我的幸福;朋友的理解,是的幸福。

小学五年级幸福的源泉作文600字3什么是幸福?

有人说,幸福就是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有人说,幸福就是努力挣钱,使家人丰衣足食;有人说,幸福就是在自己的晚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我说,幸福就是享受拥有的,珍惜现在的。

当你放学回家,吃到妈妈为你准备的饭菜,那就是幸福;当你遇到困难朋友帮助你时,那就是幸福;当你在炎热的夏天,漫步在绿荫下,微风拂过,那就是幸福;当你轻松地听着音乐,回味着生活,那也是幸福……

还有,不仅亲情给了我幸福,友情也给予了我莫大的温暖。那是刚上初一的时候,还没有发课本,因为我是刚转的学,别的同学我一个也不认识。就在就当我发愁时,一位女同学拿着几本书,笑着说:“看!我帮你借了几本书!”听着她亲切的语气,我感动了,幸福的小溪再次流动起来…………

生活中,这样的小事还很多很多。例如,每天早晨爸爸在出门前都要看一看熟睡的我才会放心;妈妈不辞辛劳的早起为我做早餐;生病时,朋友一句亲切的问候……

幸福就是一碗水,它看似不经意,却润物细无声,幸福就是现在。无数叫做“现在”的小贝壳串在一起,便成了名为“幸福”的项链,它圈住我们的生命,让我们感受到无处不在的温暖。

幸福是可贵的,懂得珍惜、把握,生活才会幸福快乐。

雄鹰正因为懂得珍惜它那矫健的双翅,才得以在蔚蓝的天空上翰翔;小草正因为懂得珍惜足下的土地,才得心以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唐太宗正因为懂得珍惜魏征,才得以成就贞观之治的传奇。我们也要学会去珍惜,珍惜我们所拥有的,那拥有的一切会让我受益无穷,幸福一生。

小学五年级幸福的源泉作文600字4幸福,这个让人费解,用几百字、几千字,甚至几万字也说不清,道不尽的两个字,却被行动屈服,让其体现的淋漓尽致。

大街上,你是否看见了那满地飞扬的垃圾?没有吧!早在你上街之前,环保工人们就带着口罩,拿着那早已破损不堪的扫帚把这狼狈不堪的街道打扫的干干净净!当你走在那如被大雨冲洗般的大街上时,你是幸福的。你没有被臭气熏晕,你迈着那轻快的步伐,走在幸福的路上。环保工人们,用他们忙碌的身影诠释了奉献的幸福!

当你抱头痛哭,当你伤心欲绝时,一个铃声打破了那单调的哭泣声时,你是幸福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满满的担心与深深地关怀。那用几个手指敲出的关怀,洋溢着幸福!有时,行动比语言更深刻,更动人,更能让幸福满溢。

忠言逆耳,老师一次次严厉的批评,通常情况,都会被学生认为是在发神经。但在老师发完“神经”后的我们,还是会照着“神经”老师所说,“神经”的去改正,去照做。这样的“神经”,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倘若那天——对你视而不见,把你视若空气,或许,那就是你幸福的尽头。幸福,是批评;幸福,是忠言逆耳;幸福,是这样小小的举动。

花开,花落,两个人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慢慢变老,这样唯美的画面,被导演演绎的如痴如醉。当我们坐在电视机旁,看着这样相濡以沫的夫妻是,难道不是幸福吗?幸福,就是这样简简单单,但却不平平凡凡。因为幸福,所以不平凡。

幸福,虽然很难用具体的文字给予解释,当却无时无刻出没在我们的举手投足间。幸福,虽然从不见他的身影,但却能让我们心尖的那份快乐之芽,茁壮成长。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杰伦的这首简单爱,让我此刻充满幸福。

幸福就像春雨一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小小的行动,大大的爱,深深地幸福。

小学五年级幸福的源泉作文600字5当我们问别人什么才是幸福的时候,一般都会回答,期待什么,而得到什么就是幸福了。其实,幸福就是这个样子的。

在一年四季当中,我喜欢秋天,因为它代表着收获,代表着结果。

秋天,正是秋风送爽,硕果累累,瓜果飘香的时候,大地五颜六色,虽不是光彩夺目,也是绚丽多彩,真美呀!“幸福如四季,都很美!”可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温暖的欢乐“大家庭”中,有幸福,也应该有幸福的色彩。也会和四季一样色彩斑斓吗?

我跑到茂密的小树林时克问小草:“小草弟弟,你知道幸福是什么颜色吗?”小草挠挠头,细声细气地说:“幸福可是绿色!”咦?难道幸福就一种颜色吗?

我又来到美丽的花朵旁,看到月季,赶上前问:“月季姐姐,你知道幸福是什么颜色吗?”月季花头一摆,自豪地说:“当然是高贵的粉色啦!”这……

我越听越稀奇,到底幸福是什么颜色?我忙问蓝天爷爷。蓝天爷爷听后哈哈大笑:“这还不好说,当然是天蓝色的啦!”我心中的疑团越结越大,他们说的都是自己喜欢的颜色啊,那么,幸福到底是什么颜色?

我想空气到处漂流,经验丰富,一定知道。我就拉着空气问道:“幸福嘛,没有颜色,是透明的……你还是去问别人吧!”

我虽很纳闷,却没有泄气,还是边走边问。我们沉默的大山说,幸福是青色的。我们成熟的稻穗说幸福是金黄色的,我问冬雪,冬雪说幸福是银白色的。

幸福的源泉范文4

按照约定的时间,一辆银色的LAVIDA朗逸停在了我们的身边,车上下来了一家三口,丈夫顾爱军一身笔挺的西装,第一眼就让人感觉到非常沉稳,妻子顾建萍一身休闲的穿着,散发着年轻现代的气息,当然还有他们可爱的小女儿茜媛。初次的接触,似乎就能让人明白为何他们会与LAVIDA朗逸结下“良缘”。

朗逸让我们更加自信

谈起他们的爱车,顾爱军和他的妻子顾建萍都很兴奋,虽然当初购车的原因很简单,只是想出行方便些,但是这款LAVIDA朗逸的确是他们的心头所爱。“因为我们一直很喜欢上海大众,觉得他们的售后服务好,所以买车前就锁定在上海大众的几款车型中。”因为是一家三口,另外还有老人,所以空间大是他们当初选车的一个重点,经过考察,他们认为Polo的空间略显局促,而Passat的价位又比较高,而当顾建萍在网上看到了LAVIDA朗逸的介绍,立刻就爱上了这款车,“第一眼看到LAVIDA朗逸的图片就爱上了它,大气的车身线条极富动感,车头的设计圆润流畅,很时尚又很高贵。”他立即告诉丈夫顾爱军,这就是她想要的!那个时候这款车还没上市,他们就第一时间跑去经销商那边预定,终于在8月份拿到了这辆爱车。

谈起当初购车的经历以及后来的使用,他们都很自豪,而难以掩饰的兴奋足以看出他们对LAVIDA朗逸的钟情,“2个多月的行驶下来,它让我们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很正确的,因为它开起来很棒,而且空间真的很大,前排的座椅可以完全水平放倒,变换出多样的空间组合。坐在车里感觉很舒适,视线很广,座椅的高度、距离、靠背角度甚至腰托都可以调节,这些都带给我很大惊喜。”在使用2个多月后的今天,顾爱军对妻子的眼光也颇为赞赏。

生命充满活力,生活一定充满希望。

去年顾爱军刚刚做了父亲,女儿的出生让他们对未来充满了更加美好的憧憬,顾建萍说, “LAVIDA朗逸就像女儿的降生一样,载着生命的活力和希望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顾爱军夫妇都是非常热爱生活的人,女儿到来之前,他们的最大爱好就是出去旅游,也相继走了中国好多个地方,如今有了LAVIDA朗逸,出行就更方便了。由于女儿现在还很小,他们只能周末开着车在上海附近转转,他说等女儿再长大些,他们就载着女儿,去实现“每月一次周边游,每年一次长途游”的梦想了。

刚拿到车子那会儿,每次开出去,就有人跑来问这问那,因为车子的外观造型实在很惹眼:“动与静的结合,是它最大的看点,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它的前大灯看上去非常的灵动,但又不会让人感觉不稳重,它的保险杠还会有立体的三维效果,棱角非常鲜明,而从侧面看,它的轮廓体现出强烈的运动感,设计师巧妙地融入了一根动感的造型曲线,无形之中为这辆车的运动感又添加了几分趣味。”顾爱军如是说。

喜爱细节之美

在谈到妻子的时候,顾爱军说,“建萍的性格非常细腻,她十分重视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在选车的时候,她考虑的重点就是车的内饰”,LAVIDA朗逸的内饰让顾建萍一见倾心,“它的整体感觉活泼而又亲切,还不失大众品牌一贯的严谨和精致,中控面板的设计整体规整,银色材质和镀铬饰条又增添了经典和时尚之感。”尤其是这个带雨量传感器的雨刮器,它能精确感知到雨点打落在风窗玻璃上的振动量,从而通过雨量大小来决定需要的雨刮间隔和速度,这让我在雨天开车的时候可以很轻松。她说。不过唯一略感遗憾的是1.6L的排量让他们感觉车子的动力有点不足,另外自动挡在油耗方面可能也会有一点高,不过这些小的遗憾不会影响到他们对这款车的热爱。

享受绿色生活

幸福的源泉范文5

两年前,马上就要拿到5年贡献奖时,我辞职了!

除了家里的小拖油瓶没人带之外,高涨的房租把我们一家三口逼出了广州,在三线小城买了一套房子。辞职当天,老板故作同情地为我出谋划策:“要不,你每天早上5点出发,从你家开车来公司上班,9点前应该能赶上打卡。”当时我眼泪差点掉下来,感恩地说:“谢谢老板,5点我倒是能起来,就怕一个月下来,工资不够油费呀!”我心里说:您也不看看这是什么世道,为了您这3000元,我拼死拼活,抛家舍娃,到头来全贡献给加油站和收费站了,拉动内需也不是这么个拉法!

回到家跟老公抱怨:“都赖你!我一大好文艺女青年,貌美如花、前程似锦,被你和你女儿生生给断送了!”说完我抱起女儿,撩开衣襟,一个递了过去。女儿吃得“咂咂”作响,我心里感叹,小孩子就这点好,任何时候,只要有奶吃,经济萧条、世界末日也不关她事。老公不慌不忙地接茬儿:“你那个破工作有什么可留恋的?整天装忙,实际上不是逛淘宝,就是打游戏,要么就是几个大龄剩女聊八卦,根本谈不上前景。”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上上下下地看了我一遍,又说:“至于貌美如花的你,嗯,确实很像如花,哈哈!”我愤怒地把一个尿不湿朝他扔过去,他总算吐出点人话:“放心,老婆,你安心在家照顾小孩,其余什么都不用操心,有我呢!”

老公的工作经常出差,我常这么形容:“一个月出差两次,每次半个月。”马上要一个人承担家庭重任了,我还是很有信心的。我对老公说:“你放心,我就要在全职太太的舞台上,大放异彩,舞动奇迹了!我可不会像隔壁大姐那样,整天趿着拖鞋,穿着碎花大睡衣,永远地蓬头垢面,永远地追着孩子喂饭、训斥。我才30岁,工作没了,绝不能再失去姿色!”老公看着我踌躇满志的样子,小声嘀咕道:“姿没看出来,色确实很色!”

自己工作8年多,几乎没请过假,没待过业,一直勤勤恳恳地坚守着朝九晚六。睡一个懒觉意味着失去30元,请3天假意味着全勤奖没戏,我甚至临生产前几天还在加班熬夜,就这么一眨眼,我熬到头了?再不用缴纳个税了?再不用发狠说把食指切下来交给同事帮我打卡了?我沉浸在美好的幻想里。当别人一大早挤公交、忙签到,上班没空吃饭、下班没空恋爱地为金钱和房子打拼时,我即将享受悠闲惬意的失业时光。

看着怀里可爱的宝宝,我由衷地说了声:“托你这小丫头的福了,妈妈还能上午追韩剧,下午逛超市,晚上泡泡花瓣浴,尝尝伪阔太的滋味。”

很快,我给自己制定出了一日安排。先说一下我的作息时间吧:睡觉22点,起床10点,再加上午休。那时,女儿才6个月大,基本以吃母乳和睡觉为主,所谓的辅食就是各种粥。早饭,把米放进电饭煲,顺便蒸两个包子,鸡蛋放进蒸蛋器;午饭,烧开水,煮十来个饺子;晚饭,面条一碗。有荤有素、有滋有味,我吃饱了,宝宝自然也有奶吃,这日子怎一个逍遥了得?和别人说出去:自己带孩子,还会迎来多少羡慕的目光!

痛苦!保姆加怨妇的双重生活

全职太太的日子正式拉开了帷幕,我以为一定是纯粹的喜剧,结果纯属臆断。孩子、家务各种繁琐的事务让我筋疲力尽。特别是随着女儿的长大,她睡得越来越少,问题也越来越多。

女儿一岁时,一场感冒袭来,让我几近崩溃。整整3个晚上,我不眠不休,一直来回踱步,抱着难受的孩子。岂料,感冒刚好,又是一场秋季腹泻,一天拉七八次,本来肉肉的小屁股,眼看瘦得要皮包骨头了,我肝肠寸断,恨不能替孩子受这份罪。那十几天,我跟老公轮班照顾她,每天只能不安稳地草草睡上几个小时,自己也跟着瘦了一圈。家有病孩劳心劳力呀!

女儿身体慢慢恢复后,就要学走路了,然后是学说话、断奶,一波接一波。除了每天弯腰弓背地教她走路,陪她玩外,断奶之后,女儿需要的营养多了,也懂得挑剔了,我只能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她再不是襁褓中任我逗弄的小娃娃了,从我玩她,变成了她玩我!

有天早上醒来,一睁眼,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玩具、动画书,丢在水盆的脏衣服,凌乱的厨房、多达4袋的垃圾,以及惨不忍睹的地板,眼看着邻家大姐的悲剧就要在我身上重演了。我闭上双眼,真希望这只是个梦,可惜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女儿正在大声喊着:“妈妈,我尿了!”

像驴一样把所有事情做完,时针已指向12点,马上又要做午饭了。肉蛋奶、蔬菜水果是必须的,饭菜太淡难入女儿的法眼,太荤容易挑食。以前的玩笑话:一手抱孩子,一手颠大勺,现在变成了残酷现实。做饭的时候还要看好淘气的女儿,甚至女儿哭闹时,还要用脚拨弄皮球陪她玩着,嘴里说着:“宝宝,看,外星人!”趁她回头的工夫,瞬间把饭菜端上桌。

下午带女儿出去散步,碰到和我一样的妈妈聊聊天,算是舒心的事。我的本意是找她们诉诉苦,充当一下我的垃圾桶,谁知最后我也成了垃圾桶。滔滔妈家人口众多,公公早逝,婆婆、自己父母一起带孩子,按说她够省心的,但她并不开心,因为婆婆和妈妈到一起,天大的道理也说不清。孩子生病,全家因为吃不吃药的事,差点打起来,看她心力交瘁的样子,我一边为她难过,一边庆幸,自己带孩子,累归累,事儿少啊!

憨憨妈刚生完二胎,为了请个好保姆费尽心机。这几年不知怎的,月嫂、保姆的价格跟坐火箭似的往上蹿。带孩子就不干家务,干家务绝不带孩子,每月3天假,得给上保险,饭菜不吃剩的,住单间……就这样,少于2500元,人家理都不理。稍微好点的,张口就是3500元!

不愁吃穿、不用交税,住豪宅、吃大餐,反正在家也是做家务带孩子,干脆我当保姆算了。等等,的不就是这些吗?好像比保姆的待遇还差了一些呢,至少没假期。

回头跟老公说起这事,他没听出重点是我的待遇不如保姆。他一拍大腿说:“帮我物色一下,有需要男保姆的地方吗,我还可以连带伺候女主人!”

适应!享受生活中的快乐

女儿闭上双眼,酣然入梦,我才算能真正松口气。望着镜子中疲倦的自己,我才觉得,全职妈妈,不容易!可是,生活总得继续,所以,我只能努力适应。

结婚前和老公甜言蜜语,风花雪月,如今我的生活全被孩子和琐事代替,想出去逍遥浪漫一下,光是孩子的东西就要带上一大堆。时间啊!你真是把杀猪的钝刀。

为了找回喜欢的激情和浪漫,我偷偷买了性感内衣、迪奥香水,并细心算了安全期。夜幕降临,和老公躺在床上,一边的女儿早已睡熟了,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只是,过程中老公一句话,让我差点把他踹下床,他说:“你的腿毛该刮了……”

出门不方便,于是成了淘宝的能手。如果举办“主妇淘宝大比拼”,我一定是冠军,因为我淘到的东西,不仅物美价廉,而且堪比大牌!一次和老公逛街,看到一个包包,标牌价:580元,打8折,跟我背的几乎一模一样。出了店老公问我多少钱买的,我自豪地答:“亲!58元,还包邮哦!”

转眼,女儿3岁了。她的思维越来越敏捷,对事物也愈发好奇,问题越来越多,这对我来说又是个新的考验。在女儿的10万个为什么里,我的知识储备也得到了大幅提高。

幸福的源泉范文6

主要从服刑人员享有的人身权利的特点、范围、缺损和救济等相关方面来分析,力求从务实的角度,展现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

关键词:服刑人员人身权利保障

自**省**市的**提出通过人工授精为判决为死刑(并未生效)的丈夫实现生育权(宪法权利)以来,国内先后发生了多起有关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争议,参与者遍及社会各个领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那么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有什么特点呢?其权利范围有多大及其怎样行使?我们应如何保障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呢?这是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监狱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的特点

现在刑罚理论的折中主义(改造与惩罚相结合,传统的报应刑或教育刑理论在世界各国已经遭摒弃)已经得到各国的普遍接受,但是目前西方各国的刑事司法体制仍然是以促使罪犯早日复归社会为基础建立的,因此对于罪犯的人身权利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放纵现象,如一些北欧国家的监狱就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定期请来监狱居住,其理由是刑罚并未剥夺罪犯性生活的权利。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由于对罪犯的处遇过分“人道化”,赋予其过分的人身权利,造成北欧国家重新犯罪率普遍高达70%-90%。虽然不能说人道和教育刑理论必然导致罪犯自由过分宽泛,但是由于它逐渐背离刑罚的最初目的,因而必然由于过分从所谓的人道和教育出发关注罪犯个体,所以造成了对罪犯人身权利问题的处理出现了矫枉过正的趋势。只有正确了解了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特点,才会尽量避免出现上述问题。众所周知,罪犯的人身权利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他们依然是公民,理应享有除被刑罚依法剥夺的自由以外的,一般公民所具有的人身权利,从国外立法来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指出:“宪法与美国的监狱之间并无铁壁隔耳。”从我国立法来看,《宪法》第33条、《民法通则》第10条、《监狱法》第7条等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服刑人员毕竟不是普通公民,他们由于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

行为而受到刑罚处罚,而刑罚本身就意味着罪犯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因此这就决定了罪犯的人身权利在具有一般公民的人身权利的普遍性的同时,还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的范围与一般公民相比具有特殊性,二是罪犯在行使其应有的人身权利时,其行使内容和方式受到制约,与一般公民相比也具有特殊性。

1.1服刑人员人身权利范围的特殊性

服刑人员到底应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哪些人身权利应该是被剥夺或者限制的?或者说他们享有人身权利的界限到底是什么?这其实就是服刑人员人身权利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殊性。一般公民享有完整的人身权利,而服刑人员由于其犯罪行为,被刑罚剥夺了人身自由,事实上,就是回答刑罚到底应剥夺或者限制服刑人员的哪些人身权利。从我国情况看,已经普遍接受刑罚对于犯罪人同时具有惩罚和改造功能,并认为改造功能是我国刑罚对犯罪人的主要功能。那么在此前提下我们讨论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的范围,就应该同时考虑到刑罚的惩罚属性和教育改造属性。但是,在这里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刑罚对罪犯应当具有的惩罚性。这是长久以来被我们忽视的一个方面。只要有犯罪就有惩罚,犯罪不止,惩罚就不会消亡,报应性惩罚是维护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从这一意义上讲,以使人痛苦为特征的惩罚什么时候也不会消失。无论怎样人道或如何尊重其人格,无论如何强调自由和权利,都不能改变其基本属性。刑罚的惩罚性决定了罪犯不可能也不应该像一般公民那样享有完全的人身权利,他们享有的人身权利的范围应该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该是什么?

实践中以及理论界都有人认为就罪犯人身权利这一问题来说,法律如果没有明文规定剥夺的,罪犯就可以享有。我们必须承认,刑罚的确不应增加其固有的惩罚,这是保障罪犯基本人权的需要。根据《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57条规定:“监禁和使犯人同外界隔离的其他措施因剥夺囚犯的自由而导致囚犯不能享有自决权利,所以使囚犯感受折磨。因此,除非为合理隔离和维持纪律等缘故,不应加重此项事实本身所固有的痛苦。”也就是说应禁止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给罪犯造成判决以外的额外痛苦,剥夺其本人不应剥夺的权利。具体到本处就是,这种固有的惩罚是不是只包括法律明文规定剥夺限制的人身权利,除此以外,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罪犯都可以自由行使?

不可否认,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都应当属于公民的个人自由范畴。罪犯被判处刑罚投入到监狱服刑,刑罚剥夺了其人身自由,而对于其他方面的人身权利,例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有性生活的权利,法律的确没有规定属于刑罚剥夺的自由范围,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认为,罪犯应当享有这些权利呢?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因为这个的前提是错误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剥夺并不意味着法律就没有禁止。我们可以说,监狱本身就代表着“禁止”。在这里,监狱并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还代表着一个符号、一个范围。刑罚剥夺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本身就内在地包含在监狱范围内所剥夺和限制的一切活动。惩罚是最基本的,那么由惩罚所必然导致的痛苦也是最基本的。剥夺限制罪犯的自由是一个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他要通过一些中间环节使罪犯感受到痛苦,这些中间环节就包括着罪犯失去理所当然包含于刑罚剥夺限制罪犯的自由的范围之内,对于罪犯这些人身权利的剥夺限制本身就属于刑罚的固有惩罚范围之内,或者说,这就是罪犯享有人身权利范围的限度。

1.2服刑人员行使人身权利方式的特殊性

服刑人员因其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因此其部分人身权利被剥夺限制,而对于被剥夺限制的部分人身权利,监狱为了维持正常的监管秩序以及惩罚改造罪犯,在罪犯行使其合法人身权利时,对于其行使权利的方式也要进行一定的限制,“毫无疑问犯人的权利要求受到双重限制,一方面他们对别人干下坏事,这个事实限制了他们;另一方面监狱的行政管理要求严格约束行动,这个事实也限制了他们。”(见《美国矫正政策与实践》)。这种限制是必要的,是基于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建立良好的监管秩序而规定的,这种限制是一种法定的、理性的保护。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18岁或者18岁以上公民都可以在符合条件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监狱内的服刑人员除了受到民法上类似的限制(年龄)外,其行使人身权利还要受一些特殊因素的限制。

1.2.1行为自由的限制

对于在监狱内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的行动被限制在监狱内,即使他们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可能亲自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一切人身权利。一般来说,罪犯亲自行使人身权利只能在监狱范围内进行,如果超出监狱活动的范围就应由其委托人代为行使。具体来说,罪犯的人身权、财产权等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行使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婚姻自、发明权、专利权等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在监狱内罪犯本人可以自己行使。而对于其留置于监狱外社会上的财产所有权等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法律虽然同样赋予保护,但是罪犯一般只能委托人代为行使。人身权利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人身权利既可以由民事主体亲自实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实现。罪犯在监狱内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必然要通过委托人代为行使部分人身权利。制度产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可以扩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范围,这正好可以弥补罪犯充分行使其人身权利时的不足。罪犯人身自由被限制的状态并不否定其应享有的人身权利,只是决定了相当一部分权利的行使要通过的形式进行。这也是刑罚对罪犯行使人身权利的方式的限制。

1.2.2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虽然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罪犯行使其人身权利的前提,以财产权为例,按照法律规定,罪犯除了被附加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以外,其合法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其合法财产或妨碍其自由处置其财产。另外,为了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对罪犯行使其财产权利的限制,《监狱法》第十八条规定:“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或钱款,应当经批准、检查。”

总之,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罪犯行使其人身权利的范围以及方式都做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有利于对罪犯的惩罚改造,也有利于保证监狱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是必要的。

二、我国立法中关于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范围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尊重和保护人权庄严地写进了宪法,而司法部在2004年颁布了《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将“罪犯”改称“服刑人员”,说明在我国进入人权时代时监狱并未脱节,保障罪犯人权已经成为重要的监狱工作。人身权利则是人权应有之意。服刑人员,即是共同意义上的在监狱服刑的服刑人员,其身份仍然是公民,这一认识就意味着,服刑人员必须存在一定的人身权利和与民事有关的一些利益,这些人身权利和利益,是服刑人员生存的保证和根据。但是,服刑人员由于负有履行一定的刑事强制义务,对于民法为一般公民设定的权利和相关的利益,需要经过刑事强制义务修正后,才能适用于服刑人员。那么,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其相关利益的范围是什么呢?民法学者根据自身的认识有不同的见解,按照传统的成文法观点,主要有人身权、物权(德国民法典看法,我国采用的此概念)、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以及继承权、会员权等,这些权利是权利集合,其又由很多下位权利组成。比如:人身权又可细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又可分为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由于我国政府历来非常注重对罪犯的人身权利的保护,在《中国改造罪犯的现状》白皮书中指出:“罪犯享有财产、继承等方面的人身权利。罪犯入狱前的合法财产,依然受到保护,罪犯有行使收益、处分的权利。罪犯依法享有继承权。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发明权、著作权,均受到法律保护。罪犯有提出离婚的权和不同意离婚的答辩权。”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只有少数几种被法律明文规定加以撤销或剥夺。主要包括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比如,因构成遗弃罪或虐待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对被遗弃者或受虐待者的监护权。还有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罪犯因上述原因而犯罪的,不仅受到刑罚处罚还丧失其继承权;另外,目前我国的监狱部门仍在适用公安部1982年2月18日下发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对于在押罪犯服刑期间的部分人身权利,如结婚权、著作权等,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文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的内容并不多见,可以说,至少在国家立法的层次上,我国的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具有广泛性。

三、我国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缺损和救济

如前所述,服刑人员在立法上享有的人身权利是比较广泛的,由于篇幅的关系,我们不可能一一列举加以详谈,在这里,本人就从最基本的几个方面入手。谈谈在司法实践中,最热点的几个具体的权利及其救济。对监管管理人员和对罪犯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生活中罪犯人身权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损。罪犯人身权缺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罪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丧失了社会的同情,社会上普遍认为,罪犯应该承受比其他人更多的肉体痛苦。二是从罪犯本身来说,在其经受了犯罪追诉与刑事审判以后,自信心往往受到极大挫伤,权利意识明显下降。三是罪犯权利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处于不定状态的,有些权利的享有是附条件的,有时取决于对特殊义务的履行。比如,在狱内违纪违规会受到相应的禁闭处罚,或造成管束升级,使其进入严管状态,其人身强制程度明显加重。

3.1服刑人员健康权的问题

3.1.1存在超时、超体力劳动的现象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7条规定:“监狱劳动不得具有折磨性质,服刑囚犯都必须工作,但以医官断定其身心俱宜为限。”第75条规定:“囚犯每日及每周最高工作时数由法律或行政规则规定,但应考虑到当地有关雇用自由工人的规则或习惯。”我国《监狱法》第71条规定:“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司法部t995年制定了《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对罪犯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罪犯劳动时间应为6天,每天劳动8小时;监狱除了保证罪犯每周休息一天外,在元旦、春节等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休假;监狱生产部门要延长劳动时间,必须提前拟订加班计划,经监狱狱政等管理部门审核,得到监狱长批准方可实施,事后安排罪犯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根据延长罪犯劳动时间的长短,支付一定数量的加班费。总体说来,我国监狱中,罪犯劳动时间多数不超过8小时,但也有例外。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导致了国家拨给监狱的经费不太充足。监狱想要解决经费不足的困境,必须自力更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以监养监”的政策,使得某些监狱的工作重心产生了偏离,对罪犯的劳动时间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对罪犯的劳动定额规定偏高,以各种名义延长罪犯的劳动时间。

3.1.2重病罪犯、精神病人罪犯不能完全得到有效医疗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2条规定:“每一监所最少应有一位合格医官,他应有若干精神病学知识。医务室应与社区或国家一般行政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其中应有精神病部门,以便诊断精神失常状况,适当时并予以治疗;需要专科治疗的囚犯,应当转往专门院所或平民医院,如监所有医院的设备,其设备、陈设、药品供应都应符合患病囚犯的医药照顾和治疗的需要,并应当有曾受适当训练的工作人员。”很多国家通过设置医疗监狱来关押患有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罪犯。设置医疗监狱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罪犯的有效、及时治疗;对于解决监狱中的医疗设施不足、医疗技术匮乏和医务人员缺乏的困难;对于对患病罪犯的有效监管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我国目前没有设置医疗监狱,使患病罪犯的治疗、监管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保外就医是监禁刑社会化的一种行刑方式。在我国保外就医主要是根据罪犯的受刑能力所采取的刑罚变通做法。保外就医的适用对象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的有期徒刑罪犯和拘役罪犯。但在实践中,保外就医程序设计不合理,不便操作。《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可以保外就医。1990年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将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确定为: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中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对以上保外就医的规定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执行程序。监狱和监察部门基于对社会安全的考虑,对保外就医的适用非常谨慎,因此程序运作有时在半年以上,以致患病罪犯贻误救治。我国监狱法律制度中应增加对服刑人员就寝床位的规定,明确规定服刑人员监舍卫生设施标准,系统地规定监狱医生的职责,建立监狱的精神病医生制度。

3.2服刑人员结婚权的问题

在以前,公安部门是不允许服刑犯人结婚的。1982年,公安部颁布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规定:“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这也是我国历来的法律法规中对未婚服刑人员结婚作出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以及2003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结婚的规定。2003年2月19日,公安部向甘肃省公安厅下发了公监管[2003]28号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结婚是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监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申请结婚,应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但应保证监管安全。具体事宜由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这一文件的出台,修正了公安部1982年的规定,由反对服刑人员结婚变为同意部分服刑人员结婚。民政部2004年3月29日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上述两份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服刑人员有结婚的权利,但是服刑人员结婚有其特殊性:首先,服刑人员结婚权的不完整性。服刑人员在履行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后,仍然要回到监狱,不能和普通公民那样举行结婚仪式、与其配偶同居和生育等。有的监狱现行的“特优会见”不是服刑人员结婚后必然可以享受的待遇。当然目前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的主要有为未婚生子女入学考虑、监所外的女方强烈要求结婚两种情况。其次,服刑人员结婚的非自主性。服刑人员结婚要事先向监狱申请,只有通过监狱的审查并由监狱作出专门安排后,服刑人员才能参加结婚登记。最后,服刑人员结婚的有条件性。服刑人员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服刑人员出监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只有在确定服刑人员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害性很小的前提下,才可能允许服刑人员出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实践中有这样的问题,作为服刑人员,人身自由依法被剥夺,他们履行登记结婚以及履行婚姻义务或实现婚姻权利,在客观上已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实现,要实现这一权利,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要为服刑人员结婚登记提供便利,到犯人监管场所现场办公。但从行政程序上讲,这种特殊照顾并不是民政部门的义务范围。同样,此前已有的监管人员陪同服刑人员去登记结婚,但监管方也并无这一义务。为方便服刑人员实现结婚权,可以考虑出台更加“人性化”的措施,比如日本的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后可以委托登记,不必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我们认为,解决服刑人员结婚难题的对策之一就是改革婚姻登记办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登记结婚。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如果允许服刑人员委托登记结婚的话,必须修改《婚姻法》,而对于修改《婚姻法》这样的基本法律,不论在法律修改程序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无疑是一件难事。因此,巫昌祯教授建议,服刑人员结婚的程序如结婚登记等事项的具体操作,应当由监狱管理机关与民政部门协调后,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让服刑人员可以更快地回归社会。如果在对待服刑人员结婚问题上,有关部门能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保障那些想结婚的服刑人员实现自己的权利,对于更好地改造罪犯,使他们将来很快地融入社会,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3服刑人员同居权的问题

前几年,我国不少监狱推出了“特优会见”、“亲情会见”、“夫妻房”等“特殊政策”或“优惠待遇”来满足服刑人员及其配偶的同居需要,以稳定和巩固服刑人员的婚姻和家庭。可是当具体操作时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以及“钱权交易”的腐败现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和媒体的炒作时,有些监狱就停止了“特优会见”。反对的人认为,同居权是否可看做是犯人的权利。如果是犯人的权利,同居权就应该平等地赋予给每一位服刑的犯人。但前提必须是平等的,同居权不能专属于某些犯人,不能成为极少数人的“特权”。然而,这样的“权利”对于在押犯来说,却有违刑罚的目的。徒刑类刑罚是以通过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来实现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在押犯一定不能享有“同居会见权”,但作为在押犯,他已经失去了行使“与配偶同居权”的可能。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身自由都没有了,还谈何同居权?另外,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与配偶“同居”方便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监狱如何挑选允许与配偶同居的服刑人员;根据法律,怀孕的女性服刑人员不能在监狱中服刑,女犯跟配偶同居,如果怀孕了怎么办。赞成的人认为,对已婚犯人要求感情和生理交流的权利,法律没有权利剥夺。按照现代司法理念,一个人因自己违法被关进监狱,他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罪人”,因而,除了法律规定必须强制剥夺的那一部分权利之外,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情感交流,生理需要,是不能被剥夺的,相反,由于服刑人员所处的特殊环境,他们的基本权利在某些方面更应该得到理解、同情和尊重。我们认为,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与其配偶的同居权虽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事实上法律并未剥夺服刑人员的同居权。司法部应尽快制定明确具体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各省监狱管理局及各个监狱都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规定或制度,把“特优会见”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服刑人员能够与配偶同居的条件、要求、纪律和费用,把握好“遴选”机制,并且作为“狱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全体服刑人员和社会的监督。为了避免女犯因同居导致怀孕进而逃避法律制裁,监狱可以要求获得同居会见的女犯签订有关协议,保证其在同居会见期间避免怀孕。在思想上统一、理论上成熟以及实践中不断完善后,有必要在《监狱法》中确认“特优会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从而有利于保障服刑人员的“同居权”。

3.4服刑人员隐私权的问题

所谓隐私,一般是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服刑人员作为一名“特殊公民”,一方面,其隐私权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换言之,罪犯在服刑期间,基本上不享有或享有很少的隐私权;另一方面,随着监狱行刑的现代化、文明化和法制化,服刑人员有限的隐私权也应受到保护。服刑人员隐私权的限制主要是为了保障监狱行刑权的有效行使,保证监狱安全稳定和有效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在此前提下,从尊重服刑人员人格、维护服刑人员权利出发,服刑人员也享有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隐私权,对此,有关国际准则和有关国家立法、法院判决都有明确的阐述或者从阐述中可以推定出保护服刑人员隐私权的精神。《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45条规定:“囚犯被送入或移出监所时,应尽量避免公众耳目,并采取保安措施,使他们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视或宣传。”随着我国监狱行刑的法制化、文明化和现代化,服刑人员的合法、合理的隐私权要求也越来越得到尊重和保护。

《监狱法》第18条规定,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第40条规定,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第47条规定,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在行刑实践中,很多监狱都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一些“人性化”措施。如北京女子监狱对卫生间、浴室等特殊场所均采用磨砂玻璃门窗,使服刑人员在这些特殊场所活动时监控中均呈现出动画式、剪影式影像,既保证了监管安全,又保护了服刑人员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