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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范文1
(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摘 要:国有资产是建立主义市场的物质基础,是完善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保障,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很广泛的系统性问题,牵扯的层面很多。本文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 :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国企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143-0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是物质基础,而国有资产的快速增长,是完善和发展的源泉保障。因此,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经济管理工作的党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种约束机制。根据有关的研究表明。由此可见,国有资产流失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途径
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地发展,在市场经济机制不断地完善中,由于躲避债务,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宣布破产,银行不得不予以核销。而这些企业占用了大量的国用资产。“破产有利”、“破产有理”“先分后破”的现场已经越来越严重,导致破产企业资金流失,从而恶意破产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之一。其次,随着我国十的召开,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股份制已经普遍存在。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些企业并不规范,从而造成了企业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把国有资产低估仅以账面价值折为国家股,或者不按照评估价值进行折股,将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或者将国家股转为法人股,进而转为职工个人股。其方法是按照原值等价,对其中的土地、房产等等有形资产折合入股,没有计算其市场升值部分,按照原购入价评估。很有一部分企业甚至不计价,把原来国家拨给的土地折合成国家股份,化为自己的法人股,并不评估或者按照很低的价格评估国有资产,如:专利、商誉、商标、品牌等等,有意无意的吞噬掉了国有资产。②一些大规模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国有经营者利用企业的控制权,把国有资产转换为个人收入。往往会引起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额的国有资产损失。再者,在承包经营中,为了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企业盲目的建设和引进,只注重本期的经营效益,导致企业重复投资,从而造成了生产项目的低效运转,照成了生产项目大量的闲置,。这种经营方式使企业的利润虚增,成本核算不实,使国有资产得不到保值,最终损失了国家的权益,因此,短时期内,企业的这种经营方式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第四,在公司制管理中,国有持股单位和委派的股东代表,以及中方出资者和合作者,在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建立和经营管理中,和他人相互之间具有恶意串通的现象,并其不反对不制止损害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在并购中,国有资产权益的损失。第五,在MBO实施的过程中,虽然解决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会激励经营层,但是,由于监管不力,会隐藏交易前的国有资产;有意低估企业资产;把应得的效益转移到经营者控制的实体中;并通过行政审批手段低价处置资产等等,从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1、国有资产管理和操作上存在漏洞
产权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企业产权的让渡形式包括收购、联营、兼并等等,但是,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上,在产权市场不健全的情况下,缺乏规范产权交易中介和产权交易主体,还没有建立规范产权行为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产权运营机制,因此导致了产权交易行为的不公开和不透明。从而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国有资产流动和充足的法律保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组织形式等随着不断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在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中。而在我国现存的行政体制中,也还存着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如:权力和责任不对等以及职责不清等等。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管理和操作上的漏洞,进行不法行为活动。因此,近些年来,收购者为了减少企业净资产,往往隐匿、转移国有资产,隐瞒应该披露的信息,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这种管理层收购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同时,在推进国企体制改革中,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国企改制的环境,从而,在管理和操作上,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的流失。另外,投资缺乏有效地责任约束机制,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互相脱离。一般情况下,厂长经理是名义上的人,我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的负责制。但是,这些国有资产管理者一旦发生窃取国有资产的动机,就会使国有资产陷入不安全的情况之下。虽然企业内部对于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也有设立,但是很多事流域形式,缺乏透明度。由此可见,职工对于国有资产流失大多不知情,很难发挥民主管理监督的效能,职工也没有办法有效实施监督的职能。尤其是是在一些“家族化”的企业中,这种现象很普遍。因此,以实行股份制为名成立的股份公司,把国有资产剥离出来,从而职工的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2、国有资产管理专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首先,现在我国缺乏适应新体制要求的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使得国有资产在监管和运营中出现了很多漏洞。而且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国资监管中政策效力大于法律效益。破坏了法律权威性。其次,很多地方有法不依,存在着保护主义,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严重的影响了经济秩序。因此,为了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债券管理机构要尽快制定一套特殊的法律框架,由债权者的角色向国有金融资产监管者转变,从而,拥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和地位。最后,目前,在我国的会计规章制度中,还存在着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情况,同时,不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导致企业经营者权利失控,为有意操纵会计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因此,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有法可依。
三、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措施
首先,在改革发展的需要下,国家应该尽早完善《国有资产法》,尽快制定实施和《国有资产法》有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根据改革的需要,要尽快研究制定所有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管理等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形成体系。贯彻落实已制定多个制度和法规。定期监督检查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且及时的纠正处理发现的问题。补充修改不适用的文件。从而确保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其次,为了提高运营效益,要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从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产权界定,监督国有资产,对企业实施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为了加强对企业进行外部监督的职能,要向企业派出监事会,考核、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企业要认真准确的做好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按照国家的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再者,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要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股本等原始性,监督审计的内容。而为了防止利用企业改制,转移国有资产,要加强审计企业改制重组和股权变动的情况。同时为了确保国有企业生产应景的正常运行,要审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而为了防止土地、商标等等有形资产的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要审计企业保值增值的情况,最后为了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不受侵犯,要审计企业所有者权益和利益的分配情况。另外,要有加护和目的的检查监督企业中国有资产管理的状况,维护中方国有资产权益,及时的纠正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从而确保中方国有资产的正当权益,避免资产流失。
总结
综上所述,在企业经济的管理中,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不但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影响了国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因此,为了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要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的纠正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从而维护我国国有资产的正当权益。
参考文献
[1] 高联民.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现形式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10(11).
国有资产流失范文2
[关键词]国有资产;流失;对策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出现了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特别是最近山西省晋城市原北岩煤矿在美国亚美大陆煤炭有限公司仅投资两亿多元,就拥有了价值近百亿元国有煤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和经营权。2007年12月,亚美大宁煤矿刚投产不久,外方决定将持有的合作公司56%股权全部转让给亚美香港。变相出售我国矿产资源,获利近30亿元人民币。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危害极大,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探索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一、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市场的物质基础,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保障。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流失非常严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故意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和费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企业改制将进一步深入,企业性质将发生实质性的转变。一些企业在改制时,为了降低企业净资产价值,在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原始基础财务资产数据时,一方面,故意将一些企业收入,如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该进账的不进账,应确认的不确认,甚至存在一些违规资金,如“小金库”等,故意隐瞒不报,对清查出来的盘盈固定资产、存货物资也采取瞒报或少报的办法,达到降低企业资产的目的;另一方面,改制企业通常还采取虚列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等方式,虚列成本和费用,使负债虚增。因为按照财会制度规定,企业资产等于负债加上所有者权益(即企业净资产),这样通过增大负债或减少资产,这一高一低,就可使企业净资产人为地降低,而国有资产则受到损害。
(二)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企业进行的改革主要目标是增强企业活力,活化资产存量,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然而,国有无形资产却出现了严重的流失。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主要表现为:“三资”企业,非国有产权主体无价或低价使用国家土地I“三资”企业组建时,国有技术专利、技术秘密等无价或低价投入;国有无形资产所依附的技工不合理流出,带走r生产技术,营销渠道等秘密;国有无形资产界定不清造成资产及权益的流失;对国有资产中的专利、商标、商誉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不予评估或按极低的价格评估,由新成立的企业长期使用,致使国有资产在“无形”中流失等。
(三)部分国家政府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
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集中在政府的手上,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一般带有行政级别。部分国家政府官员利用自己手中独揽的人权,任意侵占国有资产;有的国企经营者利用对企业的实际支配权,捞取个人好处,把购买豪华轿车、住宅、吃喝玩乐的费用都计人企业成本,挤占利润,造成企业亏损;有的则通过关系交易,从关系企业中获得高额回扣,增加了本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利润;有的甚至通过隐蔽的方式把企业利润转化为个人账户上的存款,然后声称企业亏损。其别贪婪的是一些快退休的负责人,他们认为“辛辛苦苦一辈子,下台之后捞不成了”,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五十八岁现象”或“五十九岁现象”,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二、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改革单一的国家所有制为国家控股或参股、其他经济成分参与资本组合的混和所有制等,大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但是,在改革中出现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追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缺位
产权作为人与人之间围绕财产而建立的经济权力关系,内在具有排他性,产权的排他性意味着特定的权利主体只能是一个。但是国有资产中国家的所有者职能和社会的经济管理职能是合一的,是按行业和行政区划来确定其经营管理机构的,这使得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部门和地方所有,从而使国有资产实际上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出现国有资产在改制等产权变动中严重流失的现象。在国有资产评估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资产评估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但是不健全,不完善的因素仍是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原因。主要表现在行政干预、垄断影响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随意性强、保护无形资产的观念淡薄和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等三个方面。
(二)国有资产委托体制不完善
国有资产委托的行政性,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关系选择的非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实质上处于代表国家(委托人)利益的人地位,他们既不具备私人股东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动机,又无自主支配资产转让的实际权力,因而在选择人(经理)和约束经理行为时,难以借助市场化自由契约特征,或多或少倾向于行政手段。目前,我国一些国有公司中董事会成员、经理均以任命的方式,实际上使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完全缺乏市场选择的余地,使二者权力界定更困难。
(三)国有资产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还没有国有资产相关立法,未从法律层面上对国有资产的收益处分权进行界定,无法可依问题存在。此外,对经营者的监督力度不足,现行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尚无专门立法,没有专门的国有资产流失查处职能机构;无法切实履行保护国有资产的责任,未建立群众监督国有资产的制度,缺乏对国有资产流失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的能力;对国有资产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有关监督约束规章制度;未形成健全的约束机制,无法有效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等。
三、防治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治理制度,必须从法律上完善国有资产流失的罪责。
(一)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主体
近年来,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国有资产新型管理体制。虽然没有明确将国有资产所有权分解为“分级所有”,但是在所提出的双层出资人体制模式中,却明确赋予地方政府“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出资主体地位。出资人主体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与所有权主体相同的法律内涵。因此在各级政府机构之间清晰地划分出国有资产的权利与责任归属,才可以充分调动地方管理国有资产的积极性。同时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尤其是对评估机构的执业能力、执业道德方面严格审查。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准则的资产评估机构,要坚决吊销其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依法惩处。
(二)市场化选择国有企业经营者
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可能完全排除行政任命制的必要性,但应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选择经营者的方式,尽量减少行政任命的范围和数量,扩大市场化的比重。首先,对于国有相对控股或竞争性领域中的一般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应在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前提下,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选择经营者;其次,对于国有控股公司和重要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可缩小行政任命的范围,只任命主要的经营者,其他副职可采取市场招聘的方式;再次,即使对于行政任命的主要经营者,也可以结合市场选择方式,引入竞争机制,不拘一格选拔经营人才。
(三)加大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追偿
国有资产流失范文3
关键词:国有资产流失 原因 管理对策
一、引言
经几年来,我国对于国有资产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呈上升趋势,实现了保值和增值的两大目标。但与此同时,在整体情况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国有资产流失指的是发生在国有资产从投入到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上资源闲置浪费现象,若不加以控制其危害越来越大。为此,文章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加强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管理提出了几点拙见。
二、国有资产流失渠道和原因分析
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有很多种,其主要的表现方式也不同,主要流失的渠道为三个方面,其一我国很多的企业为了追求表面成绩和账面利润不惜一切代价,在财务操作上不规范而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其二当前我国存在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较为混乱的现象,经常不按照正规程序办事,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其三就是随着我国各行各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国有企业也都开始象股份制改革,但是在改革当中,不能处理好发展与改革的关系,导致国有资产出现大量流失的情况。针对上述种种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应该如何加以管控,首先要找出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源。
1、经营管理政策方面的原因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应该具备科学的法人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要进行监督和约束,不然企业内部很容易出现管理混乱,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关,部分企业当中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低,没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在经营决策上不能切中要点,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资产评估
近年来,我国一直都非常重视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法制建设,但是对于资产评估方面来说,总体的法制体系还有待完善,加上垄断行业和评估机构管理不力、乱收费等现象都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原因之一。
3、监督制度不健全,保护不力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当中的主力军,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项既复杂又系统的工程,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点出现了偏移,过多重视形式上的改革,这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虽然自放大了,但是重视形式上的改革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创新的内容并不多,与之相应的约束管理机制也只是一个空架子,,没有一个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齐进行管控,导致了国有企业资产出现流失的情况。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机制,造成了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
4、产权政策方面的原因
在国有企业当中,对于资产产权的界定若出现不平的情况,那么对于产权的界定将毫无意义,产权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必然出现的产物,产权市场不完善、与之相关的政策没有落到实处很容易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国有资产流失的管理对策研究
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和原因进行分析目的是为了有针对性的找出相关的控制措施,结合笔者自身的所见所闻,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国有资产流失进行管控。
1、强化法制建设
对于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问题应该给于充分的重视,笔者认为可以将其纳入到法制管理当中,按照事情的严重程度追求一定的法律责任。国有企业应该加强对资产负责任的教育,认识到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性,并与个人的责任联系起来,一旦发生资产流失应该考虑适当给于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等。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是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的有力措施,企业领导应该要带头给于高度重视,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进行全方面的监督,这样一来有利于相互制约,提高资本的管理水平。与此同时对国有企业实行财务和资产的统一管理,可以规范企业兼并、、收购、破产以及优势企业重组上市等经济行为。
3、加强产权交易管理
在上文论述中提到了产权关系不明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原因之一。因此,针对性的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管理方式进行改善是非常有效的,加强对产权的转让、企业整合、出售等等产权变更的管理力度,除此之外还应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约束体系,强化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的管控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了企业内部的各方各面,企业首先应该重视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积极探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源,有针对性的找出相应的管控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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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范文4
在当下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经营管理层内部收购是一种普遍的形式。但各地不断爆出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例表明,这种改制方式缺乏竞争,透明度低,常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管困难,从而存在暗箱操作的巨大空间。专家指出,在出资人监管角色尚未到位的条件下,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应尽量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
管理层收购易催生“一夜暴富”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传谌教授指出,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在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角色尚未到位的条件下,容易引发以下问题:
一是由谁来确定收购者的问题。企业推行管理层收购没有出售主体或者说没有合适的监督者,这是管理层改制暗箱操作、难以保证公平的主要原因。西方国家的管理层收购大多是由企业所有者及资本市场推动的,而中国都是由企业管理层发动的,加上又没有明确的监督者,容易造成各种各样的暗箱操作。
二是信息不对称。原企业管理层对本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熟悉程度是其他人所不能比的,他们掌握着企业的各种信息,而作为名义所有人的国家对企业的了解不可能达到很深的程度,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就会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谋取非法利益。
三是定价环节的问题。所有者缺位和信息不对称,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定价成了管理层单边决定的行为,这就导致管理层压低收购定价的现象。
不少专家担忧,目前的管理层收购让某些人在改制的幌子下,低价获得了大量优质资产,他们将之按照市场价值变现,就能一夜暴富,而不必担心人才流失、企业效益下降等问题,甚至“杀鸡取卵”也不在乎。
资产评估专业性、独立性有待规范
在南京市勘察设计单位的改制中,低评、忽略无形资产是普遍现象。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规划甲级资质,对其无形资产的评估却撇开品牌和资质,仅针对各类应用软件,作价4.53万元处理。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和勘察设计乙级资质的南京市民用设计院,在改制中商誉价值与无形资产评估均为零。对此,评估机构的意见是: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是一种行政许可,是荣誉权利而非财产权利,不能独立转让;资质的获取完全依赖于优秀的人才,而优秀人才流动不可控制,因此不纳入无形资产评估范畴。
南京孙鹏律师指出,产权与资产是两个概念,产权包括与资产相配套的资质、许可、商誉等,这些都是经营的技术性门槛和必要条件。资质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随企业承袭,作为稀缺的资源,资质能带来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甲级资质单位接项目不受种类、规模和地域限制,且收费标准高于其他单位,也就是说它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他说,如果不采用内部人收购,这样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院仅牌子就能拍卖到1000万元以上。而现在新企业在原单位名称后加上“有限公司”四字,就轻易沿用了几代人积累下来的品牌,却并未付出相应成本。
国有资产评估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但合法”的状况。如位于黄金地段的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尚有40多年使用年限,占地2143.9平方米,其中业务大楼15层,共6720平方米,评估价为每平方米1795.37元,附楼2561.67平方米,评估价为每平方米1047.99元。然而此地段每建筑平方米的拆迁补偿保障单价就达3900元。之所以出现这一情况,是在资产评估中剥离了土地价值,仅仅按照建筑成本价而非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的结果。在未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改制中,这种方法考虑了历史上划拨土地的问题,是合法且普遍的。但问题是,这种“鞋底”和“鞋帮”分开卖的做法,事实上让改制后的企业用极低的价格获得了稀缺地段的土地使用价值。
公开拍卖最能保证国有资产增值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洋教授认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一要健全完善改制政策和程序设置,资产公开拍卖、公开竞标,不准设置种种隐性门槛,搞所谓的走过场;二是收购资金必须到位,收购者必须拿出现钱,而不能拿企业到银行抵押,“空手套白狼”,用国有资产收购国有资产;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依法追究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
徐传谌认为,国有资产出售应在一定的转让价格基础上实行公开竞价的方式,以增加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只有同时包括内外部收购者,通过公开方式形成的价格,才是真正的市场公平价格。
改制决策存在误区监管缺位凸显漏洞
记者了解到,许多地方的改制政策中均有针对管理层收购的优惠折让措施,此外,接收一定比例的原单位职工、一次性付款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制等均可享受相应折让,如南京市有些企业享受折让幅度高达45%。
姚洋认为,资产打折最主要的出发点在于安置原单位职工就业,但把企业产权转让和员工安置捆绑考虑则是个很大的误区。为了要求企业接收冗员,许多地方政府在制定改制方案的时候给予收购者很大优惠,以资产打折或者低价出让土地等条件交换职工安置。这种方式造成优质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并没有解决就业问题,有些企业在改制完成后很快就开始裁员或隐性裁员,政府对其约束力很有限。应该把企业改制和人员安置分开,先将员工与改制企业剥离,然后公开竞标,由新企业按照改制协议规定的比例重新聘用。
为改制进程中规定“时间表”也受到普遍质疑。专家指出,国有资本退出应该是一种经济行为,政府下指标定时间表的刮风式改制,很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首先,短时间内大批企业改制,给监管部门巨大的工作量,审查工作实际上成了走过场,如果是管理层收购,他们往往利用政府的这种心态,在改制过程中搞小动作;其次,买方掌握到政府要求改制的最后时间底线,必然拼命压低转让价格,造成国有资产的“贬值”。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监管缺位也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容忽视的原因。理论上的国有资产代表国资委(办)并不能完全担负监管职责。记者多次采访,从不同的官员口中听到几乎相同的回答:“国资委只负责审查改制形式、程序是否合法,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牵头各部门工作和最后的审批,具体的方案则由主管部门制定和操作。”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如果国资委也不能准确核查评估结果,那么由谁来发现违法行为,又由谁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呢?
加强国有资产立法建立随诉随理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公司企业法法学教授李曙光呼吁加快制订《国有资产法》。
国有资产流失范文5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国有资产流失,指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或者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将各种形态的国有资产,包括 有形的、无形性的、流动性的、非流动性的等等转移到个人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名下,以达到公共财产私有化、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致使国有资产消失或减少,使得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及表现形式是非常复杂的。针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以及企业现状,总的来说,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管理体制落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中责任不明确,分工不详细,相关部门不能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在企业出现问题时不能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具有很强的滞后性,使得原本可以避免的资产流失了,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财务人员违规操作。在改制进程中,管理层或利益相关方相互串通,虚开的各种票据如差旅费、业务往来发票等来报销,突击消费,按照企业领导的要求,非法转移公司资产、编制虚假账务、虚开发票、虚增债务等大肆获取国有资产权益,造成企业大量资金的流失。
(三)政府暗中谋取私利。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政府作为监督主体或中介主体的身份存在着。面对巨额的资金,一些官员内心不再平静,忘记了党旗下的铮铮誓言、忘却了曾经的信誓旦旦,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奉行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置企业与国家的利益不顾,丧失原则和立场,抓取一切机会,填满自己的腰包。
(四)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立法的滞后性也是造成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备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们或根据自己的权限范围,或与更有权势的上层领导相互勾结,私吞自己管辖的企业资产,化公为私,非法占有,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由于法规的不完备性,在很多细节方面不能对他们加以惩罚,使得他们逍遥法外,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五) 中介机构把关不严。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有的评估人员不能保持严谨的职业精神,对评估对象,不认真考察核实,片面听信企业的阐述,或仅凭相关的财务报表就进行书面处理,更有人任意虚构数据,仅凭主观臆断,以减少自己的工作量,大多数情况下会造成评估范围的人为缩小,评估的最后结果偏低;有的评估人员甚至背弃道德底线,与相关企业相勾结,以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按照企业的授意低评、错评、漏评,使评估结果明显偏离真实价值等。这些都会使评估对象的真实值和评估值之间造成很大差异,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措施
针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种种原因,以及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提出如下解决策略:
(一)依法严把程序关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无论是对内行事还是对外行事都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处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依据法规运行,层层监督、责任到人,坚决抵制随意跳级越级申报等违反程序的行为。对内,要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每个流程,确保决议的公开度,避免企业领导层搞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降低国有资产因不严格履行程序的漏洞造成的流失。对于外部,在与其他企业或政府进行业务往来时,各个环节负责人都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依章办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把自己的那一道程序,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强财务部门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财务部门的管理。首先,建立一个优质高效的财务考核体系。通过对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进行考核、分析,可以了解企业大致资产动态,有利于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应建立财务人员之间的监督、稽查体制,设置会计主管负责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再次,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从业本领,避免由于业务素质不高造成账务混乱错杂,在提高他们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要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他们的心理防线,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由于财务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企业损失。最后,对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比较特殊的资产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查验,以确保其存在价值的准确性。
(三)相关部门联合监督。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国有企业改制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问题,它还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很多主体。为了避免改制中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应联合与企业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个阶层共同对企业进行监督,形成一个健全的、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即联合监督。
1、作为政府部门,对企业报批的项目、计划、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充分衡量企业的整体状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国企的申请。对于一些风险过大不适宜企业进行的投资,政府要坚定否决,以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风险负担,也给国家资产流失埋下隐忧。政府要严格把好审批监督关。
2、作为司法部门,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制定适宜的法律法规,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安定的投资环境,以保障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企业国有资产法》就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司法部门要给以严厉的处罚,决不纵容。
3、作为社会公众,最主要的就是监督职能。企业将改制中的一些决议、报表向社会公布时,社会成员可以要求企业对其经营状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予以披露,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要求企业相关责任人予以回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企业主体收敛自己的行为,以更有效的方式经营国有资产,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范文6
【关键词】国有企业 资产流失 对策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定义及其现状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运用各种手段以低于其正常价格或公允价值的价格交易以及以国有资产毁损、灭失的形式将国有资产、国有产权及其受益权转化为非国有资产、非国有产权、非国有受益权的过程。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几乎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出现。近年来,国有资产的流失呈快速递增态势,主要有因决策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因管理无序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在改制中流失国有资产、在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无形资产没有入账导致的流失、产权转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等几种类型。
二、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分析
第一,传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弊端。主要表现为:政企职能不分,产权关系不清,产权管理混乱;产权界定不清,产权主体虚置;分级管理界限模糊,责权利失衡;
第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产权转让的实际市场价格与其评估价值量往往不一致,导致国资流失;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不上交产权转让收入,自行处置产权转让收入;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行政法规及管理办法。
第三,国有企业经营者约束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首先是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客观上形成谁都有人管,又谁都不好管,管也管不好的局面。其次是行政审批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加之一些领导权力过大,常常擅自决策。再次是企业上级部门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控制力度不够,对企业国有资产缺乏科学的监控手段和配套的监督措施。同时还存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问题。国有企业在利益分配上往往缺乏激励手段,激励强度不足,激励方式单一,经营者的收入与贡献不成正比,利益的失衡使得一些经营者心理失衡,丧失责任感,甚至不择手段地寻找补偿,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第四,管理者保护国有资产意识不强。一是由于领导干部对企业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认识不足,同时对于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意识不强,缺乏防范和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的思想准备。二是由于部门对保护国有资产意识淡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对大量企业国有资产被侵占的诉讼案件追究不深,执法不力或久拖不决,使国有资产被据为己有。
第五,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不明,执法不严。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者的责任心不强,面对问题不闻不问或束手无策。监督者作风不正,素质低下,监督检查随意性大,不按政策办事,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分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国有资产流失只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法律政策不完善造成的,因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需从改革上下功夫,做文章。
第一,对改革中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认真清产核资。就是清查资产,核实资金和核定国有资本金,全面掌握国有企业内部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及发展状况,摸清“家底”,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节约资金消耗和资金占用,从而更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果。
第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总体思路:“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按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加强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因此,一是建立科学的、可量度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指标体系。二是建立一个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的确定方法和实施方案体系。三是建立一个确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体系的规范化工作程序。四是建立一个科学、合理、严格的国有资产经营目标考核及奖惩方法体系。
第三,对国有资产进行结构性的调整,盘活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发挥最大的效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进入、退出依据市场竞争原则、现实性原则、高效性原则。
第四,建立和健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为任何一个好的国有企业改革举措,任何一个好的政策、措施和制度,都是靠人来贯彻执行的,特别是靠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来贯彻执行的,因此,建立和健全对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巩固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果,防止和治理国有资产流失,是非常必要和必需的。要市场化选择国有企业经营者、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的报酬制度、注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精神激励、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完善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认真开展经营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使企业经营者真正承担起国有资产的守护责任。
第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和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有偿和等价交换的原则,要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真正保证国有资产的转让能够做到“依法评估,有偿转让,公开竞争,收人再投”的原则。国有企业产权的转让应由法律规定的产权出让主体,并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审批,以保证真正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六,深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一是推进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二是发展和完善各类商品市场,培育和发展各类要素市场。三是健全市场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四是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主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五是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从业行为,真正做到客观、真实、公正。
四、结语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实现其保值增值,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既有体制性和政策性方面的原因,又有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方面的原因,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等,分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唤醒广大劳动者保护国有资产的意识,便于他们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国家制定各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利于阻止官僚资本势力的蔓延,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分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制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实现其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徐晓松.国有企业治理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2]吴旭晖.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2).
[3]彭成洪:国有资产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