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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加快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推广农业新科技;加强农业科教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农村能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引进力度,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和农业资源配置调整,才能加快新农村建设。
推广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本文以个人在农村实际工作经历认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是推广农业新科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民对农业科技的信仰、提高学习和掌握农业科技知识能力,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业科教体制改革
加强农业科教体制改革,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和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加快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按照有利于科技与农业的有效结合,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合理配置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农业院校的研究力量,充分利用现有基础,集中力量从事重大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农业科研机构应逐步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机构,建立起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的农技推广队伍,逐步形成国家兴办和国家扶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实施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为依托,建成国家农业科研基地和产业综合研究中心,加强农业基础研究、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和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尽快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吸引高层次的外国专家和科技精英开展合作研究,提高科技实力、人才优势和创新地位。通过学科结构和人才结构的调整,建成一支高素质的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三、加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科学技术的培训
加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科学技术的培训,有关部门要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供合格的载体。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中等农业院校、成人院校、农业职业学校、农干校等各级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健全的培训制度,为全面实施各类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奠定基础。
四、加强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熟化和转化
对一些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要进行工程化开发,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核心,以抢占市场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标。在种子(种苗)、种畜禽、疫苗与兽药、农药、肥料、饲料、农产品产后加工和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等方面,建成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为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增加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强能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在加强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同时,必须加强农业、农村的资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如农产品下脚料的利用、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等,如不能很好的开发利用,会造垃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改善会造成农民生产生活的二次污染),因此加强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能源环保和生态环境建设。
六、加强农业技术的引进力度
按照新的引进原则,以推动农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增强我国农业技术储备的前沿技术为主,以提高主要大宗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先进实用技术为主,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技术为主,加大技术引进力度。以农产品商业化、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工厂化农业为目标,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及手段的引进,以提高我国农业高新技术研究能力和水平,增强科技储备和发展后劲。
七、加强科技投入和资源配置调整,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供条件支撑
政府既要加强对农业科教资源的宏观调控,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新的举措,对现有农业科教资源在重点领域、方向和任务上进行有效配置和系统整合,切实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业科技产业,鼓励社会、企业设立农业科技创业基金;争取金融、保险系统对农业科技投资予以倾斜,放宽农业科技贷款限制,加大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和吸引国际组织和国外企业投资我国农业科技、教育和生态环境事业,才能有效地加快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农业农村论文范文2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市化阶段,农业发展也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农业发展远远达不到现代化农业的要求,我国农业存在哪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1.1农业产值和就业不协调突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各产业的产值在不断地上升,农业总产值由2006年的24040亿元2010年的40533.6亿元,再到2011年的47486.2亿元,平均年增长率大约39.5%,每年的第一产业的产值都在增加,这是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给农业发展带来的机会促使的。图2是2006年至2011年期间三大产业就业量的对比,与二、三产业相比,农业人力资本投入较大,农业产值相对较低,正如速水佑次郎所指出的,一国国内农业生产成本下降的速度低于国外农业生产成本的下降速度,该国的农业比较优势将下降,这就是我国的农业赶不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个原因。
1.2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相对于城市里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流通、教育设施、文化交流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农村服务体系相对不太健全,特别是在技术培训方面,农民在这方面缺乏认知,政府提供的一些培训服务和农民切身需求的存在差异;或者是有些技术水平已经落后需要更新而没有及时的更新,导致培训的结果不理想;还有有些农民他们缺乏积极性,没有意识到学习新技术的重要性。陈旧的生产模式仍在持续,单一的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业仍在重复,即使有大规模的生产模式,往往也在面临着缺乏对信息及时了解而带来的市场风险,这些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可能导致农产品没法在最佳时间进入市场。
1.3农业科学技术含量较低且农产品深加工不足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进步,新型农用工具、化工肥料等都对农作物增收起了很大作用,但相比经济发达的国家,我国农业的现状是产量增加缓慢,质量比较低,劳动消耗高。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也是科技含量低的一个表现,2011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1.8倍,而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值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我国农民向市场直接供应的多是没有加工或者是初加工的农产品,虽然农产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烘干、预冷、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环节现在投入正在不断加大,但高效榨汁技术、高温瞬时杀菌技术、酶化与澄清技术、膜分离技术、无菌包装技术、真空多效浓缩等这些高科技和相关设备仍比较缺乏。另外深加工企业比较少,规模不大,上规模高效益的龙头企业缺乏。
1.4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实施不全面从供给方面,按照收入弹性理论,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于1时随着该产品的供给量增加总收入会不断减少,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是小于1的,增产不增收,造成谷贱伤农;从需求方面,受恩格尔法则的约束,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会随着收入的增加食物所占消费的比例是越小的。从这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供给或者需求,农产品的价格虽然受市场的调节上下波动,但最终会降低,为了防止两极分化,政府的价格保护政策的实行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农业作为社会效益高于自身效益的一个产业,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资源的配置原则,随着生产资料价格的提高,例如化肥的价格等,农民的经济成本越来越高,且农产品价格上升的速度赶不上工业产品的价格速度,且相关工业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这说明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和目标价格等仍需完善。
2.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市场信息认识不足不对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农民文化程度低,传统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受教育程度达不到,农民不能也不会主动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去。在市场调节供需的前提下,存在对市场信息认识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对信息的判断会有滞后性甚至失误,例如判断某产品今年的市场价格会比前年上升的,继而明年对这种产品进行大规模种植,而造成此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收入还不如往年。信息滞后,造成生产决策陷入一定的盲目性,无法适应市场的真正需求。
2.2对农业资本投入不足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三大产业的分别为8757.8亿元,132476.7亿元,170250.6亿元,可以看出整个社会对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相对极少的。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仅仅为工业的6.6%、服务业的5.1%。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农业支出,以促进农村生产基础建设,促进农村教育,也增加了“四补”。2011年还提出“三个重点、三个确保”即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且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9884.5亿元。但是相对还是少的,我国要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工业化国家,但对农业投入不足会加大收入城乡差距,贫困两极分化更加严重,不利于社会稳定。
2.3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落后,专业化人才缺乏农业作为国名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基础。我国农业科技含量低,生产技术落后,专业化人才缺乏,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现状。由市场规律及其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决定着,社会资源会向收益较高的产业流动。在三大产业中,农业是劳动力耗费大且产值较低的一个产业,导致社会资源向农业转移的可能性极小。加之我国特色农业不突出,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一是缺乏农产品加工概念,二就是加工技术设备水平低,在这种情况下,要生产出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产品很难,要达到农业的标准化和产业化,更是难上加难。
2.4农产品流通渠道和产业链的不完善农业低效率的另一个原因是,农产品的流通不足,流通渠道和产业链不完善,主要是由部分农产品的本身特性准备的,例如蔬菜,蔬菜的保鲜期较短腐烂速度较快,这就限制了当地生产的蔬菜流通到需求较高的地区,限制了蔬菜的价格,最明显的例子就是2011年的包菜和土豆,在流通渠道没有建立和产业链不完善前提下,就盲目跟风大面积生产,造成很多农户贱卖这些蔬菜甚至放在田地中任其腐烂,这些由于流通渠道短缺而造成的损失多之又多。
3.政策建议
3.1加大农村农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知识文化素质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民知识文化素质,在技术培训方面应该及时引进与农村农业发展对口的生产技术知识,并设法调动农民学习的积极性,对于原本就有特长的农民及时补充完善其特长知识,建立一些适合其发展的平台,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以便及时做出判断和生产决策。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号召一些大学生积极主动的到农村去,以便提高农村产业的创新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建立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农业的同时也带动农村的城市化和现代化。
3.2加快国家职能的转变在农业中,政府除了要增加资本投入,加强专业技术培养,引进先进有效的政策和技术设备外,也应该加快职能的转变,在思想上,要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从主导作用变为引导作用,如果农民不自愿,切不可强迫命令,搞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示范引路、良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全面开展产业调整,对于农业生产,要以市场为导向,由政策驱动,根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来调整农业的发展,把原来的以高产为目标转变为以高质量和高效益为目标。
3.3增大农业的收益性以获得社会上有效的投资农业是各个产业的基础,农业的现代化和标准化会节省更多的人力财力,加速我国的整体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除了加强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外,政府应积极的吸引外部资金,增加社会对农业的投资。我国社会整体资本较少流向农业的原因是农业本身收益性不高,国家和地方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以增大农业本身的收益性,吸引更多的资本。
农业农村论文范文3
我们比较一下现代的粮食种植与传统时期的不同。以湖北省Y市为例(Y市农村地区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农业主要以玉米、水稻、油菜、柑橘、茶叶等作物种植为主),当地农民种植玉米,用工量①只有15个工/亩②。此时,按照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38亩来计算,一个三口之家,平均有4.14亩耕地。那么这个家庭每年在粮食生产上所需要的时间只有60天③。如果这个家庭有2个劳动力,相当于一个劳动力一年有60天的时间在工作,另外一个劳动力处于完全无事可做的状态;或者两个劳动力分别工作30天。可见,当代的粮食种植在农民生活中所占据的时间,已经是微乎其微。与粮食种植低用工量相似的,还有其他很多经济作物,比如柑橘种植、茶叶种植等。根据Y市调研得到的数据,柑橘用工量为30个工/亩,茶叶用工量最多为35个工/亩。一个拥有4亩耕地的三口之家,种植茶叶的用工量最高能达到140个工,可供2个劳动力每年分别工作70天,占用农民的时间依然十分有限。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事这些低用工量种植类型的当代农民,在选择居住地点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不再是生产的便利性,而是生活的便利性。而农村机动化交通方式④的推广以及农村道路硬化的推进,使得农民的居住地点与农业生产地点分离最终得以实现。通过机动化交通,农民保证了所有耕地都不会荒废。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将会在农村地区产生一些不同与传统模式下的空间布局形式。考虑到居住地与农业生产地可以分离,并且要满足农民对生活便利性的需求,那么在空间布局方面,我们自然可以想到的是:农民会由现在的比较分散的居住状态,向比较集中的居住状态转变,也就是———进县城、进乡镇、进农村集中居民点。笔者通过对湖北省Y市农村进行调研访谈,发现对于这个地区,农民进城的前景并不乐观。Y市大部分农民表示不愿意进入县城。他们普遍无法接受城市生活的高成本,同时,也有部分农民习惯于乡村安逸的生活,不愿离开。乡村交通条件的改善,已经使得农民可以很方便地往来于城乡之间。因此对于农民来讲,居住在农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便利,反而可以享受农村生活的低成本和优质的环境,同时又不妨碍获取县城的高质量服务。很多已经在城市工作的村民,也依然居住在农村,每天骑摩托车和坐公交车上下班,对于他们来说,“幸福指数很高,可以享受农村的居住环境和城里的工作”。而少部分农民,出于对下一代的考虑,愿意进县城定居,即使他们自己本身更倾向于居住在农村。然后,笔者就农村集中居民点的形式,调研了Y市当地的农民。这种集中居民点也是政府普遍推行的一种农村居住模式,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小型农村集中居民点,可以容纳300~500人。它的优点是,农民离自己的承包地不远,可以控制在2km左右,往返种地方便。它的缺点是,服务人口少,达不到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的人口门槛,所以配套设施提高程度有限。另一种是大型农村集中居民点,能够容纳3000~5000人。这种居民点数量少,居民点之间相距较远,可能会达到6~7km。建设形态上,是一种适度集聚的形态,可以采取农民自建的方式。它的优点是,设施配套质量高,虽然从行政级别上它只是一个村级单位,但是它所能提供的配套服务相当于集镇的水平,可以提供正规的卫生院,以及小学,甚至初中。它的缺点是,服务半径大,居民点之间距离远,农民往来种田不方便。农民的意见是,小型农村居民点对于农民生活便利性的提高程度有限,让农民搬迁是一种浪费,大型农村集中居民点可以提供与城市比较接近的服务,同时还兼具农村良好的环境和较低的生活成本两重优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农民普遍愿意搬迁进入大型农村集中居民点,但是不同年龄段的农民也会有不同的想法: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于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已经定型,会按照传统的方式一直进行下去,几乎不考虑搬迁。45~60岁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家里已经翻修过老宅,这部分人的搬迁动力不足;家里还没有翻修老宅的,普遍有一定的搬迁意愿,特别是目前依然居住在相对海拔500m以上的农户,搬迁动力非常充足;而目前居住在相对海拔300m左右的农户,搬迁动力稍有不足;有一部分人由于个人生活取向的原因,也存在不愿意搬迁的情况。30~45岁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无论家里是否翻修过老宅,自己都还有获取收入的机会,同时对未来充满渴望,有人愿意在农村做一番事业,有人愿意获取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渴望追求与城市相接近的配套设施,大型集中居民点的环境正符合这部分人的要求,因此他们是未来短期内集中居民点搬迁的主要力量。30岁以内的年轻人,大部分愿意进城,他们现在多数还在城市打拼。但是未来,很多人可能会因为无法在城市定居而最终回到农村。此时,他们愿意到大型集中居民点建设新房,以获取更好的服务。虽然大型农村居民点是农民愿意接受的形式,但是它的建设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一个缓慢的过程。同时,大型集中居民点的建设方式,也不会是政府直接投资,然后强制农民搬迁的形式,而是首先由规划选点,给农民一个明确的心理预期,让他们知道这个地方未来会成长为一个3000人左右的大型集中居民点,然后他们会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自发的进行搬迁。当居民点聚集起1000人的时候,政府提供某些设施,当居民点的居民增加到2000人的时候,政府再追加某些设施,让这个居民点自己慢慢生长起来。而让农民进入乡镇定居,这个模式与大型集中居民点定居有些类似,农民的接受情况也类似。只不过由于我国在上个世纪末陆续进行撤乡并镇,导致当今很多镇区的服务半径过大,边远村庄距离镇区过远。这种情况下,农民搬迁进入乡镇定居,距离自己承包地过远,会对农业生产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大型集中居民点的建设,正是对镇区服务半径过大的补充。这种由当前的分散居住,缓慢过渡到未来集中居住的农村空间布局变化,只能发生在以较低用工量为特征的作物种植区域,比如粮食种植、柑橘种植、黄桃种植、茶叶种植等地区,而对于某些高用工量的农业类型,这种空间变迁不会出现。高用工量种植类型的代表,是大棚水果和大棚蔬菜种植。以大棚草莓种植为例,按照Y市的数据,大棚草莓的用工量为240个工/亩。一个三口之间有4亩大棚草莓的话,2个劳动力根本忙不过来。大棚蔬菜也与之类似,除了用工量达到260个工/亩之外,具体的劳动过程也极其辛苦。以大棚种植为代表的高用工量的种植方式,使得农民的居住地距离自家耕地的距离,被限制在了300m左右的范围之内,最远不能超过500m⑤。以这种种植类型为主的农村,它的居住空间分布,将会呈现出紧邻耕地的状态。政府在这些村庄盲目推行迁村并点、农民进城的行为,无疑会遭到农民的抵制。
当代的农产品消费结构正在转型,粮食消费量与以往相比逐渐下降,水果蔬菜以及肉蛋奶的消费量正在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反过来影响到农业的生产结构———粮食的种植面积呈现下降趋势,而水果、蔬菜的种植面积,以及养殖业的规模,则相应扩大。这种农业结构的转型,被黄宗智称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1]。那么这种农业结构转型,未来能走多远,并持续多长时间呢?如果全国人民的食物消费模型朝着今天城镇中生活水平在中上层的40%的人口的消费方向转化的话,中国的水果消费会再增加107%,肉类生产再增加44%,鱼和其他水产品的消费会再增加90%,奶类消费还会继续上升约159%,蛋类上升约55%。至于蔬菜,量的方面将会相对停滞,主要的发展是在品种和质的方面。随之而来的,粮食消费将会下降约一半。整个过程也许会在一二十年中趋于稳定[1]。这种变化映射到农业生产上,意味着未来粮食种植面积将会缩减超过一半,水果种植面积还会增加,养殖业规模将会继续扩大,而蔬菜种植,虽然从全国总量上来看,数量不会增加,但是具体到某个城市,如果本身蔬菜自给率不高,那么也依然存在扩大蔬菜种植面积的市场需求。于是,那些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村庄,未来的出路,一是可以转型为种植蔬菜和水果,二是可以转型规模养殖。当前有相当数量的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农村,生产出的粮食并不用来出售,而是用来喂猪,然后靠出售猪肉来赚取收入。以目前这种用粮食和饲料喂猪的方式,1亩地可以养1头猪,但是如果采用秸秆养殖法来养猪[2],那么1亩地可以养5头猪,4亩地的家庭就可以养殖20头猪,达到一定的规模;养牛、养鸡之类可以类推。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养殖业的市场空间远比粮食种植广阔。而那些目前已经转型为种植柑桔、茶叶等低用工量经济作物的农村,可以采取开荒的方式,扩大种植面积;或者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的数量减少,通过土地租赁或者流转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在少部分农民的手中,从而达到扩大农村家庭耕作面积的效果。最终,这个家庭有可能会摆脱现在极小规模家庭农场的状态,达到一种适度规模。而以大棚种植这种高用工量类型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则仅仅需要在种植技术上提高产品品质就可以了———收入可观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农业工作岗位。农村空间的变迁也将紧密围绕农业结构转型展开。此时合理的空间规划,应该是首先判断本地区农业转型的未来趋势,然后再判断对应的空间形态。
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是当代的农村空间布局产生变化的最根本原因。对于类似于大棚种植这种高用工量的种植类型,农村的居住空间依然会紧邻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对这类村庄进行迁村并点、农民进城等规划和政策行为,会受到当地农民的抵制。而以粮食、柑橘、茶叶等为代表的作物种植,由于用工量很低,农业生产不再是农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因此农村的居住空间与农业生产空间分离是可以实现的。这种情况下,生活的便利性已经取代了生产的便利性,成为农民选择居住空间的首要考虑因素。这部分村庄的农民,将会由当前的相对分散的空间分布状态,向乡镇以及大型集中居民点集聚,最终实现一种集中居住的空间布局形式。对这部分村庄进行大型集中居民点的规划,将促使这一过程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同时也将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这种由分散居住转向集中居住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会经过一代人的时间,缓慢完成。在规划未来村庄布局形态的时候,应当首先判断未来该地区的农业转型趋势,才能最终做出与之相应的空间布局。【注释】①用工量,是指一年之中需要在田地里面务农的天数。比如玉米种植的用工量为15个工/亩,是指种植一亩玉米,按照现在的种植方式,需要一个劳动力一年在地里面工作15个整天。这15天当中,每天需要工作7~16小时不等。②玉米种植一年只有一季,用工量很少,根据劳动力体力的不同,用工量大约为10~20个工/亩,平均15个工/亩。③很多作物在种植的时候,由于某道工序不需要抓紧在某个具体的时间节点完成,而只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即可,比如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或者在一个月内完成。因此用工过程中,可以由一个劳动力通过增加工作天数,慢慢去完成。④农村机动化交通包括农村地区公交车的运行,以及摩托车、汽车在农民家庭中的推广。⑤Y市农村中,种植大棚蔬菜的村民表示,本村农户的居住地距离自家菜地普遍距离在300m以内,最远的接近500m,此时已经感觉务农非常吃力。因此判断,大于500m的距离是从事大棚蔬菜种植的农户难以承受的。
本文作者:王璐罗赤工作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农业农村论文范文4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业产业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国一盘棋,是整体推进农村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在发展农村的五项要求中,生产发展是基础、是前提、是根本。如何发展生产,如何实现多元化农业经济,这正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起决定性的重大决策。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下列支持:
(一)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成功和全面铺开,“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甚至“多乡一品”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将逐步出现,农业产业化企业所需的各种原料,可以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下,就近得到充足的低廉的供给。这降低了原料成本,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壮大。
(二)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由于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倾斜,农村的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将明显改善。这一方面可推进现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上档升级,另一方面可吸引更多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中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生产规模的扩大。
(三)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大量的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相当多的农民通过乡村文化活动室、“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接受更多的教育和培训。一旦他们掌握了实用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就会自觉地加入到再就业的队伍中,经过企业的专业培训、现场观摩与实习,就会成为合格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员工。
(四)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空气环境、水资源环境和土地资源环境都将逐步优化,呈现自然生态,走上良性循环,这十分有利于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生产。
(五)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广阔的消费市场。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水平会大幅度提高,能有效地刺激消费市场。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适应城乡需要,做大做强本地消费市场。
(六)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新农村建设促使了农村经济社会更加和谐、更加进步。在这种条件下,有利于农业产业化水平实现新的飞跃。
二、农业产业化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作用,体现为五个方面:
第一是有利于“两进两出”的问题解决。农业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解决“两进两出”的问题。两进是技术和信息进农村,投资进农村。两出是农产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出农村。龙头企业把技术和信息带到农村去,劳动力和农产品也通过市场机制进入龙头企业,这正是新农村建设的软件目标。
第二是能创新农村的经营体制。现在农村经营模式有三种。一是家庭承包经营;二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入股经营;三是“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第三种是当前农村呈现出特色经济效益的比较高级的、创新意识较强的一种,也正是农业产业化起步或发展阶段的表现形式。通过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协会+农户”等方式来推进农村的经营体制创新性的发展。
第三是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在农业企业中,农民就业容量比较大,就业农民就多了一份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进入农业企业,有利于农产品的销售。
第四是培养新型农民。通过龙头企业,培养农村的科技示范户、种养专业户,以及对农民员工的培训,都为造就新型农民提供了舞台。
第五是有利于农村资源的整合。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土地使用权、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转,对农民合作能力和农村环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农村资源的挖掘和整合。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表现实体,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可以这么说,支持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村发展,支持农民增收,支持新农村建设。龙头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做到爱农、重农、支农、带农,不坑农不害农、不与农民争利。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主要可发挥六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产业带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约优势,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原料生产基地,能帮助一个村或几个村发展一村一品,培植出不同类型的专业村、特色村。
二是村企联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采取股份合作或村企合一形式,建立“以企兴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新机制。
三是投资推动。龙头企业发挥资本优势,支持农村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等基础设施,修建小学、敬老院、幼儿园、文化站、卫生室,资助农户参加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四是科技驱动。龙头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不断加强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五是服务拉动。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优势,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站、办培训班、创建快信平台,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可带领或引导农民闯市场、发家致富。
六是外向牵动。龙头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利用国际营销网络,可以开辟国际市场,在国外建基地、办工厂,可以通过国际友好往来引导农民走出国门。超级秘书网
四、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行动思考
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实践“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行动,也是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抢抓发展机遇的明智举措。在具体行为上,我们认为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面向实际,量力而行。能带一个村就带一个村,能发展一个产业就发展一个产业,各展其长,不贪大求洋。
二是以人为本,惠顾农民。坚持从农民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受益最明显的项目入手,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切实能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好处,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农业农村论文范文5
关键词:知识产权;新农村建设;农业
一、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一)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
加强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农业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冲击。在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综合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必须重视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有效地保护,才能使农业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农业高新技术
当前,在世界范围内随着基因重组技术、酶的固定化技术以及动植物细胞组织培养技术等的迅猛发展,标志着农业生产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事实证明,无论是国际还是在国内市场,依靠拼资源、拼劳力换取高额利润的生产经营方式已经成为过去。近年来,欧、美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加强了对本国农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正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以及合理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特殊作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农业高新技术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应用,农业也因此获得了飞速的发展。
(三)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实践证明:产品在市场上的畅销程度不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也取决于产品的品牌等综合因素。知识产权制度正是通过赋予发明创造者各种形式的专有权利,权利人通过将知识产权与农业生产进行紧密结合后在市场上交易,从中取得相应的高额投资回报。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商标(品牌)、专利、植物新品种以及地理标志等途径对农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包装后,农产品将会“身价倍增”,其价格也将得较大幅度的增加。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普遍匮乏
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整体素质不高。有关资料表明,全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到13%。陕西作为西部地区一个农业省份,其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基本上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由于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知识产权知识普遍缺乏,观念和认识不到位、对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保护、商标以及著作权的条件、程序等都知之甚少,对新技术、新成果进行专利保护的敏感性较差,因此,主观认识上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动力。
(二)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由于长期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对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农业知识产权工作缺乏长期有效的政策和服务等支持,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当前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以深入开展。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文化悠久,自然、人文资源极为丰富,在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商标、植物新品种以及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保护等方面有着不可限量的巨大潜力,由于当前缺乏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做支撑,造成很多重要资源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致使打击侵权行为较为困难,保护不力
农业是弱势产业,农业科研具有研制周期长、可控性差、保密难等特点。由于农业生产对温度、湿度、光照等自然因素依赖性较强,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生产所产生的成果及专利数量也相对较少,因此研究和保护起来相对比较困难。此外,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专利保护,专利权如果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会从根本上阻碍专利工作的开展。由于农业专利保护的特殊性,打击侵权行为较为困难,专利保护不力,致使非法盗种、育种猖獗,假冒行为严重,严重挫伤了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四)专利实施资金缺乏,政府等相关部门对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扶持不到位,产业化推进乏力
知识产权制度从本质上讲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很多情况下,智力劳动成果转化成市场产品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仅有创造者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有社会其他方面的大量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扶持和推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企业普遍资金匮乏。客观地讲,一是多数企业本身自有资金缺乏;二是政府对企业投入相对较少。大部分政府是“吃饭财政”,“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第三是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偏小、负债率高、技术落后、效益低下、财务管理混乱、企业资信度差,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惧贷”,使得企业取得资金慢,融资速度慢。由于完全依靠市场行为进行农业方面的专利转化本身就很困难,再加上资金短缺,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就更是困难重重。
(五)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数量相对较少,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严峻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多以跟踪或模仿国外技术为主,企业还远远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同国外企业相比较,我国企业最大的差距还在于技术研发力量薄弱。近年我国专利申请的统计数据明确显示,在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80%为外国企业所占据,这预示着未来10年到20年的相关市场份额将被他们垄断。[1]随着竞争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企业的竞争越来越依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实力。因此,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增强原始性技术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是当前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
三、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
(一)植物新品种(种质资源)
植物新品种制度是推动农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和战略性保障。植物新品种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不仅可以维护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还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陕西作为农业大省,自然资源和科教资源得天独厚,具有产生和形成植物品种权的基础条件,因而要在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将资源优势变为知识产权优势,才能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过程中赢得主动权。
(二)农产品商标(品牌)
商标作为产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的一种标志,是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特殊标记。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品牌)的保护,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部强力引擎。结合陕西实际,今后应重点在食品加工(主要是在粮油精深加工、畜禽水产品加工、茶叶加工、果蔬加工、乳品加工、林产品加工、中药材加工以及营养保健品加工)、农林良种繁育、生物技术等领域通过商标(品牌)这种形式进行有效的保护,大力实施和推进名牌战略,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振兴陕西“老字号”,切实推进“品牌兴农”。
(三)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一特殊种类的商业标志,和商标的区别在于并不是由其所属的某个经营者独家享有专用权,而是由某一地区内经营者的代表机构进行注册和管理,凡是该地域内的经营者都可以使用。地理标志指示了产品具有特定的品质、质量特性,提高了产品的信誉度,形成了商品的附加值。今后对于类似的产业和产品要进一步深入挖掘,对能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要积极组织申报,努力争取。目前在我国对地理标记的保护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也可以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四、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作好顶层设计,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作好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当前知识产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服务重点。
要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实施名牌产品、名牌企业战略,加大对优势企业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形成本区域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包括政府的产业政策、基础研发设施、产业环境、人力资源等要素,确保这些要素能够得到有效地合作和互动。
(二)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当前,要利用报告会、培训班以及专题讲座等形式,举办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活动,让知识产权保护早日转变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企业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全面开展实施知识产权“进村入户”工程,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更要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加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
根据熊彼特的观点,技术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重新组合并引入生产体系,实现商业目标。技术创新实质上是一个起始于科学研究与市场需求交互作用中的创新构思,通过新产品的设计、试制、生产而止于市场销售的系列活动过程,是一个技术的创造、转换、应用和实现的复杂过程。当前,必须加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扩大企业专利、商标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大企业集团。
(四)加强和完善基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把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向县(区)延伸,努力形成多层次、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专利管理工作评价体系,稳定专利管理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管理模式、服务手段等方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疏通投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为农业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大力度,疏通融资渠道,尽快建立、健全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从根本上解决县域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确保中小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的资金需求。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政府财政部门也应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扶植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而“以点带面”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加强对“一村一品”农业发展模式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村一品”是根据一定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特点,以市场为导向,变资源优势为产业和品牌优势,使其逐步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发展“一村一品”,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陕西为例:经过多年努力,陕西省已基本形成以奶畜、秦川牛、强筋小麦、特色蔬菜、猕猴桃为主的关中农业产业带;以苹果、奶山羊、设施蔬菜为主的渭北农业产业带;以名优杂粮、白绒山羊、大红枣为主的陕北农业产业带;以中药材、瘦肉型猪、蚕桑、茶叶、食用菌、“双低”油菜为主的陕南特色产业带。据各地调查统计,全省已有1000多个村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生产格局,其中种植业类670多个,畜牧业类300多个,加工、手工艺、旅游观光等非农产业类50多个。这些村从事主导产业(产品)生产的农户已占70%以上、来自主导产业(产品)的收入已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其发展为壮大我省县域经济奠定了基础。[2]今后要围绕这些产业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步伐,努力做大做强。
(七)重视对民间文化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民间文化资源做大做强
民间文化艺术是各民族在自己的文化环境中生存繁衍、最终形成自己社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这种规范和要求对民族的社会团结、稳定、发展以及对民族群众完成自身社会化过程和民族认同、民族心理、民族自豪感等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3]日前陕西省政府公布的陕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西安鼓乐等145个项目被列入陕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24个已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陕西历史文化悠久,自然、人文资源极为丰富,具有成为文化艺术资源大省的巨大潜力,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当前一定要充分利用市场这个巨大的产业空间,把民间文化的展示和生产、销售结合起来,使民间文化艺术实现产业化,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蒙洪勇.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EB/OL].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2006.
农业农村论文范文6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于1982年正式恢复,由于缺乏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主要走商业化的道路,在经历了几年运行之后,不断萎缩。2004年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全面铺开,上海安信、吉林安华和黑龙江阳光等农业保险公司相继获批成立,江苏、浙江、四川、内蒙古等省份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开始启动。2006年,全国多数省市区采取多种模式和渠道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2007年,中央财政注入10亿元资金于首批被列为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的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六个省区。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60.5亿元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这一数字比2007年增加近两倍。尽管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是处于起步和试点阶段,险种不足、覆盖面不广的问题突出,正式制度的创建问题并没有解决。
二、部分省市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与问题
(一)农业保险试点模式及经验
1、“以险养险”的大农险模式
保险公司不但经营农业保险,而且经营农民健康保险、农民财产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一系列事关“三农”问题的保险业务,在扩大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实现以赔付率较低的险种(如住房险)养赔付率较高的险种(如种植业险)。这种模式以上海、吉林为代表。
上海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是: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以险养险,即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商业险种的收益来弥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上海模式是目前运行较好的农业保险模式,但这种模式其它地区很难复制。
2、黑龙江“互助制模式”
黑龙江省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是一家“相互制”性质的保险公司。该公司在日常运营中较重视投保人的利益,且名义上不通过公司的对外经营获取利润,所以保险公司的规模和资金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一旦出现灾年,保险公司需赔付的资金较多,而且需要得到赔付通常都是参保的农民。只靠参保农民之间筹措的资金,明显不足以满足高赔付资金的要求。资金受限是相互制保险模式的保障能力比其他类型的农业保险弱的原因。
3、以“共保”为主的浙江模式
2006年,浙江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采取“互助合作”和“共保经营”两种模式。共保经营是主体模式,由省内10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成立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为管理核算制度共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共保”模式是国内外保险界应对罕见巨灾和损失概率不确定的重大项目的一种较为理想的农业保险制度模式,可以降低独家公司承保的风险,提高应对巨灾风险时的承受能力。但存在试点的区域过小,无法在空间上分散风险的问题。
4、四川省的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模式
四川省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公司自办的代办模式。试点地区政府均采取以财政奖励代替补贴的政策,即农户可在投保后可持相关证明到有关部门领取保费补贴,为保费补贴的及时到位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种模式实施中,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意识较浓。保险公司一方面愿意积极参与试点,把试点作为抢滩农村巨大市场的契机;但另一方面又想把试点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客观上造成了保险产品单一、条款不尽科学合理。
(二)农业保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补贴问题
从长期来看,要发展农业保险,无论采取上述何种农险模式,如果没有充足的财政补贴,只能起到有限的保障作用。在浙江、上海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财政资金雄厚,而农业占地区GDP的比重较小,无论采用“共保体”模式,还是实行“大农险”模式,政府补贴充足,能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低、政府补贴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2、农民购买力与购买愿望较低的问题
我国农户家庭生产规模小、收入水平低、保费支付能力不足,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主要从事小规模种植业的农户,大多缺乏为其农牧业生产项目投保的支付能力。
3、农业风险无法分散的问题
保险的大数法则,即投保主体越多,则保费越低,保障的风险也越低。农业风险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就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跨区域的保险对象同时受灾。因此,要想分散农业风险,就必须在更大地域甚至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然而由于国家扶持力度有限,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尚未大面积铺开。
4、农业保险法和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缺失
农业保险虽然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但仍缺少专门的农业保险法规或相关的保险的实施条例。农业保险体制相关规定的缺失,使得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使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导致了在实际运营中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过于集中,很难实现农业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各试点地区的农业保险公司都面临着农业再保险缺失的问题。一旦巨灾发生,农业保险公司由于面临巨额索赔而存在破产的风险。国家在农业再保险领域和农业风险基金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与我国农业大国的地位、“三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不相称。
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保险的发展之路
(一)建立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
农业产品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发展农业保险应遵循“国家财政支持、商业化运作,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并逐步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和市场监督机制,建立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即:政府对保险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险业务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依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经营农业保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农业保险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发展农业保险应遵循大数法则,通过各种方式扩大承保面,以分散农业保险经营的风险。在各地农业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全国建立相对统一的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