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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3、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021年个人股权转让协议申请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经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受让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2021年个人股权转让协议申请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4、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5、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三、乙方保证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文2
[关键词]瑕疵股权;转让;效力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076-03
在我国,法律没有对瑕疵股权的协议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虽然,近来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争议案件高频出现,但是,针对该问题,理论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司法实践中的各地法院判决不一。2011年1月27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司法解释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有关责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没有对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瑕疵股权的概况
(一)瑕疵股权的概念
瑕疵股权是相对无瑕疵股权来说的,无瑕疵股权是投资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之间的约定,合法、真实、及时履行出资或增资义务,并完成相应的登记程序之后享有的公司股东权。无瑕疵的股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取得股权所要求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由此可知,瑕疵股权是指投资者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使其出资存在权利上和程序上的瑕疵,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取得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瑕疵股权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角度的瑕疵股权作为一种不规范的出资形态,既包括因出资者在出资或者增资环节存在瑕疵因素而产生的股权,又包括因权力记载、登记环节存在的股权瑕疵因素而产生的股权;狭义的角度理解,瑕疵股权仅限于前者。
(二)瑕疵股权的成因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瑕疵出资的类型包括三种,一是虚假出资,投资者在出资过程中未依约交付货币、实物以及未转移其他出资财务的所有权;二是出资不实,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时,其评估价值明显高于出资财产的实际价值;三是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擅自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根据《公司法》规定的瑕疵出资的三种类型,形成瑕疵股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
1.虚假出资导致的瑕疵股权。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的章程、股东协议缴纳出资,实践中具体表现形式多样,例如,用虚假现金或实物而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制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值。这种情况中,虽然股东并未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已经确认为股东,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空股”,也是一种瑕疵股权。
2.不适当出资导致的瑕疵股权。这种情况是指股东在出资时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而导致的未足额出资、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
3.抽逃出资导致的瑕疵股权,擅自撤回出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强行将注册资金、非货币资金的出资部分或者全部抽走;伪造虚假的交易关系将公司的注册资金划到个人账户;虚增会计利润,通过利润分配名义抽逃出资。
二、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不同学说及评述
对于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目前理论上主要存在四种观点,绝对无效说、绝对有效说、折中说和区别对待说。
(一)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几种学说
1.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绝对无效说
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说认为如果股东存在瑕疵出资情形,则其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该说的立论依据是股东资格取得实质说理论,在股权原始取得方式中,股权的取得是以对公司出资为必须条件。股权的取得与股东的出资之间具有契约的性质,即是股东只有履行了出资的义务,才能取得契约的对价权利——股权。股东未适当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就不享有股东的资格,也就不能享有契约中的权利,也就是股权。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失去了标的,瑕疵股权转让合同也就当然无效。”也就是说,出资者取得股权的前提是向公司适当的履行出资义务,只有履行了适当的出资义务,出资人才取得股东地位,才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股东瑕疵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并没有产生,以不存在的股权签订的转让合同,依据合同法理论,当然无效。这种观点的实质是把适当的履行出资义务作为取得公司股权的必要条件,没有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就不享有公司股权,以“不存在的股权”为标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这种瑕疵股权转让无效的观点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影响。
2.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绝对有效说
坚持该学说观点的人认为,出资人的缴纳出资和取得股权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股权转让的实质是股东资格和股东身份的转移,认定股东资格和股东身份的依据是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材料,即使出让人出资环节有瑕疵,也不能否认出让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因为出资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与股东资格的认定没有必然联系。即只要股东载明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文件中,任何第三人有正当理由认定工商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为合法的股东并与其进行的交易的,那么发生的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
3.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折中说
该说认为,判断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与否,应依照公司遵循何种注册资本制度而定。具体而言,如果公司遵循实缴资本制,公司在全体股东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后才能成立,足额缴纳出资的投资者才能成为股东,否则就无股东资格,故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如果公司遵循认缴资本制的,投资者在公司设立时只需实际缴纳所认缴出资额的一部分就可以依法成为股东,如果股东没有按约缴纳所认缴的剩余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仍应认定为有效。
4.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区分对待说
持有该观点的人认,瑕疵出资人已经取得股东资格,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依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应依是否存在现行《合同法》上的欺诈情况做出判断。具体而言,如果出让股东没有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情况,从而使善意受让人陷入错误认识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这个合同就属于可撤销的协议,受让人可以依据《合同法》以出让股东构成欺诈为由,行使合同撤销权;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让股东转让的股权存在瑕疵,仍与对方缔结股权转让协议的,那么就不存在欺诈情形,因而这个协议也就不能因为出资瑕疵而被撤销。
(二)对以上几种学说的评述
以上的几种学说为解决瑕疵股权转让纠纷提供了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四种观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和欠缺。
1.绝对有效说重点在于社会经济的稳定以及交易安全的保护,对于股东资格的认定和出资并非是对应的,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完全否认出让股东意思表示瑕疵会对股东转让协议效力产生消极影响以及过于苛求商事主体缔约能力的理论,客观上对现代商法思维及上市审判理念构成误读,违背了司法正义。
2.绝对无效说强调了适当的出资义务的重要性,确定了投资者出资义务和取得股东资格的因果关系,但是该学说过于强调出资和股东资格取得的绝对对应关系,与现代商法理念有所冲突。如今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股权不仅仅依据其是否出资,只要出资者被载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也可以判定其具有股权资格且享有股东的权利,而且未经法定程序不应加以限制或剥夺,只不过该投资者仍需就其出资瑕疵问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折中说和区别对待说,对于瑕疵股权协议效力的认定上有更多的合理要素,例如折中说认为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会对出资瑕疵的认定产生影响,区别对待说对出让股东未如实告知瑕疵因素可能对股权转让和效力影响进行了具体分析。但是折中说仍旧将投资者足额出资作为取得股东资格和享有股东权利的必要条件,区别对待说没有对可能影响协议效力的其他因素进行必要的关注,细节方面也不够具体。
三、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
我国《公司法》对于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且瑕疵股权转让协议实际上就是商事合同,故判断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产生影响的问题上,应当适用我国的《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依照《合同法》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瑕疵股权转让中,效力属于可撤销、可撤销的情形有:一种情形是在有偿的股权转让中,出让股东明知其拟出让的股权存在瑕疵,但故意未将该瑕疵因素告知受让人,且受让人在交易当时也不知道瑕疵因素而与出让股东缔结协议的情形,这种情形构成欺诈,达成的协议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第二种情形,出让股东不知道拟出让的股权存在出资瑕疵,且受让人也不知道瑕疵存在而与出让人缔约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下,若受让人能够证明构成《合同法》规定的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也可以认定为可变更、可撤销。
(二)无效的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情形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符合《合同法》第52条的任何一种情况,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三)有效的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特殊情形
1.出让股东明知其拟出让的股权存在出资瑕疵,故意向受让人隐瞒该瑕疵,受让人在交易时明知道该瑕疵仍然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有偿受让的股权的意思表示并非是基于错误,依据“欺诈“的四个要件,存在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有使对方陷入错误并作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故意;对方客观上因欺诈而陷于错误并作出一定的意思表示;该欺诈违反法律或诚实信用原则。故这种情形并不能构成欺诈,该瑕疵股权转让协议应被人认定为有效。
2.对于无偿的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是单务合同,可以参照《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具体而言,在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虽转让的股权客观上存在出资瑕疵,但只要该股权转让协议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原则上认定为有效。
四、结语
《公司法解释(三)》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对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限制以及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资瑕疵时的责任承担问题,但是瑕疵股权转让效力认定在我国《公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解决。在认定瑕疵股权协议效力的问题上,一方面,我们要明确股东的出资状况并不对股东资格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判断瑕疵转让协议效力不应仅考虑股东的出资,而应综合考量影响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综合因素,根据瑕疵股权转让人及受让人的意思表示,结合《合同法》、《民法通则》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来界定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参考文献:
[1]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议与解释难点[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李仁玉.合同效力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左传卫.股东出资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4]徐英军.瑕疵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分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5]刘俊海,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J],法学家,2007(6).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文3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 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 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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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 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 ,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 %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 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 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 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 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 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 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 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 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 登记手 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 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 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 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 现或迟延变更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 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 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 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 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文4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参考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协议标准版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如何书写
转让方:_________(甲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乙方)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___公司股份_________%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原价每股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共计_________元,以每股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共计_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甲方的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即退出_________公司,其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_________费、_________费等,由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分,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文5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合同范文一一、转让方(甲方):1、金某某,女,汉族,公民身份证号:21091119780******.户籍地:吉林省佳万斯市***区**小区*组***号。
转让方(乙方):2、王某某,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210011199708******,户籍地:吉林省佳万斯市***区**小区*组***号。
转让方(丙方):北京***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号20xx11400175****),住所地:北京市***区**镇***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金某某,女,董事长。
二、受让方(丁方):王**,公民身份证号码:110222196612******。
股权转让前提:
1、北京***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甲乙丙三方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甲方占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乙方占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丙方占有目标公司的30%股权.
2、甲乙丙三方已经通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丙方股东会决议,各方放弃各自的股权优先受让权,一致同意对外向丁方转让股权;
3、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4、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5.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6、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均同意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和受让。丙方承诺其对外转让的股权已经经其股东会决议并取得认可和完全同意。
6、股权转让方承诺现经营用房已经由股权转让人征得房屋出租人及相关各方的同意,股权受让人可以按照原承租房屋协议履行,继续经营目标公司相关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租赁合同面积、租金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
鉴于上述前提,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主体基本情况:(见上列陈述)
第二条、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坐落在北京市**区**镇**路**号**幢,企业注册登记号为:2101140020*****,证照编号:94000000209110240***.企业标识:9400000320xx0210005***,税务登记号为国地税沪字 28000114551518***号。餐饮服务许可证:京餐证字第101031011405*****。北京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京公特嘉字第 0**号。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xx)经字第904030***号。
2、目标公司财产详见资产负债表及转让方所列财产等清单。
3、法定代表人:金某某,女,执行董事。
第三条、转让标的以及价款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0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0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股权转让后,甲方占目标公司的0%股权,丁方占目标公司95%的股权。
2、转让四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转让的股权为目标公司95%的股权,议定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960万元(玖佰陆拾万元整)。甲方转让给丁方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00 万元;乙方转让给丁方00 %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76 万元;丙方转让给丁方2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xxx万元。
3、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均为不含税价格,股权转让时各方依法承担的所有税金,规费等均由各方各自自行承担。
4、转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原债权债务(转让方提供书面清单并书面声明)概由转让方承担。除书面申明的债务外没有其他任何债务。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目标公司也不涉及书面声明外的其他任何争议或诉讼。如目标公司涉及其它任何转让方现没有书面声明的债务及诉讼或争议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工资、报酬、劳动权益等一切的诉讼和争议),由转让方三方承担全部的连带的经济责任。同时视为转让方违约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受让方经济损失。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1、股权转让款分 3 期支付:在本协议签订日前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由甲方代收)支付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整),(此定金在尾款中折抵股权转让款)。第二期于20xx年12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第三期 万元整于20xx 年 8月 1 日前支付。 余款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五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1、 20xx年8 月 日前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至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2、上述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应当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工作期限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股权转让款;
2、转让方有权督促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方负责办理有关目标公司经营所需全部批文、证照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4、转让方对涉及股权转让的全部事宜和目标公司经营的有关内容负有对外保密义务;
5、 20xx年12月1日前,转让方应当将目标公司的财产清单,各类账务报表,对外负债表(包括但不限于以券、票等形式的对外负债),经营用全部执照、批文,经营用场地四至界限方位图,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业主同意转让书面承诺书等经营用所需全部原件移交给受让方。如有遗漏,转让方须于股权变更登记后8个工作日内补交给受让方。
6、转让方须于20xx年于12月1日前向受让方移交目标公司经营用房、及本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物品和证照。
7、自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转让方即不再享有目标公司的任何经济权利(除甲方保留目标公司5%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8、上述款项支付及各种证照、财产等的移交按照需要分别出具相应的收据。
第七条、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让方按本协议约定取得目标公司95%股权。股权登记变更完毕后,即取得目标公司95%完全排他的股权,独立开展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受让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3、受让方应当按协议约定,按时办理结束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受让方对涉及转让事宜有对外保密义务;
5、受让方对股权转让方移交的财产、证照、资料有及时接受和妥善保管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当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当按股权转让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转让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同意意见,本协议继续有效。如因工商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有关证照、批件转移登记手续而订立和本股权转让不一致合同文本,如发生争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同意以本股权转让协议条款为准且最后执行条款。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时,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否则视为不同意解除,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受让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至完全履行后终止。
2、本协议如果有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无效,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办理完毕后,受让方按规定刻制目标公司所需要的印鉴,并由受让方保管和承担责任。目标公司原印按照申请遗失办理重新刻制手续,但可仍由转让方保管并承担责任,以便有关部门办理印鉴以旧换新手续之用。
4、为保证履行本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财产作为双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财产,双方同意此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5、本协议一式五份,转让方执三份,受让方持二份,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执行。如办理工商登记,公安特种经营证照等转移手续所需文本另行签订。
立协议人: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订日期:20xx/6/30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合同范文二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的————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甲方持有————公司(下称“ 目标公司 ”) ——万股国有法人股 ——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
2.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 。
3.目标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的XX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其在————证券交易所代码为————。
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权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数量。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公司 万股,占总股本——%的非流通股及与之相应的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前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肢转让价格为——元/股,合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与时间:第一期,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以现金支付50%的股权转让价款,计——万元;第二期,其余款项在乙方办理完股权过户;——天内一次性以现金支付:
第四条 在本协议签署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另行签订针对此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质押协议》,在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向乙方指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自质押登记起至股权过户手续完成止。
第五条 履行本协议以及办理股东更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应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的各半承担。
第六条 本协议签署并且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之日起至股权过户期间。本协议项下股权的收益权归乙方享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署并且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之日起至股权过产期间,甲方同意将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乙方行使,视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的如下陈述与保证为乙方履行义务的先决条件:甲方为上述转让股份的惟一合法拥有者,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至完成过户期间该转让股权无任权利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利限制。如发生任何针对甲方所转让股权的权利要求或争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赔偿均由甲方负责。
九、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文之日起3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十、甲方的义务
10.1 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签署为完成本次合同股份转让依法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10.2 根据《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及时依法自行或提交目标公司董事会披露本次合同股份转让的内容。
10.3 本合同规定的由甲方履行的其它义务。
十一、乙方的义务
11.1 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合同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签署为完成本次合同股份转让所必须的各项文件。
11.2 根据《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及时依法披露本次合同股份转让的内容。
11.3 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履行的其它义务。
十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2.1 各方已经依法获得全部必要的权限或授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各方公司章程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亦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12.2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各方保证已经具备其为履行本合同承诺事项所必须具备的各项约定或法定的条件。
12.3 各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自己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12.4 在支付完合同股份转让款以前,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5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12.6 各方保证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意思真实,其承诺真实、可靠,是基于对自身条件和能力的合理和充分判断基础上作出的,其保证、承诺、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等全部事项不存在任何积极或消极的隐瞒或者是疏漏的情形。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理行与乙方共同办理将该转让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义务,则构成违约。甲方应从违约之日起按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文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二)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则构成违约。乙方应从违约之日起按应付未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三)若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若本协议书无法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的,则甲方应在该等情况确认后的 日内,将已经收取的股权转让价款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司法部门的强制性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第三方透露。
第十一条、凡因本协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起诉方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逐级报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预留备案、报批等之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合同范文三出让方:1、河北有限公司
2、王女士
3、刘女士(三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人:、李
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为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形成)控股子公司。甲方持有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对外转让全部股权。同时乙方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一、出(受)让标的
甲方现持有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股本金3100万元,为保证有限公司资产的完整性,集团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以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国用(20)第16-0237号,面积133210.6平方米,国用(200)第16-0238号,面积491629平方米对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到6100万元,其中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78.69%,王投资1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33%,凤投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89%。本合同出(受)让标的为扩股后的全部股本金6100万元。
二、有限公司的资本和负债
(一) 资产
1、182373.54平方米工业出让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国用(20xx)第16—0237号,面积133210.6平方米,海国用(20xx)第16—0238号,面积49162.9平方米。
2、造纸机械设备。
3房屋等全部地上附着物。
(二) 负债
1、以第16—0237号宗地133210.6平方米和23182.26平方米房屋抵押向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借款2494万元(本金)。借款人为纸业有限公司。截止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借款人不欠贷款人利息,如有贷款利息由甲方负责。
2、 中行159万元。
3、 信用社163万元。
4、此外,无其他负债。
(三) 资产、负债截止日20xx年 月 日。
(四) 除上述负债外,有限公司其他资本产和债务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负担(但甲方需提供其他真实的负债明细账)。
(五) 员工与资本福利
有限公司解除了与员工劳动合同,为拖欠员工工资、养老、医疗等费用,如发生本条款事宜,由甲方负责。
三、出(受)让价款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的总价款为7000万元。
四、价款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首付款 万元后,甲方应在 天内将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国用(20xx)第16—0327号,面积133210.6平方米,国用(20xx)第16—0238号,面积49162.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变更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甲方担保纸业有限公司的抵押金额2494万元及唐海中行159万元和信用社163万元,在甲方个的协助下,由乙方在应偿还之日起负责偿还,上述债务合计 万元,冲抵乙方应付甲方的总价款。
其余价款在甲方将 变更到 名下及拆除地上附着物之日起3日付清。
(二)股权转让款由河北海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领取。
五、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须按本合同书约定履行支付关全转让价款和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甲方负有向乙方如实告知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的义务。
(三)甲方在足额收到乙方首批股权转让金后,须在30日之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名下,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安排的具体时间,乙方可委托评估机构对唐山海丰纸业有限公司涉及并购资产、债权债务、所有才权益进行评估,并承担所发生的评估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毁约、解约而导致本合同迟延履行无法履行或失效,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股权转让首付款付款100万元的违约金。
(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以上任何一项违约,应由甲方承担同等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各项损失并及时返还乙方所交的预付款。
(三)在乙方交付首批首付款后甲方应及时提供与股权转让、土地变性等有关资料,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视为违约,违约金 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中介人为本合同的介绍人,参加了本合同的协商、起草。谈判工作,为本合同的见证人。
八、纠纷管辖
履行本合同书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未果的,均向合同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七份,甲方持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1、 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电话:0315—6560 传真:0315—0415
2、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3、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文6
1.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模糊性。
该方面主要表现在:
1.1针对计税依据合理性规定的模糊性(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或者简称税基,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确定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在量的方面的具体化。参见张守文:税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8)。在转让股权的情形认定中,有一种是“明显偏低”的情形,法律并没有对何谓“明显”做出确切的规定。
1.2对法条中“正当理由”的模糊性。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第二款提出了“正当理由”这一概念,但哪些情况属于“正当理由”相关机关并没有做出更加细致的解释,这就造成各地税务机关对该涵义的理解不一样,各地在实际的处理当中也不一样。
2.难以核实计税依据。
在股权转让的程序中,股权变更登记为最后一道环节,自然人股权转让往往事前不主动告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在收到工商部门的股权变更资料办理税务登记时才知晓,因此,个人股权转让具有隐蔽性和价格随意性的特点,如果转让双方签订虚假合同来避税的话,税务部门往往无从查证,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
3.代扣代缴制度存在执行困难。
相关制度虽然规定了股权转让受让方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当转让方、受让方所在地、被投资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时,三方税务机关管辖权有待进一步明确,如何具体操作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另一方面,扣缴义务人也很难了解到纳税人股权转让部分的计税成本和合理税费。
4.股权转让税收前置条件立法缺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尽管如此,实务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并不以办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免税或不征税手续为前置条件,不办理一闪各手续同样可以变更股权登记。
二、完善我国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征收的建议
1.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
企业因股权结构变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东股权变更手续,涉及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应当先到企业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企业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办理征税(或不征税)手续,涉及征税的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企业持该证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把取得税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作为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的前置条件。税务机关密切关注企业的变动情况,及时与工商部门联系,督促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自然人股权变更情况表,依法纳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通过这个途径,税务机关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自然人股权转让信息。
2.提升立法层次,完善立法信息。
目前我国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法规停留在规范性文件层面,在总结各地征管实践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应着手制定具体的征管方法并将其上升为部门规章。在现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可以增加要求提供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以方便基层部门的征收执行。
3.制定合理的计税依据。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比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刚也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或者可以参考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可以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如果纳税人不认可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应当将相关证据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带认定属实后,再采取另外的合理核定方法。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