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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法规范文1
高职院校是以能力为基础的教育体系,其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这类人才应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1]。理论与实践结合是高职院校教育的本质特色,摆脱以往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技术能力的重要保证。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旅游管理专业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同时是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此课程教学任务是艰巨的,本文将结合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探讨实践性教学在旅游法规课程中的具体运用。
1. 实践性教学含义以及种类
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扩展,是实现“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保证,是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的主要途径。
实践性教学是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采用技能训练和操作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过程,是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的。实践教学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包括军训、创业活动以及纳入教学计划的社会调查、科技制作、学科竞赛活动等[2]。
2. 高职院校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必要性
首先,旅游行业特点要求。旅游行业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行业,它要求从业人员既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又要有实际操作和科学管理应用的能力[3]。旅游行业的行业特点要求旅游管理教育必须要与实践高度结合。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作为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旅游管理专业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同时是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该课程的教学更应当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其次,打破传统教学观念的需要。目前,不少旅游管理的教师在教学中仍然普遍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重视理论知识的传递,忽视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即使有些教师在专业实训室能为学生进行实际演示,但是由于平时不注重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协作,对饭店、旅行社、景区等的实际运营模式、流程以及最新动态了解甚少,从而不能达到使学生拓展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理论基础和实际动手能力的教学效果。另外,通过调查本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90%以上的学生希望能改变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他们希望能增加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
3.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具体运用
我校旅游法规课程选用的教材是广东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政策法规》,是广东省导游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全书内容包括政策篇和法规篇,政策篇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内容,属于基本理论,法规篇包括旅行社经营管理法律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安全事故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和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住宿治安管理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合同等内容。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本课程安排周课时4个,总学时数68个,要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熟悉旅游行业的条文法规,必须考虑教学方法的改善,先进的教学方法和良好的教学手段的有效应用,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和理解,更好的达到教学目标。
笔者在教学中不断摸索,认为实践性的教学方法不但能很好的帮助教师达到教学的预期效果,还能让学生更容易、更快接受新知识。在实际教学过程笔者主要采用的实践性教学手段分为校内教学实践和校外教学实践两种,具体的教学方法有:情景模拟法、社会调查法、参观式学习等等。在此,笔者将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谈谈实践性教学在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中的几项运用。
3.1 校内实践运用
3.1.1 借助校内实训室
我校建有可供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实践用的模拟旅行社实训室、模拟导游实训室、模拟酒店客房实训室、模拟娱乐歌舞厅等。教师应该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根据课程内容设计好教学,比如旅行社经营管理法规制度这一章,它主要包括旅行社设立、旅行社经营两大模块,借助旅行社实训室,向学生讲解旅行社设立的三大基本条件,应当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质量保证金需要交多少等等。这些知识点前呼后应,脉络清晰,最后让学生掌握旅行社的设立程序和条件,并动手制作申请设立模拟旅行社的全套资料。
3.1.2 课堂模拟演练
旅游政策法规第十二章内容《旅游合同》,如何订立旅游合同是本章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导游资格考试的难点,具体的教学中可以通过模拟订立合同,使学生了解订立合同的程序和要求,培养学生依法订立旅游合同的能力,掌握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履行合同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例如,先设定一个背景资料:有一个旅游团要参加海南的旅游观光,双飞4天,住当地5星级酒店。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需要跟游客签定旅游合同。提出假设,假设学生是某旅行社的经理,请学生根据上述背景材料拟定一份旅游合同。要求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界定要清楚明确,不含混不清,不产生歧义,不得违反《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
另外,实际教学中亦可以设立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以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由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每次从正在学习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学生中公开选出十余名学生担任案件中的“司法人员”,“律师”,“原告”、“被告”,“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程序法的规定,模拟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
3.2 校外实践运用
校外实践运用在这里并不是指校企合作的分段式或者顶岗式实习,而是指结合我校校情以及所处环境,布置学生完成课外实践调查或者带领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参观式学习。
3.2.1 课外调查法
旅游政策法规中的第九章内容包括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等内容,这些内容的运用性非常强,都是目前行业必须要遵守的规范。首先通过授课讲解主要内容,随后用课外实践调查作业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要求学生分组并派组长抽题,给定1周时间,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调查,做好报告并讲解调查的过程及结果。每个题目的设计都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学校周边的环境,具体的题目可以是:①了解江门高星级酒店的星级情况,通过谈话了解酒店在接受检查时要准备什么。②调查酒店在保护客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及保护客人物品上有什么规定。③实地考察娱乐场所(k房)的环境,指出不符合娱乐场所设施规定的地方。④调查餐馆或者商场出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将不符合的指明并进行记录等等。
3.2.2 参观式学习
我校位于江门市的氧吧白水带风景区下,周边有江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陈少白故居、外海五大祠等,较近处还有陈白沙纪念馆、圭峰山等旅游点,这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提供了很好的课外学习环境。例如课程第十章是关于旅游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将这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感兴趣的知识,是教师认真思考的重点。在此,笔者引入参观式学习,比如本章中第三节《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可将教学“移出”课室,到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教学,如可以选择导游资格考试口试市点考试点之一的陈白沙纪念馆,一边介绍陈白沙纪念馆的同时,渗入课本上关于文物的概念、文物所有权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律保护等内容,让学生边参观边学习关于文物的法律规定。
结语
对于实践式教学在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具体运用的探讨还需要更加深入,这也需要任课老师平时不断钻研旅游和法律法规知识,熟悉行业内的动态,掌握课程特点,探索更多新的好的实践教学方式,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江娟.加强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J].学理论,2010(13)
[2] 卢世菊. 李东娟. 王剑 利益主体理论在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分析[J] 珞珈管理评论,2010(02)
[3] 李波.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问题分析及其对策分析研究[J]理论与研究,2008,(02)
[4] 刘惠芹.旅游法规课程的实践性互动式教学初探[J].职教与成教.
旅游政策法规范文2
1 课程设置
1.1 在课程设置时间上
大多数高职院校将《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之所以在时间上做此安排,主要考虑到有利于学生参加考证。因为导游资格考试时间是在每年11月,在考证之前系统讲述过本课程,无疑有利于提高考证通过率。相反,如果课程安排在第三学期开设,那么距离考证仅有两个月时间,课程教学安排就会很紧张。如果课程再往后开设,对学生来说,意味着在校期间将失去一次考证机会。这一点大部分院校在课程设置上都会考虑到。
1.2 在课程设置先后顺序上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具有综合性、应用性的特点,其教学内容涉及法学、旅游管理等学科。鉴于此,在开设本课程之前,需要学生对法学基础理论和旅游专业知识有基本的了解。考虑到专业的原因,大多数高职院校在开设本课程之前都会开设一些旅游专业课,如旅游学概论、旅行社经营管理等。但在教学中存在的困境是,学生连一些基本的法律术语都不清楚,只是把抽象的法律规范记忆下来。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相关课程过渡,直接让学生学习本课程,普遍都会觉得抽象、枯燥,导致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虽然高职非法律类专业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期都会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课程主要偏重思想道德修养,讲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学时安排非常有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建议在课程设置上将经济法安排在本课程之前。通过经济法课程学习,学生对民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制度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这将为接下来本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2 教材选用
2.1 突出培养目标
笔者认为在课程教材的选取上,首先应突出培养目标。高职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特殊性,其主要培养应用性、实践性人才。目前高职院校提倡“双证书”的教学模式,即学生不仅要获得学历证书,还要获得国家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建议在选取本课程教材时应以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为主。
2.2 应注重教材的新颖性
《旅游政策与法规》具有时代性的特点,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法规建设步伐也会进一步加快。以旅行社行业的立法为例,从1985年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旅游行业的行政法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到1996年《旅行社管理条例》,再到2009年《旅行社条例》。再如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有相当多的新法颁布或旧法被修订,这是历史的必然。笔者认为《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内容应反映旅游行业的最新立法,因此教师应运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能力,尽可能为学生选取最新教材。但是教材往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作为教师应及时掌握所授课程的最新知识和发展动态,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使学生接触到的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废止的旧法。
3 教学方法及手段
每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优缺点,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来进行选择。毋庸置疑,恰当的教学方法及手段将有利于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和掌握。笔者认为适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及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3.1 案例教学与小组讨论相结合
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才能变成学生的能力,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与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是实践中比较成功的。案例教学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教师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采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虚拟案例,充当法律职业角色,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要使案例教学在本课程中真正发挥实效,案例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尽可能选择典型和仿真的案例。对学生来说,每参加一次案例就相当于情景再现,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很好的锻炼。其次,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或自行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6~7人,男女同学搭配。通过分组讨论案例,得出小组讨论意见。再次,在课堂上交流小组讨论意见,由小组代表陈述每组形成的最后观点。最后,在分组讨论和小组之间交流观点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总结除了给出案例答案外,还应指出案例所涉及的法律关键问题以及案例分析的难点与思路。通过案例教学与小组讨论,不仅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原则具体化,还可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2 课堂讲授与课后辅导相结合
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知识的时间是有限的,而课后辅导则是课堂讲授在时间上的延伸。课后辅导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首先,教师每节课所讲的知识,学生不可能全部一听就懂、一讲就会。在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过程中,时常有同学反映上课时候听懂了,但是课后做相关练习时就会问题百出。这时教师应及时辅导,让学生进一步理解掌握相关知识点。如果说课堂讲授是抛砖引玉,那么课后辅导则是精心雕刻。其次,课后辅导的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在教学之余,教师还结合教学开展一些科研工作,可以课后吸收一些主动愿意参与科研的学生,让其参与科研工作。通过参与科研,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拓展课程教学内容。再次,还可以课后聘请专家学者、企业经理人介绍学科相关进展。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自主上网学习、查资料来解决疑问,培养学生上网学习、查找资料的能力。
3.3 多媒体教学法
在教学手段上,尽可能采用多媒体来讲解。传统的教学手段是教师在讲台上边讲边板书,相对于传统教学而言,多媒体教学有着多方面的优点。首先,多媒体教学内容丰富多彩,包含文字、图形、动画、视频、音频等信息,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提高其学习兴趣。其次,通过多媒体教学,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向学生传递大量的信息,增加讲授的内容,从而提高教学效率。而且多媒体的艺术性还有助于增加课程知识的亲和力,从而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当然,这需要学校管理部门为改善教师的教学环境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
4 考试方法
4.1 考试题型
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由于《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如果本课程在导游资格考试中没有通过,意味着将不能取得导游资格证,将无法从事导游工作。所以为提高本专业课在资格考试中的通过率,笔者认为本课程的考试题型可以参照导游资格考试真题的题型,采取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三种形式(判断题40题,占20%,单选题80题,占40%,多选题40题,占40%)。教师应注意平时积累,可以建立相关的章、节试题库,在平时可以加强基础训练。在考试内容上也应当侧重于职业资格考试的重点章节,如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导游人员法规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法规制度等。
4.2 考试成绩
关于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成绩,笔者采取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考评的方法。平时成绩主要依据课堂出勤、课堂提问以及在案例教学中的参与情况给出;可以增加期中考试环节,并依据期中考试卷面成绩给出期中成绩,期中考试的题型依旧参照导游资格考试真题的题型及比例;期末成绩则依据期末考试给出。三者所占总评成绩的分值可由任课教师给出。笔者通常规定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40%。
旅游政策法规范文3
关键词 高职 旅游管理 特色课程 旅游法规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市场对旅游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构建以旅游岗位职业能力为本位,突出旅游职业能力培养的特色课程体系,对专业课程的改革,已成为高职旅游专业教师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必修课程,然而传统理解上法学又不像其他旅游管理专业课程的实践性强,如何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向,进行教学改革,突出课程特色。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高职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改革进行探讨。
1改革课程培养目标
传统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偏重于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开拓分析问题的思路。学生学以致用,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有待加强。导致多数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印象就是纯理论,为了学习而学习,没有意识到该课程在其旅游职业生涯中起到的作用。课程改革,首先就要改革课程目标,突出课程特色,使学生充分认识课程的作用。课改后将原课程名称更换为《旅游政策法规应用》,课程目标从原来单一的知识目标拓展为若干子目标。包含专业知识目标、职业能力目标及职业素养目标几个部分。改变传统学科教学的课程培养目标、内容体系,构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社会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旅游产业链“吃、住、行、游、购、娱”活动为主线,以大旅游的概念重构知识体系,传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具有较强针对性,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同时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思维能力,激发其学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兴趣。
2改革课程内容
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且不能单纯强调职业技能的训练这是由高等职业教育的性质决定的。所谓职业能力应该是指综合的、称职的从业能力,包括为完成职业任务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经验、态度等全部内容。旅游活动不仅仅涉及到单一的旅游行程,打破原有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以项目驱动教学,以旅游产业链“吃、住、行、游、购、娱”活动为主线,以旅游活动、旅游交通、旅行社业、旅游住宿业、旅游景区、旅游休闲等产业群为主体将知识重新整合,力求突出课程的实践性,在实践的模拟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课程内容的设置,要以培养综合能力为本位,强调课程设置的职业性,实现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知识和能力结构培养的合理与优化。
(1)旅游政策认知,包括国家宏观环境、旅游行业及产业政策的认知、探讨。
(2)旅游法律基础知识认知,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的概括性学习。
(3)合同法。包括旅游合同的签定、变更、转让,各旅游企业间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纠纷的解决、国内旅游合同范本、出境旅游合同范本的学习与制定等等。
(4)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学习。包括旅行社的市场准入,旅行社的申办、运作,旅行社权利义务及经营、监督管理的过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学习。包括导游人员的市场准入考试、考核,导游及领队证书的申领条件、程序,导游人员的权利义务。
(6)旅游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管理等条例、文物保护及世界遗产公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
(7)出入境检查法律知识学习。包括中外公民出入境的常识、办理出入境的手续、义务,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和出入境检查的制度。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中国公民在世界旅游市场的地位及中国公民文明素养案例的探讨、辩论等。
(8)旅游交通法律知识。包括《铁路法》和《民用航空法》的学习。
(9)旅游住宿、娱乐、食品卫生方面知识。包括旅游住宿的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行业规范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探讨。
(10)旅游安全救援法律知识。包括旅游安全事故及处理程序,旅游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程序,旅游保险知识的学习,事后的补救工作的处理。
(11)市场运行相关法律文本消费者权益法的学习,包括不正当竞争和市场消费霸王条款的存在、探讨、辩论,学习了解消费者的权益与经营者的义务,如何维护其权益。
重构的课程内容体系以旅游产业链“吃、住、行、游、购、娱”活动为主线,以旅游产业群为主体,最终适应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将来主要工作在各旅游企事业,主要从事服务性工作。因此根据学生特点及就业方向讲清楚旅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和旅游市场主体行为规则为重点,以及在(下转第44页)(上接第42页)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可能接触到的各旅游活动的项目,必须让其学会各法律制度的程序和基本权利义务,保障各方面的权益及合理承担责任,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与课外自学相结合,达到课程教学培养目标。
3改革教学手段
在教学过程中,从以教师为主体向以学生为主体转变,以知识传授为主线向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转变。在教法上要体现高职学生思维特点,放弃纯理论教学的思路,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以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为实践教学的主要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讲授法律理论外,重点是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如如何填写旅行社企业开办申报书、如何起草和签订旅游合同、如何关注旅游热点中蕴涵的法律问题、如何进行旅游纠纷处理等。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旅游政策法规的实用性和与旅游工作的关联性。同时,依托教材,建立旅游法的案例库,采用模块教学,以传统纸质教材为基础,综合多媒体、多形态、多层次的教学资源库,包括教师实训指导书、试题库和电子教案等。在教材之外,加强媒体间的互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并发挥其优势,强调教学过程中一体化教学设计,解决课堂内外教学的难点,适应高职学生逻辑思维相对不足,形象思维能力活跃,实践教学多、学生在校外时间长的特点。
4改革实践教学
课程实训是专业教学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熟练运用旅游政策法规法理论指导旅游活动过程中的实际工作的操作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通过课程实训,可以使学生主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使学生形成一个广义的旅游法的基本知识框架,了解制度背后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基本原理继续深入学习旅游法律知识,分析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二是使学生能够在理论的指导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养成法律思维习惯。我国现在正处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市场经济完善过程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旅游类专业学生只有从法律视角和经济视角两个角度去考虑事情,引导和规范自己的工作过程,为旅游活动保驾护航,通过实训使学生更加深刻的领悟和体会旅游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应至少安排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课时来进行实训。课程实训项目设置要紧扣课程目标和内容,重点涉及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合同法、安全管理方面政策与知识。通过模拟设置旅游产业链中和旅游活动过程中及从事旅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现象,要求学生进行分析。在训练过程中,通过各种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件案例,使学生巩固在课堂上所学知识,加深对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技能的理解,增强感性认识。实训过程中充分融合角色扮演、辩论、分组讨论等方法,设置情境,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关注学生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
总之,专业特色课程改革要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适应社会对旅游类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旅游法律法规知识的渴求,高职旅游管理类专业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改革既要体现法律的思辨性,又要体现旅游活动的实践性和选择性,使学生的法律素养普遍获得提高,更好地体现课程特色,打造专业特色。
参考文献
[1] 陈国生.高校旅游课程综合化改革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J].旅游学刊, 2004(12).
[2] 董静.能力本位视角下高职旅游专业课程体系设计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9.
旅游政策法规范文4
旅游景区在进行开发建设及管理过程中会形成了大量的工作档案,包括文字、音像等各种形式,这些档案记录着旅游景区发展的整个过程。可见,充分利用好旅游档案资源,不仅让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得到丰富,也可让景区知名度获得显著提升。因此,对旅游档案进行总结分析,加以利用,形成经验模式,可为景区开发管理所需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可参考依据。
一、旅游景区档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规政策不健全
目前,我国景区档案建设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在档案创建过程中,只有具备全面规范的政策法规,才能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由于没有专门的可依照开展工作的规范,不同地方对旅游档案的建设要求各不相同,各个地方在建档时五花八门,致使档案管理出现较为混乱的局面。
(二)旅游景区档案信息化程度低
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旅游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旅游业在信息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甚至衍生了旅游信息产业。但景区旅游档案工作跟旅游信息化快速发展相比却十分缓慢,相关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相对滞后。其中景区档案数字化管理最为落后,开发程度极低。究其原因,主要是景区档案数字化开发利用不充分,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三)旅游景区档案利用率低
景区档案不仅数量大,且种类繁杂。旅游景区不断开发建设,档案收集整理的数量与种类也在不断更新,但大部分档案却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景区在开发与创建过程中非常需要以往的档案材料进行参考,以避免走重复的弯路,造成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这一点一直被管理者所忽略。存在如此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管理部门对景区档案不重视,档案建设不健全,所需要的内容未能入档;又如档案管理混乱,信息化程度较低,不方便查阅。景区管理者未能意识到到利用档案对景点的文化历史等内涵进行开发,可有效提高旅游景区的品质和档次。可见,加强景区档案的利用有助于景点开发与管理,让景区文化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二、旅游景区档案建设的措施
(一)构建相关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在不健全的情况下对旅游档案的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要尽快制定出一整套有助于档案建立的日常法规。首先,要创建并完善科学的建档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法规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其次,要以档案法与旅游法等作为参考,制定出一套符合景区特色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对象的特点,如若盲目执行便会导致规则虚设。因此,在制定档案相关政策规定时,务必进行深入研究分析,进行综合考虑。
(二)增强景区档案信息化程度
档案管理中,档案信息化占据着重要位置,但景区档案信息化程度多数又偏低,发展落后。目前,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有了长足发展,但依然有很多方面需进一步完善。第一,要加强景区档案信息化建设。不仅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库建设,及其技术与优秀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包括与相关部门互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第二,要提高景区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水平。每个部门都要对现有档案进行收集和归档,构建完整的管理制度,与高效数据收集进行整合。第三,加强景区数字化档案利用率。要提高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进行数字化存储与处理,有效提高景区档案数字化程度,方便查阅和利用。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宣传,增加档案的使用频率。
(三)提高旅游景区档案利用率
第一,多方面利用景区档案。相关部门应对现有的旅游景区档案进行加工整理与综合分析、评估,让它转化为二次、三次文献,这样才能满足不同人群与不同层次的需求。另外,还可以以景区档案为基础,与景区宣传营销工作相结合,编写景区旅游手册与宣传资料等。如对故宫档案加工整理后,制作了大型纪录片。片段播出后,让国外游客对故宫历史的文化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吸引了大批国外游客与学者前来游览,进行历史文化研究挖掘工作。学者的研究成果又形成了新的景区档案。第二,构建景区特色档案。景区档案管理部门还可以从档案中精选独具特色的内容,充分利用。例如,领导视察景区的照片、题词、名人书画等等。另外,在景区开发过程中,旅游档案所记录的关于景区建设发展及领导对景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指示等,都可以纳入档案进行展示。第三,构建景区留言档案。在景区档案中还包含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留下的信息,工作人员可以将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留下的精美诗句与话语进行收集整理,形成旅游第三方的档案资料,在今后景区宣传营销工作中加以利用,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有独特的说服效果。风景区特色档案还可以进行展示及出售,这样不仅为旅游景区档案进行了宣传,还能提高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景区知名度。
三、结语
旅游政策法规范文5
葛牌站打造一站一品牌专题活动
为了便于“红色葛牌”品牌的推广,更好推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服务品质显效年”的目标落实,切实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结合蓝商分公司蓝田管理所葛牌收费站的工作实际,特制订“红色葛牌”服务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办好人民满意交通”为理念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服务品质显效年”的目标要求,推崇“红色旅游在葛牌,畅通蓝商任您行”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科学合理的推进服务品质的提升,确保“臻心商南”服务品牌创建取得成效。
二、品牌价值目标
1.让司乘满意是服务品牌的核心。
2.推出特色服务、便捷服务、绿色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带给司乘更美好的体验,为品牌注入更多价值内涵,这是“红色葛牌”服务品牌的本质。
3.通过服务对象的体验交流及媒体、网络平台的宣传报道,提升收费站知名度,扩大行业影响力,这是“红色葛牌”服务品牌的价值追求。
三、创建内容
葛牌收费站做为蓝商高速的一个小站,连接着蓝商高速与红色旅游景区的葛牌古镇。在广大旅游者看来,秦岭腹地的美景只在王顺山,蓝田影视城,水陆庵等地,而对葛牌了解甚少,针对这样的情况,葛牌站将以围绕打造红色旅游服务为中心,开展丰富多样的文明服务行动。主要行动将以下面几点开展:
(一)服务司乘,提供最系统全面的旅游指南
葛牌镇虽是一介小镇,但是这里的一草一木依旧充满了浓重的历史色彩,当年在葛牌战斗过的红25军战士,有近百人后来成为赫赫有名的将军。
借助微信公众号这个平台大力推广我站文明服务形象。我站将建立葛牌站公众微信号,公众号将分为政策法规、印象红亭、红色葛牌三个部分组成,政策法规中主要介绍公路交通法律法规、绿色通道减免政策、节假日免费政策等信息。印象红亭中主要以介绍葛牌收费站,树立我站品牌,提升我站形象为主,红色葛牌以介绍葛牌镇当地民俗小吃,游玩景点为主,为前来旅游的司乘朋友提供准确的旅游攻略信息。微信公众号将以二维码的形式粘贴在收费窗口及站区文明服务台上,便于司乘朋友扫码。通过搭建面向司乘的特色服务微信公众号,以满足用户需求的角度打造好网络平台,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注重使用过程中的体验感,让用户乐于分享传播,从而真正实现品牌的推广。使用微信做为公众平台也有以下几点好处:
1.大众普及度高,使用微信人数多,便于品牌推广。
2.信息丰富完整,各项政策法规有理有据,便于司乘朋友在绿色通道、节假日免费等政策不清楚时,可扫码后在公众号查询、咨询,提高收费说服力,减少与司乘因政策不清导致的冲突,从而加强文明服务水平。
3.扫码时尚快捷,内容可实时更新,信息快捷准确,使大家不会产生厌倦感,并乐于推广共享。
4.零经费。微信公众号申请不需花费任何经费,只需打印二维码粘贴站区即可。我站内人员负责和更新其中内容。
二.强化站区收费人员的服务理念,开展“争当服务之星”活动,提高全站服务水平。在严格规范礼仪手势,文明用语的同时,也重点强调注重服务细节,不能教条的执行死板的规范动作,要切实做到“急司乘之所急,想司乘之所想”,用真诚的服务打动过往的旅客,并同时打造本站特色,对在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同志,佩戴“服务之星”徽章,让大家能够主动记住这个秦岭深处的小小收费站—葛牌。
三. 是开展学教活动,营造品牌创建氛围。为将服务品牌创建融入到每位职工的自觉行动中,葛牌站将每月开展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收费站职工的文化素养和服务效率。通过开展学教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经验、营造品牌建设氛围等举措,增强职工文明服务意识,用实际行动打造公路“窗口”形象。
品牌的创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站将以百分之百的投入,力争强化服务、提升水平,并以此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来抓,从而卓立打造“红色葛牌”的文明服务站点品牌。
旅游政策法规范文6
一、引言
目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其中,旅游景区作为游客大规模聚集的地方,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我国传统景区环境管理效率低下,权责不明,缺乏规划,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势必要探究更加卓有成效的管理模式,以期达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区概况
恒山山脉位于山西省北部,发脉于管涔山,呈东北―西南走向,是桑干河与滹沱河的分水岭,西连雁门,东接太行,南障三晋,北瞰云代,东西绵延500里,以主峰天峰岭和其西面的翠屏峰为中心所在的地区即是恒山风景名胜区。
恒山景区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城南10千米处,113°30′40″E~113°56′18″E,39°23′11″N ~ 39°43′40″N,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全国第一批44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和风景区保护地带。其中,特级保护区包括主峰天峰岭景区和悬空寺景区;一级保护区以一级景点的视域范围为主要划分依据;二级、三级保护区面积分别为 147.8 km2和178.3km2;影响区面积为359.62km2。
(一)恒山景区环境现状
地质地貌是自然旅游资源形成的基础和前提,在旅游景区中起重要的衬景作用,往往是大自然长期变化形成的,一般具有不可再生性[2]。恒山景区周边多处山体遭到不同程度的开挖,大量土地和植被遭到破坏,各类废石(渣)、尾矿的堆放倾占大量土地,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大片土地出现沙化。矿山选冶排出的酸性废液、洗煤废水污染浸蚀矿区周边土地,大片土地荒芜损毁。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山体、斜坡稳定,导致岩(土)体变形,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矿山排放的废石(渣)堆积于山坡或沟谷,在暴雨诱发下极易发生泥石流。
采矿废渣、尾矿暴露在大气中,硫化物发生氧化使降水成为酸雨,选冶废水的未达标排放,造成矿区附近的地表水体遭受污染。采场内疏干排水改变了地下水自然流场及补排条件,易形成以采区为中心大而积降落漏斗,造成泉眼干涸、水源枯竭。
景区附近露天采矿对地貌景观的破坏使旅游观光环境极不协调。矿山随意倾倒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导致沟壑、河道淤塞,泄洪不畅,同时易造成景区视觉污染,影响旅游环境质量。
露天采矿生产大量使用移动式机械设备和大爆破,使空气产生一系列尘毒污染。繁忙的交通运输产生的富含重金属物质的废气,矿区冶炼厂、烧结厂等产生的浓烟及矿区燃煤产生的有害物质,均构成大气污染。
恒山景区资源的开采造成的山体挖掘、废弃物堆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景区古建地基、地表形象,限制景区长远发展。始建初期,悬空寺最高处的三教殿离地面90米,因历年河床淤积,现仅为58米。同时,游客接待数超过其环境承载力时,对文物的破坏也不容忽视。
(二)恒山景区环境管理问题
1、景区体制不顺,管理混乱
恒山景区的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各个部门职能权限不清,管理越位或者错位、缺失等现象普遍存在,缺乏高效的监督、管理和协调,从而造成资源的乱开发、低效益开发、低层次开发,以及环境的严重破坏。
2、政策法规执行不力,未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各个职能部门没有做到严查严管、长期执行和相互配合,这些政策法规成为一纸空谈,使得在恒山景区进行的诸如生态恢复、环境整治、矿山管理等工作成效甚微,治标不治本。目前,涉及景区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虽然日趋成熟与完善,但这些政策法规的实施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不能保证监督监管的有效性与及时性。
3、可持续发展观没有被深入贯彻落实
恒山景区所在的浑源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和典型的资源型县域,为尽快脱贫致富,当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盲目开采煤炭、花岗岩等矿藏,开采后的废料又随意堆放,对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深入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只关注矿产开采和加工带来的眼前利益,没有考虑景区环境的可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
三、恒山景区环境管理策略
(一)倡导可持续发展观,树立“大景区”理念
景区旅游资源特色的存在是景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旅游资源是有限的,人类活动造成环境破坏和地方特色逐渐消失,实质上就是对旅游资源的消耗。恒山景区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有其独特的价值,悬空寺等古建筑及景区内动植物其根本特点是不可再生性与不可复制性,一旦失去是整个人类的损失。应及时转变旅游者、经营者、管理者、社区居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 倡导生态旅游, 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与方法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资源、生态、环境及民族文化特色的关系。恒山矿石开采缺乏科学开发规划、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生态社会学思维,认为只要开发项目不在划定的景区“红线”内就可开发建设。从社会意义上讲,“恒山区域”与“恒山景区”是一个生态系统,区域的生态破坏,就是景区的生态破坏。因此,在恒山景区的环境管理过程中,要树立“大景区”的理念。
(二)梳理管理体制,增强利益相关者参与性
恒山景区的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涉及的部门有恒管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恒管委作为恒山景区的直接管理者,应被赋予更多的实权,真正发挥其监督监管的作用。其他职能部门应辅助恒管委做好景区旅游环境管理工作,为其提供政策、法规、资金、技术等支持。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该理论逐渐被应用到旅游环境管理研究中。在景区的环境管理过程中,旅游规划编制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景区管理者、矿藏开采及加工企业属于核心利益相关者,是景区环境保护的前期影响者,对恒山景区的环境管理有直接影响,应各司其职;社区居民、社会公众、旅游者、媒体属压力群体,他们利用舆论效应间接影响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进展,并发挥自媒体的作用,对其进行监督,施加压力,促进景区环境管理工作良性发展,其中旅游者作为旅游活动的主体,是保护景区环境的主力。
(三)严格进行景区功能区划分,把控环境容量
我国目前自然保护区一般参照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的模式划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等不同功能区,进行分区管理。核心区、缓冲区采用较严格的管理措施,实验区则考虑与周边社区的协调发展和资源利用需要可允许种植、养殖、旅游以及水电、矿业等产业的适度发展。恒山景区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实情严格进行功能区划分,包括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在现有功能区划分基础上,应适当扩大各级保护区范围,设立空间缓冲区,以应对景区周边掠夺式资源开发和破坏性工程建设对恒山景区造成的影响。环境容量,是指某一环境区域内对人类活动造成影响的最大容纳量。在恒山景区现有的环境管理基础上及后续的发展中,把景区的环境容量纳入到首要的考虑范围,按照环境容量限制游客人数,必要的情况下实行预约机制。
(四)建立资源开采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
景区周边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政府应在矿产资源开发区建立矿山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矿业权人的环境保护责任。政府也应把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纳入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重点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和监管,依法取缔景区周边现有非法矿山,对于可开发区域进行有序开发,对造成破坏的区域及时纳入地方环境治理计划。
(五)做好各类景观的专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