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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形势论文范文1
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刑事法院的提议可以追溯到二战后对轴心国的主要战犯进行审判的那段时期。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向人们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为了避免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再次发生,我们有责任将这些罪犯绳之于法。20世纪50年代,联合国在其框架内起草了一份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规约,以及一部关于反人类战争罪的法典,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但非常遗憾的是,冷战的开始将这一进程带入了暂时的停滞。
冷战结束后,启动这一进程又看到了新的发展希望。发生在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令人发指的事件,使国际社会确信:开展国际刑事审判的时机已经成熟。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成立为建立一个常设国际刑事法院这一宏伟目标奠定了基础。1998年的夏天,来自160多个国家及250多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聚会罗马,商讨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有关内容。1998年7月17日罗马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规约,其中120票赞成,7票反对,21票弃权。
令人惊喜的是,缔约国的总数很快就达到了《罗马规约》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60个国家批准的规定。在该规约表决通过后的第四个年头,也就是2002年7月1日它正式生效了。由此,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国际机构。到今天为止,《罗马规约》一共有103个缔约国。
二、国际刑事法院的机构设置
国际刑事法院主要由四大部门组成:院长会议、分庭、检察官办公室和书记官处。我所在的分庭是最主要的部门,包括预审庭、审判庭和上诉庭,由18位庭审法官组成。第二个部门是负责管理国际刑事法院行政事务的院长会议,由院长、第一、第二副院长三位法官组成。第三个部门是检察官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本法院管辖权范围内的犯罪进行调查和。书记官处则负责非司法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三、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的司法管辖权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限定在整个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及战争罪。这些罪行在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中都有明确的定义。国际刑事法院现行的管辖权只涉及规约生效后实施的有关犯罪。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不具有追溯力。罪行发生地或犯罪被告人的国籍国是缔约国,国际刑事法院就可以行使管辖权。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第七章行事,也可以向法院提交案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安理会根据第七章行事具有强制性质,即使犯罪发生地国或被告人国籍国都不是缔约国,法院也可以行使管辖权。
检察官可以根据缔约国或安理会提交的案件情势来启动案件调查。至今为止,检察官办公室已经收到了三份缔约国提交的案件,涉及到几个非洲国家。实践证明,国际刑事法院在很短的时间内已经成为了一个发挥作用的、有效的国际机构。
四、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
排除政治因素干扰,维护司法独立,这对任何一个法院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法官独立审判的前提下,司法部门才能正常地行使其职权,司法部门管辖下的其他政府部门才能公正地运作。1985年联合国大会签署的《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对此就作出了相关规定。《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规定了嫌疑犯有权由一个独立的法庭受审。而且司法机关也只有以保持其独立性来赢得社会对它的尊重。
司法独立对于国际刑事法院和国内法院同等重要,但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似乎面临着比国内法院更严峻的挑战。国际刑事法院有权行使管辖权的犯罪通常都是有国家支持的大规模犯罪。这些犯罪将会随着武装冲突的爆发而不断升级,并带有极高的政治风险。从以往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经验来看,被带到国际刑事法院受审的嫌疑犯极有可能是国家前内阁领导。由此看来,国际刑事法院运作于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中。因此,抵御政治压力,寻求司法独立对于国际刑事法院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不得不问,国际刑事法院能否抵御政治压力而完整独立地进行司法审判呢?回答是肯定的,因为《罗马规约》为我们提供了健全的机制来充分保护法院的独立性,并提供了使它排除政治干扰的安全措施。
五、国际刑事法院调查取证和选择案件的独立性
当涉及到检察官办公室选择调查对象以及之后的审判案件时,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它的独立性就显得尤为重要。《罗马规约》规定了相关机制来确保国际刑事法院以及它的检察官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正如之前提到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以及联合国安理会有权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显示一项或多项犯罪发生的情势。这样看来,国际刑事法院势必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因为不论是缔约国还是安理会,很有可能会出于政治目的的考虑而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这种担忧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但是,检察官在接到提交情势时并不是马上对其展开调查。相反,检察官要分析资料,认定是否存在调查的合理根据。只有在检察官认定确实存在调查的合理依据,才会对该情势启动调查。其中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由缔约国或安理会向检察官提交的仅仅是“情势”,也就是定义为暂时的、地区性的,包含人口因素在内的一种冲突,而不是针对某个特定的嫌疑犯的具体案件。因此,提交的情势不能指向某个特定的个人。之后由检察官来决定谁是嫌疑犯,谁该被审判。
如果是出于政治目的,缔约国或安理会都没有将那些明显需要得到国际刑事法院关注的情势提交上来,这又该怎么处理呢?在《罗马规约》的谈判过程中,就曾对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一些国家认为,检察官只能在接到国家或安理会的指控或提交的情势后才可以开始或进行调查,否则有可能会给法院带来负面的政治影响。因为,如果缔约国或安理会不希望对该提交进行调查,那么检察官的调查工作将会受到来自这些国家或安理会的阻挠。令人庆幸的是,我们最终并没有采取上述方案,而是规定:不需要任何国家的指控或安理会的提交,只要检察官认定有合理的调查依据就可以自行开始或进行调查。这样一来,检察官就可以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独立地开展工作。需要指出的是,《罗马规约》还对检察官的情势调查权作了限制规定:检察官只有在获得预审庭的授权后才可以进行调查。由此三位法官将会仔细地审核检察官办公室的决定以避免其不合理性或避免出于政治考虑而作的决定。
需要特别提到一个在适用《罗马规约》时出现的例子,以此表明政治实体可以对检察官的调查产生直接的影响:根据规约第十六条的规定,联合国安理会可以在联合国的第七章的规定下行事,要求检察官在一定时间内(最长可达十二个月)停止调查工作。设立这个条款是考虑到国际刑事法院在一定时期展开的调查有可能会对联合国安理会在该地区建立和平局势造成不利影响。当然,一旦形势有所改变,检察官的调查还将继续进行。某些时候,人们更愿意通过政治途径来解决战争冲突,而不是将其交给法庭受审。因此,延缓调查的规定不会导致负面的政治影响,而是对上述事实的妥协。
六、国际刑事法院的财政独立
人们往往忽视了另一个涉及到国际刑事法院独立性的问题——法院的财务状况。对于任何一个司法机构,它的财政开支和来源对于它的独立性也是非常重要的。政治家可以通过减少对司法机构的财政分配来达到对其施加影响的目的。试想,没有资金支持,那么调查和审判又从何而谈呢?资金不足的确给国际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很大了困难。
《罗马规约》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各规约缔约国必须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为其财政预算提供资金。法院借鉴联合国的资金估算方式对缔约国上交的费用进行估算。这种透明的、预先制定的财政体系可以排除其政治影响。法院每年都会提交一个财政预算报告,该报告经预算和财务委员会讨论,最终由缔约国大会通过,整个过程是透明公开的。
国际刑事法院独立性所面临的另一个挑战就是缔约国对法院的自愿捐助问题。能否通过对法院的捐助来对其施加影响?缔约国对这一点已经留意,并且在2002年通过了一个决议,要求那些愿意提供自愿捐助的缔约国作出声明,表明他们不是出于影响法院的独立性的目的对其捐助。书记官员负责确认,接受任何自愿捐助都不会影响法院的独立性。如果对捐助目的有任何怀疑,法院即拒绝接受资助。书记官员还负责在缔约国大会上报告所有的自愿捐助资金来源,不论法院是否已经接受。由此我们才能够保证法院财政的透明度,从而排除任何不利的政治干扰。
同时,国际刑事法院的信托基金也给法院的独立性带来了挑战。根据《罗马规约》的规定,信托基金可以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犯罪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援助。一旦对被指控方定罪,审判庭将要求向该案件中的受害者支付赔偿。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该基金也可以用来支付赔偿审判案件之外的受害者。该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缔约国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助。为了免受政治影响,该信托基金的规章中规定当缔约国向基金提供捐助时,不得指定款项的用途,不论是出于任何特殊的目的或是针对某个特殊的受害者。
七、法官的独立性
毫无疑问,审判的独立性是最重要的。只有当法官可以进行独立审判时,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才能体现出它的真正独立性。
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独立性有多个方面需要讨论。首先是法官选举和任期的法律规定。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是通过缔约国大会选举产生的,每个缔约国拥有一票。竞选者必须在选举前提交个人申请,这样缔约国才有时间认真审核每个竞选者的资历和条件。竞选成功需要得到缔约国大会三分之二多数票的支持。由此,法官们将不再是代表他们自己的政府,而是要得到整个国际社会的支持和信任。
通过选举任命的法官任期九年。从原则上说,一旦当选,就不存在再次参加选举的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法院的独立性。法官在任职期间是全职工作,不能在法院以外的机构任职。法官的工资由缔约国大会决定,并且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削减。这有效地避免了因财政压力给法官带来的不利影响。总而言之,《罗马规约》提供了一切必要的手段来保护法院审判的独立性,同时与之前提到的联合国基本原则充分一致。
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们在工作中一直坚持独立性的原则。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被认为是近代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发展历程。国际社会对它寄予高度的期望,希望它能够为饱受冲突之苦的国家建立法治以及持续的和平而作出贡献。非常值得欣慰的是,各国政府、国际性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对法院的每一步发展都报以极大的关注。但是法院及其法官都不能留下这样的印象,就是他们要被外部的舆论所影响。如果国际刑事法院让步于外界的任何压力或者只是有这样的印象,都不利于法院今后的工作。法院在未来采取的一些措施可能并不总是受到大众的欢迎,但最终不是出于短期的政治考虑来评判法院,而是以它的工作质量来评判。
在《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法官再次重申了他们对于坚守最高的职业标准和独立性的决心。该准则也再次阐明了保证司法独立的章程,如准则规定,法官不能够行使任何政治职能,不能够接受任何旨在影响司法职权和工作的礼物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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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打破传统实践教学方式的弊端,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当前国际贸易实践教学方式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的顺序包含以下三类:手工操作、仿真实验以及实地实习。实地实习又可以分为:校外实习和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实习。手工操作这种方式主要停留在课堂实践环节,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设置一些任务让学生完成。这种实践教学被分散到各门课程的教学中,且教学方式比较单一,仅针对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单项技能,不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操作能力。仿真实验实践教学方式其实质是“计算机+软件”的实训形式,通过包含整个外贸业务流程的实训软件,使学生了解和熟悉整个外贸业务流程。但是模拟软件与现实世界仍有较大差距,高校仿真实验室内的模拟操作,缺少职业环境和氛围,不利于学生职业角色的转换、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校外实习是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的传统方式。但是校外实习的效果越来越差强人意。由于近年高校不断扩招,外贸公司不具备大量接收实习学生的能力。即使部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由于客户资料保密等因素,实习学生也很难真正接触到实际业务。引入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实践教学方式的弊端,通过企业化运作形成校内职业化活动的环境氛围。既可以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又可以解决校外实习资源不足的现状。
(二)有利于实现实践教学与学生创业训练的有机结合
随着中国高校的扩招,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国家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然而大学生创业普遍存在创业项目与所学专业脱节的尴尬问题。究其原因与地方本科教学缺少专业背景的创业训练有关。因此以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为载体,利用模式选择和课程设置培养学生具有专业背景的自主创业能力,实现实践教学与学生创业训练的有机结合。
(三)有利于培养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高级国际贸易人才
地方高校办学的核心理念是服务地方经济,而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在人才培养的层次和目标上也有所不同。高职高专教育主要培养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技能型高素质工人;而本科教育主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通过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这种实践教学方式,有助于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准确了解地方企业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需求;有助于培养适合地方经济、贸易发展的具有扎实专业知识、熟练职业技能以及学习和创造能力兼备的高级国际贸易人才。
二、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的引入方式及运营模式
(一)国际贸易流程个别环节的引入
这种引入方式实质是国际贸易流程中个别环节的外包。由于国际贸易流程从合同的磋商、订立到合同的履行涉及多个环节,多方当事人。外贸企业可以将个别环节外包给学校,节省的资源可从事企业的核心业务。对企业而言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学校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真正参与到国际贸易实践环节,实现实践教学方式的突破。具体运营模式为:学校实训基地成立各种职能的工作室如市场调研工作室、市场营销工作室、报关工作室、货物运输工作室、检验检疫工作室、国际结算工作室等。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确立外包的内容及利润分配方式。如某些企业希望把潜在目标客户寻找工作外包给学校,那么就由市场营销工作室作为校企合作的载体。由正在开立国际市场营销学、外贸函电的学生作为工作室的主体,教授国际营销学、外贸函电的教师和企业市场部工作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完成这个项目。通过这种运作模式,使不同年级、选修不同课程的外贸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都能获得实践机会;企业也可以利用学校便利的研发资源和丰富的人力资本,降低经营成本;学校在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机会的同时还可以增加效益,改善办学条件。
(二)以地方特色产品为依托的国际贸易整体流程的引入
这种引入方式是以企业的某种产品为依托,从客户的寻找到合同的最终履行整个过程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其运营模式是学校根据地方经济、资源的特点,筛选出代表性企业的特色产品,成立特色产品工作组。如河北省主要的传统出口商品有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河北省地方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可以以这两大类产品为重点,从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中选择具体产品进行合作。整个贸易合同流程的掌控由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负责,学校组织学生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在产品工作组内将实习学生分成两组,采用竞赛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工作热情,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教师负责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辅导,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负责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和训练。校企分工合作,实现双赢。通过这种以地方特色产品为依托的国际贸易整体流程的实训训练,学生既学到了专业技能,又为日后的创业和就业打下基础。同时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理念也得到体现。
(三)学生自主创立外贸公司———建立高校创业实践孵化基地
前两种引入方式的特点是将校外企业引入校园,以企业的实际项目和实际产品作为学生训练的载体。而第三种方式可以说是校企合作的高级阶段,由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外贸企业与学校进行合作。具体运营模式为:学校为学生专业背景的创业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方面的支持和指导,以学生为主体将创业训练与创业项目结合,将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建立成高校创业实践孵化基地。
三、建立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培训
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的运作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教师包括学校专职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教师需要掌控实践教学的全局,需要和学生互动沟通。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学生解决问题。因此指导教师对整个实训教学目标的实现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本科高校专职教师接触社会的机会较少,很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经历。而企业兼职教师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是缺少理论基础,在对学生的指导过程中也感到力不从心。所以要加强对实训基地教师的培训,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让高校专职教师走出校园到职场中锻炼提高,积累经验;把企业兼职教师引入校园,走进课堂,学习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水平。这种培训方式不但可以使指导教师胜任实训基地的工作,也使企业的员工获得宝贵的培训机会。
(二)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
高校实践教学的考核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考核的随意性导致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因此建立一套完整、客观、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既是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取得良好实践教学效果的保障。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的评价体系应是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学校专职教师对学生知识素养、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企业兼职教师对学生职业基础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进行考核;对学生实际经营状况考核。每一部分考核内容都要建立具体的量化指标,保证打分的客观性。同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为各部分考核内容确定权重,计算学生综合实习分。
(三)注重与其他实践教学方式的结合
尽管前面介绍了以往实践教学方式的弊端,但是每种实践教学方式都有特定的训练内容,使学生获得某种专项训练。所以应该根据各种实践教学的特点建立综合的实践教学体系,使各种实践教学方式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方式使学生在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获得实训机会。如当学生在大学二年级刚开始学习专业课程时,由于所学知识不完整、不扎实,所以直接进入仿真实验教学或校内实习基地就超出了学生的能力范围,也违反了教学规律。这一阶段比较适合的实践教学方式就是手工操作,通过任务设置,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对所学知识有更深入、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当然也可以利用假期让学生去校外企业进行参观,对外贸流程有感性的认识。到大学三年级阶段,学生专业课程基本学完时,可以利用仿真实验室让学生在实验室模拟真实的贸易流程,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当学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后,进入校内实训基地,通过实战训练使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创业能力等各方面获得全面的锻炼和发展。到大学四年级阶段,有条件的学生既可以到校外实习,也可以利用校内实训基地自主创业,为进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结语
国际形势论文范文3
本文主要通过对稳健性原则的概念、重要性、以及解析对稳健性原则进行相关的讲解叙述,对稳健原则有很好的认识和理解。再论证讲述稳健性原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对公司的报表分析、股票价格等,接着再从一个广泛的概念再到我国具体的某个上市公司,通过列举实际的数据,将稳健性原则在公司的运用现状进行表现出来。
关键词:稳健性原则;中国上市中司;适用性;实际运用
第1章 稳健性原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稳健性原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
上司公司的财务报表对于评价企业以往的经营业绩,衡量现在的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为企业正确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由于财务报表本身的局限性使得财务报表分析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稳健性原则为财务报表提供了很必要的分析条件。
会计的稳健性原则不仅要在会计处理中采用,在财务报表的分析中更要采用稳健性原则。在不考虑会计稳健性原则的负面影响下,即使对被认为是相当可靠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也有必要采用稳健性原则。因为财务报表的分析不只是简单地停留在报表项目本身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分析上面,它首先要将相关的报表项目以及其他信息进一步加工整理,做到由表及里、气粗存精,然后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分析,如比较分析法、比例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持有必要的保守或稳健态度,能使分析的目的达到最小乐观度,从而能冷静而理性、充分而合理的进行财务诊断,以尽量降低由财务报表分析信息所带来的决策风险。
稳健性原则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对防止企业虚增资产和收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稳健性原则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是相当大的。
二、稳健性原则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股市周期波动的影响,而会计政策也将在一段时期表现出稳健的特征,而在另一段时间表现的激进,即会计稳健性具有动态不断变化的特征。稳健性的不同时期的变化,对股市的影响的研究到底是怎样的呢?
以2003-2011年我国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总样本,实证检验了股市不同周期对公司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并且进一步检验了在股市不同周期下公司会计稳健性对投资规模和融资规模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为:(1)股市上涨下跌周期,公司分别采用激进和稳健的会计政策;(2)在股市上涨周期,公司投资规模随着会计稳健性的减弱而增大。在股市下跌周期,公司投资规模扩大的前提是会计稳健性增强。(3)在股市上涨周期,公司融资规模随着会计稳健性减弱而增大。在股市下跌周期,公司融资规模扩大的前提是会计稳健性增强。 根据研究结论,从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我国上市公司应合理的确定投资和融资规模;增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稳健性的需求;监管部门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会计稳健性作为一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本研究结论为理解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
三、上市公司在实际运用稳健性原则时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稳健性原则有时会与其他会计原则发生冲突。比如客观性原则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的,而稳健性原则要求在企业会计工作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费用等。此外,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等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形式是企业采取稳健的行为来达到既定的目的。根据上述情况,在经济活动中,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处理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之间的关系。
(二)稳健性原则与主观的臆测。稳健性原则时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一定的环境基础上的,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臆测性。在贯彻落实稳健性原则时,要努力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判断能力,增强财务风险意识,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优化会计行为。另外鉴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外部信息需求、企业管理水平、会计队伍建设上的差距,稳健性原则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鼓励其他执行,待到条件成熟的时候,再逐步推广到所有企业,从而使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稳健性原则的“度”怎样把握。稳健性原则运用做关键的问题是稳健性原则“度”的把握问题。过度运用或者运用不够都可能降低稳健性原则的优点的发挥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能得到准确的揭示,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
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政策方案的选择时应合理的选择一个应用稳健性原则的平衡点,使稳健性原则的有点得到最大的发挥,将其自身的缺陷约束在一个小的范围内。
第2章 稳健性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实际运用
从中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来看,稳健性原则的运用正当其时。中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向的时期,上市公司要自己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自己承担市场风险,因此面对不确定的事项,在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可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中国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制度之前,企业大多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过多的追求短期的效益和利润,不进行存货减值准备,不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保守,对可预见的负债不计提准备,从而造成巨大的潜在风险,对中国股市影响巨大。
一、稳健性原则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管理中的运用
关于稳健性原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资产减值准备的研究、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一)稳健性在固定资产折旧的研究。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研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直线计提和加速计提两大类。如果企业采用的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以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计提折旧,从而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对于公司来说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又可以使投入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二)稳健性在资产减值准备的研究。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应用,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来看,企业应当在期末对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这充分体现了稳健性原则,只需要确认市价下跌而不确认市价上涨,能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稳健。
从坏账准备来看,除了应收账款以外,其他应收款也列入计提的范围。由企业自行确认进行计提比例和方法,这就给企业增加了选择的空间,有利于企业抵御坏账损失产生的风险。
从存货跌价准备来看,期末存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即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这样就可以避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货价格的变化导致存货的价值减少。
从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来看,《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技术、损坏、长期限制等原因。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计提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三)以A公司为例分析稳健性原则的实际运用。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下,我国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在不断的完善,因而稳健性原则在中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往年的数据来看,单单是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仅仅是坏账准备的一项就多计提 了820多亿,比2012年730亿上升超过了12%,占总利润的比例高达48%。
从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来看,每股净利润排名前十的A公司,从近5年的资产减值准备来看:2010年末累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0.9亿元,占总资产629亿元的1.73%;2011年末累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6亿元,占总资产655.4亿元的1.77%;2012年末累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1.3亿元,占总资产670亿元的1.70%;2013年末累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3.1亿元,占总资产701亿元的1.87%;2014年末累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4.7亿元,占总资产715亿元的2.06%。从A公司近五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基本反应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匹配的资产质量,说明了上市公司在会计政策选择上基本是稳健的。
第3章 上市公司合理运用稳健性原则的建议
稳健性原则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了较充分的应用,尤其是在资产核算和会计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稳健性原则在上市公司的应用过程中要协调好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要注意不同因素对稳健性原则的制约。此外,稳健性原则在应用过程中要增加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外部监督、提高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
一、运用稳健性的相关问题解决办法
(一)如何适度稳健。稳健性原则的适度性运用,在当前会计界的主流认识。所谓“适度”意味着不允许私自创立秘密公积,提取过分的准备,更不允许蓄意地、一贯的少计提资产和净收益,而是要在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和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将资产和收会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真实,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严重的可能会误导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各项决策。甚至扰乱会计市场,影响整个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在把握稳健性原则的度时,应将会计信息按照不确定性的大小分为:“很可能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可能性极小”等三类。在充分考虑了相关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前提下,将稳健性原则与不确定性的分类结合起来,即对那些很大程度上可确定、可能发生的费用和负债加以确认,并反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很可能发生和可能性极小的费用或债务,只要求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反映和披露。
(二)利用制度约束。为了防止企业不恰当地运用稳健性原则,《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允与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按照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应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渠道调整的,当期转回的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的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提取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利润处理。这样一来,使得企业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大额冲回来增调本期利润的企图落空,也就抑制了企业滥用稳健性原则来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行为。
另外,国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也做了如下规定:一是要研究和控制性较强的“适应运用”的具体标准或规范,二是要建立和研究完善外部的约束机制,三是要研究和协调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税收法规之间的关系,调整现行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方法,以增强企业适度运用稳健性原则的内部动力和承受力,四是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原则。这样就可以再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的预防和避免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三)充分利用税收因素。既然稳健性原则能使企业利润在数额上和时间上发生变化,企业利润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么必须处理好当期利润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关系,实行稳健性原则应适度,其限额应该以当期财政能够负担的为限。如果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采用过度谨慎的方法,无限制的压低企业的利润,就会使国家的税收减少,甚至无税可收。
(四)充分利用审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由于稳健性原则的特殊性,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倾向性,人为操纵的空间大,涉及的核算也较为复杂,因此,为避免企业运用稳健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稳健性原则当做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五)提高执业能力。稳健性原则的具体实现本质上是由会计人员来运作的,因而难免会产生偏见、误差,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和业务判断能力,对不确定性大小进行精确的估算,判断其所属的层次,进而做出会计处理的决策。因而,对“适度”的认识根本在于量化,即确定经济业务的发生和结果的可能性的大小。
参考文献:
[1] 贾文清.探讨稳健性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实际运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1-15.
[2] 张楠.上市公司稳健性与,过度投资行为的关系研究――基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05-01.
[3]原媛.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J](财经界).2013-05-20.
国际形势论文范文4
关键词: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统计
农业隐性失业指工业化过程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而没有影响到农业产出的那部分边际生产力等于或小于零的劳动力。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长期存在农村与城市发展严重的不平衡,加之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导致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就构成了中国农业的隐性失业。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口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了解这一形势及其形成原因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转移问题。
1 当前农业隐性失业的形势分析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农业隐性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80年代中期的农村过剩劳动力为2.5亿,隐性失业率高达60%。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城市二、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90年代中期,已减少到1.0~1.3亿人,隐性失业率仍高达30%。农业隐性失业现象的存在,以及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巨大隐患,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首先,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标志着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资源没有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是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其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1979~1984年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37∶1缩小到1.56∶1(以农民收入为1)。但自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趋势,1997年差距为2.47∶1,到了2005年,这一收入差距比率高达3.22∶1。
再次,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不得不放慢,相当部分农村的贫困落后面貌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改变。
第四,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持续进入大中城市,造成了许多城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2 农业隐性失业产生的原因
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
2.1 农村劳动力基数大,劳动力的自然增长规模庞大。1979-1993年,农村劳动力增长近1.4亿人,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每年还将增加600万人左右。在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的同时,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却出现了缩减的趋势,土地沙漠化等原因造成农业用地大面积减少,并最终导致农业内部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
2.2 在农村劳动力日趋增多和农业用地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我国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没有能够相应进行调整,相当一部分农村单一结构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二、三产业发展滞后,从而使农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纳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3 在我国经济结构发生变动后,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农村中的文盲、半文盲占的比例仍然不小,每年进入劳动力年龄的农村劳动力中,有将近10%属于文盲、半文盲,由于劳动力自身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结构变动的要求,因而只能滞留在当地农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
2.4 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存在制度性障碍。全国各大中城市对农民工进城就业都有不少的限制,将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都限制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农村隐性失业。
3 解决我国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对策
3.1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通过市场来配置社会资源,使其达到利用的最佳化和收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也是市场的主体,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自己所适合的职业。虽然政府在中介组织间加强了组织协调,但从总体上评价,农业劳动力流动中的市场障碍仍然严重。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解决农业隐性失业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平等主体地位的一项基本的制度保障。
3.2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农业内部各产业部门间的配置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种植结构的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资源,挖掘资源利用潜力,提高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益。调整农业内部各产业间即农林牧渔业间的配置结构,提高果树、葡萄、花卉和畜牧、养殖等劳动力高度密集型产业的配置比重。通过调整种植业内部的种植结构,减少耕地密集型产品的种植面积,相应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棉花、烟叶、小辣椒和大棚蔬菜等)的种植比重,发挥我国农业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农业深层开发,发展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要以农业产业化来推进农、林、牧、副、渔深度发展,开发和发展农产品加工增值,使农民获得比过去单纯靠原料和初级产品搞得多的经济效益。一旦农业获益较大,高素质的农民就愿意留守土地,弃耕撂荒等现象将受到遏制。
3.3 发展乡镇企业走农村工业化之路。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尤其是农业隐性失业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主体的乡镇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目前,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和应对农业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多的现实,我们必须确立新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进行乡镇企业制度创新,具体来说,应坚持与城镇化相结合,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来推进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业。
3.4 普及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必须首先提高基层技术推厂人员的素质。基层技术人员知识的陈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到位后,要通过开展不同层次的新技术培训、资格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加强与职业培训院校、农科院所的合作,聘请专家讲学等途径,更高层次地提升农技推广人员水平。其次要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内容和方式要与需求相衔接。建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农广校、地方农技校等教育培训阵地,采取联合办学或请人授课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3.5 扩大劳务输出。这也是我国农业隐性失业人口的重要转移途径。我国是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衡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力资源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我国多年来劳务出口一直徘徊在30万人左右,仅占同期国际劳务市场吸纳劳工的1%,与我国劳动力资源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当前亚太经济复苏和西方国家经济繁荣的新机遇面前,我们要放开劳务输出的经营权,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鼓励更多的外贸行业重视劳务输出,积极向世界各层次劳动力市场进军,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寻找更广阔的就业途径。
国际形势论文范文5
关键词:电视节目;非线性编辑系统;评估指标
非线性编辑(NonlinearEditing)系统从产生开始就在电视节目制作中得到了实际应用,并不断在应用中更新换代,取得技术的突破。近年来,非线性编辑系统在全球范围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以磁带录像机为基础的传统线性编辑方式,成为电视节目后期制作的重要手段,极大地提高了电视节目制作效率和效果。
非线性编辑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在以计算机为主的硬件平台上对数字化的视频、图形、动画、字幕等进行综合处理,完成视频图像编辑、声音编辑、特技、动画、字幕制作等绝大部分电视制作工作,结合了电影编辑和电视编辑的优点,使节目编辑人员能够运用电子方法,在任意时间,对任意画面精细编辑、修改,可不按时间顺序对素材画面精心拾取,特技处理,节省了大量的搜索及卷带时间,也由此消除了对图像和录像机造成的损伤。一个典型的非线性编辑网络系统应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输入输出接口单元。他影响视频质量,现在一般采用SDI接口(串行数字接口)。
(2)中央处理单元。一般为基于PC平台的高配置兼容机系统、基于MAC平台的系统和基于SGI等工作站平台的系统。依据产品的不同分别集成了不同的板卡进行编解码,主流的包括MatroxoTv、Lx,PinnacleTarge3100系列等板卡。现在也有不采用编解码板卡的CPU+GPU纯软方案,如苹果公司的FinalCutPro。整个非编网络系统视音频处理功能通过中央处理单元实现,其性能对系统性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3)存储单元。是非编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了网络带宽、网络稳定性。现在一般采用虚拟存储技术。
(4)网络管理单元。主要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和MDC(MctaDataCnotorl)服务器。
(5)网络设备单元。现在多采用FC+以太网双网结构,也有采用纯千兆以太网方式的。选择不同组网方式主要是为了满足带宽要求。组网方式影响到网络带宽、网络稳定性。
(6)软件单元。主要是各大厂商在相应板卡的基础上自行开发,在系统功能、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素材上下载耗时。采用非编网络系统进行节目制作必须对原始素材进行上载,在加工完成后需要对成品带进行下载。现在大多数非编网络上下载耗时和视频时长相等,上下载的过程实际上是视频播放的过程,这已经成为影响非编网络工作效率的重要问题。
(2)软件质量参差不齐。现在非编网络相关软件,包括编辑软件和管理软件,大多由厂商自行开发。但因为各厂商对相应非编板卡二次开发和软件开发能力参差不齐,导致软件功能大相径庭,软件质量以及编辑后的视频质量都难以保障。
(3)带宽不足。Pal制非压缩的视频流数据量达到约165MB/S。假如按照3:1的比率压缩,为确保双路视频通道编辑,每台非编工作站要求很高的实时带宽,约为14MB/S。现在的解决方法是采用各种虚拟存储技术。但随着网络站点的扩展和容量需求的增加,带宽问题已成为制约非编网络系统扩展的重要问题。
(4)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现在各电视台和影视制作单位大多购置了非编网络系统进行节目制作,但关于非编测试的国家标准迟迟未能出台,如何有针对非编网络系统进行测试评估已成为推进系统应用急需解决的问题。依据对湖南、广东等多家省级电视台的调查,各台对非编网络系统分别进行了不同方式的测试评估,但均未有系统的评估方案。
3、非编网络系统评估内容
为了检测和提高非编网络系统的性能,电视台需要对系统进行测试评估。现在非编单机系统国家标准正在制订中,而非编网络系统国家标准出台还有待时日。针对非编网络系统的评估,电视台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
(1)网络带宽测试。采用SANergy等软件进行网络带宽测试。
(2)软件功能测试。依据节目制作的需要,对非编软件的功能进行相关测试。
(3)系统稳定性测试。采用频繁登陆、同时读取、制作复杂特技等方法,对非编站点及服务器进行稳定性测试。
(4)视频质量测试。现在各电视台非编网络采用的主流编码方式已经从M-JEPG过渡到了MPEGⅡ。在非编网络视频质量方面,除编码方式和码率外,编解码过程也会影响到非编视频质量。一直致力于MPEGⅡ编解码问题的ATLANTIC项目组做了相关的实验,证明了在编解码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图像质量的劣化。因此,单纯依靠视频编码方式和码率来判断视频质量是不可靠的,也是不严谨的做法,必须把视频质量测试纳入非编网络系统测试评估中去。
(5)规范系统稳定性测试。系统的稳定性包括软件、硬件的可靠性、容错性等多个方面。
(6)软件性能测试。依据国家标准中的明确定义:软件质量是软件产品具有满足明确的或隐含需求能力的特征和特性总和。具体包括:易用性、功能性、可靠性、效率、可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方面。
4、非编网络系统评估指标
非编网络系统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确定性性能指标和泛化性性能指标两大类。
(1)非编网络系统的确定性性能指标
依据非编网络系统测试各项目的情况,在网络通道和视频接口质量测试单元相应的指标有:
①SDI幅度。实验表明,从信号源改变信号幅度,幅度为720一880mV时可实现无误差接收。
②上升时间。上升时间符号为(t),指标称幅度的20%-80%所经历的时间。上升时间应为750—1500ps。
③下降时间。下降时间符号为(t),指标称幅度的80%一20%所经历的时间。下降时间应为750—1500ps。
④上冲下冲。两者以标称幅度的百分数标记。
⑤抖动。抖动符号为(J),指数字信号跳变沿在时间上对其理想位置的随机时间偏离。用皮秒或UI的百分数标记。抖动值应小于74Ops。
(2)非编网络系统的泛化性性能指标
主要指标有:
①软件编辑功能。表现为对视频编辑功能的支持能力,对素材采集、素材共享、素材管理、故事板编辑、故事板共享、多轨混编、多格式混编、音频编辑、特技编辑和字幕制作等参数估算权值。
②音频功能。表现为对音频处理的支持能力,对音频采集、音频编辑、视频同步观看和内嵌调音台等参数估算权值。
③字幕功能。表现为对字幕的支持能力,对唱词滚屏制作、高级字幕包装、帧精确编辑和模块无缝连接等估算权值。:
④网管功能。表现为对网络管理的支持能力,对用户管理、网络管理、空间管理、日志管理、权限管理、软件设置管理和统计功能等估算权值。
⑤软件稳定性。表现为满负荷情况下对功能的支持能力,包括上载模块测试、下载模块测试、合成模块测试和综合测试。
5、结束语
非线性编辑网络系统是在线性编辑非线性编辑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能够充分发挥创作人员的创造性,把电视节目制作得更生动、更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提高该系统的性能,制作出精美、受众率高的电视节目,需要不断改进系统性能评估指标和方法,以促进系统性能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李文伟,孙雨霖著,网络中录像机集中式上/下载应用,世界广播视,2004,18(3).
张凯洲,李小桦,非线性编辑技术的发展,世界广播电视,2005,6(2).
国际形势论文范文6
国有金融业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根本,根据许多国外经验来讲,如不做好准备就开放就可能造成危机。金融稳定实际上是稳定整个经济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稳定整个社会的关键,而银行系统的稳定是金融稳定的核心。因此中国政府明智稳妥的办法就是按照国内经济改革的进度、金融业完善的程度尤其是本国经济力量与国外资本力量对比的情况来开放本国的金融体系。国家的经济安全在决策权重中要高于经济效益。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与政治环境都极为复杂的发展中的大国来说更是如此。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和对外资开放这类政策的推行必须慎之又慎,必须符合国家的长期经济与产业战略,必须最大限度地有利于本国的经济与经济安全。
国有商业银行坏帐数额巨大和利润低下是执行了国家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的结果,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多年积聚起来的,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家银行,承担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及国有企业改革的大量成本。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虽然增多了,但换来的是中国社会政治的稳定、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是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没有银行承担这些成本,中国不可能在二十三年的时间里gdp从占世界的第11位上升到第六位。历史问题要有较长的时间来解决,而不是试图以赌博投机的手段在极短的时间内消除。
虽然中国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达25%(实际上有可能高达40%),之所以没有象真正的商业银行那样倒闭或者引发重大信用和金融危机,完全是因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是在享受类似国家的信用。其社会信用程度相当高,只要不在现金流通上出现问题、发生支付困难,就能维持正常运转。这是目前中国国有银行系统的一大优势,再没有获得更好的保障以前,这样的优势不应该自我放弃。正因为这个原因,中国国有银行系统虽然有很高的银行坏账,但是却没有与之相应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仍在政府可控制范围之内。如果在政府丧失资本管制手段的前提下,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和外资控股导致国内储蓄者丧失对政府对其银行存款提供的担保的信心,将造成居民挤兑的局面。部分大银行的支付问题演变为全局性的流动性危机。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加大货币供应量,造成高通货膨胀。最终居民将减少以银行存款形式保有的储蓄,导致支付体系崩溃和信贷萎缩,并最终形成全面的经济危机。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居高不下,归根结底也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困境无法得到解决。由于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均以盈利行为主要目标,因此对效益低下的国有企业进行“断血”,引发了连锁反应——国有企业难以偿还贷款,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坏帐增加。这些呆坏帐缺乏消化的渠道,因此国有银行的上市计划可以说是最后的救命稻草。值得注意的是上市要求呆坏帐率必须在10%以下,实际上很难达到这样高的标准,最终手段还是要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损失转嫁给普通投资者。《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就是银行资本(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必须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4%。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补充银行资本甚至引进外资,就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个合理的甚至是必然的选择。同样计划上市的交通银行就打算把15%的股权出售给美国花旗银行。根据亚洲金融危机何阿根廷金融危机的教训,如果经济增长甚至是经济结构调整严重依赖外国资本,并且流入的大量资本是由动荡不安的国际环境决定的,良性循环可能迅速变成恶性循环。
现代金融体系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个是银行体系,另一个是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混乱是很危险的,但如果证券市场跟银行的关系不是很密切,即证券市场发生的风险不波及到银行的话,那么后果不会很严重。但是如果国有商业银行上市,那么不可避免地将要受到股市风险的影响。国有银行系统原来与股市存在着的互相制约功能将不复存在,其间的弱点将完全被国外巨额金融游资所利用,极易引起98年亚洲金融危机那样的大灾难。众多普通储户和小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更加得不到保障。因此,从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的角度出发,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计划弊大于利。同时由于国有银行资本金数额较大(我国四家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有四千多亿元,仅工商银行一家就达两千亿元),而股市总容量相对有限(目前将近五万亿元),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将引发大规模的投机与通货膨胀。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结果正是某些利益集团所预期的,与其一贯主张的拯救股市与消除通货紧缩的主张高度一致。
我国经济改革与开放进程总是被新自由主义经济意识形态所误导,被跨国资本势力一步步逼上梁山。从国有企业的改制、到国有企业的上市,再到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带来的是对外经济安全度的降低、国有资产流失和失业人口剧增的结果。在wto条款的威逼下,酝酿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计划已经是黔驴技穷的最后一招。此次国有银行的上市计划实在是最后的冒险与最大的赌博,带有极为盲目的投机性。从力量对比的角度来分析,即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上市,吸纳国内股市的全部资金,它们的力量还是不足以与国际巨额金融游资相对抗。而且脱离了国家政治力量的保护,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在跨国垄断资本面前不堪一击。最终不得不按照国际规则办事,自身完全被控制。国有金融系统的崩溃将使得中国经济的最强有力的一道防线失守,其最终的结果将是中国经济被跨国垄断资本集团全面控制。这将在政治上和国家安全方面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
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速度,从全球来看,属于较快之列。许多发达国家虽然加入了wto,签署了服务贸易条款,但迄今为止仍未对外资银行开放本币业务,并对外资银行实行地域限制。目前,外资银行资产占中国银行体系总资产的比重将近3%,低于大部分新兴经济体的比例。但通过调查发现,美国外资银行资产仅占其全部银行体系资产的3%,澳大利亚、比利时为5%,加拿大为7%,法国为8%,南非为2%,意大利、瑞士、挪威为1%,而丹麦、芬兰、瑞典竟为0%.这说明,即便是号称自由开放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并不意味着必须完全开放金融业务。因为过度依赖外资银行,让外资控制整个银行体系,将导致国家金融削弱甚至丧失。而从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封隔或限制非本国居民获得本币是遏制货币投机的有效手段。国内外的经济学家们已经指出,当时中国如果不是对资本账户进行了严密控制,那么中国将成为亚洲金融危机的最大受害者。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一针见血地指出,国际货币基金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财富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的步骤是:首先鼓动进行私有化,更准确的说是腐败化,动辄数亿美元的项目意味着数千万美元的回扣,诱惑官僚出卖本国利益充当买办;私有化之后,紧接着就是资本市场自由化,允许西方金融资本自由进出;一旦外资流出造成经济危机压力,国际货币基金就会要求这些国家将大幅度提高利率,经常达到30%、50%甚至80%的高利贷水平,结果打击了民族工业并耗光了国家财富;最后就是发展中国家丧失了一切自我保护的手段,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百依百顺。斯蒂格利茨还指出阿根廷爆发金融危机的原因,不是因为违背而恰恰是遵循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旨意。阿根廷曾经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议,推行最彻底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最终却陷入了全面的社会政治经济危机。这值得我国在经济体制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引以为鉴,谨防也跌入新自由主义经济意识形态的陷阱。
一个运转良好,能抵抗各种危机的市场恰恰就是受到国家力量严密保护的市场。中国国有金融体系是中国国家经济权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国有金融体系必须扬长避短来面对wto的压力,对外资以及民间资本开放何种领域,必须按照有利于建立一个强大的民族工业体系和健全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标准来衡量取舍。国有商业银行的诸多毛病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根源,不可能设想一旦上市之后就药到病除。对一个大国来说,单纯的市场效益远远不如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的现实有效性来得重要。市场化与股份制不能解决任何经济现实问题,只是存在一个危机转嫁与利润集中机制。国有商业银行的种种上市计划是从个别利益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从国家经济安全与经济的立场上来看待经济问题。中国政府的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就是改善就业环境、扶植战略力量以及增强国民经济的对外竞争地位。国有银行体系的改革措施必须以实现国家经济安全与国家长期经济战略为最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