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明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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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明信

公司证明信范文1

【关键词】创新;体制改革;切入点;结合点;共振点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为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发展是水利事业生存壮大的核心动力,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所在,是统领现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题。

完成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要靠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靠发展;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要靠发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靠发展;提高员工生活水平,要靠发展;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也要靠发展。从水库1999年和2009年的两次改革可以看出,与时俱进,突出发展的主题,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三个作用,对于做好新形势下水利企业思想工作至关重要。

一、找准切入点,发挥思想工作的导向作用,在促进观念更新的基础上求发展

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显著的地方,都是思想最为解放、观念创新最为活跃的地方。启动发展“总开关”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所以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大胆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经济落后的实质是人的落后,工作打不开局面是干部的落后,是干部的思想观念保守陈旧,缺乏创新能力。要改变落后的经济面貌,首要的是改变人的落后面貌,改变落后干部的精神面貌。因此,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切实发挥思想工作的导向作用,促进干部员工全面更新思想,迅速转变观念。从1999年的改革探索,到2009年的彻底改革及2013年岗位设置管理,水库管理局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在指导思想上更新:不找市长找市场,不靠天吃饭,靠自己闯天下。在创业观念上更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鼓励创新,容忍失误,永续创新。在管理观念上更新:两眼盯在市场上,功夫下在管理上,人是兴业之本,管理以人为主,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在经营观念上更新:以创效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经营为主线,以用户为核心,把市场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最终标准,把权益交给用户,把责任留给自己。在人才观念上更新:市场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成败关键在人,破除求全责备、论资排辈的用人观,让有能力的人一展风采。在分配观念上更新:建立一种适应市场要求的绩效和薪酬考核机制,真正做到按劳、按资、按效分配,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在政工观念上更新:不能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活动不搞;不能与企业中心工作合拍的活动不搞;不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活动不搞;不能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活动不搞。因此,在今年的改革中,我们把宣传做在前,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把握结合点,发挥思想工作的教育作用,在强化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求发展

市场的竞争,是服务的竞争,是实力的竞争,但归根结底是管理的竞争。虽然我们面临着经营策略、服务水平、创新能力、人力资源的全面挑战,但是更深层次的挑战来自于企业管理。管理是对物流、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体现在决策和经营的全过程。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制约企业的发展。我们要把管理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也就是说,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大管理的范畴,让思想政治工作在管理观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技术的确立、运用和实现的每个环节都发挥效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国内外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最新态势,明确本企业的改革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经营决策管理;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重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加强法规教育,引导员工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资金、财务、物资管理;通过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引导员工看到高新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信息化对企业发展与自身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促使我们在实现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上求发展。

切实坚强思想工作的机制建设,按照“经济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一起运作,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共同提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建设”的思路。企业各级组织和各级管理人员既要做好经济工作,又要做好思想工作。在单位和个人的业绩考核中,即看经济工作成果,又看宣传工作效果,真正把广大员工的潜能、创造力和积极性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用经济工作的成果检验思想政治的工作效果。只有实现思想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协调发展,才能保证企业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三、激发共振点,发挥思想工作的激励作用,在搞好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求发展

企业形象,是企业的内在运作模式和外在发展形态在公众心目中的综合反映。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既离不开自身的凝聚力、向心力,也离不开良好的对外形象。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外树形象方面,要通过发展理念的确定、企业精神的树立、优美环境的营造、员工行为的规范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是企业赢得更多的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要条件。在内聚人心方面,要针对职工为企业服务与为自己服务双重价值并取、崇尚精神与崇尚物质并重、团队精神与个人奋斗并存的特点,坚持把耐心教育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利益的共同体。当前,尤其是改革后的一个阶段,更需要向职工讲清新的目标与任务、新的特点与难点、新的要求与责任,唤起迎战新的考验和挑战的责任意识和拼搏意识。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独特的并得到全体员工认同的价值观念、思想理念和行为规范,是在经营发展中培育形成的群体意识,企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兴旺和衰退。把企业文化建设作纳入思想工作的范畴,培育出具有水利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几年,水库管理局通过努力促进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塑造企业品牌,培育团队精神,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进步,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和国家一级水管单位的称号。

四、结束语

思想工作要想跟上迅猛发展的时代步伐,在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激发共振点的基础上,必须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企业的思想工作必须实现由“自我中心”向“服务中心”的转变,切实解决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的“两层皮”问题,真正实现“党政一体、共同负责”,才能有地位。

公司证明信范文2

【关键词】 信息透明度;绩效综合得分; 经营绩效

一、引言

会计信息透明度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使其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概括众多学者或机构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理解,其内涵可归纳为:透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明确、清楚地知道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这些经营活动的后果,从而得到清晰、完整、可比、不失真的影象。在普华永道(Price Waterhouse&Coopers)曾经的一份关于全球35个国家“不透明度”指数的调查报告中,中国和俄国的不透明度最高,分别是87和84,而新加坡 (29)和美国(36)的透明度最高。虽然这种调查只能作为参考,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存在较大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信息不透明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会计信息披露不够真实、完整、及时,会计造假严重,补充公告增多,盈利预告内容随意更改。尽管证券监管部门已了一系列规范会计行为遏制利润操纵,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的法律法规,但如果只靠这些外部的强制性规范来进行约束而上市公司本身缺乏提供信息供给的内在动力,上述的违规现象仍将不能断绝。因此,针对这样的现状,通过研究并证明信息透明度和经营绩效的关联关系,借助经营绩效在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中的绝对“核心地位”,供给信息透明度还不够高的上市公司以足够的“内在动力”,在理论发展与现实引导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国外学者在该方面的研究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公司治理与信息透明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以验证公司治理机制对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影响,如Sloan(2001), Fan和Wong(2005),Bhattacharya等(2003);第二类是对信息透明度与资本成本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检验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能否降低资本成本,如Ang和Brau (2002),Bushman和Smith(2003),Easley和O’Hara (2004);第三类是信息透明度对信息环境影响的研究(尤其是对分析师行为的影响方面),以检验提高透明度是否降低分析师搜寻信息的成本,改善信息环境,如Bhushan (1989),Lang和Lundholm (1996),Healy等(1999)。国内涉及信息透明度与经营绩效的研究较少。汪炜、蒋高峰(2004)实证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透明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权益资本的成本;曾颖、陆正飞(2006)从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再融资成本角度证明了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的负向相关关系;台湾的林有志和张雅芬(2007)基于台湾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了信息透明度较高的企业有较好的经营绩效;张宗新、杨飞和袁庆海(2007)证明了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显著内在关联性,信息披露质量较高的公司,其市场表现和财务绩效也都较佳。

三、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

(一)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根据信息披露考核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满6个月的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的信息披露工作按年度进行考核。交易所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上市公司披露规则制定了评分标准,并跟踪上市公司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对其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做出全面评价。本文将采用深交所对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级标准,测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我们选择2003~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ST和PT公司以及部分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结构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1 456个样本。我们直接从深交所网站(省略)的“诚信档案”中取得样本公司2003~2006年的信息披露考核结果。本研究中所使用的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来自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和CCER色诺芬数据库。

(二) 研究模型

1. 因变量

我国股市有效性不高,存在较为严重的庄家参与和市场操纵,因此国外文献中常用的托宾Q值并不适宜作为企业绩效的代表性指标(徐莉萍等,2006 )。而EVA指标虽然综合了会计指标和市场指标的一些优点,但它的计算依赖于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市场价值及其权益成本的计算,然而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往往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者的价值和成本均是不同的,且流通股中的一级市场原始股和二级市场流通股的回报要求也不尽相同,这就使得难于计算真正的权益资本成本及其市场价值。此外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也使得依据其市场价值计算出来的EVA指标的准确性大打折扣。因此本文采用上市公司综合财务指标作为模型的因变量,表1为研究构建的绩效评价多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基于以下重要假设:(1)所采用的财务指标体系能够代表企业的经营绩效;(2)企业经营绩效的变化与信息透明度相关。

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样本公司各年的财务指标进行处理。这种方法可以把多个财务指标综合为一个指标,可以对企业的业绩进行系统性的评价,因为它不是通过主观赋权的方法计算综合评价值的,因此也就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最终评价值的影响。另外,它考虑了多指标评价过程中存在的指标之间相互存在联系的问题,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将这种线性的相关关系剔除掉了。因此,其结果也更具有逻辑性。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最后得到364个样本公司4个年度11个财务指标的数据表。

本文使用SPSS13.0对样本公司预处理后共4个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分析结果显示KMO值为0.640(Kaiser-Meyer-Olkin为取样适当性量数,当KMO值较大时,则表明观测变量间的共同因素较多,适合做因子分析),Bartlett球形检验显著,说明变量适合进行主成分分析,并得到6个主成分F1、F2、F3、F4、F5和F6,构建模型如下:

根据总方差贡献率解释表(Total Variance Explained),以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权数,构建如下模型计算绩效综合得分:

绩效综合得分=0.17305F1+ 0.13570F2+0.08470F3+0.07979F4

+0.07748F5+0.07698F6

最后各年绩效综合得分即因变量用P-SCORE表示。

2. 自变量

信息透明度(TRA):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变量,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诚信档案中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见表2)作为衡量指标。研究中以虚拟变量1,2,3,4分别代表不及格,及格,良好和优秀。

注:信息透明度指标样本共1 516个,由于少数财务指标缺失,有效绩效综合得分样本共1 456个。

3. 控制变量

股权结构、董事会规模及结构、公司规模、行业等因素都会对公司经营绩效产生影响,因此,将它们设置为控制变量,以准确地验证信息透明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控制变量的定义及内涵如下:

CR10:公司前10位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

H10:公司前10位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该指数越接近1,说明前10位股东的持股比例差距越大。

Z:Z指数是指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Z指数越大,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力量差异越大,第一大股东的优势越明显,因此Z指数能够更好地界定首位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

BOARDSIZE:董事会规模,即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

INDE-DIRE:独立董事占所有董事会成员的比例。

SIZE:公司规模,公司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

INDUS:公司所属行业。按照深交所网站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本文设置一个定义13个值的分类变量。

根据以上分析,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如下:

P-SCORE = β0+β1TRA+β2 CR10+β3 H10+β4 Z+β5 BOARDSIZE+β6 INDE-DIRE+β7 SIZE+β8 INDUS+ ξ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及结论

本文由研究假说得到8个自变量,表3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其中综合绩效得分P-SCORE的平均值为0.0001。在1 456个样本中有139个被归类为考评优秀公司,907个为考评良好公司,382个为考评及格公司,27个为考评不及格公司。

(二)单变量t检验

本研究采用t检验来验证单一变量公司透明度对经营绩效的影响,由表4结果可知在对应分组下透明度较高公司的综合绩效得分明显高于透明度较低企业,且在1%显著性水平下,其t值为0.104,说明公司透明度对经营绩效有正的影响,两者呈正相关关系,验证了本文的假设。

(三)多元回归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现以TRA为自变量,CR10、H10、Z、BOARDSIZE、INDE-DIRE、SIZE 及INDUS为控制变量,P-SCORE为因变量作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注:***表示1%显著性水平,**表示5%显著性水平,*表示10%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t值)

从回归结果分析可知:第一,回归模型的F检验统计量的概率约为零,说明该模型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第二,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信息透明度变量TRA与绩效综合得分变量P-SCORE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验证了本文的假设:信息透明度与经营绩效呈正相关关系,提高信息透明度能改进公司的经营绩效。表明随着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增强,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公司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减少,委托成本的降低,公司治理的完善,公司的经营绩效能够得到提高。第三,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前10位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H10)和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Z)与绩效综合得分变量P-SCORE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正,表明适当的股权集中有利于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而公司前10位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CR10)与变量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可能是由于在模型中其表达的意义与H10相同。通过检验,该变量剔除之后对模型的各项统计值并无显著影响。第四,根据该文数据的回归结果,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董事会规模(BOARDSIZE)与绩效综合得分呈正相关关系,说明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绩效有一定程度的正影响,随着董事会人员规模的扩大,董事会在沟通和协调上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产生各种问题,反而是董事会权力越分散其所作出的决策越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这个结论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来说具有实际的意义。另外本文深市上市公司平均董事会规模约为13人,可以作为一个确定董事会规模的均衡点供上市公司参考。而独立董事占所有董事会成员的比例(INDE-DIRE)与绩效综合得分不显著相关,说明在我国独立董事所发挥的作用似乎还不够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选举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市场,他们一般由和公司有某种关系的人员来担任,甚至是为了照顾要退休的人员而让他们担任。第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公司的规模(SIZE)与绩效综合得分呈正相关关系,说明规模效应的存在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的影响。第六,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行业变量与绩效综合得分呈负相关关系,这首先可能是由于各个行业其内在竞争结构的不同而导致行业间赢利水平出现差异,其次是根据古继宝,管凯(2006)的研究,行业分类标准中排序低的行业如运输仓储、水电煤气、医药生物等确实比排序高的行业如社会服务、传播文化等经营绩效水平高。

五、结论与局限性

本文以2003~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作为信息透明度的衡量指标,考察了信息透明度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在将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公司规模以及行业因素等设置为控制变量后,我们发现,公司信息透明度会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影响并得出以下结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提高能够改进公司的经营绩效,适当的股权集中有利于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绩效有一定程度的正影响,规模效应的存在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的影响,行业变量与绩效综合得分则呈负相关关系。

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进一步改进。一是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可以更加完整和有效,本文仅选取了11个指标,其代表性也值得做进一步的研究分析。二是对于整个模型的控制变量的选取,本文虽然从微观的角度考虑了公司规模对因变量的影响,但从宏观的角度出发还有一些需要控制的变量,如经济环境等,本文没有做更深入的考虑。三是本文以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作为信息披露透明度的唯一衡量指标可能存在问题。

【参考文献】

[1] 林有志,张雅芬.信息透明度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J]. 会计研究 ,2007,(9).

[2] 张宗新,杨飞,袁庆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是否改进公司绩效[J] .会计研究 ,2007,(10).

[3] 古继宝,管凯. 我国上市公司企业业绩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2006,(11).

[4] 张程睿,王华.公司信息透明度:经验研究与未来展望[J] .会计研究,2006,(12).

[5] 曾颖,陆正飞.信息披露质量与权益资本成本[J].经济研究,2006,(2).

[6] 崔学刚.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J].会计研究,2004,(8)

[7] Bushman R M, Piotroski J D, Smith A J. What Determines Corporate Transparency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2004,(5): 207-252.

[8] Fan Joseph PH,TJ Wong. Corporate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the Informativeness of Accounting Earnings in Eas tAsia[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02,(33):401-425.

[9] Gelb,D.,and P. Zarowin. Corporate Disclosure Policy and the Informativeness of Stock Price.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2002,7(1): 33~52.

公司证明信范文3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信息披露成本,现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准则》)修订如下:

一、第二条“应按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按本准则第三章的要求编制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法律文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规定披露”修改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二、第六条“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前增加“对于曾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可采取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

三、第八条“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自中国证监会下发核准通知之日起计算。”修改为“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下发核准通知前募集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四、第九条“发行人申请文件修改后”修改为“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修改为“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五、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的内容: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编制和披露,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无须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要尽量少用投资者不熟悉的专业和技术词汇,尽量采用图表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方式准确披露公司及其产品、财务等情况,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三)、募集说明书摘要必须忠实于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全文相矛盾之处;

(四)、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篇幅不得超过一个版面。在指定报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摘要最小字号为标准小5号字,最小行距为0.35毫米。“

六、第十二条“文字应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移到第十一条(五)“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之前,第十二条其他内容删除。

七、第十六条“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删除。

八、第十九条“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修改为“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真实、准确”。

九、第二十四条增加两款内容:“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对第四章内容进行了修改,以简化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内容,并就披露要求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募集说明说明书摘要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披露,并根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准则》(2003年修订)第三章。

上述修订完成后,《募集说明书准则》中相关条目编号发生变化,在《募集说明书准则》(2003年修订)中已做相应调整。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03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二节、概览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四节、风险因素

第五节、发行条款

第六节、担保事项

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

第八节、偿债措施

第九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十节、业务和技术

第十一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十二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第十三节、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第十五节、业务发展目标

第十六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第十七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节、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第十九节、附录和备查文件

第三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特别提示和特别风险提示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发行条款、担保、发行人的资信和偿债措施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第六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第八节、附录和备查文件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第四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第五条、由于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的保密资料、商业合同的具体内容等)等特殊原因,本准则规定的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

第六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对于曾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可采取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尤其要确保所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并由二名以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署。

第八条、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下发核准通知前募集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有效期内未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重新修订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可在特别情况下申请适当延长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限,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第九条、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发生与申报稿不一致或应予补充披露的事项,如发生股东或董事、经理(含总裁等相当的职务)变动,出现财政税收政策、业务方向和范围的重大变动,取得或失去重大专利或特许权,以及进行新的重大投资或融资行为等,发行人应视情况在履行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及时修改募集说明书并提供补充说明材料。

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发行人认为还有必要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修改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第十条、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在募集说明书首页做“特别风险提示”,并在“风险因素”一节详细披露。

第十一条、募集说明书还应满足如下一般要求:

(一)、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三)、发行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募集说明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募集说明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五)、文字应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第十二条、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编制和披露,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无须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要尽量少用投资者不熟悉的专业和技术词汇,尽量采用表格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方式准确披露公司及其产品、财务等情况,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三)、募集说明书摘要必须忠实于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内容,不得出现与全文相矛盾之处;

(四)、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篇幅不得超过一个版面。在指定报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摘要最小字号为标准小5号字,最小行距为0.35毫米。

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在发行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将募集说明书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并将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查阅。

第十四条、发行人可将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但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报刊的披露。

第十五条、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前,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披露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有关的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利益。发行人、任何中介机构或人士利用与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有关的信息进行推介宣传的,应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后十日内,将正式印刷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发行人注册地的派出机构。

第十七条、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主承销商应受发行人委托配合发行人编制募集说明书,并对募集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核查,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发行人律师可受发行人委托参与编制募集说明书,并应对募集说明书进行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验资人员及其所在的中介机构等应书面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

第二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二十一条、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封面至少应标有“XXX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字样,并应载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

第二十二条、募集说明书书脊应标明(如可能)“XXX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字样。

第二十三条、募集说明书全文文本扉页应刊登如下内容:

(一)、发行总额;

(二)、票面金额;

(三)、期限;

(四)、利率和付息日期;

(五)、转股价格;

(六)、转换期,应列示投资者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可申请转股;

(七)、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的提示性说明(如有);

(八)、发行方式及发行期;

(九)、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十)、主承销商;

(十一)、正式申报的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

第二十四条、募集说明书扉页应刊登发行人董事会的如下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二十五条、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发行人还应作如下提示:

“XXX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发行人XX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有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等)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该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已针对该事项出具了补充意见,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也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十六条、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内容编排也应符合通行的中文惯例。

第二十七条、发行人应对可能对投资者理解有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二节、概览

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应设置募集说明书概览,简介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在概览起首应声明“本概览仅对募集说明书全概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十九条、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

(二)、票面金额;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四)、利率和付息日期(说明转换年度有关利息的归属);

(五)、转股价格;

(六)、转股起止时期;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的机构(如有);

(九)、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十)、承销方式;

(十一)、本次发行预计实收募集资金;

(十二)、发行费用概算(主要包括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审核费等)。

第三十条、发行人应说明本次发行中的停牌、复牌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第三十一条、发行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一)、发行人;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三)、上市推荐人;

(四)、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五)、会计师事务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

(七)、资信评估机构(如有);

(八)、收款银行;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十)、其他与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密切联系的机构。

第三十二条、应披露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应针对不同的发行方式,披露至上市前的有关重要日期,主要包括:

(一)、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

(二)、预计发行日期;

(三)、申购期;

(四)、资金冻结日期;

(五)、预计上市日期。

第四节、风险因素

第三十四条、发行人除应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要求披露本次发行的风险因素与对策外,还需补充披露以下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二)、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自身特有的风险(如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与股票价格的联动及异动关系,提醒投资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应有充分了解)。

第五节、发行条款

第三十五条、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及其确定依据。

第三十六条、发行人应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期限、利率和付息日期(说明转换年度有关利息的归属、股利分配方式)及其确定依据。

第三十七条、发行人应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有关约定,包括:

(一)、转股的起止日期;

(二)、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及计算公式;

(三)、在发行人分红、派息、发行新股、配股、合并或分立等时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四)、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有);

(五)、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六)、转换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七)、其他有关约定。

第三十八条、发行人应说明转股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

(一)、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及转股申请的手续;

(二)、转股申请时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四)、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有关税费事项。

第三十九条、发行人应说明所设置的赎回条款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赎回的条件;

(二)、程序;

(三)、价格;

(四)、付款方法;

(五)、时间。

第四十条、发行人应说明所设置的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回售的条件;

(二)、程序;

(三)、价格;

(四)、付款方法;

(五)、时间。

第六节、担保事项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应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担保人简况;

(二)、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四)、担保人的其他担保行为。

发行人还应披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

第四十二条、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的资信情况,主要说明:

(一)、公司近三年的主要贷款银行及各主要贷款银行对公司资信的评价(如有);

公司证明信范文4

办公证常遇见的问题

若证明本人与本人档案没有记载的亲属关系 可以由有关亲属的单位分别开出证明,证明他们各自的亲属,直至能够说明本人与该证明的亲属间的关系。例如证明姑表兄弟,可以由父亲和姑姑的单位分别证明他们的兄妹(姐们)关系及各自的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

若毕业时成绩单由学校直接交给录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本人手中没有成绩单 可由档案管理部门将存入档案的成绩单复印出两份,在其中的一份上。

申办结婚公证而不能提供结婚证的 一般应由当事人双方到原登记机关申领《夫妻关系证明书》,然后到公证机关申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公证。如某种原因不能领取《夫妻关系证明书》 ,应由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根据档案记载,开出有关结婚的证明,提交给公证机关。在1950年婚姻法实施前结婚,不能提供有关结婚证明文件的,除提交单位证明信外,需由夫妇双方共同写成文字材料加以说明。

要证明本人与本人档案记有记载的亲属的关系 可以由有关亲属的单位分别开出证明,证明他们各自的亲属,直至能够说明本人与该证明的亲属间的关系。例如证明姑表兄弟,可以由父亲和姑姑的单位分别证明他们的兄妹(或姐妹)关系及各自的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

被公证证明的文件上的名字与户籍、身份证或档案记载的名字属同音不同字的 如果两个名字一个是正确的,另一个是错误的,应当到原有关机构或部门更改正确的名字,但由于有的已时隔多年,更改确有不便,可提供能够证明两个不同的名字确系一人的文件。可由公证处另外出具两个名字关系的公证书。

毕业时成绩单由学校直接交给录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本人手中没有成绩单的 可由档案管理部门将存入档案的成绩单复印出两份,在其中的一份上说明与存档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交给公证处存卷。另一份交公证处做公证。

毕业证书(学位书证等)已经带到国外或丢失的 应将该证书带回国内,交公证机关审核后方能为其办理学历公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可到原发证书学校补发毕业证书或出具学历证明,公证处证明补发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书中确认技术职称(职务)的起任时间 工作经历证明需要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应向公证机关提交科干局核发的职称(或职务)证书,其起任时间以该证书标明的为准,其职称的专业以该证书标明的为准。

申办在职证明公证 可由现任职单位开具规范的证明信,其内容可以仅证明现在该单位的任职;也可以证明从何时起至今在该单位所从事主要工作的内容及自何时起任现职务。

公证收费

公证收费严格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司法局[1999]第03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涉外民事公证收费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 证明出生、无罪、婚姻状况、学历、学位、成绩单、经历、亲属关系、独生子女、曾用名、驾驶证、国籍等。中英文正本每件104元,中英文副本每件10元。

注:

1.上述公证的证书原件需翻译英文的(指结婚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职称证书、厨师证等)。每件24元。

2.大学成绩单、判决书、调解书、授权书(委托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等内容较为复杂的文件需公证处送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翻译费按翻译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3. 根据美国、奥地利、韩国等国的要求,申请人办理的上述公证书后面还需附该公证书译文与原公证书内容相符的公证,因此凡办理发往以上国家使用的公证书,公证件数及费用相应增加(104元×2)。

二、 申请人办理上述各项公证只需中文本的。正本每件80元,副本每件10元。

三、 公证处办理上述各项公证的期限一般为七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加急办理的,视具体期限加收翻译费。

证明信参考样本

申请人到公证机关办出生、未婚、未受刑事制裁、工作经历等公证时,须向公证机关提供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申办学历等证书时,除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信。

现提供以下证明信参考样本:

出生证明书:

×××(性别)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出生。×××的生父是×××,×××的生母是×××。

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学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于××××年×月入××大学××系学习××专业,学制×年,于××××年×月×日毕业。

域外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是居住在××国××市×××(性别,出生年月日)的××(相互关系)。

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出生年月日),父亲是×××(出生年月日),母亲是×××(出生年月日),哥哥是×××(出生年月日),弟弟是×××(出生年月日),姐姐是×××(出生年月日),妹妹是×××(出生年月日)。

未受刑事制裁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书写人:

××年×月×日

注:(1)证明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如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掌握的真实情况负责书写,并写明出处,有书写人签名,加盖专用章。凡由当事人本人书写的证明信一律无效。

(2)证明信为二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3)申办哪种证明,提供哪些内容,不办的不必提供。

公司证明信范文5

(一) 证明书要打印在公司信纸上面。

(二) 信纸上应该有公司的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

(三) 证明信应该有单位负责人签名,也应该有公司盖章。

(四) 内容需要清楚讲明职位,在什么时候开始工作,每年的总收入有多少,是否包括年薪、房屋津贴、年终奖金及公司分红等等。

公司证明信范文6

工作证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雇主那里提供工作证明书要注意的有下面几点:

1、证明书要打印在公司信纸上面。

2、信纸上应该有公司的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

3、证明信应该有人签名,也应该有公司盖章。

4、内容需要清楚讲明担保人(自己、或者父母亲)的职位,在什么时候开始工作,每年的总收入有多少,是否包括年薪、房屋津贴、年终奖金及公司分红等等。

5、信里面最好能够提供如果需要询问的话,要找谁与其电话号码。 因为没有把上列的资料提供,移民官在电话查询时碰到困难引起很多不便及误会。因为这样本来要通过的申请也有可能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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