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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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

城镇人口范文1

丽江古城位于我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云南的西部,是我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之一,它的主体原住居民为纳西族。因此,与内地的历史城镇相比,它的原住居民对它的原真性和整体性保护具有更加突出的价值和意义。自1997年以来,旅游业的发展使丽江古城发生了大规模的人口置换。根据各方统计的大研古城人口数据,丽江古城的人口置换经历了初期大幅替换到后期趋于平稳的两个阶段:第一个大幅置换的阶段是1997—2005年。这一阶段丽江古城刚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并逐渐成为旅游热点地区,显示出较大的市场投资价值。根据官方的统计数据,1996年有原住居民3万多人,但到1999年底,已有1527户计5001人迁出丽江古城,并有1350户4051人迁入,而居民数仅剩4156户14477人;到2002年迁出人口达到了6000多[2],之后外迁不断加剧,至2005年时就仅剩下6000多原住居民人口。根据杨福泉对更长时段的数据统计,1986—1999年间平均每年有117.5户385人迁出丽江古城,同时每年又有103.8户311人迁入,出现了原住居民与外来人口的大幅对流(表1)。第二个阶段为2005年至今。这一阶段丽江古城人口置换的速度幅度有所减小,外迁人口减少,在籍居住人口总数稳定在7000户2.5万人左右,如2011年为7371户23829人。但是,从2007年和2011年的统计数据看,人口置换并未停止,且置换幅度也未大幅缩小。在籍总人口和纳西族人口的显著减少,总人口由2007年的24637人减少至2011年的23829人,纳西族原住居民由2007年的14940人减少到2011年的14384人,流失了556人,同时2011年一年内有271名外来人口的迁入(表2),显示出人口置换依然是丽江古城保护中的一大问题。上述数据显示出的发展趋势,一方面验证了杨福泉、李伟、卫跃平和高宇等人的观点,另一方面也证实人口置换确实已经成为了限制丽江古城保护的一大关键问题。

2丽江古城人口置换的成因分析

作为一种双向的人口迁移,历史城镇人口置换的成因极为复杂。根据它本身所具有的人口流动特征,我们可借鉴人口迁移理论对此进行分析。Heber⁃le认为人口迁移是由一系列推力和拉力引起的。Ranis等指出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先决条件。Sjaastad提出人口的迁徙与成本收益有关,ClarkWAV等人发现家庭净收益是家庭迁移的动力,当家庭迁徙的收益超过费用,就会产生家庭的迁移,由此提出了家庭迁徙理论。Stark等发展了家庭迁徙理论,认为家庭迁移不仅仅是为获得预期收入,也是为了减少家庭收入风险。ClarkGL等发现资本的增长使移民出现了向经济增长快的地区流动的现象,通过对劳动力市场的进行分析,总结出人口流动与工资、就业机会的地理差异相一致的结论。Schierup等人认为移民与国家的公民身份和福利制度有关,将制度环境差异的影响添加到了人口迁徙的诱发因素中。国内学者也对人口迁徙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如杨云彦认为人口迁移是人口流动性和社会活跃度的主要标志,王桂新、顾朝林等人指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差异是影响人口迁徙的主要影响因素,张苏北等人认为区域的消费支出和收入水平是影响其流动人口迁出“推力”和迁入“拉力”大小的两大关键变量。从这些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影响人口迁徙的主要因素有:①生产方式的变化;②迁徙的成本和收益;③风险的差异;④地区经济增长不平衡使发展机会不同;⑤制度环境的差异;⑥生活环境的变化等。以此与卫跃平等的研究结论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他们虽然提及了四个方面的人口置换影响因素,事实上却只讨论了两个方面的原因:①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原住居民生活成本提高和居住环境恶化,原有狭窄的道路无法满足原住居民的当代生活诉求;②制度环境的变化,如交通、商铺的经营内容、民居修缮改建管制导致生活不便。没有全面梳理出丽江古城人口置换的“推力”和“拉力”,特别是没有对外来人口迁入原因进行分析。

因此,为全面厘清丽江古城发生人口置换问题的根源,笔者根据卫跃平和高宇的研究轨迹,再次对其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实地调查(2012年1月—4月),收集一手资料,试图据此全面厘清丽江古城发生人口置换的原因。结合人口迁移的相关理论视角对实地调研资料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影响丽江古城人口置换的因素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丽江古城区域生产方式的变化,导致了原住居民的适应性外迁和外来产业开发者的投机性内迁。根据RanisG和FeiJCH的观点,生产率对人口迁徙——尤其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有着巨大的影响,丽江古城的人口置换虽然不能算是一种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流动,但是却蕴含着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现代化的产业文明演进的潜在变迁。在1997年开始进行大规模旅游开发之前,丽江古城的原住居民多为农民,大多以从事农业耕作为生,包括现位于大研古城保护中心区域的5个社区,而祥和街道办事处的义和、八河社区和西安街道办事处的义正社区更是不必赘言。即使是到了2012年,在笔者随机访谈的417名原住居民样本中,仍有210人自称为农民,占据了访谈对象的50.4%。(案例1,男,39岁,东北人,导游兼酒店老板,2003年到丽江创业)丽江古城发展很快,当时我到丽江古城的时候是2003年,当时的商铺就四方街、新华街一小段等地方有,其它地方都是农田;酒吧就只有河边上几家,规模也很少,只是几个游客歇脚的小地方。古城里面只有三分之一是商铺,三分之二住人。1997年丽江古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后,它的经济价值被充分开发,大量的农地被征用为城市用地,大部分古城原住居民成为失地或少地农民,使他们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强制性变迁,职业开始转向工业和第三产业。由于古城的就业人口容量本身受到限制,除了少部分从事旅游服务业和附属产业的原住居民,大部分人口的工作地点都转移至丽江古城外的新城区。与此同时,丽江古城因世界遗产而声名鹊起,游客纷至沓来,旅游服务业及其配套产业成为了丽江古城的主要行业,吸引了大量的外来经商人员和务工人员。根据李伟的调查,2005年丽江古城共有1127家商铺,其中原住居民经营的比例占40%,外地人占60%,而在商业聚集区内的原住居民店铺就更少,以东大街为例,它共有商铺126户,但是丽江古城本地经营者仅有48户,只占38.1%,来自福建等地的外来商户则有78户,占了总数的61.9%。第二,丽江古城原社区的生活成本提升,变相地增加了迁徙的收益。按照SjaastadLA和ClarkWAV等人的观点,人口是否会发生迁徙与它带来的成本和收益两大因素有密切的联系,当收益大于成本时就会发生人口迁徙。卫跃平和高宇观察到了丽江古城人口置换的生活成本提高因素,但是未考虑收益因素的影响,而收益却是制约原住居民外迁和外来人口内迁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丽江古城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大量的游客形成了巨大的旅游商品消费市场,大大增加了商家的收益,对他们的迁入形成了激励;同时商家的大量迁入也增加了对古城商铺和民居等建筑物的需求,使古城的地租和地价不断上涨,提高了原住居民的居住成本,变相地提高了原住居民外迁的收益。(案例2,男,导游,28岁,原住居民)丽江古城物价上涨很快,房租60万左右一年一院。古城保护区内原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资修缮、不允许商用的20多院民居,现在大部分都出租商用了。大自然保护协会以前40万一年的房租在大研古城租了房子,现在涨到70万,租不起外迁了。在此情况下,原住居民自身如果没有能力充分开发住宅的长期商业价值,那么就只剩下两个选择——出租或者出售古城内的住房获取较高的租金和房价收益,自己搬到到古城外的新城居住。(案例3,男,公务员,31岁,纳西族,原住居民)古城里面的人基本上都搬迁了,除了一些比较念旧的老人家、做生意的和在边缘地带的。不搬也不行,你想你到底是要一年拿七八万甚至几十万的房租到外面好好买栋房子生活,还是要住在里面,又不方便。第三,传统产业的急剧转型增加了原住居民家庭的收入风险,导致原住居民规避性外迁。根据StarkO和BloomDE的研究,人口迁移不仅仅是为获得预期收入,也是为了减少收入风险。丽江古城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大部分丽江古城原住居民的职业进入了转型调适期,纷纷由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转变为了现代产业的工作人员,但是由于大多未受过现代化的职业教育,转型时间也较短,大多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旅游业附属产业,因此抵抗职业风险能力低,收入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而外来商家和务工人员则恰恰相反,由于他们大多拥有较好的商业经验和管理技能,因此迁至丽江古城经商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占优战略。

(案例4,女,60岁,纳西族,丽江古城七一社区原住居民)丽江古城以前的农田菜地被开发了,传统的农作没有了,如果旅游业崩溃,古城纳西居民失去了退路。在丽江古城的开发利用方面,本地人不如外地人,在公房外租的竞争中,虽然说对丽江人有优惠政策,但是一个本地人都没有得到。在此情况下,原住居民和外来商户很容易达成交易协议,出现人口置换。第四,丽江古城新区和老区的发展不平衡,新城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导致了原住居民的诱致性外迁。根据ClarkGL、GertlerM和BallardKP等人的研究结论,人口的迁徙与地区经济增长差异,以及工资、就业机会的地理差异相一致。在此层面看,对于大多数原住居民而言,丽江古城内的产业虽然可以带来较大的经济发展,但是可以从事的职业类型和岗位数量极为有限,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生活极为不便。而新区则不同,拥有比较发达的产业集群,较为现代化的住宅小区和基础设施配套,良好的教育条件和商业服务区,工作和生活都极为便利,由此形成了巨大的外迁动力;而对外来人口而言,丽江古城发达的旅游业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丽江古城形成了发生人口对流和置换的良好条件。(案例5,男,39岁,东北人,导游兼酒店老板,2003年到丽江创业)后面2003年底,游客一下子猛增,旅行社、酒店、汽车公司、饭店都没有准备好,到处排队买票、吃饭住宿。人们看到这样,觉得很有搞头就开始大搞建设,好多民居上周还在住人,下周已经装修完毕开始卖货了,以前的房子外面都是墙,都被打通了改成门窗,改成铺面。酒店也是,刚开始只有很多青年旅社,10块钱一个床位,是三张床,一个房间住十几个人,男女混住,有几个大小不一的箱子给人放包。后面开始大搞装修,开始是改标间,没有卫生间,40块钱一个晚上。后面越搞越繁华,房价节节上升,几百几千一个晚上的都有了。第五,随着政府对丽江古城保护性规制的加强,制度环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原住居民居住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迫使原住居民作出更符合理性的居住地选择。根据SchierupCU和HansenP等人的制度迁徙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丽江古城保护的加强和制度的健全是原住居民外迁的主要原因之一,卫跃平和高宇对此有一定的阐述。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的保护性管制制度在保护了古城物体性的民居建筑的同时,减少了原住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增加了他们的居住成本。一是住房的修缮、改造受到严格的外观和布局的限制,并有复杂的审批程序;二是古城内限制使用太阳能等影响其传统风貌的现代生活便利设施;三是古城内禁止汽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等交通工具通行,自行车也只能推行;四是古城内限制大规模发展现代教育设施。这些完备的保护性制度设置,一方面减少了丽江古城经营环境恶化的风险,另一方面增加了原住居民的居住成本和发展成本,双双诱发了他们的迁徙心理。

(案例6,男,31岁,玉龙县人,公务员,在保护区工作)古镇的五分之四的人都在外面买了房子给子女住,老房子只有来人居住。因为外面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们将来的发展。第六,旅游业的发展给商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的同时,恶化了原住居民的人居环境,产生了原住居民与外来人口的互补性置换。丽江古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丽江古城由原来的居民社区变成了现在的商业区,游客的涌入改善了古城的商业经营环境,同时也带来了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改变了原来的熟人社区面貌,增加了居住的安全风险,使原住居民产生了应激性的迁徙心理。(案例7,男,导游,28岁,原住居民)古城黑社会很多,也出过凶杀案。还有古城孤儿院,原来在大研古镇保护区里面,政府说环境太吵,要求外迁也搬迁了。(案例8,男,68岁,原住居民)丽江古城太吵了,白天到处都是人。四方街、新华街附近的酒吧街,晚上很吵,政府虽然规定他们营业的时候音响不能开太大,但是管不住,打电话举报,过来看的时候声音关小了,走了又调大了。所以,发达的旅游业产生了对外来商家的吸引力和对原住居民的排斥力,在此作用机制下,大量地“拉”入外来人口,“推”出原住居民,在这两个“推”、“拉”因素的影响下,人口置换也就顺理成章了。总而言之,丽江古城发生人口置换的原因极为复杂,并不能用卫跃平等人所述的用环境和制度的变化来简单地进行解释。

3结论与对策:历史城镇人口置换的调适路径

丽江古城是当前我国历史城镇人口置换众多实例中的一个典型个案,它集中反映出现阶段同类历史城镇在传统社区文化保护中所面临的普遍问题。经过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历史城镇人口置换问题的产生与当代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以及由此带来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改善,及其相关的人文休闲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在传统农业占据主流的时代,历史城镇的人口结构通常是较为稳定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旅游业作为一种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历史城镇作为一种极具传统文化特色的旅游观光资源,其旅游业往往可以得到较大的发展。而旅游业的发展又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城镇存在的经济基础,导致了它们社会人口上层建筑的同步变迁,由此产生了历史城镇特殊的人口置换现象。第二,历史城镇人口置换的本质是原住居民和外来商家在社会变迁中产生的一种互补性适应反应。丽江古城等这一类历史城镇在利用旅游资源的优势向现代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旅游业的发展一方面为之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开发人员,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轨道,另一方面又导致原住居民与当地社会变迁的不同步,由此对原住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全面的冲击,使原住居民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断裂”,产生了巨大的落差,从而导致历史城镇的人口置换。第三,历史城镇的人口置换具有特定的必然性,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趋势。事物本身即具有不断发展变化的特性,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当代社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迈进,社会变迁所需的时间缩短,频率加快。

城镇人口范文2

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成为中国未来经济社会长远稳定发展的主要路径。农民工的社会融入和经济融入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抓手,而收入差距是农民工社会融入和经济融入的主要障碍。本文使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和Blinder-Oaxaca分解的方法,基于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的收入差距在不同层次的职业群体中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城市社会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是选择性的底层开放模式,其后果可能是形成一个以农民工为主、被城镇主流社会隔离的底层社会。由此可以认为,缩小收入差距,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仅需要重视解决割裂劳动力市场的种种制度性歧视,更要重视职业分层为代表的社会结构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

户籍;收入差距;职业分层;农民工;城镇人口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的“新常态”,依靠低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模式难以为继。“新常态”下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主要路径,除了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外,必然要更多依靠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国内居民消费。引导在城镇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口(以下简称“农民工”)在经济和社会两方面融入城镇社会,缩小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的收入差距,保证他们的劳动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其收入水平,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提升内需的关键。而要推动农民工在经济和社会两方面融入城市,就必须破除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市场规则,建立统一的劳动市场,改变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受歧视的地位。在现实生活中,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差异可归纳为三个不同层面:首先,职业收入上存在着同工不同酬,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职业岗位,两者的收入却存在显著差距。其次,职业分布上存在“粘地板效应”,农民工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中获得的往往都是底层职位,像被粘着在地板上一样堆积在劳动力市场的底端。最后,职业流动上存在“天花板效应”,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即便获得了从事较高职位的资格,也无法获得相应职位。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之间在职业上三个层次差异是共存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从以往研究来看,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大多围绕着同工不同酬展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也是最为广泛使用的理论框架。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却难以完美解释两者在职业分布和职业流动上的差异。相形而言,以职业为主要指标的社会分层理论则更具合理性。本文综合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框架,结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职业分层理论来分析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以期能够获得新的发现。

一、问题梳理及文献回顾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户籍制度带来的城乡二元分割,导致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对农村劳动力的制度歧视[1]。学术界很多是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入手,结合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框架进行研究的,主要分析制度性因素,如户籍对农村劳动力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限制作用及其结果。还有研究者结合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本理论,对城乡劳动力收入差异作了理论以及实证解释和分析。随着户籍制度管制的松懈,大量农民工到城镇务工,在城镇地区农民工与城镇户籍人口之间收入比较又成为新的研究议题,这一议题的关键在于人口流动出现了户籍属性与居住地属性的分离。同时,很多学者认为人口流动在事实上造成了劳动力市场化的结果,用工单位除了考虑户籍性质等制度性要素外,还有基于人力资本要素进行市场选择的结果,人力资本高的劳动者经过市场选择,其收入水平高于人力资本低的劳动者是市场的理性选择[2]。同时,也有一些研究从不同方面分析了人力资本的二元性[3],探讨了人力资本对于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投资回报率或者收益率差异问题。但是,对于是否存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对收入差异有何影响,许多研究则并未涉及。无论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还是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收入差距的研究,主流研究采用的理论依据大多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却都忽略了中国当前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才恰恰是中国社会转型期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

近些年,中国劳动力市场结构出现了比较大的改变,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考扩招后农村户籍大学生的涌现。自200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到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除少数特大城市外,户籍制度对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限制作用越来越小。尽管有研究者使用2003—2006年间的统计数据,分析发现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总量和流动方向等方面产生了显著影响[4],但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视角,解读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弱势地位的合理性越来越弱。同时,中国高考制度改革后,很多来自农村的大学生保留了农业户籍,高考制度“掐尖”效应消失,劳动力市场出现了相当数量接受过高等教育、却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大学生,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他们也是农民工的一部分。农村户籍大学毕业生的涌现,改变了以往农民工人力资本集中偏低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民工的职业分布,但却并未改变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针对当前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职业阶层之间收入差异的日益明显,不加限定的使用劳动力市场分割和人力资本来解释城镇居民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显然不太合理。学术界以往研究分析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收入差距重点是界定、分析制度歧视和人力资本的不同影响,却忽略了一些既没有被社会制度,也没有被人力资本所涵盖的影响因素,比如以职业为主要指标的社会分层影响。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很少有研究主题能够像职业分层一样成为社会结构、不平等和社会流动研究的中心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研究中,特别是在复杂的现代性社会,大都把职业作为界定社会地位的首选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三:(1)职业及其代表的社会分工都是理解社会变革和界定社会功能的关键性概念;(2)职业分层在经验研究中更容易操作和实现;(3)特别是职业本身与经济社会资源占有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而经济社会资源占有直接影响到社会分层的结果和社会流动的机会,也是决定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中国转型期职业分层也能够像西方社会一样反映出社会分化和阶级结构。陆学艺提出,“以职业划分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5](P223),认为这三种资源的拥有状况是各社会群体及其成员在阶层结构中位置以及个人综合社会经济地位的标志。职业所能够掌握的资源,可以技能和知识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形式表现出来,且能够转化为支配地位、权力和收入等。由此可以看到,职业不仅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且与经济收入存在着紧密联系。如果两个同样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毕业后从事不同层级的职业,从事较高职业层级者显然能够利用其职位所拥有的社会资源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本优势。这也意味着技能和知识等人力资本要素在不同等级的职业阶层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且这种职业等级带来的收入差距通过人力资本的不同效用来实现,更容易被解释为人力资本的差异,也更加隐蔽。而从以往的研究来看,社会结构的影响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基于职业分层视角对收入差距的作用长期被忽视,而职业分层背后掩盖的社会结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影响未能真正凸显。综上,中国当前劳动力市场不仅有城乡户籍隔离,也存在着职业分层差异。因此,只考虑户籍而忽略职业分层作用就在研究中必然缺失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因而对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收入差异的分析也是不完整的。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把职业分层作为影响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进行考虑,在控制职业分层的基础上,也就是把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按照职业等级进行分层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两者之间的收入差异现状和原因,进而力图对劳动力市场作出新的分析和判断。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

本文分析思路是:在控制城乡户籍劳动者职业等级的前提下,分析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在同一个职业等级中的收入差距大小和产生原因。因此,本文主要使用两种分析方法:第一种是分位数回归方法。它利用解释变量的多个分位数(例如四分位、十分位、百分位等)来得到被解释变量条件分布的分位数方程。与传统OLS只得到均值方程相比,此方法可以更为充分的考虑变量分布,特别是适合于分析收入等不均匀分布的变量。第二种方法是Blinder-Oaxaca分解。它是国内外学者分析不同组群之间收入差距时采用的主要方法,也是研究劳动力市场分割和收入不平等研究的主要方法。该方法基于反事实假设的logistic回归模型对收入均值的分解。此分解是把组群之间的收入差异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归结于由于个人特质差异可以解释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异,如教育、工作经验等;二是模型无法解释的残余部分,即人力资本影响因素无法解释的收入差异部分。所胃“模型无法解释的残余部分”,通常被认为是劳动力市场歧视所导致的收入差异,但实际上还包括未纳入模型的影响因素而导致的收入差异[6]。本文使用Blinder-Oaxaca分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比较在不同职业等级的人群劳动力市场歧视对收入差距影响的大小。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3年组织实施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该调查是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项目,其目的是通过对全国公众的劳动就业、家庭及社会生活、社会态度等方面的长期纵贯式调查,来获取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变迁的数据资料,为社会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翔实而科学的基础信息。该调查采用概率抽样的入户访问方式,在全国151个县(区),604个居(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每次调查全国样本量约为1万余户家庭。继2006年、2008年和2011年的一、二、三期调查之后,2013年的第四期调查是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乡区域开展的,调查范围涉及全国151个县(区),604个居(村)民委员会。

三、主要分析结果

(一)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主要特征根据上述设计,本文重点研究对象是从事非农工作、有收入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因此,本文首先对这两个群体的基本特征做一些简单的描述性分析,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工资水平等。从调查结果来看,城镇户籍从事非农工作人口中,44%是女性,平均年龄40.79岁,平均每月工作23.32天,平均每天工作8.42小时,平均受教育年限12.95年,平均工作月收入4026.43元,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大约为57%;农村户籍从事非农工作人口中,38%是女性,平均年龄40.85岁,平均每月工作23.00天,平均每天工作9.16小时,平均受教育年限8.90年,平均工作月收入3382.08元,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比例大约为14%,参见下表1。比较这两个群体,能够看到两者差异最大的有三个方面:平均工作收入、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工作单位。城镇户籍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平均工作收入上都占据了明显的优势,他们主要集中在公有制单位就业。

(二)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收入差距分析本文先对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的整体作Blinder-Oaxaca分解,以分析两者整体上收入差距的状况。在做Blinder-Oaxaca分解之前对因变量月收入取对数,并假定所有人都是在结束学业之后参加工作,其工作年限等于年龄减去6再减去受教育年限。另外,考虑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的特点,在受教育年限之外,还加入了工作技术水平(体力劳动、半技术半体力劳动和技术劳动)变量。上表2中的模型是从人力资本角度来解释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Blinder-Oaxaca分解结果发现,两者收入总体的差距是0.300,其中可以解释的部分为0.248,占收入差距的80%以上,而不可解释的部分为0.052,占比不足20%。根据分析结果可以认为,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异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本差异造成的。人力资本的差异主要是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教育回报率的差异影响,从回归方程的系数来看,在控制了工作技术等级的前提下,前者的教育回报率为5.0%,后者的教育回报率仅为1.8%。

(三)收入对数分位数回归的主要结果Blinder-Oaxaca分解,关键是人力资本要素能否发挥作用,它把人力资本能够解释的收入差异视为合理的收入差异,而把不能解释的差异视为不合理的收入歧视。在模型设置中,一般都把人力资本视为一个在所有人群中影响恒定或者说影响一致的变量。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人力资本能够发挥多大效用往往与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位置有关,或者说与个人的职业等级有关。分位数回归的结果就证明了这一点,可以从下图中看到,在不同层级的收入者中,教育年限、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典型的人力资本要素发挥作用的大小不同,而作为劳动力市场分割最主要指标的户籍性质在不同收入层级的群体中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从上图1可以看到,教育的作用随着收入等级的下降而减少,在收入最高组人群中受教育年限的回归系数在0.04左右,而在收入最低组人群中受教育年限的回归系数下降至0.03以下。劳动技术水平的影响随着收入等级的下降而增加,在收入最高组人群中劳动技术水平的回归系数为0.16左右,在收入最低组人群中劳动技术水平的回归系数为0.2以上。工作经验的作用波动较大,在收入最高组和收入最低组的回归系数较大,在中等收入组中的回归系数相对较小。户籍性质的影响也是随着收入等级的下降而减少,甚至在收入最低组人群中呈现出负值。综合上述分析结果,不难看到社会分层理论中经常提到的现象,人力资本能否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人力资本数量的多少,而且取决于其职业位置能否为人力资本发挥作用提供资源和条件。本文的分析结果也验证了这种观点。考虑到中国当前的社会结构属于“倒T型”,大部分农民工聚集在职业阶层中低端,其收入分布也是如此。占据职业分层顶端的人群可以利用他们的资源优势放大人力资本的效用,而占据职业分层中低端的人群中,人力资本要素的效用明显减小。故而,即便是农民工接受了较好的教育,如果不能占据中上层的职业,其教育的回报率必然不会很高由此可见,Blinder-Oaxaca分解前提假设,人力资本作用保持不变,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中是不成立的。分位数回归的结果证明,人力资本要素在不同的收入群体中的效用是不一样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在收入差异中引入职业分层作用控制性因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不加控制的使用Blinder-Oaxaca分解,很可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偏误影响。因此,使用职业分层作为一个控制变量,然后再分析不同职业等级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得到的结果显然更为合理。

(四)基于职业分层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收入差距分析职业作为划分社会人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标具有很强的区分度,也是社会学研究经常用来划分不同社会人群的关键指标之一。陆学艺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划分为十大社会阶层[7]。本文借鉴陆学艺的职业分层方法,将调查样本按职业阶层划分,把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归为一类(职业等级1),也是习惯上被认为是经济社会地位最高的群体;把专业技术人员归为一类(职业等级2),他们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中产阶级群体,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收入稳定,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把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生产运输和有关人员归为一类(职业等级3),他们接近于社会分层中的“蓝领”阶层,收入不高,但能养家糊口,通常被认为是社会的中下阶层。下表4中,摘录了三个不同社会地位职业群体的收入分解结果。从分解结果来看,在职业等级1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最为明显,收入对数之差为0.755;职业等级2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次之,收入对数之差为0.427;职业等级3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最小,收入对数之差为0.078。说明在三个不同层次的职业群体之中,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劳动者收入差距是递减的。从收入差距的可解释部分和不可解释部分所占比例来看,在职业等级1群体中,不可解释部分占69.9%,可以解释的部分占30.1%。在职业等级2群体中,不可解释的部分占69.6%,可以解释的部分占30.4%。在职业等级3群体中,不可解释的部分占1.3%,剩下超过98.7%都是属于可以解释的部分。这说明,在三个不同层次的职业群体中户籍歧视导致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收入差距是不同的。

综合上述两个主要分析结果,不难看出,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在工资收入上的差距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呈现出较为复杂分布状况。职业等级1群体中城镇户籍人口主要是政府、事业和企业单位管理者,而农村户籍人口则相对局限在规模较小的企业单位,不可能占据较高层次的政府、事业和企业单位管理者的职位。他们虽然在城乡社会各自的内部属于上层,但比较而言,农村户籍者收入水平要差很多。在职业等级2群体中也存在比较大的收入差距,从分解的结果来看户籍歧视也很明显。实际上,虽然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劳动者都有可能是专业技术人员,但在专业技术人员内部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农村毕业的大学生从事的可能都是比较低端的专业技术岗位,而城镇大学的毕业生则可能占据比较高端的专业技术岗位,尽管两者都接受过大学教育,且在职业上都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但在同一个职业大类中仍然存在着内部层级的区分,这种区分造成了事实上的歧视。在职业等级3群体中,城镇户籍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是最小的,而且大部分都可以被人力资本差异解释掉。事实上,蓝领工人职业一般是城镇户籍劳动力不愿从事的职业。加之,蓝领阶层的工作岗位大部分是由非公有制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在招募员工时更有可能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收入差距的原因较为复杂,在不同层级的职业群体中,人力资本要素和制度歧视要素的影响作用不同。现阶段,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已出现复杂的局面,在蓝领工人为主的低端劳动力市场中,由于户籍制度产生的歧视较少,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在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代表的高端劳动力市场中,由于户籍制度产生的歧视较多,市场开放程度较低。这意味着,目前的劳动力市场对吸纳农民工是有选择性的,这也是城镇人口巩固自身经济社会地位优势的方法和手段。总体来看,由户籍制度引发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就业歧视及收入差距的现象依然存在,但其歧视效用的大小依赖于职业等级。

四、主要结论

现阶段,随着党和政府在中国发展战略上的重新抉择,特别是《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这说明,户籍制度已经成为阻碍“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内需的最大障碍之一。本文研究则发现,在户籍制度这一显性的社会制度障碍之外,以职业分层为代表的社会结构也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更加隐蔽的影响着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按照以往研究的逻辑,单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视角来解释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可能会被一些看似“合理”的结论所误导。在不考虑职业分层的前提下,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收入差异大部分可以被人力资本要素的差异“合理”的解释掉。但现实中存在的“粘地板效应”和“天花板效应”却无法被合理的解释,其原因在于人力资本要素只有与职业位置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效用这一条件被研究者所忽略。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职业不仅仅是工作岗位,而且附着相应的社会资源,而掌控社会资源多的职业岗位显然能够为人力资本发挥效用提供有利条件。本文研究使用分位数回归方法证明,在不同收入等级中,人力资本要素发挥的效用有所不同。对高收入人群而言,受教育年限的效用更大,而对低收入人群而言,工作技能的效用更多,人力资本要素并未像以往研究理论所假设的那样发挥同等的效用。由此可以看出,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先决假设是有问题的,而在这两个理论中忽略的,却存在比较大影响的社会分层或者说职业分层不能被忽略。

据此,本文按照以往社会学界普遍接受的职业分层方法,在控制不同层次职业前提下,进一步分析了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收入差距,发现两者收入差距在不同层次的职业群体中并不是均匀分布的。在属于社会中上层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群体中,城乡户籍劳动者收入差距较大,户籍歧视占据了收入差距大部分。而在社会中下层的蓝领工人阶层中,两者收入差距较小,户籍歧视占收入差距的部分也小。通常而言,消除歧视带来的收入差异可以视为劳动力市场的开放,那么本研究一方面说明,社会结构和职业分层对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民工的收入差异存在着重要影响,且这种影响在以往研究中往往被忽略,社会结构是决定收入差异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另一方面,这说明城市社会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是选择性的开放。城镇户籍人口不愿意从事的底层职业对农村劳动者的开放程度较高,户籍制度对收入差距的影响较小。而属于中上层职业对农村劳动者还是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户籍制度对收入差距的影响较大。

进而,可以对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在职业收入、职业分布和职业流动做出总体性的解释。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仍然存在着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异,且呈现出职业等级越高,收入差距越大的状况。职业分层的影响比户籍制度的影响更为隐蔽,也更容易被研究者所忽略。对农民工而言,他们容易进入城市社会开放的底层劳动力市场,但是难以获得掌握较多资源的中上层职业,从而导致“天花板效应”和“粘地板效应”,把大量的农民工挤压在了城市社会中私营部门、低端职业和行业。职业分层影响的存在,实则意味,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是选择性开放的,即底层开放,上层区隔的模式,其持续存在对中国社会潜在的最大危害是可能出现一个禁锢的、与主流社会隔阂的庞大底层社会。而庞大底层社会在被构造和自我构建过程中,可能因为社会流动的停滞和贫困而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及问题,进而将形成某种文化,由此则会进一步加剧城镇族群之间的割裂,更加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和促进社会稳定。本文提出了与以往学者不同的职业分层视角来解读经济学领域的传统话题,难免有一定不足之处。但经济学与社会学研究视角的融合有助于清晰、透彻的分析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真实状况。展望未来的研究,应在劳动力人口与收入差异领域内引入社会学的结构性视角,推进学科之间在理论和方法上的融合,从真实的社会现实出发,避免出现对数据和模型路径过度依赖。具体而言,尤应重视中国当前出现的社会结晶化倾向,即与职业阶层固化相关的社会不公平在劳动力市场领域内传递、传导效应。在以往户籍歧视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在“倒T型”社会结构下,职业流动的向上流动机制和主要障碍,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以期能在“新常态”下同步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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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文韬.户籍制度保护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吗?[J].中国农村经济,2004(3).

[3]杨德才.论人力资本二元性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J].当代经济研究,2012(10).

[4]孙文凯,等.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1).

[5]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Becker,G.HumanCapital[M].Cambridge,Mas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5.

城镇人口范文3

[关键词]人口城镇化;空间城镇化;财政分权

一、文献回顾

受二元经济模型(Lewis, 1954; Fei and Ranis, 1961; Todaro, 1969)[1][2][3]的影响,学者们对中国城镇化问题的研究最初主要在于人口城镇化。叶裕民(1999)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化的弱质性,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弱质性,是中国人口城镇化水平滞后的经济根源。[4]朱宝树(2000)认为人口城镇化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体制问题。[5]钟水映、李晶(2002)把中国人口城镇化进程缓慢的原因归结于特殊的经济结构、分散的非农产业布局和城市结构认识偏差。[6]林毅夫(2002)认为中国由来已久的人口城镇化水平低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造成的结果,[7]持相同观点的还有陈斌开、林毅夫。[8]

随着城镇空间快速扩张,大量农地被征用,空间城镇化问题才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土地课题组(2005)通过案例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对城镇扩张的热衷,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它可使地方政府财政税收最大化。[9]陶然等(2007)从现有政绩考核、财政集权以及土地征用与出让体制上考察了中国城镇空间扩张的激励。[10]杜雪军、黄忠华(2009)利用1999-2006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论证了土地财政是导致中国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这些研究都以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为主要切入点,但较少明确提及空间城镇化问题,更没有同时对人口城镇化进程做出解释。[11]

也有部分学者对空间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的不协调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陶然、曹光忠(2008)认为,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及行政、财政体制使得地方政府大规模征用农地,户籍制度则限制了城镇人口增长。[12]持类似观点的还有蔡继明、程世勇(2011),他们认为,地方利益驱动与土地制度缺陷是城镇空间过度扩张的动因,城乡二元福利制度是城镇户籍人口增长滞后的制度障碍。[13]确实,人口城镇化与空间城镇化的不协调问题的成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如果能从一个统一的视角做出解释,可能更能加深我们对该问题的理解,从而更有效地找到解决办法。而且,上述综合研究只是理论分析,缺乏经验检验。本文将尝试从财政分权的视角 ,通过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研究,分析对中国人口城镇化与空间城镇化进程的影响,进而为二者的不协调问题提供一个统一的解释。

本文其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则对上述理论分析进行省级面板数据检验;第三部分则是结论性评述。

二、模型检验

(一)数据说明

在被解释变量方面,本文需要研究的是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的问题,因此,这个指标将由人口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复合而成。由于统计上的问题,不少省区在一些年份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率为负,因此我们不得不选用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作为空间城镇化的衡量指标。这种指标选取也与张耕田(1998)、李晋玲等(2007)和王家庭(2011)等人的研究一致。[14]-[16]这样,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与城镇人口的比值的对数序列(lurban),即为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的衡量指标。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把城市道路面积的增长率近似地看作了城镇建成区面积的增长率。

作为解释变量,财权分权方面的文献很多,其选取的指标也比较成熟,在本文中,我们将采用地方人均预算内收入与中央人均预算内收入比例的对数序列(lfisd)。该指标在不少文献中都使用过。除财政分权指标外,城镇化水平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选取以下变量以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它们是:

1. 经济发展水平。从以往的研究来看,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变量,相关文献不胜枚举。对于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研究,Chenery和Syrquin(1975)的成果最具代表性。[17]他们通过对101个国家1950-1970年间的有关数据进行回归,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Graves和Sexton(1979)、Davis和Henderson(2003)、周一星(2005)、陈彦光和罗静(2006)等都从实证分析角度论证了这个关系。[18]-[21]在此,本文选用实际人均GDP的对数(lgdppc)作为衡量指标。

2. 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转变是城镇化的重要动力。在工业化初期,工业的发展使得农业人口向工业部门转移,工业发展所形成的聚集效应能够带动城镇的发展;而当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之后,服务业的比重上升对城镇化进程产生了更大的拉动作用。因此,本文用非农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ind)来衡量产业结构,分析产业结构对于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的影响。

城镇人口范文4

关键词:城镇化 空间差异 相关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54-04

一、山西省人口城镇化的时间演进

1.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发展。伴随着社会和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以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为起始点,山西省城乡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全省地级市数量由4个增加到11个,县级市数量虽然略有上下浮动,但是近年来县级市数量稳定在11个。城镇人口总数由1978年的464.85万人发展到2014年的1962.32万人,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9.18%上升到2014年的53.79%,城镇化率提高了34.61个百分点。从发展历程来看,山西省城镇化发展大致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1990年以前城镇化处于稳步发展时期起,1990―1997年山西省城镇化基本处于缓慢发展阶段,1997年之后,山西省城镇化发展明显提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图1)。

2.山西省城镇人口布局的时空变化。比较2001、2014年山西省各县、市区的城镇化分布图可以清晰地看出,山西省各城市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较为显著,但在整体水平上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在整体上呈现出“中部地区城镇人口密集,东西两山城镇人口稀疏”的总体特征,有鉴于此,本文以城镇人口所形成的三大纵裂带为基础来进行城镇化的探讨,这三大纵裂带为中部盆地地区、东部太行山区、西部吕梁山及黄土丘陵沟壑区。

(1)中部盆地地区。中部盆地地区是指同蒲铁路沿线的串珠状盆地地区,自北向南依次为大同、忻州、太原、临汾、运城五大盆地,区内地形平坦,水源较为充足,交通便利,向为山西经济发展的重心区,该区内共有46个县级行政区,即:大同城区、大同矿区、新荣区、南郊区、大同县、怀仁、应县、山阴、朔城区、原平、忻府区、定襄、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榆次、太谷、汾阳、孝义、文水、祁县、平遥、介休、灵石、霍州、洪洞、尧都区、襄汾、侯马、曲沃、翼城、新绛、闻喜、夏县、盐湖区、稷山、河津、临猗、芮城、绛县、万荣、永济等县区。该区总面积478027.7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3.3%,人口1206.64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61.12%。

由于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提高显著,大多数的县级行政区的城镇化水平增长率超过80%,更有多数县市的城镇化水平成倍增长,如大同市南郊区、襄汾、翼城、闻喜、万荣、芮城等县市,增长比重均超过100%,尤其是在2001年城镇化水平在20%以下的绝大多数城市,在2014年城镇化水平档次都有所提高,城镇化水平小于20%的城市个数减少了14个,其他城镇化水平界限之内的城市个数也都有所提高,40%~60%的县域城市个数由2001的8个,提高到了2014年的15个。值得说明的是,由于外来人口的涌入,致使太原市各区的城镇化水平下降,因此,在今后的城镇化建设中,要着重解决市民化问题(表1)。

(2)东部太行山区。太行山雄踞于山西省东部,北起北拒马河谷地,南至山西、河南接壤的沁河平原。山势北高南低,大部分海拔在1200米以上。区内共有42个县级行政区,即:天镇、广灵、灵丘、浑源、阳高、繁峙、代县、五台、盂县、阳泉城区、阳泉矿区、阳泉郊区、平定、寿阳、昔阳、和顺、榆社、左权、武乡、沁县、沁源、襄垣、黎城、屯留、古县、浮山、安泽、潞城、长治城区、长治郊区、平顺、壶关、长子县、长治县、沁水、阳城、垣曲、平陆、高平、泽州、晋城城区、陵川等,总面积51114.07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4.12%,人口523.9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26.70%。

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从2001年到2014年增长势头不亚于中部盆地地区,增长幅度超过100%的城市有20个,尤其是天镇、广灵、灵丘、盂县、屯留、浮山、壶关、长治县,这些地区的城镇化增长率均超过200%,其中,灵丘两地的城镇化水平从2001年至2014年翻了将近四倍。该地区的多数县市城镇化水平仍集中于中低档,较2001年相比,2014年该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明显好转,城镇化水平在40%―60%区间的县域城市个数增加了10个,20%~40%区间的县域城市个数增加了9个,小于20%城镇化水平的县域城市个数减少了22个,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表2)。

(3)西部吕梁山及黄土丘陵沟壑区。吕梁山是黄土高原的东界,其西部为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晋西黄土丘陵沟壑区,区内地形崎岖,沟壑纵横,降水稀少,十年九旱,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共有31个县级行政区,即:左云、右玉、平鲁、偏关、保德、神池、河曲、五寨、岢岚、宁武、静乐、岚县、兴县、临县、方山、娄烦、古交、阳曲、交城、离石、柳林、中阳、石楼、交口、汾西、隰县、永和、大宁、蒲县、吉县、乡宁等县区,5783.02km2,占全省总面积的32.59%,人口239.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18%。

该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城镇化水平差距显著,不存在城镇化水平较为显著的城市,但较2001年相比,城镇化水平增长幅度较为显著,其中,保德、神池、五寨、静乐、岚县、兴县、临县、方山、娄烦、交城、中阳、石楼、汾西、隰县、吉县、乡宁,城镇化水平增长率均超过100%,其中,中阳县较2001年相比,城镇化水平翻了6倍,吉县翻了5倍,城镇化水平提高显著,小于20%城镇化水平的县域城市个数减少了14个,存在于40%~60%城镇化水平区间之内的县域城市个数增加了11个,60%~80%城镇化水平区间之内的县域城市个数,由原来的空白增加到了2个(古交、中阳),离石的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81.86%,其他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则有待提高(表3)。

综上所述,自2001年至2014年,山西省绝大多数的城镇化水平都有所提高,但城镇化水平仍集中于中低档次(20%~60%),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山西省的城镇人口集中于中部地区,形成“中间厚,两边薄”的城镇化发展现状,“边缘化”显著,在今后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边缘地区的城镇化问题,以此才能在整体上提高山西省的城镇化发展水平。

二、山西省人口城镇化的空间差异

1.城市化地区差异显著。2014年,山西省的城镇人口增加到1962.32万人。从地级市的情况来看,2014年城镇化率排在前三位的是太原市、阳泉市和大同市,城镇化率分别为84.25%、64.95%、60.04%;后三位分别是吕梁市占44.67%,忻州市占44.66%,运城市占44.45%(图2)。但从各个地级市的城镇人口占全省城镇人口的比重来看,阳泉市的城镇化率排在全省的前三位,但阳泉市的城镇人口数只占全省城镇人口数的4.61%,朔州市的城镇化率为52.15%,但朔州市的城镇人口数只占全省城镇人口数的4.66%,相反,运城市的城镇化率为全省最低,但运城市的城镇人口数占全省城镇人口数的11.89%(图3)。

由于不同区域间受地理环境、历史条件、自然资源、经济基础、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山西省各地区城镇化水平发展极不平衡,在行政区域上表现为中部、东部和北部高,东南部次之,南部和西部低的特点。2014年位于中部的太原市和阳泉市,城镇化率分别为84.25%和64.95%;北部的大同市和朔州市,城镇化率分别为60.04%和52.15%;东南部的长治市和晋城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8.46%和56.49%;南部的运城市和西部的吕梁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4.45%和44.67%(图4)。

从表8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位于太原市境内的古交市高于其他县级市,甚至高于其他地级市,城镇人口比重为73.56%,地级市当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长治的城镇人口比重低于50.00%,而县级市则只有汾阳较低。主要是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镇化发展基本处于一种平面扩张的发展状态,城镇人口增长主要来自于新的小城市与建制镇设置,而高等级的城镇人口增长相对缓慢。

2.城镇体系规模等级齐全,但中等城镇数量少、规模小。山西省城镇体系规模等级齐全,规模层次相对完善,城市数量呈金字塔型分布,而城镇人口呈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以2014年县级市以上行政单元的城镇人口计算,全省Ⅰ级(≥200万人)、Ⅱ级(100~200万人)、Ⅲ级(50~100万人)、Ⅳ级(20~50万人)、Ⅴ级(≤20万人)共五个规模级别的城镇,数量结构为4∶5∶2∶6∶5,人口规模比例为29.97∶109.77∶14.94∶6.80∶13.46。

1978年,全省共设4个地级市和3个县级市,随后历经变化,现辖太原、大同、朔州、阳泉、长治、忻州、吕梁、晋中、临汾、运城、晋城11个地级市,共85个县,以及古交、潞城、高平、介休、永济、河津、原平、侯马、霍州、孝义、汾阳11个县级市,23个市辖区(表4)。

按照国家城市建制标准,人口数大于200万的特大城市有太原、大同、运城、临汾四个地级市,占全省城镇数目的18.18%,人口比重为51.34%,人口数介于100万到200万的大城市有5个,占全省城镇数目的22.72%,人口比重为39.39%,人口数介于50万到100万的中等城市有2个,占全省城镇数目的9.09%,人口比重为9.27%,人口数低于50万的小城市占全省城镇数目的22.72%,而人口比重仅为4.05%。

从不同规模等级城市的人口变化情况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以11个地级市为例,城市人口增加幅度分别为:太原1.72%,大同1.85%,阳泉0.77%,长治2.16%,晋城6.12%,朔州7.89%,晋中2.50%,忻州3.80%,临汾4.25%,运城5.29%,吕梁5.53%。从11个地级市的增加幅度可以看出,山西省的城市人口数量在大幅度的增加(表5)。结合当前城市建制标准,假定历年都是22个城镇,忽略原始区划可以发现:特大城市数量增加了4个,为太原、大同、运城、临汾四个地级市;大城市数目不断增加,由1978年的1个增加到2014年的9个,城镇人口比重也从24.6%增加到90.73%;中等城市增长缓慢,1978年以来仅增长1个,但城镇人口比重却从1978年的13.5%下降到2010年的9.27%,平均每年下降0.13个百分点;小城市无论城市数量,还是在城市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均有大幅度增长,其地位不断提高(表6)。

3.中心城市首位度偏低,城镇化发展结构失衡。太原作为山西的省会,要率先发展,就需要实施首位度提升战略,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当前,太原的城市功能相当部分只限于为本城市服务,与国家规划的太原都市圈中心城市的要求相差甚远。要适应现代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要求,有很多工作要做。在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功能分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金融信息、商贸流通、科技研发、产业创新、知识进步、文化服务和健康服务等功能和宜居水平方面,还未形成超越自然地理范畴,在太原都市圈及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并未体现出应有的资源、产业、科技、金融、人才、交通、商贸、信息等多层面的引领带动效应。与众多资源型老工业城市类似,当前太原面临很多困难,如土地等自然资源约束,生态环境压力居高不下,城市基础设施落后,老城区、城中村及矿区居民住房改造任务艰巨,创新型人才短缺等问题。另外,太原的投资吸引力居中部地区各省会城市末位,也是影响城市功能提升的重要因素。

三、推进山西城镇化优化发展的基本对策

1.率先发展太原都市圈。根据《山西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一核三圈三群规划》,太原都市区作为“一核三圈三群”中的“核”,处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不论是城市的发展速度,还是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山西省内都是位居首位。强化太原省域中心地位,支持太原都市区率先发展,加强太原都市区与阳泉、忻州、吕梁以及孝汾平介灵组群的联系,提高四个城镇族群的辐射带动能力,全力打造太原都市圈,有利于充分发挥太原都市圈的集聚效应和带动效应。通过太原城市圈的发展,带动区域产业的结构与布局优化,促进现代的物流业和服务业向好向快发展;充分发挥周边旅游资源优势,完善旅游业的服务体系;最终通过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城镇建设的一体化,资源要素的一体化,实现太原都市圈的率先发展,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带动和引领意义的城市圈样板。

2.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能力和集聚效应,进一步加速以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镇群为支撑,11个地级市为核心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围绕以大运线和北同蒲线为轴,以大同、朔州为中心的的晋北城镇群;以大运、同蒲线为轴,以临汾、侯马、运城为核心的晋南城镇群;以太焦综合通道为轴,以长治、晋城为核心的晋东南城镇群开展建设,加快推进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城镇群发展,从而借助城镇群的快速发展带动城市圈核心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在城镇群建设过程中,合理统筹城市基本功能,积极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努力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使中心城市真正的成为带动整个市域发展和城镇群构建的核心。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先导效应、组织效应和集聚效应,不断提高整个区域的城镇化水平,形成具有山西省特色的区域城市联动发展格局,从而全面提升山西省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益。

3.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大县城”战略就是把县级市或者县城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重要切入点,逐步引导优势资源和产业要素形成聚集效应,最终实现优化提升县域城市化水平和发展环境的目的。首先,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处理好煤矿沉陷区的治理、工矿棚户区的改造以及新建煤矿的生活区的安置落实工作,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区整合,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大县城。其次,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着重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水平,大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的吸引力和聚集力,从而带动县域经济快速的发展。最后,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要实现县城建设与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区急剧,扩大产业和人口的规模;要加强县城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城的功能,提高县城对人口和生产要素的吸引力;逐步增强县城的一二三产协调发展,城镇建设人口增长协调发展,县城经济辐射能力显著提高的县域发展增长极。

4.大力推进“百镇建设工程”。重点在城市圈、城镇群、中心城市周边打造一批有产业、有人口、成本低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心小镇,围绕增强各个小城镇自身发展能力的核心要素,着力构建一批工矿型小、特色旅游型、物流交通性、休闲商贸型、“三农”服务型小镇,,按照市政标准新建或者改造镇区基础设施,完善镇区基础服务功能,同时加强镇区第三产业服务功能,满足周边群众的发展需求,结合移民搬迁和城乡建设,统筹发展,逐步使其成为农村地区发展的核心,从而推进“百镇建设工程”。另外,加快资源型工矿区的转型发展,探索“以矿建镇”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形成以生态优化、环境修复为重点,以资源整治、产业升级为目标,产业转型带动城镇发展的新路径。

参考文献:

[1] 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 魏后凯.现代区域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500-501

[3] 安洪.山西人口现代化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理论探索,2007(2)

[4] 李炜,刘微.加快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化建设――山西省农村城镇化建设研讨会综述[J].2010(20)

城镇人口范文5

关键词:人口迁移;延迟退休;合理退休年龄

一、文献回顾

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国内学术界进行了大量讨论。姜春力等提出2016年启动改革,2031年以后统一实行男女65岁退休和累计缴费35年领取全额基础养老金的政策。邵国栋等基于生命周期理论,提出了分三步延迟退休,2010-2030年将女性退休年龄每2年增加1岁,直至60岁;2030-2045年采取每3年延长1岁,将男女退休年龄同步延长到65岁。李保华认为实行延迟退休的最佳时段在2030年左右,65岁作为一个参考线,可以设计60岁至68岁甚至70岁的弹性机制。朱波在实证分析合理退休年龄的确定机制后,认为应推行温和的延迟退休方案,即分阶段延迟退休年龄,到2020年将男性退休年龄设为63岁,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年龄分别设为60岁和55岁;到2030年将男性退休年龄设为65岁,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年龄统一为60岁。合理的退休年龄应在充分考虑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劳动贡献后,结合退休年龄的影响因素进行修正。席恒等根据我国实际退休年龄的现状,认为宜采用以工作年限为基础,即采取“95(99)=标准退休年龄+工作年限”的思路,在“95制”、“96制”、“97制”、“98制”和“99制”五个方案中进行优选渐进。

国外也有相关的研究。约翰(John)等研究发现,调查者期望的最早和最晚退休年龄差值在4.6岁,如果自己能够负担起退休后的生活开支,29%的人愿意正常或提前退休,实际上这些能够负担生活开支的早退休人口,早于平均水平2.41岁。同时该研究探讨了提前或延迟退休预计在储蓄、健康和享受方面的得失,从实验研究得出个体退休选择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延迟贴现”这一因素,也即退休期望决定了退休的首选年龄。达斯曼(Dustman)和托马斯(Thomas)通过测算发现雇员工作超过62岁时个人的福利将会随年龄增长而减少,而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4岁时可以将大约60%人口的退休高峰向后延迟,这将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维持和稳定有重大意义。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术界对延迟退休年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忽视了人口迁移对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影响。我们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视角探讨人口迁移对迁入地退休年龄政策的影响效应。这里虽然仅仅考察对迁入地的影响,但实际上对迁出地的影响效应是相同的;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角度,对迁出地的影响区别在于对退休年龄政策的调整不是延迟而是提前。

二、人口迁移对迁入地人口结构的影响

人口因素是影响退休年龄的最主要的因素,然而在人口因素中除了人口出生率、死亡率等基本因素,在中国当前人口流动频繁、区域之间合作更加紧密的F状下,人口迁移带来的人口结构变化也必须加以考虑。

1.影响因素

影响人口变动的因素包括内生因素和外部因素,但发挥主要作用的是内生因素,主要包括:出生率、死亡率和人口迁移率。人口迁移率是指某一地区在单位年度内迁入和迁出人数与总人口数的比率。人口流动性越大,人口迁移对人口变动的影响也会逐渐变大,因此本模型将考虑人口迁移因素。对于外部因素,由于涉及内容较多,变化难以掌控,本研究不作考虑。

2.前提假设

3.模型建立

一个地区的人口数是由本地区的人口总数加上当年的新出生人口数和迁入人口数,减去死亡人口数和迁出人口数之差得到,因此可得一个地区n年的人口数为:

4.参数设定

(1)分性别死亡率和各年龄段人口数据取自六普的《全国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的相关统计数据》,0-14岁人口为2.224亿人,约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亿人,约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亿人,约占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亿人,约占8.87%。

(2)采用中国保监会颁布的2000-2003年经验生命表中分年龄性别的人口死亡率,作为本模型测算时需要的死亡率,并且假设了未来时期死亡率保持不变。

(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口生育率平均水平为1.63。本模型采用该数据,并假设未来一段时期内该比率保持不变。通过测算求得2000-2010年间全国出生人口平均性别比为118.54。

(4)净迁移人口数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分性别迁移人口数据为基础,相比2010年公布的迁移人口的部分数据可以看出乡村进入城镇的人口比重增加了13.5个百分点,中西部向东部迁移人口数增加了2.4个百分点。迁移人口仍然集中在15-40岁之间。本文采用2000年分年龄分性别的迁移人口数,在考虑自然增长和迁移率情况下分别对城镇人口进行中短期预测。

5.测算结果及分析

(1)全国人口自然数量预测。根据上述模型和相关参数的设定建立初始数据表,并根据所需测算的人口结构和假设填入相应的初始值,包括初始人数、死亡率、性别比、生育率、迁入人口、迁出人口,运用MATLAB软件建立我国x年期人口预算的M文件(即用MATLAB运行以上模型所需的包含命令的脚本文件),其中x∈[1,25]。根据上述程序进行运算后,得出自然增长状态下我国2000-2025年的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从图1可以看出,人口总体上处于不断增长之中,但在2024年以后会略有回落。图2给出了在自然增长状态下2000-2025年的分年龄段全国人口情况,可以看出,在未来人口增长过程中,人口的峰值不断向高年龄段移动,而且曲线越来越陡,可见未来我国的老龄化程度还将继续加深。

(2)考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下全国人口数量预测。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全面放开二孩的人口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未来的人口增长趋势有所影响,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16年上半年出生人口比2015年同比增加了6.9个百分点,其中二孩仅占到约40%,多位专家根据中国国情及全球人口发展趋势预测,全面二孩政策实际上并不会改变未来总体人口增长的趋势。如人口学家黄文政认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出生率必然下降不会受到人口放开政策的影响,预计“全面二孩”实施后每年带来的新增人口约300万一800万之间,估计中值为500万,生育高峰将出现在2017年,此后递减。按此推算,在原有人口预测基础上增加人口政策变量,预测结果如图3所示,实际总趋势是只在10-25岁之间的人口有所增加。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2015年出生人口为1655万,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比2014年减少了32万。林采宜和刘郁根据实证数据预测到2030年时,0-14岁的人口占比较政策初期将提升2%,总体上对我国人口结构影响不大,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问题。本研究主要针对中期人口预测,因此开放人口政策在中短期内对人口结构的影响不显著。

(3)考虑迁移率的城镇人口数量预测。在测算城镇人口数量时,全国范围内不存在因迁移问题造成的人口变化,但具体测算城镇人口就要考虑人口迁移率的影响。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描述,未来城镇化率还将保持较高增长,中短期内我国迁入城镇的人口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

在全国人口自然增长模型下测得不同迁移情况下分年龄城镇人口数量变化趋势,如图4。并进一步测得不同迁移情况下城镇总人口在未来的数量变化,如图5,对比实际数据,测得的城镇人口数量低于实际人口数,这是因为城镇人口的增长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非自然增长人口,也就是迁移带来的人口变动。通过对比图4四种情况下城镇人口数量的变化,可以看出迁移人口增长率对我国城镇人口结构的变动极具敏感性,且对比迁移人口增长率为10%和20%的情况可以看出,20%迁移增长率下20-40岁年龄段的人口比重明显更高(见图4(c)、图4(d))。

三、人口迁移对退休年龄的影响

测算合理的退休年龄,从劳动者个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平性角度来讲,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为测算标准最为合理和公平,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1.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要素

尽管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要素很多,但是退休年龄作为最主要要素对收支两方面都有影响,并且具有较大的敏感性。因此从养老金的收支平衡角度来分析退休年龄调整也最具有合理性。此外,在以退休年龄为主要影响因素的养老金收支平衡模型中,必须要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包括人口相关因素,如平均预期寿命等以及工资增长率、利率、社会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等。

a为平均预期寿命;d为死亡年龄;k为初始就业年龄;e为退休年龄,e>k,e∈z;c为总缴费率;c0为个人缴费率;c1为企业缴费率;R为工资增长率;R(i)为第i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t为养老保险的总替代率;t0为个人账户替代率;t1为养老金平均投资收益率;Pn(i)为i年n周岁的城镇职工参保人数;w(i)为社会平均工资;w0。为初始工资水平;a为养老金调整系数,a∈(0,1);M(i)为i年养老金缴费总额;N(i)为i年养老金给付总额;J为个人一生养老金缴费及增值总额;L为个体一生领取养老金总额;L(i)为个体退休后第i年领取养老金费用额。

2.基本假设

本研究作如下假设:只针对我国现行的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收支方式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且只考虑参保者中的“新人”,不考虑需要过渡性养老金支付的部分人员;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测定;假设养老金的收支不涉及财政补贴等其他形式的部分;假设职工的起始就业年龄一致,退休年龄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致;假设职工初始就业年龄即为养老金缴费开始时间,且缴费至退休结束;假设模型中忽视退保和自愿提前退休人口因素,并且人口规模的测量只考虑人口出生、死亡和迁移因素,其他影响人口变动的因素不作考虑。

3.模型建立

首先,要以一个人一生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平衡为基础,即参保者个人一生缴纳养老费用的总值要与个人一生领取的全部养老金费用总额保持均衡,也就是:L=J,为使其有整数解,将其修正为:

min

J-L

个体从初始工作年龄开始缴费至其退休,那么初始缴费年龄K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到退休时的累积额为:C0W0(1+t1);以此类推,n岁时个人所缴纳养老费用到退休时的累计额为:C0W0(1+R)(1+t1);e-1岁时的累计额为:C0W0(1+R)(1+t1);那么自参加工作以来各个时期的个人缴纳养老金及其增值的累积额为:

其次,从个人养老金收益方面看,假设个人在预期寿命范围之内能领取完所缴纳的全部养老金及其收益,并且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账户中的养老金假设仍按照固定收益比率M行积累,假设第一年领取的养老金为L1,那么第二年领取的养老金即为L1(1+t1),第三年为L1(1+t1)2……,以此类推。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退休后领取的第一年养老金基数为退休前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因此第一年领及的养老金又可表示为L1=t0w0(1+R),那么个人一生所领取的全部养老金总额即为:因此平衡测算模型即为:

由于对合理退休年龄的测算需要对不同退休年龄下的社会养老保险收支状况进行测量,选取一个目标年龄区间x(x≥k,x∈z),当某一年龄上一年度的养老金累积额与本年度的收支差额相等,则表示收支处于平衡状态,即:

4.参数设定

由于我国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考虑到制度的持续性和现实性,以及研究的可及性和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预期,结合本研究期望的研究目标为中短期,因此设定目标年限为15年。选取1980-2013年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平均增长率数据。假设未来工资增长率维持在一个稳定的增长幅度内。对2000年以后数据求平均数,从而测得工资增长率的取值为13.66%。

根据此工资增长率,运用MATLAB软件中的polyfit函数进行最小二乘法拟合,得到多项式拟合阶数为四次时拟合优度达到0.999,因此可得社会平均工资的预测模型:由此模型可以对职工未来的社会平均工资进行预测并反映其变化趋势(见图6)。

根据柳清瑞的研究,我国养老金替代率以1%的速度递减,由于该研究其他数据与本研究较为类似,且研究目的一致,因此这里采用此研究的相关数据进行测算。养老金缴费率按照我国现行规定c0=0.08,c1=0.2,c=c0+c1=0.28。养老金调整系数取中间值a=0.5。关于养老金征缴比例,2010年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征缴比例为87.7%,鉴于我国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趋势,设定90%作为模型测算的参数值。

初始就业年龄、平均预期寿命据前面论述,分别设定为22周岁、73周岁。失业率按近十年城镇职工登记失业率的均值4.15作参数,投资收益率按我国当前长期国债的利率5%为基准。

四、主要结论

根据以上模型建立和参数设定,选取2010-2025年区间,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编程求解,首先根据参数设定测算出这一区间的人均缴费和发放总额,然后对人口预算的M文件运行测算,得出这一区间内我国的人口情况,结果如下。

第一,当e∈[50,70]时,假设男女同龄退休,当征缴比例一定时,在不同迁移人口增长率下,养老金的收支余额均随着退休年龄的提高而扩大,但达到均衡点的年龄不同,如图7、8所示。

第二,当e∈[50,70]时,假设男女不同龄退休,按照20%的迁移率,同时设定按照男性比女性大5岁退休进行测算,可得在养老金基金收支平衡下的中短期退休合理年龄为女性61.312岁,男性65.027岁,如图9、10所示。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我国的城镇职工退休年龄受到人口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当人口以10%的速度迁移时,迁入地的退休年龄为64.972岁;当人口迁移速度为20%时,迁入地的退休年龄为62.615岁。为了保证政策执行的便利性,同龄退休条件下人口迁入地的合理退休年龄点为65岁或者63岁,分性别设置退休年龄下男性为65岁,女性为61岁。至于究竟选择何种退休年龄,这主要根据人口迁移速度和性别比来判定。

五、对策建议

1.允许地方具有制定退休年龄政策的一定自

当前我国没有实行全国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地区之间不仅无法相互调剂,而且地方财政承担着本地区基金不足时兜底的责任。并且,人口迁移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状况产生巨大作用,对迁入地具有推动基金收支趋于平衡的作用,但对迁出地来说,则使得基金收支更加不平衡。同时,人口迁入地都是经济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实力雄厚,而迁出地基本上都是人口大省,属于经济发展中等地区或欠发达地区,本地财政实力相对薄弱。为了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应该采取更加灵活的退休年龄政策,给予各地一定的自,允许人口迁出地加大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力度,同时也允许迁入地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推迟实行或者降低延迟的力度。

2.废除强制性的正常退休年龄政策

城镇人口范文6

一、*人口转移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

(1)*农村人口转移现状。*县地处浙南山区,交通落后、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1984年先后被列为省级和国家级贫困县,1997年实现基本脱贫,*年实现全面脱贫,但仍属全省25个欠发达地区。*的贫困主要集中于农村,贫困的主要根源在于人多地少和恶劣的环境。农村贫困和对城市预期收入成了农村人口迁移的强劲的推动力。在*农村人口的迁移已有悠久的历史,最初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出现,经历了从自发、无序、小规模的民间个体行为逐步走向自觉、有序、有计划、有规模的政府行为,从单纯向外输出到内聚外迁相结合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养家糊口为目的的季节性外出型转移。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前,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并未显现,但是农民几千年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并没有使他们实现富裕,微薄的收入使一些家庭难以糊口。为了谋生,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只得在农忙之余外出赚钱。这些劳力外出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分散性,主要以能工巧匠为主,如泥水工、篾匠、打铜工、弹棉工等等。

第二阶段,以脱贫为目的的常年外出务工型转移。自改革开放至上个世纪90年代,各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受地域条件限制,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就地务工甚少,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就业和日用消费品供应日益纳入商品化轨道,城乡之间收入水平差距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大,促进农民向外转移。这时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带动农村人口转移明显增加,大量农民纷纷走出山门到外地打工。这一时期主要以泥水刀、裁缝刀、理发刀“三刀”为主,尤其是泥水刀建筑劳工为主,据统计,1990年,全县建筑劳务输出1.21万人次,总收入3582万元。还被国家建设部、农业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为全国建筑劳务基地县。

第三阶段,以致富为目的的经商办企业型转移。部分劳务输出人员在城市从事各种工作,长了见识,解放了思想,增强了商品经济观念,同时也积累了一定资金,掌握了一定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开始从以出卖劳力为主务工型向经商办企业型转变。他们通过亲帮亲,邻带邻,带动一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农村人口群体带动型的转移模式。据不完统计,目前全县外出人员达8万多。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广东及浙江主要发达城市,从事服装加工、建材销售、茶叶销售、房地产开发、美容美发等等,年流回资金5亿元以上。

第四阶段,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的有组织型转移。为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县积极实施下山脱贫工程和农民知识化工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实现农民异地发展和向非农产业转移,这是实现农村人口快速迁移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行为。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的“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的要求,于1995年6月制定了《*县下山脱贫实施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全面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下山脱贫工作,1995年-*年,全共实施下山脱贫点建设219个,转移农户8869户,人口37021人。*年,为切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了“农民知识化工程”,在全县搭起一个提高农民就业和创收能力的培训平台,成效显著。*年培训人员5867人,组织输出就业农民3812人;*年组织输出就业农民7551人。

(2)制约农村人口转移因素。近年来,我县农村人口转移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我县农村人口转移还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农村人口的有效转移,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的战略方针,轻纺工业和第三产业相对滞后,提供的就业岗位少,难以满足城乡就业的需求。资金的原始积累采取“以农养工”的方针,用“剪刀差”等办法,从农村抽走资金,用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而对农民,采取行政手段,实行严格的城乡隔离政策,形成封闭的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民关在城门之外,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低效率劳动,致使大量的劳动力长期封闭在农村,不能流动,阻碍农村人口的转移,制约城镇发展。

二是农村人口素质影响。我县农村人口素质较低是影响农村人口有效转移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低,更加制约了劳动力转移带来人口规模转移。据调查,目前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外出农村劳动力占外出总劳动力的52.7%,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47.3%,其中高中以上仅5.4%,大中专以上仅占0.85%,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劳动力数量更少。低素质的劳动力难以胜任需要一定专业知识、劳动技能的工作岗位,只能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低的行业。同时我县农村中就业观念落后,竞争意识薄弱也制约农村人口转移。我县农民对城市高素质、高层次的技术、管理型岗位不能胜任,但对工作时间长、收入低、体力型特别是苦、难、累、脏的工种又不愿干,宁可在家闲赋等待就业机会。另外*人在外就业大多通过亲朋好友帮忙介绍,相当部分人观念落后,缺乏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上岗的勇气和耐心,丧失了一些合适的就业机会。

三是户籍和土地制度的制约影响。现行户籍制度虽然有所改革,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身份、就业、住房、劳保、福利等方面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农村人口流入城镇,在现行户籍制度的约束下,无法取得与当地市民平等竞争的权力和待遇,给他们在吃、住、就业、小孩就学等方面造成许多困难,使他们在城镇就业的成本加大,无法在城镇长期稳定就业,形成回流。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实行,在联产承包的实施中,土地基本是按人头平均分配,且土质肥瘠搭配,按人头平均的。在农村无论是做工,还是经商,都平均分配一份土地。现行土地制度的非流动性制约了城镇合理布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人口的转移。

二、*县城市化发展现状与制约因素分析

(1)*城市化发展现状。1998年12月十次党代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战略决策,1999年我县委十届五次全会扩大会议上提出,发展我县经济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发展效益农业,二是旅游开发,三是推进城市化。近几年来,我县掀起一个推进城镇化的建设。从*县城镇发展进程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从纵向看,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吸纳农村人口转移能力进一步增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年*县城镇常住人口为78704人,城市化水平为28.1%,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人口城镇人口增加了39148人,城市化水平提高了15.3个百分点。全县建制镇从1990年6个增加到*年11个,增加5个。近几年来,各主要乡镇开发小区、下山脱贫小区以及水、电、路等城镇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建成了罗阳北门洋开发区、马头岗下山脱贫小区、桃花园安居工程、泓文花园、鱼塘开发小区、司前峰门整乡搬迁工程、雅阳和平洋下山脱贫开发小区、仕阳上沙江下山脱贫小区、筱村溪滨下山脱贫开发小区等一批小区,开工建设罗阳城东住宅小区、西门商住小区、新城区;建成了52省道*段工程、珊溪水库库复建公路、三插溪一、二级水电站、洪溪一、二级水电站、仙居水电站、110Kv雅阳输变电工程、35Kv泗溪、彭溪输变电工程、职业成人教育中心、七中高中部、新城小学、育才中学、邮政大楼、电信大楼,开工建设58分泰线改建工程、新城大道、泰一中迁建等一批工程,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大为改善,吸纳人口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详见1990-*年主要城镇常住人口变动情况表1)。

从横向看,*各镇城镇化水平不均衡,与发达地区相比有差距。九十年代以来,*县集镇建设快速发展,强化了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各镇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不均衡。在11个建制中,县城罗阳镇最高为87.9%,百丈镇最低仅为13.4%。近几年,我县积极推进城镇化的重大发展战略,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促进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来抓,城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全市各县(市)相比差距比较明显,*年*城市化水平28.1%,仅比洞头高2.8个百分点,但比全市平均水平低了23.4个百分点(详见温州各县。

(2)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是行政区划制约。*人口34.7万人,设36个乡镇,532个行政村(未调整前),平均每个乡镇面积48.9平方公里,人口9647人。在36个乡镇中,2万人以上的仅有3个,1-2万人的有7个,5000-1万的有15个,5000以下的有8个,其中3000人以下的有3个。行政区划导致了各乡镇在发展过程各自为政,难以协调。

二是产业制约。我县的工业化程度较低,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几个建制镇几乎没有严格意义的工业,集镇中的居民大多依靠农业而生存,这些乡镇并非是由人口、资金、资源、信息等生产要素经市场调配而成的集镇,更多的是因为行政的原因而设置为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城市功能薄弱,集镇自我吸纳发展与辐射功能尚未真正形成。

三是资金制约。城镇建设需要巨额资金,道路、桥梁、供电、供水、公园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多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我县本身就是欠发达地区,资金捉襟见肘,完善公共设施的成本,地方政府和群众的财力难以承受。

四是政策体制制约。由于现行财政政策、户籍制度、土地政策、社会保障制度、计划生育政策等配套改革的滞后,也制约了城镇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三、*农村人口转移推拉因素分析

(一)农业增潜困难,农民收入水平低和农村自然条件成为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推力。

1、传统农业增潜空间十分有限促进农村人口转移。以粮经比例、种养比例调整为重点的平面式结构调整已基本到位,农产品价格已呈下降趋势,进一步挖潜的余地已十分有限。农业结构调整,促使农民什么赚钱种什么,局部范围内或短期内可增加农民收入,但由于合成谬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极容易导致结构趋同,增产不增收。同时农业产业化要求产、加、工一条龙,但由于企业与农业生产者有着不同的利益导向,合同或协议的约束力不强,很难成为利益共同体,也很难促进农民增收。从33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调查资料显示,*年全县33个欠发达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485元,其中农业收入为385元,仅占农民收入的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