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范本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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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范本

中标通知书范本范文1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现就项目的

劳务分包事宜进行询价,现邀请

前来参加询价。

1.项目名称:

2.分包预算:

3.采购内容(详细清单见报价单(样本))

分项名称

施工部位

工程量

备注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4.劳务分包商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公司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

日起至

日止。

地点:

6.评审办法:

在劳务管理、劳动力、技术等要求符合项目所需要求的情况下,采取总报价最低者中标

7.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报价单(样表)

2.合同范本(请根据劳务分包类别自行套用公司合同范本)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报价单(样本)

询价人: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分项名称

施工部位

工程量

不含税单价(元)

小计(元)

合计金额: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为

元。

提供增值税

发票。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被询价单位盖章:

合同范本(请根据劳务分包的类别选用公司的合同范本)

劳务采购询价结果会签表

项目名称(盖章):

采购内容

分包商最终报价:

1.

(分包商名称):最终报价为

元。

2.

(分包商名称):最终报价为

元。

3.

(分包商名称):最终报价为

元。

询价结果:

(分包商公司名称)

最终报价总金额最低,拟定

(分包商公司名称)

为中标供应商。

询价小组成员意见

成员

意见

签字

项目经理

责任工长

劳务员

公司审核意见

部门

意见

签字

劳务管理部

分管领导

询价结果公示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已于

日询价完毕,询价结果如下(单位:分):

*****

最终报价金额最低,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最终报价金额第二,为第二候选人;*******最终报价金额最高,为第三候选人。当中选人依法被确定为中选无效时,则按中选候选人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选人。

公示时间:

日至

日。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纪委(监察)办公室

02864661687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询价结果通知书

公司:

经过我公司综合评审,贵方在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询价中,获得本次劳务分包。请贵方在

日前持本通知书到我公司

项目部商谈劳务分包具体细节,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顺祝商祺!

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

(加盖项目章)

中标通知书范本范文2

关于投标法人委托书

尊敬的_________公司:

兹有_________公司法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特授权委托 _________同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_________ 供应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及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特此授权委托。

公司名称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签字: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投标法人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授权效期:投标有效期至招标采购周期结束。

授权范围:递交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投标,议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机构认定的相关工作内容。

该被授权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条款文件,我公司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字) :_______

被授权人(即投标人代表签字) :_______

邮 编: 传 真: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投标法人委托书范本

项目名称: _______ 日 期:_______

致: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

______(授权人姓名)特授权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

中标通知书范本范文3

一、招标的项目:______________

二、招标的范围:______________

三、投标方须知:

1、具有法人的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开具运输发票,有物流或货运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无论投标的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

资料,

可能导致投标被拒收。

4、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人的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2、按_______报价单(开票价)

3、投标方应提供公司介绍、优势、服务承诺、保险及赔偿、经营业绩、已有客户等材料

4、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5、投标单位自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存完好加盖印章提交。封皮上写明招标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方式。

6、结算方式

五、如有投标意向的公司,请及时与我方电话联系(见所附电话号码),并告知你方的电子邮箱地址,我方将“报价清单”发给你方。

六、招投标议程

1、当场揭标,检查必备资料,公开唱标。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

2、当场公布中标单位。

3、1-2日后书面下达《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其他未中标者,对未中标的原因不做解释。投标书概不退还。

4、签订合同书。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单位应合理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2、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试用,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保留追赔损失的权利。

3、本次招标结束后,如中标项目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招投标单位协商调整中标价格,若协商不成,解除双方的购销关系。

4、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开标前两天。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午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17招标书范本二

本着“节目立台、人才兴台、开放办台、创新强台”的办台方针,现对xx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广告经营实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xx县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名称:xx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广告经营权竞标

三、招标类别:广告经营竞标

四、经营年限:三年

五、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用有声有底价方式竞拍,不达底价不成交。

(来自中国招标网)本次竞标只报起拍价,竞标起拍价为:45万元/年,最高报价是否达到底价由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县公证处公正人员现场监督。

六、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20%

七、经营范围: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商业广告及收费性节目全部由人经营,实行整点或半点广播广告时段,当前时段广告资源为每天105分钟。

八、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与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当天向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缴纳中标额10%作为风险保证金,人无违约行为期满后如数归还人(不计利息)。

2、合同期间,广告经营人必须依法经营电台提供的广告时段,广告内容、形式不得违背《广告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制作的广告由人提供文案,经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审查后,由电台无偿制作、上传、播出。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停播的公告时段后补。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接受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3、合同期间,广告经营人所有税收及相关费用均由人承担。

4、电台现有人员工资福利由盱眙县广播电视台发放,如果人须增加人员、设备等费用自理,期满后由人自行处理。

5、人每月5号前按年度应缴纳费的1/12进行缴纳。如不按时缴纳,视为人违约,我台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解除资格。

九、参与竞标人报名要求:有正规工商登记的各类广告企业或广告人。

以往经营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人员不得报名。

十、报名须知:

1、投标申请人携带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3、竞标保证金:参与本次竞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存竞标保证金五万元,报名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其余方式均为无效)。不缴存保证金的不具备竞标资格。中标人保证金公示期(三日)满后可转作风险保证金或承包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相关费用:报名人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200元,入场证费50元(每证限2人入场),以上2项费用缴后不退。中标人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须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缴纳三年中标总额0.8%的中标管理费。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月24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报名地点:盱眙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镇淮河东路108号)一楼服务大厅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电话:

0517-88220123;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7-83430106;联系人:陈女士

十一、竞标时间、地点:

1、竞标时间:2011年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2、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银行:xx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xx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xx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广告经营竞标规则

一、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五千元或五千元的整倍数,否则应价无效。

竞价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

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为:45万元/年。

由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人为中标人。底价由县公证处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标时间:201x年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入场证限两人入场参加)。

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拍卖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

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我场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

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将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号牌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九、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3日)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清款项并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千分之八的中标交易费用。

如不能按时缴纳款项和中标交易费用,招投标管理中心则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竞标者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投标中心帐户缴存投标保证金5万元,未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

十一、本规则的解释权在xx人民广播电台。

附:

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拍卖公告及合同文本。

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xx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广告合同

甲方:xx县广播电视台

乙方:

乙方经过竞价方式取得甲方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广告和收费性节目权,甲乙双方就广告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权限及范围:甲方将盱眙人民广播电台的广告及收费性节目全部交由乙方经营。

当前时段广告资源为每天105分钟,分为17个整点或半点段位,每段位5分钟。

二、电台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与广告客户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已经播出广告费用归甲方,未播出广告费用归乙方。

到期后由人与客户洽谈续签与否及具体事宜。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节目制作的现有设备,电台现有人员工资福利由甲方发放,如乙方须增加人员、设备等费用自理,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合同期间设备正常损坏,由拥有设备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按照《广告法》和相关规定、办法合法经营,并承担自身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乙方制作的所有节目和广告自行按照《广告法》审查规定自行审查,交甲方备案后播出。

五、乙方无权签订超越其期限的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六、乙方制作广告和直播节目需要播音时,甲方应及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安排播音员(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沟通)。

但离开办公区进行播音、节目主持工作时,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差旅费用由乙方支付。在现有人员不能满足乙方经营需要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自行招聘相关播音及节目制作相关人才。甲方允许其进入直播室、录播室、导播室等电台相关场所,并且使用相关节目制作设备。

七、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文广新系统所属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公示、讲话、龙虾节组委会指定广告、公益广告、本台自办节目栏目合作方广告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费播出,乙方不以此冲抵费。

因上级要求或县内重大直播活动等原因,遇到自办节目与广告(含收费性节目)冲突时,以广告服从节目为原则。

八、费用及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向甲方缴纳费现金_____万元,后两年分别在上一年税后现金基础上按20%递增。

人每月5号前按年度应缴纳费的1/12进行缴纳。如不按时交纳,视为人违约,甲方从履约保证金抵扣,并解除乙方资格。

九、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回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

十、如果甲方无故停播乙方制作的某收费性节目,则每月按该节目前叁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乙方损失。

由于设备、停电等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节目停播,甲方应在其他时段补播乙方节目,乙方不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如遇非抗力因素,甲方长期(壹个月以上)停办所有收费性节目而且壹个月内无法恢复播出,则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不计税金),停播当月费免交,乙方给予甲方当年承包金的20%作为赔偿。

十一、若因非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所指的非抗力因素指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等。

十二、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此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四、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招标标管理中心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县广播电视台(章)

乙方:

2017招标书范本三

一、招标项目:国内货运

二、招标范围:A地B地货运

三、投标方须知:

1、具有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开具运输发票,有物流或货运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

资料,

可能导致投标被拒收。

4、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人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2、按运输路线报价单(开票价)

3、投标方应提供公司介绍、优势、服务承诺、保险及赔偿、经营业绩、已有客户等材料

4、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5、投标单位自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存完好加盖印章提交。封皮上写明招标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方式。

6、结算方式

五、如有投标意向的公司,请及时与我方电话联系(见所附电话号码),并告知你方的电子邮箱地址,我方将“报价清单”发给你方。

六、招投标议程

1、当场揭标,检查必备资料,公开唱标。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

2、当场公布中标单位。

3、1-2日后书面下达《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其他未中标者,对未中标的原因不做解释。投标书概不退还。

4、签订合同书。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单位应合理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2、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试用,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保留追赔损失的权利。

3、本次招标结束后,如中标项目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招投标单位协商调整中标价格,若协商不成,解除双方的购销关系。

4、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开标前两天。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年**

**日

上午8点30分

2、地点:

3、联系方式:

中标通知书范本范文4

【关键词】工程招标;管理;需求;应用;资源

1 工程招标的信息需求

工程招标业务流程:采集需要招标的工程信息一获取项目一签订委托合同一招标公告一资格预审一编写招标文件一编制最高限价一踏勘现场一投标答疑一受理投标一开标一评标一定标一发中标通知书一合同谈判与签订一合同履约阶段的管理。在这个业务流程当中,信息的需求在每一个环节都无处不在,根据业务流程发展阶段,可以把信息划分三个阶段。

1.1前期:采集招标的工程项目信息工程项目是建筑市场的客体,是市场主体的“标底”,是建筑市场信息体系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1.2中期:价格信息招标机构在获得项目后,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机构的信息需求主要集中在有关资格预审的信息,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包括概预算定额、市场价格信息、市场供求关系等:编制标底需掌握的信息,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关定额标准和信息、市场价格信息、现场地质、水文及施工条件和环境等。

1.3后期:反馈信息工程招标机构掌握着非常详细、准确和全面的工程项目信息。工程招标机构可以采取适合的方式将这些信息提供使用。同时,招标机构也可以得到这些企业的大量反馈信息,不断补充、更新、完善已有的数据资源,提高信息的使用质量和水平。

2 工程招标信息管理的具体应用

2.1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属于核心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招标项目策划、公告、编制文件、文件审查、网上预订开标厅、标书下载、澄清质疑回复、资料归档。招标全过程信息跟踪,做到即点即出的实时跟踪报表,按部门、按委托人、按项目的多条件选择,公司相关人员能够根据权限,查询到具体项目运行过程,公司领导能够实时掌握所有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总工办标书审查能够做到协同工作。

2.2业务数据库主要有行业信息库、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库、投标人信息数据库和评委专家库。建立自己的市场信息数据库网络,动态掌握招标的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做好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储存、传递和利用等一系列工作。

2.3业务辅助系统依据公司的招标文件范本模板,自动生成相应招标文件:在线查询登记开标厅和评标室:开标文件、评标表格、初步审查、电子清标、报价对比等辅助生成。

依据公司的评标报告模板,自动生成相应评标报告文本:依据公司的模板,自动生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招标结果通知书,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记录查询。

2.4招标资料档案管理满足招标资料归档要求,针对业务实际情况,可实现全部资料归档、部分资料归档、欠缺资料动态催交、项目资料查询调用等管理要求。

2.5业务数据汇总统计分析查询模块应具备分类汇总统计、按条件查询不同业务数据功能,满足公司业务协调会议、业务调度会议、部门业务统计汇总、资质上报申请需要,数据应做到准确、统

2.6工程造价模块主要包括定额及其配套文件信、人工、材料及设备、机械台班等各种要素价格信息和各类工程造价指数。定额主要是现行的消耗量定额及其补充定额、定额解释等:配套文件主要是一些国家、地方的规费、税金等的调整文件。人工价格含各类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建材信息包含了建材及设备价格、市场行情、价格涨跌趋势、物价指数等,其价格可以分为出厂价、供应价、工地价、零售价、批发价等形式:机械台班价格主要是各类机械型号租赁的市场价格。

3 信息资源有效掌握与沟通的重要性

中标通知书范本范文5

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和制度,规范和指导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

(二)监督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对全国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投资人信用情况。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二)确定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信息;

(四)负责组织对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招标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以外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

(三)按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需要进行投资人招标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发展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已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规定提出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的交通主管部门。

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有关招标事宜。

第九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情况。

第十二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公告;

(二)潜在投标人提出投资意向;

(三)招标人向提出投资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推介投资项目;

(四)潜在投标人提出投资申请;

(五)招标人向提出投资申请的潜在投标人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解答有关问题;

(六)实行资格预审的,由招标人向提出投资申请的潜在投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实行资格后审的,由招标人向提出投资申请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七)实行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递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招标人;

(九)招标人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实行资格后审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十一)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协议。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招标公告。

采用国际招标的,应通过相关国际媒介招标公告。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参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资格审查标准。

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参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范本,并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充分考虑项目投资回收能力和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合理分配项目的各类风险,并对特许权内容、最长收费期限、相关政策等予以说明。招标人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四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需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招标工作程序,及时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七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职责。

其他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备案工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标

第十八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国内外经济组织。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参加投标。

第十九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六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三)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对投标人的条件要求。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额度、期限和形式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投标担保的额度一般为项目投资的千分之三,但最高不得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采取商业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

第四章开标与评标

第二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招标人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或者通过招标人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的评标办法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最短收费期限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收费期限、融资能力、资金筹措方案、融资经验、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移交方案等评价内容的评分权重,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短收费期限法的,应当在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推荐经评审的收费期限最短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收费期限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评标报告需要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五章中标与协议的签订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自动放弃中标;

(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三)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如果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个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前,应当根据前次的招标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二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供。担保的金额一般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百分之十。

履约保证金应当在中标人履行项目投资协议后三十日内予以退还。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应当在中标人履行项目投资协议后三十日内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二)履约担保的有关要求;

(三)违约责任;

(四)免责事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六)双方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回投标担保。

第三十四条中标人应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九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法人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项目法人组建。

第三十五条招标人与项目法人应当在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签订项目特许权协议。特许权协议应当参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特许权协议示范文本并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特许权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权的内容及期限;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三)项目建设要求;

(四)项目运营管理要求;

(五)有关担保要求;

(六)特许权益转让要求;

(七)违约责任;

(八)协议的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十)双方认为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标通知书范本范文6

[关键词]建设项目 合同 管理 争议 信息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2-0088-01

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提速,国家每年都从招标、造价和安全质量管控等方面,逐年加大建设领域过程管控的规范管理力度,而工程承建业务的竞争日益激烈,僧多粥少、低价中标,都加大了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项目管理是通过制定系统而周密的管理计划,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策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促进各参建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实现既定目标,从而各取所需、达成合作共赢。因此,要有效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首先要抓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项目管理始终,把项目多方面的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科学规范地抓好合同管理工作,那么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节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和激励考核条款等等。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周期长,短则几个月,长则历时几年,受各种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因素改变,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矛盾和争议的法律依据。项目管理涉及到的合同主体都希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合同中体现考核和激励就成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经济杠杆。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使风险降低,使工程项目推进顺利,取得好的投资效益。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内容及体系

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工作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的协议。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主要有:勘察、设计合同、征地拆迁赔偿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分包合同等。因此,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合同全部采用书面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践中争议较多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工程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和反索赔等。[2]

1.合同的签订

(1)签订合同时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五个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即平等原则。 二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即自愿原则。三是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公平原则。四是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五是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把握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避免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导致合同被撤销,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2.合同签订的程序

(1)发放中标通知书。(2)组成项目经理在内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款。(4)双方谈判。(5)参照招标拟定的合同条款或合同范本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就为项目实际建设管理过程中,对于招标环节合同专用条款漏项和未明确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甲乙方谈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3.合同组成文件及其优先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

4.合同的履行

(1)必须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的规定。

(2)必须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原则。

(3)依据《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的变更、违约、索赔、转让和终止。

(4)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通报有关各方,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和防止不良势态扩大。

三、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

1.采用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地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4]。使用合同范本,减少承办人员主观情感因素和业务水平对合同条款增减的影响,是合同签订的重要风险防范措施。不管签约双方诚信度如何,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的风险降到能够控制的最低限度。

2.开展合同交底

建设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组织开展合同交底很有必要。建设项目实施前,业主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合同交底会议,明确建设范围、工作内容、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考核约定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由于工程普遍存在劳务分包情况,施工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升级图纸交底。[5]为了让参建人员更充分地领会业主意图,为了更好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业主单位有必要要求分包人参加合同交底会议。通过合同交底,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减少各方对合同履约的认识分歧,从而可采取各种措施以杜绝风险的发生,达到有效预防风险的目的。

3.动态管理合同

工程建设周期长,少则几个月、半年,多则几年,涉及到气候、市场行情、政策因素、施工受阻等建设外部环境变化,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踪收集、分析合同履约情况,发现偏差,及时进行合法、合规、合理的调整,避免主观人为风险、减少客观自然风险。

结论

合同作为建设领域的重要经济行为,做好合同管理将直接有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控制和圆满完成。关注合同履约、风险控制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课题。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加强合同管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实现各项目建设主体获得最优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向鹏成,任宏,郭峰.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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