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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范文1
关键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会计制度;税收政策
固定资产折旧是会计核算中的重要内容,而折旧方法是折旧核算的主要规则。折旧方法的选择不仅对企业会计信息、经营管理有直接影响,而且间接影响社会科技进步。在我国当前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这种影响尤其不能忽视。一般而言,固定资产折旧有平均折旧和加速折旧两种方法,综合地看,加速折旧法是一种比较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方法,应当加以推行。基于此,本文对加速折旧法的意义、当前存在问题及其主要原因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其意义
1加速折旧法的实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实质,是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内摊入各期间成本费用的一种规则。所谓加速折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缩短折旧年限,就是将固定资产成本的摊销期在预计一般寿命期基础上加以缩短;二是在既定的摊销期内,按前期多摊后期少摊的规则摊入各期成本费用,也即固定资产总成本在整个摊销期内,各期的摊销逐年递减。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重要意义。一方面,采用不同折旧方法会直接影响财务信息的确认,采用加速折旧法时,会计所反映的指标更具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性:第一,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如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耗费与其带同经济利益的关系,从而保证一个期间收入与费用的合理比较,保证会计资产、费用、利润数据的客观性。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生产能力大、效率高、维修费用少,而后期由于磨损老化,生产效率低,修理费用支出逐渐增多。加速折旧法正是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因此可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整个寿命期内的价值耗费与其所带回经济利益的配合关系,从而准确地核算各期损益,保证经营成果计算及其分配的正确性。第二,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保证固定资产折旧的充分性,从而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事实说明,货币贬值、物价上升是一种总趋势。当发生货币贬值或随着技术进步使固定资产更新需要更多货币资金时,若采用直线法折旧,由于不考虑缩短摊销期,原有成本与现行成本的差额极大,在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成本计量条件下,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严重不足,从而产生少计费用多计利润的结果,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如采用加速折旧法,因为加速折旧既缩短了折旧时间,又将大部分固定资产成本在前期摊销,纵使采用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成本计量属性,物价变动或技术进步对各期合理摊销的影响并不会太大。同时,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避免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固定资产在下面情况下会发生价值损耗: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发生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按现行规定,企业一般于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贬值性的固定资产价值耗费记入当月费用,而且以后不得转回。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情况时,如采用直线法折旧,由于未考虑缩短摊销年限,贬值后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与原成本的差异会比较大,同时,多个期间发生的贬值性耗费集中反映一个月份。这些都会使会计反映的各要素数据出现不准确情况。而当企业选择使用加速折旧法时,由于企业资产的价值在使用的前几年就能得到大部分的补偿,也就是说固定资产不会由于使用后期外界环境的突然改变而发生折旧之外明显的价值损耗,减值准备对会计资产、费用、利润的影响不会太大。
另一方面,会计费用确认与已耗费资金补偿及财务成果的确定直接相关。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法又有重要的经济意义:首先,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保证企业生产手段的及时更新,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从经济活动角度看,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按固定资产物质更新时所需货币,在固定资产使用期内分期从收入货币中所作的分配前扣除,这种分期扣除的货币在总量上必须满足企业更新相同功能固定资产所需,否则企业的简单再生产无法持续,或者维持再生产需要增加资本。在物价上涨、货币贬值条件下,固定资产重置成本逐年升高,在采用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成本确定折旧成本条件下,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总额远不足于实现相同功能固定资产的更新。而加速折旧法在一定程度上可弥补这一缺陷,因为它通过提高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前几年的折旧率,将固定资产的大部分资本集中于前几年收回,这样也就削弱了通货膨胀、物价变动带来的影响,从而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的风险。其次,加速折旧法不仅有利于保证生产手段及时更新,而且当加速折旧成为一种普遍习惯时可以有力地促进企业求新文化和择优汰劣管理理念的形成。而生产手段的不断更新、追求新技术、新水平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而且也是社会科技进步的巨大动力。再次,加速折旧影响企业利润在国家财政收入与企业积累之间的分配时间。采用加速折旧法,在确定应税收益时,由于在早期计入了数额较大的折旧费,将使早期的应税收益相应地减少,从而使纳税人能在使用这些固定资产的早期交纳较少的所得税款,而在后期才交纳较多的税款。虽然在总盈利不变的情况下应纳税额相等,但由于纳税时间延迟,无异于对纳税人提供了一种无息贷款,使纳税人能从中得到一定的财务利益,但同时也减少国家在前期的财政税收。
3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影响因素。一个企业采用何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属于企业“会计政策”范畴。企业固定资产的两种折旧方法直接影响会计的资产、费用、利润。而企业作为营利性经济组织,追求本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目标。一个企业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不同企业因经营者的观念及水平不同又有不同的利益导向。因此,采用或不采用加速折旧法,首先是企业基于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考虑进行的选择。
现代财务会计又是社会统一规范的会计,因此,企业是否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是在社会统一的折旧制度的条件内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与会计信息有关,又与国家税收有关,企业采用何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既是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也是税法规范的内容,其中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如何采用折旧方法核算各期折旧费,税收政策则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中允许扣除的折1日费。当前,我国关于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政策包括两个方面,即会计制度中的折旧政策和税法中的折旧政策。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当前存在的问题。采用加速折旧法,无论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是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优越性。然而,我国企业当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业务中采用折旧方法的状况是:大部分企业习惯于或者说更愿意采用直线法,而不愿意采用加速折旧法;采用折旧方法的随意性大,企业一般不是以特定固定资产寿命期规律、技术更新趋势、价格变化情况为依据,而是以会计利润指标或眼前利益的需要为依据在加速折旧法与直线法中选择,或者在不同的加速折旧法中选择。这种状况的存在,必然要导致会计、经济两方面的后果。会计方面,除导致少计费用虚增利润外,还会使各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经营期间的资产、费用、利润数据不可比,从而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经济方面,由于物价持续上涨,加上技术进步加快,采用直线法将使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总额远低于其实物更新所需货币资金,对于企业而言,将直接制约其提高生产能力,对于社会来说,将影响新的生产手段的市场需要,从而制约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
2原因分析。当前,企业一般选择直线法、随意选择折旧方法问题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企业现代管理意识的不强、不同企业的企业价值观和经营管理水平存在差异等。但企业的任何行为都是制度框架内的行为,因此,导致问题存在的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缺陷,包括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缺陷。
会计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相关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有三项:其一,企业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自主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其中加速折旧法又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其二,企业定期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当确定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发生变化时,调整折旧方法;其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由于一个国家的企业各有行业特点,一个企业的固定资产也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因此,在制度上安排多种折旧方法的选择是必要的。然而,一种特定的折旧方法只有用于适用的固定资产才是合理的。而折旧方法直接影响会计数据,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企业谋求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天性”。基于此,明确各种固定资产与折旧方法的适用关系,并保证有效执行,应该是制度的必要功能。而事实上,现行制度不仅完全把选择折旧方法的权利赋予了企业,而且还进一步允许企业定期调整折旧方法。尤其在可选择的加速折旧法中,又规定了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而这两种方法也有不同的核算结果。综合这些,可以说现行会计制度为每一个企业自由选择折旧方法提供了一个极大的空间。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制度空间,当治理结构不完善,美化业绩成为普遍需要时,就有了一般不愿意选择加速折旧法或随意选择折旧方法的现象出现。从以往的会计舞弊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折旧方法也是会计信息舞弊的常用手段。
税收制度方面。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第113号),从税收征管角度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采用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了下列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可在税前扣除: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科技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械设备;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该《通知》还规定,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检查,发现不符合固定资产折旧条件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可见,目前国家对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采取的是一种限制性政策,而“限制”加速折旧从根本上说是出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考虑。从前文可知,加速折旧法有可以使企业的成本费用合理配比、及时更新企业固定资产、加快社会的科技进步以及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等优点。因此,对加速折旧法采用的限制性政策具有很大的弊端。
三、完善相关制度的若干建议
1调整税收政策。其一,调整政策导向,鼓励企业加速折旧。静态地看,允许企业采用加折旧法计提折旧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只影响所得税的期间分布,而不会使所得税总额发生减少。动态地看,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必将不断扩大税基,将更有利于形成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良性循环。所以,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看,加速折旧法对政府税收的影响是积极的。从国外看,目前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固定资产折旧大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基于此,应将税收政策由限制加速折旧改为鼓励加速折旧。具体来说,应将目前限定“允许加速折旧范围”变更为限定“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范围”。
其二,调整分类标准,区分技术性分类与财政扶持性分类。当前关于是否允许加速折旧的界限划分也考虑了技术和财政扶持两方面因素,但标准体系不完善,尤其技术性分类不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目前,按行业划定可加速折旧范围,但规定行业中确实有相当部分机器设备的无形损耗较大,应实行加速折旧,但这些行业也还存在着更新换代较慢或其技术更新对生产发展影响不大的固定资产,而规定范围之外的行业也有需要加速更新的固定资产。因此,加速折旧法适用范围的划定应打破行业、企业的界限,可将固定资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进步较快的,应实行加速折旧;一类是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进步较慢的,实行直线法折旧。
固定资产范文2
[关键词]固定资产,准则,差距,国际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快地与国际会计接轨,我国自2001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颁布了会计准则。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简称为新会计准则)对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简称为原会计准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减少了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的选择余地,缩小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将对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就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与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相比,具有较大的优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例结构更加简洁
旧准则分为引言、定义、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后续支出、减值、处置、披露等。新准则将定义与确认合并为确认,折旧和后续支出合并为后续计量,取消减值,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予以规定,调整为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通过调整,使新准则在结构上更加简洁。
(二)、重新确定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和范围
在固定资产的概念上,取消了定义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引用了“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说法,基本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相关定义,认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明确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并且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范围上,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排除在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之外。企业的这两类资产将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而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从以上有关固定资产界定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范围方面,由过去以国家硬性规定为主逐步向企业依据一定标准自主确定转变。并且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硬性限制,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分类,确定固定资产的目录,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且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于抑制投资各方,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投资的恶意操纵和利润转移具有重要意义。并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计量依据: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并且明确规定,对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规定企业在确定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预计弃置费用。
例如某核电站购入价值为200万元的设备,预计该设备在最终处置时所需要费用达到60万元,那么该设备入账时价格就为260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设备260
贷:银行存款2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60
新准则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规定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新准则认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规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四)、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方面更加具有指导性
在后续支出方面,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准则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并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的规定,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界定。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减值一旦确认为损失即不能再转回了。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且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即这些改变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但是,企业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时,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调整预计净残值,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五)、增加了固定资产处置的新规定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一是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二是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同时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调整。
(六)、减少了固定资产披露方面的规定
旧准则规定对于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退废和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披露。新准则未作上述披露要求。
二、新准则的不足之处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无疑对我国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根据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来看,新固定资产准则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将制约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本文的研究,这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距
1、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固定资产,而是将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视为固定资产,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并且预期能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有形资产。
2、范围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既包括价值大、多次使用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包括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而在我国是将这些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列作“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核算的。
3、固定资产减值的差异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就不得转回。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即为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我国会计准则明显与国际惯例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
4、折旧方面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的每一重要组成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我国新的准则中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在折旧范围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范围规定。在折旧方法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我国新准则规定了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
5、关于披露方面
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披露要求比较详尽,我国新的准则对固定资产要求披露的内容有六项。
(二)、给会计实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在某些方面强制性减缓,指导性、灵活性增强,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些指导性、灵活性,将会导致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业务准确不够判断,再加上若企业有不良意图,新准则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损益的工具。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上,新准则只给出两条判断标准,取消了价值判断标准。强调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情况来确认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市场达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表面上看,给企业判断固定资产以更大的灵活性,但是如果会计人员难以判断准确,特别容易将“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混淆,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
2、在折旧方面,新准则未规定对取得固定资产从何时开始计提折旧,使得会计工作人员无法确定对新增固定资产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间,
3、关于后续支出的判断问题。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新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有时很难划分清楚,从而导致利润不实。
4、关于折现率的确定。新准则从三个方面涉及到折现的问题: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以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和预计净残值。这就需要确定折现率,让会计人员难于把握确定一个合适的折现率。
5、新准则没有涉及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使得会计人员遇到企业接受捐赠和盘盈固定资产时无法确定其账面价值。
三、几点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的修改演进,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接轨的重大突破。虽然当前执行的新固定资产准则在指导性、灵活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仍然存在着以上不足。本文认为固定资产准则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便更好地适合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
(一)、尽快建立和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固定资产准则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上,建议将“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项目中的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项目。事实上,在我国企业中,大部分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期限都超过一个期间,其计入损益项目的办法是采用摊销的方法,这既不能确切的确定企业的利润,也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2、恢复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与国际惯例明显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和与国际会计的接轨。虽然在我国会计工作中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是只要明确规定计提减值和转回减值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审计和监督,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3、改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披露方面的内容
在折旧方法上,要求企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提出的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披露上尽量详尽,与国际会计准则吻合。
(二)、制定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细则,使得会计实务工作有章可循。
鉴于在会计工作中实施新固定资产准则遇到的新问题,本文建议财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使得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既科学化,又统一化,保证不同企业的固定资产业务具有可比性,从而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提供更为详尽的财务会计信息。
1、根据新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的判断标准,制定详细的划分方法,为确认固定资产提供依据,从而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2、在计提折旧的时间上,建议按照原准则的规定确定,即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或者确定一个其他统一的方法,便于企业统一遵守。
3、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等两类费用,本文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确认为固定资产成本。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类费用发生后都会使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寿命。当然,如果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失败,则可将其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4、折现率的确定可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可以采用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来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和预计净残值。当然,以这些利率作为折现率的时候,应当注意其公允性。
5、关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本文建议可以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计量,按照公允原则确定其成本。固定资产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计量;没有账面价值的,或按照重置成本计量下,或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或按照现值计量,并充分考虑公允性,使其价值尽量符合实际。
Theadvantageanddeficiencyandmodificationsuggestion
fornewfixedassetsStandard
[Abstract]ThisarticlewasintroducedthechieflyadvantageoffixedassetsStandardwhichourcountryMinistryofFinancepublishedin2006,analysesthedisparitytothe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andtheeffectintherealbusinessworkofaccountancy,proposedmodificationsuggestionforfixedassetsStandard,wishesconducestoourcountryaccountancyworkbettertojointheInternationalAccountingandservingtheaccountingpractice.
[Keywords]fixedassets,Standard,disparity,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张宁:《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比较》,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1期。
4、吴巧玲:《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差异比较》[J]商业会计,2006年第12期。
固定资产范文3
关键词:固定资产 审计目标 审计程序
一、固定资产审计认知
1.固定资产的概述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第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审计是指审计人员根据固定资产项目的核算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对固定资产及相关账户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贯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从而得出审计结论的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审计目标
固定资产是一项长期资产,相对与现金、存货等其他流动资产而言,固定资产的业务量不大,并且在审计程序中不存在类似存货的变现价值评估问题,而累计折旧却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根据以上特点,固定资产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第一,了解并评价分析被审计单位有关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第二,验证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所有权是否归属于被审计单位,其使用是否受到限制。第三,确定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是否正确并前后保持一致。第四,审查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业务是否及时正确入账,并如实列于资产负债表。第五,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并前后保持一致,折旧年限和残值估计是否合理,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无误。第六,确定固定资产清理的有关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期末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在财务报表上如实披露。第七,验证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列报。
三、固定资产实质性审计程序
固定资产审计为了达到以上的审计目标,必须实施以下七个方面的审计程序。
1.验证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首先索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汇总表,然后审核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的正确性,最后盘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验证其所有权归属。
2.固定资产增加业务的审查。审查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固定资产实质性审查的重要步骤之一,固定资产的来源和取得方式包括投资者投入、购入、新建、改建、扩建、盘盈和接受捐赠等,审计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不同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一般来说,审查增加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列式固定资产增加分析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表来提高审计效率和把握审计重点。
(2)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手续。主要看新增固定资产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购入后是否经过验收等。
(3)确定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企业新增的固定资产,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外,其余方式下必须拥有产权证明方可入账。具体来说,对外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审核采购发票确定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对于房地产类的固定资产可查阅有关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贷款的还款凭证、保险单等书面文件;汽车等运输工具,则应验证有关执照;接受投资或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审阅有关投资、捐赠协议来确认所有权。至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验证有关租赁合同,证明其租赁性质。
(4)审查新增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5)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按照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企业的会计处理进行审查。
3.固定资产减少业务的审查
对于固定资产减少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方式:固定资产的出售、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固定资产的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盘亏等。审计人员也应该根据不同的减少业务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审计。
(1)首先应编制固定资产减少分析表,借此对固定资产的减少情况进行了解,并进一步确定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2)审核固定资产减少的批准手续。无论是何种减少,都要有具体职能部门,有审批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处置;如果是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一般还要签订投资合同和资产转让协议,规定作为投资转出的名称、数量、时间和金额等。
(3)检查减少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原始成本入账,所以在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时都应当按照当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原始成本和累计折旧进行处理。下面为常见的任意缩小固定资产的计价范围的审计案例解析如下:
江苏某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3月20日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徐州东华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对该公司实施了审计。在对固定资产审计的过程中,根据对该公司固定资产符合性测试的结果,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实质性测试。从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在实施了一系列审计程序后,发现该公司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中存在一些问题,举例如下:
在审阅该单位8月份固定资产明细账时,发现有一笔增加业务,为该单位购入专用生产设备一台,买价600 000万元,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 专用设备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专用设备于该年8月份投入使用(假设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为10%)
该设备从外地运来,却没有运杂费,另外,按常理该设备必须经过安装并调试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但是没有安装、调试费。于是怀疑这两项被记入了期间费用。
审阅了8月份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的有关支出记录,没有发现相关项目,向前期追查,审阅了7月份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及有关凭证,发现有一笔支出:
借:营业费用20 000
管理费用1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摘要为付某安装公司运杂费、安装费。
与有关的原始凭证核对,发现某安装公司的发票,注明为某专用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费20 000元,运杂费10 000元,另有一张原始凭证为金额30 000元的转账支票存根。与以上记录吻合。
按照以上程序审查后认为:本案例属于第三方面计价错误,将本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项目,计入期间费用。由于计价错误,使固定资产原值虚减,进而影响折旧和本年度损益,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
查出问题后要求徐州东华有限公司调整账项:由于审计于下年初进行,所以调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应先计算补提的折旧数,因设备原值少计30 000元,对这部分价值也应计提折旧,该设备于8月份投入使用,但当月不提折旧,从9月份开始计提,共计4个月。
则应补提折旧数=(30 000×10%/12)×4=1 000(元)
调整分录: 调增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3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9 000
补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 000
贷:累计折旧 1 000
调整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0 000元,累计折旧增加1 000元。
(4)检查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减少方式,应当做不同的账务处理,可能会涉及到的账户有“固定资产清理”、“长期投资”、“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审计人员要结合整个处理的过程来审核企业的账务处理,审查其是否存在截流收入或者隐匿费用等现象。
4.固定资产折旧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对折旧审计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审查企业折旧方法的选用是否恰当;审查累计折旧的计提总额是否正确;审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否合理;审查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时间和范围;复核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查累计折旧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审计人员应防止企业随意调整入账科目而影响当期及以后各期的损益。
例:注册会计师对南京某企业的2010年报审计时,发现公司于本年度1月初新增已投入生产使用机器设备一台,原价600 000元,估计净残值为15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又调查发现该公司其余固定资产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公司对这一事项未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揭示。
根据以上情况,注册会计师利用以上的审计程序审查后,认为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本期出现了不一致,且未做充分揭示。这是违反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
该项固定资产折旧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影响计算如下:
该机器设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年折旧额=600 000×2/10=120 000(元)
该机器设备用直线法计算的年折旧额=(600 000-15 000)/10=58 500(元)
由于折旧方法的改变,使本年度多提折旧额61500 元(120 000-58 500),使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项目增加61500元。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目减少61500元。也就是说,企业使费用项目虚增,利润虚减,从而少交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充分揭示由于该机器设备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对累计折旧和利润总额所造成的影响。
5.审查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报表披露。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在财务报表中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6.审查固定资产的清理
注册会计师对固定资产的清理审计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验算结果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检查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理由是否合理,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和批准,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和清理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准确,清理结果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固定资产清理在清理结束后是否及时转销,有没有长期挂账而调整损益;确定固定资产清理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列报。
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查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计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并核对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分析本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占期末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并与期初数据比较;检查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损失时,相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是否恰当。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审计程序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详细、重点的审查,最大限度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错弊行为,达到固定资产审计目标,确保固定资产及其财务报表项目的真实性、正确性,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避免审计失败。
参考文献:
[1]程运木 主编. 《财务会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8月
[2]姜璐璐,李东艳,孙丽华. 《北方经贸》.2004 第12期
固定资产范文4
[关键词]新固定资产准则;固定资产实务;会计职业判断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08.011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018-01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个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到目前已经有差不多10年的时间了。在新会计准则在日常会计工作的实际应用中,笔者体会到新准则核算指导思路更加注重原则上的判断,不是硬性规定各种条条框框,而是给了财务人员很大的职业判断空间。尤其比较突出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新能源发电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是短期投入金额较大,建设期较短,运营期比较稳定且时间较长,资产中固定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在90%以上,后续的流动资产增减以日常维护费用为主,人工成本从绝对数和相对数来看占成本比例较低,一般是2%左右,折旧费是日常生产成本的主要成本,生产成本中以折旧为代表的固定成本占绝大多数,变动成本相对小。因此,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是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主要工作,尤其是维修费用对利润情况具有重要的影响。
1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如果是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新增加的固定资产,除必须符合上述两条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固定资产准则第四条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新固定资产准则分析
新的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打破了以前按金额2 000元区分的界限,新能源发电企业中一般把整个风力发电机中的发动机、齿轮箱等主要设备统一在一个风力发电机名下,不单独把其中功能系统如发动机的发电系统、齿轮箱的变速系统、远程通讯控制系统等单独定义为固定资产。由于风力发电设备一般可以连续使用超过15年,日常对风力发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简单的技术改造的支出费用是资本化,还是一次性费用化计入当期维修费,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是增加固定资产还是一次性计入费用,每个会计人员都有独立判断空间,有很大的讨论余地。如发现某个设备日常使用有危险性,为了保护人员安全,在该设备上安装了防护设备,该笔费用是应该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呢?还有为了使某个设备运行更稳定、更易于操作,增加了一些保护监控的部件,这个事项是简单作为新增固定资产或简单作为固定资产的零部件维修费用化呢?据笔者了解,目前,企业一般的会计处理是把该事项按新增固定资产或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进行会计处理,这其实是延续了以前对固定资产确认按金额判断的老的思路,即以金额大小以及占原有固定资产金额比例,作为修理费属于原值增加或计入成本的判断标准。但笔者认为,类似这种事项按照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定义,应该计入修理维护费。虽然这几项业务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但笔者认为,不符合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个条件的不能资本化。因为新购入的设备和改造只是对原有固定资产的生产稳定性的加强和改善,新设备和改造并没有使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金额发生质的变化,也就是在增加该设备后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没有增加。
新固定资产准则指南对日常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这样规定的:“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第四条就是指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由于新增加的部件或改造只能是保证现有的新能源发电设备运行正常,虽然投入的价值有的时候比较巨大,远远超过万元,但笔者认为,只能费用化,不能资本化。除非新增加的部件和改造使该设备有质的飞跃,生产效率和水平有本质的提高,这样才能使投入的金额资本化,符合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原则。笔者认为,这里的经济利益是增量经济利益的概念。为什么说是增量经济利益的概念呢?假设我们只有一台发电机,额定1天可以生产1kWh电力,为了保证该设备正常发电,有可能累计几年下来支出的费用远大于这台发电机的原购入金额,但只要该设备还是只能1天生产1kWh电力,以前所有的支出只能费用化,不能资本化确认固定资产。这就有违会计固定资产准则的基本原理,以技改或新购资产的名义美化当期利润情况,给新能源企业以后年度的利润增加了成本,粉饰了当期利润,给企业所有者以及管理层提供了失真的财务信息,低估了新能源行业日常修理费的实际金额,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决策的准确性。在实际业务中,如何区分技改和维修确实是困扰会计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更加准确地加以把握确实值得进一步讨论。
固定资产范文5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29日
指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主要表现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质基础,并且在绝大多数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固定资产的先进程度以及企业规模大小决定着企业各个部门的正常运作和后续的发展。随着生产经营的不断进行,企业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固定资产也随之增加,有的大型企业就拥有很大的资产总额,高达上亿元,但综观各个大型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工作,都存在着诸多不规范以及管理薄弱现象,这些情况积小成大不单单阻挠和抑制了企业的发展,还影响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甚至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了祸根。
(一)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清查盘点,疏于日常管理。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实行收付实现制,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在购买时就进行了一次性摊销。使得企业出现了货币资产比实物资产更加重要的不良现象。因此,固定资产在采购的初期层层审批,责权分明,但是到了使用环节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时产生差错忽略了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是以固定资产的形式存在。由于缺少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的相关硬性制度规定,导致企业长期不对账、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监管不力,使得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与实物不符,账实不符的现象屡见不鲜。还有一部分企业固定资产发生毁损、报废、变卖、转让等一系列实际变动时,没有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而是自行处理,没有严格履行国家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部分企业缺乏有力的监管,企业的部门存在账外资产。现在部分企业之间存在着账外资产逐年增加之势,某些企业的生产单位或部门利用采购机会,截留部分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在自行销售部分产品或半成品、私自出租单位闲置的固定资产、利用本企业资源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提供服务后均没有将收入入账,使得部门有充足的账外资金,购入不具备企业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财务部门会计人员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入账,因此形成账外资产。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多数企业只注重对有严格的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经费的管理,根据相应制度制定了开支标准和明细,但是却忽略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健全存在诸多的漏洞,有的甚至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造成对固定资产管理无章可循,只是单纯的在会计账面上作出了登记,却没有落实到实物的使用的实际状况登记以及账面表现。
(四)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的生产和管理部门、使用或保管单位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之间的账账不符。在实际生产中时常会发生固定资产使用地点变动、用途改变等情况,但是使用或保管单位没有及时更新自己的固定资产记录,也没有及时和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甚至部分企业会违规出租或者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但是并没有任何相关账务处理与汇报。
二、相应建议
(一)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各个企业的资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门人员应深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固定资产从购进、保管、使用、转移到报废的一系列账面及实物处理程序,清楚地知道固定资产卡片的主要内容,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充分了解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企业在进行每年的投资预算时都要慎重考虑经过细致论证后才可以报批。现如今企业的实际业务环境变化很快,即使有了年度的投资预算,但是在实施每一项具体的投资计划前仍然需要由相关部门提供更为细致的采购申请以便财务部门获得最新的数据并进向相关调整处理;在采购以及付款环节同样必须有严格的流程,所有的采购与付款必须有合格的单据来佐证。进行三单审核,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入账及付款手续。同时,要在验收入库时确认固定资产标签上的信息与财务固定资产账上的信息要保持一致。
(三)及时监管调整正在使用固定资产的状态。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和监管制度,及时根据机器设备的运行情况改善设备运行环境,定期组织人员对不能达到使用寿命的设备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解决问题,淘汰低效高能耗设备,改变设备的不合理运行状况,实在无法提高使用寿命的设备,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折旧年限使其与固定资产的实际相符。
(四)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解决。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当积极定期对账并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当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时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发现严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行为要及时上报上级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严格固定资产各阶段的处置。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报废或者转让的情况,财务人员应当做到现场监督检查,事前财务部一定要对报废资产和相关文件进行确认后才能在账务中进行报废的处理以免错过最佳的报废资产处理时间,造成损失或是出现私自处理后截留收入的现象。
固定资产折旧在财务处理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企业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原价、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是计提折旧的主要影响因素。在计提折旧时应首先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计提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确定等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故障或者技术相对落后的现象,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改良,因此会产生一定的支出,管理部门要以固定资产保值增值为前提,在固定资产完成改造,设备完成改良进行工程结算时应按照规定将改造、改良支出作为相应的固定资产价值的增加在财务部门办理报增固定资产的手续。这样就保证了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充分运用科学技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现今社会已经是一个科学技术带动生产发展的社会,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实现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系统化、规模化。在笔者看来,应当为每一项固定资产生成一个二维码详细的登记固定资产的各项信息,系统地处理每项固定资产从取得到使用、大修、技术更新直至报废的处置而产生的大量信息,并且结合科学的管理和计算方法进行全自动的价值计算,既减轻了管理和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和纰漏。由于各个部门的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具有专业性较强,各具部门特色的特点,因此将固定资产利用二维码的内部信息进行分类并连接成一个环环相扣的固定资产网络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就可以使得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更加及时,固定资产的信息在各部门之间及时、可靠地流动,为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提供了保障,做到实时、准确、高效的同时,也促进了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单位相互监督。
固定资产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其他活动的物质条件,企业更应该注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并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而且还可以使固定资产安全有效地充分发挥作用,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主要参考文献: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9.1.
固定资产范文6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本质特征及其审计的作用和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是和固定资产再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其本质就是固定资产再生产。它的范围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车船飞机购置和其它固定资产投资,也就是通过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更新改造等形式来实现的一切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是挤照自己的活动规律来实现其固定资产增殖的,与工农业生产比较,它有许多特殊性。
1.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质和量是生产力发展的时代特征,它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重要手段,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正因为如此,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它的一举一动不仅会涉及到国计民生,同时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每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现,并且与宏观经济直接相联系,其投入产出直接影响宏观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投资是一种周期长、消耗大、并且有很强综合性的经济活动。固定资产役资项目一般说来构造都比较复杂,形体也校为庞大,建设周期少则二、三年,多则七、八年,一些特大型项目需要的建设时间则更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常需要由国民经济许多部门提品和服务才能最后完成。有的项目在建成以后还需要大量的配套基础设施和辅助项目才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因此、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要有计划有秩序地连续加以综合组织,任何形式的混乱和中断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和浪费。
二、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分为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两个层次
1.总体审计策略
总体审计策略是用来确定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和审计方向,并指导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的。
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应当确定审计业务的特征,包括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特定行业的报告要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组成部分的分布等,以确定审计范围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及所需沟通。为了计划审计业务的报告目标、审计的时间安排和所需沟通的性质,审计人员需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时间表、于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的性质、范围和时间所举行的会议和组织工作、讨论预期签发报告和其他沟通文件的类型及提交时间、通过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结果的方式、项目组成员之间预期沟通的性质和时间安排、是否需要跟第三方沟通等事项。
2.具体审计计划内容
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过程紧密联系,总体审计策略是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的指导,而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反过来又会影响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细,其内容主要是为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以接受的低水平,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时间和氛围。具体包括风险评估程序、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
三、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审计的内容:
1.审计前期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完整,前后呼应,符合建设要求,与建设程序一致)
2.审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批单位的资质和级别的合规性(审批合法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甲级:全国范围内大中型,乙级:地方或行业范围内中小型)
3.审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深度的到位程度(技术、经济、生产布局可行)
4.审计投资决策文件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财务评价是否可行(财务赢利能力,清偿能力,财务外汇平衡能力)
四、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审计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工程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是否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4.审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是否是按规定实行建立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5.审查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审查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7.审查施工单位在涉及建筑主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前,是否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8.审查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是否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五、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在完成各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测试和一些特殊项目的审计工作后,应进行更具综合性的审计工作,包括: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和试算平衡表,执行分析程序,撰写审计总结以及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等。在此基础上,应评价审计结果,在与被审计单位双方沟通以后,确定应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和措辞,进而编制并致送审计报告,终结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