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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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不断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更高要求,实现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人民群众过上小康文明生活创造条件。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等。

今后三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到合格水平;

抓好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力争2006年初量化分级管理率达40%以上;

2006年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

2005年底畜产品中使用“瘦肉精”得到根除;

2005年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业得到规范;

2007年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行业协会建设试点工作;

2007年初建立1个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市场;

2005年7月1日前基本实现新十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

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基本目标

(一)三年计划。按照"一年重点推进、两年全面铺开、三年建成体系"的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在三年内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体系。

(二)五大体系。食品放心工程主要建成五大体系:一是建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即以企业自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食品生产者、市场经营者等各类主体以及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二是建成食品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即确保食品批发、配送、零售等各流通环节的安全卫生;三是建成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即及时将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信息向社会披露,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建成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即建立起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五是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即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明确和承担起各自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

四、基本策略与思路版权所有

(一)四大策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主要实施四大策略:一是生产标准化;二是流通现代化;三是市场规范化;四是经营品牌化。

(二)基本思路。以肉品、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食品为突破口,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三大环节为立足点,分阶段推进。

五、主要措施

(一)市场进入环节

确保源头控制是整个工程的基础环节。从生产源头抓起,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由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控,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1、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我县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县实际,做好淀粉生产、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的规划建设。2007年初要建立起一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2、落实对生产基地资格的认定,实施源头监控。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畜饲养基地、梨园、农产品初级加工厂、屠宰场以及食品储存场所进行资格认定。

3、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确保进入超市、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全部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4、推进品牌经营与标识管理。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要为其出厂食品注册商标,使用明确的品牌。其中,雪梨和鸭梨也要进行品牌经营,对暂时没有条件注册农产品商标的,在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引导下,进行检测后再进行简易包装,并注明商品名称、种植者、产地、日期、数量等标识内容。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2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全文解读

问:为什么编制《规划》?《规划》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事关公众健康、事关环境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核安全纳入到国家总体安全体系,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主席在全球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并向世界庄重承诺我国将制定中长期核安全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核设施安全改进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中央其它文件中也多次提出编制核安全规划。、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还多次就核安全问题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务必千方百计消除核安全隐患。

为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全面统筹十三五时期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发展,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局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详细论证,历时3年编制完成《规划》。《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体现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根本理念,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关切。《规划》编制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核安全治理能力,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降低核安全风险,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坚定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推动核电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问:这是一部什么样的规划?有什么创新点?

答:《规划》是国家安全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和加强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项规划,是实现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安全保障规划。《规划》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总体统筹谋划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核安全观为统领。《规划》编制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强化纵深防御要求,持续开展核安全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坚持权利和义务并重,《规划》注重落实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各方责任,充分体现社会共治理念。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规划》力求新老并重,既关注核设施运行安全,又关注老旧核设施退役安全。坚持自主与协作并重,《规划》既强调借鉴国际经验,又注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是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根本宗旨。《规划》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除核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在《规划》指导思想中提出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在《规划》目标中提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始终得到有效保障,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作为十三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三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为驱动,《规划》提出加快管理创新、机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等一系列任务措施;坚持协调发展,《规划》提出持续开展安全改进,推进我国核设施安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坚持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加快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降低环境风险;坚持开放发展,《规划》提出汲取国际经验教训,分享我国良好实践,拓展核安全国际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坚持共享发展,《规划》更加注重构建公开透明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四是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认真分析了当前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围绕降低风险确定规划目标、安排重点任务、设置重点工程、提出保障措施。

五是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规划》注重中央、省级和地市级科研、应急和核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在科研能力方面,主要考虑开展提升核安全水平的科技攻关;在应急能力方面,强化平战结合、软硬兼顾、指挥与技术并重;在监管能力方面,注重审评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监测、经验反馈、公众沟通、国际合作等综合性能力提高

六是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为目标。《规划》提出十三五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核事故;到2025年,我国核电厂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其他核设施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问:《规划》具体内容是什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新举措。

答:《规划》包含6项目标、10项重点任务、6项重点工程和8项保障措施。6项规划目标主要是提高6方面安全水平,即:核设施安全水平、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核安保水平、核与辐射应急水平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10项重点任务包括:保持核电厂高安全水平、降低研究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风险、加快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减少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发生、保障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辐射环境安全、提高核安全设备质量可靠性、提升核安保水平、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推进核安全科技研发、推进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6项重点工程包括:核安全改进工程、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核安保与反恐升级工程、核事故应急保障工程、核安全科技创新工程、核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8项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配套、优化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强化文化培育、推进公众沟通、深化国际合作、完善投入机制。

无论是《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还是保障措施,都充分体现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根本方针,《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要按照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强化依法治核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核安全监管;核能发展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根本宗旨。《规划》还就强化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及核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问:十二五期间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哪些成效?

答:2012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通过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核设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运行核电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位于国际同类机组前列,在建机组质量受控,新建核电机组设计指标满足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具备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二是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一批早期核设施退役项目。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西北、西南、华南区域处置格局。处理处置一批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完成一批铀矿冶设施的退役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地区铀地质勘探设施的退役和治理任务,环境风险不断降低。

三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持续降低。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由十一五时期的平均每万枚源2.5起下降至2起以内,未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各类废旧放射源及时得到收贮,确保了公众和环境安全。

四是核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核安全法》立法进程加快。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扩充,开工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基本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成21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200余项核安全相关技术研究并取得重点突破。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核应急能力建设,形成统一调度的核事故应急工程抢险力量。

问:当前,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规模和核安全总体状况如何?

答: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现有35台运行核电机组、21台在建核电机组,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另有研究堆19座,核燃料循环设施近百座。全国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6.7万家,在用放射源12.7万枚,射线装置15.1万台(套),已收贮废旧放射源19.2万枚。

30多年来,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始终保持良好安全业绩,未发生2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保持良好安全记录。总体而言,当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可控,全国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未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事件,基本形成了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和安全监管能力,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问:《规划》确定的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核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纲要》内容,结合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依法治核为根本,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水平,不断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保障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高效发展。

问:《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奋斗目标。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核事故,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具体目标包括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核安保水平、核与辐射应急水平和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6个方面。

问: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如何?《规划》对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出哪些重要举措?

答: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设立独立于核能发展部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国家核安全局,对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等活动实施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我国核安全监管方法与国际实践保持一致。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了一套法规,逐步建立了一支队伍,形成了一套制度,练就了一组能力。十二五以来,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取得新的突破,《核安全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开工建设,基本建成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现场监督执法装备不断完善,地方核与辐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有效增强。2016年89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后认为,我国并有效实施核安全规划,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人力财力资源投入,保障了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国际接轨,监管机构有效和可靠,十二五时期不断加强法规制订、内部管理,独立、有效地开展各项监管活动,建立监督监测体系,采取快速有效行动汲取日本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多项监管举措富有特色,值得在国际同行中推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为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在监管硬件建设方面,《规划》主要考虑三点,一是依托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提高独立校核计算和试验验证能力;二是完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省级监管机构仪器装备,提高现场监督执法能力;三是完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按照中央、省级和重点地市级分级开展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港口、边境地区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核安全监管和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同步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核电发展将达到什么规模,有专家和媒体提出乏燃料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将是一个重要挑战,《规划》对此有什么具体安排?

答: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问题。

我国历来重视核电厂乏燃料安全,为了充分利用裂变材料资源,确立了乏燃料后处理的闭式核燃料循环政策。为此,我国设立了专门的乏燃料基金,保障乏燃料后处理经费,积极推进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并取得突破。动力堆乏燃料后处理中试厂已经热试,与法国合作建设商用后处理大厂项目的谈判也在进行中。中核集团针对商用后处理大厂项目开展了厂址普选工作。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乏燃料后处理厂建设提出严格的技术要求并实施审批制度,安全、环保要求与核电厂保持在同一个层次。总体而言,我国核电厂乏燃料贮存安全、稳定,但是部分核电厂乏燃料在堆贮存能力紧张,外运需求急迫,为解决有关乏燃料贮存和后处理问题,《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编制和核电厂乏燃料处置规划,推进乏燃料贮存和处理。依法明确核电厂乏燃料近堆干法贮存设施的安全审评要求,加快乏燃料离堆贮存能力建设。加强乏燃料后处理产学研一体化顶层设计,建立保障机制,优化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大型商用后处理厂选址和建设,缓解核电厂乏燃料在堆贮存压力。

我国也高度重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十二五时期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我国放射性废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仍有一批放射性废物尚未得到最终处理处置,主要原因是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不足,与核工业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为了推动相关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理能力建设,基本完成历史遗留中低放废液固化处理,处置一批中低放固体废物,实施《中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规划》,开展5座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选址、建设,形成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的合理布局,推进核电废物外运处置。开工建设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地下实验室。推进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场选址与场址调查,加快高放废物处置研究。

问:《规划》将安排哪些具体措施来推进核安全公众沟通工作,确保公众对核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3

以下简称《规划》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渝府发〔2011〕52号。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贯彻实施,把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安全保障型城市,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分类实施。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统筹协调。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市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由市安监局牵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安监局牵头,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公安局、市交委牵头负责。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

由煤监局、市煤管局牵头负责。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1以内。

2.指标分解。

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委、煤监局、市煤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上述4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并作为各区县(自治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将上述4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

由煤监局(市煤管局)牵头,煤矿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煤炭重点企业,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安监局、市国土房管局牵头,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公安局、市交委牵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区县(自治县)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城乡建委牵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安监局牵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市公安局、市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质监局牵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成铁办事处牵头,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交委、海事局牵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农委牵头,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市安监局牵头,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指导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加强基础管理。

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应急办、成铁办事处、煤监局、市煤管局、海事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

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市政府应急办、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教委、市市政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震局、市林业局、市电力公司、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煤监局、市煤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效提升执法效能。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煤监局、市煤管局、成铁办事处、海事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建良好安全环境。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

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由煤监局、市煤管局牵头负责。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由市教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由市交委牵头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

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

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由煤监局、市煤管局牵头负责。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

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

由市交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煤监局、市煤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由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

由市安监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基地建设。

由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

由市安监局牵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会同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负责。

由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海事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由市安监局、煤监局、市煤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

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

由市气象局牵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会同市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由市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局、煤监局、市煤管局、海事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

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由市经济信息委、市市政委、市安监局等部门及市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

由市经济信息委、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煤监局、市煤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

拓宽投入渠道,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

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

由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加强领导。

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区县(自治县)要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区县(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事权划分原则。

按建设程序报批,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中央、市政府、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4

一、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偏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又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个阶段的安全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思路、安全发展目标及安全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38.28%以上,控制在0.32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20.85%上,控制在6.01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62.64%以上,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19.50%以上,控制在4.3以内。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磷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控制在省、地的控制指标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三)基本思路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安全发展,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增强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程作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线,立足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实际,坚持以科技兴安、安全兴纳、强化监管、协调发展为前提,全面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对安全生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认真研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和到202o年根本好转等战略目标对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加快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方针、总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未来五年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四)编制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从全县实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思路,创新安全发展模式,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探索安全管理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安全发展前提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重点是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着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重心逐步向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转移。既不要带血的gdp,更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来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实现安全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开拓创新。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科技兴安、科技兴纳、科技创新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推进安全科技“产学研”机制建设,加快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着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事故应对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注重实效。安全 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坚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承前启后。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和基层情况,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安全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体系总体架构

××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三个层次:一是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三是各乡镇安全生产规划。

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为指导性规划,深度达到纲要要求,主要作用用于阐述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地的战略意图,主要内容是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基本任务、战略重点、政策导向等。是贯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地安全生产规划精神,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主要以煤矿、道路交通和重点区域特点进行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工作为编制对象编制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煤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海事处处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乡企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县教育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电力公司经理)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运管所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编写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承担“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陈中华(政府办)、何健(安监局)、柏云(安监局)、王家华(煤管局)、张先举(公安局)、张腾(交通局)、左祥(国土局)、丰奎(乡企局)、邓云(建设局)、李隆银(质监局)、林波(农机中心)、张锋(公安局交警大队)、杨学松(公安局消防大队)、郭峰(交通局运管所)、王强(交通局海事处)、朱天奇(教育局)、严文芬(经贸局)、刘兴平(林业局)、贾刚(水利局)、赵杰(工商局)、黎勇(旅游局)、罗文(电力公司)。

由县安监局组织协调编写工作。

五、编制要求、工作安排、时间安排

(一)规划编制要求

一一加强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密切关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以及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要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一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采用先进的编制方法,包括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型工业化所依靠的先进技术,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选择的路径,引领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创新轨迹、环境变化、量变与质变等,既有目标又有实现目标的路径选择,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更加清晰,实际与目标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系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一一建立规划咨询与论证机制。根据《规划》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科研机构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含运管所、海事处)、国土局、质监局、乡企局、建设局、农机中心、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作为《××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通〔20xx〕164号)中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专节表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机改革后,撤销或合并的县直有关部门,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由职能划入后的部门负责承担。

2、报请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项或子规划。

3、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编制资金保障,拨出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

20xx年1月5日前进行“十二五”规划工作动员,下发《××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始组织规划编制研讨工作、基层调查调研以及考察学习等活动,1月20日编制初步《规划》(草案)上报地区。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阶段。

20xx年2月一20xx年4月组织开展《规划》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具体安排为:20xx年2月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方案及相关课题,并确定第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措施。20xx年4月前完成前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步骤:20xx年5月前完成提出“十二五”规划思路,确定基本框架;20xx年6—10月起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

第四阶段,论证衔接阶段。

20xx年1—12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进行衔接,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20xx年12月底前修改完成“十二五”规划(草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

第五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20xx年1月一20xx年4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安监局审查意见,补充论证、修改和完善《规划(草案)》,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20xx年6月前发布。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底,我乡共有紫菜生产企业10家;仓储企业4家;生产加工企业2家;建筑企业1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乡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乡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为:紫菜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烟花、零售网点等监管监察。

1、紫菜生产企业10家;

2、仓储企业4家;

3、生产加工企业2家;

4、建筑企业1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上述生产企业每家全年检查3次;烟花、零售网点全年抽查不低于20家(次)。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所制定并经乡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乡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实行领导负责制。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职能人员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按照监察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措施、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确保执法效果和监察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6

论文关键词: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完成我国“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建设系统应当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通过体制、.制度、科技创新,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市场体系,使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绩、新突破,并走在全国建设系统的前列。为此,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特制定我国建筑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该规划是我国建筑业和工程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等规划作为其专项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统领下的具体化和补充,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具有纲领性和指导性,专项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两者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协调一致,共同构成我国建筑业“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全面规划.

一、建立健全工作质量监管体系的必要性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中流砒柱,而提高工程质量是我国建筑业的长期战略方针。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项目,其工程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个人与财产的安全,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但是,目前该行业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加强工程质最监管力度刻不容缓。就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我认为还存在如卜几中函待解决的问题:

(一)监管工作手段单一,技术含金量低

20年来,质监机构在质监手段方法上的发展创新速度远远低于其组织机构建设速度。20年过去了,监督手段基本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锤敲阶段,即使增加了一部分现场检测,也是有限的辅助手段,主要工作方法的革命并没有完成。质监人员构成不尽合理。大多数质监机构直接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队伍,表面上人员的学历层次上了好几个台阶,但因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地体现.因而也未能很好地实现政府监督工程质量的初衷。

(二)建筑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政府监管服务功能有待加强

在市场准入和清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关系、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建筑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市区内外统一管理、促进新型市场主体发育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还比较薄弱;在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法和监管程度等方面,存在着“缺位”与“越位”问题;建筑市场秩序仍不够规范,工程转包、资质挂靠、违法分包和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对不同投资性质的工程没有形成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监管模式。

(三)工程质最监管体制尚不健全,与市场管理结合尚不到位

政府监管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监管体制分散、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容易出现行政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造成部分工程逃脱监管,极大地影响了行政效率:工程监管模式单一,没有形成针对工程的不同技术特点和投资属性及不同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的工程监管模式,难以提高监管效率;对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比较重视,而对既有工程质量管理还处于空白,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工程监管较为粗放,没有形成量化的评价体系;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部分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落实。

(四)施工全过程安全份理和全方位监管尚未全部落实,班任体系还份进一步强化

1.政府监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监管部门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差,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不够,对事故的防范措施不够有力,政府监管存在盲点;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形成安全生产的监管合力;部分监管机构权威性不高,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方面起不到震慑作用:在监管体制方面,由于相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存在交叉,界定不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2.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关环境急需改善。在市场环境方面,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以及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现象,都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开展。施工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总量仍然偏高,“十五”期间共发生伤亡事故194起,死亡391人,其中二级重大事故5起。

二、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创断思路

(一)研究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应是迫在眉晚的任务

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呈现出大干快上的氛围,作为代表政府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对稳定和提高当时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日趋健全,工程监理制度渐趋完善,一大批高水准的施工企业己经形成,全国尤其是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更多的是依托创新的监管体系得到控制。因此。研乡i和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应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1.巡查制度是监督机构的主要运作模式。如果说取消工程质量核验,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由对实体质量的检查转变为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抽查监督,是进入新世纪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第一次大的转变的话,逐步推行巡查制度可能是第二次转变,也是第一次转变的继续深化。

由于工程建设任务量大、责任主体多,监督机构的运作模式应当主要采用巡查方式,而且应当是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质量监督人员到现场不是直接控制工程质量或进行质量把关,而是为了发现责任单位主体的违法行为,并加以处罚,目的是确保企业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质量监督机构的随机抽查,是在各方责任主体对实体质量有合格结论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日的是复查。

笔者认为,多年来沿袭的以项目为单位、定点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监督做法存在不少弊端,有些质量监督机构只注重对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进行监督,而不愿意过问不办理质监手续的项目,导致自觉守法的项目被反复检查,而故意逃避监督的行为反而无人查处。因此,实施巡查制度,既强化了对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也在管理中进一步体现了各责任土体对建设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2,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管。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应及时调整思路,市场可以调节的应该交给市场,可以依靠中介机构甚至社会监督制约的,就要充分利用。也就是要充分体现《行政许可法》中所说的“四个优先”原则。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五方责任主休,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其质量行为也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内容。但是,随着形势发展,一方面应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也纳入责任主体范围,同时,几方责任在层次上应有所不同,在今后质量监管中更要逐步突出建设单位的第一责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中介机构比较成熟的地区,要重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发展的支持,充分依靠、发挥它们对质量监督的技术辅助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其履行质量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以此来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实体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目的。也就是说,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应对工程质量作任何直接的合格评价,而是通过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作合格结论进行抽检核查的方式来间接达到调控目的。

3.政府投资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监管方式应有所不同。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今后不使用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实行审批制度,而是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全由投资方来承担风险”’后果,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如何区别对待就成为摆在质量监督部门面前的一个课题.

对于政府投资丁_程和非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应该有所区分。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感觉上监督机构是以政府投资工程业主的身份去进行监督,可能会出现建设单位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并且也容易和现场监督的工作角色混淆。因此,对于政府工程,层次监督性质的巡查制度应该是今后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另外,考虑增加代表政府进行验收把关的环节,作为对建设单位工作评估的内容可能也有其现实研究意义。国务院即将出台《政府投资工程条例》,如何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我们应加强调研、明确职责。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随着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等的划分越来越具体,使建设监管难度越来越大,衡阳衡州市场“11·3"事故和常德桥南市场“12·21"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只注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而忽视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是极其危险的。

所谓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衡阳衡州市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而更为严重的是其开发商私下雇请有关人员擅自设计、施工,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攫自投入使用。因此,要遏制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近监管行为又注,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橄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1.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盆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上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2.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令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3是要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措施,通过工程保险的引入可以促进丁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也促进建设上程市场的诚信建设。

三、强化工程安全监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健全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

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有关要求,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行为.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减少最低价中标对安全生产的负面影响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超级秘书网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体系

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切实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要督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细化监理的安全责任,要求监理企业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在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以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要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理报告制度,支持监理企业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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