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落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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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落实

关键在于落实范文1

一、抓落实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基础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抓落实,说到底是一个事业心、责任感的问题。有没有愿干事情、想干成事情,能干成事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只满足于发个文件、开个会议、打个电话,不深入基层、不了解实际的干部,不可能抓好落实。我们需要的是抓落实的干部,群众欢迎的是办实事的干部。当前,我国卫生事业处于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市建设特大型城市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种矛盾和困难将凸现出来。只有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我们才能抓住和用好机遇,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医改的具体思路、政策和措施,能否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和措施,是医疗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二、抓落实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中

抓落实,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重要检验。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抓落实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我市卫生工作将紧紧围绕“建设特大型城市”这一主题活动展开,认真落实唐志国书记讲话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狠抓“我为建设特大型城市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的落实。“我为建设特大型城市做贡献”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重心,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市五大发展战略,在卫生系统内深入开展“我为建设特大型城市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卫生系统的优势,送医送药到农村、到社区、到基层,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把工作落实到基层,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

关键在于落实范文2

可是如何才能够获得忠诚用户呢?古人云,欲取之,必先予之!想要获得忠诚用户,那就要首先让这些用户在自己的网站上尝到甜头,换句话说,就是赔钱来赚取更多的忠诚用户!这种方法,无疑是领略的舍得智慧,但是如果操作不当,又可能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下面笔者就来结合实例来谈谈如何让赔钱营销获得更多忠诚用户的方法!

笔者曾经策划过一个赔钱营销的案例,某企业的电商平台推出一个促销活动,原本计划是在不赔钱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销售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可是在笔者所在的营销团队,却对这种促销方案并不感冒,认为这种简单的把原来的定价提高,然后再进行五折销售,实际上每件产品的利润还是有的,最终引来的可能也就是一次性销售,当消费者认识到这个促销方案存在欺骗的时候,下一次可能就不会再来了,而且这种促销活动,本身就具备极高的人气,古训就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旦你搞了欺骗,可能影响到的不仅仅是上网站购物的用户,而且还失去了众多的潜在用户!

于是笔者的团队策划了一个后来被证明相当明智的赔钱营销方案,那就是让产品的价格降到极低,甚至是成本价的下方,当然这些赔钱的数目也是在可控的范围内,于是加大推广投入,吸引到更多的用户,而用户在第一次购买之后,发现产品的性价比极高,往往又第二批购买,甚至还介绍了自己的朋友来!当然这都是在销售的过程中,和用户不断的交流获得的信息!最后原本促销两个星期的产品,一个星期就销售一空!

这时候,在营销方案上,又存在了两大分歧,一个是继续投入,让这个促销方案和时间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另一个就是立刻终止营销,说产品没有货了,提高销售价格等等,后来笔者的团队向这个公司的老总陈述利害之后,最终选择了继续加大投入,让这次营销变得十分圆满!最后算下来,营销损失的费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关键在于落实范文3

【关键词】纪检监察 网络舆情

一、畅通网络舆情的互通交流平台。建立预警通报机制。在分析事物中发现问题

一是主动开展网络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及时查找有无涉及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政风行风、机关效能作风、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教育乱收费、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信息,随时了解最新涉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敏感时期做到不间断的搜集和重点监测,全面及时关注舆论走向。监测的网站除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网上举报信箱、本地主要网站外,还包括本省和全国的一些著名网站、论坛、博客等。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汇总和归纳,认真筛选,分类处理,并在第一时间直报主要领导批阅。

二是在受理举报投诉、办理案件中,发现可能诱发网络突发舆情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评判、预警、核实解决,防止问题扩大和蔓延。为了加强对廉政网络舆情的引导,必须经常性地组织反腐倡廉评论人员,撰写发表评论文章,及时权威信息,引导网络舆论。对一些不明晰的网上举报线索,及时组织人员上网跟踪,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防止恶意炒作。

三是积极拓展渠道,搞好内外联络,做到上下及时沟通、协调运作。积极加强与宣传、公安、检察等机关网络管理部门沟通联络,促进网络监督信息共享,增强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网监部门、网络媒体沟通,集合各自网络技术优势,达到涉检舆情信息及时共享。公安机关具有网络监控及舆情技术对抗系统,能够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抑制有害舆情信息的传播,而网络媒体普遍具有自己的网站,且内容丰富,论坛、博客、微博等比较普遍,维护管理人员也多,还有审帖、删帖等管理员特权。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配合我们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二、关注网络舆情的背后腐败问题。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在接触事物中解决问题

一是要做好甄别筛选。要根据舆情信息反映的内容和性质,进行研究判断,同时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检察等部门机关的相关信息,评价该舆情信息的可信度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可查性、成案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党员干部违纪事实明显、可查且线索清晰的舆情信息,迅速向反腐败联络小组汇报,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是要查处快速到位。在经过甄别筛选以后,对认为有价值的信息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快查快结,一般性问题不超过一周,重大问题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确保情况基本查清,责任基本分清,处置基本到位。

三是要反馈客观及时。针对舆情信息所反映的不同情况,在保持客观公正基础上,采取不同的策略经行反馈。对一般性问题可以在调查处理终结以后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反馈;对于短时间内传播面广、影响较大的、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根据调查开展情况分为“着手调查、初步结果、最终结果”三阶段进行总结反馈,通过网络及时相关阶段工作信息;对不符合实情的信息,在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澄清的同时,迅速组织网络评论员跟帖,予以纠正和反驳,对带有益惑性、恶意性、攻击性的信息,组织公安部门进行追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消除负面影响。

三、重视网络舆情的处置综合评价。建立预防教育机制。在归纳事物中突出问题

关键在于落实范文4

【关键词】 替格瑞洛;氯吡格雷;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支架内血栓形成

DOI:10.14163/ki.11-5547/r.2016.01.079

冠状动脉弥漫长病变是PCI术中常常遇到的复杂病变, 在冠脉介入治疗中多需要使用长支架, 植入多个支架, 重叠支架植入, 较多临床研究显示, 无论裸金属支架(BMS)还是药物洗脱支架(DES), 其支架长度是支架内血栓发生的高危因素[1, 2]。支架内血栓形成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少见但极其严重的并发症, 是导致 PCI术后死亡的主要因素, 其发病原因复杂, 所有可导致血小板激活的因素都能促使其发生, 包括支架因素、临床因素、病变因素、介入操作因素和药物因素等。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PLATO显示, 替格瑞洛对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患者可以有效降低各种心血管的死亡率[3-5]。然而, 替格瑞洛在我国患者应用还不广泛, 另外替格瑞洛并未在稳定型冠心病患者中试验其有效性及安全性。本研究旨在观察在冠脉弥漫长病变PCI治疗中使用替格瑞洛对支架内血栓事件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连续入选2013年2月~2015年6月在本院心内科接受冠状动脉造影确诊为冠心病且接受PCI治疗的患者130例为研究对象, 支架均选用雷帕霉素洗脱支架(SES), 130例患者均符合如下标准:①至少1支主要冠脉狭窄≥70%, 且病变长度> 33 mm;②非支架内再狭窄病例;③病变连续, 置入支架后支架间无间隙;④患者便于随访。排除各种原因未能完成支架植入的患者。连续入选的130例患者, 使用随机方法将患者分为氯吡格雷+阿司匹林双抗血小板治疗组(氯吡格雷组)共65例;替格瑞洛+阿司匹林双抗血小板治疗组(替格瑞洛组)共65例, 其中3例出现不可耐受的呼吸困难, 退出该组, 最终有效病例62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见表1。

1. 2 方法

1. 2. 1 手术方法 在同一个导管室由同一个介入小组医师完成 PCI术, 采用经股动脉或桡动脉入路, 常规方法完成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检查及药物洗脱支架DES 植入术。术中均给予普通肝素 70~100 U/kg, 术后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5 d。所有病变支架植入术前均常规行病变预扩张术, 支架植入后行高压球囊后扩张, 使支架贴壁完全。所有 DES 植入治疗的患者均同时积极控制冠心病的高危因素, 包括指导患者戒烟、限酒, 改变其不良生活习惯, 强化降脂, 积极调整血压、血糖等治疗。

1. 2. 2 给药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时均给予阿司匹林100 mg, 1次/d口服治疗, 术前给予氯吡格雷300 mg或600 mg负荷剂量, 或给予3~5 d氯吡格雷75 mg, 1次/d。确诊冠脉弥漫长病变, PCI术后替格瑞洛组给予替格瑞洛180 mg负荷剂量, 后给予替格瑞洛90 mg, 2次/d+阿司匹林100 mg, 1次/d 口服维持;氯吡格雷组, PCI术后予氯吡格雷75 mg, 1次/d+阿司匹林100 mg, 1次/d口服维持。两组患者均随访6个月, 观察两组心血管死亡、支架内血栓、再发心肌梗死、再发心绞痛发生率及出血、药物相关的呼吸困难和室性停搏发生情况。

1. 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两组间主要心血管事件比较:随访6个月, 替格瑞洛组有3例患者发生不可耐受的呼吸困难, 改为继续服氯吡格雷, 而退出研究, 但随访这3例患者无死亡及支架内血栓事件发生。替格瑞洛组无支架内血栓事件病例, 无再发心肌梗死病例, 再发心绞痛3例(4.8%)。氯吡格雷组发生支架内血栓事件4例(6.2%), 再发心肌梗死4例[与发生支架内血栓事件4例(6.2%)为相同病例], 再发心绞痛4例(6.2%)。氯吡格雷组发生支架内血栓事件的患者中ACS患者3例, 其中NSTEMI 2例(1例为急性支架内血栓, 1例为亚急性支架血栓), UA患者1例(为急性支架内血栓);SCAD患者1例(为急性支架血栓), 以上4例患者经再次行PCI, 血栓抽吸, 术后加强抗血栓等治疗后未发生死亡, 未再次发生支架内血栓事件。替格瑞洛组支架内血栓、再发心肌梗死事件发生率均低于氯吡格雷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间均未观察到死亡事件,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研究表明, 支架内血栓的发生主要与血管病变、技术因素、支架自身因素等有关, 糖尿病、急性心肌梗死、多支架置入、支架贴壁不良是 PCI 术后并发急性、亚急性支架内血栓形成的独立危险因素。冠脉弥漫长病变患者多为糖尿病患者, 行介入手术治疗需多支架、重叠置入, 容易发生支架贴壁不良, 是发生急性、亚急性支架内血栓的高危人群。降低支架内血栓发生的方法, 从源头上可考虑改进支架设计工艺;从技术上冠脉血流储备分数(FFR)、血管内超声(IVUS)、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技术和血管镜等新技术的开展有助于支架血栓的诊断和预防, 但目前多数医院受医疗保险或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 并不能广泛开展上述技术。血小板聚集是凝血系统激活和血栓形成的前提和核心。没有血小板激活, 就没有血栓形成。支架术后抗血小板治疗是预防支架血栓形成的关键。在临床实践中术前、术中、术后的抗血小板治疗成为预防支架内血栓事件的重要措施。

在本研究中替格瑞洛联合阿司匹林的替格瑞洛组, 有效预防了在冠脉弥漫长病变患者介入治疗中支架内血栓事件的发生, 疗效确切, 与氯吡格雷组比较(氯吡格雷组有3例支架内血栓均为ACS患者), 分析结果与PLATO研究一致[3-5]。另外氯吡格雷组有1例为稳定型心绞痛患者, 分析原因, 该例患者为冠脉前降支弥漫病变, LAD共植入三枚支架, 在PCI手术过程中支架的植入及球囊反复扩张, 导致了冠脉稳定斑块转变为不稳定斑块, 支架置入过程中球囊扩张及支架释放均可损伤血管内膜, 导致胶原纤维暴露, 激活外源性凝血系统, 另外可能存在支架贴壁不良情况。

本研究中也有不足之处, 如病例数量有限, 随访时间偏短, 因此, 观察到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MACE)缺乏长期资料。由于认知水平有限, 2013年入选的1例病例, 为ACS患者, 未使用600 mg氯吡格雷为负荷量, 而是使用了300 mg氯吡格雷为负荷量, 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抗血栓疗效, 随后发生了支架内血栓事件, 可能与抗血小板治疗不充分有关。

参考文献

[1] Shirai S, Kimura T, Nobuyoshi M, et al. Impact of multiple and long sirolimus-eluting stent implantation on 3-year clinical outcomes in the j-Cypher Registry. JACC Cardiovasc Interv, 2010, 3(2):180-188.

[2] Machecourt J, Danchin N, Lablanche JM, et al. Risk factors for stent thrombosis after implantation of sirolimus-eluting stents in diabetic and nondiabetic patients: the EVASTENT matched-cohort registry . J Am Coll Cardiol, 2007, 50(6): 501-508.

[3] Shand JA, Menown IB, Storey RF. Ticagrelor: from concept to clinical evaluation. Biomark Med, 2011, 5(1): 53-62.

[4] Abtahian F, Yonetsu T, Vergallo R, et al. Ticagrelor immediately prior to stenting is associated with smaller residual thrombus in patients with acute coronary syndrome. Int J Cardiol, 2013, 168(3):3099-3101.

关键在于落实范文5

一是观念因素。部分干部群众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真正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上来,对科学发展观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甚至抓其一点不及其余。比如,把坚持科学发展同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割裂开来,轻视或淡化发展是第一要义意识;把重视文化和社会建设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割裂开来,脱离经济持续增长片面地强调文化和社会建设;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同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对立起来,不敢理直气壮地强调经济快速稳定增长;不能把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同促进经济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顾此失彼。凡此种种,都严重悖离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再比如,对坚持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缺乏深刻的理解和实际的贯彻,一些地方存在着抽象化、空洞化和片面化现象。有的把坚持以人为本仅仅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甚至口头上,缺乏具体的细化的落实措施;有的把坚持以人为本仅仅理解成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没有把以人为本有机地贯彻到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发展道路中去;有的把坚持以人为本仅仅理解成帮助群众解决物质层面的问题,而忽视人民群众在政治参与和精神文化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缺乏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关注。凡此种种,都没有把握住科学发展观的真谛与精髓,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

二是体制因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体制和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完善体制和长效机制,因而在工作落实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主观性、随意性现象。如何真正建立起以人为本的体制和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还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课题。如何把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用体制和制度加以科学规范,从制度上确保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也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种重大关系,并从制度和体制的层面统筹各方、兼顾全局,仍然是需要下大气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总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各个方面,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能否高度重视和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直接关系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

三是干部因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效果,关键在于干部,在于建设一支真正懂得和理解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队伍。在这方面,我们面临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迫切要求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领导干部的头脑、指导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

上述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观念不到位,必然严重影响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体制和制度的建立,而体制不完善,又对领导干部中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制度建设是根本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安排与体制保障。

要着力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策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能否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首要因素在于决策体制和机制是否完善。这就需要彻底改革“靠权力决策”、“靠经验决策”甚至“靠拍脑袋决策”等等主观主义、的决策行为所依托的决策体制,真正把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体现在决策体制中,从制度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依法性。

关键在于落实范文6

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要求,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这个重要规定是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这个大背景下出台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年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的公务员统计数据引起媒体关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公务员队伍总量是基本稳定的,辞职的数量有所增长。2015年公务员辞职人数不到1.2万人,约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0.2%,这个比例在正常范围之内。但毕竟这些人都是从重要岗位上辞去公职的,非常有必要对辞职公务员的重新择业作出明确规范。

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如实报告从业去向,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为《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次出台的意见对上述法律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细化为“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提高了可操作性;将“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明确为“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这里把中介机构从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单拎出来,具有十分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应该看到,之所以要在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出台更为明确的意见,就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完善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将时有发生的“期权腐败”消灭在萌芽钐。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不管用。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各方责任,关键在于把各方责任落到实处。在联合印发《意见》的四部门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了抓落实的责任清单: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查实的违规从业人员和接收企业给予相应处罚。《意见》规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务员辞去公职从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对各机关落实辞去公职从业规定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意见》还对辞职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明确了责任: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辞职公务员原所在单位在批准辞去公职前要与本人谈话,了解从业意向,提醒严格遵守从业限制规定。各方的责任已经十分明确,下一步关键在于通过加大责任追究来落实责任,把《公务员法》和《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