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饮用水源地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地范文1

1、饮用水源地划分报告(含JPG图及矢量图)

2、前年评估报告(需做趋势分析)、应急预案(word版)

3、评估年全年监测报告(2018年做了全分析报告,2020年也应做全分析报告)、监测断面位置;视频监控情况及预警监控状况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问题清单,及销号情况、保护区治理情况

5、水源地全年水厂取水报表(至少精确到月)

6、水源地水资源论证报告

7、标志牌建设情况(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数量,最好有分布图)

8、保护区隔离网建设情况(设立位置,长度)

9、是否有风险源名录、相关应急预案、危险品管理制度

10、应急能力: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有无应急演练、应急防护设施、应急专家库、监测能力(可委托)。

11、完成水源地编码、水源地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已建立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已开展环境状况定期评估工作、已建设水源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水源地信息公开系统等。

饮用水源地评估资料清单

现场调研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最为重要,资料充分,报告才能完成,先把资料收集完再跑现场。

2、环境管理状况数据主要来源于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主要包括水源地基础状况数据、保护区划分方案及图件,保护区标志设置的图片资料、保护区内及周边污染源统计资料、评估时段内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资料、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及监控设备运行、风险源名录、应急预案、行政区域内应急供水能力以及相关管理措施等文字和照片材料。

饮用水源地范文2

一、国外规范化水源地建设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美国《安全饮用水法》和《清洁水法》为美国水环境和水资源管理建立了基本框架。《安全饮用水法》科学地制定了饮用水标准,建立了从水源保护、配水系统、水处理,到信息公开等多方面多屏障的水质保护体系。各州也采取建立保护区、开展环境评价和污染防治等多种方式保护水源:控制因生产或泄露而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源的工厂位置,禁止如新建垃圾填埋场、中转站或大型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在水源保护区选址;要求地下油罐设置防护区;各州环境政策法令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各州制定水源水质标准时,人类健康标准是基础,并据此采取污染物控制措施。目前,加拿大采用生态系统管理(EcosystemManagement)和流域管理(WatershedManagement)两种方式保护地表水源。前者重视水资源系统各组成要素之间及水资源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环境间的联系;后者将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权交给地方政府,联邦和地方政府分别颁布联邦和地方系列的“水政策”(WaterPolicy)。地下水源保护由联邦、省、地方三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负责:联邦政府负责解决跨界水源纠纷、省级政府负责水资源管理、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保护机构负责流域和地下水管理。德国《联邦水法》要求所有饮用水取水口都要建立水源保护区。100多年来,德国已建立近2000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德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特点:一是水源保护区的面积大,占德国土地总面积的13%;二是水源保护区执行的水质标准较严,地表水源一般要求54项参评的水质指标满足一级标准,只有个别可放宽为二级;三是保护区划分时充分体现“公众参与”的原则,划分水源保护区的过程中,涉及的居民及团体参与审查和评议,水厂作为主要受益者,需补偿居民及团体因建立水源保护区而遭受的损失。日本采用“多龙治水,多龙管水”的综合管理模式。部级层面涉水部门主要有环境省、国土交通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和经济产业省等。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水质、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进行管理。为追求水质安全、确保水量,以及达到“双安”的饮用水目标,日本采取了工程手段保供水、技术手段保水质、行政手段保协作、法律手段保安全和应急手段保供水“五种手段”。其中,饮用水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的建设是日本保障水质和水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和坚强后盾。国外水源保护的经验启示我们,制定严格的水源保护法律法规、采用科学合理的水质评价方法、实施严格的管理手段、明确水源保护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是做好水源保护的重要措施。如美国用《安全饮用水法》和《清洁水法》奠定了水源保护的法律基础,采用法规强制措施和非强制措施处理水源的潜在威胁;加拿大明确了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保护水源的责任;德国在水源保护区划分、水质标准实施和公众参与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日本采取了“五种手段”保障水源和供水安全等。总之,各国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要求,其先进经验为我国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

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内容

与国外水源保护所强调的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管理制度严格程度相比,《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虽然明确了“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要求和各级保护区内的禁止、限制行为,但并未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也没有形成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框架下,达到“水质、水量”双安全的目标和保障措施。因此,规范化建设应遵循“水质水量达标、污染综合整治、风险预警防范、分级分区控制”原则,建设内容应依据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的需求及水源保护区建设的现状进行统筹考虑和设计。本文认为,当前,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内容至少应涵盖建设目标、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与应急能力、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六个方面。

三、水源地建设目标

《水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要求,“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水源地建设目标”也是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即水量、水质安全。水量安全,要求水源地供水能力、供水现状均满足服务区域的需求。因此,水量目标既要考虑供水服务区域近期和远期水量需求、也要考虑供水工程设计和实际供水能力间的关系,保证供水量满足需求并禁止超采。水质安全,要求水源地水质满足规定标准,并要体现不同类型水源、不同级别保护区的差异。因此,地表水源应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一、二级保护区分别满足Ⅱ、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源应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满足Ⅲ类标准要求。

四、保护区建设

《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建设”应以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基本要求为主,应包括保护区设置与划分、保护区标志设置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三项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水源地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也是保护区建设的关键。保护区划分应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88—2007),报经省级政府批复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备案;设置保护区标志,对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生产生活活动有警示作用,可起到保护水源的作用,标志设置应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水源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可避免人类活动直接污染取水口;考虑到突发环境事故亦有可能影响取水口安全,仅设置隔离防护设施不能完全阻断污染物进入水体,因此地表水源还应在穿越一级保护区的道路、输油、输气管道等高风险区域,设置应急池、事故导流槽及防泄漏设施,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对取水口的影响。

五、保护区整治

《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并明确规定了各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保护区整治”以落实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要求为主,包括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整治,整治内容、要求及项目类型均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按照上述要求,一级保护区不应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与上述要求不符的,均应清拆或取缔,但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建设项目,应制定计划,限期搬迁。二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按照上述要求,二级保护区不应存在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水体污染。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或水体开发行为,均应进行整治。准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实施准保护区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并采取工程措施或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按照上述要求,准保护区整治应以水源涵养和总量控制为主,具体内容应包括污染物总量控制、水污染物削减控制和水源涵养林、湿地等生态保护工程。

六、监控能力建设

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监控,是为了正常情况下反映水源水质变化状况,异常情况下及时提示水质异常,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信息。因此“监控能力建设”应考虑日常监测和预警监控两个方面的要求。日常监测内容,应包括点位设置、监测指标及频次,具体要求应依据水源地日常管理的相关要求确定;河流型水源的预警监控断面,应设置在取水口上游大于2个小时流程的位置,湖库型水源应设置于支流入口处上游大于2个小时流程的位置,以保证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下游取水口有一定的应急响应时间。预警监控指标,应依据国家、省级、市级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结合水源供水规模、环境风险大小等因素确定,预警监控采用自动连续监测方式开展。

七、风险与应急能力建设

风险与应急能力建设,是为了提高水源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水源安全的概率。因此“风险与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应主要考虑水源风险大小、事故应急等方面要求,包括风险识别与防范、应急水源建设、应急监测及应急物质和技术储备等;建设要求应根据风险源的排放特征、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后果分别确定。建立污染源风险识别与防范体系,是从源头降低风险的关键。点源和流动源是导致水源污染风险的主要因素,因此,存在点源和流动源污染风险的水源地,应建立风险源名录并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构建严密的应急体系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手段。其内容应包括:应急水源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修改、应急技术专家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还应提出应急水源不低于7天供水量的水量、可在2个小时内启动应急水源供水要求,以及制定应急预案、水源地常见污染物处置方案和技术专家库、配备应急监测设备等要求,确保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保障正常供水。

八、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

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目标,是为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因此,“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应明确管理单位的责任及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应加强档案管理、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等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机构设置的具体要求应结合水源的重要性和供水规模提出,并应明确管理责任。国外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管理制度的作用。我国水源地管理也应改变“重法律法规建设、轻制度落实”、“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状,通过建立“一源一档”档案制度,不断完善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制度等规范化管理的内容,推动水源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九、展望

饮用水源地范文3

一、金乡县城市饮用水现状及水资源污染态势

1、城市供水现状。金乡县属黄泛冲积平原,地下水含量较丰富,赋存于第四系冲积松散层孔隙之中,地下水垂直分布为淡―咸―淡型,浅层淡水含氟含盐较高,中层为咸水,深层淡水水质良好。供水水源为深层地下水,其中居民用水主要由自来水公司供给,工矿企业用水多为自备水源。

全县现有较大水厂1座(不含厂矿自备水源)设计日供水能力1.2万m3,主要取自王丕和城区水源地。目前全县日需水量1.0万 m3,年供水总量约350万m3,城区自来水供水服务面积10km2,用水人口约9万人(不包括大厂矿和自备水源单位),市政用水普及率约70%,人均生活用水量标准约每天每人120L左右。

2、水资源污染态势。金乡县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境内河流水质普遍污染,有的甚至达到严重污染;各城镇周边河道两岸附近的地下水水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饮用水水源井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如果对水污染日趋严峻的态势不进行积极有效的控制和治理,金乡县未来的缺水问题将更加严重和尖锐。

二、饮用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金乡县城市饮用水情况来看,城市供水能力基本能够保障需求,枯水季节局部区域供水不足,城市饮用水总体上较为安全。但由于该县城市饮用水仍存在着突发性水污染,以及来自上游和全县本身的工业、生活排污物的威胁,城市饮用水安全仍面临一些问题。

1、供水水源仅靠地下水。供水水源依靠地下水,供水形式单一,如果出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将难以保证城市供水需要,城市饮用水安全将受到较大威胁。

2、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尚未完成。中心城区尚有部分仍使用长达30-40年的老管道,管径偏小,且由于使用年限长,腐蚀及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需要进行维修改造,去年取水量为200万m3,但售水量仅为140万m3,管网漏失率最高达30%。同时存在市政供水普及率相对较低、供水管网与水厂建设不配套和管网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水质呈下降趋势。全县至今还没有建成一座集中的综合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标准和处理程度都普遍较低,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基本上都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导致了水体丧失使用功能。在局部河段和地区,水质性缺水已初现端倪,一些地区已经直接或间接利用被污染的地表或地下水进行灌溉,其利用量很难准确估算,这些水基本上都是超V类水。

三、水质污染的原因分析

1、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工矿企业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这给本来就水量较小的河流造成难以承受的污染。消解不了的污染物随水流向下游,同时随着河道的测渗进入地下,使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由于水资源贫乏,沿河两岸大量抽取河道水灌溉农田,造成土壤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增加,加之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污染物随水下渗至浅层地下水,导致浅层地下水达不到饮用水标准。

3、法规建设与机构设置较为滞后,部分水源地虽然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并制定了水源保护条例,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以及对水源地当地权益的忽视,导致保护工作难以推进。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的对策建议

加强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关键是建立科学的城市安全饮用水供水体系和安全合理的城市饮用水应急和备用水源机制,加强对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城市饮用水的安全。

1、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今后金乡县水源保护工作应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点源污染的控制,并加强管理以及面源污染的控制。

2、加强备用水源的规划、保护和有序开发。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需水量将进一步增加,城市来自地下水以外的供水规模也应进一步扩大,应进一步加强对东鱼河引黄尾水和引南四湖水的开发利用,作为城市备用水源的规划和保护,并按照饮用水安全需要有序开发,以满足城市饮用水应急和备用需要。

全县要逐步形成以地下水和地表水联合供水为主,再生污水及雨水利用为辅的水资源供给格局。合理确定地下水与地表水分配方案,使城市饮用水互为补充,互为备用。要加大地下水水源地建设,提高供水保证率。今后要适当开发东鱼河引黄尾水和引湖水,扩大供水规模,建立既安全又合理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供水结构。

3、进行针对性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点不仅在于控制水源地点源污染,而且应当控制水源地土地利用格局和土地开发强度。金乡县应在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点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同时,配合多级水源保护区建设,通过多层次多方式调控水源地土地利用,构筑针对取水口及上游来水的圈层性保护格局,从规划层面预防水源地污染事件的发生。

4、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规体系。目前《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都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方面的原则性规定。

该县应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划定一级水源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配套以具有针对性的水源保护条例,通过政策法规、环境标准标准等手段限制区内污染排放,以达到保护水源的目的。必须加快出台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法规,建立水质旬报制度和制定《金乡县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饮用水源地范文4

关键词: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技术

中图分类号:S959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经济的大力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环境污染就是其中之一,又反过来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水体污染是其中较为严重的一种污染,与人们的生活紧紧相连,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再加上技术的不断发展,有机污染物监测技术成了研究的重点。它既是环境保护的前提,又是进行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不管在当下,还是在今后,此技术都应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得到很好的应用。

1 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监测的必要性以及在我国的现状

水体污染是指人类在生活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与水体发生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从而影响了水体原有的生物、化学、物理等性质,使其发生一定的变化。随着工业的进步,排出的污染物越来越多,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又牵制了工业化的脚步。地表水污染多是有机污染,对周边环境以及人体健康都构成了威胁,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研究的重要话题。掌握各种有机污染物(尤其是对环境和人类危害严重的污染物)的含量及其成分、特点,有利于提前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这就需要对其进行准确的监测分析,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强化人们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从而减轻水污染程度。

长期以来,我国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都依照的是常规指标,如一般的水体有机污染多以BOD、COD等指标进行控制,且能取得不错的效果,其不足之处在于难以对微量有机物引起的污染进行有效控制,主要是因为此类化学毒物缺少对综合指标的足够贡献。在世界各国的努力之下,GC、MS等技术逐步完善,在有机污染物控制方面意义重大。我国对此也做了很多工作,对全国各个城市的水体污染程度、特点进行了实际调查,计算总结了污染物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水源头水质分析方法

2.1吹脱捕集法

将氮气、氦气等通入到吹托管,与管内的试样水发生反应,在水中的有机物在向气相转移的过程中,被捕集管吸附。水中的有机物全部被补集后,吹脱工作立即结束,对捕集管进行加热,使其中的有机物渐渐脱附,直至进入气相色谱仪内。然后通过冷柱头进样的方法使脱附出来的有机物发生冷凝收缩,再快速加热,结束进样工作。相对而言,吹脱捕集法在操作上较为简单、用量少、损失小,而且没有溶剂污染,检测限比较低,在微量分析中十分适用,但其价格通常较贵。据有关试验结果显示,在河水的有机物测量中,此方法在0.1-100μg/L范围内的线性相关系数达0.998以上,而且有近10种化合物在21个实际水样中都有检出,可见,此方法是很有效的。

3.2溶剂萃取法

某些有机物不溶或微溶于水,在对其进行分离时,常使用溶剂萃取法,虽然没有很大的操作难度,但是在样品转移时极有可能导致有机物的大量损失。该方法的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溶剂,如何保持溶剂合适的纯度。在进行实验时,需要对离子强度、溶剂的PH值等参数进行仔细考虑。此方法的技术原理有以下几点,一是通过提升温度来增强解析动力,加快溶剂分子扩散速度,使其黏度有所降低,有效地克服基体效应,从而提高萃取的效率;二是通过增加压力的方法,使高温状态下的溶剂依旧保持液态,同时快速地充满整个萃取池。在溶质的溶解方面,液体的溶解能力要比气体更大,在萃取效率提高的同时,能够使系统的安全性有所保障,保证易挥发的物质不挥发;三是多次循环,在化学萃取中,经常要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即萃取过程中对新鲜溶剂的多次静态循环加以利用,使其与动态循环相接近,进而达到提高萃取效率的效果。一般而言,2个或3个循环就能取得良好效果。

2.3超临界流体萃取

在不断的研究过程中,许多新的方法相继出来,超临界萃取法操作方便,测量速度快,而且效果颇高,再加上萃取条件容易控制等优势,在最近几年的样品前处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不足之处在于相关设备要求过于严格,而且只能处理固体样品。在黄河水有机物测量的试验中,该方法发挥了巨大作用,在20MPa ,60℃ ,40min的情况下使用此方法,能取得最好的萃取效率。

2.4树脂富集提取法

此方法具有较强的吸附力,污染较少、回收率高,而且可再生,在固-液的萃取过程中较为适用,主要是一种以芳香族高聚物为主的离子交换树脂。如MRs技术,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①树脂的选择,选择不同树脂混合使用的方法,能够对物质流失加以有效控制,从而提升吸附率;②树脂纯化,主要是为了减少杂质污染,纯化前需要再次蒸馏所选试剂。此外,还有装柱、有机物的洗脱浓缩和树脂再生等重要环节。在低浓度有机化合物的提取中,此方法效果很好,其明显的特征在于使用的溶剂量少。

3 污染指数方法

污染指数评价方法,具体而言是有效地比对水体中各个监测项目的评测结果与评价标准,之后再采用各种各样的数学手段,从而综合的运算各个项目的分指数,以此来获得一个综合的指数,通过这种方式来显示水体的具体污染程度,从而作为水质有效地评定的标尺。

指数法的综合评价需要对水源地的水体质量采取定量的描述,其科学准确的前提是项目、标准以及监测结果比较可靠,这些综合评价能够反映出水体污染的具体性质以及程度。而针对全国的流域尺度,采用综合评价方法比较安全可靠便捷,能够有效地比较水系之间的污染状况以及变化。好的分析方法需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与准确性,同时实用性与可比较性比较强,从而能够保证这种方式可以在国内各大水源地应用,方便时空之间的比较,比较简单与方便,还能够展现出水源地水质的特殊性。

4 结束语

水是生命之源,本文详细的分析与论述了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监测的必要性以及在我国的现状,并介绍了水源头水质分析方法,希望能够指引人们有效率与针对性的进行水源保护,从而进一步的改善水源头的水质,与此同时为优化水源管理来提供科学的依据,希望能够给相关从业人员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与建议。

参考文献

[1]赵红丽,李潞,王帅.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的监测[J].科技创新导报,2009,12(46):792-793.

[2]王红星.郑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分析和现状评价[J].污染及防治,2012,13(10):761-762.

[3]兰文辉,安海燕.环境水质评价方法的分析与探讨[J].干早环境监测:上半月,2010,16(5):67-69.

[4]梁德华,蒋火华.河流水质综合评价方法的统一和改进[J].中国环境监测,2010,23(12):453-454.

饮用水源地范文5

Abstract: In Xiji County, it focuses on doing excellent work in water and creating good water environment as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nd actively implement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water,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nd wate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comprehensively improve urban and rural water environment, the regional water environment carrying capacity i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but drinking water sources still exist in some security risks.

关键词: 西吉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Key words: Xiji County;drinking water;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6-0065-02

1 饮用水源地保护概况

西吉县地处宁夏南部山区,六盘山西麓,全县总面积3144平方公里,辖3镇16乡306个行政村,总耕地面积242万亩,2011年底全县总人口5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6万人,农村人口45.76万人。年均降水量397.8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370万m3(包括地下水资源量3637万m3),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4970万m3。

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8处(以地表水为水源8处,地下水水源40处),设计日供水能力1.64万m3,2011年实际供水人口25.4万人,年实际供水量255.36万m3。

西吉县饮用水源地主要有两类,即以地下水为主的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库、塘坝等)为主的饮用水源地。目前全县共有水源地48个,其中地下水水源地40个,地表水水源地8个。全县共划定4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区,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为Ⅱ类或Ⅲ类,基本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2 存在问题

在所调查的48个水源地中,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为Ⅱ类或Ⅲ类,基本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或明显无污染源,且全部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按规定设置了标志牌,水源水质监测频率都在2次/年以上,近5年没有发生过污染事故。但由于对自然资源的长期开发、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活动,导致了区域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这不仅降低了区域环境质量,而且也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

2.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不强。多年来,全县干部群众一直未把水源地保护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保护与管理上却仍然停留于传统阶段,只强调“供”,很少讲“护”,自觉保护水源的意识普遍不强。尤其是随着西吉县马铃薯产业的不断发展,马铃薯加工企业逐年增多,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对葫芦河道川道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产生了一定影响。

2.2 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滞后。多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虽然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按规定设置了标志牌,但一级区划、二级区划,以及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范围没有界定。此外,除西部、固西、西北部等供水工程外,大部分保护区内没有安装监控装置,所有工程无水质检测设备,缺乏必要的水质监测设备和监测手段,水样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测,费用高昂(每送检一组水样需检验经费1000元左右),水管单位无力承受,造成水质的监测与消毒处理没有按要求和时间进行,大部分工程在运行中水质变化得不到及时监测和掌握。不便于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2.3 农村供水设施落后。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垃圾倾倒入河等影响饮用水水源、增大了水源地保护的压力,同时大部分地下水不经消毒处理和检测直接供水,硫酸盐、氟化物等时有超标,农村饮水安全形式依然严峻。

2.4 供水应急保障机制需要健全。由于我县饮用水水源结构单一,备用应急水源建设相对滞后,水源地规避突发性事故风险的能力不强,应对干旱、洪涝等突发事件的手段匮乏,此外,由于水源保护与监管涉及到众多部门,水源工程管理、水量调度与水质管理分离,主要水源地的河道管理与地方脱节等,没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势必大打折扣。

2.5 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机制尚不健全、责任不够明确等,导致水源地整治后的管理跟不上,水源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未形成。比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由水务局负责,而水源地保护由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负责,造成工程运行管理与水源地保护衔接不力,对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还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管体系。

3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几点建议

3.1 加快编制批准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促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尽快编制完成和批准水源地保护规划。规划应明确界定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区域,划分禁止、限制、控制建设区域,并对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搬迁整治、动态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恢复等内容全部纳入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同时结合其他专项规划,在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明确要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总量,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机会,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备用水源和水源保护的应急体系建设。要尽快制定并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有度,措施得力,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要尽快提高农村区域供水覆盖率。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是加快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和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水覆盖率。短期内难以实施区域集中供水的,要加强水质监测、消毒等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3.2 坚持环境优先原则,不断提升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容量及生态承载力。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为依托,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在水环境容量和纳污能力测算的基础上,将氨氮、总磷、氮氧化物等纳入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按计划要求实施。要集中力量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尽快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加大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力度,彻底清除保护区内各种污染隐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等。

3.3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通过建立并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对主要河道、送水通道、饮用水源取水口等水源地水质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测。针对影响饮用水源和水环境安全的重点污染隐患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做到能在较短时间内判断出污染物的种类、理化特性、浓度、污染范围以及可能的危害程度,以便及时准确地处置污染事故,将饮用水源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影响与损失程度降到最低。建立起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制度,定期将各河道及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4 完善监管、投入机制,切实为水源地保护提供必要条件。定期协调解决水源地保护中的重大事项,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防止“多头管理”、“谁都管、谁也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保证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对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将水源地保护及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水源地保护考核措施,并以此为抓手,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有据、赏罚分明,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的投入与创新机制。

3.5 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饮用水源保护的舆论及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和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可以利用每年的“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和爱水、节水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生态环境、个个自觉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唐山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Z].国家科技成果.

饮用水源地范文6

关键词: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数值模拟;反向粒子跟踪;傍河

中图分类号:X143;TU99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1-0127-05

地下水是我国许多城市的重要供水水源,也是维系区域生态环境的关键要素。建立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目的是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免受污染,或使轻度受污染的水源水质逐渐恢复清洁;为此需要检测污染物运移的方向,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并通过对保护区的管理,恢复生态环境,涵养水分,净化水源,减少对补给水源的污染。目前我国地下水质不断恶化、城市地下水水源地遭受不同程度有机污染,对城市主要供水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显得尤其迫切[1]。地下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按保护区级别不同而要求不同,因此划定各级保护区的界线十分关键。保护区如果划分过小,则不能起到对水源地的保护作用;如果划得过大,则可能增加不必要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量,经济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保护区范围应该科学合理地加以确定[2]。

地下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最先始于18世纪末期的德国,德国自来水85%以上依靠地下水供应[3]。德国经过长期实践,在水源保护区方面探索出一系列保护规范、模型、政策与法规[4],并且建立了保护区的划定原则与方法以及分区分级保护等思想,被欧美等工业国家吸收采纳[5-6]。国内在这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1989年国家环保局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做了原则性规定[7] 。2007年1月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明确规定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编制的要求[8]。划分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时需要考虑众多因素,涉及技术和非技术两个方面。技术方面的因素包括保护区的自然地理状况、水文气候、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类型、供水井的分布及规模;而非技术因素包括经济负担能力、制度执行能力等。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分级保护[9],即从取水点 ( 区) 向外依次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保护级别从内向外逐渐降低。各级地下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本文在总结地下水饮用水源划分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针对吴忠市典型傍河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进行探讨。

1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分原则与方法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需依据一定原则,主要包括:(1)地下水和地表水统筹考虑;(2)水质和水量兼顾;(3)优先保护原则;(4)协调一致原则。指保护区划分要与地下水管理有关的部门之间协调,要考虑国家、省、地区、县级之间的协调,还要考虑与地下水保护相关的法律、规章和协议之间的协调一致;(5)预警原则。需要通过污染源、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的调查和地下水监测,预测地下水系统可能遭受的危害或潜在危害[10],提前提出警告,选择合适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具体制定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时需要根据研究区的实际情况和以上原则确定。

划分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方法很多,包括经验法、公式计算法、水文地质描绘法、解析模型法、地下水数值模拟法[11]。数值模拟法是求解实际地下水水源地问题的主要方法,水力截获技术是目前国外应用最广的划分水源保护区的数值模拟技术之一[12-14]。数值模拟法划分标准有距离标准和时间标准,由于距离标准没有考虑到污染物在含水层中发生的地球化学过程,这样单纯的用距离来划分保护区可能会造成过度保护或保护不足,因此地下水数值模型中普遍采用的是时间标准划分保护区,而且采用紧迫的时间观念,有利于保护部门及早做出保护措施,防止水源地的污染。相对于50日流程等时线,100 d更有利于细菌的死亡,因为考虑到吴忠市地下含水层的空间异质性,有些细菌和病毒在超过50 d后仍然可以存活,因此采用100 d为一级保护区划分标准。

2研究区概述

上一篇怒从心头起

下一篇羊年祝福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