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保护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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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有关饮用水源地保护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促进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确保水资源安全、卫生,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三、划定保护区的对象

本方案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对象为兴隆办事处树地村集中饮用水的水源。

四、划定方案

1、一级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防洪堤坝范围内的水域及其相应河段两岸防洪堤坝外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

2、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2500米(包括汇入上游的汤池、哈达两支流)和下游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水域(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及其相应河段两岸外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

五、保护措施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淘沙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该保护区内设立墓地,禁止居民及个体、单位在保护区内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农牧业活动;禁止在该保护区内倾倒、堆放工业废渣、畜禽与居民粪便、生活污水以及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居民和企业设立排污口和建立输送污水管道、渠道;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在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化肥、炸药等使水体受到污染;禁止厂矿、企业,特别是采矿行业、玉器加工业、缫丝等向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废渣。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禁止利用未经过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不得滥用化肥农药,不得使用炸药、药品捕杀鱼类;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2

Abstract: In Xiji County, it focuses on doing excellent work in water and creating good water environment as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nd actively implement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water,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nd wate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comprehensively improve urban and rural water environment, the regional water environment carrying capacity i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but drinking water sources still exist in some security risks.

关键词: 西吉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Key words: Xiji County;drinking water;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6-0065-02

1 饮用水源地保护概况

西吉县地处宁夏南部山区,六盘山西麓,全县总面积3144平方公里,辖3镇16乡306个行政村,总耕地面积242万亩,2011年底全县总人口5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6万人,农村人口45.76万人。年均降水量397.8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370万m3(包括地下水资源量3637万m3),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4970万m3。

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8处(以地表水为水源8处,地下水水源40处),设计日供水能力1.64万m3,2011年实际供水人口25.4万人,年实际供水量255.36万m3。

西吉县饮用水源地主要有两类,即以地下水为主的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库、塘坝等)为主的饮用水源地。目前全县共有水源地48个,其中地下水水源地40个,地表水水源地8个。全县共划定4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区,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为Ⅱ类或Ⅲ类,基本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

2 存在问题

在所调查的48个水源地中,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为Ⅱ类或Ⅲ类,基本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水源地周边及上游或明显无污染源,且全部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按规定设置了标志牌,水源水质监测频率都在2次/年以上,近5年没有发生过污染事故。但由于对自然资源的长期开发、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活动,导致了区域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这不仅降低了区域环境质量,而且也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

2.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不强。多年来,全县干部群众一直未把水源地保护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保护与管理上却仍然停留于传统阶段,只强调“供”,很少讲“护”,自觉保护水源的意识普遍不强。尤其是随着西吉县马铃薯产业的不断发展,马铃薯加工企业逐年增多,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对葫芦河道川道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产生了一定影响。

2.2 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滞后。多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虽然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按规定设置了标志牌,但一级区划、二级区划,以及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范围没有界定。此外,除西部、固西、西北部等供水工程外,大部分保护区内没有安装监控装置,所有工程无水质检测设备,缺乏必要的水质监测设备和监测手段,水样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测,费用高昂(每送检一组水样需检验经费1000元左右),水管单位无力承受,造成水质的监测与消毒处理没有按要求和时间进行,大部分工程在运行中水质变化得不到及时监测和掌握。不便于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2.3 农村供水设施落后。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垃圾倾倒入河等影响饮用水水源、增大了水源地保护的压力,同时大部分地下水不经消毒处理和检测直接供水,硫酸盐、氟化物等时有超标,农村饮水安全形式依然严峻。

2.4 供水应急保障机制需要健全。由于我县饮用水水源结构单一,备用应急水源建设相对滞后,水源地规避突发性事故风险的能力不强,应对干旱、洪涝等突发事件的手段匮乏,此外,由于水源保护与监管涉及到众多部门,水源工程管理、水量调度与水质管理分离,主要水源地的河道管理与地方脱节等,没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势必大打折扣。

2.5 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机制尚不健全、责任不够明确等,导致水源地整治后的管理跟不上,水源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未形成。比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由水务局负责,而水源地保护由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负责,造成工程运行管理与水源地保护衔接不力,对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还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管体系。

3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几点建议

3.1 加快编制批准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促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要尽快编制完成和批准水源地保护规划。规划应明确界定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区域,划分禁止、限制、控制建设区域,并对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搬迁整治、动态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恢复等内容全部纳入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同时结合其他专项规划,在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明确要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总量,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机会,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备用水源和水源保护的应急体系建设。要尽快制定并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体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有度,措施得力,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要尽快提高农村区域供水覆盖率。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是加快推进区域集中供水和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区域集中供水覆盖率。短期内难以实施区域集中供水的,要加强水质监测、消毒等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3.2 坚持环境优先原则,不断提升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容量及生态承载力。以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为依托,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在水环境容量和纳污能力测算的基础上,将氨氮、总磷、氮氧化物等纳入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严格按计划要求实施。要集中力量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尽快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断降低农村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加大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力度,彻底清除保护区内各种污染隐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等。

3.3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通过建立并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对主要河道、送水通道、饮用水源取水口等水源地水质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测。针对影响饮用水源和水环境安全的重点污染隐患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做到能在较短时间内判断出污染物的种类、理化特性、浓度、污染范围以及可能的危害程度,以便及时准确地处置污染事故,将饮用水源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影响与损失程度降到最低。建立起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制度,定期将各河道及水源地水质状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4 完善监管、投入机制,切实为水源地保护提供必要条件。定期协调解决水源地保护中的重大事项,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防止“多头管理”、“谁都管、谁也管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保证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对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将水源地保护及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水源地保护考核措施,并以此为抓手,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有据、赏罚分明,积极推进水源地保护的投入与创新机制。

3.5 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饮用水源保护的舆论及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和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可以利用每年的“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和爱水、节水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生态环境、个个自觉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唐山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Z].国家科技成果.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3

关键词: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问题;环境保护工程

由于我国人口不断增多,对于水源的需求也日益加大,但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的范围不断延伸,水源地的建设越来越困难。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是供给我国居民用水的重要资源,其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是保障饮水安全的重要举措,需加强管理。但是当前湖库型水源地存在着水质恶劣、水位下降及水利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导致水源质量越来越差,面对这些现象,我国已经逐步意识到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完善的必要性,开始计划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措施。笔者通过浅析当前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对构建环境保护工程提出个人看法。

1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的现状问题分析

1.1立法明确、缺乏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本应是政府职责所在,但是通过实际情况发现,虽然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条例对饮用水水源地有明确保护措施,就这些条例而言,指导性意见措施非常完善,但是就实际运行机制而言,并未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对于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议也未有成效。这种“光说不做”的现状是当今饮用水水源地缺乏合理保护的最大障碍,导致人们无视法律条文,不重视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1.2水源地功能退化。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作为供给内陆水资源的重要渠道,不仅需要满足人们生活用水,还需满足周边地区农业及工业用水,大大加剧了水源地的供给压力,使水源地循环效率降低,水量骤减。并且由于城市化范围的扩大,城市污染、垃圾堆放、下水排放等现状都极大地影响了水源质量,给水源地造成了污染,导致现今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功能较为脆弱,难以自行修复。

1.3管理机制不完善。水源地的保护应该具有统一规划及整体管理条例,但是我国当前水源地是经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部门间独立性强,各部门都对其做出了完善意见,导致在保护过程中易出现意见不一的现象,并且各部门资源整合性差,导致在管理过程中效率低下。

1.4突发状况解决不清。湖库型水源地易出现突发污染现象,但是目前环境保护对于该方面的防止未有深入,导致一旦发生突发污染,会影响区域用水,给经济发展造成影响。所以,对于突发现象的预测与解决计划等方面需要进行提前分析,构建水源地预警机制。通过对于环境变化实时监测,可以避免突况下不能及时出现应急情况。

2提升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的措施

2.1生态工程保护。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建设,首先要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需要进行围栏护理,避免周边水域受到人为活动影响。同时对于河道适时清理淤泥,河内种植水生植物,优化水体。并在周边地区建设生态湿地与绿色屏障,保护水源地内生物的多样性,完善水源地生态平衡,以此优化水质。此外,加强水源地林地建设也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程,将湖库分区域进行规划,多样树种、多样草种有效结合构建绿化生态网,是保持水源地区域内绿化工程的重中之重。并且周边城乡绿化设施也应不断完善,不仅要使水源地内的水体不受污染,更要保证城乡水体的质量,才是有效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的手段。通过对生态保护及绿化面积的工程建设,可以达到涵养水源、优化水质的效果,从而提升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力度。

2.2法律力度实际实施作用加大。立法项目的明确是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工程的前提,面对当今各部门对于水源地的规划措施,说明对于水源地的保护已有充分掌握,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应该联合进行水源地的合理保护,将环境保护工程科学合理的实施出来。首先,应该树立群策群力的意识,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本就是多部门联合实施,那么应该总结多方位的建议与意见,结合大家观点做出合理环保规划;其次,实施过程中,应该不断宣传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的重要意义,不仅对工作人员做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更要对周边群众、企业做出合理引导,利用群众的力量扩大环保渠道,让更多人意识到保护水源的必要性;最后,对于破坏水源地的群众或企业,采取有效的惩罚力度,并对这种破坏行为的后果明确告知人们,将合理避错进行实际开展工作。通过将法律规定进行项目规划并明确实际应用的措施,是有效提升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的方法,可以实现水源地水质的提升。

2.3完善预警机制,通过预估完善环境保护工程。对于水源地应该分片建立布控设施,实时监测,有效分析各片水体的质量情况,预估其污染能力对于整个湖库的影响,针对较大问题做出评估表,明确各项指标的解决措施。

3案例分析

某城乡交界处水库,建立15年左右,上流域林地面积广泛,近期进行检测过程中,发现水质受损。一是由于上流域工厂多,造成污染严重,二是受人类活动影响大,居民生活用水排放不合理,并且农业生产时,大量农药残留物随地表及地下水流入水源地,影响水质;三是对林业的开发,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林地涵养水源能力下降。由于在水源地周围出现的各种问题,政府决定优化水域,构建环境保护工程。该地区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中,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第一,围栏护林,对于林区的乱砍乱伐现象,政府首先对其开展了保护措施。通过对周边居民与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引导,发动群众的力量共同保护林区发展,同时也降低了周边人们活动对林区的影响。此外,政府加大林区规划建设,对于林区其他树种科学种植,丰富林区多样性。同时,构建水源地周边防护林,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水质优化,政府加大经济资金投入,对水域内种植水生植物,优化水体,并设立防护网,对于湖库水源区明确警戒线范围,违反规定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第三,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在城乡地区公布栏张贴公告,说明水源地受破坏的严重后果,警醒人们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同时发放保护水源地的宣传手册、环保袋,利用实际宣传提升人们的参与性,有效保护水源地建设。

4结束语

水是人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财富,而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居民用水的重要来源,必须要确保其水体的循环性与可持续发展,面对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存在的立法、管理、保护措施等问题,必须要不断构建生态保护与优化水源的机制,促进水源地的合理发展,以此为人们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周伶.基于GIS湖库型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系统分析[D].重庆:重庆交通大学,2012.

[2]李鑫.刍议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策略[J].环境与生活,2014(8).

[3]王.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技术研究[D].郑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4.

[4]唐肖.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研究[D].苏州:苏州科技学院,2011.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4

关键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乡镇;农村;保护区划分研究

Abstract: township and rural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is related to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of the masses, delimit the drinking water sources conservation is th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ollution, protect the important link of people's physical health. But at present, the water crisis and drinking water safety is the focus of world attention. General decline lead to serious water quality "water quality" type water shortage, thus gradually began to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and research, and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in drinking water sources reserve, is targeted to make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work, make the water quality good, suitable for people to live the best way to drink.

Key words: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The villages and towns; The countryside; Reserve classification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 [TU991.1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水源更是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内很多饮用水水源地周围环境遭到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已迫在眉睫,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面积一方面要够大,至少满足保护水质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尽量小,以便减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当地生产带来的消极影响,因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保护措施通常要限制生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问题是一项集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于一体的复杂工作。

1.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特点

1.1 管辖权行政级别较低,无流域综合管理权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的管辖权按照属地原则确定,即由饮用水水源所在地区政府承担饮用水水源的管理职责,因此,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一般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这一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积极效果,如所在地政府对于水源附近区域信息掌握全面且具有管辖权,能够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周围地区的生产活动在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的范围内进行。但是,由于乡镇一级政府管辖区域较小、行政级别较低,无权管理水源上游地区的各类行为,导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常常得不到保证。

1.2一般规模较小,对外界影响较敏感

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相比,由于所服务人口规模较小,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规模相对较小,其缓冲区也比较小,导致该类水源地更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有必要对其周围和上游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与控制。

1.3存在较多的跨界水源,易受跨界污染影响

在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存在着大量的跨界水源,跨界水源的管理较之一般饮用水水源更加复杂。跨界水源上游地区的行为对水源地安全具有较强烈的作用,但由于当地不从该水源取水饮用,缺乏保护水源水质与水量安全的激励,反而常常在经济发展的利益推动下,做出妨害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行为;水源下游地区的政府与人民虽然有保护水源地的激励,但是,由于无权管理上游地区的行为,这种激励缺乏表达渠道。上游地区在饮用水水源管理上的污染冲动与跨界水源管理者对上游政府缺乏影响力之间的矛盾,是影响跨界水源水质安全的一大因素。

2.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分析

2.1水环境较好,但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与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相比,水环境现状较好,但饮用水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以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为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降雨量减少,河流常年断流,水库基本干枯,干旱风多,蒸发量大,水资源短缺,地下水自净能力减弱,农村面源污染严重、典型污染源问题突出、生活污染日益加剧。调查11个水源地中,氨氮超标占调查水源地的总数的45.4%;铁超标占调查水源地的总数的9.1%;锰超标占调查水源地的总数的54.5%。一级保护区总面积495.0000亩,存在民宅建筑246家,占地面积为26761.4;保护区人口0.1426万人;保护区耕地面积50.4亩;垃圾排放量34吨;肉牛存栏94头,猪存栏504头,肉鸡存栏12302只。二级保护总面积39510.0000亩,保护区人口4.0613万人;保护区耕地面积5904.9亩;垃圾排放量52吨;加油站3个;肉牛存栏2780头,猪存栏5186头,肉鸡存栏82550只;有公路和加油站;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水源地未发生污染事故。水源地无净水厂;水质无常规监测;没有污水管道,生活污水及旱厕粪便直接排放;化肥、农药的使用对水源保护范围内的土壤造成污染,分散式养殖,也对地下水有影响;存在公路危险品运输的风险源;存在加油站的风险源。水源地共33眼井均有井房,其中7眼井房外有围院,26眼井房外没有围院;水源地无标识、界碑、界桩、警示标志等设施建设。水井有专人看管。

2.2污染防治投入不足

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落后。根据对海南、贵州、广东及广西四省典型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饮用水安全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存在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目前,几乎所有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都面临着资金不足、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滞后的问题。

2.3环境管理能力低下,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包括水质监测能力,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及应急响应能力等。在水质监测能力方面,我国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依然存在监测设备缺乏、监测手段落后、监测频次不足、监测布点不规范、监测指标偏少等问题。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及应急响应能力方面,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上还有待加强。

3.乡镇和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方法

3.1划分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原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和保证饮用水水源卫生安全原则;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为了使保护区范围的划定既能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又具有可操作性,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污染源分布、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和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

3.2划分方法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应在收集相关的水文地质勘察、长期动态观测、水源地开采现状、规划及周边污染源等资料的基础上,用综合方法记忆确定。潜水饮用水水源地应分别划定以及、二级和准保护区。地下孔隙潜水中小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可以采用经验值、经验公式方法确定,同时应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11]

3.2.1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分类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地下水按含水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按照埋藏条件分: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小于5万m3)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或等于5万m3)。[11]

3.2.2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法

例如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都是地下水型,按照埋藏条件分:全部是潜水型水源地;按照含水层介质类型分:全部是孔隙水;按照含水层岩土分:全部是中、细砂互层;均属于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0.71万m3)。通辽市科尔沁区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孔隙水潜水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方法。

(1)中小型水源保护区半径计算经验公式:

(1)

式中:R―保护区半径,m;

―安全系数,一般取150%(为了安全起见,在理论计算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量,以防未来用水量的增加以及干旱期影响造成半径的扩大);

K―含水层渗透系数,m/d;

I―水力坡度(为漏斗范围内的水力平均坡度);

T―污染物水平迁移时间,d;

N―有效孔隙度。

一级、二级保护区半径可以按公式(1)计算,但实际应用值不得小于表1中对应范围的下限值。

表1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经验值

注:二级保护区半径是以一级保护区边界为起点

当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分别对每口井进行一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一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一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当井群内井间距大于二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分别对每口井进行二级保护区划分;井群内井间距小于等于二级保护区半径的2倍时,则以井的外接多边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二级保护区半径的多边形区域。

(2)一级保护区:方法一:以开采井为中心,表1所列经验值是指以R=5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方法二: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一级保护区T取100d。

(3)二级保护区:方法一:以开采井为中心,表1所列经验值是指以R=500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方法二: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公式中,二级保护区T取1000d。

(4)准保护区: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孔隙水潜水型水源准保护区为补给区和径流区。

4.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发展趋势与法律程序

4.1技术发展趋势

为了使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又遵循自然环境地形特征,必须获取相关的社会经济数据和实地调查的自然数据。目前利用遥感与GIS技术作为水资源或流域研究的技术手段已经相当普及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未来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将越来越多的依赖遥感与GIS技术,遥感影像能够快速客观地反映地表信息从而得到所需的多种信息最终使GIS技术能够综合利用多种数据源(包括地理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建立分析模型,自动或半自动生成保护区边界。

4.2相关法律问题

在具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人们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认识并不明确,意见尚存在分歧,事实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间相互衔接,联系紧密,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

4.2.1法律依据充分

我国法律中关于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规定明确,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都有相关条件,如《水法》第3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4.2.2技术规范科学

依据相关法律,国内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技术依据是《水环境保护区划分技术导则》、国家四部一局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国家环保局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细则》,这些技术规范系统的规定了将饮用水水源划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原则和方法。

4.2.3部门分工明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影响因素多样,涉及到环保、水利等各部门的工作,法律对各部门分工也有明确解释:如《水法》第20条明确规定水功能区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拟订,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0条则规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环保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等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

5.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后的管理措施

建设净水厂并增加相配套的处理设备;加强水质监测;将民宅建筑迁出一级保护区;修建污水管道;修建防渗、防漏、防冻公共厕所;垃圾粪便集中外运;退耕还林,积极推广农家肥施用;分散式畜禽养殖移出保护区;竖立公路警示标志,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油站移出保护区;建立保护区标识、界碑、界桩、警示标志,规范井房,建设围栏和标识。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法律规定明确,体系完整,与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紧密,完全能够给具体划分工作提供相应的依据和指导。近年来,世界人口的持续增长和水污染的日益加剧,促使各国更重视饮用水,而建立保护区则是保护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局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管理手册,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

[2]《中国生活饮用水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

[3]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建设部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见:水污染防治管理手册[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

[4]李建新.德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立与保护[J].地理科学进展,1998,17(4):88~97.

[5]李建新,唐登银.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法―――英国的经验值法与实例[J].地理科学进展,1999,18(2):153~157.

[6]赵华林.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环境保护,2007,(IB).

[7]黄少燕.重要水源地水质问题及保护对策研究[J].亚热带水土保持,2006,18(4):67-68.

[8]李欣.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状及立法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6(4):237-238.

[9]彭斌,吕俊.广西农村饮用水水源水污染特征及防治对策[J].中国水利,2006(15):44-48.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5

【关键词】珊溪(赵山渡)水库;水环境;现状;保护对策

1 珊溪(赵山渡)水库概括

珊溪(赵山渡)水库位于浙江省水系之一的飞云江干流中游河段,由珊溪水库工程和赵山渡引水工程组成,是一个以灌溉和城市供水为主,兼有发电和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珊溪水库正常蓄水位142 米,总库容18.42 亿立方为多年调节水库,集水面积为1529 平方公里;赵山渡引水工程渠首距珊溪水库坝址35 公里,引水工程反调节水库的正常蓄水位为22 米,总库容3414 万立方米,调节库容427 万立方米。目前珊溪(赵山渡)水库已成为温州地区最大的饮用水源地,为温州市区、瑞安、苍南、平阳、洞头等地约500万人口提供优质的饮用水,年供水量达7.3亿吨。随着供水区域的变大,珊溪(赵山渡)水库的功能已由防洪为主转变为城市供水为主,保障水质安全成为了水库运行的首要任务。各级政府严格控制集雨区内工业发展,加大了库区环境的整治力度,但受集雨区内人口众多、畜禽养殖量大等影响,珊溪水库局部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明显,藻类异常增殖情况突出。2010年珊溪水库发生了建库以来第一次大面积严重的藻类异常增殖,使得珊溪(赵山渡)水库的饮用水安全面临着重大威胁,同时随着库区周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水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大珊溪(赵山渡)水库水环境保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2 珊溪(赵山渡)水库水质现状

2013年对珊溪(赵山渡)水库6个站点的监测数据显示,珊溪(赵山渡)水库大坝、支坑、交溪口、百丈口等4个站点基本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余两个站点主要超标的为总氮、总磷。对6个站点的富营养化状况分析显示,黄坦坑站点处于中―富营养化、赵山渡水库处于中营养化、其他站点处于贫营养―中营养化程度,表明珊溪库区黄坦坑库湾存在富营养化威胁,极易引起藻类爆发。对pH数据的分析也表明,5月、7月、8月珊溪库区内的部分站点pH呈现异常增高(pH处于8.5-9.5之间),表明珊溪库区春季和夏季均存在藻类异常增殖现象。

3 珊溪(赵山渡)水库水源地存在问题

3.1 污染物入河量大

虽然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黄坦畜禽养殖削减、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地解决了黄坦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和提高了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但受城镇生活污染产生量增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污水管网覆盖不完全等限制,城镇生活污水仍然成为入河污染物中的最主要来源。农村生活污水受处理成效和分散的影响,仍是库区污染物的次要污染源。同时,随着库区转产转业的推行,库区内种植业和旅游业发展迅速,规模化种植业的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幅增加,特别是近库面的种植业的农药化肥的使用入河比例较高,农业面源污染将日益突出。

3.2 环境设施成效不佳

近年来,珊溪(赵山渡)水库建设了大量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氧化塘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运行效果差,无法达到预期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管网建设资金投入少、纳管入户困难、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使得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低、进水浓度低,项目环境成效差。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成本高,资金投入缺乏保障,难以保障项目的可持续运行。

3.3 藻类污染威胁突出

受水库内污染物输入量大、部分库湾营养盐充足、生态系统多样性差的影响,珊溪(赵山渡)水库水质藻类异常增殖现象依旧突出,藻类污染威胁将长期存在。珊溪水库部分支流上游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排放量大、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导致黄坦坑等库湾营养盐长期超标,将为藻类异常增殖提供充足的营养盐条件。2010年在珊溪水库爆发大规模藻类异常增殖现象。2011年以来,珊溪水库虽未爆发大规模的藻类异常增殖现象,但春夏季节pH值异常增高明显,说明珊溪库区藻类异常增殖现象依然严重,生态系统功能比较脆弱。

4 珊溪(赵山渡)水库水源地保护对策

4.1 加大污染物整治

通过从源头开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控制各污染源排放量,减少污染物入河量,提升水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库区内的项目准入条件,对新引进农产品加工业等项目优先考虑实施清洁生产,倡导中水回用,加大水资源循环技术利用支持力度。针对生活污染是珊溪(赵山渡)水库最大污染源的特点,进一步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推进库区周边污水处理设施的中水回用和深度处理,减少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引导黄坦畜禽养殖方式的转变,加大技术指导,建立奖惩机制,强力推进干湿分离,提高畜禽粪便的回收率,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结合库区产业转型,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特别是对种植业和旅游业的发展进行提前布局。推行库区周边土地和林地政府租用政策,通过实施政府购买使用权来推进库区周边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开展入库支流的湿地建设,增加对水体具有较强净化能力的本土植物,来最大限度的发挥河道自身降解污染物能力,减少污染物的入库量。

4.2 提高水体生态系统功能

推进珊溪(赵山渡)水库休养生息是推进水库水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通过污染减排、严格准入、全面治污,不断减少水库的入库污染物,减轻水库的污染负荷。同时,充分发挥水库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逐步建立良性循环的水生态系统。继续推行封库渔业管理政策,保持打击非法渔业和地笼网的高压态势,减少水库水生态系统的破坏。通过实施水岸带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在水库主要支流、水岸带,积极建设生态湿地系统,种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营造水生植物带,提高水陆交换能力。逐步推行生态浮床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探索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水生态修复技术。通过人工放养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增殖保护土着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物群落组成,保持水体生物链平衡,推进库区渔业结构的优化。根据水库水质保护需要及鱼类生物资源状况,通过适量捕捞减低库区营养盐,同时保持库区水体水生态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增强水库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功能。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6

一、*县城乡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县县城区共有2个饮用水源地,其中潘家东山水库水源地日取水量约3500吨,占水源地总取水量的50%,牛波水库水源地日取水量约3500吨,占水源地总取水量的50%,受益人口在19600人左右。

二、*县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1、科学制定规划,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依据。2009年,我县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县县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报告》,对县城区两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环境功能界定区分。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从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县政府制定了《*县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有力地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去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专门成立由环境保护有关职能部门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进行认真排查,县城区两个饮用水源地四周无影响水源水质的工业污染源,无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

3、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县政府组织环保、建设、水利、卫生、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加大项目开发管理力度,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了环境污染。二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多方位监控。制定城县饮用水源管理办法,对潘家东山水库和牛波水库两个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建立了水库管理站。

虽然我县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目前县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主要是由水利、林业、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实施的,由于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不够明确,没有形成比较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普遍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现象,导致组织不力、推进不快。二是饮用水水质化验不够规范。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但由于存在水质监测、化验设备和手段落后,化验分析的因子少、频次低,运行管理也不够规范。

三、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明确水源地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将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各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继续加大县城区供水工程的推进力度。实施县城区供水是解决县城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组织清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