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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合同条款洽谈、签订生效前管理;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条款洽谈、签订生效前管理;
建设项目过程中供应商很多,供应商可分类为战略供应商、优先供应商、待定供应商、消极淘汰供应商、积极淘汰供应商和身份不明供应商。战略供应商和优先供应商是签订合同的重点对象。一定要有标准的合同文本。但供应商那么多,情况各异,所以标准文本不能定得太死,要有个浮动范围。可由专人收集以前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原则绝对不能变动。要注意的是,做为采购方,应尽量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有些供应商会推荐自己的“标准文本”。用本公司的文本,起点就高,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
1、 合同内容审查注意几个方面问题:
(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 是不存在的。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级都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
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市场是靠合同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
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只顾到市场上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3) 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合同管理上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二、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1、对不同的企业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不一样,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工程承包企业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科室),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 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 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 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 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 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
(2)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设立项目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公司的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中,将合同管理小组纳入施工组织系统中,设立合同经理、合同工程师和合同管理员。
(3)对于一般的项目,较小的工程,可设合同管理员。他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而对于处于分包地位,且承担的工作量不大,工程不复杂的承包商,工地上可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将合同管理的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职能人员,由项目经理作总体协调。
(4)对一些特大型的,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大、争执多的项目,在国际工程中,有些承包商聘请合同管理专家或将整个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或索赔工作)委托给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但花费也比较高。
2、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
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
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其次还要研究FIDIC合同条件、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3、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企业的合同管理范文2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笔者将根据多年合同管理经验,在企业合同管理方面与大家进行一些探讨与研究。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人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2法律根源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1.3制度根源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诸多原因,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订制度很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2.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2】。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3】。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2.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作为一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此问题不应回避,但是,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我建议,应在工程实施阶段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2.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
2.4.1 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2.4.2 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由施工企业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2.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2.6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我们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4】
结语: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伦亚 《浅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
【2】梁禄文 《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广东科技,2007
企业的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合同管理;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在计划经济指令性行为的体制下,不断向市场化、法制化的经济行为转变。由于经济体制转变和企业高管管理水平有限等诸多原因,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出现了大量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是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
1.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1 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企业高管只注重经济效益,注重经营管理,而不知道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的法律风险全然不知,虽然自己重合同、守信用,但没注意到对方是否是重合同、守信用。而且很多企业高管并不知道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对合同能否引发的经营风险也估计不够,合同管理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
1.2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不健全
很多企业没有合同管理的专门部门,有的企业即使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将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并入到经营部门、纪检部门等。导致合同管理没能专业化、专门化和专人化。合同管理没能形成制度和体系,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
1.3 合同订立前的审查工作不够
很多企业签订合同前缺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往往仅凭熟人介绍、广告宣传、网络信息等渠道就与对方当事人盲目的签订合同,致使合同出现纠纷后找不到正确的对方当事人,或者因对方当事人没有商业信誉而最终蒙受损失,或者因对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履约能力而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因为审查工作不够,往往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最终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1.4 合同的内容、条款不规范
因为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所以导致很多企业草拟的合同不够规范。合同中语言不规范,条款不齐全,甚至出现条款冲突,自相矛盾的现象。对于违约条款,不是约定不明确,就是约定的过于苛刻,甚至违反法律规定。有些合同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约定的过于笼统甚至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些现象在企业合同中大量出现,说明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亟待提高。
1.5 合同履行中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很多企业合同签订后,没有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合同的履行没有进行监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手续不够完善,使合同管理漏洞百出,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和经营效益的实行,甚至出现了法律风险。
2. 做好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探讨
2.1 增强企业高管的法律意识
企业领导在企业管理中起着核心作用,只有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会引导和指导企业员工去更好的遵守法律、重视法律。作为企业高管,在对企业进行全面管理的同时,不仅要重视经营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管理,因为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是合同行为。
2.2 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
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的法律人才,在企业法务和合同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很多企业法律顾问不仅是法务方面的专家,而且也是相关专业和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士,在企业管理方面有着比律师更多的优势。企业高管可以将法律顾问作为参谋,以弥补企业合同管理上的漏洞,同时使合同管理更趋于专业化和专门化。
2.3 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就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管理部门,合同签订前的调查、谈判、草拟、会签、审查、登记、保存和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登记,合同纠纷的处理机制,合同的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与绩效考核等。
2.4 制定常用合同范本,使合同条款规范化
使用统一的合同范本,有利于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使用常用的、统一的合同文本可以加强合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有利于合同使用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语言表达水平的提高
,有利于合同条款的规范化,有利于降低法律风险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2.5 做好合同的签顶前的审查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全面的审查。主要是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因为这些对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要索取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有效资信材料及身份证明,例如企业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等。其次是审查合同文本的条款,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主要是标的、履约期限、履行方式、争议的解决等主要条款的审查。最后是要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审批、备案、登记的合同一定要履行其相关法律手续。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要对企业的重大经济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查。
2.6 做好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关注己方信守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同时也要密切注意对方的履约情况。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都要及时的进行反馈和处理,以免发生更大的合同违约情况或遭受经济损失。
企业的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 合同管理企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十年是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向世界开放的十年。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带动法制环境同时发生重大而又深刻的变革,同时法制改革又进一步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有序持续发展。特别是《物权法》《合同法》的颁布、修订为自然人,法人之间及其他组织的公平交易提供了合法依据。为此,合同作为各项交易活动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契约越发受到各个企业、公司决策层的重视。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浅谈一下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管理。
一、现代大型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一)合同签订前期必要的签订依据与审批方法问题
合同签订后容易发生合同主体不当,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文字不严谨等问题,因此,如何建立前期审核程序与审批机制,使各部门在相应的权限及分工下审阅、处理合同也是当前大型企业所面对首要问题。
(二)合同审核签订的组织机构与审核效率的矛盾
大型企业部门多、人员多,权限职能体系较为庞杂,为了保证做好合同签署前资信、权属、立项依据等问题,必须先确定各个合同审核签订的组织机构权限与职能,但因参与人员多,仍存在如何加快合同速度,提高办事效率的矛盾。
(三)原有OA系统无法满足现阶段的企业发展要求
原有OA系统因权限及流程设置方面功能单一,无法适应合同审批的权限及流程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别是无法根据合同类型或费用类型将要审批合同送至拥有该权限的工作人员岗位上去,因此,急需重新设立信息系统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权限和职能。
(四)合同履约结算阶段的控制问题往往不受重视
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工作往往不受重视,这表现为:1.因合同履行外部情况发生变化,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或合同变更后因怕麻烦仅仅达成口头协议而未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合同履行无牵头部门,导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实现,且未保留相应证据。
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认为在面对合同管理的问题上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控制:
(一)成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各大型企业公司一般以部门为单位负责相应管理实务,当这种机构设置往往会因过于强调本部门利益而弱化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必须使每项工作项目化运作,从建立纵向的合同组织结构入手,明确每项工作从立项、招投标、证件审核、合同文本的确立、授权书的下达、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到最终的合同关闭等环节的岗位人员配备,明确部门权责,有条不紊,实现合同管理流程化:
1.建立主办部门主办人负责制
要求主办部门主办人对合同项目的前期谈判及对合同他方资质、诚信调查的可靠性负责,对及时、完整的将本部门经审批且已签订完毕的合同,报备等工作负责,并有义务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上报公司,避免我方违约。
2.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
设立专人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事务。赋予其职责为:负责审核合同中的法律条款及整个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审核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机构人员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合同全过程管理的运作情况;负责监督合同签约人负责制、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负责检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资质审查情况。凡合同主体不合格,不具备履行能力及信誉较差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否决;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登记履约台帐管理、审批手续、专用章保管及使用、合同备案以及保密工作等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情况;负责并将日常问题记录形成检查表,应用检查表法考核全公司范围合同管理工作。
(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建立以上主办部门主办人与合同管理部门相结合的二级合同办理监督机制可以实现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从而极大的降低合同履行风险,但仍需要建立一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来高效实现以上权限及职责。合同管理系统应至少实现以下几点:
1.界面简洁,操作方便。由于各级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容易造成今天培训完毕,明天该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的情况。必须保证合同上报的界面思路清晰,与其他上报单据存在共同性,以尽快让操作人员上手,不至于耽误工作。
2.较大的附件上传空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文本的审核,其对方的相关经营证照及履约能力调查是制定合同文本的最佳参考依据,因此需要合同主办部门上传对方资信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方可实现合同签署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
3.拥有合同管理台帐查询功能。合同管理系统必须实现合同管理台帐的查询功能,并保证系统台帐与手工台帐账账相符。
4.零活可编辑的流程制定。由于现阶段的合同类型无法实现完全符合标准文本的要求,容易造成事无人管的局面。因此,零活的权限流程设置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但要注意权限调整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的操作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企业的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 企业; 合同管理; 标准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9. 042
[中图分类号] F273; F71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9- 0077- 01
1 标准化理念的概述
由国际标准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标准”所下的定义可知,标准的目的是为在某一情况下获得秩序的最佳程度。这里所称的“最佳程度”是理解标准与技术之间关联性作用的一种言简意赅的陈述。这说明了标准必须建立在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基础上,反映当下的技术水平。这是因为制定标准的过程,就是将科学技术的成果和实践中积累的先进经验相互结合并对其进行总结。该标准化过程不是不加分析地纳入,而是要经过分析、比较、选择,再加以综合,是一个总结和提炼的优化过程[1]。此外,标准化过程是一个不断制定标准又不断修订标准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就足以表明它是积累科学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比其他形式更系统、更广泛,而且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一个新标准的产生是科学技术积累的开始,标准的修订是深化和提高,是新经验取代旧经验。从另一角度来看,标准化过程如人类文明社会经济与科研活动实践经验的规范化过程。
2 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应用意义
(1) 通过标准化降低合同管理沟通成本。对企业合同管理的沟通与协作而言,在企业内、外各部门之间,通过制定各种合同标准实现合同管理的统一性,以保证企业合同管理功能的发挥。尤其是通过发展合同管理业务标准化,可把合同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内容、相互间的业务衔接关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的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确定,这不仅是加强管理的有效措施,而且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实现合同管理制度化与自动化奠定基础。对企业外部合同签订而言,标准化使企业合同管理与企业外部约束条件相协调,不仅有利于企业解决原物料、配套产品、外购、委外业务等管理问题,而且可以使企业具有适应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并为企业实施效率与效益化生产方式、供应链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创造条件。
(2) 以标准化作为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的手段。从人的观点切入,并结合标准化的概念,在实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时,非常关键的一项工作是在规律与创新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也就是说,一方面提供固定程序让员工遵循,另一方面为员工提供一定的自由度,让员工能创新与有创意地处理成本、质量等挑战性目标。在遵循工作规范上,将明确的工作标准,作为员工工作的指引。其次,在创新方面,企业在上述对员工明示的工作标准基础上,应鼓励员工改善现有的工作合同标准,当员工发现能够加入自己的创新并可行的改善构想时,可带给员工无比的活力与成就感,使员工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指令,转变为主动产生附加价值,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 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应用措施
(1) 设计合同标准化管理的组织体系。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操作,企业有必要首先对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进行标准化的重构。这种标准化的组织结构包括如下一些内容。一是对于项目的申报部门进行重新定位,严格按照工程需要来设立项目,并且通过合同作为介质来协调工程项目申报所涉及的部门之间的合作问题。二是对于合同的归口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重构。对于企业内部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合同,设立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减少合同管理方面的冲突。设立统一的合同管理部门还需要配以明确系统的合同管理技术,如编制标准化的合同签订程序、合同验收标准、合同解除与变更的标准等,通过标准化来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三是商务活动机构的设立。这一机构的设立目的在于对合同管理所涉及的所有部门进行协调,督促合同上游部门做好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并监督其与合同下游部门所开展的谈判与签约活动。
(2) 完善合同标准化管理的运行程序。第一,合同签订流程清晰化、签订过程主管化、成本控制层次化。项目管理机构须形成较为合理的合同签订过程管理程序。由于项目管理机构签订的合同大多数具有较多的专业元素,这就决定了专业工程师在合同签订中的主导地位。因此,合同签订前的合同洽商,由承办人与合同相对方进行联络、沟通、洽商,计财部等其他部门在概预算情况、类似合同文本提供等方面配合合同承办部门的工作。第二,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化、过程化、常态化。合同承办人按项目管理机构合同管理部门要求跟踪合同履行结束前相关情况,并围绕合同收集、管理和保管合同签订前、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结束各个环节形成的合同相关资料。原则上在合同履行结束后10日内将上述资料归档、装订成册并形成资料清单送交合同管理员。第三,合同管理相关岗位互控化。合同相关各个岗位的工作是相互衔接、联动的整体,各个岗位虽然分工各异,但本岗位对其他岗位也有控制、纠错的义务。比如此次填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表的过程,就是一个内部合同文本、验工计价、财务付款各环节相互纠错的一个绝好机会。
主要参考文献
企业的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合同管理 创新 合同变更 保全合同权利 分包管理
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业合同条文多如牛毛,不仅合同条文杂乱而缺乏体系,就连合同文件也常常杂乱无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员都不愿意认真阅读企业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统有效率的阅读企业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够确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仅就如何分析合同内容,简单介绍几个步骤如下。
1.区分出程序合同与实体合同。所谓程序合同是指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中约定有关如何处理争议的相关约定,例如合意管辖、仲裁条款、证据合同、争点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鉴定机关等,这些约定发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称为程序合同(陈勇强,张永波,2000)。而实体合同是指发生实体法上效力的约定。区分程序合同及实体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适用的法律与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内容时应区分清楚。
2.从实体合同中区分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实体合同中还可区分出主合同及从合同,所谓从合同是指从属于主合同或是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合同,如果主合同关系不存在,从合同关系也一同消灭。有关从合同的约定有押标金、差额保证金、预付还款保证、履约保证、保留款保证、保固保证、人保、法定抵押权、权利质权等约定。常有人将从合同约定与违约金约定混为一谈,应予注意(胡季英,关柯,李忠富,2004)。
3.从主合同中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从主合同关系还可以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所谓侵权行为责任是指有关劳安、工安、邻损等责任的约定。而合同责任则指工期、货款、合同变更、品管等有关企业制造与付款的相关约定。
4.从主合同中分析有几种合同要素及彼此间的关系。企业主合同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阅读企业合同时应清楚区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间的关系及合同发生漏洞时法律适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的综合化创新
1.确定应办事项。企业合同的内容、厚度、重量可说是十分复杂。企业合同虽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图说及合同规范就占了绝大部分,谈到合同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的条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再加上企业合同承揽人独立性原则的性质,必须于承揽人依约排定工项间的逻辑关系及进度后,才能确定定作人的应办事项,所以企业合同充满漏洞是可以预见的。当定作人及承揽人签订企业合同,并由承揽人依约排定施工计划后,双方应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应办事项以补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体的事项、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条件、由谁履行等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应办事项后,应制作成合同网图,将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网图的方式展示出来,以便于管理。
2.合同变更。有关于合同变更的合同管理有两点是要特别说明的。首先是合同变更需要符合四种原因之一:单方变更、合意变更、裁判变更及法律变更等。尤其是单方变更及合意变更,企业必须仔细分辨定作人有关合同变更的表示是“合同变更的要约”或是“合同变更的意定形成权”( 徐金梁,陈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变更成立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改变,变更后的法律关系应表现在网图上,并再度确定变更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应办事项。
3.保全合同权利。所谓合同权利的保全是指,为满足法律规定权利行使前应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动,例如:违约的催告、指示不当的告知、即时检查义务、抗辩权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实采证工作。国际上某位知名索赔专家在被问及索赔成功的三大法宝时,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记录,第二纪录,第三是记录。采证工作说穿了只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抓违约、第二是提损失;所谓抓违约就是紧盯业主是否违约,就像是警察躲在暗处抓交通违规一样,一遇业主违约想办法纪录下来,只要各企业人员捉到业主违约,应计点奖励,记录不是漫无目的的纪录,是有重点的在记录,企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业主的应办事项有哪些,并且时时注意业主是否依约履行;所谓提损失就是要证明自己因为业主违约而受有多少损失,提损失是个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须将损失的证明有系统并且简而易懂的呈现出来。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总包管理的延续,基本上应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三项原则,企业建管理的角度来看“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同为“Flow Down”的派生原则,其意义在于总包管理与分包管理彼此间作业流程具有一惯性(即Flow Down原则);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要求做什么,企业就通过合同要求分包厂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则);业主何时付钱,企业就通过合同何时付分包厂商钱(即Pay When Paid原则);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则就是总包合同风险完全移转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发包时工料要分开、企业分包之管制、以进度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约保证制度等(陈通,任明,宫立新,2007)。
总的来说,企业创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赔、二是企业变更、三是调价公式。这三大支柱的实质就是合同价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确保这三大支柱得以实现的基础,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讨论企业该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业摆脱传统错误观念,唤起企业的求偿意识。
参考文献:
[1]陈勇强,张永波.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组织模式的探讨[J].中国港湾建设,2000年第3期
[2]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