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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范文1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市司法局关于激励司法行政人员干事创业的考核办法》,实现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全体人员履职水平。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大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锤炼党性修养。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利用政府网站、“法治”微信公众号、《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等平台,大力推行司法行政事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范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司法局领导班子__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__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司法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司法行政队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法治、队伍”三大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多元化的需求,努力做好为民便民这篇文章,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 “三多两提高”的特点。即:人民调解案件多,法律援助案件多,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多;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了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司法所、调委会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334件,调处334件,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17件,担任法律顾问35 家,法律文书672份;接受法律咨询191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22件,刑事辩护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9件,劳动仲裁2件。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0人,帮教50人,帮教率100%;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人,解除27人,实际在册122人。法律宣传抓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法律服务,完成了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12家法律服务所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一年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批典型事迹。爱民东道司法所长张静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群乐里社区调委会主任张静贤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九州、万庄司法所获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区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职业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统筹安排全年工作,制定了《__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是集中精力抓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先后开展法制副校长培训班2期,人大代表履职讲座2期,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培训2期,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期。三是齐抓共管增强法宣工作合力。全区法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法的普及工作,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六五”普法重点,扎实推进了“法律八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区直各部参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到三中、九小、四小等学校督导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送去了《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等书籍。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市场”,在北旺大集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局机关开展了“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购买了《“六五”普法案例读本》、《中国梦学习读本》等书籍。为区直部门送去了《“六五”普法党员干部读本》等法律书籍。五是新开路、解放道、尖塔、新源道等司法所以展出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漫画、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释疑解答法律知识。
(三)强化法治 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开通__司法门户网,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对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作以案说法展牌,配以形象的漫画,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实践。爱民东道司法所邀请律师、法院、工商局等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居民、商户和调解员进行培训。上半年,主办了 “多彩法宣之夏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文艺汇演”,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解军舰等领导出席。三是开展12.4普法,39个区直部门200多人在管道新六区、蔬源蔬菜批发市场、3534社区和西后街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法律书刊73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0条,展出普法展牌10块。出动宣传车40多辆,其中LED电子显示屏流动车1辆,参加现场签名活动200余人次,解答群众相关法律知识咨询220余人(次)。市委副书记蒋洪江等市区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春节、“两会”、经贸恰谈会等敏感节点,组织驻村工作组、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二)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队伍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经区委四届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议定: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二是利用三天的时间对19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了《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三是区局为司法所、调委会配备电脑12 台,手提电脑2台。推进司法E通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部定位手机。落实了“四规范”、“六统一”,调解室设立了法制书架,室外设立了法制橱窗、板报、法律咨询信箱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四是培树了九州、万庄、爱民东道、解放道等不同类别的典型,推广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开拓创新,在全区开展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一是成立了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培育了馨境界、群乐里、吉兴、颐和等“五进社区”典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进社区、人民调解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矫正帮教进社区。
三、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一是做好六项工作:宣告、谈话、发放相关文书、签订协议、提要求、进行等级测定。同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到期后集中装订成册,编号归案。二是规范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10个乡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目前,我区矫正工作者已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对7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二是定期与区检察院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四、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一是以强化学习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及新律师事务所注册工作。
(二)打造“阳光”特色平台,助推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对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式”服务,并建设服务标准,形成“工作有标准,监督有办法,违规有处罚,实绩有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__区法律顾问团”主动为项目开工,重点企业的进驻提供法律服务。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局内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铺设了残疾人专用坡道,配齐了办公设备,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提交的资料、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二是挑选出5名女同志,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形象良好、爱岗敬业的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文明 用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组织学习十会议精神,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络视频大讲堂活动。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委政法委每周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及区委不定期举办的理论学习班。股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班。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在机关走廊内设置公开栏、学习园地、悬挂廉政文化标语。上半年,局党组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及街道司法所和调委会参观和学习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二)促进和谐,认真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中做到“四个一”。一是上好一堂教育课。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三是开展一次大清扫。四是拟定一份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为该村4名残疾人协调4辆轮椅送到手中,积极筹措20__0元用于法制村建设。
以上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__区“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五进社区”深入开展,落实以案定补”等制度。三是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五是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八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77-04
一、引言
2003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采购法》,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10日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层央行随后也相应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这对于加强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近年来,上级行加大对下级行的审计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定程度上从源头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和提高。但是,日前在对基层央行进行执法监察中发现,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对策加以解决。本文从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的现状分析入手,总结出当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提高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二、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现状分析
(一)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规范
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办法》颁发后,由于没有经验可借鉴,加之集中采购范围广、程序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只能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过四年多的摸索,目前基层央行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操作方式逐渐成熟,工作经验日益积累,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已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一是建立了集中采购规章制度。目前,基层央行均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部分还针对集中采购工作制定了集中采购议事制度、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等,对集中采购组织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从制度上规范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程序、验收、结算以及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二是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包括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并设立了评审人员库。
(二)采购项目细化、限额标准明确
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每年都下达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总体来说,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呈逐年递增趋势,内容越来越细化,限额标准更加明确。一是纳入项目增多。2004年人民银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只有5项,2005年将“电梯、货梯”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6年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项目将“基建工程钢筋、水泥等建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7年人民银行总行又将“监控报警系统主要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二是项目内容更加细化。2007年对分散采购制定了限额标准。三是适时调整限额标准。根据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总行2006年将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07年对“货梯、办公家具、公务用车”明确规定了金额标准。
(三)采购工作程序周期较长
基层央行于每年年末都将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并经过逐级审核后向人民银行总行管委会上报采购计划,以便于及时掌握各分支行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审核。但是,目前采购计划审核指标下达都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3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采购申请立项、论证、计划、申报、实施和验收,至少需要近八个月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的完成,使一些急需、特殊的需求将无法按时得到满足。
(四)存在年底采购量“井喷”现象
从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来看。存在年末特别是十二月份采购量激增的现象。主要是部分基层央行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结合全年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准确估计本年需求,并提供商品质量、数量、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采购计划编制“头轻脚重”一方面增加年末集中采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受到时间、供货、发票开具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三、当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采购法规制度尚待明确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人民银行虽然出台了部分与之配套的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法规和制度上尚不明晰的问题。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机构(部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但并未规定对违反上述的行为处罚。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不具体。如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是“应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实际操作中,具体追究谁,承担何种经济、行政责任都不明确。首先是经济责任的种类不明确;其次是承担经济责任的金额不明确;最后是行政责任的种类不明确。
(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基层央行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不均衡。有的采管会没有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很少有对集中采购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进行记录,对采购计划外的临时急需性以及追加预算的采购事项,没有履行审核的职责。有的单位名义上有采管会组织,但在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运作中,则是以行长办公会代替采管会,采管会形同虚设。二是制度建立不完整。部分基层央行在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缺少《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应建立的6项制度。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规定,部分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四是管采未彻底分离,难以有效制约。部分基层央行未严格执行“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职责不分、权责义不明,协调机制不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摩擦。这是基层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采购操作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对集中采购工作缺少预
见性,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导致临时性采购需求增加,给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符合规定。一些应该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实际却以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三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时采购单位不足规定数量,邀请、询价招标过程简单。四是合同签定不够规范。
(四)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办法》对内审、纪检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内审、纪检等部门各自的监督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集中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具体操作环节多,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少。三是集中采购部门与会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缺乏经常的、稳定的沟通机制,协调配合不够密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基层央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一般只注重对结果的公示,而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公示的渠道单一、范围有限,以会议通报形式在中层干部范围公示为主,一般职工对采购工作知晓程度不高,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五)集中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相对规范很多,但是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采购档案归集不完整,对相关采购程序性资料收集不齐,不同程度的缺少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补充合同等资料。二是档案保管不合规。采购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文件未纳入全行档案管理范围,部分采购资料分散在其它相关部门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后续管理不完善。基层央行实际工作中,采购物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行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开具领用单领取,而没有经采购单位组织进行验收,没有形成验收报告上报采管会,导致采购档案管理不完整。
(六)组织机构职能缺位
根据总行规定,基层央行都成立了采管会、采管办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但独立的集中采购职能机构尚未建立,成员都是职能部门人员兼职。一方面,难以实现机构设置上“采管”的真正分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工作与采购工作关系上难免顾此失彼,实际采购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独立集中采购职能机构的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七)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个贯穿计划、采购、管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系统工作,在采购过程中,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批次多、数量大、种类杂,对采购管理人员在掌握集中采购专业知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一定的要求,但是由于采管会、采管办、评审库的人员大多都是兼职,平时又疏于对集中采购知识、政策制度的学习,专业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集中采购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二是专业评审人才匮乏,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把握不准,影响评审工作质量。
(八)基础信息工作薄弱
一是缺少对供应商的系统管理和资格审查机制。主要是对供应商的信息收集工作不重视,部分基层央行没有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产生没有实地考察,对入围供应商的产生缺乏统一的准入机制,没有制定对供应商评价规则、标准和办法,供应商产生过程不清晰。二是没有建立“商品信息库”,往往是在采购任务下达后才匆忙查询,个人主观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三是尚未建立“评审专家库”。基层央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也严重影响了集中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九)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太少
一方面,有的基层央行从维修和售后服务等角度出发。不对外地招标公告,使外地的许多客商不知道招标事项,无法参与采购招投标;另一方面,有些外地客商虽然知道集中采购的招标事项,但出于招标规模、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愿参加投标,造成参加竞标的单位太少。特别是有的基层央行为了确保集中采购产品的质量,对某些物品采取指定品牌的办法进行招投标,而部分电子设备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这就使得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则不用竞争就能中标,而其他品牌的相关经营单位都被排除在集中采购之外。另外对于定点采购,主要是确定的定点供应商数量偏少,不利于定点供应商之间开展有序竞争,对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容易使基层央行采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基层央行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保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健全的制度是防范各类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发生的“天然屏障”,集中采购工作能否规范运行并达到效益最大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集中采购制度。一是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基层央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人民银行总分行的制度办法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以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也才能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基层央行应建立独立的集中采购部门,改变目前采管不分的状况,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财权与事权相分离:管理者、执行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评标人、使用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使组织机构之间、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之间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相互制约,以分解权利,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触角,压缩和减少权利寻租空间。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监督方式方法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具有针对性,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优化集中采购方式。根据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特点实行“抓大放小”的采购模式,对基建维修、批量办公设备等金额较大、易出现腐败行为的采购项目,应严格实施集中采购。而对于采购数量少、金额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项目可以灵活选取采购方式,可采取协议供货采购或分散采购方式,这样,既可以缩短采购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减少采购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政府采购中心推出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二次报价等采购方式,是比较便捷的集中采购组织方式,对基层央行有一定的适用性,建议纳入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中,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五是要统一制定集中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对五种采购方式文件的编制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做到招标(谈判)文件、评标(谈判)报告、采购合同文本、验收意见书等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达到以规范促安全的管理目标。六是要尽快建立集中采购区域性信
息网路系统,逐步实现集中采购信息资源共享。
(二)以加强思想教育为依托,增强采购人员拒腐防变意识
集中采购的工作人员,无论是作为管理层的领导者还是最终执行者的基层操作人员,若风险防范观念淡薄、防范意识较差,就极易形成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加强正面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引导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意识,做到自觉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开展警示教育,从发生在采购领域的各类案件中吸取教训,以案说纪、以案普法,做到警钟常鸣,使采购人员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杜绝集中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三)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堵塞商业贿赂的产生渠道
集中采购是一项涉钱管物的重要工作,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就是要建立集中采购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整套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而言,首先是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评先争优挂钩,对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事中事后要开展专项审计,把对本单位集中采购的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年一审,对集中采购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将检查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重视群众和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专项执法监察形式定期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集中采购领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外部监督而言,主要是公开集中采购信息。充分利用内联网、公示栏、行务公开系统、职代会、职工大会、工作通讯、报刊等形式,不断拓宽集中采购的民主监督渠道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达到对某一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将容易诱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使集中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