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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格式范文1
■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于2008年9月21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期间与考试同步进行,调查对象选取了辽宁、甘肃、浙江、广西、上海、广东、湖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和江西等十个地区的部分考生。所选的调查地区分布于我国的东、西、南、北、中,既考虑了地域的分布,也考虑了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因而有较强的地区代表性。调查分《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科目分别进行,对十个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分别发放了每门科目各100份左右调查问卷。
此次调查,十个地区两门科目共回收调查问卷2018份,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1013份,《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1005份。接受调查的考生分别就两门科目的五个内容进行了认真回答。
■ 五点结论
对此次调查问卷的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对“试题内容”回答“合适”和“一般”的占95.2%,说明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的内容是合适的,符合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也适应了基层统计人员了解统计知识、开展统计工作的需要,得到了广大参考人员的认可。基于此,在一定时期内,考试大纲,以及相应培训教材的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但不排除随统计改革的发展而对其内容的必要补充,也不排除对现行大纲及教材个别问题的修正。
二、对“试题难易度”认为“适中”的占76%,对“主客观题在试卷中所占比例”认为“一般”的占83.9%,说明试题的难易程度、主客观题型的比例等是大体适宜的,基本符合全国参考人员的现实状况。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试题的难度也应略有增加。
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目的,是使统计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统计知识,从而适应基层统计工作的需要。这次主动反馈具体意见和建议的考生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提出了“统计部门应加强统计培训工作”的意见,反映了广大考生愿意接受培训、渴求统计知识的迫切愿望。今后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任务异常繁重,它所面临的机制问题、资源问题、效率问题等等,都需要下大力气予以研究和解决。
调查问卷格式范文2
【关键词】项目化教学 调查问卷 研究与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6-0015-02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正大力推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任务引领、项目驱动的课程改革。其根本目标是:提高高职教育的质量,彰显高职教育的特色,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专门人才能力、素质要求的需要。就现阶段而言,课程改革在教学方法上主要倡导的是项目化教学法,通过具体项目的设计与实施,融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及素质培养于一体,充分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有效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随着项目化教学的广泛实施和不断的探索实践,除了结合各专业课程进行的项目化教学设计研究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推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积极谋求应对措施。
我院一直走在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的前沿,《化工单元操作》课程项目化教学实施已有三年了。针对该课程项目化教学实践以来实际运用效果、实施情况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和总结。以便下一阶段调整课程改革方向,合理设计组织教学过程,更好的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服务。在具体实施《化工单元操作》课程项目化教学情况的调查活动中,关于调查问卷的设计成为我们考虑的关键问题,本文就其进行探讨研究。
一、调查问卷的目的
《化工单元操作》课程项目化教学情况调查问卷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际达到预期教育目标的程度。具体地说,就是要了解我院《化工单元操作》课程项目化教学的长处和不足之处,找出影响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因素,为促进该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的有效推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提供保证。
二、调查问卷的设计
调查问卷由指导语和正文两部分组成。指导语主要是调查者向学生说明该项调查研究的重要性、意义,如何填写问卷以及关于匿名和保密保证等问题的阐述,同时也对参与调查学生的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其目的是引起学生对项目化教学情况调查的重视,激发其积极参与的热情,消除顾虑,自觉自愿填写问卷。问卷的正文也称问卷的主体,由基础信息和一系列设计的问题组成。正文的基础信息主要是学生及课程的信息,在《化工单元操作》课程项目化教学情况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课程性质、所学专业、年级、性别、是否第一次接触项目化教学等基础信息调配,便于对调查对象进行比较、信息分析。在具体设计问卷题目时,除了采用大量精心设计了备选答案的封闭式问题外,我们还将开放式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以达到调查结果量化统计的要求,又使学生可以不受题目答案的约束,根据自己的体会自由回答一些问题,以便更多的了解学生切身感受并完善调查组的研究信息。[1]
问卷主体中的题目是为收集相关信息和研究相关问题设计的,是整个问卷的核心。在对调查目的深入了解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设计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题目,对获得有价值、有规律、有启发和实践意义的调查结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项目化教学情况调查的问题设计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对项目化教学情况满意度的评价、知识掌握情况、综合学习能力影响、团队合作与学习效率、教学方法与教材匹配程度、学习方法与适应情况、图书馆及网络资源利用情况、实训条件与项目化教学技能训练匹配程度、考核评价满意度、项目化教学的收获和改进意见。
相关内容汇总见下表:
《化工单元操作》课程项目化教学情况调查问卷题目设计
三、调查问卷的实施
1.确定调查对象为2008级与2009级不同专业的在校学生。该年级学生已全部学完改革后的《化工单元操作》课程,对项目化教学的目的、实施、效果有深刻体会。选取不同专业,可以对比了解学习基础、学习意愿等方面对教学改革的影响。
2.调查集中集体进行。在确定调查对象后,由调查组通知该班学生时间和地点,在有关老师发表问卷指导语后统一进行问
卷填写,结束后统一收回。该做法的目的是为了了解项目化教学改革对所有学生的普适程度,也可以结合课程项目化教学考核情况对项目化教学改革效果进行整体评价。
3.问卷回收后,对问卷回答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问卷未答条目超过三分之一的予以剔出,作答有明显反应倾向的(如所有条目答案都选一个)进行剔出,得到有效问卷。
四、问卷编制过程中的其它问题
由于该问卷针对性较强,因此设计的问题要紧密结合课程。问卷题目既不能过于简略,也不能过于繁琐,更不能脱离实际。过于简略,无法达到调查的目的;过于繁琐,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还会降低问卷的回收率和填答质量;同时必须选择与受测者填答问题的能力相符合的题目。而受访者需要着重思考且花费较多时间完成的开放式问题选择1~2道即可。
问卷题目的排列顺序也很重要。提问顺序安排的合理得当,有助于被调查者回答问题,有助于调查目的的实现。通常情况下把简单的、一般性的、较易回答的问题放在前面,把较复杂、不易回答或敏感性题目放在后面,也可以按照问题所能提供的信息及被调查者能感觉到的逻辑性安排题目顺序。本次对教学情况的问卷调查采用先总体后具体、从易回答到难回答的原则进行问题排序。为了符合学生的思维过程,我们将同类问题尽可能集中排列,便于学生有次序地回答,以免在应答过程中的思路经常中断和来回跳动影响答卷质量。
答案格式的选择。在一般的问卷设计中,有下列答案格式可以选择:①二项式或是否式;②多项选择式;③序列式;④定距式;⑤等级式。本次调查问卷基本采用等级式的答案格式,答案分为四个等级,程度副词或形容词之间有明显的区分度。个别题目采用多项式选项,以便对所研究的问题有更充分的了解。[2]
问卷信度和效度的处理。调查问卷分为事实型调查问卷和非事实型调查问卷,前者调查目的主要是为了研究某方面的情况,后者则一般用于能力倾向问卷、知识型问卷等。对于前者,可以采用频数计算结果说明事实,对于后者可以采用再测信度、复本信度和内在一致性信度三种估算方法评价问卷信度。[3]本次调查属于事实型调查问卷,所以信度可以通过后续频数计算结果,列出频率分布表来分析说明情况。关于效度,则主要采用内容效度进行检验。问卷的条目来源于文献综述、访谈以及有关测验中的一些项目,并将初步拟定的50个条目请有关心理学专家、从事该课程项目化教学的教师及不同专业背景的项目化教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表的评定。分别从问卷的结构、问卷的题目、内容的排列、指导语等各方面综合进行评定。发现所有评定均在4.5以上,表明问卷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
参考文献
1 汤 磊、唐国瑶、陈晓明、陈志兴.在学生评教中的研究生调查问卷表设计思路和研究方法[J].西北医学教育,2003(4)
2 朱贵芳.谈调查研究中的问卷设计[J].莆田学院学报,2005(6)
调查问卷格式范文3
谷歌文档协助,快速制作调查表
第一步:打开,并用自己的谷歌账户登录。单击左上角“新建”,选择“Form”,打开调查问卷创建向导页面。按提示输入问卷的标题以及说明,再删除原来默认的问题(见图1)。单击上方的“主题:Plain”还可以为调查问卷选择酷酷的背景,选定背景后单击“应用”按钮返回。
第二步:单击“添加项目文本”,在问题标题中输入“姓名”,问题类型已设定为“文本”,在此还可以修改,另外勾选“将其设置为必要问题”项,然后单击“完成”生成一个可填写姓名的文本框(见图2)。将光标移动到该项的右侧会出现功能按钮,可以对其进行修改、复制或删除等操作。
第三步:单击“添加项目多重选择”,这可以为问题设置多个答案供答卷者选择。按提示输入问题标题、帮助文本,然后在下方依次输入不同的答案,再单击“完成”按钮添加选择题效果。如果是选择“添加项目复选框”,则可以制作出多选题(见图3)。如果是选择“添加项目从列表选择”,则可以制作出下拉列表效果。另外还有“比例”、“多段文本”等多种题型。
第四步:完成所有问题的制作后,单击“保存”按钮保存调查表,然后单击“用电子邮件发送此表单”,在“收件人”中输入被调查者的电子信箱,再单击“发送”按钮发送调查表就可以啦。
小提示:把调查问卷嵌入网页或博客
不少人有自己的博客(或者网站),如果在自己的博客上放上这么一个调查表进行在线调查,就可以了解访问你博客的网友们的各种情况了。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博客的人气。将以上制作的调查表嵌入自己的博客,方法很简单:
点击“更多操作嵌入”(见图4),将会生成一段代码,将该代码粘贴到自己的个人博客中就可以了。点击“更多操作编辑确认”,还可输入网友填表后的反馈语言,如谢谢配合调查之类的话。
帮帮忙,网友填写调查表
当被调查者收到邮件后,单击里面的链接打开在线表单,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问卷,最后单击“提交”按钮会出现反馈提示,调查者(也就是你)会收到相应的问卷答案。
查看调查结果
当调查结束后,我们可以查看调查结果,进入谷歌文档,单击“所有项目”,再单击“个人健康调查表”可以看到被调查者的答案,单击“共享”可将调查结果成网页,或者以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共享。单击“表单”选择“回复摘要”,会以统计图的形式显示调查数据,便于全面掌握调查结果。单击“文件”选择“下载为”,可将统计结果导出为多种格式的文档(如:Excel、PDF等)。
调查问卷格式范文4
关键词道路交通 安全驾驶 调查问卷 系统分析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也呈增长态势。尽管2004年开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改善趋势,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一个重大威胁。并且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1)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很大,仍处于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2)我国仍处于机动化初期阶段,交通需求的日益增长与道路基础设施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没有改变,道路交通的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3)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人均GDP大约8600美元,道路交通事故人口死亡率将达到顶峰,我国交通事故人口死亡率仍存在较大上升空间。
1 方法
各国在事故的统计方法、度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同时各国的交通环境包括人、车、路的状况也各具特点。笔者试采用交通问卷调查方法,力求从我国道路使用者(司机)的角度全面了解我国汽车驾驶安全的影响因素。
调查问卷又称调查表或询问表,是以问题的形式系统地记载调查内容的一种印件。问卷可以是表格式、卡片式或簿记式。优秀的调查问卷必须具备两个特征:第一,将所要表达的信息传达给被问者;第二,使被问者清晰明白,愿意回答。所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遵循相应的原则或程序,才能高效完成问卷。
1.1 调查问卷设计要点
(1)主旨思想明确。根据调查目的,从实际出发,问题简单明确,有重点,并尽量从被调查者的角度考虑;(2)层次合理、逻辑清晰。问题的排列要有一定的逻辑顺序,或按因果关系,或按事情发展的过程,注意符合问答者的思维方式。一般来说是由易到难、由简到繁;(3)容易理解,没有歧义。问卷不应使问答者模糊难辨,力争清晰简单,并愿意如实回答。问卷中措辞要真实亲切,不要设置过多的专业词汇,或者复杂公式等超越符合应答者理解能力的内容,对于涉及敏感性或者隐私性的问题,要采取一定的规避技巧,使问卷亲切合理性,容易理解,避免主观臆断和暗示诱导性,以免答卷失去客观性、真实性;(4)问卷长度要适宜。回答理解问卷的时间应保持在20分钟以内,切记冗余,繁琐,但又不能缺少重点内容,坚持既不浪费一个问句,也不遗漏一个问句;(5)方便资料的整理和统计,能量化的尽量定量分析,不能量化的可以建立指标等。
1.2 调查问卷设计流程
1.3 调查问卷的实施
本文从人、车、环境(含道路)和管理等几个角度设计调查问卷,所设计的40个问题基本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基本覆盖交通安全的所有重点方面,可以认为,问卷有较高的客观真实性。调查问卷采用商场、学校、客运公司等大型停车场,男女不限,随机发放,司机填完后立即获取的方式,问卷对象基本为小型车驾驶员,其中包含部分外地车辆驾驶员。通过大量的调查问卷,可以更加客观真实地总结那些影响我国司机安全驾驶的因素,为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提供有力的建议与保障。
2 问卷统计分析
笔者为了定量研究影响驾驶安全的各种因素,设计并发放了500份问卷,回收200份,问卷回收率为40%。受调查的200名驾驶员中男性司机150人(75%),女性司机50人(25%)。驾驶员类型包括私家车主、出租车司机、专职司机等各个行业。文化程度覆盖本科、高中、初中及小学。问卷数据分析采用统计分析软件,以下为调查显示的影响我国驾驶安全主要因素:驾驶员因素、车辆因素、道路环境因素、交通管理因素。
2.1 驾驶员因素分析
通过对所有问卷者的驾驶行为的总结与对比分析,发现驾驶员的年龄、性别、驾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都对驾驶行为的安全性有重要影响,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2.2 车辆因素分析
通过对本次调查车辆方面的数据显示:车辆维修养护状况、汽车的安全配置、技术性能等因素对车辆安全影响较大。车辆维修养护状况:63.7%和14.9%的驾驶员分别定期在大型车辆修理厂或小型修理厂维修保养车辆,另外12.2%的司机不定期保养车辆(出现安全问题才开始维修养护)。但据笔者调查走访,小型修理厂保养质量难以保证。影响汽车安全的重要技术参数情况如图2所示:主要影响因素是制动性能(78.9%)和轮胎质量(30.8%)。交通部门2003年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因车辆机械故障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占3.78%,并且由于制动失灵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占2.82%。可见制动性能好坏对车辆安全驾驶的影响很大,这一结论基本与调查结果吻合。
2.3 驾驶环境因素分析
调查问卷数据表明:道路状况(线形、平整度及粗糙程度等)、交通标志标线(位置、信息量)、交通信号灯(时间、相位)等环境因素对驾驶员安全驾驶因影响显著。问卷中被多数人认同的影响因素如表2所示。
2.4 交通管理因素
问卷数据显示,高达47.1%的驾驶员认为执法不规范,地方差异大、服务意识不够等是交通管理中的主要诟病。但这中现状也与我国道路管理建设粗放,交通参与者法律法规观念参差不齐有一定关系。33.3% 的驾驶员认为交通出行信息提供不充分,不能第一时间了解道路拥挤程度、交通气象状况。也就是说我国交通管理部门缺乏对城市交通流量的实时有效监测与控制。此外,23.5% 的驾驶员认为交通紧急援助迟缓,由此造成伤者不能及时得到医治而身亡惨剧。
3 结论
笔者通过定量数据的分析,研究了影响我国驾驶安全的重要因素。通过数据分析和比较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
(1)在所有因素中驾驶员的因素最为复杂,但影响最为明显,如何让驾驶员安全规则驾驶是规范的关键;其次管理方面,司机的不满程度较高,这与我国管理队伍参差不齐,文化程度有很大关系。并且驾驶员和管理者的对安全驾驶的影响渗透在更多的方面,是教育整治的重点。
(2)道路基础设施与车辆故障的印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如果能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那么车辆故障导致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道路设施设计规范,合理调研,都是可以避免较大问题设施的存在,为安全驾驶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Newman,L.C.Macroergonomic methods: interviews and focus groups[A].Proceedings of the Human Factors and Ergonomics Society 46th Annual Meeting[c].Santa Monica,CA:Human Factors and Ergonomics Society,2002:1355-1359
[2]吴义虎,刘文军,肖旗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评价的层次分析法[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3(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资料汇编(2003)[R3].北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03.
调查问卷格式范文5
【摘 要 题】案例分析
【关 键 词】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正当程序/司法审查
【正 文】
中图分类号:D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6)01—0051—07
美国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近10亿美元,是中国入世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件。从2003年1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卧室用木制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到2004年12月28日美商务部对此案的反倾销终裁结果进行修正,历时一年多。
2005年8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达艺家私诉美国商务部一案做出判决,判定在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中商务部拒绝接受达艺提交证据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将此案发回商务部进行重新审查。
一、基本案情
2003年1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卧室用木制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启动对华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立案调查。12月30日,美商务部首次向中国商务部和211家中国家具生产商发送“质量和价值”调查问卷(即“Q&V”调查问卷),要求在2004年1月9日前提交问卷。
2004年1月8日,达艺家私有限公司(Decca Hospitality Furnishings LLC)① 虽一直未接到美商务部直接通知,但仍按时提交了“Q&V”调查问卷。
2004年2月2日,美商务部第二次发送基本资料调查问卷②,(即Section A问卷③),要求在2月23日前提交问卷。这次只寄给中国商务部和7家认定属于“强制调查方”的企业,达艺不在这7家企业之内。
2004年3月2日,美商务部函告达艺拒绝接受其提交的“Q&V”调查问卷,并提及“此次拒绝并不阻止达艺在调查中提交附加信息”。2004年6月、7月,达艺分别提交了“Q&V”调查问卷和证明其为香港公司的有关信息。
2004年6月24日,美商务部做出初裁,给予按时提交Section A问卷并能充分证明企业独立性的企业以单独税率待遇,达艺被排除在外。达艺对此不服,故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商务部做出的反倾销裁决提起诉讼。
2005年8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判决认为,美国商务部拒绝接受达艺提交的证据是不合法的。
二、法院分析
本案的背景是美国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non-market economy”简称NME),在处理涉及NME的反倾销案件中,美商务部首先假定NME中所有的企业都是受政府控制的,进而将所有由政府控制的企业视为单一实体,因此对于所有政府控制企业都适用同一反倾销税税率(即普遍税率)。美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并非完全否定企业间的区别,而是允许企业进行反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给予单独税率待遇,前提是必须证明法律事实上都“不受政府控制”。在实践中,如果企业能证明其是外资所有或者是香港企业(美认为香港的经济贸易是完全独立于中国大陆的),则给予单独税率待遇。达艺公司正是在申请单独税率待遇时,因提交证明自己不受中国政府控制的证据未被美商务部采纳,对商务部做出的反倾销终裁提出异议。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美商务部是否不恰当地拒绝了达艺提交的问卷,进而错误地将达艺认定为中国企业,而非中国香港企业,如果商务部的认定缺乏实质性证据支持,则该案件必须发回商务部重审。美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发回商务部重申审查的判决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一是美商务部没有就达艺公司是否为中国香港企业进行事实审查,因此法院推定达艺为中国香港公司;二是美商务部未能证明已及时向达艺发送Section A问卷,故法院推定商务部没有向达艺发送问卷。基于这两点,法院认定商务部拒绝采纳达艺提交的证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发回重申。但同时法院也承认商务部如经过事实调查,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形下,有权做出“达艺不是中国香港企业,并且已按时向达艺发送Section A问卷”的认定。
法院回顾了Transcom v. United States案,其中受诉中国企业未收到商务部调查问卷,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反驳“受政府控制”的假定,因此商务部认定该企业为政府控制企业,法院认为根据商务部实体法规定的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应该知道在反倾销调查中欲反驳“受政府控制”的假定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因此认定商务部的该做法是适当的;但法院接着指出本案中达艺家私在调查期间尽力提交有关证据,因此本案中要解决的焦点问题是“商务部拒绝采纳达艺提交的证据的行为是否适当”,对此商务部从4个方面进行了辩解,而法院也逐一进行了分析。
1.关于达艺家私是否为利害关系方④ 的争论 美商务部认为在发放Section A调查问卷时,达艺不是利害关系方,因此不需要向其寄送问卷,理由是商务部一贯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都是由政府控制的,企业在推翻“受政府控制”的假定后才能成为利害关系方。对此法院从3个方面驳斥了商务部的主张:(1)法院认为商务部夸大了“受政府控制”这一假定的结果,该可推翻的假定仅仅创设了一个举证义务,并没有在中国商务部和其境内企业间建立任何实际关系。由于中国商务部和境内企业间不存在关系,前者没有代表后者接受传票送达的授权,因此仅向前者发送调查问卷,而未向利害关系方提供如何反驳该假定的做法与其规则制定的目的“给予商务部欲获得信息的每一利害关系方以提交信息的要求通知”不符。并且商务部未就如何推翻该假定规定其他方法,所以对该假定做出的上述夸大解释没能为利害方提供有意义的进行反驳的机会,这一假定就毫无根据地成为不需证明的事实,使得假定变得武断任意,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法院认为将如何反驳“受政府控制”假定的信息仅送达中国商务部,然后将未收到信息的企业没能提供所要求信息的行为用作证明其受政府控制,该信息获得方式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企业不受政府控制,那它与中国商务部有关系的可能性是最低的,也就不可能从官方获得信息。司法上肯定商务部有权做出以上假定的部分原因是企业自身掌握着反驳受政府控制的最佳信息,因此企业承担该举证责任是合适的,但是本案中商务部没有直接通知企业提供相关信息,这一做法使该假定不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3)法院通过回顾商务部以往处理该问题的实践发现,商务部在该案中的解释与以往实践不符。商务部引证的裁决中只有3个是完全依赖中国商务部来通知受诉企业回答Section A调查问卷,而在其他裁决中,商务部明确指出其向所有已知方都发送了调查问卷,在至少一起案件中,商务部明确指出判定利害方未按时提交问卷的前提是该利害方已经受到了调查问卷。(4)法院认为商务部在本案中的实践也削弱了其主张,在调查过程中,尽管假定“所有中国境内企业都是受政府控制的”,但商务部仍向有关企业直接寄送了“Q&V”调查问卷以及强制调查方适用的Section A调查问卷。该实践与将中国商务部视作所有在华企业的人的看法不一致,相反这表明在企业提交反驳“受政府控制”的信息之前,商务部已经将这些企业视作不受中国政府控制的合格利害关系方。基于上述分析,法院认为商务部对达艺家私在反倾销调查中的地位认定错误,达艺家私应该属于反倾销法中规定的利害关系方。
2.关于通过中国商务部向利害方寄送调查问卷的方式是否可以信赖的争论 美商务部称信赖中国商务部向中国国内利害关系方转寄Section A调查问卷是合理的。理由是中国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商务部职能之一是“指导协调国外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具体说来,商务部称以往的实践证明中国商务部是可信赖的,并且在木质卧室家具案中一些利害方没有直接收到商务部寄送的调查问卷但却提交了答卷,因此信赖中国商务部向国内企业传递信息是合理的。对此法院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1)法院认为商务部的法律规定商务部有义务向利害关系方寄送请求提供信息的书面通知,虽然这并不要求提供实际的信息请求通知,但是商务部寄送通知的方式必须能被合理地认为相当于提供实际通知。本案中商务部依赖中国政府机关之一的中国商务部来通知利害方,该通知方式不能被合理视作向利害方提供了实际通知。最高法院在Wuchter v. Pizzutti案中认定:“在某一行政机关没有向利害关系方转寄通知的职能时,信赖该机关通知利害方的方式是不合理的”,这一有关传票送达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域外送达。在Koster V. Automark案中,法院认定:“外国政府在实践中可能由于裁量权的运用有时会履行传票送达职能,但政府的这一行为不是必然性的,而是带有某种不确定性,但是公民享有正当程序的权利不是建立在政府的恩惠或自由裁量权基础上而是需要有力的法律保证”。因此商务部信赖中国政府某一行政机关来提供通知是违背法理的。(2)法院认为商务部不应该任意、反复无常地行使其行政权力,特别是在商务部自己已经明确必须履行的义务时更应该遵守(在中国台湾半导体反倾销案中,商务部阐述了有关调查问卷的相关政策)。这样一来,商务部信赖中国商务部通知国内利害关系方的基础仅仅是后者的“恩惠或自由裁量权”,这是不合法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行政机关做出最终决定时有自由裁量权但并不是说其有权忽视做出决定过程中的行政程序,也不能任意武断地使用行政程序。本案中中国商务部并没有负责向香港公司转寄信息的义务,而且商务部也未要求中国商务部将Section A调查问卷传送第三方,因此法院认为商务部信赖中国商务部转寄通知信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这种信赖也是不合理的。
3.关于在未收到提交Section A调查问卷前提下,达艺家私是否应当知道需要提交相关信息的争论 在上述两点主张不被法院支持下,商务部退一步称:“即使达艺没有收到中国商务部的通知,鉴于以往裁决中需要参考Section A调查问卷的实践,达艺应当知道需要提交Section A调查问卷。”商务部认为,达艺应当从以往的裁决中推导出需要提交Section A调查问卷,而不是法律明文规定达艺要提交该调查问卷。法院认为商务部的这一理由站不住脚,其主张没有说服力。法院从以下3点进行了分析:(1)法院认为既然商务部明确公布了其提供直接通知的规定,那么当事人就没有义务去彻底检查商务部以前做出的裁决以便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商务部发送“Q&V”调查问卷时同时附有一封信函告知“除了回答“Q&V”调查问卷外还需要提供其他信息,提交“Q&V”调查问卷并不能保证将获得单独税率待遇”。商务部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当事人要想获得单独税率待遇必须回答不同的调查问卷,法院认为商务部的此种解释可能算是对这句话一种理解方式,但是更好的一种解读“是商务部保留进一步询问有关信息的权利”。毕竟这句话也没有说清回答这份问卷会不会被选作强制调查方,单提交“Q&V”调查问卷是否足以使利害关系方享受单独税率,实际上有些回答问卷的企业被选作强制调查方,有些则没有被选中。特别是商务部直接通知了涉案企业要求其回答“Q&V”调查问卷,在未接到商务部通知的情况下,这些企业没有义务自己去确定商务部需要什么附加信息。《自由信息法》要求行政机关或者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其程序规则,或者向当事人及时告知真实的程序规则。行政机关有制定行政程序规则的权力,但是必须将规则公布于众,让公众知晓。(2)引证的以往裁决不能降低达艺对商务部抱有的合理预期,即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将遵循既定规则。在商务部举出的所有裁决中(有3件除外),商务部都尽力向当事人发送了调查问卷。法院列举了大量对华反倾销案中商务部的实践,比如在对华塑料袋反倾销案中,商务部给反倾销申请中提到的所有生产商和出口商以及构成进口数量80%的出口商都寄送了Section A调查问卷,并且对没有回答问卷的企业又重新发送了调查问卷;在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中,商务部向中国商务部寄送了调查问卷,请求后者将问卷告知所有调查期间被美国海关认定为出口受诉产品已达商业规模的出口商以及美国内产业在反倾销申请书中提到的中国企业;在对华鲜蒜反倾销案中,商务部认定一香港企业不合作的理由是该企业在收到调查问卷后没有回答问卷。(3)尽管商务部宣称回答Section A调查问卷是获得单独税率待遇的必要条件,但同时也承认“裁决中并没有特别规定今后的案件中必须要回答Section A调查问卷,只是确立了一个标准假定,即将对所有中国境内企业适用同一普遍税率,除非企业有证据推翻该假定”。实际上,商务部以往对华反倾销裁决中对于外国企业如何获得单独税率几乎没有提及,这使商务部的主张备受质疑,比如在自行车案中,商务部认为“出口商为外国企业时不需要进行单独税率分析”。此外,商务部在一些案件中并不依据对Section A调查问卷的回答来给予企业单独税率待遇,而是依据其他信息,比如在对华鲜蒜反倾销案中,商务部很大程度上依据对“Q&V”调查问卷的回答来决定是否给予单独税率待遇,在该案中商务部授予没有回答其调查问卷的一香港企业单独税率待遇,唯一的理由是该企业的通讯地址在香港;在对华石油蜡烛反倾销案中则要求欲获得单独税率的企业同时回答“Q&V”调查问卷和Section A调查问卷。在决定是否给予单独关税待遇时,商务部采取了两步走测试方法,第一步首先确定利害关系方是否受政府控制,如果发现一利害方不受政府控制,则商务部必须确定对其适用的税率,在鲜蒜案中采用此方法,商务部首先给予没回答问卷但地址在香港的企业单独税率待遇;接下来第二步商务部要为这些不受政府控制的企业选择不同于普遍税率的单独税率,如根据鲜蒜案中的方法,商务部应该给予达艺家私单独税率待遇然后确定具体税率,但是在本案中商务部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受政府控制”的假定等同于不利信息裁决,忽视了法院一再强调的“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机会来回应商务部的请求”。鉴于以上分析,法院认为未收到商务部请求提交Section A调查问卷情况下,达艺家私不负有知晓需向商务部提供哪些信息的义务。
4.关于在未被告知需要提交什么信息时达艺家私是否有义务主动询问商务部的争论
商务部提出的最后一个辩解是,如果达艺不知道需要提交什么信息,则需要主动询问商务部相关程序规则,理由是商务部在开始反倾销调查通知中提供了咨询用的联系方式。因此,达艺欲在日后对程序不合规则提出异议必须先主动询问商务部的相关程序。法院认为商务部的此番主张同以上3个主张一样,也是颇有疑问的。法院从以下4点进行了分析:(1)上述主张暗示了商务部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可以不遵守自己的程序规则,并且只要当事人没有询问程序规则就被剥夺日后对程序缺陷提出异议的权利。商务部的这种论断只会使其更加无所顾忌地背离正当程序的主旨:行政机关应依法行政。商务部采用的这种方法将使当事人不停地询问商务部的程序以免在调查过程中若商务部改变程序或背离程序,如果当事人没有主动询问,则将丧失救济权。法院认为商务部想要的结果不可能实现。(2)商务部对当事人的此种要求违背了联邦政策。《自由信息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其程序规则,而且必须是单独公布,不仅是作为裁决的一部分公布。该法规定,对于应该在《联邦公告》上公布而未公布的事项,除非及时有效地通知当事人外,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当事人主动询问与该事项有关的或承担不询问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此可知,商务部要求当事人主动询问程序规则的做法(除非明确指示)将违反《自由信息法》的明确规定。尽管本案中原告达艺可能没有尽到被告所称的勤勉义务,但是被告商务部也没有遵守应在《联邦公告》上公布规则的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关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谁应该承担责任,国会在Morton v. Ruiz案中已经判定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责任。《行政程序法》规定凡是影响个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则都必须遵循既定程序予以公布以防不公开的临时裁决固有的任意武断。因此,被告的主张是不成立的。⑤ (3)要求达艺承担询问义务违背了最高法院在New York v. New York, N. H&H. R. Co.案中确立的“合理通知”原则,当涉及当事人提交任何将影响其权利的信息的最后期限时必须给予当事人“合理通知”。本案中,商务部不仅应当向利害关系方直接寄送“Q&V”调查问卷,还应当提供书面通知请求,这比“合理通知”要求更高。因此,达艺完全有理由信赖商务部将依据公布的程序进行调查。(4)商务部在木质卧室家具案中将2004年2月23日定为提交Section A调查问卷的最后期限,该期限早于商务部完成反倾销初期调查之日,甚至早于商务部向达艺发送拒绝接受其提交的“Q&V”调查问卷的信函之日(2004年3月2日,美商务部函告达艺拒绝接受其提交的“Q&V”调查问卷)。因此没有证据表明达艺在2004年2月时有必要就程序问题主动询问商务部。鉴于以上分析,法院认为在没有收到要求提供信息的通知时,达艺家私没有义务询问商务部有关的程序规则。
三、法院判决
通过以上分析,法院认为商务部拒绝采纳达艺提交的证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将此案发回商务部按照本判决进行重新审查。在重新做出裁决过程中,商务部可以就以下问题再次做出认定:(1)达艺是否及时、如实收到了提交Section A调查问卷的通知;(2)达艺提交的证据是否达到获得单独税率待遇要求的标准;(3)达艺是否有资格获得单独税率待遇。
四、简要评析
本案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法院一再强调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公平、正确、善意地行使行政权力,遵守正当程序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二是即使商务部在反倾销案件中已经做出对中国企业不利的裁决,但是只要能够熟悉相关的美国行政法规,找出商务部存在的违法程序,仍能获得法律救济。
本案中法院的分析主要集中商务部在木质卧室家具反倾销调查期间的行政程序是否合法,也即是否符合正当程序中对依法行政的要求。首先法院肯定了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自己的程序规则”,但同时指出这种权力并非不受限制,制定的程序规则必须是“合理的”,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既定的程序规则,并且要将规则公布于众,否则如果案卷记录中的证据是通过不法程序获得的,那么实质性证据审查这一做法将毫无意义。鉴于规则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行使程序,法院认为这种规则为利害关系方提供了“合理预期”以及在调查中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需做出的“合理努力”。商务部法规规定,“反倾销调查中,商务部获取事实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利害关系方提交的材料”,商务部必须告知每一利害关系方需要提供的信息、提交该信息的格式和方式以及未按规定的格式、方式提交信息将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案中,达艺家私属于涉案家具的外国制造商和出口商属于利害关系方,但是商务部并没有书面通知达艺提供有关信息并告知具体要求,因此商务部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在商务部已经对木质卧室家具案做出终裁后,达艺因申请单独税率待遇受阻而导致的不利地位似乎已经“板上钉钉”,但通过紧紧抓住商务部在调查期间没有直接向达艺寄送调查问卷这一点,达艺成功地向法院证明了商务部在做出裁决过程中有违法程序存在,因此获得重新审查裁决的机会。这也给了今后参加反倾销诉讼的企业一个启示,即在反倾销终裁做出后,处于不利地位的企业并非只能被动接受,可以美国商务部或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调查中程序是否合法入手来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从而获得美国法律的救济。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是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大户,但是就应对反倾销的技巧来说,我们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完善。达艺家私诉美国商务部一案正是这种改进过程中的一次有益尝试,而通过对该案的分析也期望有助于我国企业日后更好地应对反倾销诉讼。
注释:
① 达艺家私有限公司(Decca Hospitality Furnishings LLC),是香港达艺控股有限公司(Decca Holdings Limited)旗下的负责家具和装饰材料生产的公司。
② 在反倾销调查期间,美国商务部制发的调查问卷不只上述两份,但考虑到与本案的相关性,故法院的讨论仅限于这两份问卷。
③ 本项问卷要求的资料,主要为涉案公司的结构、经营事业、以及受调查或复查产品的产量及在所有市场的销售价格等一般性资料。
调查问卷格式范文6
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依赖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依赖于人才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创新能力的竞争。所以,在国家教育部提倡素质教育之际,高职院校各专业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已成为探讨的热点。在我院成本会计教学中,教师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课程教学中提出逐步采用项目为导向的成本核算与管理教学方法,并利用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等项目,开始试点推行该教学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院07级会计专业学生通过小组练习成果充分展现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学生不仅能够对大型公司的成本进行完整核算,而且能够运用西方国家广泛采用的先进成本核算方法对现有国内通用的完全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改进,能够独立进行项目分析,形成学术论文,对企业成本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大大提高了经管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项目为导向的成本核算与管理教学方法的设计如下:
1.确定以项目为导向的课程教学且的
教师首先向学生明确以项目为导向的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教学目的是为了学习成本会计课程,以制定的教学计划为限按时掌握成本会计教学大纲中规定的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将与企业成本核算进行实际的接触,通过对企业成本会计资料的收集,了解当前周边企业产品或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和核算方式,并且通过模拟企业成本项目核算流程,分析成本管理的运用情况;在踏上工作岗位前树立节约理念,用先进成本的管理方法来实现企业成本领先,一方面,打下坚实理论基础,获得丰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能够运用自身所学的会计理论知识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创新。wWw.133229.cOm
2.分组收集相关的理论知识资料
学生在与企业进行实际接触之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数据的收集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教师对本项目涉及的知识和概要予以简介,对相关知识点涉及的网站、图书等进行介绍:另一方面,学生分组自学,通过课本、网络、图书馆收集相关资料。以产品成本核算方法项目为例,学生应当在前了解当前一般的企业采用的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每一种成本核算方法的具体步骤、适用性、优缺点是什么?小组成员能够根据书本案例做一些比较简单、完整的数成本数据计算。在该步骤进行时,学生的自学能力尤为重要,学生对知识点相当于是进行预习,在了解基本知识点的同时才能具体带着问题下企业进行学习。
3.分组设计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调查问卷
每组学生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分组进行关于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调查问卷的设计。调查问卷设计时,应当保持完整性和针对性,一方面,问卷的设计应当包含项目涉及的企业产品成本计算的各个知识点,此处可以参照指导教师制定的教学大纲;另一方面,学生根据分组了解的企业行业特征和产品特点,对调查问卷给予适当的修正。教师在学生具体制定调查问卷之前可以进行适当的指导,对问卷涉及的问题的个数、题型的选择予以指导;对问卷涉及的格式应当督促学生规范化;对问卷涉及知识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避免重复
转贴于
和遗漏。学生设计的调查问卷应当进行讨论和修改,每组学生对问卷问题的设置、修改、讨论要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都能分配到各自的工作任务。
4.下企业进行调研并获得相关的成本核算与管理资料
学生应当在企业中了解企业实际生产或运作流程,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工艺流程对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和实施有着巨大影响,学生进行调研的重点是熟悉企业的具体运作过程。当然,该过程的实施具有时间和生产技术保密性的制约,学生可以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了解方式,普通的制造业可以到生产一线参观;对于技术保密性较高的企业,可以请企业生产负责人对主要公开的生产环节予以讲解。除了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与运作流程,该步骤的重点是学生请企业财务负责人完成调查问卷中的题项,并请他们对企业成本核算概要和成本管理的现状予以介绍。
5.整理资料,汇总分析
该步骤是整个项目教学的重点,学生对收集的资料和反馈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公开的财务会计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年度成本核算资料、企业生产流程图(可白编)、企业人事制度等。资料分析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小组内资料分析,主要分析企业生产或业务特点及其与使用的成本核算方法的匹配性;数据计算的准确性;成本管理对企业管理的贡献度等;另一方面进行班级总体资料分析,主要针对每个小组获得的调查问卷,每组同学针对全班获得的调查问卷汇总分析,了解调查区域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总体特点和不足,并得出定性的结论。
6.提出改进意见,重新设计成本核算与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