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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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

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功夫,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以深化安全常态管理为重点,以提高“三防”水平为基础,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学生安全防护体系,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学校内保机构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安防能力;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主要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X公通[2014]77号),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明确与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义务。

2.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平安校园”长效建设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3. 加大校园安保工作力度。要争取财政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和报警系统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新申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要将“三防”配备作为必备条件严格审批。加强校园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推进校园保安队伍专业化建设。

4.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和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和餐饮具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配送,特别要全面建立规范的食品原料配送索证、验收及配送和使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等各项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5.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药品实行双人双锁、领用登记制度。积极协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对市属学校多年遗留的过期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统一进行集中处理。

6. 加强消防保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消防结合,防患未然。以校园基础实施、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设施为重点,强化食堂、锅炉、电梯、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消防控制室建设力度,严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规程,保障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7. 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护能力。一是做好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课程开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狠抓课程的落实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学校开设课程的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中小学要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中,要求课程上课表、进课堂,确保课程课时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注重师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开展以“珍爱生命,关注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生命安全教育。开展培养学生尊重和热爱生命的态度,实现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排摸干预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档案,加强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与主动性。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以春(秋)新学期开学、寒(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12”防灾减灾宣传周、 “6·26”禁毒日、“11·9” 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以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纽带,通过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校园网络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多途径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应急处置演练,特别要加强夜间紧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报告。

8.大力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活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函[2013]78号),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配合当地政府开展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溺措施,进一步遏制双休日和暑期溺水事故。

9.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车司乘人员培训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车运行监督管理。

10.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努力构建、完善联防联控网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维护交通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1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务必做到“三个零”:即“零推卸”、“零隐患”、“零容忍”。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完善全市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两化”工作,做好“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网”进行隐患排查上报与整改工作。

12.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以“XX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达标创建”为重点,抓好学校保安人员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要注重实效,把培训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校园安全管理论坛等,把全市从事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智慧凝聚起来,逐步形成一支专业知识优,工作能力强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

13.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月25号前上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每月25号前上报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1.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2. 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二月

1.开学前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2.开学安全教育;

3.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三月

1.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2.安全教育周活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

3.防雷知识进校园活动;

四月

1. 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2. 开展全市第二批“平安学校”复查;

3.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4.春游安全教育和督导检查;

5.督查各县市、区学生交通安全开展情况;

6.启动2017年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五月

1.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2.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5.12);

3.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与检查;

5.开展第三批“平安校园”复查工作。

六月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周活动;

3.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开展防台、防雷、防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中考、高考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月

1.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3.校舍安全、技防设施检查;

4.组织全市校园安保人员业务培训;

5.县(市、区)组织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

八月

1.教职工校本安全教育培训;

2.安全隐患整改,校舍修缮;

3.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九月

1.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新学年安全教育活动;

3.国庆节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十月

1.防溺水安全教育总结;

2.秋游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生命安全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月

1.消防安全教育(11.9);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师生应急疏散和火灾逃生自救演练

十二月

1.冬季安全教育(防火、防冻、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盗、防骗等);

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各类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文2

一、加强教育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主题(专题)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八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抓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体验式生命教育和平安暑期、寒假专项作业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气象等有关部门支持,在各类校外教育实践场所布置、开设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功能室及专题讲座;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综治安全法制和基本常识,及时报道综治安全工作特色亮点和成绩经验。利用“两微”平台、手机短信、校讯通等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综治安全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使用好《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3.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两项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4.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提升创建动力和活力;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5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5.构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3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6.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7.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县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

8.提升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应用水平。借助“福建省安全教育信息化网络平台”,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探索新媒体信息化条件下学校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开展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开设在线安全教育课程,组织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布置平安寒暑假作业,实现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推动互动式安全体验教室(馆)、体验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9.强化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县、校两级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保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保卫)人员,以适应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县、学校四级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将安全教育及管理内容纳入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指导推动各校利用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开展校(园)长、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岗位安全远程教育培训。

10.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11.加强理论研讨与优秀成果推广。充分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实践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总结交流安全教育及管理经验。适时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公共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专题调研和经验推广交流活动。

12.加快推进综治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学校综治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推进省市县校综治安全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深度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促进地方和学校建立集治安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校车管理、安全管理、网格化服务及公共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校园安全云服务管理平台。主动适应大数据、新媒体时代要求,强化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信息综合运用,加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学校安全”网站(页)建设,及时通过网站(页)信息资讯、解读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13.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学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5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1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县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安全举报监督制度,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补充、修缮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寄宿制学生周末班车开通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规模较大学校校园内交通安全及师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强化“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6.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定点采购、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堂及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治理校园餐桌污染,强化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7.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挂牌督办、联动推进、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治、管理,建立心理预警、疏导机制,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18.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19.加强阶段性督导检查。建立全县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落实整改、限期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探索建立学校交叉检查机制,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加强防溺水、校舍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等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挂牌整治,实现督导检查与隐患整治、规范管理、督查通报、绩效管理有机结合。

六、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履职考评体系

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文3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准确研判风险,聚焦关键环节,及时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措施,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要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各地要依托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新平台新机制,会同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治安、卫生乱点的清理整顿,做好对校园周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要配合公安机关,健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及时安全提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

三、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要求

各地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坚决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要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把幼儿遗忘在车内致死现象。要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四、进一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行动

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要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要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五、进一步深化网络环境专项治理

各地要会同宣传、新闻出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络低俗有害信息,整治涉及中小学生不良网络社交行为,切实消除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学生的侵蚀影响。要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带入课堂,不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防止学生过度使用手机。要结合中小学生网络行为和心理特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防止网络沉迷。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各地要认真梳理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统筹用好国家和地方教育资源,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各展所长,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切实预防违法犯罪现象发生。要围绕“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火灾、禁毒、害、食物中毒、网络沉迷、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学生特点,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各地各校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要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附件:1.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2.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3.家长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1年1月20日

附件2

 

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诸位家长:

互联网络既兴,移动终端正盛;信息交互通达宇内,图文视听精彩纷呈;有助沟通便捷,能广世人见闻,可增少儿学识,更促社会繁荣。然成瘾游戏、邪恶动漫、低俗小说、网络赌博,附生蔓延,危害孩子健康,亟须大力防范。是以倡导全体家长,恪尽父母责任,力行“五要”,与学校共筑防范之堤。

一要善引导,重监督。家长须强化监护职责,养良善之德,树自卫之识,戒网络之瘾,辨不良之讯。

二要重表率,立榜样。家长须重视网瘾危害,懂预防之策,远网游之害,读有益之书,表示范之率。

三要常陪伴,增亲情。家长须营造和美家庭,增亲子之情,理假日之乐,广健康之趣,育博雅之操。

四要导心理,促健康。家长须关注子女情绪,调其心理,坚其意志,勇于面对挫折,正确利用网络。

五要多配合,常沟通。家长须主动配合学校,常通报情况,多交换信息,早发现苗头,防患于未然。

防孩子沉迷网络,须各方尽心尽责。为易记忆、广传播,特附“防迷网”三字文:

 

互联网,信息广,助学习,促成长。

迷网络,害健康,五个要,记心上。

要指引,履职责,教有方,辨不良。

要身教,行文明,做表率,涵素养。

要陪伴,融亲情,广爱好,重日常。

要疏导,察心理,舒情绪,育心康。

要协同,联家校,勤沟通,强预防。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1年1月20日

 

 

 

 

 

 

 

 

 

 

 

附件3

 

家长回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其他方式:(请在处划√)的方式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两封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和网络沉迷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

 

学校名称:班级: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

 

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文4

为切实做好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和寒假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至2月11日,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正式上课。

二、认真完成期末各项工作

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根据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岗位责任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和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期和年度考核;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安排好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结合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组织教学活动,开齐开足各项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切实完成教学任务。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时值寒冬,昼短夜长,天气寒冷,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要求,不得使学生早晨过早上学、下午过迟离校。初高中寄宿生晚自习必须按规定时间执行。

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各中小学校在假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xx〕5号)提出的“六条禁令”和《天长市教育系统规范办学行为“回头看”专项实施方案》(天教体〔20xx〕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并提升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成果。

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补习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同时,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规范管理。学籍信息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做好学期学籍信息核实完善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完整,实现“人籍一致”。期末是学生变动的高峰期,各级学籍管理员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核办工作,同时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学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确保学籍信息安全。

四、筑牢安全防线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校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市区中小学校(园)要加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巩固“限放”教育成果。

加强重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在期末和开学前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认真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自查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提示校车驾驶人员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

加强安全管控,打造平安校园。各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配齐配足设施,加强对安保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制定假期校园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 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积极关爱特殊群体

要关心教师生活,对客籍教师、老弱病残教师的春节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对离退休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节慰问活动。

要积极做好本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利用假期组织开展帮扶慰问工作,积极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开展教育救助,给予特殊群体学生人文关怀和生活帮助,有效解决特殊群体学生生活困难。要高度重视并及早釆取有效措施,预防学生辍学,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返乡学生要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可先安排进班就读再办理相关手续。

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文5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和各镇街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特别是中小学D级危房)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学及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否有一名副校长(园长)分工负责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考核;否认真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对不良行为学生有帮助的措施;否对学生在校的重要时段和重要地点进行监控管理;学校建筑和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D级危房整改,校舍安全及学校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特别是学校经过房屋等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的D级危房,学校是否采取立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否采取立即封闭等措施,对D级危房的整治是否有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二)特别是普九”期间修建的房子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是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否有制度杜绝学生在寝室和教室内使用各种微波炉、电热杯、电热棒等;否针对学生在清明等传统节日上坟扫墓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情况。全面检查各学校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否反复教育广大师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车辆,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各学校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实施监测情况;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校车存在管理不规范、超载等问题严重)否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更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等警示教育。否建立了学校校车运行情况管理台帐;校园周边及学生行走的主要通道的交通警示标志是否齐备;否有交通管理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四)依法清理学校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学校饮食、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对学校水源(含二次供水)食堂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学生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藏、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堂是否烹饪出售食用菌、四季豆、凉菜等存在隐患的食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食堂是否严格实行定期消毒制度;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二次供水是否管理到位;学校有无预防突发性流行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校园周边的饮食、副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否销售“三无”或过期食品。否建立了对学校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五)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坚持排查制度,常用设施设备。各学校对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厕所化粪池沼气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是否经常组织排查;对有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否建立了对以上设施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否按有关规定每年进行检测,六)防雷、防汛安全。各学校防雷、防汛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否组织对广大师生开展以“防雷防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否举办“防雷防洪防汛”相关安全知识讲座,否向师生介绍了预防雷电的常识,室内防雷的措施,人被击伤后的应急措施以及防汛相关知识,否要求学生在没有父母等大人陪同下不得独自到河边玩耍或看洪水;雷雨期间不得看电视或接电话等等。否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了防洪撤退应急演练,要求全体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按照防洪撤退路线有序撤离。否建立了防雷防洪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措施等。

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七)防地质自然灾害情况。对学校周边和校园内可能受到滑坡、塌方、雷击、泥石流、洪水等危害的校舍是否请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舍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通过墙报(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站、班会(队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八)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和当地镇街政府联合对校园周边存在河、溪、池、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否对排查出有溺水危险的地方及时报告区教委和当地镇、街政府、村社;否采取督促危险水源相关业主落实警示标志和在410月期间坚持在有溺水危险区域进行巡逻、劝阻等防护设施;校园内是否有警示标语。对学生进行反复告诫,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塘、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严禁学生擅自下水游泳、洗澡等教育,否有防溺水工作预案、

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对无照经营的小食部、书摊、游戏厅、网吧是否坚决予以取缔;否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建筑物安全整治,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情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不安定因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黄赌毒现象等问题;否全面清理整治了学校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学校大门、财务室、食堂、储藏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校园内是否要求做到人走灯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绝缘靴,十)学校电路电线安全情况。学校是否建立规范和安全使用电路电线制度;学校电工是否配备具有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配电室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制度;学校电工是否按规定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千万要注意学校用电高峰时期超负荷,特别要注意“普九”期间安装的电线电路质量等问题)防止移动电火花产生,保持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等工作;学校电工是否经常对校园内规范使用电线电路、电气设备、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等用电设施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学校电工在检修用电设施设备时是否按规定坚持二人以上共同操作的安全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建立电线电路安全隐患定

期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制定有按照重在防范、从紧从严的原则,十一)学校危化品安全情况。学校实验室管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对危化品使用的重点部位、重点物品检查整治方案;否建立有坚决堵塞和消除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对危化品的购买、使用、按要求配备存放危化品的设施等实行流向登记制度;否按规定有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期间检查、危化品的取用、危化品的销毁、危化品安全保卫的具体措施;否确保学校危化品“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坚决防止危化品落入手中。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堂课必须是安全知识教育课,十二)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按安全教育课时规定安排开课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要求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落实情况;否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的情况(要有图片和资料等文字说明)

四、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副区长牟小云任组长,区政府成立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任谢钢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区教委副主任龚家伦任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任务与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进行:全区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学校、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要亲自安排部署,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9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区教委。

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三)联合执法整治阶段(9月1日—9月9日)学校房屋、构筑物、设施设备、地质灾害、交通等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多部门合作。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学校地质自然灾害防范:区国土分局配合实施;

学校校舍安全:区房管局配合实施;

区建委、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交通安全:区交警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区消防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电线电路安全:供电部门配合实施;

学校防雷防汛设施安全:区气象局配合实施;

学校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配合实施;

学校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区卫生局配合实施;

各镇街政府、各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区综治办配合实施;

区教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是否落实,四)检查考核阶段(年9月10日—9月20日)考核检查内容除本方案中提出的专项整治的内容外。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到位情况,

检查痕迹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五)回头看”阶段(年9月21日—12月15日)区政府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要对上学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回顾,对存在隐患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出新学年安全工作的整改方案,做到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切实巩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果,总结成功的经验,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承载着家庭与社会的殷切期望,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承担着国家未来发展的历史使命。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人文校园、数字校园、文明校园”等六个校园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工作机构。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人员培训,保障安全工作经费,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

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原则。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建立安全隐患监控网络,对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做到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安全隐患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协调,积极配合,争取早日解决。

构建长效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四)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点)基本情况,并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以此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广大师生安全的重点突出隐患,又要进一步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个月的第一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周,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建立起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学校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校刊、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健康成长”宣传活动,五)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学校在开展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常识,营造学校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重视的良好舆论氛围。

小学生校车消防演练总结范文6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到学校饮食、饮水、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交通安全事故为零;溺水死亡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案件为零;因传染疾病导致校园混乱、伤残死亡事故为零;学校因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师生涉黄涉赌涉毒行为为零;学校因集体活动组织不力、公共场所管理不当、化学危险品保管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管理股,应急管理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抓人员。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局长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股室站所及分管负责人对股室站所相关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科任老师和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分析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布置安全工作。学校每周工作要安排体现安全工作。班级每天利用晨夕会、课堂等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隐患。

2.学校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⑴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⑵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⑶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⑷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⑸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⑹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礼堂及图书馆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⑴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⑵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⑶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⑷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⑸学校建筑结构应急疏散图、重点部位分布图、各指挥长及小组长和成员通讯联系表等附件。

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学校将当月开展的安全警示视频教育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抽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填写月报表,归档并逐级上报。

5.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凡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学校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安监、公安、卫生部门等报告。凡因各种原因造成学生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凡发生涉校涉生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罢课、绝食等事件,或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并有打、砸、抢、烧行为的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6.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⑵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⑷各种安全制度。⑸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⑹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⑶安全检查、巡查记录。⑷安全会议宣传教育培训记录。⑸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⑹奖惩情况记录。⑺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7.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6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要严禁入校。

门卫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必须予以收缴。

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与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9.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各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饲养动物,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寄宿制学校坚决取缔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

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如有租用当地民房住宿的学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

学生宿舍每间要严格控制人数。因条件限制,对宿舍超员不能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严防死守,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应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在楼房教学或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用电设备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1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

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体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学校应逐步实施对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用车、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负责人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13.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组织郊游、社会实践、艺体节、考试等大型校内外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报上级审批。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未经审批的集体外出活动一律不得组织。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举办较大型的群众性活动,要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14.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礼堂、小卖部等),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

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16.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严防发生事故。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根据学生健康档案,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应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17.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教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凝聚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共同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整治工作:⑴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网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门前50米内的流动商贩;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书刊店进行限期整改或查封;搬迁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周边占道市场。⑵搬迁校园周边危险站点。协调城管、消防等部门,搬迁学校周边不符合防火、防爆间距的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其它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站点。⑶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好“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涉水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龄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⑴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⑵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⑶高中及以上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3.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4.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月至少组织师生进行至少1次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事故发生时,根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盲目处理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6.学校应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欺凌、防害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应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应与派出所、交警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学校应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到校至少作两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11.实行安全工作预警。在暑假、寒假、国庆节、劳动节等重大节假日放假前,汛期、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安排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预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实行安全工作考核

1.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2.学校安全工作按《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评分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七)实行安全工作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