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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独白范文1
[关键词]《周渔的火车》;电影音乐;音乐教学
音乐是以声音在运动中的组合来表现主体心理情感的艺术,在所有的艺术类型中,它最接近于主体感情与精神的艺术,是表现艺术的极致。因为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是感情的艺术,是音响的艺术。电影音乐是为影片创作、编配的音乐,是电影综合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27年以后进入有声电影时期,电影音乐这种年轻的艺术形式从原来伴奏功能逐渐发展成为电影艺术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如今,电影音乐已经成为一种具有独特本质的艺术形式,它不仅体现音乐与画面的关系,而且体现着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本文以影片《周渔的火车》为例,剖析音乐在电影中的运用,并借此探讨其对大学音乐教学的一些启示。
影片《周渔的火车》从女性视角讲述了一个纯粹情感的故事,其社会背景、人物前史统统退至幕后,银幕上仅是一个女人极其个人化的情感空间。音乐的风格没有明显的时代感和地域感,配器也选用简单的钢琴、吹管、弦乐,旋律柔缓,音色纯净。一个名叫秀的女孩向我们讲述了周渔的爱情,观众跟着阿秀的视角一点点进入周渔的内心。阿秀既是讲述者,又是思考者,她把导演的意图通过独白传达给观众。于是就出现了两个时空:阿秀的叙述时空、周渔故事的发生时空。而音乐也是从两处入手,营造出一个情感空间。每次音乐响起,观众都会忘却现实生活的繁杂和琐碎,投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去聆听她们最真实的声音。
该片中的音乐运用集中体现三种电影音乐的功能。
一是背景气氛性音乐。背景气氛性音乐是电影声音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它主要是通过音乐手段为影片的部分或整体创造某种特定的气氛基调,《周渔的火车》的音乐处理在这方面是比较成功的。影片的第一个镜头和随之而起的音乐就给影片定了调子。阿秀怀抱一本书,站在窗口,夕阳透过竹帘栅栏的影子投在她的脸上。纯净的钢琴在低沉的吉他伴奏下娓娓道来,就像一张缓缓拉开的幕布,阿秀的叙述开始了。这段安静又略带忧伤的旋律立刻给影片抹上一层灰色的基调,观众的心也随之变得柔软和敏感。就像费穆的《小城之春》,片头玉纹的几句独白一下子就把观众拽进了她的内心世界。此处的钢琴曲也同样让我们进入阿秀的叙事氛围,去体会她所感受到的周渔的灵魂。
阿秀和陈清在图书馆相识,大概因为阿秀和周渔相像的缘故,陈清注意到了她,两人相见无语,并肩前行,然后阿秀的独白引出周渔和陈清的相识。双簧管的音色在背景响起,只是三四个乐句,故事便从真实的生活空间跳转到阿秀的叙事空间,或者说,是阿秀的主观的情感空间,这个过程由独白开始,而音乐亦功不可没,两者相得益彰。
二是描绘性音乐。描绘性音乐是电影音乐中常见的一种,有人也称它为说明性音乐或解说性音乐。电影音乐的功能主要是对画面上呈现出的视觉形象,通过相应的音乐手段加以强调、渲染。其功能的实现是经作曲家把握住银幕上视觉的内容所包含的运动、节奏的特征,相应地将它移植到特定的音响结构中来的。周渔把陈清遗留在舞会上的身份证送到重阳,他的紧张和笨拙对她竟也是种吸引。接着一串蒙太奇镜头描绘出两人思念对方的心情,于是周渔就开始了这段三明和重阳间的慢慢旅程。这段旋律是弦乐队作底反复拉着四拍子一强三弱的节奏,巧妙模仿了火车运动的车轮声,小提琴在上方拉出一段缠绕的旋律。音乐伴着火车的节奏同时响起,画面上周渔、陈清身处异地,但我们耳边这流动的旋律,就像那列火车早已把两人送到一处。之后这段音乐也总是在火车出现的时候出现,一直到陈清离开了重阳,周渔仍旧去赶火车。一次她把工厂的姐妹阿香带到车站,火车开动,周渔开始奔跑。画面是长时间的升格镜头,每个细小的动作都被放大,而相同的音乐则放大了周渔的情感,她到底是爱上陈清还是爱上自己的一个梦?抑或是在火车的轰隆声中找寻着爱的过程?音乐描绘了周渔的心态,一种流动的、执著的追寻。
三是表达作者主观态度的音乐。一般来说,作者总是要在艺术作品中不同程度地对所展示的现实生活、人物的命运遭遇等阐述自己的思想立场和感情态度,但在不同种类的艺术中其阐述方式却不尽相同。在这方面,电影通常是通过表达作者主观态度的音乐来完成这个任务。
周渔的爱情进行着。陈清为这个每周跑两次重阳的女人斜视念诗,而周渔也为这个弱不禁风的浪漫诗人而倾倒。她因为劳顿晕倒在车厢内,他却只能用呼机表达关心;她为诗集的出版托人找关系,为诗歌朗诵会发传单,他却无法站出来走过去为她发传单;他去了,她还是每周两次去重阳。阿秀的叙述仍旧不断介入着故事,而每次也都会有音乐响起,无论是双簧管还是弦乐,总是长音不断,缓慢的节奏不会打扰观众的思考,于是阿秀的独白在音乐所营造的氛围之下不断地启发和引导着观众的思维。她从周渔爱情的讲述者渐渐成为周渔心灵的表述者。
总之,影片中音乐从两个时空出发,营造出的是两个情感的空间。然而两个时空又是合一的,秀的出现是一个寻找周渔情感世界的载体,她每时每刻都在感受着周渔的灵魂,所以两个情感空间亦是合一的。作曲家也十分注意整个影片风格的统一,这位曾给《花样年华》写主题音乐的日本作曲家梅林茂在本片中也保持了类似的风格,擅长于情感的表达。好的音乐能把观众带入导演预想的情景,给影片涂抹上情绪的底色。
该片电影音乐的成功运用同时也可以给大学音乐教学一点启示,即:音乐艺术是一种内心的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同时又带有强烈的思想性。在教学中我们不仅要对学生开展审美教育的培养,同时也要注重引导学生进行对音乐的分析,引导学生挖掘音乐本身的思想内涵,亦可以配合影片情节来进一步探析音乐此时此景所表达的情感、所起到的功能。唯有如此,才能引导学生深刻理解音乐,从而点燃学生进行音乐创作的心灵火花。
[参考文献]
[1] 李凌. 电影音乐美学和功能性音乐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J].艺术探索,2004,(3).
[2] 朱洁.影像抒写的诗篇――“诗散文电影”审美特性初探[J].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4,(3).
纯粹独白范文2
“Ilikediscussions,andIamaskedquestions,Itrytoanserthem.It’struethatIdon’tliketogetinvolvedinpolemics.”——“我喜欢(通过言谈进行的),当我被问的时候,我尝试回答它们。我确实不喜欢被卷入(通过言论进行的)争战。”[1]
在上面的翻译中,我们小心翼翼地回到“discussion”和“polemics”这两个词的词源,把它们分别试着翻译为“(通过言谈进行的)分析”和“(通过言论进行的)争战”。括号的使用表明:无论在discussion还是在polemics中,言谈讲论的因素都是后来附加上去的。“讨论”这个译名只是传达了“discussion”这个词在其含义中比重较大的“言谈”一面而遗失了其拉丁词源的原初含义:动摇、打碎、分裂,一块一块地去分析、。而对于“polemics”来说,“论战”这个翻译虽然简洁而完备地包含了“polemics”在现代西文中所含有的争战和讲论这两个因素,但是却没有传达出这样一个词语的实情:那便是在“polemics”的希腊词源中,本来并没有“言论”的因素,而仅仅指战争。大概只是在基督教神学中才出一种被命名为“polemics”(“争辩学”)的神学分支,意在通过言论——而这当然必须以教会在此世的权力作为后盾,以及必然会以付诸实际惩罚作为其后果——而驳斥异端谬误。从那此后,“polemics”这个词中的“讲论”因素才牢固地驻扎进来,乃至成为主导性的方面。这是两个原因所导致的共同结果:一方面,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存在着对于普遍共同语言的信赖;另一方面,战争作为起源在过度文化的繁荣景象中倾向于被掩盖。
上面所作的翻译讨论决非无关紧要的吹毛求疵,更不是可怜的语言知识的不自量力的炫耀。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仅仅意在提出一个问题:何谓争论?这是一个看起来极为普通乃至无聊的问题?然而,在西方思想史中,这个普通的问题也许是尚未被提起过的问题?至少,从上面的翻译讨论中,我们已经发现,不要说这个问题,甚至首先是这个词,“争-论”或“论-战”——在源初的意义上联系着争战和讲论这两个因素的词——在西文里都是缺乏的。这种缺乏起源于一种对语言与战争之本来联系的回避,而此回避则源于对语言的过于意愿善良的期望。这种善良期望首先表现在苏格拉底-柏拉图的dialogue和dialectic中,后来在黑格尔的Widerspruch中,以及最近仍然在哈贝马斯的Kommunikation概念中得到表达。
作为dialogue和dialectic的前提和自始至终规定着全部对话过程的那种希望通过对谈而贯通歧异双方的基本善良愿望来自一种对于单数logos的信念。借用维特根斯坦的用语,我们也许可以说,这个单数的logos是一种、惟一的一种私人语言——但不是某个个人的私人语言,而是公共的私人语言,语言本身的私人语言。黑格尔的辩证法同样完全奠基于此公共的私人语言之上。“语言有一种神圣的性质,”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感性确定性分析”中说道,“在语言中我们自己直接反对(Unmittelbarwiderlegen)了我们的意谓(Meinen)。”[2]借助这种直接反对的机制,“现在”、“这里”、“这一个”,这些表面看来最属于个人之私人性质的“意谓”,立刻就转化为最普遍、最没有确指的表述:这便是感性确定性的真理。感性确定性的真理说的是:神圣的语言本身的作为公共性的纯粹私人语言:其内在私密的纯粹性已经达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任何个人之私密的意谓都还过于外在、偶然和嘈杂:你有你的意谓,我有我的意谓,“这里”声音太多,存在着争战和不和。然而,无论是谁,只要他说的是“这里”,这里便是同一个地方、惟一的地方:那便是语言本身昵喃低语、嗡嗡作响的内室。然而这仍然是一个嘈杂的所在、战争的潘多拉盒子。
纯粹独白范文3
[关键词]内在独白 辐射互动 类型代言 诉求理念
[中图分类号] G6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15)34-083
在阅读教学中,读者并不是价值意蕴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与作者共同创生文本意义的对话者、交融者。从这个角度审视,写作就是作者自我情感和认知的一种倾吐,即自我情感的诉求。因此,习作教学应该努力为学生情感的诉求创设倾吐渠道。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际认为,诉求类习作应该遵循由低到高、从易到难、螺旋上升的逻辑,合理规划,为学生的习作能力奠定基础。
一、内在独白,促进自我对话
在习作的起始阶段,很多学生都被“习作难”的论断所困扰。他们在与高年级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已经先入为主地陷入了对作文的错位认知。而教师要想彻底扭转学生的这一认知偏差,就必须让学生意识到作文其实就是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的过程。学生处于习作的起始阶段,教师可以多安排单一类型的情感诉求,让学生对自己的愿望、个性感悟、内在理想等内容进行表达。
教师可以多设置与学生自我意识相关的内容,如《我的理想》《我会……》《我要……》,将作文的笔触聚焦到学生的自我意识中,让学生在练笔实践中,树立表达自我的创作初衷。
而这一阶段,教师不仅要重视学生习作的指导,更要关注学生习作的评价,通过激励性评价让学生学会诉求,让学生有话敢于说,有话善于说。而为了凸显诉求类习作的交际价值,教师可以引导其他学生聆听,给予及时且具有针对性的评价。
二、一一关联,点点对话
习作创作是一种真切、直接的诉求表达,除了在初始阶段强化自我表白型的诉求之外,教师可以进一步拓展诉求类习作表达倾诉的对象。新课程改革以来,习作教学一直都在呼吁淡化写作技巧的指导,强化学生内在的情感体验,激活学生真实的情感波澜。这就需要教师精确地为学生的习作诉求选择最佳的表达对象,让学生在实践中树立读者意识,将写作的任务转化为对他人的叙述。在这一阶段,教师可以创造性地引入信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作文体裁,向他人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与感受。
通过这种表达形式,学生在表达过程中将彼此之间的内在协调变成一种常态性工作,将习作的阅读对象转变成习作共同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成员,提升学生写作过程中的表达意识。
三、辐射互动,点面对话
在交际诉求型写作实践中,学生已经形成了较为鲜明的读者意识,已经将在习作中表达自我作为一种习惯。他们也已经逐步习惯接受读者的反馈信息。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习作教学仍旧停留在点对点封闭、固守、单一的关联,就完全限制了学生习作能力的提升。因此,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将表达诉求的对象拓展到更为广阔的群体,在习作主题上调整学生的思维模式,为诉求对象的发展奠定基础。
例如,教师结合班级中学生好动的现象,引导学生以“好动的孩子,我想对你说”为主题,为学生表达自我奠定基础。随着写作倾诉对象的不断拓展与壮大,表达者将会直接面对一种群体,习作过程中的文体意识、对象意识、责任意识也将逐步增强。同时,由于阅读对象数量不断增多,学生对自己在行文过程中写得如何、自己的意思表达得是否到位等方面必然会更加关注,从而让写作成为自觉行为。
四、类型代言,面面对话
学生作为习作表达的策划者,其内在诉求的表达都是自我生命的个体表达,当学生自我表达意识已经较为成熟,教师就可以引导学生尝试摆脱小我生命的窠臼,逐步升格为替一种类型群体代言的模式,实现习作表达中群体对群体的诉求。
随着这种对话交流意识的逐步形成,教师可以尝试从学生所承载的不同角色出发,改变学生从个人角度考量问题的习惯,树立学生对整体类型的角色体验。例如,当学生是小区成员时,可以引领学生关注小区的卫生。
通过这样的历练,学生在习作中的交际意识就能逐步建立,交际能力也会得到有效提升,甚至对学生公民意识以及道德观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纯粹独白范文4
关键词: 翻译活动对话理论解释哲学
一、引言
传统的翻译研究总是把翻译活动看成一个静态的过程,译者所面对的只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原文本,他要做的只是充分发挥自己的语言能力,将原文本转换成译文本,在此过程中,译者只需对原文本负责,其他的一切因素仿佛都起不了什么作用。在这样一种翻译观里,翻译活动似乎变成了译者的一种个人行为,只发生在从原文到译文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里[1]。然而翻译并非是在真空中进行,译者作出任何策略上的选择,都是受不同因素合力推动的结果。目前我国的翻译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可以说已经走出了传统翻译研究的阶段,正以一种向邻近学科开放的姿态朝多元化发展。翻译活动不再被视为一种符码转换的文本活动,而被视为一种社会行为,一种文化间的交流与传通活动。由于哲学的语言论转向的发生,人们原来对意义确定性的思考与对翻译标准的一致性追求受到了冲击。原文文本的中心地位受到了质疑,人们逐渐认识到原文文本并非是先于理解而存在的意义结构,而译者也是带着“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进入原文本,原文本的意义要通过人们的理解活动来填充和确定,所以它应是作者与译者对话交流的媒介。译文文本也不再是再现与复制,而是对话后生成的新的东西,是一种再创造的产物[2]。
二、对话理论
1.从主体性走向主体间性
近代的西方哲学一直是主体性哲学,要研究认识就必然要区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而自笛卡尔时代以来就盛行于西方的理性主义又使人们相信,作为认知对象的客体总是能被作为认知主体的“我”的理性思维所理解和把握。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人们追求的是语言与客观世界的一致性和语言表达的确定性、唯一性与精确性。把人文阅读活动视作与物质客体的反映毫无二致的反映论过程,认为读者只要用语言工具就可以挖掘出埋藏在文本中的所有意义。而在翻译中则表现为对“忠实性”原则的追求,也就出现了所谓“忠实再现”之类的评判译文的标准。这样一来,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精神产品也都变成了与客观物质世界一样纯粹的客体。人文科学的研究受到了扭曲,其学科自身特点遭到抹煞[3]。
主体间性是指一种交往理性,就是指在交往过程中,不再从主体与客体、自我与非我、中心与边缘、征服者与被征服者这样对立的角度去审视交往双方的关系,而是将它们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将交往视为一个主体同另一个主体、一个自我同另一个自我间平等对话的过程。就文学翻译而言,只有从主体间性而非主体性的角度去处理出发文化与目标文化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其促进文化交流的功能。就文学译者而言,他也要从主体间性的角度出发去处理同翻译过程中其他主体(主要是原作者与译文读者)之间的关系,不能甘心充当原作者的“仆人”角色,或者满足于变成受译文读者忽视的“影子”,而要主动站起来,平等地同两者对话,并积极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4]。文本视域中的主体间性,在哲学阐释学看来,则表现为对文本的解读,表现为理解、对话和沟通问题。对文本的理解和阅读实际上是一种时空错位的距离往类型,或者说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一种非共识性沟通[5]。因此,从主体性走向主体间性使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平等的对话成为可能,促进了相互理解与沟通,成为良性文化交流的前提。
2.从独白走向对话
以往的翻译研究,在认识论主体哲学的影响下,都带上了“独白”话语特征,作者中心论占了绝对统治地位,使得译者成为不敢越雷池一步的被动接受者,译者的主体性受到严重压制。历史上曾经出现两种重要的译者形象:“仆人”和“影子”,即对原作外在形式亦步亦趋的“仆人”和被译文读者忽略的“影子”。这两种比喻都深刻地揭示了传统翻译观的“独白”性质。对话理论是解释哲学的产物,它把文学活动、翻译活动从原来的科学主义的桎梏下解放了出来,充分体现了它们的人文学特征。语言是具有主体性的,其模糊性、离散性、多义性等特征又会导致人们理解与阐释的不同。因此,翻译活动同阅读活动一样,都是对话性的,而原文文本就是译者与原作者对话和交流的媒介和桥梁[2]。翻译过程就是译者在通过原文本与原作者和目的语读者的对话。译者的活动就是一种对话参与。对话理论强调各个对话主体之间应该是一种平等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各主体要素既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避免消解于其中,又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搞个人主义。各个主体通过对话完成理解达到视域融合。翻译成功与否,取决于他们平等对话的质量,取决于他们视域融合的程度。解释哲学的出现宣告了翻译活动由独白走向对话,译者的主体性地位得到了肯定与彰显。
三、翻译行为中主体间的对话
1.译者主体与作者主体之间的对话
任何翻译活动都离不开译者,然而长期以来受到“文本中心论”的影响,译者的主体性与创造性一直受到压制,译者成了作者独白背后的局外人。解释哲学提出对话的观点,结束了翻译活动独白时代,肯定了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体性与创造性,承认译者与作者是平等的对话关系。双方在交流、商讨、协调甚至争论中,原文文本的潜能从作者的意图后穿越而出,原文文本的意义被重新建构。正如巴赫金所说的:“根本上,意义位于对话者之间,意义只能在积极的、对应的互相理解过程中产生。意义不存在于讲话者的心中或口中,也不存在于听者的心中或口中。意义是讲话者和听者由特殊的声音系统的物质材料所进行的互相交流的效果。意义如电光火花,在两极碰撞的那一刹那迸发出来。”[6]
译者与作者是通过原文文本作为媒介展开对话的。鉴于理解的历史性,作者的本意随历史的逝去而难以追寻和复制,因此原文文本只是一个充满不定点和空白空缺的“图式框架”,文本的意义开始向译者开放。读者对原文文本的审美介入既是一种与原作者展开的交流对话,又是一种对不定点和空白空缺进行确定和填充的人类理解活动。意义并不先于理解而存在,而是在人的理解中生成,由于人的“前理解”(即人的知识结构、生活经历、情感经历等)并不相同,理解必定呈现多元化,所生成的意义也不会一样。平等对话意味着在交流中双方都各自发出自己的声音,既有译者与作者的共鸣部分,又有译者与作者不和谐之声音。所以译作不是简单的再现或复制,而是对话后生成的一种再创造的产物。
2.译者主体与读者主体之间的对话
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任何一部文学作品在诞生之初,都已经预设了一个隐含的读者群存在。同样的道理,文学译作的产生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译作读者的影响。读者的阅读期待对译者的翻译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人总是历史地存在着,人的认知与理解具有无法消除的历史特殊性和历史局限性,具体到译作读者而言,这就意味着他们对翻译对外来事物的认识和接受会受到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文化背景的限制和约束,他们的阅读期待会深深打上他们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的烙印。并且,译者读者作为翻译文本的解释者,他的视野,他对译作的理解与认识,以及他的阅读期待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4]。所以,译者只有通过与心目中预设的读者进行交流和对话,才能调和原文文本与译入语读者之间的矛盾,使译作在本土语言环境下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同并实现其翻译价值。例如,关于译作语言问题,有学者和机构作过调查,结果表明,在文学译作领域,大多数读者读异国文学是为了欣赏异国作品特有的韵味和语言风格,喜欢与原文结构较为贴近,带点“欧味”的语言[1]。读者的这种阅读期待有利于译者多采取异化译法,尽可能保留原文中的语言文化差异。
此外,只有通过交流,译者才能填补翻译中出现的意义真空(vacuum of sense),因为作者在创作时往往对自己的意向读者与个人的共有知识作了大体的推测,把一些他认为与读者共有的且无需赘言的文化信息省略去,所以译者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填补这种对于原文作者和原文读者来说心知肚明而对于译者与译文读者扑朔迷离的异语文化的缺省,让译入语读者也能享受到与出发语读者同样的文学情趣[7]。可见,译文成功与否取决于译者与译作读者能否进行平等的交流对话,以及这种对话质量的高低。
四.结语
对话意味着差异的存在,意味着不同观点和见解的合法并存,对话主义体现出推崇平等,提倡相互尊重的学术思维和态度[8]。对话理论揭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实质是一种对话的参与。对话交流的质量直接并深刻地影响翻译的质量。这使传统翻译观念下的独白式话语变成一种主体间对话的形式。解释哲学认为意义是一种动态生成物,不是静止的,也不是一种绝对客观的东西,它是在主体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生成的。所以译者和读者跳出了完全被动接受者的角色,而是以平等的姿态在对话中参与了作品意义的构建。对话理论是对文化独白和文化专制的有力抗辩,是对理想的真理对话环境的憧憬。对话理论观照下的翻译活动有助于生成大量丰富多彩,个性鲜明,有时代特征的优秀译本,有益于跨文化交流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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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吕俊.哲学的语言论转向对翻译研究的启示[J].外国语,2000,(5):50.
[4]吴南松.“第三类语言”面面观[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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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巴赫金.陀斯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
纯粹独白范文5
关键词:英美文学 《尤利西斯》 陌生化语言 特点 赏析
文学是以各种方式运用语言,是对语言的特殊处置,这种特殊处置集中表现在语言的陌生化上。同时从文学理论层面来讲,文学语言的陌生化是在当下后现代主义语境下呈现出新的维度,即文学审美化、突出和整体化、虚构化、互文化。所以探讨语言的陌生化对文学的发展和趋势意义重大,可能对于文学的研究与出路都是一种新的路径选择。
俄国形式主义提出陌生化概念,其出发点认为只有通过艺术程序(陌生化)的分析才能找到文学的内在规律,才能发现文艺作品成为艺术创作和审美对象的特殊性。英国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描写了三位主人公的每个细微的语言、行动和思想的细微变化,充分展示了他对人生和生活的认识及细腻的洞察力。
一 陌生化语言的发展与特点分析
什克洛夫斯基等人的“陌生化”研究等都是以黑格尔的理论为基础的。自从陌生化理论被广泛传播以后,这种带有诗性语言特征的小说一直被作家尝试,如托马斯·曼的《魔山》、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帕维奇的《哈扎尔辞典》等都是带有非常明显陌生化语言特征的作品。
在小说中,极其普通的日常语言被以美学的方式加以使用,它们完全背离了常规用法,通过一些手段使非指称行为突现出来,形成一种与指定现实总体疏离的力量,使此在不断地向他在转化,现实主体不断地与虚构主体相遇而重新确定主体的现实地位。这种语言的陌生化并不只是为了新奇,而是通过新奇使人从生活的漠然或麻木状态中惊醒起来,“恢复对生活的感觉”。所以,语言的“陌生化”是为使读者产生新鲜的体验。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中有这样的描述,“陌生化”是一个人在感受童年与茶品的时候形成的通感,类似于“那被子上有太阳的味道”。通过这个感觉,童年的记忆变得深刻而亲近,这就给了读者一种新奇感,增加了陌生化效果,使得小说具有了虚构性。而读者在反复咀嚼这句话、这个段落时,产生了与作者一样的感觉。
二 英美文学中的陌生化
文学语言陌生化虽然发源于俄罗斯的文学理论,但是运用的相对比较明显得是在意识流小说中,通过对意识流小说中陌生化语言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随着英美文学的发展,语言陌生化也发展起来。
“意识流”一词是心理学词汇,是在1918年梅·辛克莱评论英国陶罗赛·瑞恰生的小说《旅程》时引入文学界的。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等为“意识流”作家洞察描写人的心理起了规范作用。他们的理论相互依赖、相为支持,构成一整套完整的“意识流小说”理论。意识流小说尽管风格不同、表现不同,但他们都特别注意语言的表现形式,让文中人物自己直接展现了心理活动过程,而这种展现大多是看似杂乱的、反复的,而且是一种狂欢似的跳跃。所以这种看似杂乱和反复的表现实际上孕育着语言陌生化的特点。再加上意识流小说家认为,只有把内心世界混乱无序、朦胧的潜意识活动直接展示出来,才能真正揭示其内在的真实。而这种创作观点“不可避免地破坏叙述的逻辑性,使叙述语言支离破碎,甚至破坏了语言规则, 导致语言的扭曲,变形和陌生化,即语言的变异。”
英美意识流的小说很多,比较典型的有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维吉尼亚·伍尔夫的《达洛维夫人》、威廉·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等作品,他们都是运用了陌生化语言使得作品别具一格。他们认为,人的深层思想内模模糊糊、缺乏逻辑性、没有严密组织和思考的潜意识。因而作家常用一些不常规的不合乎语法规范的语句来表示,使人物的心路历程的构建潜意识活动原原本本、生动逼真地反映出来,以引起人们思想的共鸣。如《尤利西斯》的第十八章中不分段落、没有标点,描写穆利根在朦胧欲睡状态下,思绪飞扬。正如本书译者文洁若说:“作者犹如天马行空,浮云流水,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还信手引入他过去作品中的一些人物。”所以意识流的创作可以看成是对思想的还原,而意识流小说的阅读则是从还原的思想中生发出读者自己的思想。
三 典型作品中的典型陌生化语言分析
本文将更加清晰地概括《尤利西斯》中的陌生化语言特征,即:语言意象的可感性、语言组合的超常性和语言表现的体验性。
1 语言意象的可感性
众所周知,《尤利西斯》是用大量的爱尔兰英语夹杂着标准英语写成的。而对于爱尔兰英语比较了解的读者是可以了解到为什么在小说的中文译本里那么多的倒装句型是与阅读习惯截然不同的,而且很多句式中也没有关系代词,甚至没有连接词,这都跟乔伊斯的爱尔兰英语的特定语法结构有关。《尤利西斯》中大量独白的运用让读者完全看不到作者的行迹,纯粹是小说中人物自己的真实意识流露,充分体现了口语化特征。这些也使得语言虽然陌生化,但是语言的意象是可感的。比如小说中有一段描写了布鲁姆的妻子在回忆起他们年轻时的恋爱时所表现出来的混乱思绪:从鲜花到眼睛,从芬芳到心灵,几乎都是带给了读者一定的空间去思考的,并不是说语言的陌生化就是不着边际,而是还是带有一定的联想成分的,虽然在这个段落中没有标点、没有连接词,但是其中对于思维的一定排列顺序使得读者可以通过自身的思维和意识去判断文中人物的情绪和要表达的思想感情。眼睛是不能问话的,但是眼睛在这里变成了交流的工具,热恋中的人能够体会到那种眼神交流的令人陶醉的场景。因此尽管令语言学家费解,但是普通人能够通过阅读感知当时热恋中的两个人是多么的难解难分。
布鲁姆在为妻子准备早餐归来时,看到妻子还躺在那张床上时,想起那是从直布罗陀运来的老古董。然后他出门到德鲁加茨肉铺买了一个猪腰子,并对街上看到的女人们展开联想。回到家时他发现有两封新信和一张明信片,其中写给莫莉的一封来自莫莉的经纪人(兼情人)“一把火”鲍伊兰,他正筹划着一场邀请莫莉参加的巡回演出,另一封是布鲁姆在照相馆工作的十五岁的女儿米莉写给他的感谢信。然后他给莫莉送上早餐,盯起挂在墙上的宁芙沐浴图看。这些联想还是有着关联的,比如从妻子联想到老古董,又从妻子联想到了街上的女人,又从信封和明信片联想到了妻子的情人等。小说以莫莉长达40页的内心独白结束。莫莉躺在床上,在半睡半醒状态中意识流不断进行。一句话多达2000多个词,完全无标点,无大写字母,以此来表明她的意识流动的连续性和杂乱无章的流动的状况,反映了她内心活动的复杂和思绪的纷繁。
在第八章的结尾,布鲁姆跟在盲人的脚后走路,这一段是描写盲人如何运用五官通感感知外部世界的内心独白:“可怜的小伙子,他是怎么知道那辆载货马车就在那儿呢?准是感觉到了。”“也许用额头来看东西,有一种体积感。”凭借通感,可用手指读书,为钢琴调音。凭借嗅觉感知春天和夏日的来临,感知每条街、每个人的不同气味。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彼此相通,相互感应的“自由联想”来介绍人物之间的关系和交代文章的情节。所以语言虽然高度陌生化了,但眼前任何一种能刺激五官的事物都有可能打断人物的思路,激发新的思绪与浮想,释放一连串的印象和感触,使读者能够感觉到其中的含义和作者的意图。
2 语言组合的超常性
小说《尤利西斯》的语言是从自由联想与内心独白、内心分析的角度来进行写作,最大程度地挖掘了人物心灵深处的情感潜流,以一种彻底革新的艺术方式表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精神失落和价值危机。但是这种语言的排列是令人费解的、超常的。
在第七章中,布鲁姆在报社印刷所观看排字工排字,这时他的思绪又无端地飘向死去的父亲和犹太人的历史、宗教和东方故园,随后又跳跃到教堂和丧礼上的歌曲。该段中引述了希伯莱经书,有意识地不用标点,是为了传达歌曲快速的节奏,使语言具有与音节旋律相类的节奏感。接下来的几句是布鲁姆本人对这部歌曲的理解,并引发了他自己的一番议论。最后布鲁姆的思想又回到现实当中,“他排字排得真快”,经过一大段的内心独白,小说语言上缺乏逻辑,但作者巧妙地表现了布鲁姆内心微妙的变化,加深了读者对主人公的理解。这种以眼前事物为依托,逐步阐述主人公的内心独白,正是乔伊斯意识流中最常用的手法,更充分体现了语言陌生化的效果。
在第七章还有一段描述布鲁姆在大街上看见正准备去和他妻子幽会的波依伦的心理活动,乔伊斯成功地运用了语言技巧表现了他的心绪,这一段并未点出波依伦的名字,但是乔伊斯巧妙地利用了“阳光下的草帽、棕黄色的皮鞋”的意象作了暗示。布鲁姆一眼瞥见波依伦的身影,但他拿不准又不敢细看,因此感到心烦意乱、内心纷扰。此时布鲁姆的心境被乔伊斯用了一连串的短句和一些不完整的句子、急促的节奏,活灵活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最后几句模仿了布鲁姆气喘吁吁、心神不定、不知所措的心境。文中完全不合乎句法规则的语言把布鲁姆极力想摆脱困境的心情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
3 语言表现的体验性
在文章中,语言表现的体验性有很多,其中有几个段落尤其著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令专家学者难以分辨语体色彩中的含义。
语言陌生化的手法突破了时空的限制,表现出意识流动的多变性、复杂性等。陌生化的很大原因在于当时社会纷繁芜杂、各种现象杂然其间,这使现代作家更难认识社会现象的真正面目。他们不愿意自己的作品像现实生活那样杂乱无章,因而他们在如实地描写这个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世界时,往往故意给这一切加上一个秩序和良好的结构,乔伊斯用无拘无束的“神话的方式”来表现这个难以摸捉的世界,既恰当又极大地丰富了现代文学作品的表现力,影响了20世纪的世界文学。
四 小结
《尤利西斯》语言陌生化的表现,充分展示了乔伊斯意识流技巧的高的运用。小说语言表现上除了内心独白、自由联想之外,还有蒙太奇、重复出现的形象、平行与对比等等,它们将现实与幻想中许多截然不同的场面加以剪辑组合,构成一个复杂的画面。此外,小说使用与人物的年龄、生活特点,即“言随人动”来真实地再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意识活动,使读者能身临其境,直接进入人物的意识流中去。这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成功的一个秘诀。
在《尤利西斯》中,乔伊斯还巧妙地选择了英语中固有的声色词汇,以和谐适应各章的主题。所有这些特点使《尤利西斯》成为在创作方法突破传统的楷模。这部小说语言的陌生化特点也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道明,还留待我们更深层次的挖掘。
参考文献:
[1] 卡勒,李平译:《文学理论入门》,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
[2] 刘秀杰:《康德拉小说的陌生化诗学》,上海外国语大学,2009年版。
[3] 荣洁:《茨维塔耶娃创作的主题和诗学特征》,黑龙江大学,2002年版。
[4] 詹姆斯·乔伊斯,萧乾、文洁若译:《尤利西斯》,译林出版社,1994年版。
[5] 张欣:《从对话看宗教因素对巴赫金小说理论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论文,2003年。
[6] attridge,derek,ed.james joyce.2nd e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纯粹独白范文6
关键词:思维;言语;梅洛一庞蒂;身体姿势
中图分类号:B84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1)05―0121―07
一、纯粹思维
思维在没有任何表音或表意符号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进行吗?如果不作细致深入的考察,人们似乎都可以同意这样的观点,即认为思想和它的表达是可以分开来加以描述的,思维在没有任何东西支撑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进行。这一点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因为这恰好是传统哲学中的主流观点。
这一观点首先是基于这样的看法:意义或者说思想与其表达形式有绝对的或者相对的独立性,这与它们的根本性质分不开。哲学家们在对思想或者说观念的根本性质的说明上各有千秋,但大多持有意义观念论的立场。对于观念,理性派哲学家从理性、思维的角度出发来说明它与现实客观事物相比而有的独立性、超越性,如柏拉图意义上的理念,笛卡尔意义上的天赋观念,或是胡塞尔意义上作为先验主体意向产物的先天观念,它们无不具有超凡脱俗的品位,保持自己的理想性而与我们现实世界的世俗性相对应;而经验主义哲学家试图从我们的感官经验出发来描述观念的产生,并由此将观念的根本性质涂上世俗性的色彩,将其牢牢地束缚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之上,只承认它们有自己相对的独立性。但是,这些不同的解释一旦涉及观念的表达,涉及观念如何从理智的内在世界外显于一个公共的世界,涉及观念的传递和交流,哲学家们就表现出罕见的一致:语言是观念或思想得以显现的工具,对于观念来说,它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外衣,这样的外衣如果得到大家的进一步集体确认,那么更换一件新的也是可能的,根本不会影响被衣服包裹的作为躯体的观念自身。这种认为意义就是观念,有其自己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性,与其表达形式可以分离的立场,就是典型的意义观念论的立场。另一方面,考虑到观念的独立性可以相比于客观事物的独立性,观念似乎也类似于一个独立的事物那样存在,所以如果我们用语言去命名并指称它,如同我们命名一个物体并指称它一样,这时表达它的语言的意义就可以用指称论来加以刻画。除了这两种意义观,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还有意义的方式论、可证实论、成真条件论、行为主义理论、使用论,这些意义理论虽然在对意义性质的理解上不一样,但是在削弱传统的指称论和观念论对意义理论的统治上却是一致的。但毋庸置疑的是,从古至今,唯有观念论最深入人心,被哲学家和大众所看重。
虽如此,对观念本身的看重往往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状况:观念总是与其表达形式纠缠在一起,作为主要表达形式的语音和文字在表达和传递我们的思想时有可能是不准确的、不完全的,有可能不能表达我们真实的想法。为摆脱这样的焦虑,使观念的独立性不受“污染”,人们期盼着能够有一种不需要表达形式的纯粹思维,它可以直接指向思维着的内容――意义或者说思想。
胡塞尔对意义的现象学考察,看起来为这一期盼的实现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在思维与表达的关系上,胡塞尔的观点与传统上大多数人的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一般认为,言语行为内在地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外显的物理方面,即人的发音活动及其流动的语音,二是心理方面或者说思维方面,它赋予语音以内在的生命和灵魂,决定了语音意指什么,解释什么。从如此两分的情况出发,人们就可以考虑纯粹的没有语音的表达现象,研究纯粹思维本身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这时,由于思维根本就没有向他人传递信息的动机,没有要去意指什么,也即是没有要用真实的词去意指一个意义(观念)并进而去指称一个事物的目的,所以胡塞尔认为这时在思维中显现的就是纯粹的观念本身。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给出了纯粹思维的实例,那就是个人内心的独白。胡塞尔认为做内心独白时,我们的表述由于不需要传诉,也即是说不具有交往功能,所以并不在真正地使用语词,我们不需要语词,需要的只是语词的表象。“在想象中,一个被说出的或被印出的语词文字浮现在我们面前,实际上它根本不存在……这里存在着的不是被想象的语词声音或者被想象的印刷文字,而是对这些声音或文字的想象表象。”在这样的纯粹思维中,没有了一般意义上言语的物理现实性,有的只是言语的想象,即真正的词语的想象物。胡塞尔由此认为自己获得了由想象的语词所指向的纯粹观念。
二、思维与言语的关系
但是这样的纯粹思维是可能的吗?换言之,有离开表达形式的思维吗?
我们可以设想,在胡塞尔所描述的内心独白中,虽然不存在物理意义上的语词,但在表述活动中由它所承担的功能却不可或缺。即使胡塞尔想纯化表达,突出其本质性方面,他也没有做到完全无视作为整体的表达现象自身结构中的“质料”方面。所以,真正意义上的语词即使不存在,它所起的作用也必须由它的“异身”――词语表象来代替。
对此,德里达质疑:胡塞尔所说的纯粹的思维是否已经完全排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语言的支撑?想象的语词、虚构的语词难道因为它们没有真实的物理方面的属性就可以被认为不是语词了吗?德里达从语言的再现功能说明了语言被虚化后在本质上仍然是语言。如果认为语言是一个再现系统,是作为观念统一体的意义的再现,也就是说它的本质就是它的存在或者说呈现并不以自身为目的,而是为了最终退隐而让意义呈现出来――在胡塞尔那里最终说来就是为意向对象的到场而开辟道路。如果再现是语词的根本性特征,那么想象的语词、虚化的语词是否就不具备这样的特征了呢?想象的、虚化的语词没有现实性的物理呈现,但是它却是真实的语词的再现,它的呈现并不是为它自身,它的本质仍然是再现。因此,德里达认为要维持胡塞尔在真实的话语与话语的再现之间的区别就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由于一般而言符号的原始重复之结构,‘真实的’的语言与想象的话语一样可以是想象的,而且想象的话语也完全有可能像真实的话语一样真实。”
即使我们从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立场出发,将语言视为一个独立自为的系统,思想、思维是否可以独立于这样的系统而存在和进行也是值得怀疑的。在一个系统中,其间的元素相互说明、相互支撑,不需要借助体系外的东西来描述。这就正如在回答车是什么时,不能通过其任何实体方面的如红色的、圆的、木头的等属性,而要就中国象棋这一游戏系统来回答一样,语言诚如索绪尔所言就是一个对立的、差异化的系统。如果用这样的方式来定义语言及其中的各个因素,那么一种语言的物理属性被排除后,并不等于它就不是语言了,它仍可能是一个表意系统。这正如下盲棋的人
并不是没有在下棋、在遵守规则一样,一般意义上的符号性特征消失后,象棋仍然可以进行。从语言是一个系统就可以看出,想象的、虚构的语词仍然是在那个语言的系统之中的。这表明,胡塞尔意义上而言的纯粹思维也只能在一个能指的结构体系中才能进行,离开了这样的系统,即使观念是存在的,它也不能直接呈现。
我们再来看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在语言与思维关系上的观点。早期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思想和世界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语言和思想都是世界的逻辑图像,都是实在世界的投影;而同时它们又都互为彼此的逻辑图像,是同一个东西。因为一方面,“被应用的、可思考的命题记号就是思想”,同时,“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由于语言与思想是同一种类,语言的一些属性也应为思想所具有。我们对语言诸多方面的描述对思想也应该是有效的,因此可以说,在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论中,已经蕴含着用语言即思想的表达形式去界说思想这~深刻观点。
后期维特根斯坦在有关心理学哲学的探讨中不再把思想与语言等同起来,而是认为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思考和说话也不是一回事,思考不是与言语或者其他活动相伴随而发生的活动,而是类似于在书写和说话时操作符号的过程。对此,他并没有给出详细的说明。不过,当涉及思维与语言的关系时,维特根斯坦则坚定地认为二者是不可分离的,认为思维可以离开语言而独行其事,这样的观点虽然“并不是一种愚蠢的偏见”,但绝对是错误的:“思想并不是一种赋予言说以生命和意思的非实体的过程,他不可能像魔鬼从地上拾施勒密尔的影子那样,与说话分离开来。”
将与此相关的论述结合起来,可以看出,在思想和思维的性质上,维特根斯坦反对有先于其语言表达的思想,尤其是反对思维是一种内在的精神活动或心理活动这一传统观点。他对这一通行的看法进行了语法上的分析,认为它无非是把大脑或心灵与其活动跟其他身体器官与它们相应的活动这二者之间加以类比而得出来的。但是他认为,我们在眼睛看、手脚动的意义上谈大脑或心灵的思维活动只是出于一种表面形式上的语法相同,根本没有触及思维问题的实质。不过,虽然他反对将思维与人的其他外显的活动通过类比界定为一个内在的心理过程,反对有类似于作为精神实体的心灵的存在,但仍然不赞同人们说他具有行为主义的倾向。总的来看,维特根斯坦并未完全否定人有区别于动物的思维现象,只是认为不能将思维现象像传统那样在浅层语法上来加以谈论。
不过,无论我们如何去谈论思维,以及与思维相似而在传统上也是被归为只是思维诸多形式的“理解”、“解释”、“知道”等,离开语言去谈论思想、思维则是根本不行的。换言之,维特根斯坦坚决反对思维赋予语言以意义或思想这一传统观点。这一观点无非受到那些表面上看来站得住脚的原因的支持:如果没有思维活动作为其内在的生命支撑,那么我们的言语行为就会是干巴巴的机械运动,或者说干脆就不是言语行为,而是类似于鹦鹉学舌一样的现象;不同的语言可以表达同一个思想,语言仅仅只是表达思想的工具,因此在获得语言表达之前应该承认思想是存在的;我们总是想好了再说,思维到思想的速度先于我们表达它的速度,所以思维应该是可以脱离语言的。针对诸如此类的观点,维特根斯坦认为在语言的日常使用中,当我们说语言活动是有思想的,只是表明它具备“有思想的”这一特征,但并不能说明一定就具备一个内在的心理活动的过程。而当涉及思想或意义时,一个词语的意义或者一句话的思想无非只是它的用法,是他们在具体语境中的使用,语言自身就是思想的载体。所以从根本上讲不会有脱离语言的思想。思维,思想不先于它的表达,思维在没有语言的支撑下也不可能进行,一个人只有在首先学习一种语言之后才能默默无语地思考事情和问题,“只有能够说话的人才能在想象中说话”。有趣的是,与德里达质疑胡塞尔孤独的内心独自相类似,维特根斯坦质疑詹姆斯有关言语与思想的观点,因为詹姆斯通过引用聋哑人巴拉德的回忆录试图论证无语言的思想是可能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詹姆斯可能受到巴拉德回忆录的误导,他说:“我不知道对于这个记述者的往事,我们能够从这些记忆中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上述分析表明,思维与言语是不可分离的。从它们的不可分离出发,思维与表达的同一性问题也浮现出来。
三、梅洛一庞蒂:思维与言语的同一
我们通过例举德里达、维特根斯坦以及索绪尔的有关观点,说明纯粹思维的不可能性,即思维不能离开言语或者符号系统。但仅仅从言语与思维的关系上来考察思维现象仍然是不够全面和深入的,也不是本质上的。譬如,如果仅仅从言语与思维的关系出发,聋哑人、盲人的思维,以及动物是否有思维等问题就无法得到描述,所以审视问题的目光应该进入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中,从而可以在更一般的意义上对思维、思想的性质做出说明。梅洛一庞蒂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可能性。
梅洛一庞蒂是以他的知觉现象学而著称于世的,他将知觉作为最原初的现象进行了详细的现象学描述,这样的描述与胡塞尔先验唯心主义和自然主义的知觉观都大为不同,为的是让我们既不要从纯粹意识的层面,也不要纯粹从客观自然的层面来看待知觉。从知觉的首要地位出发,梅洛一庞蒂进一步探讨了思维、语言、思想和文化世界等诸多现象。
对于思维,梅洛一庞蒂的一些基本立场和思路是清晰的。他反对自然主义的因果论立场。这样的立场将思维视为相互外在的要素――要么是内在心理世界的,要么是外在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对思维的自然主义解释因为其生硬的缘故而并不流行,梅洛一庞蒂批判的重点显然是放在将思维视为原初现象这样一种倾向和理论建构上。这样的理论用思维来说明思维,思维的对象仍是思维或是内在于思维的内容。梅洛一庞蒂认为我们不能只在意识的范围内兜圈子,思维本身不能说明思维,要理解思维活动的真实情形,就必须在思维之外或者说用不是思维的东西来说明。梅洛一庞蒂首先找到思维的前结构――非思或者说知觉经验来为思维奠基,并指出在知觉世界中以前被人认为是思维发生作用的地方实际上是身体的成就。
指出思维的基础还不是对思维活动本身的说明。思维并不是知觉经验,从知觉经验到思维应该有中介来刻画其路径。我们可以从梅洛一庞蒂的早期理论里找到中介,这就是身体表达和奠基于其上的言语。表达活动本身在人类的知觉经验世界都已经是存在的,身体姿势就是一种表达,一种原初的表达活动。而词语是身体的延伸,言语活动是身体表达活动的延伸,是言语活动的一种“变形”,语言则是言语活动的历史沉淀。可以说,当梅洛一庞蒂用与语言有关系的言语表达来考察也与语言有关系的思维时,他试图将思维奠基于在知觉经验世界就已存在的表达现象。他将身体表达视为知觉经验和思维的中介,同时将思维放人与表达的关系之中来探讨。其关键策略是:用知觉经验中的身体姿势来说明言语表达,然后用言语表达来说明思维。这些都表明,表达现象是比思维更为原初的现象,人通过身体在知觉经验这一层面活动时已经通过身体动作――最原始意义上的言语――在自己融入其中的整体环境中进行表达和交流。
梅洛一庞蒂对于思维本身的正面说明也正是在与言语表达的关系中来进行的。《知觉现象学》
的目录中有这样的表述:“思维是表达。”显然,他这里说的表达是言语表达。不过,将以前被人视为不同的两个现象用“是”(est)连接起来,但它们真的是一回事吗?这里有相互交织的两个问题,其一是同一性问题,思维是表达吗?其二是同时性问题,如果不是,那么二者孰先孰后?
我们先来看同时性问题。当我们谈论思维与表达时,这本身就意味着我们至少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将二者视为不同的东西。当然,把它们看作不同的现象在特定的层次上是对的。因为根据梅洛一庞蒂的观点,思维是后于表达而发生的。在人类和个人能思维之前,身体表达活动――身体姿势在人类的知觉经验世界都已经是存在的。在这种意义上讲,思维现象和表达现象是不同的,它后于表达现象而发生。但思维与言语表达是同时的吗?根据梅洛一庞蒂的观点,答案是肯定的。梅洛一庞蒂任何时候都没有放弃一个基本观点,即在意识这一层面上,表达离不开语词。在他看来,内心独白容易让我们产生一种不需要言语表达和词语的错觉,“但是事实上,这种所谓的沉默是言语的微声,这种内部生活是一种内部语言。”没有言语的“纯粹”思想是不存在的,有一种含糊不清的空泛的意向,当我们无法表达清楚我们的愿望,或者我们的愿望本身也是含糊的时候,我们打着“哈,哈”,但我们自己和别人都不知所云。所以没有表达活动支撑的没有词语的思维是不可设想的,这种状况可以说是意识的某种空虚。
对于言语表达与思维的同一性问题,我们首先可从行为的结果来加以考察。按照通常的见解,我们的言语表达与思维一样总是以已经存在的意义或者思想作为它得以进行的条件。但对梅洛一庞蒂而言,确实有先于思维的意义,即在知觉经验世界中的沉默的知觉性的意义。但作为思维活动成就的思想却并不在思维之前存在,而是与思维活动一并生成的。但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思想是思维活动的结果或是表达活动的结果?一方面,梅洛一庞蒂认为思想是内在于表达活动的,是表达活动的结果。“说话人的言语不表达一种既成的思想,而是实现这种思想。”另一方面,他也从来没有反对思想是思维的成就,他强调知觉经验的首要地位并不是要否定思维,只是认为思维必须以“非思”为前提,认为重新审视思维是必要的。因此,如果我们说思想同时是言语表达和思维的结果,梅洛一庞蒂大概不会反对。那么具有同一构成物的两种活动是不是同一的呢?答案似乎仍然无法确定,因为同一构成物也可以是两种活动共同合作的结果。
《符号》这本书的主体部分属于梅洛一庞蒂中期的作品,但其前言写于1960年2―8月,体现了他的后期思想。在这个前言里,他反对把言语和思维当作平行的事件来看待,认为“表达活动发生在能思维的言语和会说话的思维之间”,而不是在思维和语言之间。他试图努力要阐明的是,言语与思维是同一种行为的两面,是互相交织的,我们无法把它们分开。但问题是,当我们谈论无法把它们分开时,我们无形当中已经在分开它们,似乎已经在说它们可能有分开这样的状况存在,这是为什么呢?分开仅仅是因为必须使原初现象得以可能表达的权宜之计吗?如此的解释是:言语表达不是理论分析和反思,而是一个具有多方面综合功能的活生生的行为。也因此,梅洛一庞蒂强调言语的重要性,认为我们只有首先说话,才能够谈思维和语言的平行。
而对于与表达活动一体两面的思维究竟是如何可能的问题?梅洛一庞蒂认为毋庸回答,这就犹如身体活动一样,言语活动和思维在表达意义和思想,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在他看来,“哲学的最高点也许仅在于重新发现这些自明之理,思维在思,言语在说,目光在看。”
综上所述,从梅洛一庞蒂的观点出发,如果说思维是一种表达,这是指思维并不能完全与表达等同,它只是一种后起的、特殊的表达形态――言语表达,它植根于原初的表达形态――身体表达。在言语表达这个层面上,思维与言语表达是同一的,是同一现象的两面。
四、启示和意义
对于思维、思想的哲学探讨,人们向来在思维、思想和语言这样的三角格局中进行:要么纯粹撇开语言探讨思维本身及其对象即思想,如胡塞尔意识现象学一部分思想所表明的那样;要么撇开思维(或者将其作行为主义的解释),就语言来探讨思想,如大部分分析哲学家所做的那样;或者已经做到在言语表达行为与思维的关系中来探讨思维,如维特根斯坦部分思想所表明的那样。而梅洛一庞蒂的表达现象学则跳出了这样的三角格局。他从原初表达现象――身体姿势出发对思维、思想加以探讨,为说明思维与言语及其同一性问题开辟了新的局面,对于我们说明思维和思想的性质具有建设性和启发性的意义。
从表达与思维的关系出发来考察言语表达与思维的内在关系,我们可以探讨这一内在关系在具体表现形态上是否具有唯一性的问题。这一内在关系的唯一性可以表述为这样的问题:思维只在正常的以语音进行表达的人那里才可以进行吗?对于聋哑人的思维现象做出正确的描述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工作。一方面思维向来被认为是一个内在的他人无法感知的过程,而聋哑人(真正意义上生来便是的,而不是后天失聪失明的)对于自己的思维现象做出观察并加以描述出来的资料仍然是鲜见的,另一方面很难得到哲学上的根本说明。但是如果我们从思维奠基于身体表达出发,就可以重新审视言语表达在思维上是否具有唯一特权这个问题。如果说思维与言语表达的同一性是对的,那么,这一结论还应继续拓展,即我们可以说,思维与其他高于身体表达形式的表达也具有同一性,如果这一表达形式是与一般意义上的语言等价的符号系统的话。这样的符号系统如哑语和盲文,这两大人类在视觉与听觉上发展得已经较为完善的表达系统,是可以与言语表达等价的。如果说我们在言语表达就等于说我们在思维,那么一个聋哑人在用哑语表达也等于说他在思维,一个盲人在用盲文表达也可以说他在思维。只不过这样的思考有必要将一个表达的符号系统与知觉经验中原初的身体表达姿势区别开来,后者有走向思维形式的可能性,但还不是思维。
从身体的表达出发,我们也可以来探讨动物思维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探讨过动物的思考问题,认为由于动物没有语言所以不可能思维。从高于身体表达形式的表达与思维的同一性出发来判断,应该说他是对的。动物跟人的身体一样是有一系列的身体动作作为自己的交流手段,这时对它的行为主义解释是有效的。这些都反过来可以进一步说明人的思维的性质,但是又不至于疏忽人的身体行为与他的思维以及动物的交流行为与人的思维之间可能具有的连续性。这或许为思维的行为主义和实证主义解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不过,这样的支持也是有限度的。因为梅洛一庞蒂更多的是从作为现象身体的人类身体,从人的知觉经验层面来研究身体表达和一般的表达现象的。基于此。对于语言的行为主义和自然主义解释或许可以从梅洛一庞蒂的表达现象学中获得一些说明或者做一些修正的可能性,但这关系到逾越了知觉经验这一层面是否有效的问题。
最后,从思维与言语表达的同一性出发,我们可以更好地说明思想或者说观念的性质。柏拉图实在论意义上的观念已被大多数哲学家视为一种虚妄,人们开始转而支持一种观念的生成论。以洛克为代表的概念实在论,即认为观念是内在心理活动的构成之物的想法,势必使观念成为只在主观
心理中存在的东西,甚或可以是纯粹的主观臆造之物。如果我们主张语言表达与思维的内在同一性,主张观念是在我们的表达活动中生成的,那么就可以避免把思想推到一个独立于经验主体、语言之外的神秘领域,从而使得它如何被认知、是否能被确证无法得到解释。同时也可以消除一个经典的担忧:重新滑入心灵主义的泥潭之中。因为表达活动是一个公共的、主体间性的活动,表达活动就是利用过去的历史沉淀的资源、制度以生产新的意义的活动,它同时融合了过去与现在及未来、知觉与语言、主体与客体、言语与思想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可以解释这些要素分开来就无法得到说明的困境,综合的整体观可以克服因过分分析而导致的方法论上的困境。其实从把思维鉴定为一种言语表达活动出发,并从言语表达活动去说明意义的生成,这样的路径可以用来诠释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言语意义的使用论。我们同时可以说言语的意义是在言语表达活动中生成的,或者说语言的意义在于它的使用。
从表达出发来探讨观念,将观念的产生与表达活动联系起来,并最终溯源到知觉世界,溯源到一个还未被实证科学所描述的生活世界,我们就为观念和知识的客观化找到发生的根基。正因为观念性的意义是在表达活动中生成的,所以它们就紧紧地依赖于表达活动、表达手段和文化体制。人类持续不断的表达活动是观念得以存在下去的鲜活的“母液”,而文字、书籍、电子文本、图书馆乃至整个人类的活动、社会制度都是观念得以繁衍和保存的体制。人们在观念上的一致,最终可以归结为生活形式上的一致。
注释:
[1]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38页。
[2]Jaeque Derrida.La Voix et Phenom4ne Presse Universitares de France 1967,p.56.
[3]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郭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37页。
[4][5]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64、163页。
[6][7]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全集》第十卷,涂纪亮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64、153页。
[8]Mauriee Merleau―Ponty.Ph4nom~nologiePerception,Paris:Gallimard,1945,P.528.
[9][10]莫里斯・梅洛一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39、233页。
[11][12]莫里斯・梅洛一庞蒂:《符号》,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前言第21、前言第25页。
The RelatiOIlS between Thinking aNd Speech and Their Identjty:
A Study Of Merleau-Ponty's Phenomenology Of Expression
TANG Qing-tao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Xiamen University,Xiamen 361005,F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