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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范文1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法制教育片观后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法制教育片观后心得1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朱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后却害得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大好的前途,这都是好奇心惹得祸。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犯法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制教育片观后心得2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绚丽多彩的大千世界,有许许多多我们向往和自己想拥有的东西,随着这种欲望的萌生,人们贪婪的心理也开始出现了。
今天我们观看了法制教育电影片《与法同行》,我们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影片里讲述了几个典型的真实事件,讲述了青少年,特别是学生由于幼稚无知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深深地触动了我们的心灵。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不当和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因为缺乏法制观念,自制能力不强,很容易因为一念之差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也会见到因为家庭矛盾或一些琐事而引起打斗等事件而酿成人命关天的大祸的实例,今天法制教育片里的那个原本爱学习,懂事的青少年,却因为处理他妈妈的感情出轨问题缺乏法制观念而酿成大错。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己温馨甜蜜的家庭,但是他因为做事太冲动了,结果造成两败俱伤;在自己以后的人生中留下了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阴影。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宽容,遇事要冷静;要理智地处理问题、妥善地化解矛盾,不要冲动。要培养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走上犯罪道路。我们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了解与掌握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遵纪守法,生活不存在假设,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一次。
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脚步,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法制教育片观后心得3学校为了我们,可算是用心良苦啊!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因此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讲座。讲座时间也就是今天:3月25日开展的。
讲座以照片配事例向我们诉说了生活中青少年发生的真是案例。10岁左右的青少年犯罪你听说过吗?相信你听都没听过吧!可是这有,还是团伙作案,最小的比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小,仅仅10岁啊,其余均为12岁。他们的作案手法十分的'老套:溜门、撬锁。他们盗窃共有8次。主要盗窃的就是钱财及零食,盗窃钱财都用来充值Q币、点卡和买零食,直到盗取一家大型的服装店后,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重视,据说偷盗完后,一名罪犯还在一家店中玩起了生死狙击。案发原因有三点:
1、好奇心强、好模范,求知欲望强,但不表现在学习上。
2、顶撞家长、老师,遇事不冷静。
3、上网成瘾,不听家长、老师劝告,用早餐钱来上网,挥霍完后就去偷、去抢。
所以,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尊敬师长,家长是我们的监护人,老师是我们的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好好学习,听师长的话,成长道路才不会弯。
2、上课好好听讲,放学后完成每天老师布置的注意,预习第二天的学习内容。
3、课外时间多多看书,多阅读,不要迷恋网络游戏,多参加一些兴趣班,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和爱好。
在生活中,有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甚至还有些人会问:“法律是大人的事,关我什么事。”其实不是的。老师曾经说过:“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他在我们班上看见别人有什么新玩意,他就会绞尽脑汁的想把那个玩意“顺手牵羊”,也许他改了,也许他没改,但坏习风是不提倡的。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我们人人都应该学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样世界就会更加美好的。
法制教育片观后心得4在法律安全方面,我们常常忽视,认为我们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却又屡见不鲜。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所以,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坚决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不惜诉诸于法律。所赔偿不仅仅是物质金钱,更有公开道歉的行为,这就是说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握着法律武器,向违法犯罪现象进攻,人们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为了给社会减少一个危险分子,高校就要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会为此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中学生吧!
法制教育片观后心得5这天,我和全校师生一齐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作文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我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完美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完美与自由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能够产生心灵的震撼。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务必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小学生法制教育范文2
关于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知法、守法、用法,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努力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因此,对小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要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持之以恒,坚持校内外结合,坚持课内外结合,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二、主要内容和做法:
1、教育内容:
《宪法》、《国旗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卫生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本校自编的《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常规教育管理要求》。
2、师资力量:
学校所有教师为普法工作基本师资。学校主任、班主任都要成为学校“法律明白人”。×××老师为我校兼职安全教育员,负责全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再聘请荫子派出所的×××同志为治安副校长,负责对全校的法制教育进行指导;选送骨干教师参与法律培训;举办班主任法律学习班,使他们具有初级法律知识,逐步养成依法管理班级习惯,能解答一些简单法理。从而形成校级——班级——外聘三级师资力量。
3、教育时段:
⑴每学期,邀请治安副校长作一次社会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报告,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的应对策略。
⑵每年的四月份和十一月份,邀请综治副校长分别与教师、学生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的互动式对话。
⑶周一升旗仪式,结合上级要求或学校实际,安排有关校领导讲话。每学期不少于五次。
⑷每学期教导处要安排两个课时,由任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⑸晚点和少先队活动课,班主任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对本班学生进行简单的法规教育。
⑹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班队活动课,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4、教育阵地:
(1)互联网。根据法制教育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上网学习。
(2)红领巾广播站。每星期二、四下午1:30~2:00由各班选派的小播音员轮流播出,内容由各班小记者采编,并经由学校德育负责人审核。
(3)学校 宣传栏。由校宣传组负责,定期张贴法律法规资料,学校相关活动照片等。
(4)班级板(墙)报。由班级宣传委员和学习委员负责,配合上级、学校要求,在“法制”专栏上登载相关的活动要求、案例、警言等。
5、教育形式:
⑴教育者先受教育。教师普法教育尤为重要,要通过学习、培训、测试,使教师学法守法,并能依法施教,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⑵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争戴雏鹰奖章活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争戴环保章、小回收章、清洁章、消防章、法律知识章等,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中受到法律熏陶。
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如: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小雏鹰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11·9”少年消防警校活动;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行动日活动等。
⑷家长会。利用每学期各年级分别召开家长会之机,邀请法制教育工作者做专题报告,向家长发送宣传教育材料,并建立家校联系制度。以动态管理形式监控学生的校外活动。
三、态度与决心: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将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合理安排,长年坚持,定期研究和落实,不断探索新思路,拿出新措施,使法制教育工作连年上台阶。
××完小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__.3
附:
××完小
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荫子派出所副所长)
××(校长兼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政教处主任)
×××(教导主任)
小学生法制教育范文3
一、办学自的扩大与中国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
1、计划经济体制实际给中国学校带来了发生老化机制
(1)学校发生老化机制是由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特点要求的学校办学无自所造成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完全属于隶属关系。通过这种隶属关系,使学校获得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全部资源,例如,经费的拨给、师资的配备、生源的招进、基建的设施、设备的添置,以及其他各种资源。正是由于这种统一体制下的隶属关系,学校只能作为一种有责无权的主体。其功能与职责只能是如何处置已定的各种教育资源。学校即便有主动配置教育资源的愿望和可能,也缺乏实际占有资源和以适当途径参与社会关于物质交换方面的机会,以致造成学校属于静态的封闭系统。当然,我们所说的学校属于静态封闭系统,并非指学校中一切都是静止和封闭的,而是指学校内部的状态是不变的,学校不能与环境发生物质等方面的交流。学校系统中各子系统间虽有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但这种交换处于平衡状态。
(2)学校发生老化机制是由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教育投资严重不足所造成的。
我国由解放后至七十年代末,教育资源虽然由国家统一负责配置,但是国家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我国以占世界教育总投入的0.43%的经费,却承担着世界教育规模的20%的任务,基础教育生均投入只有世界水平的1/25。由此可见,学校只依赖国家的教育资源投入根本不能适应学校的存在和发展,学校实际上完全陷入了困境。所以说,计划经济体制实际给学校带来了发生老化机制,主要表现在:学校系统功效的明显减退;学校发展速度缓慢、停止、甚至萎缩。
必须指出,计划经济体制给中国学校带来了发生老化机制,除了国家教育资源投入严重不足这一重要原因外,主要还是学校没有办学自这一根本原因。因此我们认为,只要学校没有办学自,对解决教育资源亏缺又束手无策,就一定会发生老化机制,这不是阶段性的局部问题,而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正因如此,我们应增强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办学模式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办学自的扩大为中国学校发展建立了内生动力机制
(1)办学自的扩大使学校由无权的责任主体逐渐转变为有一定权力的办学主体。
随着改革的深入,教育资源完全由国家控制的局面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方面表现在办学体制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表现在学校办学自的逐渐扩大。办学自内容目前主要包括:学校有权在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下聘用或拒用教职工,有权自主使用各种渠道获得的教育资源,确定内部工资水平、标准和工资分配方案,有权同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和各种互助合作关系等等。普通中小学在《义务教育法》规定范围内有权根据本校师资条件及各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校教学计划,选择教材,选择教学方法,有权向有关学校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等等。职业技术学校将有权根据市场需要确定专业设置、修业年限、教学内容、自编教材等等,并有权在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招生数量、收费标准等等。高等学校有权自行决定为社会提供各种社会服务,有权在国家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本校专业和课程设置,有权选编教科书,有权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等等,当然,我们所说的办学自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之下,学校自主地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需求作出如何办学的决策。自主办学与宏观调控是政府与学校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新关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正是两者共存机制才使政府控制与学校自主办学处于一个合适的状态,推动整个教育管理机制正常运行。
(2)有一定权力的办学主体使学校由他组织逐渐转变为自组织。
所谓自组织“表示系统的运动是自发地、不受特定外来干预地进行的,其自发运动是以系统内部的矛盾为根据,以系统的环境为条件的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环境的交叉作用的结果。”①这种主要依靠学校内部及其与外部条件交互作用的发展,就是学校组织的目的或目标,在既定的环境中,学校系统在目的点或目的环上才是稳定的,离开了目的点或目的环,系统就不稳定,系统自己总是要拖到目的点或目的环上才罢休,这就是说自组织具有很强的指向优化的内生性。因此,无论在任何环境或条件下,它都能根据组织的目的点或目的环去调整自己的行为,使组织具有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功能。必须强调,自乃是校长等发挥其能动性、创造性的前提。人只有在自由状态下才具有想象力和创造力。自使校长等能够确认自己的主体地位,觉得自己比较自由,把活动看作是自己的活动而焕发出极大的热情,增强成就意识,精心考虑自己的情境,计算和权衡活动的后果。自强化了校长等办学的自信、自主和自强。
(3)办学自确立和巩固了校长在学校中的领导地位。
我们还有必要对办学自力结构进行分析。办学自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决策权。在计划经济体制制约下,学校领导根本没有决策权,但决策是直接关系着学校工作和事业的成败得失的决定性前提和基矗拥有在国家政策法规范围内的学校工作的决策权至关重要。学校领导者在履行其各项职能时都离不开决策,都必须在决策的基础上进行。二是组织权。组织权就是学校领导根据学校事业或工作的需要,对机构设置、权力分配、岗位分工和人员使用等等作出安排的权力。只要组织编制合理有效,学校内部合理分工,就能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服从于学校统一的目标和指挥。人们期望学校是干部、教职工利益共同体就有可能实现。三是指挥权。所谓学校领导的指挥权是指学校领导向其下属部门或个人下达命令或指示等,为实现决策、规划中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而进行各项活动的权力。学校领导的指挥权是实施领导决策或规划、计划等的必要保障,如果没有这个保障,学校领导者便无法完成自己应有的职责和使命。四是人事权。人事权是对其下属人员具有选拔、录用、培养、教育、升降、调整、任免等权力。有了人事权,才能把下属人员的岗位、前途和待遇等和学校领导者的认识与态度联系起来,从而形成学校领导者强化自己的一种威严,这往往是保证和提高学校领导效能的重要基矗。五是奖惩权。奖惩权就是学校领导者根据其下属的功过表现,进行奖励与惩罚的权力。这是学校领导对其下属进行统辖的重要手段。六是控制权。学校领导不仅要指挥,而且要控制全局,通过及时地调整或协调,使校内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步调一致地配合起来,以便顺利地完成任务,达到既定的目标。七是监督权。学校领导者不仅要进行决策、指挥、控制等,而且还必须进行检查监督。监督就是对已有的决策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等对下属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查明和纠正各种可能产生的偏差甚至错误,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4)办学自力要求建立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学校发展机制。
政府将办学管理权一部分下放给学校领导以后,由于校长等是学校全部管理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指挥者,是整个管理活动的自觉控制者,校长作为学校的“发动机”的功能有了空前的有利条件而可以大大发挥。有可能使学校逐步由静态的封闭系统转变成动态的开放系统。当学校不适应外界环境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时,为了维护学校自身的生存能力,学校可以改变其结构及行为方式而加以适应,学校可以按照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而自动地调整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以保持和扩大学校适应性和自身发展的空间。就是说,这样一种变化极大地强化了学校自我发展的期望,增强了学校自求发展的推动力。过去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学校管理的主导思想忽视了学校群体的“内因”及其作用,这是一大缺憾。现在则不同,具有一定办学自的学校领导为学校发展所思考的侧重点已不再是在“等、靠、要”的外部下功夫,而侧重于如何从群体内部下功夫,如何促使群体行为的合理化、积极化以及绩效的提高。诚然,不会也不应放弃对外部因素的努力,但这主要是通过内部条件的作用来争取外部条件被吸纳,争取闯入教育资源配置的队伍,争取在社会范围内以及在教育资源配置中有自己学校的一席之地。力争自己学校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不这样实际上也是不行的。因为,在一个比较完善的体制中,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必然是对等的、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给予校长更多的自,同时也就要求校长等人对学校本身的自我存在和自我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学校有了更大的自由,也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5)学校发展的内生机制的界定组成部分及其关系。
所谓内生机制,就是学校领导在国家政策法规宏观调控的范围内和在国家承担义务进行必要投入的前提下,办学自主、责任自负、条件自创、发展自求的机制。必须指出的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时的调控,已由直接的、预定的、事无巨细的干预变为间接的、方向性的、宏观式的干预。只有国家承认了发展规律是确定性与随机性的统一,学校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内生空间。
内生动力机制是指学校自求发展赖以进行的基本原理以及反映这些原理的各种发展政策、制度、措施等构成的体系及其所体现的发展控制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校实行的校长负责制(包括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学校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校长组阁制、校长职级制、校长工作民主评议考核制、教职员聘任制、发展校办经济厂长责任制等都是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机制的载体的组成部分。随着办学自的逐渐扩大,这些载体的活力将进一步强化和激发起来,以至逐渐形成上述学校发展的一种新的机制。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是一个完整的结构,应由三个部分组成,这就是:物质动力机制、精神动力机制和信息动力机制。
学校发展的内生物质动力机制已不再是单一的国家投入型,而是国家投入、社会教育资源可入和学校自筹补入相结合的复合型,是有形投入与无形投入的结合型,是开源节流的挖潜型,是着重提高投入效益的效益型,是显形投入与潜形投入并举的可持续发展型,是目标均衡但过程非均衡的相对非均衡型。学校发展的内生精神动力机制是政治导向力、文化导向力、道德风气导向力、个体间相互影响力与利益驱动力的聚合以形成特定的学校文化力或精神价值观。衡量内生精神动力机制的标准应是全员自觉忠于职责、致力于学校发展的共同目标、自觉管理、融洽的人际关系和遇事的自我调节等。
此外,强调利益驱动前精神动力的领先性、一贯性和连续性,强调奉献精神。学校发展内生信息动力有其相对独立性,是其他动力所不能代替的。如今,学校自求发展,没有信息的传递是不可设想的,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革命将成为主宰现代社会的力量。信息社会实质上是信息价值越来越高的社会,信息的社会作用就在于其增值价值。未来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信息的竞争。提高竞争力,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提高掌握、传播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从外部来的信息多了,知道了自己的落后,从而发愤图强,急起直追。对于一个学校来说也是如此,信息愈能主动占有就愈有办学动力。目前,尽管我国学校发展的内生物质动力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的任务十分突出和急迫,但任何时候都不要忽视或淡化学校发展的内生精神动力机制和信息动力机制。否则,既失去我国学校的社会主义特色,又将导致学校教育不能按“三个面向”去发展。实际上我们要想强化学校发展内生物质动力机制,就必须同时重视强化学校发展内生精神动力机制和信息动力机制。因为没有坚强的精神动力机制,人的积极性就调动不起来,任何关系学校发展的物质需要问题都将不能很好解决;没有信息动力机制,即使学校干部和教职工有巨大的积极性和振兴发展学校的热情,但因信息不灵而大量失去发展机会。所以,学校发展内生机制的三个部分的完整性、同步性绝不能人为地破坏。
二、校长领导方式的调适与中国学校发展的内生运行机制
1、校长领导方式对实现自求发展的办学目标的重要作用
校长办学目标是把构成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观念、目标、组织、人员、士气、信息、财物、时间、环境等基本要素集合起来,进行合理优化组合,使之变成有组织、有系统的状态充分发挥各要素之间的积极相关作用,以最小的代价,去争取最大的办学效益,更有效地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和管理目标。
为要实现上述各种目标,校长就必须要采取一种领导方式,而这种领导方式是出于校长对于手中自力认识并要为这种权力目标服务而产生的,不是校长任何行为或任何领导方式所能起作用的。这就是说,校长必须要采取基于对办学自的认识理解并适合办学自特点需要的运用权力的新的行为方式,即适应性的领导方式。由此可知,校长实现办学自的目标必须通过校长领导方式这个中介,没有这个中介或不适宜的中介都将影响办学自的运行与目标实现。必须承认这是建立学校发展的内生运行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所谓内生运行机制是指学校在自求发展过程中校长等领导成员与教职工之间相互联系的满意联结关系及其运转方式。校长领导方式是实现校长领导职能的保证,是提高校长工作效能的重要条件,是实现校长领导目标的桥梁。
2、校长领导方式调适的背景
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学校领导体制有四个特点:一是统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培养规格、招生考试等方面,都是全国统一规定,各校统一执行;二是集权,教学怎么搞、学校怎么办,决定权都集中在教育行政部门手里,而作为办学实体的学校却无法决定自己要做的事情;三是封闭,学校内部自成一体,缺少与社会的沟通和调节的机制;四是呆板,与此相适应的校长领导方式只能具有执行型的特点,形成十分严重的一切唯上的思维方式。校长的领导方式缺乏变革性、灵活性、自主性,这种严重的唯上压下外软内硬的领导方式若不变革,若不调适怎么适应改革开放走向民主化的今天?所以,办学自的扩大,校长首先思想开放,领导方式首先要变革。我们知道,变革性总是优于僵化性,多样性总是优于单一性。如果我们继续试图以一种领导方式干到底,哪怕是最好的领导方式,结果也只能使校长的办学自,使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受到遏制,使其失去生命力。我们必须看到调适校长领导方式的问题,已不是校长个人选择不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改革问题,一个关系全局的问题,一个关系学校能否改革深入的大问题。
3、校长领导方式调适的主要依据
教育管理哲学认为:“教育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变革活动。因为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人、财、物、信息、时间等要素是不断变化的,教育系统外部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人员状况等环境也是发展变化的。教育管理者要实现对客观对象的真正现实的管理,其管理目标和计划就要反映对象的变化,协调活动就要使教育系统内外因素的配合在变动中趋向合理,要不断通过信息反馈实现其动态控制,要根据教育系统变化了的情况以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发展改变不合理的规章制度”②。这是强调应针对不同的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不同的领导方式。当然,在运用权变理论领导方法时,校长要把握事物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问题,要使共性和个性相结合,既要强调特殊性,但又不能强调得过份,自主不等于,不是否认普遍性,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对于上级指示,既不要离经叛道,又不要机械地执行,要结合校情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变通处理,大胆创新,学习先进经验。
办学自扩大以后,校长遇到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办学目标与个人目标如何整合的问题。一方面随着办学自的扩大,办学目标的制定与实现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强调;另一方面随着校长办学自的扩大,学校成员的自主心理将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强调。不整合这两个自主性及目标问题,将会在学校改革的新形势下出现混乱无序的老问题。这个问题靠权力是解决不了的。实践证明,校长只有高度重视心理投入才使这个问题能够获得解决。所谓心理投入就是干群每一个成员都以主人翁态势对待学校的事业。这种心理投入越高,办学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整合就越快越好,增强团结,增强内聚力,增强义务感和责任感。那么,怎样解决心理投入这个问题呢?这主要从校长调适其领导方式入手,只要校长领导方式具有变革性和适应性,心理投入的问题就一定有解决好的可能。
4、校长领导方式调适的原则
(1)整体性原则。校长领导方式调适是服从于并服务于学校发展整体目标的,所以,校长必须纵观更大的全局,以更高的视角来考察摆正自己学校在社会或大教育系统中的位置,弄准本校的实力实情,确定学校可持续发展方向。要正确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过程和各个阶段的关系,使其把各个相互联系阶段有机地统一起来,实行学校发展的全过程领导,把实现校长自主办学的中长目标与当前目标正确地统一起来,正确地揭示整体特性规律和变化趋向,树立整体观念,力求达到学校全员心理投入与整体的优化。
(2)目标导向原则。学校发展的方向是由其正确的目标决定的,所以,校长应根据学校内部的实际情况及其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制定学校的发展目标,使整个学校活动向统一方向发展。正确地选择实现目标的途径、方法和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对实现目标的全过程,进行各种调节控制,以消除管理诸因素之间的不和谐现象,消除管理过程各阶段各环节之间的不和谐现象,以及加强它们之间的配合能力,从而在向目标的挺进中达到和谐发展、健康发展之目的。
(3)动力导向原则。形成办学动力,这是校长办学责任的核心内容。因为没有强有力的动力制约因素,很难使学校发展的内生机制持续而有效地运行下去。值得注意的是,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三个动力要综合协调运用,特别要注意随着时间、地点、条件及心理要求的变化,三种动力的比重也要随之变化。校长要及时洞察和掌握这种变化;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体动力与集体动力的辩证关系。
(4)灵活原则。校长领导艺术水平主要由其灵活性来决定。灵活,但要确实可靠,就是要有把握。灵活能够增大领导工作成果的可能性。灵活,就是要抓住时机,看准时机,当机立断。灵活,要注意准确性,否则下不了决心或不该下决心。灵活,要有坚定性,作为校长,指令发出,只要方向没错,不管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要坚持下去。
(5)民主原则。办学自的另一重要内涵是加强民主。校长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全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使之参与管理过程。群众参与是校长依靠说服疏导使其理解去影响学校成员,而不是仅仅依靠职权。在讨论中沟通认识,以求统一行动,在双边沟通,平等讨论协商中,校长的主张影响着教职工;教职工的认识、质疑和见解,又影响着校长,以修正错误,增强正确性和科学性。教职工由于自己的见解得到校长的尊重和采纳,又觉得有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从而产生更大的积极性。(6)创新原则。没有创新,校长工作就失去适应性。创新,就是破旧立新,淘汰校长领导方式中的任何失效性成份,创造更加适应的领导方式。校长的任何领导方式都有其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形成适应与不适应的一系列的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是新的方面由小变大,旧的方面由大变小,而当新的方面对于旧的方面取得支配地位的时候,一种新的领导方式或完善的领导方式就出现了。
三、校长权力制衡体系与中国学校发展的内生制衡机制
1、校长用权的内制衡体系
(1)预先制约。预先制约是对校长产生和用权之前的制约。要确保校长及其用权能体现学校成员对其进行选择的期望。(2)过程制约。过程制约的形式主要是监督和形成性评价。①有效监督。②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的主要办法有五种,一是定性评价法:即对校长的述职报告中的工作情况做出概括化的评价。二是分段评价法:如对校长用权能力评价、用权态度评价、用权绩效评价等。三是分层评价法:即分为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群众评价和专家评价等。四是比较评价法:即与同类校长比较、与同一地区校长比较、过去和现在比较。五是重点评价法:即从校长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工作成效四项指标中对某项进行评价。(3)反馈强化制约。反馈制约也叫过后行动制约。就是在校长用权行为之后,用实际结果与用权制度要求或标准进行比较。
2、校长用权的自制衡体系
(1)用权行为要自律。校长要对自己用权的全部行为进行自觉的自我约束。要以党性原则自律,一切用权要代表学校的根本利益;要以公仆自律,处处以公仆身份来维护和创造学校整体的利益。(2)用权过程要章律。校长用权尤其是重大决策要坚持程序化、制度化、责任化,特别要带头执行领导班子制定的一系列制约性条例。(3)用权活动要明律。校长用权活动要公开化、扩大透明度,以利于更多的人加以监督。
3、强化制衡手段
(1)行政手段。上级领导部门对校长等人的用权以不同程度的否决权、决定权、审议权、裁决权、奖惩权等来制约其用权的不当。行政手段的单一性在于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指令只含有一个硬性方案,别无选择的余地,因而,行政手段的这一特点加强了它的制约力量。(2)聘任手段。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解聘的校长。它是以聘任协议书为依据,同样具有制约力。(3)经济手段。这是用经济利益的增减来调整校长等人不正当用权或取得用权显效的一种制约奖惩手段。它具有非强制性,是一种间接制约手段。(4)精神手段。它不是以强制服从为前提,而是通过思想教育、批评讨论、民意测验、公众舆论、榜样感召等方式,通过理论、道德、情感、民意、传统作风等作用,来影响校长用权行为。它是软制约,慢效果。但一旦生效,则特别持久。(5)法律手段。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和颁布一系列带有强制性的用权行为规范来制约校长等人用权的一种手段。它具有预防性。总之,由行政手段、聘任手段、经济手段、精神手段和法律手段等构成的校长用权制约的手段体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只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其效果才更为理想。
综上所述,校长用权的制衡体系所反映的实质是学校内部各种力量和因素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它不具有对抗性。只具有预防性、约束性和指导性。制衡体系反映的不仅是权力与意志的相互制约关系,而且是民主性的体现,又是民利的保障。校长权力制衡的目的不在于限制校长大胆行使办学自,而是限制其权力异化。
小学生法制教育范文4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并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早在100多前年,梁启超先生在深刻总结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就提出了“新国必先新民”,“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的论断,强调要建成民主法治的“少年中国”,必须先着手改造国民性,培养造就一代“新民”。现在,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又要切实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的普法力度,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更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国家始终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就是要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公民意识基础。
其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素质教育的核心之一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学会做人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护法,学会依法办事,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又要学会依法规范自已的行为、依法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因此,是否具有现代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律素质,是衡量学生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有效方式。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的态势,形势比较严峻。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原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缺少对法制尊严的敬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著名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预防犯罪,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实践证明,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可以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可以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希望工程”,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应该下大气力抓好,也必须下大气力抓好。
明确学生法制教育的任务和要求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现代公民意识,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熟知所有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成为法律专家。
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都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学、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治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辨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扎实做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能为进一步开展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且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其心灵如同一张白纸,如果能在其心灵中从小就种下现代法治文明的种子,就能为中小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
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德育规律,按照将德育融入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的科学方法,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2007年颁布的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更是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
中小学学科内容中,无论文科还是理科,乃至体育学科,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法治精神、人类优良思想品德等内容或因素,而且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学科课程中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学科教学本身就应当挖掘和拓展这些内容的教育。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加强和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要通过加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深入系统挖掘中小学学科内容中蕴含的法制内容或法制因素,形成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指南,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具体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在中小学相关学科乃至全部学科中启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学科教学中适时、适度渗透法制教育,是学生最容易、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法制教育形式,既能使学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学到法制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又能使教师通过备课和教学提升法治素养,还能有效解决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难题,能实现学校教师“全员育人”的目标。
二是加强中小学思品课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中小学思品课,并强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中的法制知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中小学校,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增设法制教育或公民意识教育课程。
三是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教育。专题教育具有主题鲜明、针对性强、题材鲜活、教育面广的特点,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重大事件,积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的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体团(队)会、征文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品、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可以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组建法制宣讲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巡回宣讲。
五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局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综治、司法、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电信、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手净化社会环境,共同抓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六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监督评估考核制度。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不加强监督评估考核,不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都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纳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的内容,切实建立健全年度评估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质评价制度,将学生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情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在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对大学生、中职生的普法教育,使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校园法治文化是重要的育人环境,是无声的普法教师,对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素质能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小学生法制教育范文5
关键字:中等职业教育;辽西地区;法制教育;中职学生
一、加强辽西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四大战略布局之一,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对我国发展的重要性。法制教育作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基础教育,是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素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推进法制化国家建设过程中,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二)有利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已成为目前我国新型劳动力市场的生力军。而这些技工型人才大多出自于职业技术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其构成形式之一。以辽西地区为例,辽西地区中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其意识到依法行事的重要性。
二、辽西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制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辽西地区中职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调查
为准确把握辽西地区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现状,通过问卷调查法开展调查研究。为保证样本的全面性和代表性,本次调查选取了葫芦岛市商务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的学生开展调查,以来自不同专业的300名在校生为研究对象,调查的学生包括文科与理工科。为最大程度地保证问卷设计的科学性,问卷设置的问题主要包括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法律知识两部分。本次调查共计收回问卷300份,其中有效问卷300份,有效率为100%。调查的主要内容及结果:在问及对开设的法律相关课程是否感兴趣时,51%的学生表示没兴趣,13%的学生迫于考试的压力表示一般,仅有36%的学生表示对法律相关课程感兴趣;关于在遇到权益被侵害的调查,60%的学生选择找人调解,30%的学生选择忍让,仅有10%的学生认为应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辽西地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发展现状
2002年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全面重新定位,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根据教育部2014年的《2013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状况调查报告》和本人的此次调查,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培养的主要方式是以课本教育为主、实践活动为辅,中职学生基本能够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并对基本的法律现象作出正确判断。与此同时,一方面,随着高中教育逐年扩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临着生源匮乏的尴尬局面,大多中职院校是无门槛入学。另一方面,中职学校的学生年龄主要在14-17岁,在法律上属于未成年人。选择就读中职学校的主要原因是中考成绩不理想,未能考上高中继续就读,又不想回到中学复读,因此作为权宜之计,选择了中职学校[1]。
(三)辽西地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中职院校法律教师整体法律素质不高中职院校法律教师大多是由德育教师或辅导员兼任,由于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法律知识无法讲透,法律要点不够精准,课堂教学枯燥乏味,往往是照本宣科,学生根本无法深入理解法律知识。即使学生产生了法律方面的相关疑问,大多数教师也无法给学生满意的答复。因此,学生不信任教师,产生了抵触心理。并且往往只是为了获得学分而死记硬背,这与法制教育的目标背道而驰[2]。2.中职院校学生对法制教育缺乏热情由于从小接受的是主科(数学、语文、英语)至上的教学理念,因此,对法制教育这一“副科”存在偏见。在大多数学生眼里副课只是用来打发时间、凑学分的配菜,甚至有些人选择在副课上干私活、补睡眠。长此以往就会形成恶性循环,不但达不到教学目标,还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3.法制教育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缺乏时效性与针对性一方面,按照以往的教学体系模式,教师大都是将授课知识讲给学生听,不重视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知识掌握情况,只是将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全部讲完为止。在这种僵化、死板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完全是被动学习知识,几乎没有积极参与思考和自主分析问题的机会,教学形式单一[3],学生只知有法,不知用法。另一方面,辽西地区中职院校的法制课大多只是象征性地开设一学期,法制教育缺少连续性与时效性。
三、加强辽西地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途径
(一)提升辽西地区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观念
(1)要从意识上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可以在校园内定期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制教育的宣传中,潜移默化地提升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2)学校要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设立主管法制教育的副校长,聘请法律顾问、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成立校园法律咨询中心等方式开展法制教育。
(二)培养辽西地区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兴趣
(1)由校方组织开展法律学园活动。分批次、分专业组织学生开展旁听庭审和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通过多种形式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并循序渐进地接受法制教育。(2)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针对中职院校的学生特点,中职院校教师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法制教育中。可根据当下社会热点事件,先由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再由教师进行归纳总结,将实用的法条融入案例中,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教学效果事半功倍、增强其时效性的功效。
(三)调整辽西地区中职院校法制课程设置
(1)可将法制课程划归到通识课程中,使其不再局限于某一个学期,而是分阶段、分学期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不断巩固所学。(2)根据学生的专业不同设置不同的法律专业课,针对平面广告设计专业可开设广告法、合同法、经济法、商法等实用性强的部门法。在学习相关部门法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中职学生在日后步入社会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提高辽西地区中职院校教师的法律素质
(1)中职学校应不断加强对教师法律素质的培养。从细节抓起,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由于中职院校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对外界的模仿性较强,因此,教师的言行会对学生的未来成长产生较大影响。所以,中职学校应在提高教师本身法律素质方面加大力度。定期安排教师到法学院进修,使讲授法律基础的教师能够紧跟当前形势、掌握第一手材料,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不掉队,勇于创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鼓励从事法律教育的教师继续深造,不断更新与扩展其法律知识。(2)中职院校的领导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只有校领导重视法律知识,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才能使其认识到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性,从而把培养学生法律素质的相关课程落到实处。只有全体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才能有效提高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
四、结束语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我国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担负着重要责任,其中辽西地区中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成败直接影响到辽宁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结合辽西地区中职院校的具体情况,有目的地采取措施,切实加强辽西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法制教育。在我国对中等职业教育不断加大投入的情况下,辽西地区中等职业教育一定会朝着健康、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为培养出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注入新动力,从而为进一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刘玉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6
[2]王晓慧.困境与出路——法治模式下高校法制教育的再认识仁[J].当代教育论坛,2009,(5):82-84.
小学生法制教育范文6
孩子本是天真无邪的,可现在发生如此行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思考。这当中,除了深受外部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外,我们学校法制教育本身也存在不少的误区。
一、误区
1.法制教育方法过于简单
近年来,大多数小学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大多数小学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小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因此法制教育收不到好的效果。
2.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7条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学校为了取得“好成绩”以满足社会及家长的期望,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忽视了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导致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不够,法制教育多流于形式。
3.法律知识教学代替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小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实践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面上,忽视了对小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法律知识教学不能代替法制教育,知法仅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
4.忽视小学生法律素质养成教育
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宄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宄几乎是一片空白。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也没有从根本上突破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囿于“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贱中忽视对小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二、出路
教育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才和守法、护法公民。无论是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还是从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出法制教育误区是刻不容缓的。
1.法制教育形式要多样
小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不感兴趣,为此,学校应该注意从小学生年龄特点出发,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为使小学生对法律知识及依法治校的意义有比较清楚、正确、深刻的理解,学校可以采用公开论辩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根据小学生中存在的不同思想、反映和认识,编成若干论题组织正反双方展开论辩,以便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念,使遵章守法观念在小学生的脑海里深深扎根。
比如:可以尝试启发式教学。老师提出问题,引导小学生思考、分析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运用事实材料、法律规范得出答案;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等活动,对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小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有的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效果就很好,它不仅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了法庭审理的一般程序和有关知识,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无私、法庭的神圣庄严,促进小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而且实现了小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目的。再则可以打破课堂的局限,开辟第二课堂,如参观监狱,到法院旁听案件审判,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等,让小学生在生活中亲身感受法律的价值。这些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定受小学生欢迎。
2.要有完整的法制教育课程
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完整的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因此,学校要全面贯彻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学科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小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
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学校应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使学校和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通过组织家长听取法制宣传讲座、对优秀小学生的宣传、以及由于教育方式不正确而使小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分析,使家长了解到家庭普法的重要性,保证这一环节不脱节。
要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师生,在潜移默化当中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工作事半功倍,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3.学法必须与守法教育相结合
学校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只有与守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小学生认知水平相对低下,非常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因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走上犯罪的道路。小学生权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很差,不懂得用正确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小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有的学校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灌输基本法律规范,让小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帮助小学生初步形成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教学时不但要灌输理论知识,而且应从身边人、身边事上着手分析,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预防和减少小学生违法、犯罪,教育小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小学生权利的双重目的。
4.加强小学生法律素质养成教育
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小学生的各种素质。传统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是素质教育的几个重要途径,八十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劳动教育,九十年代又推行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宄,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涵、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小学生正处于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人生观、世界观正在初步形成,因此,对其法律素质的教育要以引导为主,注重法律观念的形成、法律情感的培养、科学权利意识的确立,不能急功近利。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要注意与学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在潜移默化中对小学生进行法律熏陶。小学生还没有形成更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因此在培养其法律素质的活动中要抓住典型事例进行宣传,要使小学生更形象、更具体地感受法律的作用、法律对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在培养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活动中还要注重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机结合,要注重教师和小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与配合。同时,全社会也应当更多地关注青少年法律素养的教育,对不适宜青少年的社会现象要严格限制,以保障其健康成长。
学校教师应特别对那些曾经有过痛苦经历的或因家庭不幸而存有心理障碍的小学生给予更多更好的关心和爱护,尤其是“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小学生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使他们能够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健康的成长,使他们对不良文化现象的抵御能力和免疫力不断加强,从而减少社会犯罪,促进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