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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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法范文1

在城市发展中,城市规划面临各种问题,一个好的城市规划不仅是解决城市发展现阶段的难题,更能对于城市发展起到再生作用。本论文通过对实例的分析,导入立体城市规划法这一新概念。从而引导和促进我国城市规划全面由2次元向3次元转变。

关键词:立体规划,城市再生,3次元规划

Abstract:

In urban development, urban planning faced all kinds of problems, a good city planning is not only solve the problem of urban development at present, more can a role for urban regeneration. In this paper, the analysis of examples, into three-dimensional city planning this new concept. Thus guide and promote our country city planning by 2 times to overall $$3 times change.

Keywords: three-dimensional planning, urban regeneration, three yua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研究的背景

伴随改革开放下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也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时期,随之而来的住宅供给不足,生活环境恶化,城市无秩序的扩大等一系列问题显现出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试图通过郊外地区的开发,新城市的建设来得以解决。然而,我们发现,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活动的分散,汽车使用量及交通量持续上升,自然环境急速性被破坏、城市中心附加值衰退等系列新问题大量产生。因此,一味的采用扩大城市、开发郊区的平面规划法,受到了一定质疑。在此背景下,在现有城市基础上,通过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来压缩城市的立体城市规划法受到关注。

相比城市平面性扩大开发中面临的民居拆迁、耕地占用、环境破坏等问题,在现有城市设施及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立体、综合型开发及整理不仅能有效扩大城市空间,更能提升城市的竞争力。所以立体城市规划法的导入势在必行。立体城市规划法不仅表现于立体道路的建设、超高速通信网的埋设、地下物流设施规划、电缆集中化等城市规划设施的立体化,它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大众交通中心型城市开发(TOD)。而这一概念的实现就需要以换乘中心等主要交通设施为中心,居住、商业、业务、文化等多样城市机能的集中化程度的提升。

立体城市规划的理论及发展

广义的立体城市规划就是为了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从空间层面上看以某一点为基准,进行向下向上的多形态,多用途的综合性开发。狭义的立体城市规划是与城市规划设施的重叠铺设及城市规划设施和非城市规划设施的立体性整合相关的概念,即,在基准单一土地上各种用途综合性设置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达到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各个建筑物的立体综合规划。这一规划不仅是对基础设施所需财力的节约、城心土地不足问题的解决、各种环境污染的防止,更重要的这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性、效率性利用的规划。

立体城市规划法的发展根据各国的国情不同,发展的方式、程度都有所区别。但是,纵观立体城市城市规划法的发展,我们可以总结为4个阶段。

一、为了便利城市交通,高架铁路、高速公路等的修建。可称之为1次元的规划。

二、高架铁路、地下公路、地下铁等空中和地下的立体开发。可称之为2次元的规划。三、与周边建筑物相连接的综合性开发。可称之为3次元的规划。

四、既考虑到城市景观和历史建筑物等又力求精练的立体城市开发。可称之为4次元的规划。

以H市为例,浅析立体城市规划法

H市现有一条南北方向的主干道,及部分次干道和区间路。东部地区为居住区。现在计划在城市西部地区建立商业贸易区,从而把H市打造为以商业贸易区为中心,商业、居住、文化等综合化及大众交通快速化综合化的新城市,因此,我们将导入立体城市规划法来进行规划。

道路的立体化

H市西部地区为商业自由贸易区,东南方向及东北方向分别与港口城市Y、Q相连接,为了商业的发展,需要在东西方向建造一条高速公路,来缓解交通量的增加,提升物流速度。若要实现东西高速的直线化,则需要与现有的南北快道相交叉。但是高速公路的修建势必影响城市道路的贯通性,影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南北快道及东西高速公路的修建全部采用地下化。假设东西高速建在地下3层,南北快道建在地下2层,那么两条道路的衔接方式就不能采用一般形态下的立交桥法。采用地上半圆循环形态的道路体系(Center Loop)来代替立交桥,不仅能连接两条道路,还能有效利用地面路段,缓解交通压力。

大众交通设施的综合化

H市主要大众交通是一条东西通向的BRT路线,以及一条南北通向的LRT线路。考虑到城市交通及乘客的换乘的方便性、效率性,南北通向的BRT路线及换乘站规划建于地上,南北方向的LRT规划建于地下2层,考虑到乘客BRT与LRT换乘的安全性,及对于路面机动车交通的无阻碍性,BRT与LRT的换乘站将规划与位于他们之间的地下1层。同时,地下2层除了LRT车站外还将设置出租车停车场、公用停车场等通过多种交通方式的综合来增强换乘的方便性。

公园及商业设施的综合化

既然我们规划了BRT与LRT的换乘在地下1层,那么自然而然的步行活动我们也规划在地下1层。地下1层连接换乘广场规划大规模购物区和文化区。考虑到地下空间的采光、换气、开放感等舒适性,在步行通道连接处的规划应注重大规模的清爽空间。同时与地上建筑的规划应相一致。例如,如果地上部分的规划为住宅区,那么考虑到居住者和来访者地下的规划多为休息空间和文化空间。

非城市规划设施的综合

东西高速及南北快道建成后,在其辅道周边地区规划建居住、商业、办公等非城市规划设施。从而使城市规划设施和非城市规划设施得到综合协调发展。具体来看,东西高速和南北快道相衔接的地上部Center Loop的规划不仅能缓解过度的交通量。更应考虑到人性化的亲和性。也就是说在这些辅道设置后,通过这些辅道可以使商业集中区周围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方便快捷的直接进出。同时,考虑到交通的安全性,车辆进出时,在这些地下通道内将禁止超车、车道变更等。

结论

本论文以H市的东西高速直线化规划角度入手,通过道路、停车场、公园、换乘站等的综合规划使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实现城市的立体规划。特别是以换乘站为代表的大众交通设施的规划,不仅缓解拥挤的交通状况,更能与周边建筑相连接,有效促进商业经济的发展,方便居民的生活。

在立体城市规划概念的导入过程中,相对于城市设施与非城市设施规划的综合,我们现在最常用的为城市规划设施的综合。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由2次元向3次元规划发展将是必然趋势。本论文以H市规划为实例,通过具体分析,为其他城市立体规划的导入,提供一定借鉴。

参考文献:

【1】张庭伟.中美城市建设和规划比较研究,2007.

【2】H. W. Richardson,Regional Growth Theory, London: Macmillan,1973.

城市规划法范文2

关键词:城市规划 土地规划 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第三,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第四,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第五,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第六,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二、 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这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将两个部门进行合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发展实际,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对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有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三、 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市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城市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市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基于以上的种种制度诟病,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一、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虽然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规划,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大背景下,二者却是统一的,土地的合理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大前提,城市的合理规划为土地的优化设定了格局。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士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2]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会刊,1998,(1):29-33.

城市规划法范文3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建设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局领导一班人团结和带领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规划上求深度,测量上求精度,程序上抓规范,队伍抓素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开拓进取,务实求新,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主要工作(一)着力规划编制,强化规划指导作用我们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勤、细、精”,做到规划调查深入实际勤,解决规划细节细,体现规划思想精,以增强规划指导性、操作性为目的,把握规划编制的每个细节,认认真真做好每一项规划。一是完成了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多方做工作,几次到孝感、到省规划部门及政府,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批复,总规完成后,积极开展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完成了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行政文化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全面落实城区北扩东延的发展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以经济发展大局为重,编制了北桥科技工业园、*纺织工业园、新河工业园、城隍工业园、刘隔工业园等园区路网规划,同时还先后完成了湖北澳鑫、湖北光电有限公司、湖北思力克有限公司等40多项规划,面积5700余亩的工业玩目规划,使一大批工业厂房拔地而起,出现一派兴兴向荣的景象。三是注重老城区改造,编制老城区改造规划。先后完成了西门桥拆迁,交警大队综合楼、老政府大院、涵闸河整治、隆泉商业城等300余亩地段的拆迁建设改造规划,为老城区环境的改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完成*镇*、*村、*镇*石豆lj、刁东农场长兴铺、脉旺镇张台村、*镇*村、*镇*台等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五是致力改善城市面貌,注重建筑外观设计。从建筑风格上体现水乡园林特色,体现现代化城市风貌。完成勘察21项,大钻30个触探240个,总进尺2300米,产值20万,完成设计项目35项,6万平方米,产值80万。(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建成规划公众网站。按照《省

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面对资金、技术两大困难,千方百计寻找合作伙伴,最终和武汉理工大学网络学院联合,建立了*城市规划公众网站。网站紧紧围绕“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清理、实施、监督,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城乡规划廉政、勤政四大方面,采取三大措施提高网站品质。一是便民措施,不仅公开了办事程序,还公开了领导分工,局、股室、二级单位职能,实行承诺服务,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方便市民,真心实意构筑与市民互通平台,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护民措施,公开了我市总体规划,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我市实行的政策文件,还市民一个明白,让市民更多地了解我市城市规划、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市民规划意识,为市民提供一个维权的政策法规与技术平台。三是尊民措施,认真实行规划公示,让市民时刻掌握项目审批进度,审批结果和执行结果,尊重市民的知情权。集中公布重要地段,重要区域的城市景观设计,尊重市民的建议权,可以说我们的网站实现了与市民意愿、规划思想的互通。(三)稳步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开展项目检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建设项目实施是规划工作的落脚点,项目建设情况直接反映了规划效能的强弱,我们对已建和在建项目,实行严格细致地检查,检查它的“一书两证’’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它规划执行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规划规定要求。今年5月份共检查公私房建设项目27项,其中手续不完备2项,规划执法不到位1项,针对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有效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在广大市民中树立了良好的规划形象,进一步推动了规划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广大市民的自觉执行规划的意识,减少了因规划问题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规划在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得以进一步增强。健全制度,强化规划管理。一是把握勘前审查关,实行了项目办理专人负责制,图纸逐级审查制,错勘责任追究制,所有建设只要勘前发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都及时请示,不予许可,坚决杜绝有损公众利益的规划行为发生;二是把握批后管理,认认真真做好放线、验线、验收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实行管理责任制,建设项目管理档案制,实行有情服务,无情检查,对擅自扩大平面尺寸、移位、升高、更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建设的都将受到严肃查处,限期纠正,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目前在已验收的工

程项目中,违规率明显下降,群众反映良好。三是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各专业规划,,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可能引发相邻矛盾的建设都进行批前与批后公示,让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使规划更符合民意,规划方案经初审后,通过规划网站、建设项目现场,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以“一书两证”为重点,公开审批流程,我们以审批流程,“一书两证’’为重点,在规划网站上全部公开,让市民更为深刻地了解规划审批的过程,让市民在办理手续之前,就知道在规划审批过程中,每一步该怎么办,该要提交什么样的资料,不让市民走冤枉路办冤枉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切实实行“窗口进出,封闭运行,依法审查,责任明确,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在网站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公开了办事依据、程序,将行政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条件,,7承诺时间,实行阳光操作,公开了规划局信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完善了管理政策和技术规定。一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二是制定上报市政府审批出台了“*市城市规划管理补充规定”,详细的界定了城市地区范围,城区规划范围,城市规划控制范围,明确规定了选址程序,领取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许可程序,以及城市周边农房建设的办事程序,为有效发挥规划效能,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新出台的规划编制办法,严格按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规划编制,严格划分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的建设分类,对住宅、医院、学校、托幼等建设逐步实行了日照分析,保护建设单位的“阳光权’’,在技术规范方面,我们统一执行新的标准,把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严格控制建筑间距,最大限度维护公众利益。(四)强化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程序。一是组织规划宣传,大力宣传总规成果和规划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市城市规划管理补充规定》,宣传规划编制程序,宣传规划审批程序,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群众基础,构筑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坚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制度,对一些拟建项目选址申请不符合城市规划的不予审批。确需调整所选地址的,经专门论证后,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核发选址意见书,

切实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制,规划部门“一条龙’’管理。认真执行“一书两证’’规划审批制度,建设工程办证率达100%。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查用地许可是否规范,查建设许可是否规范,查擅改用地性质,查少批多建,共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0余起,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五)深入细致抓整训,提高工作效率成立了作风整训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安排和学习日程安排。开展主题为“转变作风,树形象,提高工作质量’’的大讨论,克服了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杜绝门难进、事难办,树立良好机关形象。1、着力制度建设,作风、效益并重。在学习上,完善了周六学习日制度,有针对性地从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现状,即办事效率不高、进取精神不强,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入手,狠抓作风建设。在服务上,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审批制、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完善了考勤制度、小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证》,建立有错必纠的服务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五不准,即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拖而不办、不准恶语相向、不准互相推诿、不准暗箱操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和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做到每一项目标都有工作落实。2、强化意识教育,工作、服务并举。坚持讲大局、讲纪律、讲服从,雷厉风行地开展建设局交办的工作,一是强化中心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市的一件大事,一件好事,我局从大局出发,安排骨干技术人员,积极投入新农村规划建设。目前,第一期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已完成8个村。二是强化基层意识。关注基层,关注市民,关注企业建设,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完善规划工作机制,在项目建设方面,做到接待办理热心,解答政策耐心,听取意见虚心

城市规划法范文4

一、充分认识严禁违法建设的重要性

(一)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严重扰乱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影响城市市容市貌,造成城市拆迁、建设成本的增加和土地、建设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城乡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危及居民的安全,损害广大城区居民的社会公共利益。严禁违法建设行为是维护城市总体规划、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促进“六城同创”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维护全市人民根本利益、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切实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居民自建住房的管理

(二)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具备合法的国有用地批准手续,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自用住宅,必须依照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城市居民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内容,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未经批准,严禁城市规划区内居民自建房屋行为。对已列入我市“城中村”改造计划的区域,严禁各类建设行为。

(四)未经批准,严禁将沿街住宅房屋建设或改造为商业经营性用房。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容貌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封堵。

(五)各居委会要切实加强本居辖区内的土地管理。不得将本居集体所有的土地或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居居民违规批划宅基地。对辖区内抢占土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所属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严格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工程建设

(六)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或新建、改建、扩建等其他工程建设的,均适用本意见。

(七)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上述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延期建设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顺延,但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未经批准同意,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相当于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2年未开工建设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九)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的意见进行审批。

(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确需变更的,须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要求,并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变更审批后应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市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十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关,会同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实施全程监控。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及竣工验收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其中竣工验收须通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对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正在查处的未结案件,相关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十二)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具有永久实用性的建筑,不得发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确实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征得土地所有者或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二年。临时项目使用期满,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拆除。

(十三)对于本意见实施前,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工程虽已竣工验收,但是对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未予处理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管理意见予以处理。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十四)城市居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工程建设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虽已取得上述许可手续,但不按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均依法认定为违法建设。

(十五)建立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内部协调运作机制。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批准的所有建设项目,应在审批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内容抄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建设项目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抄送市规划主管部门。

(十六)市国土资源管理、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城建工作巡查督导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于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十七)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购买、倒卖、租用集体土地建设房屋。一经发现,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八)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居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居民自建住房用地审核程序,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主动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工作。

(十九)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职能。在规划许可、放验线、规划变更、竣工验收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本意见相关条款之内容。同时,要积极协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二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土地监管职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本意见实施后,凡违规批划土地的,要责令退还土地,并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市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土地批准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改变土地用途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超批准容积率进行建设的,超出部分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可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补缴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否则,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二十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担负城市规划执法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省政府关于在滕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于当事人不认可违法建设事实或其他需要对违法建设的性质和程度进行认定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给予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于不能拆除的,依法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对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1、占用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控制范围土地的;

2、占用道路、广场、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进行建设的;

3、占压地下管道、管线设施进行建设的;

4、侵占城市防汛通道及消防通道进行建设的;

5、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6、建设地点不符合城市功能分区等重要布局的;

7、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而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8、对于市政府冻结有关区域建设的通告后,在冻结区域内进行的各种建设行为;

9、其他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

(二十二)市*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对国土资源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触犯刑法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实施。

(二十三)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和建设的审核、审批、查处等环节的检查监督。制止、纠正乱作为或不作为行为,查处行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对于不按本意见条款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四)市政府成立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指挥、部署、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国土资源管理、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四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五)领导小组要建立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违法建设案件,研究案情,决定处理意见,组织联合执法。

(二十六)建立城市规划执法、土地执法的治安保障机制。由市*机关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派驻治安中队(或治安办公室),实行双重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随时提供现场执法保障,对侮辱执法人员、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二十七)建立城市规划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部门要对有关执法部门给予资金倾斜,足额保障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所需的办公办案、执法装备等各项经费支出,保证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十八)建立违法建设新闻监督机制。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切实担负起新闻监督职责,对违法建设行为及其单位、个人予以曝光,对依法实施的违法建设活动给予及时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城市规划执法、支持城市规划执法的舆论氛围。

(二十九)市政府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上述有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造成较坏影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对措施有力、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城市规划法范文5

关键词:城市规划;可持续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二十一世纪是资源紧缺的世纪,我国能源消费也超过美国成为第一大资源消耗国。城市必将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如何协调发展的挑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如何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当前必须重视的问题。

人们通常把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称之为城市规划。

国内外经验证明,一个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首先取决于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并以之为依据,指导城市开发、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合理发展,首先必须通过科学地预测和规划,明确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发燕尾服格局,在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下,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城市的发展目标。随着城市社会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系统整体功能的复杂化,对城市规划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也更加突出。

2我国城市规划的现状及其思考

建国以后,我国的城市规划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在“一.五”其间,为满足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约有150个城市进行了初步规划,有些城市还编制了部分详细规划,一批城市按照规划初步形成了现代城市的框架,并对以后城市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1958年后,城市规划的发展出现了失误,到60年代初期,作出了暂时不搞城市规划的错误决策。期间,城市规划工作几乎停滞,导致一些城市发展失控,管理混乱,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1979年以来,城市规划工作重新受到重视,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1989年12月26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使城市规划走上了法制的轨道。特别是199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它是在总结了近年来城市规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两个战略”作出的重要决策。该文件充分肯定了城市规划用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各级政府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要求在城市发展上改变以往盲目扩大规模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走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集中统一管理的道路,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大多是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资料的的收集和研究社会经济状态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确定城市规划的目标根据目标分解为具体指标按照以上问题提出不同的规划方案研究不同方案的利弊确定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制定建设规划的管理。通常情况下,规划的重点在于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的规划和管理,城市规划的着眼点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在有关城市规划的法规中提出了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但在实际操作时由于缺乏必要的保证措施和有效的实施手段,往往忽略了资源和环境的问题,而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与此同时,在许多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诸如水资源紧张、能源短缺、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质量恶化、中心区人口过密、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滞后等现代城市通病,这些问题一方面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现实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城市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今后的长期发展埋下了不容忽视的隐患。如何寻求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发展道路,有效地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是未来城市规划工作中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由于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较短,与迅速变化的城市发展形势相比,现行城市规划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如:由于城市规划编制时目标不够完善,在分析确定城市发展目标时缺乏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导致了有些城市规划本身的先天不足,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由于体制的原因,城市规划的法制和管理还尚待完善,实施与规划还有相当距离,城市发展上难以改变以往的盲目扩大规模的外延式的发展模式等。有鉴于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探索与之相适应的

城市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以城市规划为首要环节,保证实现城市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可持续发展观点的启示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得到全球的共识。可持续发展是指经济、社会、人口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既满足当代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又不损害满足子孙后代生存发展对大气、淡水、海洋、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环境需求的能力。1994年我国政府率先制定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底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此后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中国21世纪议程》的基本思想和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强调要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我国人口众多,许多资源相对短缺,经济建设过程中面临着沉重的资源环境压力。由于我国大中城市人口密集,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任务繁重,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与西方国家相比更为突出,在城市规划中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尤为重要。

当前,可持续发展观念至少在如下几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1)如何确立与可持续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与规划方法体系;

(2)在规划环节怎样才能保证城市发展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3)如何体现“科教兴市”从总体上对城市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4)资源、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的客观约束,通过何种形式才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得到有效反映;

…….

显然,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将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工作更好地适应和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从而有助于实现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4可持续发展观念下城市规划的思路框架

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城市规划中除了包括常规的规划内容之外,还必须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预测在不同政策方案下,城市系统的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状况,在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力两个关键指标的约束下,制定城市的发展方案及相应的发展对策建议,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需要对城市规划的内涵进行必要的拓展,形成可持续发展观念下城市规划的新思路。

城市规划是一个反复迭代的过程,如果城市规划的初步方案突破了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及城市的资源供给力,则要求进行控制,据此在环境指标和资源指标下得出一个新的城市规划方案,再与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比较,直到满足为止。这种城市规划新思路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综合需要与可能,建立一个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城市系统;同时必须考虑城市环境承载力和城市资源供给力,将城市的资源环境消耗确定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

根据研究目标设立了两个决策作用点:城市交通环境承载力和城市资源供给力。城市环境承载力即城市环境对污染承载能力;城市资源供给力即城市的资源(包括土地、淡水、森林、能源等资源)对城市发展的供给能力。对于任何区域,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城市的资源利用和城市的环境污染都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将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

城市规划思路具有如下三个显著特点:

(1)规划内容已不局限于城市本身的发展,而是将与之关联的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诸多因素纳入规划过程,在保证上述因素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的前提下,寻求城市适宜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与发展方式;特别中规划的开始,就把城市的环境分析和城市的资源分析和城市发展的需求分析一并考虑,由此得出平衡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初步方案。

(2)整个规划的出发点不仅是以往的城市社会存在济发展与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关系,而特别强调了城市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这是可持续发展观念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要求。

(3)资源环境体系的基本承载是决策城市规划方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控制点,即规划方案中建议的城市规划不能突破城市的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需要说明的是,城市规划方案的确定并不是被动的接受承载力和供给力指标的约束。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环境污染的排放因子和经济发展的资源消耗特性会相应发生变化,导致环境承载力不断增大和资源供给力的加大,以及城市系统允许发展规模上限的扩大。可见,环境承载力和资源供给力指标的引入,保证了城市发展与资金源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总之,上述规划思路充分考虑到客观条件对城市发展的约束及科技进步对城市发展的能动作用,以之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将有助于从规划环节保证实现城市的内涵型、集约式发展以及“科教兴市”战略的贯彻实施。

城市规划法范文6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时代新名词,它适用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在城市城乡规划上,科学发展观仍是一把闪光的金钥匙。

以人为本是科学规划的核心

由于城市规划的综合性、政策性和前瞻性,城市规划常被称为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龙头”。陈刚认为,能否扭住规划这个“龙头”是有条件的,即一定要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我国城市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才能尽量避免西方城镇化过程中的弯路和曲折,有效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陈刚说:“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的内涵,是对土地和空间这些城市不可再生、极其稀缺资源的利用计划,其本质是对各方利益在土地和空间上的安排和谋划。”他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关系简单,社会利益单一,在利用规划手段调整各方利益关系时问题、矛盾不突出;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规划调整的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是当前城市规划理论急追需要解决的深层次和要害问题。

陈刚指出:城市规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作为决策者以怎样的价值观维护谁的利益的问题。他说:“北京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决策过程中,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最大程度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他举例介绍,在讨论轨道交通沿线规划时遇到的问题,是有价值的土地是留给商业开发,还是留给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选择是:将轨道交通周边的用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拆迁群众。

同样的例子还有许多。为保护农民和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商品房开发前,一律先建设好或在开发面积中留足安置房源给当地群众,决不能让这些人成为“三无人员”,北京城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基本建成后,对于离城市最近的这些宝贵绿色空间该如何利用?在北京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目前,北京已建成15处、总面积达1.08万亩的郊野公园,陆续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市民休憩、健身之用。

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同样在奥运场馆规划建设中得以体现。按照规划,先后有6个体育场馆设在了大学内,奥运会后可以继续充分发挥作用;五棵松体育中心未来将成为西部地区群众健身休闲的最佳选择;面积近7平方公里的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则将在奥运会后向公众免费开放……陈刚说:“城市规划要做维护社会公平的守卫者,要做城市长远利益的维护者。”按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的规划价值观要求,城市规划要由关注“物”向关注“人”转变;由关注少数人向关注大多数人特别是弱势人群转变;由只关注当代人向尊重前人、照顾后人转变。这是近年来北京市坚持以人为本,对城市规划价值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的重塑,也是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

与时俱进是科学规划的精髓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早在2004年,北京市就启动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形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受到全社会的高度评价。作为这一轮城市规划修编的具体负责人和见证者,陈刚有着更加深刻的体会。他认为,这轮规划编制最突出的特点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维护城市发展长远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要求,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科学规划要与时俱进这一精髓。

在过去,规划编制完全是政府一家的事情,政府部门包揽一切,成为规划工作几十年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而在北京2004~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20字的工作方针与过去截然不同,政府显然从包揽者变为组织者。陈刚把这个转变概括为“从政府包揽到政府组织、多方参与,从闭门研究到开门规划,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三个转变。在这个理念指导下,先后有200多位专家、30多个部门参与北京规划修编,几十万名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充分反映了群众的要求,保证了新一轮规划的科学性。

陈刚认为,政府角色的变化体现的是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那么,在这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将北京从“经济中心”定位于“宜居城市”,城市规模从“贪大”到“求优”,城市空间格局从“摊大饼”到轴向、“多中心”,资源环境管理从注重“填空”到关注“留白”,从“大拆大建”到“有机更新”,从重视“大”建设到更加重视“小”社区,在给人深刻印象的同时,则更加鲜明地表明北京城市规划工作的时代特征:经济社会陕速发展、日益融入全球化的、既古老又现代的新北京。“新北京”是一个目标,也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革命。新的北京总体规划的制定实施,表明“新北京”建设已步入快车道。新北京需要有新理念,城市规划要更加突出全面协调可持续,更加突出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民生。陈刚表示,在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近年来北京城市规划工作也在不断改进中得以完善。比如,2006年修订颁布的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将涉及到居民基本生活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金融、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八类配套设施纳入规划控制范围;为了体现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将养老设施指标从5万人/处调整为3万人/处,并增设老年活动场站、托老所等设施,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千人指标和文化体育设施千人指标;2007年,投入20亿元,启动旧城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修缮工程,重点解决居民取暖、如厕、上下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和安全隐患问题,既改善了环境,也就地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群众普遍受益。

公众参与是科学规划的保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有关专家积极倡导建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机制。近年来,一些城市推行的城市规划公示与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谈到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陈刚认为,城市规划既是公共政策,也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就其本质而言,城市规划的制定、决策和实施,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离开公众的参加、支持和监督。“公众参与规划,是科学规划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