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信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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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信条范文1

弗兰克曾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他破了产,当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三十年的艰苦生活终于还清所有债务,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完成了他的责任,而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责任是颗渺小的种子,一旦把它播种在你的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生根、发芽。要不了多久,它会成为小树苗,最后成为参天大树。经过努力,它会开花,点缀你的人生,最后结果,这是对你尽责任的回报。

当你抛弃它,它就始终只是一颗种子;当你在尽责任中放弃了它,那它就会死亡,甚至给你的人生抹上一丝阴霾;如果你在它含苞绽放时,用骄傲拔掉了它,你就会在别人得到果实后而后悔,想要重新尽责任却没时间了,更没有机会了。只有你坚持尽到这些责任,努力呵护它们,你的人生才会丰富多彩。

阻碍你前进步伐的不是那高山流水,而是你鞋底里的一粒沙。在生活中,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这都算不上什么,最可怕的是,你没有了责任心,这就在鞋底里添了一粒沙,你又如何在人生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坦荡呢。有了责任心,你就想像在黑暗中举起了探索的火把,就是在你饥饿难耐的时候的一块面包,就是炎热夏天里的阵阵凉风,它让你拥有无穷的力量、信心与意志,让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更加执着,那你就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指导着无数仁人志士,成为他们一生的信条。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是国家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是时代的需要。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无可推卸的责任。也许,作为学生的我们的责任尚不是历史、也不是时代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在家人的笑脸上,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在无边的学海里。但我们明白责任,完成着责任。

人生信条范文2

[关键词] 体质指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出生体重;母婴预后

[中图分类号] R714.24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16-0008-02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膳食结构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人群中肥胖者明显增加,特别是孕期妇女。为探讨孕妇孕前体质指数、孕期增重与妊高征及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笔者监测623例足月单胎初产妇孕前的身高、体重和孕期体重增加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3月~2011年8月我院门诊和社区辖管收治的623例足月单胎初产妇为研究对象,孕妇年龄20~35岁,平均(24.3±5.6)岁;孕龄37~44+6周,平均(38.9±1.2)周。研究对象均排除有糖尿病、高血压病等内科疾病病史者。

1.2 调查方法及调查问卷

根据《围产保健手册》记录孕妇一般情况和孕前身高、体重、血压;孕期定期测量体重、身高、血压,并详细记录孕中、晚期及分娩时的妊娠并发症(妊高征)、新生儿体重等情况,并详细询问产妇及其家属,调查问卷当场收回。调查问卷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②孕中、晚期有无妊娠并发症;③分娩时有无并发症;④新生儿情况;⑤孕期及分娩时有无其他特殊情况补充。

以体质指数(BMI)为标准将623例孕妇分为3组(BMI=体重kg/身高m2):孕前和孕早期(12周内)BMI在18.9~24.9为正常体重组;BMI≥25者为肥胖组;BMI<18.9者为低体重组。其中按照孕期体重增加多少分为3组:孕期体重增加>14.9 kg为A组;9.0~14.9 kg为B组;<9.0 kg为C组。巨大儿为出生体重>4 000 g的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儿为出生体重≤2 500 g的新生儿[1]。孕期增重=产前体重-孕前体重。妊高征分类及分度按照乐杰等主编《妇产科学》为诊断标准[2]。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包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方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孕前BMI与妊高征、巨大儿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关系

623例足月单胎初产妇孕早期体重情况:肥胖组135例,占21.7%;正常体重组436例,占70.0%;低体重组52例,占8.3%。肥胖组的妊高征发生率显著高于正常体重组和低体重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25.35、21.38,P < 0.05);肥胖组的巨大儿发生率显著高于正常体重组和低体重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12.01、15.45,P < 0.05);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低体重组孕妇显著高于正常体重组和肥胖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28.35、38.35,P < 0.05)。见表1。

表1 孕前BMI与妊高征、巨大儿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关系[n(%)]

注:与正常体重组、低体重组比较,P < 0.05,P < 0.05;与正常体重组、肥胖组比较,P < 0.05

2.2 孕妇孕期体重增加情况

623例孕妇平均孕期体重增加(12.95±3.67) kg,其中肥胖组平均孕期体重增加较正常体重组、低体重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 = 19.86,P < 0.05)。见表2。

表2 623例孕妇平均孕期体重增加情况(x±s)

2.3 孕期体重增加与妊高征、巨大儿及低出生体重儿的关系

按孕妇整个孕期体重增加多少将研究对象分为3组:A组71例(11.4%),B组382例(61.3%),C组170例(27.3%)。C组妊高征的发生率显著高于A、B组(χ2=19.21、9.62,P < 0.05);C组巨大儿的发生率明显高于A、B组(χ2=16.71、7.30,P < 0.05);A组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显著高于B、C组(χ2=18.54、21.85,P < 0.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3 讨论

3.1 监测孕妇体质指数的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膳食结构的改变,孕期营养容易不均衡,且运动量的减少使热量摄入和消耗失衡,孕期体重增加过多者明显增多。孕前体质指数及孕期增重是妊娠结局的重要影响因素[1],本研究探讨其与妊高征及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为降低高危妊娠、巨大儿发生率及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提供依据。过去孕期保健多注重体重增长的绝对值,缺点是不能消除身高差异对体重的影响[3,4]。目前使用孕期体质指数来评价孕期增重情况,体质指数涉及身高和体重两方面,使不同身高孕妇的体重增加有相对统一的标准。

3.2 孕前BMI对妊高征和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影响

本研究结果显示,肥胖组孕妇妊高征和巨大儿发生率均显著高于正常体重组和低体重组;低体重组孕妇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显著高于正常体重组和肥胖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因此,建议孕前BMI≥25的肥胖妇女妊娠后应加强膳食营养指导,合理饮食并适当活动,以控制体重;而孕前BMI<18.9的低体重妇女应适当增加营养,注意营养的均衡摄入。

3.3 孕期体重增加对妊高征和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影响

本研究结果显示,孕期体重增加过多(>14.9 kg),则妊高征和巨大儿的发生率显著升高,这可能与脂肪过度积累导致孕妇内分泌代谢失调及胰岛素抵抗等因素有关[5,6]。孕期体重增加过多或过快,过多脂肪也会在胎儿体内堆积,导致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升高。如果孕早期营养不足,体重增加过少或过缓(< 9.0 kg),则会导致胎儿发育异常,低体重儿出生[7]。母体的营养状况对孕妇本身和胎儿的生长发育都有作用。因此,要重视孕前BMI和孕期体重增加情况的监测,注重孕期保健,指导孕妇合理饮食、均衡营养,减少妊高征、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的发生率,实现优生优育。

[参考文献]

[1] 曹泽毅. 中华妇产科学[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317.

[2] 乐杰. 妇产科学[M]. 第4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113-116.

[3] 朱凤君. 母亲孕前体重指数和孕期增重对母婴预后的影响[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0,24(4):42-43.

[4] 张绍强,廖瑞容,张玲,等. 孕前体质指数及孕期增重与妊高征和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J]. 现代预防医学,2006,33(9):1534-1536.

[5] 李静然,冯宁. 孕前体重指数和孕期增重对母婴预后的影响[J].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14):1901-1902.

[6] 尹玉竹,谌小卫,李小毛,等. 孕前体重、孕期增重与妊高征及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J]. 第一军医大学学报,2005,25(2):226-228.

人生信条范文3

【关键词】 大学生;高校心理咨询;认知

【作者简介】叶慧文(1971—),女,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助教,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江西南昌 330013)

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成效,除了受咨询机构和咨询师的因素影响之外,还受学生本身对心理咨询认知水平的影响,原因就在于心理咨询需要来访者的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作为社会中比较特殊的群体,大学生对于心理咨询的理解应当有独到之处。因此,充分把握咨询对象(直接的和潜在的)的心理行为特点,尤其是把握咨询对象对心理咨询的态度和行为趋向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也是构建我国高校心理咨询新模式的重要基础。

一、调查的对象和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

从南昌市的大学中随机抽取了4所大学的大学生共491人进行调查。在选择时尽可能注意到不同院校和文理科学生的比例。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共收回有效问卷453份,占全体被试的92.3% 。被试年龄在17~25岁之间,其中男生271人, 占59.8%;女生182人, 占40.2%。文科学生196人,占43.3%;理工类学生257人,占56.7%。

(二)调查方法

自编《心理咨询认知调查表》,用SPSS for windows 10.0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卡方检验。

二、调查结果

(一)大学生对心理咨询内容的看法(调查结果见表1)

卡方检验显示,在“人际矛盾”(X2=14.760,P=.000)和“重大的生活变故”(X2=8.979,P=.003)两个选项上文、理科表现出的专业差别显著。

(二)大学生对寻求心理帮助的态度(调查结果见表2)

对于“别人会怎样看待你去看心理门诊?”的回答,文科生比理科生更倾向于“认为可能心理不正常”(X2=4.266,P=.030);理科生则比文科生更多地选择了“和从前一样对待”(X2=6.141,P=.013)。

当发现他人去看心理门诊时,文科生选择“认为可能心理不正常”的比率要高于理科生(X2=5.550,P=.018)。

对于亲友去看心理门诊的态度,女生比男生(X2=7.008,P=.008)、文科生比理科生(X2=8.143,P=.004)选择“认为可能心理不正常”的比率更高。

对于“如果你发现周围有人可能出现了心理问题,你会怎么办?芽” 回答较多的是:“自己给他提出改变现状的建议”(68.0%)、“开导他”(67、8%)、“建议他去看心理门诊”(56.5%)。文科生更倾向于这三个选项的选择。这三个选项X2检验的结果依次是:X2=6.107,P=.013;X2=5.137,P=.023;X2=7.416,P=.006。表现出显著的专业差异。

当有心理方面的问题出现时,大学生寻找解决的方法首先是自我调节(84.5%),其次找朋友倾诉(72.2%),再次是去看心理门诊(40.8%)。女生比男生更愿意在“找朋友倾诉”,二者差异显著(X2=11.164,P=.001)。

(三)大学生对心理咨询的理解(调查结果见表3、4)

调查表明,女生比男生更愿意尝试自己去处理心理问题(X2=6.238,P=.013),也较男生更多地选择“书籍”作为了解心理咨询的渠道,存在性别差异(X2=5.409,P=.020)。

(四)大学生对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的要求

调查结果见表5。

调查显示,女生比男生更看重“积极乐观”这一品质(X2=10.05,P=.002),文科生比理科生选择该项的比率也更高(X2=6.962,P=.008)。

对于心理咨询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女生比男生更为强调“洞察力”这一能力(X2=11.339,P=.001),文科生更加期望心理咨询人员拥有较高的人际交往能力,在这一点是专业差异显著(X2=5.111,P=.024)。

大学生们认为,心理咨询员应有广博的知识面,甚至有15.9%的同学选择了该题的全部选项。女生比男生更注重咨询人员对“社会学”知识的了解(X2=6.773,P=.009),文科生较理科生要求咨询人员有更多的“医学”知识背景(X2=7.135,P=.008)。

调查结果还显示,文科生比理科生更喜欢医生类型的心理咨询师(X2=7.263,P=.007)。

三、结果讨论

调查表明, 绝大部分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对他们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是认同的,评价也较为积极,但误区也不少。表现在:首先,不少同学依然把心理咨询的服务对象片面理解为心理异常的个体,因而产生出对求咨行为的畏惧心理,进而导致对心理咨询的认知和行为的不一致性。当心理问题出现时,大学生更愿意依靠自己或朋友去解决问题,选择咨询的比率不高。其次,对心理咨询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理解得不够深刻。很多同学认为心理咨询就是给人指点迷津,期望心理咨询人员能像医生一样,确诊开药,药到病除,由此导致对咨询效果的评价欠公正。第三,大学生对于心理咨询内容的了解不够全面,适应性和障碍性问题多,发展性问题少。第四,对心理咨询专业人员要求过高,求咨也不够及时,许多人总是要等到问题相当严重时才去进行心理咨询,而且急于求成。这些错误观点的产生,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对心理健康尤其是心理咨询的知识的宣传、普及的力度不够。二是历史文化背景。针对上述原因,笔者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第一,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本土化研究,尽快建立起符合我们自身哲学观和价值观的心理咨询理论模式和技术方法。第二,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学知识讲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加速心理健康及心理咨询知识的宣传。第三,教给大学生一些心理调控方法,为其进行心理自我调适提供方便。第四,加快心理咨询专门机构的建设,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致力于发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尤其是要更多关注网络咨询。第五,开辟多种教育形式,如刊物、网络、广播、热线等,为同学提供大量的心理知识和心理咨询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钱铭怡,马悦.北京市大学生对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工作的认知【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2,(10).

【2】杨宏飞,刘佳.875名大学生对心理咨询的认知调查【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5,(9).

人生信条范文4

【论文摘要】采用由北师大修订的卡特尔(R.B.Cattel1)16因素人格测验量表对师范院校404名新生进行无记名问卷,目的是了解高师新生人格发展的状况与成因,为塑造师范生成熟、健全的人格提供依据。

人格是个体心理面貌的集中体现,决定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方式,对其心理健康状态、潜能开发、活动效率和社会适应状况都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高等师范院校的大学生,是今日之学生,明日之教师,他们人格健康的状况不仅直接影响他们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的质量,而且也关系到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解高等师范学校新生的人格发展水平和成因,为塑造师范生成熟、健康的人格提供依据,笔者对高师新生进行了16PF人格特征的问卷调查与分析。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2006年9月20日至30日,从安阳师范学院的数学系、物理系、计算机科学系、中文系、外语系、历史系、政法系随机抽取450名高师新生为调查对象,收回有效问卷404份,其中,男生165人,女生239人;329人来自农村,75人来自城市。年龄从17 - 21岁,平均年龄为18. 7岁。为保证测试的有效性,本次测试由专业心理学教师主测,采用了统-的指导语。

2.研究方法

(1)使用北师大修订的卡特尔(R. B. Cattell) 16因素人格测验量表。该量表由187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采用陈述句形式,有三种答案可供选择:A“是”,计2分;C“不是”,计0分;B是“介于A与C之间”,计1分。测验结果出来后,将16项因素上的得分全部转化为满分为10的标准分数,1-4分者为低分特征,7-10者为高分特征。

(2)社会人口学资料赋值方式:性别:男生为1,女生为2;文理科:文科为1,理科为2;城乡:城市为1,农村为2;独生子女:非独生为1,独生为2;父、母亲学历:文盲为1,小学为2,初中为3,高中为4,大专院校为5

(3)采用王建中心理测验与统计软件对有效问卷进行处理,主要是把16项因素的原始得分转化为10分位的标准得分,采用SPSS11. 5软件进行F检验和相关、回归分析。

二、结果

1.高师新生的16PF总体状况

在404名高师新生中,16项人格因素得分转化为标准分数后,标准化得分全部介于4-7之间。

2.高师新生人格特征标准得分的性别与学科比较

(1)由表1可见,高师男女新生在乐群、恃强、兴奋、敢为、怀疑、实验、自律因素上,经方差分析,有显著性差异。

(2)由表1可见,文理科新生在乐群、聪慧、稳定、有恒、敢为、敏感、世故、忧虑、实验、自律因素上,经方差分析,有显著性差异。

表1不同性别与学科的高师新生人格特征标准均分比较

3.高师新生的人格特征与社会人口学特征相关( Pearson)分析

人格因素得分与社会人口学特征相关有统计学意义的有:文理科与乐群、聪慧、稳定、有恒、敢为、实验、自律呈显著性正相关(r=0. 110-0.210),与敏感、优虑呈显著性负相关(r=-0. 157-0. 288 ) ;男女性别与乐群、恃强、兴奋、敢为、怀疑.、自律呈显著性负相关(r=-0. 016-0. 176);父亲学历与乐群、敏感、幻想呈显著性正相关(r=0. 104-0. 167 );母亲学历与聪慧、幻想、敏感呈显著性正相关(r=0. 110~0. 222 );生活所在地(城乡)与敏感、聪慧、怀疑呈显著性负相关(r=-0. 102――0. 149 ),与稳定、自律呈显著性正相关(r = 0. 127-0. 140);是否独生子女与稳定、兴奋、敢为、幻想呈显著性正相关(r=0. 098-0. 174),与紧张、优虑呈显著性负相关(r =.-0. 117-0. 212 ) a 4.高师新生人格因素与社会人口学特征回归分析

以人口学特征为自变量,以人格因素得分为因变量,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在0. 05水平上,进人模型的变量(剔除在0. 1水平上的变量)。具体如下:“乐群”与“性别”和“父亲学历’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59, 0. 150;“聪慧”与“文理科”和“城乡”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57,-0.131; "稳定”与“文理”、“城乡”和“独生与否”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89, 0. 251, 0. 252;“恃强”与“性别”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 127;“兴奋”与“性别”和“城乡”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12, 0. 129;“有恒”与“文理”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 196;“敢为”与“性别”、“文理”和“独生与否”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21, 0. 210, 0. 171;“敏感”与“文理”、“城乡”和“母亲学历”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288,0. 102, 0. 217;“怀疑”与“性别”、“城乡”和“独生与否”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64,-0. 151,-0. 104;“幻想”与“父亲学历”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 166;“优虑”与“文理”和“独生与否”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57,-0. 253 ;“实验”与“文理”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 154;“自律”与“文理”、“城乡”和“独生与否”的标准回归系数分别为0. 162, 0. 139,0. 112;“紧张”与“独生与否”的标准回归系数为-0. 170。

三、讨论

本调查发现,师范院校新生的人格各项标准均分介于4—7之间,说明高师新生的人格发展处于中等范围,没有人格障碍现象。

高师新生人格发展文理学科之间存在着显著性差异,在水平0. 05上进人回归方程的因素有:聪慧、稳定、有恒、敢为、敏感、优虑、实验、自律八项因素。究其原因,可能与文理科教学模式所造成的学生思维模式的差异有关,理科学生形成以抽象思维为主的思维模式,解决问题和行为方式偏重于理性,他们比文科学生聪慧、沉稳、有恒心、敢为、独立、严谨;文科学生形成以形象思维为主的思维模式,解决问题和行为方式偏重于感性,他们比理科学生敏感、狂放;也可能与文理科学生自身素质有关,有研究表明,大学生人格特征与事件相关电位P300有密切关系,这提示我们人格与认识过程可能有着共同的生理基础,两者可能存在着互动的关系。

高师新生人格发展男女生之间的差异也很大,本调查发现,男生乐群、恃强、兴奋、敢为、怀疑、实验、自律七项因素均分高于女生,且有显著性差别,在0. 05水平上乐群、恃强、兴奋、敢为、怀疑五项因素进人回归方程。与邱开金的师范生人格调查有很大差异。邱开金调查发现,在师范-年级学生中,女生在乐群、稳定、恃强、怀疑、幻想、自律六项因素上高于男生‘4J。这说明民族传统文化对人格发展具有巨大影响,云南某些少数民族传统上是以女性为生活支柱的;中原是-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男性在家、国、天下中承载着责任与使命。这-文化传统可能还影响着当代的性别角色教育。

人格的生理基础是先天遗传素质与后天环境教育的合金,影响高师新生人格的形成因素十分复杂,经与社会人口学特征的相关分析及回归分析发现,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除了文理学科、男女性别因素之外,城乡因素、独生子女与否、父母亲的学历,也影响着高师新生人格的形成。父亲学历与乐群、敏感、幻想呈显著性正相关(即父亲的学历越高,高师新生越乐观外向、情感丰富、富于幻想),在0.05水平上,乐群和幻想进人回归方程;母亲学历与聪慧、敏感呈显著性正相关(即母亲的学历越高,他们越有才华、情感丰富、敏感冲动),在0.05水平上进人回归方程;生活所在地与聪慧、敏感、怀疑呈显著性负相关,与稳定、自律呈显著性正相关(即城市出身的高师新生比农村的学生聪慧、敏感、怀疑因素得分高,没有农村出生的学生稳定性、自律性强),在0.05水平上进人回归方程;是否独生子女与稳定、兴奋、敢为、幻想呈显著性正相关,与优虑、紧张呈显著性负相关(即非独生子女稳定、兴奋、敢为因素得分比独生子女高,优虑、紧张因素得分比独生子女低),在0.5水平上进人回归方程。这些因素对高师新生人格的影响可能体现在父母对孩子的态度、教育方式、方法以及文化背景与社会生活条件上。

人生信条范文5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对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予以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副科级以上负责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村设若干育龄妇女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对村育龄妇女小组长给予适当报酬。

第五条《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岗位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生育调节

第六条《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军人所在部队或者民政行政部门发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为准;相当于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残疾军人残疾等级具体评定标准执行。具体鉴定办法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人事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应当是渔民且女方为农村居民。

第八条山区、坝上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应当为农村居民。

平原、丘陵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应当为农村居民。

第九条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夫妻双方和女方父母为农村居民;

(二)男方落户并生活在女方家庭;

(三)对女方长辈承担赡养义务。

两个以上男子到同一多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只能有其中一对夫妻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已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后,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第十一条将所生子女送养给外国人并且该子女已依法取得外国国籍的,送养人不得以此为理由申请再生育。该子女不计算为送养人的子女数。

第十二条《条例》规定的申请再生育的农村居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村居民户口20xx年以上;

(二)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十三条育龄夫妻依法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后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改为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时,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并出具证明确已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且不符合城镇居民再生育条件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予以收回。

属于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按农村居民生育政策申请再生育;自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之日起24个月内没有怀孕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予以收回,不再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

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户籍管理机构应当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女方怀孕3个月以上因意外终止妊娠的,应当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就诊者出具终止妊娠原因的诊断证明。

无前款规定机构出具终止妊娠原因诊断证明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施行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后子女死亡且又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条件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以到指定的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其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列支。

第三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公民实行晚婚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奖励婚假。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条例》规定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按奖励假天数支付本人工资报酬。

属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

(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第二十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

(一)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

(四)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

第二十一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除享受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二)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有其他需要延长节育假期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两名以上医师确定。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双方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第二十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除独生子女父母奖金以外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但子女已满18周岁的;

(二)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的。

第二十四条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除外)的,不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第二十五条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后,其独生子女死亡并经批准又生育一个子女的,重新享受其奖励。

第二十六条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再婚前的双方或者丧偶一方可以分别享受原奖励,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原奖励。

第二十七条已经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又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二)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

已经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又违反《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或者违法收养子女的,按《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奖励、补助费的来源:

(一)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支付;

(二)属于企业职工的,由企业支付;

(三)一方属于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另一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一方单位支付;

(四)双方均属于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

(五)双方均属于农村居民的,由所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确有困难不足支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有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权利。

第三十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

(一)发放避孕药具;

(二)孕情、环情检查;

(三)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终止妊娠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除外);

(五)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或者恢复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的诊治除外)。

第三十一条向农村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依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卫生、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向城镇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除避孕药具外,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按以下途径解决:

(一)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由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二)未参加上述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地方财政负担。

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提前生育年度不足1年的,每提前1个月对生育双方分别按125元征收。

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后,又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送他人收养的子女,应当计算为其生育子女总数。

再婚夫妻不符合《条例》规定而生育的,其生育子女总数按多子女一方累计计算。

第三十五条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不得因夫妻离婚或者将子女送他人收养为由,而免征其社会抚养费和免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法为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包括以下情况:

(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未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二)未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的;

(三)属于个体医疗机构的。

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代收代缴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社会抚养费缴入指定的金融机构。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办理。

经批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社会抚养费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3年内分期缴清,但第一年缴纳的数额不得低于总额的50%。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可以由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式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免费发放。

第四十一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6日公布的《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发展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

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 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 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 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 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人生信条范文6

责任心(responsibility)是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内化社会公认的规范,逐渐形成责任意识,产生相应内心体验,表现出某种态度,然后外显为责任行为,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个体的责任心。

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且社会对中职毕业生又有大量需求。尽管如此,中等职业学校目前仍没有得到整个社会大环境的肯定和认同,进入中职学校学习通常是一些学生的无奈选择,中职学校成为一些家长眼中“最佳”的未成年人“托管”场所。而中职学校为完成招生任务一再降低入学门槛,生源素质不太理想,一些中职学生的行为不尽如人意,缺乏责任心。同时社会上的缺乏社会公德、缺乏职业道德等不良因素也在侵蚀着青少年学生纯洁的心灵。我国独生子女的比重逐年增加,受到父母过分保护溺爱等因素的负面影响,学生责任意识的淡化现象日益突出。

缺乏责任心对学生的个人发展、今后的工作以及对社会都有很大潜在的危害。例如某职校学生把请“霸王假”的习惯带到实习和工作中,没有意识到请假也是一种责任,以致公司不能及时安排人手顶岗,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可见,用人单位所需要的不仅是有技能的人才,更需要有责任心的企业员工。

中职学生正值青春发育期,身心处在急剧地变化、发展和逐渐成熟阶段。这一时期也是中职学生各种价值观逐渐确立和稳定的关键阶段。中职学生这一时期形成的责任心水平对自身个性人格的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的作用。了解中职学生的责任心发展现状和特点,有利于中职学生的心理朝正确的方向发展。为切实解决中等职业教育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本研究试图对中职学生责任心现状、产生原因进行探究,从而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南宁一职校、南宁三职校、南宁六职校、南宁民族中专的三个年级学生做被试。其中南宁一职校和南宁六职校是国家重点职业学校。本研究共发放问卷1137份,回收有效问卷1042份,有效率为91.6%。有效问卷中一年级267人,二年级474人,三年级301人。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谭小宏2004年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学生责任心问卷的编制》中的中学生责任心问卷作为研究工具。该问卷兼顾城市中学和乡镇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内部一致性系数和分半信度系数绝大多数在0.51以上,重测信度系数在0.518~0.843之间。通过对问卷的内容效度、构念效度、效标效度的考察,可以认为该问卷具有良好的效度,可以作为评价中学生责任心的适宜工具。[1]

该调查问卷把责任心看作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心理结构。按其抽象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总体、一般、特殊责任心,其中一般责任心又可区分为任务、过失责任心两种类型。特殊责任心包括学业、家庭、他人、集体、社会责任心,并同样反映出任务、过失责任心两个方面。

(三)研究过程

本测验采用团体方式,分别以班级为单位施测,测试过程为15~20分钟。

(四)统计处理

将测验原始数据输入计算机,用SPSS1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数据进行分析,本研究从学生总体情况及性别、年级、家庭结构、是否独生子女、是否学生干部、生源地等方面得出了以下调查结果(数据表格省略)。

1.中职学生责任心总体情况较好。

2.中职女生在所有维度上责任心水平显著高于男生。

3.中职二年级学生的责任心在总体情况上低于中职一、三年级水平。

4.中职学生干部在所有维度上责任心水平显著高于非学生干部。

5.双亲家庭学生的家庭义务责任心和家庭责任心水平显著高于单亲家庭学生。

6.中职非独生子女学生在所有维度上责任心水平显著高于独生子女学生。

7.除一般任务责任心外,来自乡村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责任心水平都要显著高于来自城镇的学生。

四、结果产生原因分析

(一)中职学生责任心总体情况较好

从调查结果看中职学生责任心的总体状况,责任心总均分为3.88,而各维度的平均分在3.13到4.46之间。与其他研究者的结果相比较,在谭小宏2004年的调查研究中,中学生责任心状况在各个维度上除他人过失责任心的平均分为2.7478较低外,其他维度的平均分在3.5148到4.3588之间。[2]本研究结果中,中职生责任心得分稍高一些。分析其原因,可能是样本差异所致。谭小宏的研究样本涉及三个城市同时兼顾城市中学和乡镇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含有初中三个年级和高中三个年级,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仅是中等职业学校的三个年级。

另外,从本研究的样本构成来分析中职学生责任心得分偏高的原因。在调查结果中女生、非独生、乡村学生的责任心相对较强,而本研究调查样本中女生人数比例比男生多12.10%,非独生子女学生人数比例比独生子女多53.90%,来自乡村的学生人数比例比来自城镇的学生多38.04%,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导致总体样本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得分情况偏高,从而表现出中职学生责任心总体情况相对乐观。

(二)不同性别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存在显著差异

中职女生的责任心水平比男生要高。社会文化对女性的性别角色要求,以及家长、学校等对女生的教育要求,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着女生责任心水平。“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社会文化两性定位要求女性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而这种观念一直延续至今,这也是女性家庭责任心较强的原因之一。农村家长受封建观念“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影响,致使女生辍学现象较男生普遍,女生会更珍惜学习的机会,故女生学业责任心水平显著高于男生。

另外,从男生和女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的女生生理和心理发展都早于男生,在对责任心的认识方面也先于男生成熟,因此女生能较早地意识到自己担负的责任。同时,女生的情感较细腻,做事也较男生细心,因而在完成任务时这种认真仔细也促使女生表现出其责任心水平比男生要高。

(三)不同年级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存在显著差异

总体上,中职学生责任心水平在年级上大致呈两端高中间低的发展状态。中职学生责任心发展在二年级时普遍处于最低水平,而在一年级和三年级时责任心水平较高,在好几个维度上二年级与三年级呈现出显著差异。

探究其原因,可能是中职一年级学生大多是中考的失败者或是由于其他原因被迫选择职业学校的,在经历无数次失败后,新学校新环境给他们带来了新开始新期盼,大部分学生努力以“好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一部分学生在没有完全熟悉新环境时也未敢过于“调皮”,尽量收敛自己的不良言行,因而一年级学生总体显得自控能力较好,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也较为认真负责,责任心表现较好。

而中职二年级一部分学生经过努力成为“好学生”愿望最终破灭,与此同时一部分极力掩盖自己不良习惯的学生在熟悉学校管理后开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因此,在这一既没新鲜感又没就业压力的稳定阶段,中职二年级学生学习和做事相对不太积极,有些学生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相对而言责任心水平降低了。

中职三年级学生即将外出实习并就业,学校、教师和家长都在有意无意地对学生进行责任意识教育。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阅历的加深,一些学生在进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后能深深地体会到责任心对工作、企业的重要性。一些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后能深刻意识到随意地请假和迟到会影响自身待遇方面的利益。因此,有社会实践经验教训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的责任心比二年级学生要强。

(四)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存在显著差异

通常学生干部的言行不仅影响周围的学生,还会受到其他学生的评论。因此,能当上学生干部的学生通常是被全班认可的学生,被评选为学生干部首先具备的一个条件就是责任心强。学生干部的责任心通常比其他学生强。同时,他们一旦被冠以“学生干部”之名,便意味着为同学服务,因而学生干部会比其他学生担负了更多的责任,他们常常会有意或无意地被要求起模范带头作用,从而表现出对学校和班级的活动比其他学生更积极,更关心班集体和其他同学。在这些责任中也包括了教师要求学生干部承担的与其职责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学生干部就更强化了自己的责任意识。可以说,责任心强的学生才能被选上当学生干部,而担任学生干部能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两者是相互作用的。

(五)不同家庭结构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存在显著差异

双亲家庭学生的家庭义务责任心和家庭责任心水平高于单亲家庭学生。家庭不完整、不和谐,孩子的情绪易受到波动,学习成绩自然也越发不理想。而当家长连他们大人之间的事都无法处理时,就更无法安下心来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同时,本研究调查结果显示单亲家庭学生的家庭责任心相对较弱。在一个家庭中拥有父母双亲本是最完美的组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孩子的教育才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如果缺少父母任何一方,家庭教育就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欠缺。一些父母在家庭中缺乏爱心和责任心而导致离婚,可能会使孩子对家庭产生不信任、怀疑或失望,从而影响了孩子对家庭的态度,也削弱了孩子对家庭的责任心。从本研究的数据显示,单亲家庭学生在其他责任心维度与双亲家庭学生并无明显差别,但恰恰正是在家庭义务责任心、家庭责任心两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单亲家庭的学生在这两个方面的责任心水平显著低于双亲家庭的学生。可见,完整和睦的家庭对孩子的成长及责任心的形成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

(六)是否独生子女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存在显著差异

非独生子女学生的责任心水平显著高于独生子女学生。思考其原因,可能是独生子女学生从小得到父母的宠爱,父母总是事事安排得非常妥当,从而造成独生子女学生缺乏独立性,产生事事依赖的思想,更不去考虑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上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久而久之,便导致了孩子责任心意识淡化。相对而言,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中,父母因精力有限不可能对每个子女关注得非常到位,更多的时候是让孩子们自己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因而非独生子女的独立性较强,自己能意识到应该怎样做,这样做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因此,非独生子女中职学生的责任心要比独生子女中职学生强。

(七)不同生源地的中职学生责任心存在显著差异

虽然笔者的调查样本仅限于南宁市四所中职学校,但近几年国家的招生政策倾向于农村,因此城市里的中职学校有不少是来自农村的学生。来自农村的学生的责任心显著强于来自城镇的学生。农村学生思想单纯,老实本分,更容易服从权威去完成任务。同时,农村学生家庭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相对比较低,他们在家时比城镇学生干更多的农活和家务,因此更能意识到对家庭应承担的责任,做事更自觉认真。即使是到了学校里,也能吃苦耐劳,做事时表现积极,责任心也更强。在城市里,人们把大门一关,楼上楼下的邻居都相见不相识。城镇学生在这样一个日渐冷漠的社会环境里,生活条件比较优越,较少替他人考虑,待人也较冷漠,缺乏家庭责任心和社会责任心。可见,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学生的责任心发展影响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