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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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从*年7月至*年底,用一年半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考评条件和分级

(一)申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2、已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并自评达标;

3、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参与违法经营或者为非法生产者提供便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或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

(二)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和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

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考评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

四、工作部门与职责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制定*市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规范》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全市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考评工作。

(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根据方案和实施计划,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培训教育;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提出初审意见,逐级上报至组织考评的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已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五、实施程序

(一)企业自评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自评小组,按照《规范》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二)申请考评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时,自评小组结合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和自评结果,应认真填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申请表》,向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考评申请,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自评分值汇总表;

5、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6、相关人员培训合格资质证明(复印件);

7、特种设备清单和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8、库房平面布置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9、事故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等其它相关资料;

10、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验收及结论性意见;

11、考核机构需要的其它材料。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组织考评的部门。

(三)实施考评

负责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组织成立有相关专家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规范》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考评计划,认真审核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以及实施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向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考评报告及相关附件(考评通知、考评计划、考评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

(四)批准与发证

对考评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由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考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定批复后,颁发相应的《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和标志牌。对考评不合格的,组织考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发出《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通知书》,企业经整改可重新提出申请。

(五)证后管理

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必须每年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不再具备相应安全标准化企业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的,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

六、实施计划

(一)宣传与准备阶段(*年7月~*年9月)

1.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成立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考评工作制度,组成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初审工作小组。并于*年9月2日前将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初审工作小组人员资料以及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3、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标准化初审工作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具体培训方案按省局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年6月)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规范》,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要依照《通知》和本方案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考评验收阶段(*年7月~*年12月)

按省局的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考评小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一级考评的审查和二级考评及检查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规范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等要求,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配合做好标准化工作考评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工作,按计划组织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评工作。同时,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2

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到年底前,全市冶金、机械、种子、小水电企业全面达标,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50%达到二级标准,50%达到三级标准;规模以下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20%达到三级标准,剩余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力争早日达标。省属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最低要达到二级标准,争取一级。

二、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进行,考评程序为:

一是企业自评。企业对照相应的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边查边改,形成自评报告。

二是组织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一级的,经省安监局初审同意后,由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一级企业评审机构组织评审;申请二级的,经市安监局初审同意后,由省安监局确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申请三级的,经县(区)安监局初审同意后,由市安监局确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各评审机构必须在3月内完成评审工作,出具评审报告。

三是审核批准。各级安监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三、评审机构

按照省安监局甘安监管二〔2012〕36号文件要求,确定省安科所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的评审机构,甘肃省建材工业协会配合安监部门参与全省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四、评定标准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已公布冶金企业、有色轻金属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建材行业水泥企业等7个行业23个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于已有评定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评审;对于没有评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组织评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关键的一年,对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完成三年安全达标任务将起到致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年度达标任务按期完成,还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考核的工作指标。各县(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积极推动,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进度目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工业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13年10底前,4个白酒生产企业、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实现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县经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经济股,由李高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总体要求,结合经商系统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考评验收和持续改进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制定印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相关企业要正确认识和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结合自身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编制创建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岗位职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基层宣教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企业负责人和自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各相关企业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有关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使各生产作业的多个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阶段:自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相关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向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定级。

第四阶段:考评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我局协同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省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对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形成考评报告,并根据考评分数授予相应的安全生产等级证书和牌匾。

第五阶段:持续改进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企业的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创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企业真正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必将进一步好转。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依据,在全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在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从现在起,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含往年已达标的)达到3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5%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3.2013年底前,全区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4.年至2013年期间,全区每年新增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

5.2015年底前,全区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等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原省级标准化达标和我区规范化企业创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以后逐步引向全国统一的考评等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18号)中明确,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分别由省、市安监局确定。

(二)考评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不含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国家暂无标准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考评程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84号)精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机构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3.媒体公告。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三级企业分别由省、市安监局或委托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5.证后管理。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达标等级;区安监部门、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其他区级部门加强对达标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后,各级各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做好每3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全面推动我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各镇乡(街道)、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以及区级牵头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本地、本系统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组织实施,区经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配合。

2.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贸易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3.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开展,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4.房屋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5.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6.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7.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和相关镇乡(街道)等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订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级有关部门实施方案,请于7月30日前报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二)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5年10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辖区内(本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报送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激励约束等工作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五年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竟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着眼于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起步早、工作成绩长期领跑全市乃至全省的先发优势以及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对扎实的有利条件,继续发扬“求实、敢为、争先”的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深入基层、企业,加强专题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企业达标质量。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5

[关键词]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应用

中图分类号:TU5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0-0112-01

1 标准化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质量安全标准化突出强调“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在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统一协调质量与安全、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将质量、安全、环境、健康作为一项整体的工作,拓展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工作范围,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最终实现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将标准化应用到质量安全管理中,其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有利于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能够将传统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避免或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如,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可以有效识别、评估危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预先控制危险源的滋生,从而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在质量安全管理中开展标准化建设,可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的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实施,能够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约束,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对质量安全事故的主动防范能力。

1.2 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需要对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划分不同的达标等级,针对各等级采取分类指导措施,强化分类监管。如,在完成达标考评后,对一级单位采取质量安全管理巩固措施;对二级单位采取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措施;对三级单位采取质量安全管理督促整改措施;对不达标单位采取限期整顿措施。通过分类管理与监督,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3 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在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及时淘汰老旧落后、安全隐患多的技术工艺,而且还要加强风险管控,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能力。随着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提升,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有利于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加社会对企业的认同和信任。

1.4 有利于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在以往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中一直存在着随意性强、整体性差、持续性不足的问题,而将标准化应用到质量安全管理领域,积极推行PDCA动态循环安全管理模式,能够促使企业和人员强化自我检查、约束、纠正和完善,通过持续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方法,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绩效。

2 标准化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对策

2.1 提高标准化管理的重视程度

标准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不断增强标准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到标准化管理在工作中的作用,也才能引导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开展工作。这里所指的引导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上:标准化机构的设置、政策的制定、人员的待遇、设施及经费的配置等等。为使标准能够深入人心,应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管理的宣传力度,借助各种方法和手段,提升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这对于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2.2 健全标准化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大量的实践表明,对管理流程进行优化改进是提升标准化质量安全管理执行力最为有效的途径,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对标准化质量安全管理体制进行健全,因为健全的体制是管理流程得以优化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使该体系的优势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充分发挥,可以促进不同性质及功能的质量安全标准间的融合,由此不但能够对质量安全管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还能为质量安全标准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仅如此,对质量安全标准的优化,可以使管理体制的功能得以有效改进,其在质量安全工作的作用也能得到持续、稳定地发挥,这样能够产生出良好的系统效应,有助于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3 建立质量安全标准化系统

企业要结合自身生产情况,按照PDCA循环原理建立起安全标准化系统,明确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措施,并做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从而确保企业各项生产活动均能够达到安全标准。同时,企业还要投入大量资金完成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加强防护设施建设,配备齐全的监测设备,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实现现场作业环境的逐步改善,确保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2.4 组织开展企业自评

企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自评小组,对所有生产设施、生产设备、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等进行摸底排查,系统梳理现有的作业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等,依据考核评级标准对本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情况进行自评,并编制自评报告上报到企业总部。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自身也要根据自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各部门和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2.5 组建标准化评审机构

为了持续推动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就必须重视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作为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依据。企业应聘请具备高专业水准的评审机构和评审专家完成达标认定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评审机构要严格按照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审程序,规范地开展现场检查、领导访谈、文件查阅等工作,切实了解被评审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客观真实地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要根据评审报告限期对质量安全工作不达标的部分进行整改,重视对评审结果的利用。

结论:

总而言之,质量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目标,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必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积极推动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因此,企业可将标准化建设引入到质量安全管理中,持续改进质量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使各项质量安全生产活动均达到标准,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庆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在企业生产管理实践中的应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2(36):87-89.

[2] 席淮清,金靖,韦博元.探讨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整合[J].安全,2013(4):94-95.

[3] 马景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J].安全、健康和环境,2012(11):69-70.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6

(一)范围:全县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民爆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星级酒店除外);电力、电信企业(附件1)

(二)目标:2014年底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评审达标率不低于30%;2015年底不低于65%;2016年底应达标企业全部评审达标。

二、工作分工

“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按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政府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具体分工如下:

县经贸局商贸股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民爆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星级酒店除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县经贸局企业股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电信运营企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企业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定、教育培训、设备实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应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县经贸局提出达标考评申请。接到企业达标考评申请后,由县经贸局会同县安监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达标的企业,要命名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企业要以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做到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达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