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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帮助范文1
有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出去玩的时候,妈妈顺便买了一些核桃。在妈妈买核桃的时候,我看到妈妈旁边的一个老人家,他不断的咽着口水,像是努力的忍受住一些事情吧!看到那个老爷爷我觉得很奇怪,我就一直看着他。突然,我看见他手中提着一个垃圾袋,穿着一双拖鞋,脚很脏,我就断定他是一个靠捡垃圾为生的一个老爷爷吧!真的是很可怜。
我看见他好像要买一样在那里拿来拿去的,可是卖核桃的人要赶他走,就给他拿了两个没有壳的核桃。那个老爷爷连忙说谢谢。看到这样,不知怎么,我觉得我很心不在焉的。买了核桃,我们就回家了。
在回家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心有点隐隐做痛,有点不好受,很想哭。便哭了起来。
老子的帮助范文2
论文摘要:老子与史怀泽都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在自然观、认识论与实践观上,他们的生态伦理思想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各自特质:老子偏重于法自然之道与无为之行来保护自然生态资源,而史怀泽则较注重发挥人在敬畏与保存生命的完整性中的主观能动性。
老子是中国古代的圣哲,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集中体现在《老子》(又称《道德经》)一书中,他的学说中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阿尔贝特·史怀泽(又译阿尔贝特·施韦泽)是当代西方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他创立的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态伦理学是当今世界和平运动、环境保护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史怀泽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基本含义是:不仅对人的生命,而且对一切生物的生命,都必须保持敬畏的态度。
老子和史怀泽的生态伦理观在东西方历史上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分析和研究二者的异同点,对促进当今世界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拟从生态自然观、认识论和实践观三个方面,对老子与史怀泽的生态伦理思想进行比较研究。
一、整体主义自然观与万物平等论
首先,整体主义是老子和史怀泽生态伦理思想共同的自然观基础。
老子从“道生万物”的本体论角度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道法自然”与“天人合一”,并进而建构了他的整体主义自然观,即人与自然都是“道”循环系统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是以类相从、共生共存的整体,在生存价值和权利上是平等的。在老子对“道”的恢宏博大的论述中蕴含着幽深邃密的生态伦理思想。“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范畴,老子不仅用“道”来揭示宇宙万物的演变,把“道”视作天地万物的本原(或本体),而且还把“道”当成天地万物运动的规律,以及人类行为的准则。“道”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是一种无规定的混沌性存在,并非空无。“道”同时又是一种理想的境界,是人的精神生活与自然存在所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是对万物天性与人类本真状态的回归,是人类理性的自我超越与精神状态的自我提升。“道”为宇宙本原,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因此,天、地、人等宇宙万物不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而且人与自然万物之间有着共同的本原和法则,正所谓“道通为一”。在老子看来,“道”是贯穿天地人物的,它既是一,又是一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三十九章》)。“道”生一,一也可以代表“道”。这种推崇“一”或强调人与自然统一以及“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同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在自然观方面是十分相近的。老子以“道”为本,“道法自然”和天地人一体的思想,反映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就是把人与天地万物视为并列的关系,要求破除以人类为中心的观念,即既承认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又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成为一种对立、紧张的关系。人的创造活动不应无视自然之理,更不应凌驾于自然之上,而应当顺应自然、遵循自然的客观规律。这一思想告诫人们应通过热爱自然、尊重自然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消除人类中心主义,最终回归到人与自然融洽无间的和谐状态中。
把伦理的范围扩展到一切动物、植物乃至整个自然界,是史怀泽敬畏生命伦理生命观的重要特征,也是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史怀泽认为,道德的直接目的在于调整人与人、人与其他生命之间关系,在于重建人类自身以及人类与自然界一切生命之间的新秩序,从而促进和保证人类及自然界一切生命的存在与发展。敬畏生命伦理的精神正在于建立一种和谐、互助的新秩序。史怀泽认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史怀泽认为,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的责任,只有这种普遍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我们不能对人与人行为的伦理自满自足,它只是产生于普遍伦理的特殊伦理。我们不仅与人,而且与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一切生物存在着联系,对一切生命予以尊重,关心它们的命运,这比起只涉及到人的伦理学来说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活力。敬畏生命的伦理将道德的范围延伸到所有生命,是具有独特内涵的新伦理学。史怀泽还认为,只有人作为最高的生命主体,才能意识到自然界生命之间整体依存的关系,摆脱物种间利己主义的视界,“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摆脱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将所有的生命都视为休戚与共的整体,都是道德关怀的对象,它促使所有的人尊重生命,把保护、繁荣和增进生命的价值看作道德的根据,给予所有的人以真正人道的帮助,给予所有生物以道德关心,从而更新了传统伦理学的内涵。在自然观上,史怀泽尽管主张人与其他生命休戚与共,但其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在自然整体观上却没有老子的思想深刻、丰富与系统。
其次,万物平等相依的观念。
老子认为,生态系统是由平等的自然万物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张相互联系的生态之网,这张网非常严密,环环相扣,是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的宇宙演变过程中形成的。老子并不将人的行为独立于自然之外来看待,而认为自然是一张有秩序的网,人类只是这张秩序之网中的平等成员。“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老子把人与物同视,认为他们都处于同一“域”中,统一按照自然的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而相互依附、和平共处。自然万物之间没有价值贵贱、大小、高下的分别,万物都各有其独特的价值,它们之间是平等的。正如庄子所言:“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老子对人的伦理要求不仅涵盖人与人的关系,也涵盖人与其他生命的关系,进一步延伸到整个自然界,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是可尊贵的对象,这也正是现代生态中心主义的基本伦理原则。老子在生态实践上所作出的行为选择就是无为。
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原则将伦理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生命,并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的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要求爱和尊敬一切生命、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生命达到其最高度的发展。史怀泽的生命平等观与老子的观点是十分相近的。
值得一提的是,将老子的生态整体观与万物平等观相比,老子强调循自然之道而行,在对自然的无为之中彰显自然万物的整体性与平等性;史怀泽则更加注重充分发挥人在保存、促进、爱和尊敬生命中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说,老子的生态整体观具有自然中心主义的倾向,而史怀泽则具有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
二、生态认识论
从万物平等的整体主义自然观出发,老子与史怀泽在生态认识论上有着各具特色的见地。
老子的生态认识论是建立在对自然生态规律运行之常的基础之上的,主要体现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的知常、知足、知止与知和等。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天人合一,法自然之道,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保持生态平衡。老子主张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知自然运行之“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十六章》),这里的“常”,就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人在认识自然的时候,关键是要认识和掌握自然的客观规律,有节制地取舍自然所赐之物,才不会受到自然的惩罚,从而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老子反对对自然资源的过多索取:“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第四十四章》)过多地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贮藏必定会导致严重的损失和浪费,所以知道满足就不会招致危险,适可而止,才能使自身生命保持安全长久。“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四十四章》),只有在知足、知止的前提条件下利用自然资源,才能保持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修复等功能上的协调。老子希望人们去认识自然规律,遵循自然法则,强调“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五十五章》),懂得了自然的和谐,了解了自然的规律,才能维持自然的和谐平衡状态,只有这样才是明智之举。
自然规律是老子生态认识论的客观基础。史怀泽则认识到,要从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保护和促进自然生命。在史怀泽看来,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摆脱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只有人类才能意识到敬畏生命这一自然世界存在发展中的大事,充分体现了人在敬畏生命中的主导作用。“伦理就是敬畏我自身和我之外的生命意志。由于敬畏生命意志,我内心才能深刻地顺从命运、肯定人生”。史怀泽认为,人若不懂得敬畏生命,就难免会陷人利己主义之中,利己主义膨胀就必然造成屠杀生命的恶果,就会让生命生活在黑暗之中。因此,“只有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责任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而一旦敬畏生命的伦理准则确立起来以后,那么人们由于对生命怀持敬畏之心,就会与一切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生命发生联系,对一切生命予以尊重,并关心它们的命运,在危难之中救助它们。这与只涉及人的伦理学相比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活力。“由于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我们与宇宙建立了一种精神关系。我们由此而体验到的内心生活,给予我们创造一种精神的、伦理的、文化的意志和能力,这种文化将使我们以一种比过去更高的方式生存和活动于世。由于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我们成了另一种人”。史怀泽从敬畏生命的伦理出发,对评判道德上善恶的标准有了新的认识,他认为:“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
从思想认识的渊源上说,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导源于他对耶稣基督教教义的体悟。史怀泽对生命的怜惜是发自内心的,这种内心的理念来源于宗教伦理,主要是耶稣基督教,耶稣基督教有“你不应杀生”之类的教义与戒律。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史怀泽本人所描叙的有关他小时候用弹弓打鸟之事看出,当他用弹弓装上小石块并拉紧准备射向鸟时,由于受到极度的良心谴责,他把小石块射向了旁边,正在这一瞬间,教堂的钟声响起,并回荡在朝霞和鸟儿的歌唱声中,这是教堂召唤信徒的“主鸣”之前半小时的“初鸣”,但对史怀泽来说,这是来自天国的声音,他扔下弹弓惊走了鸟儿,让它们飞回自己的窝巢。
可见,老子的生态认识论是建立在对知常、知足、知止与知和等自然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史怀泽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导源于哪里呢?史怀泽本人没有直接论述这一点,只说是我们内心使然,如果追问这种怜惜生命的内心渊源,用史怀泽自己的解释就只能是耶稣基督教神学了。
三、生态实践观
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循环性和平衡性,老子的生态实践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主张以“慈”利物。“慈”是老子提出的一个道德范畴,老子说:“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老子·第六十七章》)慈的本质是要宽容,要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胸怀。“慈”是天之道,是自然的本性,将“慈”引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就是要求人类效法自然之道,生长万物是为了让万物更好地成为它们自己,而不是将其据为人类己有;协助万物是为了让万物按自然的本性生长繁衍,而不是自恃其功;规约引导万物也是为了使万物完善自己,而不是要控制和主宰万物。这种态度,体现了人以自然为师,无私心、不居功和不主宰的宽怀。老子的“慈”超越了对人的生命的关注,进一步扩展到其他物种,甚至包括无生命之物,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中物种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二是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消费采取从“俭”的原则。老子认为,治人事天只有做到了“莫若音”,才是“长生久视之道”。老子为何选择俭音的生活?老子认为过度的物质追求不符合自然之道,并且不会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幸福。“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败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十二章》)。圣人“为腹不为目”,就是说圣人只追求基本生存需要的满足,反对为了娱乐而进行的种种消费。因为人一旦身心役于外物,就会背离自然本性,“行妨”且“发狂”,失去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愉悦。“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第四十六章》)。人类要想从自然界获得安全持久的满足,就要真正做到对资源的消费要知足,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要知止,要“去甚、去奢、去泰”(《老子·第二十九章》),消除对自然界掠夺性、贪欲性和极端性的行为。
三是以“无为”来实现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老子力图通过消除人的主体性的“妄为”来达到人的生存活动与客观规律的统一,他的“自然”、“无为”论,就是力图要解决这一矛盾,使人类的生存活动既合人的目的,又要合客观规律,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不妄为。只有不妄为,才能顺应自然的发展,从而达到更好的“为”。“无为”要求人们“法自然”。所谓“法自然”,既是依从事物的自然本性去发展,又是顺从事物自身的逻辑去发展,因此,“自然”既属于人的价值世界,即它为人的自由本性提供了根据,具有合乎目的的性质,反映人类要求过自由生活的愿望;同时又属于客观的事实世界,即它代表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和必然趋势,反映着世界的事实状态。“法自然”将这两者有机地融为一体,人类要获得自由,就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自然法则。道之本也是和,故遵循自然之道也就是崇尚自然的和谐有序、平衡发展。
在实践观上,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主张对生命给予爱,对生命承担责任和主动地去帮助生命。史怀泽认为:“在本质上,敬畏生命所命令的是与爱的伦理原则一致的。只是敬畏生命本身就包含着爱的命令的根据,并要求同情所有的生物。”“敬畏生命的伦理是无所不包的爱的伦理,是合乎思想必然性的耶稣伦理。”人类还应积极担负起对生命的责任,“把伦理规定为敬畏生命,即奉献给生命。即使敬畏生命这个词太普通,听起来不够生动,但它所表达的内容永远留在思考过它的人的心中。敬畏生命使受其影响的信念富有活力,使它再也不放弃自己的责任。就像水中的螺旋桨推进船一样,敬畏生命也这样推动着人”。“面对伦理的冲突,人只能自己作出决定。没有人能为他确定,保存和促进生命的可能性的极限在哪里。在对其他生命最高责任感的指引下,他必须单独对此作出决断。……我们绝不可麻木不仁”。敬畏生命的伦理是作为道德实践主体的人的一种内心责任,是人的一种内在的必要。通过与印度生态伦理的比较,史怀泽认为,敬畏生命的伦理不只是印度伦理无同情地不杀生和不伤生,而是要更进一步地对动物充满同情和帮助。“印度思想对动物的同情是不完整的。它只要求人不杀生和不伤生,却不要求人用行动去帮助生命,其原因在于,不杀生的基础不是热切的同情感,而是否定世界和人生的不行动原则的一种伦理应用”。在史怀泽看来,不杀生只是消极被动地对生命的同情,而不是积极地去帮助生命。
由此看来,老子和史怀泽在对生命的“慈”和爱与责任上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只不过老子更多的是要求人们遵道贵德,秉持对自然万物慈、俭和无为的态度,在行动上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运行规律;而史怀泽则较注重人积极主动地从爱与责任的伦理层面出发,去帮助和敬畏生命,保护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协调。
此外,从老子和史怀泽生态伦理观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产生于农耕文化时期,自然生态环境处于较好的人类社会历史早期,没有经过工业文明的洗礼。在这么古老的时代,老子就意识到了遵循自然规律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可见其视界之高远,实在令今人赞叹与折服。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是经过人类工业文明的洗礼之后产生的,他充分认识到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也看到了在现代社会,要保护环境、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发挥人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和具有决定性的主导作用。
四、结语
老子的帮助范文3
[关键词] 老子;无为而无不为;无为;钢琴;练习
【中图分类号】 B2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7-186-1
一提到老子在音乐中的美学思想,大家会很快想到“大音希声”,而我想在这里谈谈老子的另一个哲学思想“无为而无不为”,我简单的说就是“无为”在音乐中的一些启示。这对于学习钢琴的人,或多或少有些帮助。
一、老子与“无为”
老子原名叫李伯阳,著作有《道德经》,《道德经》又名《老子》,单从表面看只有五千字,内容丰富的不得了,有许多人都去读,但是能真正领悟这本书的人,还是比较少,虽仅五千言,却包含着十分丰富深刻的哲学思想。老子哲学的核心思想是“道生万物”的宇宙生成说,把宇宙看成一个自然产生、自然演变的过程,天地万物是依照自然规律发展变化而来的,而“道”是世界的本源。
“无为”是老子哲学的一个专有名词,不能简单从字面上解释为“没有作为”,或误解为“无所谓”。老子主张行道,认为事物的发生与发展都有其客观性与规律性。人们对待自然(客观现实),以至处理政治,必须依照自然发展规律(道)办事,而不加以任何人为的措施。这颇有“客观存在,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意味。“为”是指“人为”的事,“无为”不是一动也不动,什么也不干,而是不作违反自然的事。老子还体会到:天地万物,包括人民生活在内,有其自然发展规律,而不能加以任何人为的限制。关于“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老子视其为化生万物的法则,其中包含了对美的重要规律即自由与必然,和目的与合规律的理解。所谓的自然,即自来如此,本性如此。所谓“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非毫无作为,而是指道孕育,衣养万物,并顺物之性让其充分发展,此外不再另有目的与作为。“无不为”是说道由“无为”而成就了万物生命和世界之美,最终达到目的。老子认为:人只有处处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取得自由。深刻的意识到了自由与必然的统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的统一。
二、“无为”思想对我们学习的启发
从以上对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思想的简单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老子美学思想的精髓就在于他主张一切以自然为主,合乎自然规律的去做每一件事,不能急于求成,要抱着一种“无为”之心来用心去做每一件事,只有这样才能“无不为”其实静心思来老子的这种思想对我们现在做很多事情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它不仅和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大自然中的很多事物和现象都在无形之中遵循着此规律。
我们在练琴的时候,有时急于把曲子弹下来,不分手练习,分声部练习的时候不仅用脑还要用心、用耳、用手。用脑想它们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声部与声部之间的关系,用心感受每句弹出来的每个音符,用耳朵去听每一句是否歌唱,每个声部是否清晰。最好每个声部都能背下来。然后高低声部合起来练习,速度要放慢练习,慢至你能用耳朵非常清晰的听到每个声部。做到在二声部创意曲中明显感到两个声部像对话一样,有感情的诉说,每一句都要弹的富有歌唱性。在这我想强调两点词分别是“慢”和“听”。巴赫的作品我们弹不好,最主要的原因是弹的不够细致,只是勉强把音符拼凑在了一起,所以久而久之耳朵越来越差,什么音响效果都出不来,最终让人失去兴趣。这就是最可怕的恶性循环。因此,我强调速度上的“慢”是为了耳朵的“听”。也许有人会问:“到底慢到什么速度,这也太抽象了吧?”我给的答案是因人而异,慢至你自己也可以清晰的听见每一个声部的旋律线条,还要歌唱而动听。同一时间让耳朵同时听见多个声部这是非常难做的,相信你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听,慢慢的训练耳朵,时间一长久,你就会发现你音乐上的综合能力飞速地进步。以一种“无为”的态度去静心研究其规律性,研究怎样顺应其自然的规律,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无为”转化为“无不为”最终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
我们在上台演奏的时候,把功利看得太重,以至于在演奏中发挥不出平时的水准。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平时演奏的很好,但是一上台,连平时一般的水平都没有,手底下错音大把的出现,心慌以至于乐感都不能很好地表达,平时从没有出现错误的地方,在演奏中都会出错。大家总是把原因归结于心里素质差。
以上是针对在钢琴练习中怎样用“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来更好地指导自己学习的一些个人体会。其实,不单单是在学习中,生活中“无为而无不为”的美学思想也处处给我们启示,教我们如何去做一个更好的人。
参考文献:
[1]余秋雨.问学[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刘楚材.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的“乐教论”[J].中国音乐,1984,(2).
[3]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8,10.
[4]何寅雄.老子思想与音乐创作思维[J].人民音乐,1997,(4)
老子的帮助范文4
一、“道法自然”:顺应自然,返璞归真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概念。道,即自然规律。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就是要效法自然,顺应万物本性,才能寻找到“道”。老子崇尚自然,他认为只有遵从自然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才能达到最理想的目的。
老子的教育理想是“返璞归真”、“复归于朴”的教育理想。他采用“正言若反”的表达方式提醒人们,要获得人生真正价值的途径就是效法自然,返璞归真,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合,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他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是最好的“道”,可以作为教育的内容。
在具体的教育内容上,他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问不足,故令又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他认为用那些世俗礼乐来育人,只能使人离自然越来越远,他提倡“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反对现实利益上的追逐名利,追求仁义等,超越了儒家的世俗礼乐;他认为,一切任其自然,方能回到“本真”状态,最终实现“返璞归真”的教育理想。
二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启发学生的抽象思维
在处理学生的为学和为道问题上,老子提出:“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以至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为学”是指探求外物的知识活动,这里的范围狭窄,仅指对于礼义圣智礼法的追求,这些学问是能增加人的知见和智巧的;“为道”是通过冥想或体验以领悟事物未分化状态的‘道’,这里的‘道’是指自然之道,无为之道。[1]“为学”和“为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我们可以视之为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不清楚私心杂念,为学难有成就;学识的提高和丰富,有助于内心境界的净化从而使为道得以实现。[2]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要求人们超越习以为常的经验和知识,把自己的眼光从具体复杂的事实经验引向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存在本质,经过“损之又损”的过程,不断抛弃感知印象而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对“道”的体认需要主体的自觉和直观自省,显然这种教学需要启发学生进行抽象思维。
当代教育中,学生学习的教材往往都已是被“精华”的文化知识,然这些知识因离学生太远而难以被理解,学生往往感到茫然、厌倦。这就要求教育者把人类文化和个体经验相整合,不仅要传授基础的文化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现代科学技术所提供的实证知识和技能,还要引导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向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渗透,从而培养学生的理性精神、主体意识、批判意识和创造精神。
三、“行不言之教”:榜样示范、情感共鸣
老子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用“无为”处事,用“不言”去教导,任凭万物生长发展而不替他确定其起点。需要明确的是,“行不言之教”,并不是真的“不言”,而是“言”应该合乎自然法则,合乎自然。
在中国传统哲学的教育思想中,历来十分重视教与学、言传与身教、教育者的教学与受教育者的个人体悟的统一。[3]“行不言之教”,强调的是一种对道德直觉把握,把教育过程看成学习者通过自由感悟、体验而达到人的生命充分舒展、主体精神极度昂扬的精神境界的过程,这一过程意味着学生的亲身参与、情感共鸣、意义建构和生命成长。
它首先要求教育者以身作则,以自己良好的行为为人们树立规范,使教育者得到启示,在潜移默化中将教育内容传输给受教育者,它反对过多的教导和强迫灌输。这体现了受教育者主体性作用,即让受教育者――学生处于中心地位,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和主动性,使之独立、主动、自由的发展。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应遵循教育的内在规律,行不言之教,不强做妄为,不任意干预,不拔苗助长。[4]
这对于当今的主体性教育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给予学生充分的发展、选择和创新的自由,积极调动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而不应该认为的强制进行教育,剥夺学生的自由,扼杀学生选择的权利。
四、“无为而无不为”:有所为,有所不为
“无为”并不是真的无所作为,而是有所作为;而“有为”,不是真正的有所作为,而是一种不顺从自然、不按照规律的行事。老子的“无为”是一种超越现实的追求向自然状态的复归。
在教育活动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同时由于学生缺乏知识、经验和能力,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帮助。“无为”并不是意味着让教师什么都不做,而是要立足于学生的特点和实际的教学内容,最大地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给学生提供适当的帮助,营造一个真诚、自由、开放的教学气氛,引导学生通过体验、理解、对话、反思而实现与知识和其他主体之间的融合,开辟新的意义空间,当然这与教师的“不言之教”息息相关。同时,教师也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丰富教学内容,以此达到“教学相长”的功用,促进教学活动的发展。
诚然,老子的教育思想对于争名逐利的现实世界,如一股清新的空气,给人以心理和精神的抚慰与寄托。然而,其对中国教育也有诸多负面影响。诸如,其理想是要人要“返其性情”回到自然中区,与之相应的教育作用,就是要让受教育者从思想方法、生活方式等都接近于自然,追求心灵尽善尽美的境界。然而,人类因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要求是有私欲的,老子的这种强调无私无欲的人性观实质上是要压制人的欲望,是超越性的理想主义,老子的这种思想具有现实上的不可行性。再如,老子否定仁义的规范作用,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他认为现实生活中有人利用仁义智慧扰民乱国,因此主张实行无为而治,超越儒家的世俗礼乐,他极力推崇无为之道。然而他却未看到这些道德准则对于规范人的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
无论是何种思想,由于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我们对其都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客观、辩证、历史地看待老子的思想,吸取、继承和弘扬其思想精华,并对其进行全新的诠释和发展,这将对我们的进一步改革教育有重要的作用。
注释:
[1]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250.
[2]李建新.《老子》教育思想对现代教育的启示,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2,14-3.
老子的帮助范文5
关键词:《老子》;柔弱;坚强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6-0020-01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曾涌现出了无数影响深远的大思想家和大哲学家,如:孔子、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尼采、黑格尔等等,正是这些思想巨人,引领了人类前进的步伐,照亮了人类历史的星空。毫无疑问,老子就是这个行列中的伟大一员,他那独特精深的思想是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企及的。
老子的玄妙智慧主要集中在他留给世人的《老子》一书中。书中煌煌五千言,真是字字珠玑,博大精深。为了阐述自己的思想,老子提出了一个哲学概念,即“道”,并建立了独特的道论体系,这也是他的思想核心,他所有的论说都是围绕着“道”来展开的。他认为“道”是宇宙的根本,是自然的根本,人类的一切生活生产活动只有符合了“道”才是正确的,才是合乎自然的,也只有这样,人类活动才能长久地持续下去。在阐述了“道”之后,他又从各个方面来指导人们遵循“道”的准则,认为圣人都是符合“道”的。
老子的思想是人类智慧的高度结晶和流露,博大精深,对后世的政治、文化、哲学、艺术、宗教、兵法以及社会生活等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们现代社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值得我们穷之一生去研究和学习的。
《老子》七十六章赏析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对《老子》第七十六章的解读来领略其深刻思想。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本章第一句“人之生也柔脆,其死也坚强”,即: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了的时候就变成僵硬的了。这句话是对人的身体生和死时柔软僵硬状态的客观描述。第二句“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即:草木生长的时候形质是柔脆的,死了的时候就变成干枯的了。这句是对草木生长和死亡时不同状态的自然写实。第三句“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即: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存的一类。这句是老子对前面两句论述后得出的结论,他从人类和草木生长与死亡的不同状态中,看出了生长的东西都是柔弱的状态,而死亡的东西都是坚硬的状态。第四句“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即: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受灭亡,树木强大就会遭受砍伐。这句是老子对“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的进一步说明。第五句“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即:凡是强大的东西,反而居于下面,凡是柔弱的,反而占在上面。这句是本章的主题句。
在本章中,老子从“柔弱”和“坚强”这一组相对立的词出发,从人类和草木的生存现象中,说明万物生长的柔弱性和死亡的坚硬性,进而得出了“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的结论。这一观点不仅点明了万物活动的物理特性,而且告诉人们强悍的东西是容易失去生机、容易灭亡的,而柔弱的东西则往往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
这给了我们深刻的思考,我们在成长中,每个人都力图摈弃弱的一面而千方百计地去追求强的一面,以为强大可以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殊不知表面的强大只会给自己带来短暂的满足,从长远来看反而会加快灭亡的步伐。因为这些坚强是显露突出的,当有外力冲击时,他们便首当其冲,更容易被毁灭。“木秀于林,风必吹之”正是这个道理,高大的树木虽然会得到人们的赞美,但也更容易被狂风吹拂而折断或者被人们所砍伐,小草却由于它的柔弱反而可以迎风招展。当“鹤立鸡群”时,人们首先抓的便是那看似强大而与众不同的鹤,小鸡则因为它的柔弱而得以幸存。对人来说,一个人如果太过强势就会才能外露,这样更容易招致嫉妒和排挤,从而遭受祸患,反而是那些看似柔弱的人却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老子》中也不止一次地说到了这一点,如“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自然界如此,人生亦如此。所以我们在追求强大的同时也要重视“柔弱”,而不能只一味盲目地去追求“坚强”。要处理好“柔弱”与“坚强”的关系,才能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老子“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的思想是合乎自然之“道”的重要思想,不仅对我们深入理解《老子》的深厚内涵有所帮助,也对我们的成长和人生发展有重大作用,值得我们深思。
参考文献:
老子的帮助范文6
关键词:上善若水 以柔克刚 道法自然
一、老子其人其言
所谓欲论其言,先言其人。老子,名耳,字聃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曾为周王室的守藏室之官。我国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唐朝帝王将其追认为李姓始祖。
作为一个在当时就极具声望的智者,老子眼见周王室的衰弱和战乱而悲愤不已于是愤然离去。行至函谷关,关令尹喜得知老子的德才,请老子留言,老子遂疾书五千言成《道德经》。
《道德经》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开篇,人称《道经》。下篇以“上德不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起始故称其为《德经》。
《道德经》全书仅五千言,却体大精深,妙语连珠。主要包含了主宰万物本源的宇宙生成论,朴素辩证法,柔弱胜刚强的策略方法论,以及老子经典的无为而治,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四个方面互为弥补,浑然一体,构成了特色鲜明的老子哲学体系,为我们从事社会活动,进行个人品行修养,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启示和指导。
二、对经典的误读
对于经典的国学之作《道德经》曾有粗浅的了解,但是由于研习不深曾偏执的认为老子的“无为”就是消极避世的厌世观。“小国寡民”则是老子乌托邦式的理想。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不争无为,固守现状都不是人生处世、修身之策。因此,对于《道德经》的学习曾经一度停止,然而此次细读《道德经》却有了不一样的理解和收获。这大概印证了林语堂先生的话“我觉得任何一个翻阅《道德经》的人最初一定会大笑;然后笑他自己竟然会这样笑;最后会觉得现在很需要这种学说。”我对于《道德经》的认识大概就经历了这样一个曲折的过程。
三、研习经典之新得
此次细读《道德经》使我对老子的思想要义有了较深的体悟,纠正了原来的错误观念,大致可将此次阅读的收获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道法自然 揭宇宙奥秘
“道”是《道德经》全书思想体系的核心,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道德经》中阐释“道”先于物质存在并凌驾于物质之上,孕育天地万物的同时又制约宇宙间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总规律。“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老子划分大小的依据绝非仅观形体的大小,而是凭其本质,所以道家常讲“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人们不自觉的将自己视为万物之灵,对待自然任意而为,错误的将自己凌驾于万物之上。而老子在《道德经》中清楚的告诫人们“大道”就是管辖和制约我们的,人与万物共生、共荣,顺应生存环境,遵循自然运动规律才能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矛盾对立 辩证已生
值得关注的是《道德经》中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以及“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其中蕴含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法的思想,虽然并不完善,却仍可将其视为辩证法思想的根源。在老子看来这种对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本属性。反应在人事活动中则提醒我们“水满则溢,月盈则亏”适度处之方可达到最佳状态。
(三)去彼存此 理性享乐
人有六感,促使人们产生了喜怒哀乐忧思六种意识。正是这六种意识促使人们产生了无穷的欲望。透过上天赋予我们的眼睛来欣赏世间美好的一切;凭借一双耳朵听取悦耳之声;以口舌之能品味佳肴美食。久而久之人为物欲所化,以致伤及身心。老子有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无论是五色、五音还是五味,之所以给我们带来伤害都是因为欲望的无限膨胀。因此,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出了“去彼存此”的保持自我内在安静恬淡生活的主张。依圣人言,生活中的我们应极力放弃追逐远离自我的、外在的声色犬马生活。
如果我们能够有效的控制欲望的不理性增长,那么外在的诱惑将难以侵蚀我们的灵魂。我们将真正的享受快乐和自由。
由此观之,生活绝不是一味的拒绝享乐。享受应是理性,有节制,有正确取向的,是放弃虚假的享乐和愚蠢的放纵,回归自然正道的宁静。
(四)予之不求 以柔克刚
在《道德经》的五千言中,老子多次提到了“水”。他将水视为人格的最高显示,即所谓的“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则是老子极力推崇的德行。他认为水滋润世间万物,使其尽情生长,却不与之争名夺利,始终保持平静。老子虽在文中尽言水之不争,但是细细体味老子思想,其本意并不是要人们放弃追求理想,不思进取,而是寓意人的言谈应像水一样循循善诱,平和宁静以诚感人。待人接物做到周到细致而不张扬自满,谦卑低调但不自卑气馁,务实肯干而不苛求回报。
做人、做事刚正耿直是“德”之本分,但是生活之中,工作之余的一些小事往往需要以柔胜之。比如同事间的相处,家庭中孩子的教育,都应褪去工作上的强硬,或许恩威并施方能达到理想之态。
(五)为学日益 终身之任
老子《道德经》中有言“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我们从小就是在不断的学习中成长,随年龄的增加知识也越来越丰富,经验越来越多。可以说我们是在学习中了解世界,探索和追求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因此,学习对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终身学习能及时的补充我们在工作中的所需,并且在实践中将知识活用。
但是这个问题也应该辩证的去分析,我们在不断求知的过程中会惊奇的发现知识是没有尽头的,是永远不可能完结的。就好像一束光,我们好许能寻得它的开始,但是它的结尾在哪里我们无从了解。而知识是连开始都无处可寻的,更不要说其结尾了。然而随着知识的丰富,我们的求知欲在不断的探索中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一种不安、焦躁甚至是无奈。本来知识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未知的世界,但是由于我们不当的执着和不清醒的认识,将自己束缚于内心的焦躁之中。所以,知识的摄取理应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点滴积累。
总而言之,以《道德经》之要义,思考今之生活、工作理应忌急功近利,勿逞个人之勇;宜求团结协作,温和处理,思客观之规,掌乾坤于微处。
参考文献:
[1]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商务印书馆.2003
[2] 尹国兴.老子秘语[M].齐鲁书社.2006
[3] 王弼. 老子道德经注[M].浙江古籍出版社.
[5]邹诗鹏.生存论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