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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
一、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欠款,清理催收单据、票据(核销单、增票、报关单);办理出口退税资料申报;管理核销单;做好出口结汇和核销。管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月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二)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三)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管理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二、财务工作分工
(一)会计
本公司会计为兼职会计,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下一月10日以前完成上月会计核算工作;
2、 编制年度、月份会计报表,月度会计报表必须于下一月15日前完成,年度会计决
算必须与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
3、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
4、 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
符;
5、 管理好会计档案;
6、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
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 管理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8、 做好公司融资筹资工作;
9、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
10、催收各种外单位和个人欠款;
11、与出纳紧密配合,完成公司财务工作,处理好公司财务方面的突发事件;
12、完成公司负责人交办的业务。
(二)出纳
1、清理催收单据、票据(核销单、增票、报关单);
2、办理出口退税资料申报;
3、管理核销单;做好出口结汇和核销;
4、管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月编报公司资金月报表,资金报表要求必须于下一月5日前完成;
6、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
7、每月15日之前依法向国税和地税局报税和纳税;
8、每年按时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等公司证照手续的年检;
9、与会计紧密配合,完成公司财务工作,处理好公司财务方面的突发事件。
10、完成公司负责人交办的业务。
三、资金的收付
1.所有款项的支付(支付业务款和报销费用),须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如果负责人不在公司,应以电话、QQ等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或者委托会计审批;
2.付款采取审批单制,先审批,后付款;
3.公司现金需要使用财务人员银行卡的,每月银行卡都要打出记录交给会计记账;用于公司的银行卡,应该专卡专用,不得公私混用,银行卡的使用人和保管人必须分开管理。例如:出纳名义办理和使用的银行卡,则由会计保管,使用时交与经手人。
4.公司所收取的任何一笔款项,都需要开具收据或者收条,并加盖财务章;
5.公司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以及其他印章,都由公司负责人保管,使用时必须经过公司负责人批准。
四、报销要求
1、公司每个星期四为报销时间,在报销时间统一报销费用;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为了缓解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问题,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省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牵头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推进工作,会同省工商局、*银监局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联席会议。
第五条县级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试点对象,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在试点期间,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数量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执行。
县级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工商、公安、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跟踪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由县级工商部门承担。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
(三)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2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欠发达县域3000万元);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2亿元(欠发达县域1亿元);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六)有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八条申请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和经理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可经营的业务为: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三)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列入试点对象后,在县级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小额公司申请书。内容至少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和小额贷款需求分析,主发起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介绍,拟任董事长、经理简历;
(二)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三)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四)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情况。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内容包括法人股东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等;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份比例等。并附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出资人除自然人以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章程草案(应将本管理办法中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写入章程);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可以在省联席会议审核前提供);
(八)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九)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十)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初审把关,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
(一)县级人民政府小额贷款试点申请书;
(二)县级人民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即第十条要求的材料)。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金融办(上市办或相关部门),由市金融办转报省金融办审核;经济强县(市)和参照执行的区,试点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上报省金融办审核,并在市金融办备案。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凭省金融办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审核文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第三章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
第十四条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2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在当地政府的组织指导下,主发起人为主协商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股东。除上述条件外,主发起人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二)企业法人代表应无犯罪记录;
(三)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两年度连续盈利;
(五)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第十六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真正服务小企业和“三农”的、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1年后可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方案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核。
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发起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核。
第四章合规经营
第二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时,应该认真审查是否符合上款规定,违反上款规定的,不得给予融资。
第二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第二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
第二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域经营业务。
第二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二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第二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相关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省金融办有权要求公司以适当方式,适时向社会披露其中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省金融办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动态监测系统,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信贷征信系统和省金融办信息动态监测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向省金融办信息动态监测系统提供融资情况、高管人员、股权变动质押等情况。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
第三十条省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测系统,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指导市、县(市、区)政府处置和防范风险。
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工商部门做好准入把关、加强日常巡查和信用监管,强化年度检查,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建立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认定非法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非法集资的行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强化对贷款利率的监督检查,及时认定和查处高利贷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第三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县级政府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县级政府负责查处,并由有关部门取消其小额贷款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
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三十五条省金融办会同省工商局、*银监局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各地在试点期间擅自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推荐改制为村镇银行。
第三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各级金融、工商、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有权采取警告、公示、风险提示、约见小额贷款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质询、责令停办业务、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等措施,督促其整改。
第三十七条对存在风险隐患和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督促整改后拒不改正的,可以委托指定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独立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取消试点资格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省金融办会同省工商局、*银监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一、指导思想
*******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导入绩效考核机制,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强化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确保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
根据《*******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同工同酬、多劳多酬、高效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特拟定本管理制度。
二、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绩效考核用途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3、提高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4、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6、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3、反馈的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4、公私分明原则:绩效考核是针对工作业绩进行的考核,绩效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5、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的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五、绩效考核周期
1、公司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2、月度考核时间是每月1日~15日,考核上月绩效情况。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4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xx华鹏瓶盖有限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各分厂的消防安全管理。
3 依据
4.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4.1 新进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4.2 临时工、合同工、农民工、基建队以及外来参观人员入厂也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 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应纳入定期教育计划中进行培训,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4 凡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危险品专管员应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7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5. 防火巡查规定
5.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内容、部位和频次。
5.2 巡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3 巡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4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5.5 巡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6 巡查消防设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7 纠正制止违章行为。
5.8 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9 做好巡查记录,同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5.10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6.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6.1 在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要处于正常状态。
6.2 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3 严禁在安全出口道上锁、遮挡或覆盖。
6.4 严禁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6.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7. 值班规定
7.1 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并按检查要求进行巡逻。
7.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或中途脱岗要提前办好委托手续。
7.3 密切注意厂区的治安、消防工作情况,特别注意生产用电、用火情况。
7.4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7.5 本规定的实施要求和程序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8.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8.1 消防器材分布在各部门并由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保管。
8.2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测试、维修。
8.3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要保持干燥,防止霉烂、锈蚀。
8.4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准圈占、埋压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
8.5 消防设施如需要拆除、移位、挪用时,必须由负责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重大改动,必须经高层管理会议决定。
8.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9.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9.1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9.2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一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顿。
9.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环保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由安全环保部写出火灾隐患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9.5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0.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1 根据企业内部的火灾危险性,全公司内严禁吸烟。
10.2 生产作业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公司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证措施,现场专人监护,在规定地点、时间内由指定动火人动火,使用完毕需检查现场,确实无误,方可离开现场。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3 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蚊香、电热器。生产、实验用明火炉须批准。
10.4 经批准同意动用明火源,但严禁用易燃液体引火。
10.5 重点部位要制定相应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0.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1. 电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1 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应由专业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作业人员操作。
11.2 电气设备线路不能超负荷运行,辖区电工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 消防设备用电的电气线路应定期检修保养。
11.4 电闸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11.5 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周围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11.6 用电保护装置规格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燃气开关阀门要完好。
11.7 防雷静电接地设施保持性能良好,每年定期进行检测,电阻不得大于10W。
11.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要求。
11.9 各种照明灯具的发热部位不准直接接触建筑物的可燃构件、配电板、插座、继电气、空调器等5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1.10 电气线路设施每年定期进行彻底检查,线路老化、破损,要及时维修。
11.11 因工程需要须拉用临时电线应报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用后即拆。具体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12 本规定由工程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
12. 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1 使用和堆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间和仓库,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可燃物,须保持环境整洁,过道畅通。
12.2 化学品仓库应按规定存放整齐、通风,并保持室内恒温。
12.3 装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要熟悉物品的性能和预防应急措施。
12.4 危险品仓库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担任安全专管员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核准方可上岗。
12.5 对渗漏散落遗留地面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2.6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2.7 本规定由储运部负责组织实施。
1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规定
13.1 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
13.2 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13.3 每季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能力。
13.4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4. 消防应急预案
为确保公司消防安全,针对企业的特性,在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同时,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组织救护,控制和减少事故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4.1 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网络图:附图
14.2 应急处置程序
a. 当突发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按事故应急组织体系自动进入实战状态,听从指挥体系指挥,组织抢险工作。
b. 要保证通迅联络系统畅通,做到信息准确无误,有效地控制状态发展。
c. 要确保可运用的车辆,服从指挥调配,及时快速地运送人员、物资。
d. 在有关人员未赶到之前,进行现场自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事故调查。
e. 组织做好事故现场及后勤保障工作。
f. 具体按事故类别进行安全处置。
14.2.1火灾事故
a. 无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一旦发现失火,都要立即报警,并组织员工充分利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进行扑救,因为在火灾初起阶段是最容易扑救、扑灭,但千万不要见了火就惊慌失措,要沉着。
b. 在扑不灭的情况下,一边要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疏散要组织分工,熟悉现场的人员来维护秩序,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或踩伤。
c. 火灾发生后,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有组织地进行物质疏散,特别是离火近的,汽油、柴油及有气体的钢瓶或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d. 发生火灾时在高楼处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营救,防止跳楼。
e. 火灾扑救应急流程具体见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14.2.2天然气泄漏安全处置
a. 天然气容易泄漏的部位主要是:法兰协定接封面,玻璃板式液统计垫片,气、液相助料管道,气、液物料管送阀门,安全阀及焊接处,一旦泄漏后极易占据较大空间,扩散范围大,易形成爆炸性气云,如遇火源极易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大面和火灾。
b. 处置泄漏的措施有:
1. 发泄漏信号,通知邻近、周围禁止各种点火源出现,并向安全地带(上风口)疏散。
2.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现场的人员严禁携带和使用不防爆的手机,BP机,对讲机、手电等,控制和消除泄漏扩散区域内的一切点火源(如静电、电火花、摩擦、剥离等产生的点火源)。
3. 设法堵漏,堵漏时严禁使用发火工具,堵漏现场及扩散区域内应尽量减人员,堵漏操作人员应作全身气密性防护,并将全身淋湿,防止发生爆燃后造成全身性烧伤。
4. 启用固定冷却水系统或消防车辆对设备喷水保护,防止天然气扩散至泵房接触电气火花引起爆炸,破坏冷却系统或使罐体开裂,造成严重事故。
5. 飘散的气体进行吹扫,因天然气的气体比空气重,飘散的气体可长时间停留在低洼处,因此要用水蒸汽或喷雾水来进行吹扫,进一步来消除因泄漏可能造成的爆炸和着火的危险。
14.3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时的安全处置
14.3.1电气火灾的特点
电气线路和设备发生火灾,一般形成两种情况:
a. 电气线路和设备起火后,将周围的可燃物引燃;
b. 电气线路和设备本身的燃烧线路起火往往形成一条“火龙”处置电气线路和设备火灾的关键是,既要防止人员的触电伤亡事故,又要尽快将火势控制往或扑灭掉。
14.3.2灭火时的安全处置措施
a.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对于有电线落地,已形成跨步电压,接触电压的场所,一定要划出危险区域,标志明显,专人看管,以防误入而伤人。
b. 迅速切断电源,保证灭火顺利进行,具体方法是:通过各种开关切断电源,但关掉各种电气设备时,拉闸的动作要快,以免在拉闸过程中产生的电弧伤人,通过剪断电线来切断电源,对于架空线,应在电源来的方向断电,对于扭在一起的合股线,应分开剪断。
c. 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扑救: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剂通常有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等,在喷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一般情况下,距着火电气1 –2米以外都认为是安全的。
d. 采取安全措施,带电灭火。用室内消火栓灭火是常用的重要手段,但用水带电灭火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即扑救者要穿戴绝缘手套,胶带纸或均压服,在水枪喷嘴处连接入地导线,水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10米,射水时用弧射以增加水柱长度减小电流强度,采用间隙式射水,使用喷雾水枪喷射雾状水等,使水流不连续,电流不能形成回路,使用洁净水灭火等,以保证人身安全和有效地进行灭火。
14.4异常气味时的安全处置
14.4.1火场气味的产生及其性质
在火场上遇到有毒气体,是因供氧不足而产生的一氧化碳,以及氯化氢,二氧化硫,化物等燃烧生产物,在一些特别场所还会遇到一些异常气味,难以报清气味的种类,火场的燃烧生产物和一些气体对人体有很大危害,有些气体还有着火,爆炸危险,为保障火场内的人员安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4.4.2防毒的安全措施
a. 查清毒气的种类和扩散的范围,并尽快通知有可能遭受毒害的人,让其尽快撤离或将门、窗关闭。
b. 在房间内发觉有毒气或异常气味时,应尽快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
c. 在查清毒气种类和范围的同时,应尽快找出毒气的泄漏地点,并想尽办法进行堵塞,止住泄漏。
d. 对已出现的各种有毒气体,可用喷雾水进行驱赶,驱赶时应尽量站在上风方向,借助风的作用增强驱赶效果,并能有效地防止人员中毒。
e. 在有毒气体或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各项作业时,必须使用各种呼吸保护器具或用湿毛巾、口罩等简便器材进行防护,如出现头昏、恶心,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及时进行救护。
14.5事故安全处置,下列相关人员须亲临现场
a. 一般事故发生:值班干部在场组织抢救外,部门经理必须亲临现场,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委会主任。
b. 重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当事部门经理、厂长、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行政部经理、工会主席、安委会主任。
c. 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当事部门专管员、厂长或部门总监、安全环保部主任、工程设备部经理、基建主管、安委会主任。
14.6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指导安全环保部统一组织实施。
15. 发生火灾报告规定
15.1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进行火灾扑救。
15.2 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事故原因。
15.3 火灾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情况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提出有关火灾处理意见。
15.4 吸取火灾教训,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以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15.5火灾报告具体流程按公司《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执行。
15.6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16. 消防安全管理奖罚规定
16.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无火灾事故,对单位防火负责人,根据目标管理责任进行奖励。
16.2 班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无违章情况,由车间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奖励。
16.3 专(兼)职消防员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出色,无事故,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16.4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显著成效,视贡献大小进行一次性奖励。
16.5 对及时发现火灾因素,及时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发生,视情节给予奖励。
16.6 对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及其他见义勇为行为,视情节给予奖励。
16.7 企业防火责任人,分厂部门防火责任人,不发行职责,责任制不落实,火险严重,未能积极整改,对防火责任人罚款。
16.8 班组安全制度不落实或违章发生火灾的,对直接责任者进行罚款。
16.9 擅自动用明火、吸烟等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按公司现场管理条例罚款。
16.10 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使用电气具,视情节罚款,发生火灾加重处罚或辞退,严重,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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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绩效
一、引言
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了独立董事制度。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起源较晚,而且与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制约我国独立董事作用发挥的因素还有很多。于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使得独立董事制度以法律形式在中国上市公司中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大部分文章从两个方面研究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数量和质量,数量方面主要用独立董事比例表示,质量方面主要用独立董事的背景表示;而且大部分学者分别对独立董事的年龄、性别、职称水平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比较成熟,都呈现出一定的显著相关关系,而关于独立董事比例高低是否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仍未形成一致结论,而且近些年,更多的学者研究独立董事的财务背景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但对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是否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这方面的研究却比较少。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简要介绍了独立董事的起源与发展,第二、三部分主要是把独立董事制度分为独立董事的比例和教育背景分别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第四部分为全文总结,深入分析了独立董事的比例、教育背景与公司公司绩效的关系及其相应解释。
二、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
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相关性研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至今国内外学者仍未形成一致结论。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Jensen和Meckling(1976)证明,独立董事作为一个有效监督管理者角色被引入董事会,能够提高的经营业绩,即认为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绩效是正相关的关系。Fama和Jensen(1983)认为,独立董事具有独立、客观的特性,因此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这样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监督力度越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内部管理者之间的恶性竞争或合谋,进而可以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Fosberg(1989)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和托宾Q之间是负相关关系,而与其他业绩指标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高明华和马守莉 (2002)采用沪深两市2001年有效样本1018个公司,最终研究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二者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谭劲松和李敏仪(2003)也得出了类似结论。丛春霞(2004)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王跃堂等(2006)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和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并且发现在一定情况下,独立董事比例对公司绩效的正相关作用会显著削弱。
三、教育背景与公司绩效
关于独立董事的学历背景与经济绩效相关性关系的研究,Pfeffer(1972)认为,独立董事具有一些重要资源如自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或社会关系等,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绩效。pfeffer & Salancik(1978)及Zahra & Pearce(1989)也得出相同结论。唐清泉等认为独立董事的学历水平越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越高,这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这也说明了独立董事的学历水平与公司绩效是正相关关系。袁萍等(2006)研究发现,董事的整体学历水平对公司业绩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反应出董事会的人员素质和整体质量的重要性。魏刚等(2007)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不同对公司的绩效影响也不同,同时认为其教育背景对公司绩效没有积极的作用,其归因于上市公司虽然聘请大多数是高校的教授级别的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他们与公司的实务接触较少,工作经验不足。张爱平和凌定胜(2010)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学历变量对公司绩效几乎没有正面的影响,说明一味追求高学历对公司来说并非正确之举。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为独立董事的学历水平与公司绩效的显著正相关的关系。
四、研究结论
1、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研究发现国内外学者对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二者之间的关系看法不一,大致可分为三种,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负相关和不相关。而我国上市公司施行独立董事制度还不够成熟,上市公司的局面仍然被大股东所控制,上市公司一般不情愿聘请替中小股东说话的独立董事,但出于应付管理层监管的需要,上市公司被动聘请一定的独立董事,这就必然会导致大多数的企业聘请独立董事的比例在最低要求附近,只有少量的公司会真正出于提高公司绩效之目的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命实质上还是由大股东控制的,因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还有待商榷。而且也很难说明独立董事比例多少才是合适的,独立董事本不是公司的内部人士,如其人数太多,整个董事会的独立性过于强大,导致董事会的决策不能真正反映公司的需求;而人数过少,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独立董事规模大小几乎不能影响公司的发展态势和绩效,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
2、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为独立董事的学历水平与公司绩效的显著正相关的关系,即独立董事的平均学历水平越高,能够给企业绩效带来的正面影响越大。因此,在公司内部引入独立董事时,要引进那些受教育水平比较高的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的治理;同时由于《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中必须拥有一名具有财务或会计知识背景的专家,所以在考虑独立董事教育背景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职业背景等因素的影响。
参考文献:
[1]Jensen,Meckling Th.eory of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3).
[2]Fama,E.F.Jensen,M.C.Separation of ownershipand control[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26).
[3] Bhagat and Black.Board Independen and Long-term Firm Performance.University of Colorado Working Paper.2000.
[4]李常清,赖建清.董事会特征影响公司绩效吗[J].金融研究,2004(5).
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文6
论文摘要:解读了内尔·诺丁斯的关怀教育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思考关怀理论对我国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启示。
关心与被关心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学会了如何关心他人。有些人真诚地关心知识,关心伟大的事业,关心物质世界,关心动植物。却对同类的人缺乏同情。也有些人精神贫瘠,对任何人或事物都漠然视之,在漫无目的的人生里没有关心,也没有信仰。还有一些人形成了一种扭曲了的“关心”概念,以关心的名义于危害他人的事情。目前,人们对关心的需要深刻而迫切。可是,当前的教育目标并不是培养会关心的人。而是近乎残忍的学术训练。学校对学术成就的强调加深了孩子们对成人的不满。他们抱怨大人们不关心他们。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在《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111echallengetocareinschools:an alternative approach to education)中疾呼对传统学校教育进行彻底改革,并大胆描绘了她的新教育愿景——以关心为核心来培养学生。教育学生学会关心——关心自己,关心身边最亲近的人,关心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人,关心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人,关心动物、植物和自然环境,关心人类制造出来的物品.以及关心知识和学问。同时诺丁斯强调要向学生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学校教育不是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而是通向智慧的道路。成功不可能用金钱和权利来衡量,成功更意味着建立爱的关系,增长个人才干,享受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以及与其他生命和地球维系一种有意义的连接。
一、内尔·诺丁斯与她的关怀教育理论
内尔·诺丁斯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教育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教师进修学院的教授。具有数学和自然科学学士学位,数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哲学与理论博士学位。并且是美国教育哲学协会和约翰·杜威研究协会前任主席。近年来国内有很多学者对诺丁斯的理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以其为基础思考学校德育问题。《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一书是内尔·诺丁斯在关心伦理与教育方面的重要著作。书中要求我们彻底反思人们长期以来所信奉的教育理念,并认为以传统学科教学为核心的普通教育课程不是所有孩子都需要的理想课程。学校对学生语言和数学能力的发展过分重视。却对学生的其他天赋和才华严重忽视。学校必须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少数学生的学术进步。她论述了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即关怀教育,并认为这一教育模式和发展学生智力是没有冲突的,相反这一教育模式是向教育者们提出这样一个挑战:在引导学生探讨最重要问题的时候,如何促进他们的智力发展。
书中系统论述了她的关怀伦理学和关心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论点:
1社会变化与教育改革带来的教育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发生了急剧变化,对于学校教育来说,这些社会变化带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百个孩子中就有一个声称,没有成人真正关心他(来自美国女子军团的调查)。现在孩子们最大的抱怨就是“没有人关心我们!”他们感觉自己游离于学校功课之外,与教师们也格格不入。世界在他们眼里充满困难和敌意。然而同时,大多数教师们都勤勤恳恳地工作,并且声称他们心里装着学生,教师们也许确实愿意关心学生。但问题在于,他们无法与自己的学生成功沟通。建立关心与被关心的关系。
学校面对这些变化采取的措施就是添加各种各样的课程或者强调某些教学法的改变,这些仅是技术层面的改变。诺丁斯通过分析学校改革来阐述她的观点——对课程标准化的强调不仅无益于学校改革。而且实际上还可能导致学生们更为严重的游离行为。对于人们试图将教与学简化为一种模式,即不管什么人,只要他按照一定的方法去学,那么他就能够获得知识,而且他所得到的知识与其他掌握同种方法的人所获得的完全一样,诺丁斯认为这样的方法根本就不存在。她一针见血地指出:“追求一种普遍适用的方法,其实是旨在消除不愿看到的行为产生。”这也导致了教师与学生不能一起认真探讨那些行为,仅仅通过打压学生的不当行为来维持课堂秩序。
2.对传统教育的批判与新教育模式的构建
诺丁斯认为关心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关系性,关心意味着一种关系,它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连接或接触。两个人中,一方付出关心,另一方接受关心,要使这种关系成为一种关心关系。当事人都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无论是付出关心的一方还是接受关心的一方。任何一方出了问题,关心关系就会遭到破坏。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不管教师多么努力地关心学生,学生一方却感受不到关心。学生们抱怨“老师不关心我们”,这样的抱怨提醒我们,一定是在师生关系的某个环节上出了问题。
诺丁斯认为,在讨论教学以及师生关系时,教师不仅需要建立一种关心的关系——教师在其中成为关心者,教师也有责任帮助学生发展关心能力。并非所有的人都具备了关心别人的能力,也不是人人都学会了关心知识、其他生命以及客观事物。我们想当然地把关心视为一种综合性的能力。它可以由一个领域转移到另一个领域。学校目前把更多的时间都花在了二次方程式上,而不去关心任何一个具有终极存在意义的问题。诺丁斯认为,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学好我们教的任何东西。一个教师如果真正关心学生,那么他会认真倾听学生们的不同需要,并且给予不同的反应。目前的学校并不是一个启迪智慧的地方。她认为学校教育面临挑战。必须将关心引入学校。
教育中的关心不同于生活中一些简短的关心关系,它建立在一种牢固的信任关系基础之上。这种关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的,它需要时间,要求连续性。学校生活应该是学生整个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仅仅为了学校生活而去学校学习,与其他日常生活缺乏连续性,这样的学校生活无疑是干枯无意义的。学校生活还应该与学生人生中其他的生活阶段浑然一体,如果学校生活只是突兀的一个阶段,是其人生中的一个跷板阶段,它就成为一种活生生的被人为割裂开的与整个人生不连续的阶段。诺丁斯认为为了有效应付时代的挑战,把关心引入学校,必须重视教育的连续性,教育目的的连续性,学校场所的连续性。师生关系的连续性。
二、关怀教育理论对我国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启示
诺丁斯的许多观点对于我国职业教育同样富有启示意义。她所描述的由于社会变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学校中人际关系冷漠、学生抱怨没人关心等等,这种现象在我国职业学校尤为普遍。在我国,职业学校的学生相对来说基础等各方面素质较弱。他们较少得到教师、家长以及其他社会方面的关心,老师与学生的关系也很紧张。学生厌学教师厌教的恶性循环目前在我国职业学校愈演愈劣。然而,在我国很少有学者像诺丁斯一样著书立说在职业学校中呼吁“学会关心”。此外。在我国职业教育中,尽管目前针对职业学校的改革可谓大刀阔斧,尤其是课程方面的改革更是进行得如火如茶。但是像诺丁斯描述的情况依然存在:学校重视理论的学习,使得这方面有优势的孩子获得多得多的成功的机会,而其他在动手能力、交际能力等方面擅长的孩子则较少获得成功的机会。他们缺乏别人尤其是老师的充分理解与尊重。他们常常是处于被关心的边缘。
因此,关怀伦理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德育工作更富启示:
1.关心的关系性
“关心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关系性。关心意味着一种关系,两个人中,一方付出关心,另一方接受关心。无论是付出关心的一方还是接受关心的一方,任何一方出了问题,关心关系就会遭到破坏。”因此,在关心关系中,付出重要,接受同样重要,双方都能感受到彼此的行为反应更为重要。关怀的关系性包含有关怀的相互性之意,关怀者和被关怀者对关怀关系的维持和促进都负有责任。在职业学校,经常有教师抱怨学生对他们的关心根本不当一回事。也当然不乏学生抱怨老师根本不关心他们。这样的抱怨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师生关系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了?是学生对教师的关心不予理睬。还是教师对学生的关心不够?抑或是教师与学生在关心的关系中移位错位了?根据诺丁斯的描述,关心者的心理状态是以专注和动机移位为特征的,专注即“当我真正关心一个人,我就会认真倾听他、观察他、感受他。愿意接受他传递的一切信息”,这是关心过程的关键因素。在我国的职业学校,当教师“关心”学生时,其心理状态真的处于一种“动机移位的状态”吗?是出于工作的需要、领导的压力、家长的要求去关心学生,为了让他不再惹祸,让他努力学习将来找份工作提高就业率,还是真的从学生个人角度出发去关心他?这种“关心”与诺丁斯强调的“关心”之间的区别值得探讨。同样。关心关系的成功建立取决于道德环境、特别是被关怀者的道德状况和回应能力。如果对于教师的关心,学生没有相应的回应,必然影响关心的有效性。在我国的职校中,尽管也有许多优秀的学生,但也存在不少素质并不是很高的学生。他们由于以前的学习经历、与老师的关系等原因,可能并不会恰当地回应教师的关心。例如有的学生尽管对教师抱有感激之情,但并不表现出来。甚至以逃避的行为来掩饰自己。有的学生干脆对教师的关心不屑一顾,学生的反应势必影响师生间关心关系的建立,影响德育工作的进行。
诺丁斯强调关心是一种关系,而不把它仅仅视为一种美德。认为将关心者置于关心的关系之中更为重要。这是对传统观念的挑战。以往教师关心学生被视为是师德的高尚体现,如果教师仅仅关注教学。关注学生成绩的提高,而并不与学生建立关心的关系也被默许。但在诺丁斯的新教育模式中,关心则是不可避免的。教师和学生长期相处,他们有共同的关注点,无论是人还是知识或者事物,他们在相处过程中关心关系就建立了。诺丁斯主张将关心融人到教学与平时的生活中去,教师并不需要为了关心学生而刻意地去关心学生,在平时与学生的相处交往之中.通过共同关注的人、学习或者事物等,关心的关系就建立了。如果一个教师真的关心学生,那么他会认真倾听学生们的不同需要,并给予不同的反应。关心的关系性还告诉我们,关心是以需要和反应为基础的,教师不是圣人,并非关心的永动机,如果对于教师的关心,学生没有相应的反应。也会破坏关心的关系。在我国的职业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相对比较紧张,教师要与学生建立关心的关系需要更多的努力,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更需关注学生的需要。更要在关心学生内心情感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关心关系的成功建立,教师引导职校学生如何以正确的行为方式接受关心同样重要。
2.教师的榜样作用
“榜样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很重要。对关心则是关键因素。”诺丁斯认为教师的关怀榜样作用是最重要的,最能体现教师关怀。教师要想帮助孩子培养关怀之心和关怀能力,就不能只是泛泛地讲授关怀的大道理。只教授给他们相关的知识也不行,因为现在识字能力已不是阻碍学生接触思想的障碍,学生可以通过看书、上网等来获取相关的知识。识字能力的普及并没有提高学生的道德,相反,越来越多的学生甚至出现去道德化的现象。只有关怀的“行为”才能给予学生被关怀的感受,建立师生间信任的关系。教师的关心才会在学生心中留下难忘的记忆。会深刻地影响学生。教师的榜样作用是学生学会关怀的无言向导。但不能否认,在职业学校大面积存在这样的教师。他们一方面评说学生的行为素质低下,抱怨学生的人情冷漠。一方面应付性地上课,冷漠地对待那里的学生。诚然如诺丁斯在关心的关系性中指出的,学生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关怀行为。学生的消极反应可能会严重挫伤教师的关怀感,但教师的关怀者角色与我国职业学校学生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付出比普通学校教师多得多的耐心。在我国职业学校工作的教师。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或许是需要的。职业学校的学生在以往的学习经历中相对来说较少得到关,而关心他人能力的高低与被关心的经历有关,由于较少有被关怀的体验。学生常常以冷漠的态度来待人接物,很难产生关怀的冲动。如果职校教师以一种冷淡或者无奈的心态与学生相处。学生则更难学会关心。职业学校的教师更需要以耐心的关怀行为来鼓励学生,允许学生以自己独有的生命节奏来实现其个性的发展,关心学生的整体性发展,关心学生的幸福。让学生依据自己的生命节奏来规划他的职业发展。教师要通过示范的作用演示如何关心,而无需告诫学生要学会关心。可是我们得承认,教师也是平凡的人。如果学生对教师的关怀没有反应,那么关怀行为可能就不能成功。因此,教师得先花点功夫了解学生,师生的交往与相处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诺丁斯提出连续性的重要性,认为频繁地更换教师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当教师与学生熟悉了解之后,教师的榜样作用更易引起学生的模仿。职校的孩子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教师不能以一种模式来教导学生.教师应该走入学生千差万别的小世界,理解每一个学生的特殊性,用学生的眼睛观察,用学生的心灵感受。诺丁斯强调实践的“教师的关怀”.认为这是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的最大区别。
3.教学与课程中的关怀教育
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语数外学不好并不代表智力低下。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优势。人的智力因素不仅仅只有一种.学生个人情况也千差万别。“任何教学都应该从学生的目的、兴趣和能力出发”。一位法国教育学家曾调查发现,不同学业成就的学生对教师的关怀需要明显不同。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渴望得到教师积极的态度,从中获得平等感和信心,从而促进其学业的提高;而学业优秀的学生看重的则是教师进一步促进自己学业成长的能力和耐心以及赋予自己的学术自由度。而我们在现实中经常看到错位的关怀:教师对学业弱的学生往往百般关注其学业的迅速提升,实令这些同学恐惧不安;而对学业好的学生往往给予过多态度上的褒奖,倒未必达到想要的效果。因此,教师的关怀要与学生的需要一致。对于职业学校的教师来说,学生水平的差异更要求教师在实践关怀时加以有效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