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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论文范文1
关键词:军事;人力;资源;价值
一、军事人力资源的涵义
所谓军事人力资源是指国家总人口中能够从事军事(国防)活动的社会劳动力。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非现役文职人员、从事军事生产人员三种类型。军事人力资源在军事人力资源会计中是指军队或其它军事组织所拥有或能使用的各种具有军事劳动能力的人员,它将军队中人的因素资产化处理,是军队中的一项最重要资源。军事人力资源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具有质和量的双重指标:质方面的指标是军事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力、知识、技能等,其中体质指军事人员身体状况;智力指军事人员在从事军事活动过程中观察、判断、理解、记忆、创造等能力;知识指军事人员文化程度;技能指军事人员在从事军事活动的过程中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质的具体指标可以是相关学位、学历所占比例,相关职称、工龄所占比例等。军事人力资源量的指标是指与军事物质资源相结合的人数。从军事人力资源内部的替代性来看,军事人力资源的质对量有较强的替代作用,而军事人力资源的量对质的替代作用却较差,甚至不能替代。
与普通人力资源一样,军事人力资源除具有私有性、依附性、层次性等特点外,由于军事人口的特殊性,军事人力资源还具以下特点:
(一)时效性
军事人力资源的时效性即军事人力资源在军人服现役期间的效用,军人一旦脱离部队,则会带来军事技能的闲置。它说明投资军事技能机会成本的风险性。
(二)通用性
军人在服现役期间,通过管理、教育和训练等,逐步增长的科技文化知识、思想觉悟、组织指挥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养成的良好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等在地方也是通用的要素。
(三)间接性
军事人力资源并未直接产生经济价值,只是通过生产国防安全这一特殊产品来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快速运行,对国家经济建设起间接的作用。
(四)公用性
军事人力资源生产的国防安全属于纯公共品,不具备商品属性,因此,对这种纯公共品的消费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即国防安全被所有公民共同消费。
(五)非流通性
军人在工作环境、时间、专业选择等方面都受严格约束,军人只能服从组织安排,致使军事人力资源不能在市场条件下自由流通。
(六)投资主体的二元性
军事人力资源投资的主体,一是国家和军队,二是军事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军事活动承载者)。因国防安全的外部性特征,使其成为典型的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由公众个人来生产,从而使国防安全生产成为国家和军队的专利。二、军事人力资源价值
从军队范围来说,军事人力资源价值就是指军事人力资源为军队创造的价值,亦即军事人力资源的产出价值。军事人力资源的产出值应当包括军事劳动力价值本身和为军队创造的战斗力增值两部分(即v+m)。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军事人力资源的补偿价值和创新价值
按军事人力资源载体运用自身的能力为军队所创造价值的外在表现可以将军事人力资源价值分为补偿价值(或交换价值)和创新价值两部分。补偿价值体现为支付给军事人力资源载体即军事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等),它是对军事劳动者参与军事活动过程中所消耗脑力和体力的补偿。它是军事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价值,也即军事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它包括三个部分:维持军事劳动者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养活军事劳动者家属和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一定的教育或培训费用。创新价值是军事劳动者创新劳动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包括军事决策者的决策贡献、军事管理人员的管理贡献、军事科技人员的科技贡献,以及所有军事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军事人力资源的补偿价值和军事人力资源的创新价值共同构成了军事人力资源的使用价值。
(二)军事人力资源的基本价值和变动价值
军事人力资源价值还可分为基本价值(静态价值)部分和变动价值(动态价值)两部分。任何能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所拥有的自然人力都具有基本价值。纯粹的自然人力创造价值的能力是很低下的,对军队的贡献也是很小的,因此,在军事劳动力素质很低的国家,军队战斗力的增长主要依赖于资本投入的增长。通过军事人力资源投资,军事劳动者在体力、技能、智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拥有了更强健的体魄、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军事劳动者的价值也得到了增值,这个增值部分构成了军事人力资源的变动价值。一般说来,变动价值的大小与军事人力资源投资大小有关。实质上,我们这里所说的军事人力资源变动价值部分就是军事人力资本,它极大地影响着军事人力资源价值的形成和积累。
(三)军事人力资源的个体价值和群体价值
军事人力资源个体价值是指作为军事人力资源载体的军事劳动者个人在未来特定时期内为军队创造的价值;军事人力资源群体价值是指军队中的某个群体在未来特定时期内为军队创造的价值。这里所说的群体可以是为执行某一特定任务从军队内抽调出的人员所组成的小组,这种小组当特定任务完成后就会自动解散,小组中的人员又回到原来的部门。要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的个体价值,必须注重对其进行投资,并创造能使个体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的环境。要提高群体价值,不但需要提高每一军事人力资源个体的价值,还要注意发挥组织整体的协同效应,因为军事人力资源群体价值不是每个个体的军事人力资源价值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个体的军事人力资源价值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
(四)军事人力资源的货币性价值和非货币性价值
对军事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是从对军事人力资源载体在未来特定时期内为军队创造的价值的计量着手进行的。军事劳动者为军队创造的价值有些是可以用货币计量,如生产的武器装备;但也有一些是无法用货币来计量的,如军事劳动者为国家为社会提供的安全环境,这时就需要采用非货币计量的方法来评估军事劳动者的活动为军队创造的价值。因此,军事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应该包括货币性计量方式和非货币性计量方式两种。军事人力资源价值应根据所采用的计量方式区分为军事人力资源的货币性价值和军事人力资源的非货币性价值两部分。
【参考文献】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2
教官要做到“三查”“四同”“五必到”,与学生零距离接触,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三查”即查操、查课、查宿舍;“四同”即同吃、同住、同自习、同娱乐;“五必到”即出操军训必到、集体活动必到、家长来访必到、学生有病必到、发生意外事故必到。
二、全封闭半军事化校园管理的实施
我校以军人的严明纪律培养学生的自觉性、纪律性;以军人的严纪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行为习惯;以军人的坚强意志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吃苦耐劳精神;以军人的团结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以军人的报国之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1.成立全封闭半军事化校园管理组织机构机构由政教处、校团委和教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以及学校行政督察评估组组成。
2.实行全封闭管理,进行军事常识教育和军事训练与当地派出所紧密配合,将保卫科改为警务室。进行国防知识和三大条令的教育(军队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纪律条令,队列条令)。每天下午进行一节课的军事训练。
3.实施“一日生活制度”严格按照部队的“内务、队列、纪律”三大条例约束学生,按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规范学生,要求“内务管理整齐化、学生行动队列化、服从命令军人化、礼貌礼节规范化、校园卫生整洁化”,规范学生的仪表和行为。
三、全封闭半军事化校园管理的反思
1.成功的经验
(1)树立了学校形象。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隔绝了外界社会不良影响,纠正了学生放任自流现象。学生思想素质明显提高,校风校貌大为改观,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规范了学生行为。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有利于快速营造全新的生活、学习环境,提高学生适应能力;有利于快速改变学生的行为习惯,加强纪律性,提高自制能力;有利于快速构建新的集体和团队,增强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有利于快速培养学生的坚强毅力,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利于预防突发事件和应急自然灾害,强化校园安全工作。
(3)磨炼了学生的品格。学生在思想道德、行为习惯、身体素质、学习毅力等方面得到了磨炼,能更好地健康成长。
2.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教官与教师的管理理念不和谐。教师搞教学是行家里手,组织课外活动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教官开展活动足智多谋,但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待提高。学校经常组织教师、教官和管理人员开会协商,由学校拟定目标,教官提出方案,教师提炼总结,按责分工实施,做到文攻武略,整体配合。
(2)学生对教官由崇拜到爱恋。中职生感情朦胧,思想开放,行为极端。教官过硬的军事技能、坚毅的意志品质、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对学生产生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塑造了权威形象,部分学生流露出了军人情结以及对青年教官的爱恋。遇到这种情况,只有请家长配合,甚至撤换教官。
(3)教官方法简单粗暴,易引发冲突。中职生层次参差不齐,要注意因材施教,把严格要求和人性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学生道德内化的心理过程管理,从知到行,耐心训练,严格要求,逐步达标,体现以“育人”为中心。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自《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施行起,法学界便开始了在我军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研究探讨工作,成果颇丰。但是目前我国的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理论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对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性核心问题也未能形成一致看法。本文就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军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及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其意义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
自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军内外的专家、学者即开始研究和探讨军队内部是否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军事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军事机关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等问题,可惜的是至今仍无定论,甚至没有形成主流意见。随着依法治军方针的确定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认识到,解决“军事行政诉讼问题”不仅是大势所趋,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将对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军队实行行政诉讼不仅有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因此,笔者试就目前军
事行政诉讼理论中存在的三个基础理论问题略述管见。
一、关于军事行政诉讼概念的厘定
由于对军事行政诉讼要解决哪些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及何种性质的行政争议有不同理解,所以学术界对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尚未形成一致看法。要客观地对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进行厘定,必须对相应的法律关系予以分析,能够进入军事行政诉讼研究视野范围的法律关系大致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即使存在国防军事的因素,也不应划入军事行政诉讼的范围;第二种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军事机关之间的军事行政管理关系,很多学者坚持因此种关系而发生的行政争议应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范围,这与军事法院目前执行的“属人管辖”原则不一致。正如前述所言,笔者认为此类纠纷数量有限且在处理时,军事机关一般移交国家行政机关最终处理,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已不是军事机关。第三种是军人及军事单位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是普通的行政争议,普通人民法院就可以解决。能够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就只剩下第四种,即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之间发生的军内行政争议。从军事行政诉讼主体得出,军事行政诉讼就是军人或军事单位对军事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军事法院提讼,要求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由军事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制度,它是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在军队的延伸。
二、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构想
凡事皆杂于利害,司法实践表明,权利也可能滥用。如果行政相对人滥用行政诉讼权利,无疑会干扰军队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影响军队行政权威,同时令军事司法机关增加工作负担。因此明确军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有其重大价值的。
根据已厘定的军事行政诉讼的概念,能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是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之间发生的军内行政争议。因为涉及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纠纷的种类及数量繁多,而军事法院的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将所有涉及军人、军事单位与军事机关的纠纷都纳入军事行政诉讼的范围,况且部分军事行政主体还具有自我监督的机制,所以没有必要将所有军事行政纠纷都通过军事行政诉讼途径加以解决。科学合理地界定军事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利于军事法院对于军事行政主体实施有效的司法监督,促进军事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经过多年的完善,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建设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国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正呈现出逐步扩大之势。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其第2章专门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后,分别于1991年7月11日和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两项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充和优化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军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应以国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主要依据,两者在总体上应当保持协调一致。同时,由于军事行政诉讼案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军事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之初,为了军事行政诉讼活动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其受案范围宜小不宜大。当军事行政诉讼制度逐步完善之后,其受案范围可以再行扩大。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军事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军事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1.对军事行政处罚不服的。如果军队保卫部门对某涉嫌违法的军人实施了行政拘留,而被拘留的军人认为该军事行政行为违法,即可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2.对限制人身自由、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等军事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某军事行政主体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军职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将其部分财物当作非法所得而实施查封、扣押,当事人如果对此不服,则可以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3.对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申请,军事行政主体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假设一名符合条件的军人,向有关军队行政司法机关申请军队律师执业证,该机关迟迟不予答复或者拒绝颁发其军队律师执业证,该军人就此可以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4.有关当事人认为军事行政主体没有依法给予其相应经济待遇的。有关军人住房等涉及军人经济待遇的问题,相关的军事法规政策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一些法规政策难以得到彻底贯彻的执行,军人的权利时常遭受损害。此时权利受损的军人就可以通过军事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5.军事行政主体非法干涉军队律师的会见权。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军队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军人以及军人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看押军人或军人犯罪嫌疑人的军队保卫部门,如果自行设置障碍,非法阻止军队律师会见权的实现,则军队律师有权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6.军事院校学员(此处专指具有军籍的生长学员或军队干部学员,不包括地方委培生)与军事院校之间因学籍管理、学位颁发以及学费缴纳等方面涉及军事行政管理的问题而产生的纠纷。近年来,在军事院校中,在职干部学员逐渐占据了绝大多数。入学以后,在职干部学员的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其原所在单位,在职干部学员与军事院校之间,已经不再是以往那种纯粹的内部行政关系。如果这两者之间,因学籍管理、学位颁发以及学费缴纳等方面的问题产生了争议,在职干部学员有权提起军事行政诉讼。
三、关于军队实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军事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一种“体制内”制度,让军人受冤屈,或者权利、尊严和人权受到损害时能得到一个被保障的途径,正如同普通公民遭到国家公权利侵害时,通过提起行政诉讼保障个人权利般,这可以说明在我军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大环境已经形成,而且该制度的建立不仅必要而且非常有意义。第一,有利于依法治军方针在军队切实得到贯彻实施、推进军队行政法治的现实需要,维护了军队的稳定。若及时、有效的军事行政诉讼依法解决问题,则能将军队内部矛盾迅速消解。第二,有利于维护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通过军事行政诉讼可将军事行政主体和相对人的行为统一到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中,克服个别部队组织松散和有法不依的混乱现象。第三,有利于提高军事机关的工作效率,克服因军事行政相对人无休止地逐级申诉,导致军事机关大量的人力、精力和时间被牵扯的弊端。最后,为完善我军的法制监督体系补上最后一块拼图,加强了军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体系。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4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5-0242-02
当前,国际形势和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各种社会思潮繁杂并续。新问题、新情况的涌现对政治理论教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而今,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改革是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方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包括四个方面:教学观念的改革、教学形式和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改革、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笔者拟对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现阶段军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存在的问题
200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方案的出台彰显了当前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然而,从有关考试结果方面的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军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还不能完全适应课程改革发展形势的需求。
(一)对考试功能的认识存在偏差
考试的主要功能包括评价、督促、反馈和导向功能[1]。其中,评价功能是考试的基本功能,督促、反馈和导向功能是考试的重要功能。长久以来,军校中的考试,更重视的是考试的评价功能。各所院校在评优和评奖的过程中,考试的成绩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指标,考试成绩优异不但可以评选优秀学员,还可以保送读研究生。相反,成绩不好就可能被列为落后分子和帮助对象。成绩和名誉、利益的联系,导致无论是领导、教员和学员都十分重视考试成绩,把其看成是衡量学员学习效果的唯一标准,从而夸大了考试的评价功能,忽略了考试的其他功能。
(二)考试形式单一
许多院校至今仍然采用“一卷终结制”,每门课都通过期末的一张试卷作为评定学员政治理论课学习效果的标准。这样做尽管便于操作,为授课教员减少了许多麻烦,但是这种陈旧的考试方法,受到命题内容和试题篇幅的限制,很难全面掌握和品评学员的思想动态。也正是由于这种期末考查预期的存在,学员把注意焦点都集中在试卷上,平时不学习临时抱佛脚的情况普遍存在。颇为尴尬的是,有的时候考试一结束,学员连教材都扔在考场,索性不要了。这种单一的考试形式仅偏重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考核,而对于运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很少,不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殊规律,“既难于检测学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也难于检测学员思想观点、政治倾向和思想进步状况,不能全面反映教与学的真实情况。”[2]
(三)考试内容刻板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除理论讲授外,更要注重学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从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内容来看,注重的仍是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其范围大多是局限于教材、课堂笔记,甚至是教师划定的重点,考试的题型客观题多,主观性发挥的题目少,虽有论述题、材料分析题,但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其内容和覆盖面也毕竟有限,学员很难有充分的时间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另外,主观题往往也是规定了标准答案,学员必须在圈定好的框框点点中回答问题,这就局限了学员的自主思维和创新思维,反到成了学员背死书的催化剂。
(四)考试结果掺杂较多人为因素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很少被人们关注。在很多院校,试卷成绩往往和最后的上报成绩有一定的差异,这种情况和地方高校相比更为普遍和明显。学员成绩的好坏和个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联系,每门课程成绩的累加可能影响到学员的发展和命运,一些和成绩挂钩的制度使学员很难喊出地方大学生“60分万岁”的口号。尽管我们鼓励以个人的努力来赢取优异的成绩,但是传统的“一卷定等级”的考试方式给了部分学员不劳而获的运作空间。于是老乡关系、队干部打招呼等人为因素掺杂到考试结果当中,使成绩中有了水分。当实际成绩和预期有着巨大差异、而这种差异又有证据表明存在人为因素时,包括受益的学员在内的所有学员都会有着一种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会导致学员对所学的政治理论课产生质疑,对教员的教育产生反感,最终导致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可见,考试结果的公正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军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改革的探索
改革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方法是整个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促进学员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传统考试方法的弊端,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更新考试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重新认识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作用和重要性,才能对传统考试模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考试是课程的延伸,考试不仅要检验学员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更要提升学员用所学知识认识新事物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我们应该改变过去只注重考试的评价功能的理念,不要把对学员的理论知识的考试作为检验学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唯一手段。学员思想政治素质不仅体现在对理论知识记忆多少,更重要的在于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多少。因此,我们要把对学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目标定位于以考核学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重点,确立一套适合军校学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的考试评价体系,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成为培养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提高学员运用思想政治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增加考试形式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教学中更应重视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培养,因此,我们就应根据不同课程的内容,采取多种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试的督促和导向作用,以激发学员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具体说,应采取笔试、口试、闭卷、开卷相结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相结合,课堂成绩和课后论文成绩相结合。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论文成绩问题,“由于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视程度不够,通过论文方式考核尤其要防止学生以应付的态度从报刊上摘取文章或从网络上下载文章,使论文考查的方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3]
(三)丰富考核内容
增加社会实践考查内容。社会实践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走出课堂走入社会,才能解决学员“真学真信”的问题。设置社会实践考核内容,能极大地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员的实践能力。要充分利用教学中的实践课程、学员的寒暑假以及到部队代职锻炼的机会,设置相应题目,组织学员进行社会调查调研、参观见学,指导学员撰写调查报告,并把调查报告纳入学员的最终考核成绩。
增加团队意识考查内容。军人尤为讲究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这也是政治理论课程的培养目标之一。教员要设置相应的题目和要求,对学员进行考核。比如,可以把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分为正反两种观点组织学员进行讨论和辩论,正反和反方都由若干学员组成,每方的综合表现作为每个成员的得分标准,增强学员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互助意识。
增加队干部评测、学员互评的考查内容。为避免学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促进学员全面发展,增加相应的评测内容,对学员的个人表现综合评议。考核内容应包括对该学员集体意识、服从意识、互助意识、责任意识、学习主动性等多个方面。但同时,由于存在较大的个人情感因素,这一部分成绩的比例不宜过大,防止因学员个性原因或特殊事由导致成绩过低,出现恶性循环。
(四)公正考试结果
考试结果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政治理论课程的教育效果,要引起高度重视。为保证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加强对教员的教育。教员对成绩公平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政治理论教员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人情问题”的出现往往只是出于他们对问题认识的不足。加强对教员的教育,提高教员的思想认识,考试公平公正问题是很好解决的。
其次,要丰富考试形式,增强考试结果公平性。增加平时成绩,并及时公布,增加透明度。增设口试尤其是期末综合口试内容,当场公布成绩,这样既能锻炼学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知识运用能力,还能使学员在对比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再次,要完善出题、改卷、登分机制,为保证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应不同教员交叉出题,交叉改卷,交叉登分。题目如果是统一的,要做到交叉改卷和交叉登分。
最后,要加强对试卷和考试成绩的检查。教研室领导、教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试卷和考试成绩进行检查,避免人情卷和人情分的出现。
综上所诉,如果我们能够潜心研究、务实求真,对政治理论课成绩考核方法进行有益的改革,就一定能提高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和效果,使政治理论课真正成为学员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
参考文献:
[1] 艾红.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模式的新探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9,(2).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5
论文摘 要:军事理论课是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它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对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现代国防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存在很多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普通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关键是加强教学管理。本文试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机构设置、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后勤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教学管理是指管理者在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运用一定的管理手段、方法、原则,通过对教学过程中的人财物进行科学计划协调控制与指挥,在教学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完成教学任务。[1]当前在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国防教育赋予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使命,就必须在教学管理上下功夫,通过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来提高军事理论课的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的活动,教在前,是第一位的,学在后,是第二位的。因此教的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而作为教的主体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质量。
因此要提高教学水平,首先要严格选拔军事理论课教师,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兼结合的军事教师队伍。根据《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军队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总参、总政有关规定编配派遣军官到高校担任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兼职教师,同时学校也应有自己的军事理论课专职教师。对这两部分教师,学校都要严格选拔,对军队派遣军官,学校要协同派遣单位按照学校本身的特点和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基本要求进行选拔;对于专职教师要做好招聘工作,尽量扩大招聘范围,择优录取。
其次,定期对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学校可以成立由派遣单位的首长和学校领导及任课教师组成的考评小组,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考核小组考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对教师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工作量和课程教学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小组、同行专家通过听课的形式进行考评,学生对教师的考评可以通过问卷的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网上调查,然后将考核小组参评、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的最终结果进行总评,对于表现突出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评成绩差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于屡次考评都不及格的教师要坚决辞退。
再次,加强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根据《大纲》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和军区、省军区及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军事教师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军事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及学历、学位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2]。学校要制定军事教师培养规划,利用现有相关专业招收国防教育方向的硕士学位班,培养高层次军事教师;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在职培训、离岗培养、长短培训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快军事课教师的质量建设;最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军事课教师待遇,相关政策适当向军事课教师倾斜,稳定军事课教师队伍。目前,军事课教师待遇偏低,在职称评定和认定硕士生导师方面受限制过多,这一系列因素不仅导致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而且直接造成了教师的大量流失,在目前军事教师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对于课程建设是非常不利的。针对这种情况,学校要将军事理论课教师的专业职称评定纳入学校师资职称评定整体工作之中,并列入军事类科目单独评定,以解决军事教师的后顾之忧,同时,根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稳定和提高军事教师的物质待遇。
二、完善教学机构设置
军事理论课是一门新型的课程,在教育教学方面有自己的特色,传统的负责教学的教务处等部门对军事理论课的教学是陌生的,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高校是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但效果不是很理想。由于军事理论课是高校本专科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也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鉴于军事理论课的重要性,在教务处下设立一个专门为军事课教学服务的部门还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机构就是在有些高校已经运转的军事教研室。在一份对湖南和广东两省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情况的调查中显示,广东、湖南两省只有34.2%的本科学校建立了军事教学机构。湖南省25所本科学校,建立了军事教学机构的只有9所,占应建数的36%。由此看来,建立军事教学机构还没有引起广大高校的普遍重视。军事教研室的职能是领导和组织军事课程教学,负责协调和解决军事理论课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并定期举行军事理论课教学情况的研究和探讨,它是一个集教学和研究为一体,领导和服务相结合的部门,它也是对军事理论课教学进行考评的重要力量。从军事教研室人员的配备来看,首先要确定负责人,负责人可以从本校的教务处选拔,也可以对外公开招聘,但必须既要懂军事理论课教学又要懂教学管理。此外,还需配置三名左右干事,具体负责教学、科研与对外协调。军事教研室的任务主要包括:协调军事教研室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为军事理论课教学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军事教师开展教学经验总结与学术交流;组织军事教师招聘、考评、升迁、奖惩及相关事宜;组织开展军事教师培训等等。总之,通过设立军事教研室可以极大地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效率,实践也证明,军事教研室的设立促进了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的提高。 转贴于
三、强化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军事理论课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途径,无规矩不成方圆,军事理论课教学必须有章可循,严格管理。首先,教师着装要规范。授课教师必须身着军装,整齐划一。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言谈举止要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讲课要口齿清晰,声音洪亮。其次,严格考勤制度。要把军队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融入课堂,要使每一个学生都树立军事课堂就是军营的观念,每堂课上课之前要点名,对无故迟到者要严厉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当年学业成绩。再次,建立学生考试重修制度。很多学生忽视军事理论课的学习,考试也不认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只因为不及格还可以补考。实施重修制度,对于考试不及格的要坚决进行重修,可以有力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军事理论课是一门新型课程,大部分教师对此都不很熟悉,因此,集体备课就显得非常必要。来自部队的派遣军官,他们的军事理论知识非常扎实,拥有丰富鲜活的战例,但教育教学技巧方面的知识相对较弱;而相反,来自学校的专职教师军事理论知识相对薄弱,教育教学技巧方面的知识和教学经验相对丰富。采取集体备课,共同探讨,优势互补,可以更好地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的质量。第五,完善教学评价制度,教学评价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采用现代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激励调控教学,对教学效果作出价值判断,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3]教学评价制度,教学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教学评价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促进教学的发展。教学评价要形成制度,只有形成教学评价制度,才能确保教学评价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在教学评价制度中,要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内容、评价形式等问题。第六,建立严格奖惩制度。军事理论课教学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理论课教师担当培养大学生国防意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使命,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非常必要的,这其中要选拔考核,更重要的是通过奖惩来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对于在教学工作中表现优异的要大张旗鼓地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在教学工作中态度散漫、教学水平低下者要予以警告,取消其评优资格和各种奖金,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没有效果者予以辞退。
四、加强后勤保障力度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充分说明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军事理论课作为高校本专科学生一门必修课,是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手段,但这并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对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后勤保障更是差强人意。通过对广东和湖南两省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情况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只有1所学校安排了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门教室(进行了命名);湖南25所本科学校中,还没有高校安排军事理论课教学的专门教室。湖南高校中开设了军事理论课的学校超过90%是采取在训练场、大会堂、体育馆等能容纳几百、上千人的地点进行讲座式授课,只有不超过10%的学校把军事理论课教学安排在200人以下的教室授课。当然,窥豹一斑,其它省市高校也大多是大课教学,这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军事理论课教学的效果。针对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人地矛盾突出的状况,学校后勤必须充分认识到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场地问题,除了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场地资源外,很显然,加快教学场地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此外,针对军事理论课教学的需要,开放多媒体教室,对于紧缺的设备要尽快购置。其次,要加大军事理论课教学上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在经费上要保证军事教研室的日常开支和各项活动开展之需要,对于军事课教师的培训要大胆投入,这些都是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周川.简明高等教育学[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2.
军事理论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军事理论课 有效教学
1 开展军事理论课有效教学的重要意义
当前对有效教学研究越来越强调课堂教学改革不是一种教学方法或教学技术的更新和调整的事情,它更需要在“教学理念”的支持下展开教学活动。目前对有效教学也进行了大量理论和实践研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有的已经形成研究成果,出版和发表了《有效教学》(陈厚德)、《高效率教学》(张庆林、杨东)、《有效教学草纲》(吕胃源)、《走向高效能的教学》(钟海青、戚业国)、《有效教学理论与策略》(林进材)等一些著作及论文①。
前人针对军事理论课的有效教学比较薄弱,开设军事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重要途径,积极实现军事理论课的有效教学,对于增强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现代国防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
2 军事理论课有效教学的策略
2.1 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素质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的活动,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为了实现有效教学,教师应该要加强对军事理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充分了解和分析当今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要不断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军事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及学历、学位水平,更好地强化自身的专业化,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
2.2 主管部门要加强军事理论课教师培训提升机制的保障和提供有效的教学条件
主管部门应积极重视对军事理论课教师能力的培养,除了教师自学提高之外,还要积极提供给教师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同时,军事理论课涉及的大部分教学内容如果用传统教学方式来讲授的话,很多视频和图片教学资料无法顺利展示,教学效果会比较差。如果适当加入一些多媒体课堂教学环节,教师在讲授的同时积极穿插多种教学法,教学效果会更好。
2.3 教师要有效掌控把握好各个教学环节
M・希尔伯曼的一项教育心理学研究发现,不同的教学方式产生的教学效果是大不相同的,学生对所教内容的平均回忆率分别为:教师讲授:5%、学生阅读:10%、视听并用:20%、教师演示:30%、学生讨论:50%、学生实践:70%、学生教别人:90%。教师在备课环节,要熟悉和遵循教学大纲内容要求,积极认真设计好课程设计和写好教案。在课堂授课环节,要根据授课内容实际充分运用好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提问式教学法、开展主题辩论赛等),认真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愉悦的环境中积极掌握教学内容。在课后要求学生有效练习,练习不在多,贵在精。在设计上不但要考察军事知识,还要体现军事理论课在提高学生思想作风素质、身心素质及军事素质方面的要求,倡导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在其它课余环节,要根据教学内容适当组织学生进行相关内容的社会调查(如人防工程建设情况调查等),组织学生尽量采取小组化的方式完成,这样能强化学生的集体主义感和合作精神。
2.4 实施有效的综合教学评价
完整的军事理论课有效教学评价应包括对学生的有效评价和对教师的有效评价两方面的内容。教学评价的类型有定位性评价,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几种[6]。布朗(Brown,F.G.)用下图表示了四种评价在教学过程中的相互关系[7]。
图1: 几种教育评价种类的相互关系
2.4.1 对学生的有效评价
军事理论课教师要积极运用上述(图1)评价模式,注意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考核学生的成绩应以学生平时表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期末考试成绩等为综合参考依据,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同时对学生的评价要积极采用多角度的评价方式:即应把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的结果有机综合起来。
关于教师对学生的评价: 在一节课中,学生通过一系列活动,得到的并非是单一的知识,而是能力的提高与观念的更新。教师需要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评价,而重要的是要给予学生更多激励性的评价。
关于学生互相评价:在组织学生进行组内和组间互评的时候,可以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学生也可以进行定期的自我评价。
2.4.2 对教师的有效评价
对教师的有效评价可以采取学生评价教师和教师自评两种途径。主管部门应设计好评价教师是否进行有效教学的相关指标发给学生,让学生记住其中的相关评价内容,定期(如每个月评一次)对其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另外教师也定期对教学效果进行自评、总结和反思,从而不断地改进自身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宋秋前.有效教学的理念与实施策略[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3):1
[2] 朱智. 浅淡军事理论课的授课艺术[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S2期.
[3]徐挺.高效军事理论课有效教学的实施途径[N].,2012.5.2.
[4] 戴学林.高校军事理论教师专业化的探索[J].井冈山医专学报,2009(4).
[5]龚泗淇,李张兵.高校军事理论课考核方法新探[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