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会公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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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全会公报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1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2

“全面二孩”终放开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公布,民众期待已久的“全面二孩”政策终于放开。与此同时,实行了三四十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也即将终结。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二孩”后,家庭规模会有所扩大,有利于构建稳定的亲缘关系,增强家庭的代际支持、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发展。

《经济》记者从卫计委网站了解到,当前20-44岁已婚人群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93个,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目前全国平均家庭规模约为3.02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意味着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生育意愿,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全面二孩”政策迅速放开的背后,是为了改变中国人口已经逐渐显现的独生子女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实行三四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产生了1.5亿名独生子女。

同时,中国将逐渐进入老龄化人口加速增长的状态。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在2014年中国的13.67亿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为2.1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5.5%,已经处于老龄化逐步加深的阶段。而0-14岁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连年降低。

据悉,此次在“单独二孩”放开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放开了“全面二孩”政策,或与“单独二孩”政策遇冷有密切关系。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之前,有关部门曾经预测每年会增加新生人口200万人,但事实证明,这一估计大大超出了现实。2014年,全年出生人口仅增加47万人。截止到2015年5月底,全国1100万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妻中仅有145万提交了再生育申请。

“我和家人连第一个孩子都没想好什么时候要呢,大家就都开始讨论第二个孩子的事儿了”,身为80后的张女士对《经济》记者说。据了解,有这种想法的80后不止她一个。

不可否认的是,“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这不仅仅是一条在我国农村常见的计生标语,也早已深深刻在广大80后的脑海里。

“全面二孩”政策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那天,身为正处于黄金生育期的70后、80后,大多在第一时间是有点“哑”的,反倒是50后、40后甚至30后们在各地进行着激烈讨论。看着一群非70后、80后甚至是外国人在热烈讨论中国的70后、80后到底要不要生二孩、什么时候生二孩,70后、80后着实感到有点蒙。

“全面二孩”是及时雨

人口是决定一国长期的经济发展、市场走势及投资机会的潜在因素。对于我国而言,开放“全面二孩”是一场及时雨。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生育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都在快速上升,而生育带来的收入、保障与快乐等三大效用都在下降。因此,生育率与收入呈现负相关关系,因此发达国家生育率低于发展中国家,城镇生育率低于农村地区生育率。

中信证券分析师陈乐天向《经济》记者介绍称,1960年至今,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一直在下降。“在我国生育率下降的原因当中,政策因素与经济因素是共同发挥作用的,但趋势是政策因素作用下降,经济因素作用增强。研究表明,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策主导生育率下降;80年代到90年代,政策因素与经济因素共同主导;90年代以来则是经济发展因素主导。”

陈乐天认为,“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等政策调整不会改变生育率下降的长期趋势,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验证了这一点。因此,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会降至1.20-1.40的极低水平。

基于对生育率的判断,陈乐天认为,中国人口总量拐点最早可能在2023年前后到来,最高达到14亿左右,“‘十三五’开始,中国老龄化将加剧,预计2020年,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达到12.2%,2030年将达到17.5%,分别与1990年、2000年的日本相当,但人口老龄化上升速度要比日本严重”。

《经济》记者从卫计委网站了解到,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卫计委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也就是说,未来对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这无疑比现行政策方便了许多。

全国人口峰值将延后两年

“全面放开‘二孩’是为了调整国家长期的人口结构,防止青黄不接,”中国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向《经济》记者评论称,“二孩”政策能够调整我国的劳动力结构,切实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全面放开‘二孩’经过了长时间的讨论,最大的利好在长期,不在短期,是着眼于国家长远发展上的,不应将这个利好进行过于功利化地解读,尤其不该总盯着短期利好而忽略长期发展。”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市场对此已有预期。陈乐天向《经济》记者表示,“全面二孩”并不是主题炒作,相关产业具有较长的周期支撑。但市场把“全面二孩”当成主题性投资机会,并不妥当。

左小蕾强调,长期来看,放开“全面二孩”是有利于优化我国人口结构,减缓我国老龄化压力,增加我国劳动力供给的。

据王培安介绍,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已经为放开“全面二孩”政策预留了空间。放开“全面二孩”后,全国人口峰值将延后2年左右,在2029年达到峰值14.5亿人。

“中国的人口发展曾面临诸多挑战”,陈乐天认为,此刻决定放开“全面二孩”,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必要之举,能够起到提前缓冲2030年后人口数量绝对下滑、劳动力的绝对减少和逐渐短缺、低生育率带来的低增长陷阱等风险的作用。

但是陈乐天担心,由于是经济因素主导了近20年以来的低生育率,预计“全面二孩”政策叠加此前的“单独二孩”政策,虽然可拉低老龄化率0.5%-1%,但难以根本上改变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对此,王培安并不认同。他认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人口开始减少,群众意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到2050年可增加约3000万劳动力,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降低2个百分点,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推迟或减缓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

儿童消费市场规模约5万亿元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放开“全面二孩”的另一大利好。王培安乐观地表示,相比能优化人口结构这一利好而言,“全面二孩”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更为显著。“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将使经济潜在增长率提高约0.5%。”未来新增人口将形成新的消费动力,拉动经济增长。

对此,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预计,十八届五中全会出台的放开“二孩”政策将拉动2016年中国GDP增长0.2%。

“实施‘全面二孩’后,从短期看,还将直接带动住房、教育、健康、家政及日用品等方面的消费需求,刺激扩大相关领域投资,增加就业。”王培安说。

陈乐天分析称,“全面二孩”有周期支撑,将长期利好经济。2011年以来我国每年新出生人口稳步增加,进入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并将在“十三五”期间持续。政策效应叠加周期效应,“十三五”期间婴幼儿相关产业将带来长期发展空间。

“‘全面二孩’的政策效果,将在4年内集中释放。”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向《经济》记者表示,2014年的独生子女规模为1.71亿人,这些人均为“全面二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其中,1100万的“单独二孩”目标人群不再受“全面二孩”政策影响,需要减去,再考虑到其中有55.6%有意愿要第二个孩子,实际有效的目标人群为8896万人。考虑到二胎生育将在4年内集中释放,预计每年选择再生育的育龄妇女比例分别为20%、35%、25%和20%,此外,还要减去即使没有政策也会超生的人群。那么,可以得到在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当年及之后3年,每年多出生的孩子数量分别为1143.77万人、2001.6万人、1429.71万人和1143.77万人。

李慧勇预测称,“全面二孩”政策将对婴幼儿消费市场产生近千亿元的冲击。中国城镇家庭的婴幼儿年平均消费金额在2014年约为10883元。而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约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38倍,因此,中国婴幼儿的平均消费金额为7727.85元。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3

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针对生育政策的又一重大举措。政策出台后,大陆预计每年的新增人口数在540万左右。根据国家卫计委统计,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结合“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妻约1100万对,其中约70万对提出再生育申请,平均申请率约为6%。由此推算,“全面二孩”政策开放后,预计每年新增的出生人口数在540万左右。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14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12.37‰,约有1692万名新生儿。因此,“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每年的新增人口将比现有新生儿增加近三分之一。该政策的颁布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但短时间内也会对儿童医疗和教育等领域带来更多的压力。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预计每年新增约540万人口,将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平衡人口性别比、改善未来劳动力供给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但每年新增近三分之一的新生儿也将会给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带来更多供需方面的压力,因此也对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儿童医疗资源亟待增加。儿科医生紧缺,三年数量不增反降。根据《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下简称《统计年鉴》),2014年儿科执业(助理)医生仅占总人数3.9%,约为11.3万人。据此测算,大陆每1万名0-14岁儿童仅有5个儿科医生,而根据网络数据,美国万名儿童拥有16名儿科医生。此外,据《统计年鉴》数据测算,2010年至2014年大陆儿科医生总量并未增长,反而减少了约0.3万人。因此,儿科医生紧缺问题已迫在眉睫。此外,儿童用药还一直存在品种少、规格少、剂型少等问题。据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数据显示,大陆3500多种药物制剂品种中,专供儿童使用的仅有60多种,不足2%。

为了缓解儿科医生的紧缺问题,卫计委开展了报考儿科医生可加分政策和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政策,但是儿科医生紧缺的问题根源在工作量大、收入低、风险大以及医疗纠纷多。而儿童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将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进一步加剧。因此,应尽早制定措施,着手解决:出台政策恢复儿科专业招生,加大对儿科医师职称评定和福利支持,完善三级转诊体系建立基层儿科队伍,此外还应通过出台政策鼓励儿童药物的研发和生产。

第二,应继续支持学前教育,促进师资数量增加和服务水平提升。根据2013年实行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1:7,而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实际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19,超出规定接近3倍。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70.5%,虽比上一年度提高了3个百分点,但仍有30%的幼儿(约1000余万名)没有入园机会。而在民办幼儿园占总数近三分之二形势下,政府应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以提升幼儿的入学率并增加教师数量。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制定详尽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促进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4

一、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对新上项目做好能源消耗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发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产业,同时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焦炭、化工、造纸、食品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抢抓机遇,发展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做大做强服务经济,培育壮大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会展、文化创意、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尽快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在农村发展户用沼气,推广省柴节能灶。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机关等领域的节能。下大力气抓好我市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建筑节能方面,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节能标准。既有建筑运用新技术予以节能改造。广泛利用太阳能,发挥我市海水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广海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采用新型墙材和节能建材;交通领域,应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限制高油耗、高污染汽车发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健全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体系,推广汽车排放的欧Ⅲ、欧Ⅳ标准,提升奥帆赛承办城市的环保要求;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党政机关应率先垂范,带头更换节能灯,优先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节约电、油、水、纸,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先锋。另外,应注意推进零售业节能降耗,重点是大型超市百货,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6度以上,推广环保型购物袋。

三、突出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引导督促全市11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编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着力抓好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SO2排放总量,推广华电集团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海水脱硫经验。进一步治理水污染,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严格治理监控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使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四、构建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攻关,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流程,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和循环高效利用。

五、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遵循减量化原则、再使用、再循环原则(3R原则)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创建一批清洁生产或环境友好型企业。建成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城市,构建“点、县面”相结合的循环经济体系。

六、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工作评价考核制度,把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公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的节能减排主要指标,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地位和责任,落实目标责任。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5

自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案》推出之日起,“社会保障”一词正式诞生。而今,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现代社会普遍使用的一个词语。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民政工作文件也开始使用“社会保障”。现在,社会保障对世界各国来说已经不仅是一个名词,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突飞猛进,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在城镇,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并且已经全面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我国正在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探索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加快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的步伐。中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筹资渠道逐步拓宽,基金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数迅速增加。

……

过去的2015年,养老并轨、降低社保费率、延迟退休……社保大事不断,备受各界关注。2016年,一系列新规推出,又将中国社保制度建设推至新阶段。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

2014年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新农保、城居保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4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出台制度整合的政策文件。各地基本实现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这标志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2014年颁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此举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没有制度衔接政策的时候,没缴满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不愿意参加,而选择参加待遇水平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简言之,《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在扩大覆盖面方面,2015年1月,国务院决定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改革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缓解了两大群体的“待遇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这项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指出。

“同舟计划”,是人社部力推的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行动计划。人社部要求,2015年,工伤保险以建筑业为重点展开扩面,各地新开工建设项目要实现100%参保,在建项目要实现80%参保。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出台实施办法。

此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5年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6月,国务院又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走向全民社会保障的新时代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正式对外公布后,其中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成为亮点之一。

何为全民参保计划?

全民参保计划起始于2014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该计划旨在摸清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参保状况。我国力求建立全民都参与的社会保险制度,引导将自愿参保调整为参保登记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部分人群。

2014年年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开始实施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养老、医疗保险作为重点。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覆盖率超过80%。目前,尚有1亿多符合条件但未参保的人群,主要包括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在2012年年底实现全覆盖,目前95%以上的城乡人口都有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人社部规划的时间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4年在全国部分地区启动试点,2015年扩大到50%左右的地区,2016年和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

站在世界看中国

国际劳工组织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措施,但国与国之间的保障水平悬殊,只有少数国家(59个)提供了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占全球人口的27%,其余73%的人口只享有部分保障或者没有任何保障。享有养老保障的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52%、享有医疗保障的占61%,享有失业保障的占全球劳动者的28%,108个国家实行专项的儿童和家庭政策。全球社会保障从覆盖面、保障水平到财政投入等都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诸多进展,与整个国家发展一样,用短暂的时间走完西方国家漫长的路。

至2013年,我国就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参保率达到95%。

在养老保险方面,截至2014年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达到8.4亿人,养老保险的总体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此外,国家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人数达到8千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14年7月开始,全国各地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五中全会公报范文6

关键词 农村公共体育产品 供给 社会主义

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而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有机组成部分,但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是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有效供给。

一、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现状(一)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城乡差距过大。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在享受基础设施上的不平等,农村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严重滞后。2005年《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我国体育场地主要分布在校园,占总量的67. 70%,而广大农村地区仅占8. 18%,场地设施的这一分布结果导致农村缺乏甚至没有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匮乏的体育场地设施,根本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体育需求。

(二)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区域不平衡。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中很大一部分为地方性公共体育产品,多由地方政府供给。

但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和地方领导对体育事业的重视程度不同,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呈现出严重的区域不平衡,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状况要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

(三)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结构失衡。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还存在结构失衡问题。农村和农民需要的公共体育产品如健身设施和健身知识等供给严重不足,但能够反映和满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政绩”和“利益”的需要的大型体育场馆如“一场两馆”或“两场一池一馆”等和竞技体育等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过剩,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总体供给结构失衡。

(四)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投入乏力。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部分省市农村体育场地数量与第四次普查数据相比,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投入不足,被调查的许多区县农村内没有固定的体育经费,致使部分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荒废或被挪用。

二、影响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的原因(一)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我国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状况。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也是一样,存在严重不足。

(二)农村公共体育产品自身所具有的特性。由于农村公共体育产品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其在供给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搭便车”行为,无法通过收费弥补供给成本,致使私人部门不愿意或根本不会提供足够数量的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从而使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三)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体制。长期以来,我国体育行政部门一直是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绝对主体。在社会公共体育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这种“政府包办”的单中心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已不能满足多样化与多层次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现实情况下,由于体育行政部门把竞技体育成绩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考核标准,形成了竞技体育产品在非意愿选择下的过分供给,其他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供给就显得力不从心。

(四)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机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主要由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供给决策机制以及筹资机制等构成。制度外的资金筹集机制在加重了农民负担的同时,导致公共产品供给资金严重不足。由于这种制度外筹资机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缺乏有效的监督情况下,常常演变为乱收费行为,加重了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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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有效供给的建议(一)统筹城乡公共体育产品供给, 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体育产品供给体系。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农民健身工程的需要,在统筹城乡公共体育产品供给的基础上,基于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严重短缺的事实,应把公共体育资源的配置重点放在农村,加大对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生产的投入力度,把解决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问题放在优先解决的位置,加快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生产与供给。

(二)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实施多主体供给方式。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在国家加大对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投入的同时,应坚持以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体育产品为主,引入民间资本和第三部门参与农村公共体育产品的提供,或者采取政府与私人共同供给。

(三)改变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方式,建立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民主表达机制。改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方式,实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的自主化。应该允许农民成立真正属于自己的各类社会组织,使其真正能代表农民的利益,通过组织的途径表达利益要求,并以社会组织为依托同政策制定者、服务提供者以平等的身份进行讨价还价,最终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村政治制度向农民本位的回归。在发展农村体育中,首先要尊重农民的体育参与意愿和权力。逐步建立农村公共体育物品农民需求的表达机制,形成农民体育“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