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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档案范文1
“崔庄又有300亩地在流转中心登记,希望流转出去。”2011年3月15日,在河南省博爱县磨头镇,农办主任单福明对记者说。
阳光下,金黄色的牌子“磨头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异常耀眼,镇农业服务中心刚刚接待了前来登记土地流转的崔庄村民。
崔庄人口有500人,人均不足8分地,多数村民做煤炭生意。作为传统作物的小麦、玉米,一亩地年收入1000元左右,土地效益普遍不高。
博爱县农业局局长秦胜利说:“群众迫切希望把土地流转出去好放心做生意,彻底解放劳动力。”
博爱人稠地少,青壮年出外打工或做生意、老弱病残留守种是当地的普遍现象。
渠庄村民王学才今年60岁,家里6口人种了5亩田,儿子长年在外做运输生意,农忙时回来收麦播种,耽误了生意,儿子多有抱怨。
去年,王学才将其地全部流转给当地一家合作社。每年转让费用5000元,仅此一项就赶得上往年自己种粮的收入。他和老伴还在合作社务工,两人每月收入1400元。儿子也不用再为农田发愁,集中精力把运输生意做得更好。王学才对土地流转非常满意。
渠庄村全村495口人,耕地390亩,村民多数在外做运输、建筑和经营煤场生意。党支部记书丁凤林告诉记者,目前全村流转土地近70%。
大力推进土地流转
近两年来,博爱县委县政府把规模化土地流转作为建设现代化农业的突破口,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土地流转。
首先是大力培育规模种植主体:一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土地向合作社流转。中原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金城乡南庄村流转土地1160亩,占该村的80%。喜耕田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探索出土地托管的新思路,现托管土地已达1647亩。目前全县农业合作社已达288家。二是扶持种植大户,引导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全县以蔬菜为专业的特色村达到52个,涌现出刘炳亮、杨天琪、仝近贵、王清林、李耀学、程国庆等120多户种植大户,流转面积超过了7000亩。三是培育“公司农户”的涉农企业,引导土地向涉农企业流转。绿叶食品公司,与当地300余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作协议,实行规模种植分户管理得模式,规模种植香菜达1600亩。目前14家涉农企业实行规模种植近3000亩。
其次是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流转手续,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各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由村委会的会计兼任土地流转信息员。现在各村、乡都建有土地流转档案,由乡镇统一管理。
乡镇建立乡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重点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对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变更等情况进行备案,调解流转纠纷等工作。
县农业局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重点负责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还建立全县土地流转信息库,为跨乡镇土地流转提供服务。
2011年3月25日,记者采访时,在寨卜昌村18村民小组的土地流转合同上看到这样的记录:18组36亩土地流转给甲方,期限十年,每亩流转费800元。合同下方的见证单位是苏家作乡农业服务中心。
“这份合同在苏家作乡和博爱县两级流转服务中心都有备案,用来规范双方流转手续,避免出现纠纷。”秦胜利说。
为了真正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博爱县还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建立企业用工联系点和农民工转型资金扶持机制,确保“弃农能工”、“弃农能商”。
一部分农民经过培训学习成了大棚种菜能手、果树管理能手、种植药材能手、管理观光农业能手,反聘于合作社大户,成了技术农民、职业农民;另一部分有资金有能力的农民去经商做生意;也有部分人在合作社打零工。
2011年3月14日,记者来到了磨头镇翟庄村流转大户石存亮的地里。在两个篮球场大的场地上,晾晒着满地的药材。
今年49岁的石存亮自己原本不会种地,多年来一直从事汽车运输生意。2008年,看到种地效益大大提高,就带着这些年的近50万元的积蓄开始投资种田。
他共流转了翟庄258亩地,去年种植白术86亩,大棚高效蔬菜54亩,桔梗65亩,山药53亩。全年投资150多万元。当记者问到除去成本纯收入多少时,石存亮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刚刚起步没有经验,去年净收入了30多万元。”
磨头镇农办主任单福明告诉记者,全镇34个村,目前土地全部流转出去的村已有7个。
截至2010年底,博爱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5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13.6%。
加强流转土地档案化管理
博爱县农业局长秦胜利告诉记者,由于该县土地流转工作起步早,流转规模大,在中西部地区走在前面,因此也较早遇到了别的县市尚未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首先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部分农民仍主要依赖土地收入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和养老问题,不能完全打消后顾之忧,从而制约土地流转;另外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种植户自身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有限,也不敢大胆接手流转土地。
其次是土地商品属性不清,种植户融资困难。现行金融政策限制用流转的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融资,业主开发资金少,发展受到限制。
再次,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产业链条连结不紧密。目前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关系还是松散不稳定的,只能“同富贵”而不能“共患难”。一旦业主遇到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不仅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也可能中途而退。利益纠纷隐患将随时爆发。
而时下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有些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仍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或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权利义务不够明确,极易引发矛盾纠纷。
秦胜利说:“为了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中的复杂问题,下一步将是大力推进‘档案土地’,将实有土地档案化抽象化,将来依据土地档案解决农民土地流转中的入股、投资以及收益问题。”
与同此时,博爱县委书记葛探宇则呼吁国家要在农村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农村低保以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还要逐步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范围,降低流转业主农业经营风险,为土地流转解决后顾之忧。
土地档案范文2
一、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农场建设开发后属国有制企业,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是国革形成的,其档案管理起步较晚,并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及时将合同档案作为档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档案管理中处于边缘化。农场土地承包初期,一是对土地承包合同保管、收集责任不明确,承包合同签定后,没有专职人员保管,档案部门也没将其化入收集范围,使合同保管风险加大;二是对合同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结果的公证性、权威性认识不足,合同签定后没有做到逐份核查,造成合同不完整、不齐全以及部分缺失等现象。三是对于收集时间不限,范围不明,没有在收集时间和内容上加以明确,使其的完整度、准确度下降。
二、如何做好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1、做好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收集工作
(1)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收集工作要强化责任,注重时效。
全力抓好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收集中的监控工作,做到责任规范化,就是让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有明确的领导负责,有专职的业务人员管理,做到各层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档案管理体系,从而保证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能按时、及时、随时收集。
收集是档案管理的主要工作环节,不按时收集会影响整理、保管、利用各个环节的正常运行,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也不例外;土地承包合同据有法律效力,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做到及时收集,避免合同在基层长期存放后,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农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是批量性的,签订时间基本也是一致的,这给合同的按时和及时收集提供了便利,但也有个别种植户因土地面积、土地等级或其它原因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导致个别承包合同签订滞后,从而影响了合同批量归档的完整。这时要特别关注这些合同的形成,档案部门不能因其个例不管不问,应该主动了解情况,做到随时签订,随时收集,确保合同归档率。
(2)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收集要注重质量、明确范围。
土地承包合同是维护双方利益的重要依据,其据有法律效力。因而在收集过程中一是要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认真检查,严格把好收集质量关,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符合标准后方能入库。二是要明确收集范围。范围要从三方面明确。即明确土地面积、明确承包户数、明确合同内容。凡是农场发包的土地,不论水田、旱田还是林地、饲料地、号外地等,只要有承包合同,都在收集范围内,农场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应与农场发包的土地面积相符;承包农场土地的人员,不论什么身份,农场职工、非农场职工、有户籍人员、无户籍人员都要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档案以份为单位,做到单位收集合同档案份数与承包户数相符;每份承包合同收集内容要齐全,合同主体、合同变更、流转、合同符加协议、承包人信息、承包土地信息等情况也应一并收集。以确保合同收集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2、做好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整理工作。
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要系统分类规范整理。农场大规模的土地承包是从1996开始的,大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1996年开始形成的,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黑龙江省农垦档案分类法》的分类原则,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划分在第十二类——农业类(土地管理MA)。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偏短,一般是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划为长期。2000年12月6日,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取消案卷。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档案采取年度-机构(各作业点)-保管期限(30年)分类;以件为单位(每户为一件)装订,排列方法强调同一作业点按合同号顺序排列,作物品种作参考,遵循同一年度、同一作业点、同一流水号,题名必须填写合同承包人姓名、合同种类,以便于微机检索。
3、明确目的,做好农场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的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的宗旨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档案利用率直接关系到服务的质量,随着档案工作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档案面对新的需求趋势,档案利用越来越多土地承包合同档案更是如此,它不只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需求。近年来,为使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土地承包制度不断完善,由统计数据显示,农场承包大户数量不断减少,土地承包合同户数不断增多,合同档案数量也逐年增加,为解决农户种地资金问题,银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联保提供贷款,致使合同利用率呈不断上升趋势。为适应社会的需要,更好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自2008年起,我场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安装了PDE档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建立八五O农场档案综合数据库,在数据库文书类中增设土地合同档案库,根据合同特点,创建土地合同档案库模板。“字段”录入信息为合同编号、承包地号、作业点名称、承包人姓名、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页数等,形成了一个简明方便的合同信息检索库,初步实现合同档案信息数据化。为高效、精准利用合同档案打下良好的基础。
土地档案范文3
关键词:基层;土地资源;档案管理
基层土地资源的管理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国家管理的其他方面提供最新的资料和数据,是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劳动积累,反映的是基层土地管理工作的成果。因此做好基层土地资源的管理就是为国家的管理与建设贡献力量,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与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相关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基层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
一、基层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在地籍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为土地的档案。其内涵包括:土地的档案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地籍管理专业
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由地籍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其形式是多种多样,是地籍管理活动过程的原始记录。因此,做好基层土地档案的管理工作有着现实的意义:
首先,基层土地档案在管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区域完整的土地档案(地籍档案)有调整土地权属关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历史凭证。因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与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土地权属界线及权源(权属)争执的调处等都需要从土地档案中查考先前的记载。否则,只凭记忆处理,会失实最后落得无案可查或无凭无据,会给土地管理工作造成许多困难。例如,2010年的佛山某区地方公路扩建,占用土地与村民发生争执,公路部门保留有征地时地籍图纸、征地补偿协议、地籍测量成果及批件等档案,而乡、村除征地补偿协议外,拿不出其它的凭据,当地管理部门用土地档案进行核对,最后是以档案为凭据进行裁决。又如,城乡的许多房地产权的争执也是要靠查考土地档案、房地产档案,才能做到有凭有据去处理。土地档案中保存的以往政府的文件或审批文件,也可为土地权属纠纷及其它土地问题的争执提供依据和凭证。土地档案的建立有助于管理部门日常监管。有助于产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基层土地档案管理为今后指导生产建设方面有深远的意义。土地管理档案从时间上看,现在有用,将来也有用,它不仅为当今土地管理业务活动提供依据,而且可以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土地管理档案中记载了土地管理活动的经验和教训,汇集了不同时期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真实地记录了各项测绘的技术成果。为此,土地管理档案不仅可以为土地管理实际工作,地籍管理活动提供参考借鉴的材料,为实行土地的统计监督提供基本数据,还可以为指导生产建设、集约用地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和经验。
二、基层土地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基层土地档案的管理是以地籍为主要对象所进行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在开展基层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的时候应该具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场所,在规范的工作原则和指导方案的要求下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在硬件和软件的设置方面也应该尽量完善和人性化,比如拥有一间设施完备的图书馆,拥有清洁舒适的办公和配套用房,更重要的是需要资料完备、计算机等设施先进的档案管理室,规模方面可根据地区基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建设和配套完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更要求有专业的而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其次,在工作的开展之前需要确立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内容。土地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行各业提供服务。其工作任务主要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六项工作内容来实现。社会不断进步以及信息化时代,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从传统的纸质的实物管理向信息管理过渡,形式也正在趋于多样化。工作人员要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来完成基础性工作,通过网络实现数据的传输和,使得各界人员都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获取档案管理的信息,提升土地档案的管理利用。
再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对各个行业的工作人员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基层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也不例外。新时代的档案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专业能力,能够在新的信息技术和各类现代化产品的支持下,发挥更多的才能和施展空间。因此,土地档案管理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有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很强的应用能力,而且要他们掌握专业知识以外的包括经济学、法律学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尤其是管理学知识和技巧。
最后,基础业务的拓建也是基层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基础业务的拓建,只要抓好了基础业务工作才能保证其目的工作顺利进行,在进行基础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形成档案文件的规范化、管理档案的系统化、管理档案的现代化和保护档案的科学化等四个“化”。
三、如何开发和利用基层土地管理档案资源
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在新的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面临着新的发展要求和趋势,如何提高土地资源档案信息的管理效率和利用率,使得土地资源得到合理规划与利用,是目前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因此,作为基层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者,需要将这方面的工作做进一步的强化。
首先,需要编制适用于不同的需求的各种形式的,具有高效实用性强的档案检索目录。使到不同部门或者不同行业的工作人员如果需要查阅档案就可以准确而迅速的找到,而且也方便于管理人员的归纳和整理,实现档案的高效管理。
其次,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网络管理体系。在土地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同一性、完备性和规范性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时候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管理和统一的要求。除此之外,档案制度的建立以后关键是执行,要在制度的指导下使得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能够做到职责明确和分工有序,每一项工作都得到严格的控制与把握,以便于保证基础资料的完整、规范和科学。
再次,需要工作人员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创新意识来开展土地档案管理工作。目前的基层土地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偏于狭窄,管理意识和手段较为落后,工作的创新性有待发展。
最后,土地资源档案管理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具有最全面最新的资料与数据,因此对于信息的收集的广泛和深度的探索是非常必要的,我国地大物博,土地资源的信息很广,五花八门,各类繁复,比如建筑类的文件的审批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如果工作人员稍有大意就会导致档案资料的收集的遗漏,而音像材料的特点是数字化,不容易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是容易遗漏的一种类型。所以为了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就必须分门别类的建立相应各类的档案的管理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同时在建立档案的时候也要依据严格的流程。
结束语
总之,基层土地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需相关的工作人员的积极的努力,同时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做好相关的改革和优化,在先进的管理理念的影响下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健.土地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为例[J].档案学研究,2012(03)
土地档案范文4
一、土地债务类档案的庋藏与整理
清朝对民间命案的审查处理,一般先由州县衙门审理,然后将审问记录报告知府;知府转报行省按察司,由按察使、巡抚提出审查意见,写成题本,报告中央刑部;刑部再把断案意见呈报皇帝,由皇帝作出裁决,由内阁刑科给事中抄出朱批,公布施行。刑部、皇帝若认为案情有疑点,或认为拟刑不当,则驳回刑部或省里重新审理或草拟判词。在案子判处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题本,由内阁刑科给事中负责存档。所以在清代档案里保存有许多命案审判记录。命案发生的原因很多,有土地纠纷、商务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宗族和家庭纠纷、盗窃、斗殴,等等,其中以土地债务纠纷造成的最多。
清朝土地债务命案题本档案原藏内阁大库,今贮存“一史馆”。该馆将所藏全部清代档案分成74大类,即74个全宗,土地债务类题本档属内阁全宗刑科题本类。这类档案庋藏丰富, 以万计数, 如乾隆朝多达58000余件,嘉庆朝有32000多件。
这一类型档案,逐渐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和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于60年代上半期组织学者去“一史馆”查阅资料,并与该馆合作,将乾隆朝土地债务类题本翻检一过,抄录了大量材料,汇编成《清代地租剥削形态》、《清代土地占有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两种资料集,已由中华书局于1982年、1988年先后出版,还有第三种资料集的编辑,以及该所学者利用这些资料写成的研究性专著。我对这类档案资料颇有兴趣,于八十年代上半期多次去“一史馆”查阅该项档案,并四次组织南开大学历史系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按照我拟订的阅览提纲,将嘉庆朝土地债务类题本全部检阅一遍,同时与“一史馆”合作,抄录了数百万字资料,拟编辑《清代社会生活史档案资料选编》,公诸同好。“一史馆”朱金甫研究员、宋秀元先生与我合作,做了不少的工作。山东大学历史系的教师对该项档案同样倾注了精力,他们在“一史馆”阅览道光朝土地债务类题本,利用有关资料从事清史论著的写作。另据了解,海峡两岸的学者正在进行合作,从事一项清史课题的研究,土地债务类的刑科题本将是他们重要的史料来源。
事实表明,藏量丰富的“一史馆”《内阁全宗·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档案资料,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已开始被学者利用,以资料性和研究性成果面世,这种成绩现时虽还不能说很大,相信日后会发展开来。
二、档案内容
记录命案而形成的土地债务类档案,往往把涉及诉讼双方以及见证人的身份(功名、官职、平民、佃户、雇工、贱民、旗民、僧道等),土地占有状况(数量、买卖、典当、找赎、田价),土地经营方式和租佃关系(自营或出租、租佃双方身份、地租形态及地租量、平常关系),雇佣关系(东伙双方身份、雇工类型、工价、日常关系),主奴关系(家主身份、奴婢类型、身价、来源),借贷关系,官民关系,被压迫、被剥削者的反抗意识、活动和结局,交待得比较清楚,给后人留下了关于清人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结构的资料。基于这类档案的特点,我在“一史馆”查阅时设计了搜集资料提纲,并在阅览中,根据档案内容的实际情况,不断予以总结、修改,终于形成下列内容的调查要点:
(一)地主、佃农及其相互关系
(1)土地转移与占有状况
A.买卖土地(价格、数量、中人、过割、税契、找赎)
B.典当土地
C.强占、投献土地
D.土地占有状况(数量、来源)
(2)土地出租和剥削形态
A.土地出租
B.劳役租、实物租、货币租、附租、转租、押租与永佃制
C.逼租、增租与撤佃
D.地主经济状况
E.佃农经济状况
(3)主佃社会地位
A.地主类型:贵族、官僚、绅衿、平民、集团(祠堂、寺院)
B.佃农类型:一般佃农、佃仆
C.实际上的地位
D.法律上的地位
(4)农民与地主的矛盾斗争
A.要求减租
B.反对增租夺佃
C.反对逼租
D.反对官府代替地主催租
(二)东家、伙计及其相互关系
(1)农业雇佣经济
A.农业雇主及其经营状况:生产品种、规模、雇工人数、经济状况
B.农业雇工及其经济、家庭生活
(2)手工业雇佣经济
A.手工业雇主及其经营状况:生产类型、规模、雇工人数、经济状况
B.手工工匠及其经济、家庭生活
(3)商业雇佣经济:
A.商人雇主及其经营状况:事业类型、规模、雇工人数、经济状况
B.商业雇员及其经济、家庭生活
(4)东伙社会地位:
A.东伙各自社会地位
B.东伙相互间法律上的地位
C.东伙相互间实际上的地位
(三)主人、奴仆及其相互关系
(1)主人类型:贵族、官僚、绅衿、平民、管家
(2)奴仆类型:卖身奴仆、家生奴仆、投靠、长随
(3)主仆社会地位
A.不同类型主人的社会地位
B.不同类型奴仆的社会地位
C.主仆间法律上的地位
(四)良人、贱民及其相互关系
(1)良人范畴
(2)贱民种类
(3)贱民的社会地位及其变化
(五)有身份者、无身份者及其相互关系
(1)有身份者及其特权
A.贵族、官员、绅衿,附吏员
B.特权及其不法行为
(2)官员与百姓间的关系
A.父母官与百姓间的法律关系
B.非父母官与百姓间的关系
(3)士的法律地位及其不法活动
(六)宗族、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关系
(1)法律中宗族、家庭成员范畴
A.五服与出五服
B.按五服关系处理的亲属
(2)宗族、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
(3)宗族、家庭成员在宗祠内的地位
(4)存留养亲
(七)男人、女人及其相互关系
(1)夫妻的法律地位
(2)家庭、家族内男女的法律地位
(八)民族关系
(1)满、汉及其相互关系
A.满人的法律地位
B.满汉纠纷中的法律地位
(2)蒙、汉及其相互关系
A.蒙古人的法律地位
B.蒙、汉纠纷中的法律地位
(3)西南少数民族与汉人纠纷中的法律地位
(九)宗教徒与非宗教徒的关系
(1)各种宗教
A.宗教类型
B.宗教职业家
C.信徒
(2)宗教徒与非宗教徒的纠纷
(十)土著与移民的关系
(1)移民及其状态
A.迁徙(棚民、客民)
B.移民组织
(2)移民与土著关系
A.纠纷
B.官府的审处
这些要点,也就是土地债务类档案资料所能提供的清代社会生活内容。当然,在十个方面中,以租佃关系、东伙关系、主仆关系和宗族、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四方面的内容更多些,而民族关系、宗教徒关系的内容不多。在土地债务命案中,官员涉讼的极少,并不是他们没有这类事情,而是他们的犯案多消弭在立案之前或立案之初,也就是州县官给他们化解了。即使立案了,官员也因身份特殊,不出席公堂对簿,由家人出面,了却事端。这十个方面的资料多寡不一,甚至相差很大,但都有一些。由这十个方面可知,这类档案反映的社会生活相当广泛,也相当具体,是清代社会史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是不可多得的瑰宝。这么说,是笼统的、抽象的,令人难以真正了解这类档案的内容。不过我在查阅过程中,利用部分资料,对一些问题作出事例表,这些问题有农业雇工、东伙关系、主佃关系、实物地租、货币地租、押租、绅衿命案、宗族关系、男女关系、官民关系、旗汉关系等。这些事例表,可以一目了然地体现此类档案的内容,证明我所说的不谬。本应把这些事例表于此刊布一二,以明究竟。但我从事这一选题之初,即与“一史馆”有约,先公布档案资料选集,然后才可以把个人利用这部分档案资料的研究成果公诸于世,故本文就不涉及那些档案的具体内容了。
三、史料价值
本文虽不罗列土地债务档案的具体内容,但《清代地租剥削形态》、《清代土地占有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二书所披露的资料,已可说明它的史料价值。诚如《清代地租剥削形态》的编者在《编辑说明》中所讲的:土地债务类档案,“对于清代农业租佃制和地租形态的发展变化、农村阶级斗争的发展趋势和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等方面的研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又如《清代土地占有关系与佃农抗租斗争·前言》所说:“本编的问世,对于深入研究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特别是清代的土地占有关系,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该二书的编辑者注重土地制度、地租形态和农村阶级斗争的资料,是很有意义的,所取得的成就令人钦佩。我在这类档案中,除注意与他们相同的内容,还多视角观察它,汇集十种人际关系的材料,故而觉得它的价值更巨大,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我认为它的史料价值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1)提供清代生产关系史的资料。大量的主佃纠纷命案, 反映农村土地占有不平均的社会现实,广大农民陷于无地可耕的困境,只有接受地主的苛刻条件,承凭耕地。有的要在租种之先交纳实物地租,或完纳货币地租。实行劳役租制下的农民,受田主的人身控制,是佃仆,接近农奴的地位。田主若是有身份的,佃农就是在事实上成为半农奴。有的地主、租地人雇工生产,工人中有长工、短工、日工的区别,还有工商铺户雇工经营的,雇主与雇工经常发生纠葛,不是雇主短欠工钱,就是雇工消极怠工,工头凶狠监督。人们由于对农业、手工业生产资料占有状况的不同,在生产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以及分配的差别,形成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一方面,是地主,它的对立面是佃农;一方面是工商业主,它的伴生物是工匠、伙计。在实行雇佣制的农庄中,大多是传统的封建生产关系,但极少数的已透露出资本主义萌芽的气息。土地债务类档案资料表明,清代农村依然是封建生产关系,不过货币地租的出现及缓慢发展趋势、经营地主和佃富农雇工生产的产生,预示着封建生产关系已经走在没落的道路上了。生产关系决定阶级关系,清代社会基本的阶级关系是地主与佃农的对立。土地债务类档案史料,有助于史学工作者分析清代社会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和矛盾运动,以揭示社会本质。
(2)提供清代社会等级史的资料。 命案题本记录两造的社会身份,是否有功名,是平民抑或是贱民;在宗族、家庭中是何种关系,出否五服,是什么服属,男女间是否夫妻;雇工属于长短工的哪种类型,东伙平日如何相处,有无主仆名分,可否尔我相称、同坐公食。把涉讼人身份明确了,再根据案情作出相应的处断。若两造是东伙关系,雇主是平民,伙计是短工,没有主仆名分判案就依凡人处断;倘若雇主有功名、官职,雇工是长工,平日称呼雇主为老爷,就会认定雇工是雇工人身份,不是凡人,遂因两造身份的差异,判案为雇工人加刑,为雇主减刑。案件把人的社会身份标志得一清二楚,令史学工作者获知社会上有哪些身份集团,各种集团有何等社会地位,它们间的相互关系如何,这样就可以把社会等级,进而将社会结构描绘出来。社会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能够反映清代等级结构的历史档案,其史料价值之大不说自明了。
(3)提供清代下层民众社会生活史资料。土地买卖、典当、 找赎、租佃和银钱借贷运行过程,雇工的生产劳动和生活,人们的宗族、家庭生活,移民的迁徙和创业过程,奴婢听受主人支配的生活,在土地债务类档案中均有不少的记载。这些社会下层民众的生活,不象达官贵人有较多的文字记录,赖有这类档案史料,使史家可以采集耙梳,去描述下层民众的社会生活和他们的历史。
土地档案范文5
关键词:徽州历史档案;土地制度;留存传世;影响
Abstract: Land archives accounted for most of Huizhou historical archives, land system has a comprehensive and profound impact on Huizhou historical archives’ retained.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Huizhou land system and its evolution, this paper reviews the files generated under impact of the land system, and then analyzes the influence of the land system to Huizhou historical archives retained from four aspects of the concept-oriented ,litigation needs, value delivery and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Keywords: Huizhou; Land system ; Handed down; Affect
徽州历史档案(又称“徽州文书”、“徽州档案”、“徽州文书档案”、“徽州契约文书”等),简单地说,是指保存在徽州当地,或由徽州人在社会、商业、宗族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史料。从现存徽州历史档案来看,其种类十分繁多,细分不少于300种。[1]其中,反映土地财产所有、土地财产所有权变动、土地与财产关系、土地经营管理和赋税收割的文书最多,占整个徽州历史档案的绝大部分。根据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徽州文书档案分类统计表显示:该院所藏各类徽州文书中,土地关系与财产类的文书档案占收藏总量的72.8%,赋役类档案占10.7%。可见,与土地相关的文书档案占所藏徽州文书总量的83.5%,其余包括商业、宗族、政治、会社、教育等类别的文书总量仅占16.5%。[2]不仅如此,在比例较小的非土地档案中,商业、政治和宗族等社会活动产生的文书也或多或少与土地有关。徽州历史档案能够历经近千年而得以大量、系统地保留至今,除了地处山区、战乱较少等特殊的地域因素外,徽州土地制度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本文试从“产生”和“保存”两个角度分析土地制度对徽州历史档案传世留存的全面影响。
1 徽州的土地制度及其演变过程
土地是中国封建经济的基础,是农业社会的根基。数千年封建制度的发展与内部矛盾斗争大都围绕着土地问题而展开。土地制度是人类在开发使用土地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形态,[3]反映了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关系。在传统观念上,人们习惯把土地制度理解为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在中国古代,不同朝代的土地制度受到国家政策和社会生产力的影响而不断发展变化,各地因受不同地域特色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徽州土地制度的形成深受其自然环境和社会变迁的影响。从自然环境而言,徽州境内万山环绕,川谷崎岖,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民间说法。其土地多数土质瘠薄,耕种困难。再加上山区涝旱侵袭严重,气候也不利于农作物生产,所以土地在徽州极为珍贵。徽州人极为重视土地,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证物更是倍加珍惜。从社会变迁来说,因避乱而拥入徽州的难民不断增加,中原的衣冠巨族更是举族迁入,使得徽州的人地关系日趋紧张。土著百越民族与新迁入的汉族在长期的斗争、融合中促使徽州土地制度逐渐形成。
总体来说,徽州土地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两个漫长的演变过程。[4]
1.1 由松散的个人田到相对集中的族田制度的演变。在大规模的汉人迁入徽州之前,土著山越人主要依赖自然的生活资料,土地几乎没有得到开垦。汉人入徽后,以豪门望族为中心聚族而居,用北方汉人的技术和设备进行原始的拓荒垦殖,谁垦殖就归谁所有,是一种松散的个人田形式。随着汉人不断增加,人地矛盾也越发激化,土地兼并与土地集中不断发生,土地的社会管理要求不断自觉,于是就有了自觉的土地管理制度。从历史上看,徽州的土地兼并和集中与其他地方相比极其缓慢,但宗族地主的土地集中却相当迅速。大量土地被集中到宗祠,被冠以“祭田”、“祠田”、“族田”、“学田”等名称。原则上,族田不得典卖,所以当个人田逐渐集中到宗祠,成为“共存产业”或“祠产”后,由宗族统一掌管,土地的地契、典卖契约、税契文书等档案也一并由宗族放置“公匣”统一保管,这为土地文书的长期留存提供了保障。
1.2 由自耕田到佃租田性质的演变。在土地兼并与集中过程中,一些自耕农因种种原因将土地出让给所在宗族或支派,是一种所谓“倒户不倒族”的地权转让方式。寸地没有或土地不够耕种的农户可以佃耕族田或本族地主的土地。徽州自由型佃农比重较大,他们通过口头约定或文字契约从土地所有者那里租种土地。契约期满后便将土地归还并自由离去,与地主之间无人身隶属关系。尽管如此,徽州历史上租佃关系的变动并不频繁。相反,长期租佃关系较多,并形成了永佃制这种特殊的耕租形式。在永佃制度下,即使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动也不能终止或改变其佃耕权。
徽州的土地制度正是在其独特的地理、人文、历史环境的影响下发展演变而来。现存的徽州土地档案形成于这个演变过程之中,真实地记录了徽州的土地关系和土地制度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土地转让逐渐频繁并趋向法制化。徽州人为了掌握土地所有权就必须签订契约并将之好好收藏。
2 土地制度对徽州历史档案形成的影响
形成数量可观的文书档案是其得以留存的前提。从现存的徽州历史档案中可以发现,土地档案占绝大部分,故产生的土地档案也必然最多。这主要是受到徽州土地制度的影响,包括土地关系、土地权属的转移、土地管理和赋役等方面的影响。
2.1 土地关系文书档案。宋元以后,租佃制成了封建地主剥削地租的主要形式。农民与地主之间租佃关系的确定,经历了由口头约定到契约约定的发展过程。宋元时期,徽州的土地租佃关系大部分以口头约定的形式体现,签订契约的情况相比明清较少,因此留存至今的宋元徽州土地典卖契约、土地划界互换文约、土地买卖税契等档案的数量也较少。目前,面世的徽州宋代土地买卖契约只有10件,元代土地买卖契约和税契也仅有两套。到明代,徽州土地租佃关系普遍以契约的形式表现。不论租佃土地多少都必须签订佃约。这种现象说明了土地使用已是完全由契约形成的一种租佃关系,故而产生了大量的租佃契约。
2.2 土地权属转移产生的文书档案。土地权属转移,主要指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一般通过买卖和典当两种方式实现。土地买卖制度由封建政府制定,包括税契和推收过割。其中,税契是土地私有、民间自主买卖的产物,说明私有土地买卖得到了官方承认,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据不完全统计,宋元明清时期的土地买卖契约,全国数徽州遗存下来的最多。而推收过割始于南宋,元、明、清递相继承,[5]它关系到土地所有权的合法转移和税粮的落实。徽州买卖土地推收、过割票据原件尚有不少存世,包括推单、推票、割票和收票等。土地典当是土地管理权的短期转移。由于缺少家用等原因,徽州百姓无钱度日,被迫向人借款。作为还款的保证,常以土地、房屋等有价资产作为抵押,立有典契或当契。逾期借款不还,典契或当契便加批文或重立契约变成卖契。
2.3 土地管理文书档案。土地管理包括政府对地籍和户籍的管理,民间组织对农林生产的管理等。政府在清丈土地时,形成大量的鱼鳞图册,并刊印了与土地清丈相关的票据。归户册介于鱼鳞图册和黄册之间,以人户为中心,登录着每户土地占有的全部资料。对户籍的管理,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推行户帖制度,之后为了适应官府征调赋役的需要,又在全国推行黄册制度,以实现对户籍和丁口的管理。此外,封建政府对农林业的生产管理一般不直接过问,而是通过制定一些导向性政策来协调民间组织间接管理。如《嘉靖二十六年祁门汪舍远等禁止伐树文约》正是官府通过支持民间乡约护林并加以告示钤印,从而使之具有合法形式。这类文约现存于世的还有很多。
2.4 赋役文书档案。田赋是土地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封建社会,田赋是政府财政收入的命脉,也是政府土地管理的目的。明清时期,粮长制、均徭、“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在徽州的推行与实施,产生了大量赋役文书档案,如力差役目表、折银表、条编由票、易知由单、长单、滚单等。此外,在土地关系和财产买卖方面还产生了大量欠据、合伙兴养、承管文约、分业合同、载地信票、产业清单、土地对换文约、山场力分和力分田典卖契约等档案;在地籍、户籍管理和赋役方面还产生了亲供册、实征册、田土号簿、串票、垦荒贴文、土地丈量单、审图小票、捐款收条、立户文书、土地陈报收据、公议税书合同等档案。
综上所述,徽州土地制度直接影响了徽州土地档案的产生,包括产生的档案类型和数量。徽州土地文书档案的产生,随徽州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真实记载并反映了徽州各时期的土地买卖、产权转移、税赋割收、山地管理和田产登记的历史情况。
3 土地制度对徽州历史档案留存的影响
土地制度对徽州历史档案的留存传世有着广泛而全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契约意识的观念导向、维护权益的诉讼需求、资本转换的价值传递和土地政策的制度保障四个方面。
3.1 契约意识的观念导向。徽州人的契约意识最初体现在商业领域。东晋时期徽州已有人外出经商,至发展成为“无徽不成镇”的著名商帮,徽州人形成了浓厚的契约意识,徽州也因此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契约社会。在契约意识的影响下,徽州人凡事都喜欢“立字为据”,特别是关乎生存根本的土地买卖活动,因此徽州产生了大量的土地契约。从现存的土地契约中可以发现,每一份土地卖契的最后一句都注明了“恐口无凭,立此卖契为据”。也许有人会将这句话认为是契约中的一句套话,无关紧要。但实质上这句话确是徽州社会积淀深厚的土地买卖契约意识的直接表达。这种意识并没有因为封建王朝的更迭和社会制度的变革而发生变化,因而被完整地传承下来,并体现在徽州社会的方方面面。
契约的意义在于对利益、秩序和责任的合理期待。徽州人将契约作为利益实现的桥梁,用以规范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恐口无凭,立此卖契为据”或“存照”或“存证”的“凭据”,是根据土地购买者的权利需要由出卖者同意而立下的“凭据”,是购买者要从法律凭证上确保所买土地产权从卖者手中转移到自己手中的“凭据”。[6]它的存在关乎契约双方的直接利益和权利,所以在契约意识的观念导向下,徽州人重视契约、保存契约、利用契约已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是人们心中的主动选择和倾向。
3.2 维护权益的诉讼需求。历史上,徽州人素以“健讼”著称,即好打官司,或者说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权益。这与徽州浓厚的契约意识和较高的人文素养有关。“直到现在,徽州保存有大批的诉讼案卷,这与为数可观的契约文书相映成趣……有那么多的契约,才会有如此之多的诉讼;而有那么多的诉讼,又会引发人们订立更多的契约。”[7]徽州人喜欢讲道理,遇事通常采用文明的协商手段解决,因此经常要打官司,所以保存各类契约文书便显得尤为重要。土地对徽州人来讲,不仅是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更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维护自身权益,很大程度上是维护个人对土地的占有权。在徽州历史上,因证据不足而致官司败诉,最终导致财产被外人霸占的案例不少,所以徽州人往往对于地契、典当契等契约非常重视,将其深藏不露,妥善保管。而祠堂、文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契约,还要放在“公匣”之中,由专人看管照顾。此外,有些人家还会将自家契约文书放置在阁楼、墙壁、地窖中收藏,并作防虫处理。这一切的保管措施都是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诉讼需求,也对档案文献的传世留存作出了很大贡献。
3.3 资本转换的价值传递。徽州山多田少,土地资源紧缺,从而导致土地价格较高。正如俞弁所说:“江南之田,惟徽州极贵,一亩价值二三十两者。”而导致徽州田价偏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徽州人将土地作为滋养生息的手段而把在外经商所得资财返回徽州购买土地。[8]这种情况在徽州地区非常普遍,某种程度上说,徽州各种契约文书正是土地资本和商业资本在相互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并保证了资本价值的有效传递。有些徽商因筹措商业资金或商业活动失败而卖产,有些徽商因经商致富而买产,但他们在故乡始终没能走出“卖产经商――发财致富――大量买产――诸子均分――卖产经商”这样一个循环,徽州的土地买卖也没走出“土地财产转化为商业资本――商业赢利资本扩大――商业资本又转化为土地财产”这个往复循环。[9]徽州很大一部分档案产生于这个周而复始的封闭圈,并保障了资本的循环转换。所以徽州人出于资本转换的需要,必须妥善保管好相关档案。
3.4 土地政策的制度保障。土地契约是土地政策的直接表现形式。徽州的土地制度,政策之多变、内容之繁复、结构之复杂,直接体现在徽州土地档案中。这些土地档案保证了土地制度的运行,反之,土地制度也为档案的留存提供了制度保障。如在土地买卖中,卖主除了要与买主立买卖契约之外,还需向买主提供来脚契(也称上手契或上首契)。它是指相对于现在卖出这块土地所立的新契约,卖主之前买进或者祖上买进该土地而遗留下来的契约,是卖主拥有这块土地产权的重要法律凭证。“从宋经元明清一直到民国,皆把上手契视为土地买卖的合法凭证。在签立新契时,是否承认原来的脚契,不仅涉及到来脚契是否能作为土地产权的合法凭证,而且涉及到是否承认产生来脚契时的土地制度。”[10]又如徽州自宋代就开始使用官版契纸。现藏于安徽省档案馆的崇祯休宁县官版契纸(档号为46.2.54)中明确规定:“契纸用清水绵科,以便长久。”此外,契尾的印刷均需“置立文簿,挨次挂号”,并按号填发。可见官版契纸在用印、纸质、刊印等方面都做了较严格的规定,从而确保契约载体的安全,有利于其长久保存。此外,历代徽州政府在对保存档案上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早在唐宋,徽州府县就设有专职人员执掌簿册、管理档案。明洪武年间,设架阁库专门保存户籍黄册、鱼鳞图册等官方文书和档案,并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档案管理和借阅的规章制度,“凡欲节观者,乞即面查,誓不借出”,[11]其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档案馆。
4 结语
徽州历史档案能够大量、系统地留存下来,是偶然也是必然。仅从土地制度的影响来解释,大量土地文书档案的产生为徽州历史档案的传世留存提供了前提基础,契约意识、健讼之风、资本转换、土地政策等因素又为其留存创造了多重保障。这为当今的地方民间档案的保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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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档案范文6
土地开发及整理的进程中,都不可缺失配套性的档案信息。从目前来看,项目信息日常的归档及管理仍暴露出弊病,亟待后期改进。例如:设计资料在接受批复后,后期的变更没能归档;缺失了批复及申请文件,缺失调整权属的必要方案。编制了方案后,没能经过详尽的勘测[1]。这些弊病反映出:现今状态下的土地开发整理仍存在隐含的档案管理漏洞,不应予以忽视。针对于土地开发整理,构建项目档案时段较短,起步也是偏晚。面对于滞后性的管理流程,有必要在实践进程中不断地完善,增设全程性的项目档案监管。
1 管理项目档案的价值
在土地开发中,档案管理应被看作必要部分,是不可忽视的。土地开发整理选定的项目都拥有全程性,完整项目涵盖了初期立项、对项目的设计、解析可行性、施工及招投标、竣工及决算时的审计。在验收及竣工时,还需保存必备的图表及文字,用作调取的参照。档案是留存下来的项目记载,拥有着真实性。项目单位应能慎重归档并整理多样的土地材料,依照拟定的流程构建并整理档案。项目档案包含着详实的土地开发记载,反映出全程的项目进展。在各个环节内,项目档案都可看作验收及鉴定质量的必要参照。由此可见,项目档案表征了真实的各流程状态,归纳可得关键性的土地项目信息。从土地开发来看,项目归档是不可缺失的部分[2]。
针对验收及评价,土地整理及开发的档案也表现出必要性。依照验收的规程,开发及整理土地设定了如下内容:拟定的项目规划、设计及后续执行预算、待建的工程质量、调配资金的状况、管控土地权属、针对项目的日常管护。此外,开发整理土地这类的项目还包含了可供归档的资料。在验收评价时,注重查看并且核验现存的业内资料。针对于外业,也要慎重予以核查。经过了验收步骤,应能独立保留相关档案,以备后续的审验。
2 归档要求及现有的弊病
土地开发整理设有配套性的验收规程,验收规范归纳了多环节的开发成果。详细来看,这类项目在构建档案时涵盖了如下资料:立项以及审批、投标招标资料、协议合同的资质、施工管理及监理的资料、权属性的资料、验收得到的资料、财务性的材料。此外,归档资料还含有核验得出的影像资料,后期阶段内的评价资料也被包含在档案内。土地开发及整理应能归纳得出真实的各阶段资料,可信且真实。土地开发及整理都会留下信息,各类信息应被归档留存。土地开发进程中,原始资料拥有真实性,不可随便去改动。同时,也不可擅自予以伪造,要保存原始性的土地资料。完整资料包含着外业的总工程量、拨付的资金、预算及移交的项目部分。与之相应,内业资料也被归入档案。及时搜集信息,妥善保存初期完整的归档信息[3]。
最近几年,各区域都拓展了开发土地的总规模,与之相伴的档案也日益增多。作为初始的凭证,档案应被谨慎归类,要确认前后信息彼此吻合。不可随便更改已经被归档的某些工程信息,各环节内的信息都应被存储。文件在归档时,要确保字面是工整的,配备了完整的签章等。要长期保留档案,书写材料应能耐久且不会褪色。从现状看,多为微机制作出来的档案信息,应能标识一致的项目事由及开发内容。需要统一格式,便于快捷性的查看信息。唯有如此,信息档案才更能便于调取及管理,也会更加稳定。
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的多样项目都采纳了特定的归档步骤。依照现存分类,土地开发整理表现出如下难题:没能完善现有的管理规程,相关职员缺失了责任心。在土地开发中,没能及时搜集必备的各类资料,没能明确各类的归档。归档的步骤缺失了规范性,项目单位忽视了编制图件,原件被复印件替换。此外,监理搜集得出的多样资料都没能统一,表现出混乱的状态。某些单位甚至没能配备必要的档案附件,档案内容重复。档案管理很混乱,相关人员缺失了高层次的管理水准。在这种状态下,项目档案各阶段的信息管理并没能提升根本的质量。
3 改进管理的新途径
针对土地开发整理,还需完善相应环节的存档及监管。应当变更现存机制,增设更完备的配套规程。构建新式的机制,档案管理配备的机制可分成档案搜集、立卷以及整理、后期的信息归档。项目在竣工以前,申请验收及检查。这样做更能便于全方位查验项目的现状。确保档案规范化,相关职员都应明确归档在总体项目中的必要价值,真正重视归档。依照设定好的次序从严归档,妥善排列多样的文件资料。在查阅档案时,也要做好登记。详细来看,土地开发整理改进档案管理可采纳如下的途径。
3.1 妥善搜集信息
土地开发整理囊括了各步骤内的信息处理,首要应为搜集必备的信息以便存档。一旦确认了内容,则要选取最合适的途径搜集信息。通常状态下,可亲临现场调研,也可获取间接性的各类资料信息。针对于后者,可凭借于拥有的资料及情报,做好间接存档[4]。搜集项目信息,先要填入清单及目录,这样即可尽快查出某一项目信息。应当明确的是:搜集信息是初期的首要步骤,唯有妥善调取了全面性的土地开发信息,才能构建更完备的土地开发档案。
3.2 借助现代技术
相比于传统的归档,现今归档及整理可选更多样的新颖方式。在微机联网下,搜集及调取多样的档案都不可脱离计算机。借助于新颖的存档技术,可延长档案保留的时限,同时便利查找。档案管理可分成多步骤,先要判别真伪的两类信息,剔除虚假性的档案信息。在微机管控的方式下,分类存储零散的开发信息。同时,还需借助运筹学、数理统计的根本原理,加工获取必备的数值及信息。新颖信息手段拥有独特的管理优势,电子档案存储着的信息更易读取,并且不会遗失或缓慢褪色。
3.3 提升业务水准
针对于档案管理的职员,都应提升根本性的管理水准。强化业务培训,相关单位应能提供定时性的这类培训。利用新式技术,构建数字化状态下的土地开发档案[5]。档案管理者应能接纳数字化的新式档案,构建信息库并且注重日常的监管。